博乐市家政明阳岩土工程爆破中心一队法人是谁

403 Forbidden
403 Forbidden
nginx/1.2.0企业基本资料
欢迎来到新疆博州新瑞工程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新疆 博乐市 新疆博乐市长城路89号,联系人是陈亮。 联系电话是82925,联系手机是,主要经营岩土爆破; 各类技术爆破等。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相关产品推荐新疆博尔塔拉公安局
欢迎来到新疆博尔塔拉网上公安局!
网上警务室
关于成立博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年度安全评估意见评定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发布人:zaglzd
关于成立博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年度安全评估意见评定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博尔塔拉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博乐市明阳岩土工程爆破中心、新疆通力达爆破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宏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公治传发〔号](附件1)要求,全面规范爆破作业单位的日常管理,提升爆破作业单位安全水平、技术水平和爆破作业管理规范水平,州公安局决定,成立博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年度安全评估意见评定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长: &杨& 燚& &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何 &钢&& 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 韩 &炜& &博乐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 &聂华亮&& 精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 &周永年&& 温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 &牛& 帅&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 &巴& 图&& 赛里木湖景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 &&杜永钢& &博尔塔拉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中级爆破技术人员
&&&&&& &陈向阳& 博乐市明阳岩土工程爆破中心中级爆破技术人员
&&&&& &&何 &静&&& 新疆通力达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中级爆破技术人员
&&&杨 俊& 四川宏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中级爆破技术人员
陈元彬&&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有限公司中级爆破技术人员
评定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钢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凡在博州境内从事爆破作业的所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向评定小组提交《爆破作业项目完工(年度)报告》(附件2)、《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年度安全评估意见》(附件3)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评定小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对于符合规定的,确定评定时间,组织评定小组有关人员,对提交材料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开展年度安全评估意见评定工作。
(三)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小组成员集体对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年度安全评估意见提出评定意见,签名盖章,并在博州公安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年度安全评估意见开展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年度评审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抓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加大对营业性尤其是对疆外跨省作业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常规、突击性安全检查的密度和频次,重点检查民用爆炸物品储存、领用发放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是否到位,以及现场作业面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情况,严防民用爆炸物品流失、被盗、被抢。
(三)严格依法管理,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对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爆破作业项目完工(年度)报告
附件3: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年度安全评估意见
博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2014年10月19日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内部传真电报
&&&&&&&&&&&&&& 签发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级:&&&&&&&&&&&&&&& 发电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各州、市、地公安局治安支队:
2012年以来,按照公安部“两个标准”和公安厅《新疆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各级治安部门狠抓爆破作业单位清理整顿和资质审批核发工作,严格准入条件,全面规范爆破作业单位的审批管理,爆破作业单位特别是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技术水平和爆破作业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但是,近期通过公安部及自治区相关部门通报、企业反映和调研检查发现,部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违规转包、挂靠、隐瞒安全事故,项目管理混乱,一些工程技术人员甚至技术负责人跨省、跨地区挂靠,不到作业现场,伪造业绩,实际形成“空壳”公司,为安全监管留下大量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对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管,积极预防爆炸安全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失,现就进一步加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通知如下:
一、适度控制数量,规范和提高营业性爆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鉴于目前我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逐步饱和、分布也基本稳定,经总队研究决定,将严格控制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审批,原则仅受理辖区(地区或县)无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原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转营业性自行爆破作业单位、特种爆破作业单位(如石油勘探)等的企业单位资质许可申请。但需企业在申报前,由地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综合当地爆破作业市场需求、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现有数量、安全监管等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后,逐级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受理。对达到规定业绩、技术力量、注册资金等要求的营业性作业单位,可按规定申请单位资质升级。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我区规模型、专业化的爆破作业单位,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扭转部分爆破作业单位规模小、管理水平低、易发涉爆安全问题的状况。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一是强化作业单位、人员的审查和管理。经批准设立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在当地工商部门完成登记后,地、县两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管理,全面掌握辖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数量、级别、分布和技术人员等情况,重点强化对其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的登记管理,要采取突击检查、查阅施工记录等形式,督促其到岗到位,严防采取人员挂靠(技术人员不到位)形成“空壳”公司,违规作业。对疆外、疆内跨地区作业单位,要落实地县两级公安机关登记管理要求,防止其采取异地投标转包、变相销售炸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其专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到位。二是加强作业项目管理。各州市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按照《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规定,认真对照《爆破安全规程》有关项目级别对应条件,强化对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施项目的许可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许可管理,督促企业及时将项目资料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系统。同时,要严防企业虚报(级别)、假造项目、伪造业绩,严禁企业利用营业性爆破公司身份,为“两证”不齐全的矿山企业提供爆破服务。今后,企业及个人业绩要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爆破作业项目备案业绩为准,未录入民爆管理系统的业绩不能作为公司升级、有效期限届满换证和个人考试升级的依据。三是开展年度安全作业风险评估。鉴于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特别是疆外作业单位流动性大、临时作业多、管控难度较大的实际,今后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完成一个作业项目(长期项目按年度)后,均要向属地县级公安机关提交《爆破作业项目完工(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完工报告》,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县级公安机关签署安全管理意见后企业留存备查)。地级公安机关要于每年12月31日前,结合《完工报告》和日常监管情况,对辖区所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年度安全评估后,出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年度安全评估意见》(以下简称《安全评估意见》,见附件2,一式两份,由企业留存备查)。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要于每年3月1日前,向公安厅提出年度风险评估申请,提交上年度所有作业项目的《完工报告》和注册地所属地级公安机关出具的《安全评估意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将综合《完工报告》、《安全评估意见》及爆破作业单位星级评定结果(由新疆工程爆破协会组织)等情况,逐一对疆内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评估。对发现有违规挂靠(单位、技术人员)、转包项目、伪造业绩或长期不作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酌情采取通报、停业整改、资质降级、吊销《爆破作业许可证》等措施,强化监管。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加大对营业性尤其是对疆外跨省作业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常规、突击性安全检查的密度和频次,重点检查民用爆炸物品储存、领用发放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是否到位,以及现场作业面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情况,严防民用爆炸物品流失、被盗、被抢。积极推进爆破作业现场视频监控远程监控、录像管理措施,提高现场管控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大对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违规作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企业负责人的处罚力度,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依法查处,顶格处理,坚决杜绝以罚代拘、息事宁人的做法,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使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四、严格依法管理,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对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严禁公安机关及民警以任何形式从事或者参与爆破作业活动,严禁采取任何形式限制其他地区的爆破作业单位进入本地从事爆破作业,严禁指定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严禁指定或者限制爆破作业单位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对超越职权乱作为,对爆破作业单位违法行为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严肃处理违法违纪民警及其直接领导。
接此通知后,请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将相关精神传达至基层公安机关和辖区所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附件:1.爆破作业项目完工(年度)报告
&&&&& 2.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年度安全评估意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治安管理总队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2:爆破作业项目完工(年度)报告
爆破作业项目完工(年度)报告
&&&&&&&&&&&&&&&&&&&&&&&&& (附件)
爆破作业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单位及从业人员有无违规、违法及接受处罚情况
&&&&&&& &&&&&&&&&&&&&&&&&&&&&&&&由属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填写
县级公安机关
&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在“民爆物品使用情况”栏中需说明作业项目中所使用的民爆物品种类、品种、数量等情况;在“爆破作业总结”栏中需说明作业项目的安全保卫、民爆物品管理、设计施工方案等情况。
附件3: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年度安全评估意见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年度安全评估意见
技术负责人
备注:主要依据《爆破作业单位完工(年度)报告》综合评价
新疆博州公安局
联系电话:
备案/许可证号:
技术支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博乐市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