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渔人唱的这么哀伤呢?

霜之哀伤是魔兽系列游戏世界中的一件武器,其中注有巫妖王耐奥祖的力量,是被诅咒之剑。

在dota和魔兽争霸中,霜之哀伤有相同的来历,但是其属性不一样。D&D的模版中的霜之哀伤是一件被恶魔锻造拥有巫妖王力量的强大的邪恶神器。霜之哀伤还是单机游戏魔兽争霸3的RPG地图。

霜之哀伤是巫妖王阿尔萨斯的手中利器,死亡骑士的代表之剑。如同其名字,这是一把带着邪恶的强大力量,却又带着哀伤的悲剧色彩的神器。

基尔加丹残酷地把兽人萨满祭祀耐奥祖的灵魂剥夺出来,并将其放入了一颗经过精心雕琢的冰块中,这块从扭曲虚空的远方采集的冰块如钻石般坚硬。在被装入这个冰冷的容器之后,耐奥祖感到他的思想扩展了数万倍。被恶魔的混乱力量扭曲的耐奥祖成为了一个幽灵般的生物,从那一刻起,兽人萨满祭司耐奥祖永远消失,而巫妖之王诞生了。

恐惧魔王一族锻造造了这把剑,巫妖王赋予了霜之哀伤窃取灵魂的能力,在一系列精心的阴谋策划下,洛丹伦的人类王子阿尔萨斯为了从亡灵瘟疫中拯救自己的国家,被巫妖王一步步诱入陷阱,最终拔出霜之哀伤成为了巫妖王的猎物。彻底丧失心智的阿尔萨斯带领亡灵天灾回到了自己的王国,刺杀了他的父亲泰瑞纳斯国王,随后又率领巫妖王的大军踏平了整个洛丹伦。霜之哀伤一直伴随着阿尔萨斯左右,直到他登上象征至高权力的冰封王座,成为新的巫妖王。

在灰烬圣裁军攻破冰冠堡垒后,霜之哀伤被灰烬使者所摧毁,阿尔萨斯也被杀死。在燃烧军团总攻艾泽拉斯期间,新巫妖王伯瓦尔命令黑锋骑士团将霜之哀伤的碎片铸造成一对新的兵刃,用于将寒冷和死亡带给来自异界的恶魔大军。

D&D的模版中的霜之哀伤。

霜之哀伤是一件被恶魔锻造拥有巫妖王力量的强大的邪恶神器。耐奥祖把这把剑从冰封王座中拔出并让它落入阿尔塞斯手中。就像耐奥祖计划的那样,为了寻找可以击败天灾军团的力量而不顾一切的傲慢的阿尔塞斯王子得到并使用这把符文剑封印了他的宿命。

霜之哀伤是一把+5锐锋邪恶幽冥追击血光重剑并且拥有从被杀害者身上吸取生命的能力。并且吸取除巫妖王外所有持有者的灵魂。

霜之哀伤对活着的生物每击可以额外造成的2D6点负能量伤害。不死生物不会受到额外伤害但也不会因此受到治疗。无论持有者是生物还是不死生物都可以获得等用于霜之哀伤对被杀害者所造成的伤害值的生命值做为奖励,但用这种方法获得的生命值不会超过正常状态下持有者的生命上限。

作为一把邪恶武器霜之哀伤对所有善良阵营的生物每击可以额外造成1D6点邪恶伤害。作为一把血光武器霜之哀伤可以对所有伤害的生物造成一个流血不止的伤口。

巫妖王可以通过持有者的眼睛和耳朵来看和听。这种能力不能被凡人以任何方式停止,包括回避侦测魔法甚至许愿术和奇迹术。无论在任何位面有多远距离巫妖王都可以和持有者用意志连接的方式进行交流。巫妖王可以长期的使用这种能力尝试腐化持有者。那会产生以下效果。

个体在持有霜之哀伤之后不会主动放弃霜之哀伤。因为巫妖王对持有者缓慢的腐化,持有者每天必须做一个意志检定(DC=10+用有霜之哀伤的天数)未通过就会遭受一系列的虚弱效果。检定失败后,一个非邪恶阵营生物会向邪恶阵营靠近一点。(善良阵营会变成中立阵营,中立阵营会变成邪恶阵营)。一个非不死生物若未通过检定会变成不死生物(生命骰变为D12,天生护甲获得+2奖励,生物失去体质属性并获得不死生物特性参见怪物手册第7章,其余数据包括攻击加值,豁免数值,技能等等保持原样)。一个邪恶不死生物若未通过检定则灵魂会被剑所吸取。因为得到持有者的智力,感知和魅力点数,霜之哀伤被视为一把有智慧的武器。霜之哀伤保留持用者被吸取前所有的技能和特点,例如施法能力等等。事实上早在持有者第一次进入离剑1英里的范围之内时,剑就可以控制他的身体,尽管他很小心谨慎也无法完全察觉到他是在向剑靠近。超出1英里之外的话,剑就无法控制持有者的身体,持有者也理所当然的会察觉到他的状态(如果他之前没察觉到的话)。

当巫妖王同时接触到霜之哀伤和持有者时就可以得到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被霜之哀伤吸取的灵魂会被摧毁除非他自愿与巫妖王的灵魂合并成为在所有轮回中被分离出来的一部分。巫妖王获得宿主身体的力量和敏捷点数,但保留他原来的智力,感知和魅力点数。如果一个灵魂愿意和巫妖王合并,巫妖王将会获得灵魂所有的职业等级,技能,专长,其他特色能力,包括该生物最原始的记忆。他唯一的一次合并就是和阿尔萨斯·米奈希尔王子。

2009年的8月22日的暴雪嘉年华中,暴雪开发小组与玩家进行了关于旗下游戏的公开座谈,透露了许多游戏前景。其中谈到了玩家将无法获得阿尔萨斯的武器——霜之哀伤。

玩家不会获得霜之哀伤,那东西可是会控制灵魂的,小心是这把剑在玩弄自己。这把武器会有自己独特的命运,这场战斗将极其宏大。

以下是官方在2008年愚人节公布的属性:

装备:霜之哀伤的使用者将成为新的巫妖王。

“宝贝,向国王欢呼!”

PS:在魔兽世界《巫妖王的陨落》中霜之哀伤被灰烬使者砍断。

霜之哀伤是单机游戏魔兽争霸3RPG地图之一。已经发展了七个不同类型的版本地图,道具不断的更新,内容不断的补充。

霜之哀伤1.04正式版

新增操作性英雄“流浪法师”。

修复天魔BOSS奖励分配的BUG,每个天魔BOSS增加技能,娱乐性大大增加。

取消战神铠甲升级到天魔战甲的金币通道,天魔战甲只能用装备合成。

增加娜迦神殿娜迦暴徒的刷新率,同时“月光凝注的冰曜石”不再能开出“古之忍耐姜歌”。

牛头人酋长演唱会门票CD增至15分钟,价格降至10000金币。

魔王套装掉率相对增加,水晶球掉率增至100%,痛苦女王不再产出黄金武器。

冰封王座进入方式改变,需要杀死深渊魔王后从牺牲深渊持有水晶球进入。

优化部分任务的金币奖励和部分物品的售价。

霜之哀伤1.05正式版

版本简介:增加基地升级,优化多人游戏,强化最终BOSS,调整平衡性,修复已知BUG。

1.在吉他手处新增基地石工升级通道,可利用荣誉值或金币进行升级。

2.玩家数决定每波怪物数,增加4波兽人精英混编部队攻城,击杀会掉落魔王套装图谱。

3.增加多人游戏时击杀天魔BOSS的奖励数量,增加杀死娜迦神殿守卫后的金钱奖励。

4.新增一个伤害显示模式,在这个模式下只显示暴击伤害,输入-dd切换。

5.优化了作弊平衡系统,输入无敌秘笈后不受任何伤害,而伤害输出能力不变。

6.玩家之间交易金币的最小单位修改为1000金币。

7.优化了剧情任务,部分任务道具可以买到,每个人都可以完成剧情任务。

1.修改暴击率公式,略降低了所有英雄的暴击率。

2.末日守卫处增加英雄能力提升通道,英雄满级后可以花费60紫魂60绿魂60金魂进行一次能力提升。

3.流浪法师:修复怪不追人的bug,紫电术和电球的威力提升至2倍雷电术;电球伤害范围扩大至300且附带减速buff。

4.冰火法师:冰封技能持续时间增至50秒,CD增至60秒,提升怪物被冰封后受到的火系伤害加成至50%。

5.弓箭手:修改灼热之箭的伤害公式,伤害类型修改为神圣伤害,即伤害能力不受怪物护甲影响,提升自然之怒的基础攻击力至2000。

6.剑圣:修改疾风步的持续时间为6/7/8/30秒,增加疾风步的伤害至400/800/。

7.所有20级以上怪物不同程度15%魔抗,巫妖增加30%魔抗,天魔头领增加45%魔抗。

8.降低了影魔的攻击力,增加了巫妖的攻击力。巫妖和天魔头领增加30%无视闪避的技能。

9.降低了尸霸、食人魔首领和不死之灵(虚空)的刷新时间,增加了甲鱼的刷新时间。

10.巨型骷髅增加“锤子”技能,巨型骷髅和火焰骷髅弓箭手生命值增至200000。

1.基地中的装备合成公式被前置,以方便部分宽屏玩家查询。

2.降低X大型个体的冷却时间至5秒,售价依然为10000金币。

3.魔王头盔防御增加60点,吸血能力提升至45%;魔王铠甲防御能力增加60点。

4.四象宝珠魔抗降至45%,所有2级翅膀增加45%魔抗能力。

5.天外异石的强化成功率降至50%。图谱名器、图谱魔戒和图谱魔王头盔在末日守卫处有售。

6.设置巫妖死亡后20%概率掉落真魔戒,80%概率掉落魔戒。

霜之哀伤1.06正式版

扩展难度分级,强化几乎所有英雄,新增终极装备,新增英雄黑暗游侠,调整游戏平衡性,修复已知BUG。

增加18个难度,难度与难度之间非常平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

简单难度(E):初始为3分,即E3,每增加一个玩家或电脑,难度得分+1,即简单下有E3~E8这些难度;

普通难度(N):初始为4分,即N4,每增加一个玩家或电脑,难度得分+1,即普通下有N4~N9这些难度;

困难难度(H):初始为5分,即H5,每增加一个玩家或电脑,难度得分+1,即困难下有H5~H10这些难度;

怪物的攻击力、防御力和攻击速度主要由简单、普通和困难决定,怪物的基础攻击力和生命值主要由玩家数决定。

新的难度设置下,最低难度是E3属于入门级,最高难度H10属于毕业级。

每个英雄都能单通困难的H5,若觉得太简单,请在建图的时候选择几个电脑来增加难度。

2.强化几乎所有英雄:

剑圣:致命一击倍率增至4倍,瞬步斩伤害改为无视护甲,伤害值修改为浮动数值;

狂战士:修改旋风斩为神圣伤害,修改狂战之魂能免疫任何伤害;

圣骑士:修改圣佑术可以按百分比增加物理攻击,修改圣言术的破防能力由智力决定;

幻影刺客:修改刀阵为神圣伤害,幻影突袭攻速增益持续时间增至5秒,且变身不会丢失攻速,修改刺杀术伤害为2倍力量相关,修改幽魂术伤害为3倍敏捷相关;

光明游侠:删除手动的灼热之箭,重做为穿透箭,为神圣伤害,视觉效果借鉴DOTA强力击,不同的是距离越远伤害越大,修改灼热连击伤害为3倍力量相关;

流浪法师:设置电荷收集的飞行距离下限为100距离;

冰火法师:修改烈焰风暴和混乱冰火弹发生暴击时能增加50%的暴击伤害,重写切换技能触发,使切换技能更科学更流畅;

增加倾力黄金套装“神御套装”,倾智黄金套装“星芒套装”,修改魔王套装为倾敏套装;

修改部分黄金装备的合成公式,具体信息请进游戏体会;修改所有图谱掉率为100%;

新增神水道具,售价5W金币,可以随机转换黄金图谱属性,有可能会转换不动,完全看RP;

修改痛苦女王掉落黄金护手图谱,修改水晶球掉率为50%,延长痛苦女王刷新时间;

增加防具升级费用,同时添加防具强化功能,但不能打孔;

设置力量手套在完成任务后,可以在桃源铁匠处购买到,买上6个的效果挺不错的。

修改愿望种子为可通行,保留可以传送的功能;

修复游戏中的一些描述错误;

设置霜之哀伤使用需要魔法,不能丢弃且死亡不会掉落。

霜之哀伤1.07正式版

标题:霜之哀伤1.07正式版

类型:防守+副本BOSS+装备合成+评分系统

新增13件极品装备,增加2名敌人BOSS,新增属性书购买通道,调整游戏平衡性,修复已知BUG。

1.新增13件极品装备:

新增5级武器升级通道,可在穆先生处花费300游戏积分和任意一块符石进行升级。

所有+15满孔黄金武器和1.06版里的神器都能进行一次升级(除去痛苦之指)。

游戏积分:完成任务、首次凑齐套装和击杀攻城怪物可不同程度获得游戏积分。

另外修改了黄金手套合成方式,现各需要食人鬼手套、萨满利爪和法术大师手套。

修改巫妖低概率掉落魔戒*传说,且只掉落一个。

Rosan:天魔BOSS之一,65分钟时坠落,70分钟时自动孵化,具有投石、雷霆一击(多人时施放)、重生、魔抗60%和30%无视闪避技能

灵魂守卫:击杀巫妖后自动唤醒,具有火焰灭杀、跳跃践踏、毁灭冲击波、70%魔抗、吸血光环和30%无视闪避技能,其中施放火焰灭杀有30%的几率同时施放毁灭冲击波。击杀掉落物:灵魂双刃(主手)、灵魂双刃(副手),可同时佩戴。

在末日守卫处可花费30000金币,或10000金3紫3绿3金魂购买任一属性书,总吃书上限30本。

少量增加9波以后攻城怪物的血量。

设置天魔头领只会在19波后降临,天魔头领与牛头人酋长不可共存,击杀任一个后,游戏将结束。

修复游戏中的一些描述错误。

修复有时丢弃霜之哀伤魔兽报错的bug。

修复X大型个体在特定情况下可无限使用的bug。

霜之哀伤1.08正式版

标题:霜之哀伤1.08正式版

类型:防守+副本BOSS+装备合成+评分系统

新增英雄恶魔猎手,新增物品私有系统,降低多人游戏怪物刷新时间。强化物理系清怪能力。

新增英雄恶魔猎手,其详细信息请进游戏体会。

注:由于恶魔猎手攻击动作幅度太大,变身后本身也具有翅膀,所以特意设置其带上翅膀无翅膀的视觉效果。

剑圣:修改流光剑气在武器3级觉醒时是范围伤害,修改烈焰斩基础伤害为系数*1000。

狂战士:修改旋风斩基础伤害为系数*500。

光明游侠:修改穿透之箭基础伤害为系数*500,修改自然之怒基础伤害为系数*1000。

圣骑士:修改圣言术基础伤害为1W,特殊伤害为10W。

幻影刺客:修改刀阵旋风基础伤害为系数*500。

流浪法师:修复流浪法师电球的bug,电球威力应为雷电术的150%,而以前为200%。

提升魔血头和骰子的掉率。

设置神水能100%改变图谱性质。

修改魔王头盔为吸血光环,合成公式不变。

修改霜之哀伤属性:攻击+1920,全系数+10,黑皇状态附加3000HP和1000的攻击力。

物品私有系统:可利用宠物堆放当前宠物包裹里的所有物品,堆放中的物品不能被攻击,他人也无法拾取,堆放法则请进游戏体会。

修改所有冰冻减速效果为25%。

增加疯狂面具和吸血头巾的吸血能力至30%。

设置怪物刷新时间与人数相关,玩家越多怪物刷新越快。

取消灵魂守卫的攻击溅射,增加被动技能“沉默”。

设置单机作弊下也能完成所有剧情任务,但灵魂守卫不会掉落物品。

霜之哀伤1.09正式版

标题:霜之哀伤1.09正式版

类型:防守+副本BOSS+装备合成+评分系统

新增英雄召唤师,新增黄金套装技能,调整游戏平衡性和修复已知bug。

新增英雄召唤师,其详细信息请进游戏体会。

光明游侠:降低自然之怒CD至4S。

设置成长以敏捷为主,第一技能修改为法力虚空;

血影之刃吸血为固定值500;闪避CD增至20S,被动闪避几率微降;修改变身增加5000hp。

修改宠物可触发凑齐套装的奖励。

修改魔王头盔为吸血攻击特效,修改黑暗翅膀为-30破甲光环。

为黄金套装增加光环特效和额外技能,点击铠甲施放主动技能。

设置停怪时间与游戏难度成反比。

修复波怪发瓜的bug。

修复可邮寄他人堆放物品的bug。

修复可用食人魔卡BOSS的bug。

修复naga神殿幻象逗留的bug。

重写套装换装触发,修复游戏因套装崩溃的bug。

霜之哀伤1.09修正版

设置狂战士怒吼之后100%发动地裂斩。

2.修改恶魔猎手主动闪避为(3+x)次数限制。

3.修改黑暗游侠黑暗之箭可自动释放,CD修改为6/5/4/3。

4.修改幻影刺客优雅之舞有buff图标显示,是否有加速更为直观。

5.修改naga神殿6:00以后无法进入,保留某些英雄逗留在神殿的技巧。

6.修复携带多把武器的BUG,这个bug极为隐秘。

7.微调部分怪物的属性,灵魂守卫有时只需杀一次的BUG。

8.设置魔魂石、精气石和灵魂石可被熔炼,当宝石的使用次数大于1时,熔炼所得不会增加。

哀伤之霜冰雪刃,缠绕封冻之巅

突破理性极限,写下堕落誓言

抛开荒诞的使命,踏上无悔的执着,找寻着遥远指引的魂移梦牵

撕毁虚伪的丑恶嘴脸,死亡之曰侧显,力量坚毅最真实的一面

死亡的信仰与忠贞告别哀泣悲鸣的眷恋

来自地狱深渊亡灵的歌唱

诉说起不灭的永恒执着于理想

寒风带走彷徨,冻结残留破碎信仰

生命祈祷祝福无奈黯然惆怅,怅怅唱响离别的篇章

拔起魔剑陌生而熟悉的脸,曾经的荣耀辉煌

穿透昨日的胸膛,诅咒中闪烁泪光,倾诉霜之哀伤

冻结孤独绽放的凋零,点燃冷漠缠绕的霜冰

阴霾夜幕恐惧降临,蔓延堕落蚀侵告别过去与宿命

契约之声默默倾听,享用灵魂片刻中宁静感受

冰峰召唤的引领,寻内心深处的声音

夕阳逆洒作别曾经,寒风换回梦醒寂寞爬满到双鬓,握剑合十苍凉身影,一曲豪迈忠贞于亡灵

自地狱深渊歌唱,诉说起不灭理想,寒风带走彷徨,曾经的荣耀辉煌

穿透昨日的胸膛,诅咒中闪烁泪光,倾诉霜之哀伤

孤独飘舞的披风,蕴含多少沉重,前进步伐之中,无法磨灭的伤痛

告别史诗的沉重,冲破命运的牢笼,追寻梦想彼岸的王座冰峰

挥血祭下的黑暗遵从,暗潮深渊汹涌,将前世人生彻底抹冻

霜之哀伤的悲鸣唤醒短暂而纯粹的夜空......

1、接(美食任务)作完到3及

2去乌龟房升到5级和打到3个紫魂后接主线(净化泉水任务),接了记得买那双倍荣誉的将牌,完成后就是10点荣誉

然后把荣]誉换成1W买牛头人演唱(停怪)一定要!!~

3、把螃蟹任务接了2500升级武器到+9

4、接(智力部件和希望种子任务)和成骑士头盔

希望种子很有用不要乱种,具体的看录象(种的武器的钱还不如自己砸武器)

5、猎杀狗头人完成狗牙任务奖励食人鬼手套或萨满利爪或法术大师手套然后卖了2W5超值(不管是不是你职业用的)后期去东北角买现在就到打第一个BOSS了杀了后拿这些钱全升级衣服一般到战神铠甲没问题。

6、接(翅膀任务,荣誉击杀任务和魔石任务)魔石任务做了不要交留着自己用

以上任务可以一起做的看到系统提醒可以接荣誉击杀任务就去接

霜之哀伤里的翅膀十分炫丽而且实用,获得的方式也非常简单:

领取地点:主城六翼天使(图中红色方块处)

完成条件:任意击杀以下四种怪物四次:强盗首领、鹰身女妖王、两栖夜行者和熊怪首领(图中红圈处的小BOSS)

7、做(功夫密集任务)就一直刷到魔戒部件齐(成主那和完成任务都会奖励部件,运气好都不用刷部件)

顺便把就是大门口那个女的玛雅寻夫把风衣给秋之平原上的矿工和他交谈(点那个?号)天外异石×5绝对超值

8、继续荣誉击杀去刷2个掉4及武器的BOSS左边僵尸能刷绿魂和战鼓(目标刷2个战鼓,魔血头盔和项链)

9、现在接的荣誉击杀任务的荣誉也有80~100了把黄金头盔书领出来后去把荣誉换成钱留30荣誉升级翅膀用

2~9、升级武器锻造15个寒铁3个魔魂石[不够的去卖衣服旁边的商店买力量手套2500一个拿BB点了买4~5个基本有15个紫魂然后再买魔魂石]]打孔用荣誉换的钱买金髓升级到+11然后用天外异石点到+12用金魂5个锻造精气石打孔

天外异石继续强化到+15没钱买就先不强化后面杀BOSS有钱了就马上强化

10、去刷4神兽(杀前先喂魔化的食物会掉金魂和2及翅膀必须宝石)有了4个宝石15金魂就能升2及翅膀了

2~10、或者去娜迦家里杀小怪主要杀强化渔人搞夏之骄阳和冬之白雪顺便升级到50后把2及翅膀绑定1W块在接翅膀任务那绑定

11、黄金头盔不适合你的去杀暗夜魔王出了自己的后把黄金头先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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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留学多年后回国,她已成长为清丽娇俏的少女,当她发觉对他已不再是单纯的兄妹之情,正准备向他坦白心中的感觉时,他却明显的刻意与她保持距离。可恶!他分明也对她动了情,干嘛不大大方方承认啊?耍什么酷!

既然如此,她决定主动掌握自己的幸福,当年她曾救了他一命,那么她索求的报偿就是要他做她的亲密爱人。至于他必须“报答”她到什么时候?嗯……就看她何时对他厌倦了…

  我的心里有个空缺,只有你能填补,

  但是你给我的感觉,却似缥缈虚无,

  我知道你因为某种遗憾,心里十分痛苦,

  但是我却无能为力,无法给你满足,

  我该如何抚平你心中的痛楚,

  让我在你心中占有一分一亩?

  我不要再拿爱情当作赌注,

  我无法忍受没有你的孤独,

  我要你伴我每个寒暑,

  而我,我会滋润你心中的每一片荒芜。

  蓝家宅邸热闹非凡,缠绕在围墙上的纯白雪纺随风飘扬,点缀其中的粉红色心形气球明白显示出今日正举行着一场婚礼。

  蓝家的女主人姚培芳呵呵笑着,满意的望着二儿子蓝耀月及媳妇言绮华。

  接着,便是把老三蓝耀辰及小女儿蓝亦澐推销出去了。她的脑子里开始策画着各种将子女送入结婚礼堂的计谋。

  这时,耳畔扬起的嗓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妈,别打我的主意。”蓝亦澐见母亲眼底透出诡谲的光芒,意识到自己接下来的日子可能会不得安宁,于是连忙制止她继续胡思乱想。

  “还有我。”蓝耀辰接着说。

  他们已经见识到母亲异于常人的毅力,似乎若没将每个孩子送进婚姻中,誓不甘休。

  “呵!随你们怎么说,反正我是不会放弃的。”姚培芳扬眉坚决的道。“何况今天的婚礼小澐也帮了不少忙,不是吗?”

  “那不一样!”蓝亦澐嚷着。

  会协助母亲帮二哥找到伴侣,是因为她觉得内举不避亲,当然把他和同窗好友凑成对,而且绮华也需要像二哥这样的好男人照顾。

  “我不认为有什么不一样,不过你还小,没关系,我接下来的目标是阿辰,当然,如果你迫不及待的话,我可以优先考虑你的婚事。”

姚培芳的话让两人猛打冷颤。

  蓝亦澐急忙摇头,拍着蓝耀辰的肩膀无奈的说:“三哥,你先牺牲一下,我才刚大学毕业,还想多玩几年。”

  “我们是站在同一阵线耶,你怎么阵前倒戈?”蓝耀辰撇撇嘴。

  “没办法啊,我得先求自保嘛。”蓝亦澐一副不得已的神情。

  “亏我平时对你这么好,你居然无情的想将我推入火坑?”

  “嘿,你就忍着点吧……”

  “亦澐,接着——”

  一道女声打断了蓝亦澐的话,当她还摸不着头绪时,新娘捧花已不偏不倚的落入她的怀中。

  剎那间,四周响起众多未婚女子们懊恼的叹息声。

  “哈,你完了。”蓝耀辰幸灾乐祸的瞅着一脸错愕的小妹。

  接到新娘捧花的女人通常眉开眼笑,唯独蓝亦澐苦着脸。

  她皱眉盯着新娘。绮华竟狠心的将捧花丢给她,分明是想让母亲大作文章,真的将她视为下一个目标。

  这束捧花对她而言犹如烫手山芋,她正打算将它丢给别的女人,却被一个忽然冒出来的男人从空中拦截。

  “就算你不喜欢,也得收下,这是新娘的好意。”

  “是你……”这道身影让蓝亦澐欣喜若狂,瞅睇着他的水眸中尽是柔情。

  “嗯,我答应你的事绝对做到。”

  “太好了,我还想你是不是会爽约呢。”

  “你说呢?”她笑着,知道他会遵守两年前的承诺……

  无聊!无聊!真无聊!蓝亦澐心中呐喊着。

  日子真是平淡无奇,一点刺激感都没有,除了念书还是念书,要不是为了应付考试,她早就把无趣的课本拋到九霄云外。

  为了让生活多点乐趣,她要求父亲允许她到蓝月酒店去见识一番,他却一口回绝,说什么小孩子到那种场所去很危险,但她都已经快满十五岁,距离成年才差三岁而已啊。

  哼!说到年纪,二哥不过大她几岁就可以进去,而且里头还有那么多姊姊们,为何唯独她不行?

  何况蓝月酒店是父亲经营的地方,会有什么危险可言?

  所以她得想办法混进去,见识见识所谓的夜生活,那一定会是个很特别的经验。

  “亦澐,我们要去唱歌,你要不要去?”刚考完期中考,为了纡解压力,同学们决定稍微放纵自己一下。

  她回过神,眨了眨眼,又长又翘的眼睫毛随之扬动,甜美的容颜让一旁的男同学看傻了眼。

  “不要,我不喜欢。”蓝亦澐一口回绝。

  开玩笑,要她唱歌,不如教她去投河自尽,五音不全的她可不想因此毁了形象,好歹在大家眼中,她称得上是个美少女呢。

  “走啦,每次唱歌你都不去,这次绝不放过你。”小月一把勾住她的手臂,不让她落跑。

  “我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蓝亦澐心里冒起一丝怒火。

  她最讨厌人家强迫她做不喜欢的事,如果有人这么做,不管对方是谁,她一律翻脸,就算因此得罪人她也不在乎。

  “小月,别勉强亦澐,我们自己去就好了。”阿花瞧见蓝亦澐变了脸色,扯了扯小月的手制止她,以免场面闹得太僵。

  “对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不差我一个,我还有事先定了。”蓝亦澐顺着阿花的话,趁小月松手之际,拔腿一溜烟的跑掉。

  她跑了好一会儿后才停下脚步,站在路旁喘气。

  唉!她一定要想办法混进蓝月酒店,不然她的生活真是无聊死了。

  漫步在街道上,她脑海里掠过不少计画,却没有一个可行,让她有些心烦。

路经公园时,忽然听到人们闹烘烘的声音,她抬眼一望,看见有群人围在那儿不知在看些什么。

  蓝亦澐的好奇心被挑起,举步走近他们想一探究竟。

  讨厌!看不到啦,前面的人可不可以不要推来推去,留个缝给她瞧一瞧嘛。

  奈何过了好一会儿,她顶多稍微瞥到几眼,看人群中央有个人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他灰白的衣服。

  这令她更加好奇,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硬是挤进人群里。

  待她看清楚后,骇人的画面瞬间让她心惊。

  天!他怎么伤得那么重?好可怜……

  “看这小伙子的年纪满轻的,又长得一脸斯文样,怎么会……”

  “唉!这年头长相不可靠啦,像我家隔壁的先生不也长得一副忠厚老实的样子,结果咧,你知道吗?他居然会打老婆,更过分的是连幼儿园的孩子都被他打得全身伤?”

  “夭寿喔,价呢没天良,连囝仔嘛打。”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却不见有人打电话叫救护车,眼见血液不断从伤口流出,少年的脸色也愈来愈苍白,蓝亦澐生气的扫视眼前的三姑六婆们,之后拿出手机拨一一九。

  接通后,她故意提高音量吼着,“这里是儿童公园,有人受伤了,请赶快派救护车过来!”

  说完,蓝亦澐不屑的闷哼,睨着因她突如其来的举动而噤若寒蝉的人们。

  没一会儿,救护车来到公园,之后,因失血过多而昏迷的少年很快的被抬进救护车内。

  救护人员问着在场的民众,“请问有谁是他的亲属?”

  现场一片静默,于是蓝亦澐迅速举起手。“叔叔,他是我哥哥。”

  这话引来众人的喧哗,没人相信她的话。

  但由于情况紧迫,救护人员没有多加考虑,便要她一同前往医院。

  她坐在一旁,直盯着那个面无血色的少年,心想,电影古惑仔里打群架的人受了伤,不是都像他这样吗?说不定……嘿!他的遭遇一定很刺激,等他醒来后非要他告诉她不可。

  哎呀!她在高兴什么,这种时候应该替他祈祷,求老天保佑他平安无事,这样她才能听到有趣的故事。

  于是,她开始喃喃祈祷着,希望他能尽快脱险。

  蓝家两夫妻匆匆忙忙的奔进医院。

  姚培芳一见到宝贝女儿,立刻扑向前抱住她,担心的不停抚着她的脸颊。“小澐,你有没有怎样?”

  “我没事啦。”蓝亦澐别扭的拉下母亲的手。

  “真的没事吗?为什么你打电话说受伤了?”姚培芳不信的睁大了眼打量着她。

  “我又没有说是我受伤,你根本没听我说完话啊。”蓝亦澐嘟着嘴道。

  电话拨通后,她只不过提到“受伤送医”,还来不及解释清楚,双亲就火烧屁股般冲到医院来了。

  “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蓝承克不知前因后果,一路上只听到妻子一直担心的喃喃自语,便知道她并没有问清楚状况。

  “爸,我在路上遇见一个男孩子,他受伤流了很多血,所以我就发挥善心送他来医院。”蓝亦澐兴高采烈的诉说自己的善行义举。

  见她的瞳眸里闪着兴致勃勃的神采,蓝承克不禁幽幽叹气。

  哎!丫头又找到让她感兴趣的东西,这下可麻烦了。

  “爸,你知道吗,医生们看了他的伤后都皱着眉头,像这样。”蓝亦澐将手指置于眉头,往中心挤,表现出医生苦恼的模样。“他们摇头叹气的讨论着他肚子上的伤,血一直不断从伤口流出来,不知道他怎么受得了……”

  “医生有没有说他的伤势如何?”蓝承克立刻询问重点,不让她继续叙述那些无关紧要的事。

  “有啊,医生说还好没伤到要害,加上幸好趁早送医急救,不然他会因为失血过多死掉。”蓝亦澐吁了口气。

  如果他死了,她想知道的事就泡汤,幸好老天听到她的祷告,没找他到天堂陪上帝下棋。

  “没事就好。”姚培芳抚着女儿的头道。

  “爸,妈,我可不可以跟你们商量一件事?”蓝亦澐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双亲的神情。

  “不可以。”蓝承克毅然拒绝。

  “为什么?你连听都没听,怎能随随便便就说不可以?”蓝亦澐满脸不悦。

  “你不用开口,我也知道你要说什么,所以不行。”蓝承克十分坚持。

  女儿肚子里有几条虫,他数都数得出来,更何况刚才听她描述少年的事时,眼眸中透露着一抹异样的光芒,他便已知晓她心里打着什么主意。

  “承克,你应该听听小澐要说什么啊。”姚培芳替女儿说话。

  “我不觉得有这个必要,别忘了我们的女儿是什么样的性子,只怕你听了会昏倒。”蓝承克扬眉,提醒她事情的严重性。

  “这……”闻言,姚培芳也不禁犹豫,瞧了女儿一眼,不经意的瞥见她唇角微微的笑意,于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妈——”蓝亦澐抓住姚培芳的手臂摇晃着撒娇道。

  “小澐,医生有没有说那个少年什么时候出院?”姚培芳转移话题。

  “没有耶,因为他伤势满严重,好象要住院一阵子,所以护士教我要尽快帮他处理住院的事,可是他现在还昏迷不醒,根本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的亲人。”

  “没关系,住院事小,只要别让你也惹上什么风波就好了。”

  姚培芳有些担忧。刚才听闻女儿提起少年的伤势,那感觉像是帮派分子间的寻仇,否则一般人是不会下这么重的毒手,差点要了他的命,所以,在不了解少年的身分之前,他们还是得多加提防。

  “这里有护士照顾他,我们先回去吧。”蓝承克向妻子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将女儿带回去。

  接收到丈夫的眼神示意,姚培芳心知肚明的拉起蓝亦澐的手。“来,我们先回去,妈煮个猪脚面线给你压压惊。”

  “我不要啦——”蓝亦澐直跺脚,想甩开母亲的手。

  姚培芳无视于她的抗拒,跟随着丈夫离开医院。

  几天来,蓝亦澐不顾双亲的耳提面命,依然我行我素,一放学就往医院跑。

  “你怎么还没醒?这几天都只有我说话给你听,什么时候你也能跟我说说话?我想,你的声音一定很好听,快点醒过来嘛……”

  蓝亦澐轻摇着他的手臂,想要唤醒他。

  彷佛是她强烈的意念起了效用,少年的手指微微的动了几下,让她开心不已。

  “啊,你醒了?太棒了,别忘了跟我的约定喔,醒来后要告诉我你是怎么受伤的。”她认为自己都告诉了他那么多事,他也得说一点有关他的事情让她知道。

  蓝亦澐兴奋的按下床头的按钮,唤来护士。

  护士大致检查后,便匆匆找来医生为他诊断。

  看着来来去去的医护人员,站在一旁的蓝亦澐拿出手机告诉父亲这个消息。

  没多久,蓝承克与警官好友王渊先后来到病房。

  王渊在见少年状况尚可,询问了他的受伤原因,才得知原来是有几个小偷深夜上门,被双亲发现,事迹败露的小偷们便伤害双亲,他和姊姊被嘈杂声惊醒,混乱中,他的家人尽全力保护他,让他顺利逃走,而他因为伤势严重,在报警后便失去意识。

  王渊赶紧询问受理此案的另一分局的同事,结果竟是少年的双亲已伤重不治死亡,他的姊姊则不见踪影。

  这消息让少年无法接受,低落的情绪持续了好几天。

  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安置他。

  在蓝亦澐拚命说情下,终于得到蓝承克的允诺。

  少年出院后将暂时住在蓝家,并改名为蓝耀光,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由于蓝耀光即将住进蓝家,蓝亦澐兴奋的张罗着他的房间、衣物及所需要的物品。

  “真羡慕那个男孩,我到现在都还没享受过被你服务的感觉呢,你什么时候也能像这样帮老妈整理东西呀?”姚培芳戏谑道。

  蓝亦澐不以为然的应声,“妈,你怎么跟一个受伤的人计较,好小气喔。”

  “是吗?”姚培芳不禁笑了。

  低头忙碌着的蓝亦澐没听到她的话,只是问道:“妈,这样就可以了吗?还有没有什么东西需要准备?”

  “差不多了,之后看他还需要什么,我们再去买就行了。”姚培芳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小澐,你爸爸应该快回来了,我们先下去吧。”

  “好。”蓝亦澐点头,跟随着母亲下楼。

  她坐不住,不停的来回踱步,并频频向窗外眺望。

  姚培芳看了,不由得摇头感叹。

  唉!怎么外人就比亲人好呢?就算听说兄长要从学校返家住几天,也不见她如此迫不及待啊。

  听见汽车声由远而近,蓝亦澐蹦蹦跳跳的飞奔出去迎接,等不及车子停下来,就朝里头的蓝耀光猛摇手。

  见他步下车,早已等在车旁的蓝亦澐毫无顾忌的拉住他的手。

被她的热情吓一跳,蓝耀光慌忙的将手抽回来。

  “怎么了?”蓝亦澐对他的举动感到纳闷。

  蓝耀光戒慎的眼直望着她。在他住院期间,眼前的女孩常常一头热的说着学校里的事,不管他有没有应声,她都不厌其烦的诉说着。

  她的活泼感染了他,她的笑彷佛有股魔力,能振奋他颓丧的心。尽管如此,他还是放不下心中对陌生人的抗拒。

  瞧出他的不自在,蓝承克抓住机会告诉女儿有些事要懂得适可而止,免得吓到人家,怎知任凭他说得口沫横飞,她仍旧茫然的盯着他。

  蓝承克莫可奈何的叹了口气。

  蓝亦澐见父亲不再碎碎念,于是调皮的吐着舌头。

  看见她这举动,蓝承克顿时恍然大悟,正欲出声,她已推着蓝耀光进屋,边走边说着话。

  “来,我带你去看你的房间,不喜欢的话要告诉我喔。”

  见状,蓝承克也只能摇头,看着两道身影消失在楼梯尽头。

  这几日,为了使耀光放下戒心,他和妻子轮流到医院陪伴他,真心的相待终于换得他的响应,他已试着接受旁人的好意,不再动不动就以冷然、抗拒的眸光注视他们。

  希望案情能早日明朗,让残忍的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以告慰死者在天之灵。

  房间里光线明亮,物品齐全,处处可见蓝家所展现的诚意。

  蓝耀光心中涌起一股暖流,缓缓包围着他。他看得出蓝家收留他是出自真心,而非有所目的。

  “喜欢吗?”蓝亦澐兴致勃勃的询问一脸呆滞的他。

  “谢谢你。”蓝耀光立刻向她致谢。

  “别那么客气,如果不喜欢要说一声,我再帮你重新布置。”蓝亦澐拍着胸脯,保证做到包君满意为止。

  蓝耀光急忙道:“不用了,我很喜欢。这些都是你准备的吗?”

  能住在这里已是他的荣幸,能让她所救更是他的福气,如果没有她,他根本没有机会认识这么好心的蓝家人。

他们不嫌弃的对他伸出援手,对他来说,彷佛在沙漠中找到一片绿洲,给了濒临绝望的他一线生机,让失去家人的他有了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对呀,你喜欢就太好了!”蓝亦澐松口气,绽放笑靥。

  她甜美的容颜映入他的眼帘,像个纯真的天使,令他看傻了眼。

  她突然想起什么,拍着他的肩头。“待会我先带你去认识环境。”

  “好。”蓝耀光点点头。

  “然后再带你去我哥哥们上班的地方看看。”其实有没有去兄长们的上班处根本无所谓,她不过是想要借机到蓝月酒店去。

  耀光与二哥年纪相仿,有他相伴,她应该就能如愿以偿的进蓝月“参观”了。

  “不行。”蓝承克来到房间,听见女儿的话,对她的企图了然于心,便开口制止。

  “为什么不行……”她一转身,发现父亲正站在门口,脸上似笑非笑,她不满的嚷着,“爸,你怎么偷听我们讲话!”

  “你们有说些什么不能让我听到的话吗?”蓝承克缓步来到他们身旁。

  “话不能这么说啊,你要尊重我的隐私嘛!”

  “未成年的小孩子别谈什么隐私,我是你爸爸,有义务管教你,免得你乱来。”

  “霸道,你就只会欺负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而且我又没有要乱来,你诬赖我!”

  蓝耀光看着这对忙于争辩的父女,尽管两人没达成共识,但他们之间亲情的暖流让他羡慕不已。

  他原本也拥有双亲的疼爱,却在一夕之间失去了所有。

  从死神的手中捡回一命,他身上背负着为家人报仇及找回姊姊的使命,他暗暗对自己发誓,他一定要揪出凶手,除此之外,他还要将蓝家的恩情永记于心,将来一定要好好的回报他们。

  下课时间一到,蓝亦澐便迫不及待的收拾书本,欲立刻冲回家,跟双亲到机场去接蓝耀光。

  一旁的言绮华笑问道:“亦澐,我从来没见你这么急着回家,今天有特别的事吗?”

  从大一认识亦澐这个好友后,每天下课,亦澐总是会找她聊几句,不管她那天是否得打工,因此害她常常赶在上班前一、两分钟打卡。

  她薪水微薄,只勉强能过活,若再因为迟到被扣薪,就得勒紧腰带了。

  “对呀。”蓝亦澐眉飞色舞的应道,毫不掩饰喜悦的神情。

  蓝耀光住进蓝家后没多久便出国读书,这五年从没回来过,他努力的冲刺学业,在短时间内便拿到了硕士学位。

  这些年,他们俩只透过E-MAIL往来。

  信里大多是她“落落长”的诉说生活琐事,而他总是只有两、三句话,脱不了“保重身体”之类简单的问候。

  所以,她十分期待看到这位写信简洁有力到极点的大男孩现在是什么模样。

  “看你笑得这么甜蜜,是不是要去见男友?”言绮华有些暧昧的笑着。

  “才不是咧,是耀光今天回国,我们要去机场接他。”

  “喔,那你赶快回去,不耽误你了。”言绮华心知肚明的点头催促。

  “咦,我们的立场好象反过来了喔。”蓝亦澐忽然发觉有些不对劲。

  “对呀,平常都是你教我快去上班,今天却换我教你快点走。我看啊,这几天我的耳根子可以落得清静,因为某人见色忘友。”言绮华扬着笑戏谑道。

  “拜托!我要是见色忘友,早就交男朋友了,还会每天闲闲没事的跟你打屁聊天吗?”蓝亦澐不以为然的嚷嚷道。

  由于大学校风开放,不像高中时规矩那么多,因此蓝亦澐出色的外表自然引来许多有如苍蝇般的男同学,驱之不尽。

  “你哪是闲闲没事做,而是追你的男人你一个都看不上,因为你的心里只有蓝耀光,放不下其它男人了。”言绮华指着她的胸口调侃道。

  其实也不能怪亦澐眼光太高,亦澐曾拿过两人的大头贴给她看,与她合照的男人确实不错,光论外表就足以与亦澐匹配,而在见过亦澐的兄长后,她只能送给那些对亦澐有兴趣的男生们一句话,就是“放弃吧”。

  从小到大身边围绕的都是帅哥级的男人,亦澐选择男友的标准自然跟着提高,若非有一等一的条件,那么别想得到亦澐的青睐,否则连球都没机会碰到,就直接被三振出局了。

  “耀光是在我的心里,但跟喜欢是扯不上边的,他就像我的兄长。”蓝亦澐看了看手表后仓卒地道:“不聊了,明天再说吧,BYE!”

  看着蓝亦澐渐远的身影,言绮华的心中满是疑惑。

  如果不是因为喜欢,亦澐怎么可能老向她提起他?在亦澐详细的形容下,她想,若是不经意在路上碰到蓝耀光,她也绝对认得出他来。

  所以,她十分怀疑亦澐的话,亦澐当真不喜欢他吗?

  机场大厅里满是人潮,蓝亦澐与父母不停的眺望,想快快看到那张期待的脸孔。

  此时,三人背后传来一道淡然的嗓音。“伯父,伯母,我回来了。”

  他们转过身,一道颀长的身影映入眼帘。

  蓝耀光的薄唇微微勾起,却让人察觉不出丝毫笑意,反而觉得似乎有道寒冽的气流席卷而来。

  他们心里均想着,他已不是当年那个总是一脸阴霾,担心被人追杀的蓝耀光,他浑身除了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外,尚有另一种形容不出的淡漠感,彷佛冷眼看着这世界,眼底更透露着一抹像追捕猎物的锐利光芒。

  若他是精明的黑豹,那么他等待的猎物又是什

五年的时间并不算太长,但他有如此大的转变实在让人难以想象,却又觉得理所当然。

  “我都快认不出你了。”蓝亦澐毫不避讳的打量着他。

  他将头发扎在脑后,几许发丝随意披散在肩上,却不显得散漫,反倒与他冷然的脸庞极为相配。相信第一眼见到他的人一定会被他迷惑,至少她就是。

  她心中莫名其妙的有些悸动,她很清楚,其它男人无法对她造成这样的影响,只是,她不懂自己为何会如此。

  “你也是。”蓝耀光平淡的口吻令人听不出他真正的想法。

  “欢迎你回来!”蓝亦澐举起写着“蓝耀光”三个大字的海报。“我花了很多时间做的,本来是要自己写,可是写了几张后,我宣告放弃,改用计算机印,希望不会让你觉得没有诚意。”

  “谢谢,我看得见你的用心。”蓝耀光轻点着头。

  她依然热情如昔,在国外孤单的日子,多亏有她的字字句句陪伴他度过。但不善言词的他根本不知该跟她聊什么,所以每次回信都只有三言两语,他一度担心她会因此不再写信给他,幸好他多虑了。

  “我一直都很用心,不是只有现在,哪像你,信里都不提在国外的生活,不然也传几张照片让我欣赏一下当地美丽的风景啊,结果每次都是千篇一律的问候,害我都不晓得该怎么回信,好象一个人在演独脚戏,自说自话,感觉好闷喔。”

  “抱歉,我不太会写信。”蓝耀光老实的说。

  在她面前,他不需要隐藏自己,也没有必要,一直以来,她在他心底的意义就不同于其它人。

  因为她,他的世界不同了,因为她,他找到了重新活着的意义。

  但若要他确切陈述是何种情绪,是件很难的事,毕竟复杂的感觉并非只字片语能诉说得尽的。

  “呵,早点说嘛,我会教你啊。”蓝亦澐明暸的笑道。

  “有机会的话,就麻烦你了。”

  两人愈说愈没有停止的打算,尽管大多是蓝亦澐说话,蓝耀光附和,但瞧得出来,他乐在其中。

  虽然打断别人谈话是不礼貌的,蓝承克还是不得不出声。“好了,你们两个有什么话等回家再说吧,别忘了这里是机场。”

  “爸,你不说我都忘了,好久没跟耀光聊天,我都兴奋得忘了我们身在何处呢。”蓝亦澐自我揶揄道。

  “呵呵,耀光,走吧,回去吃你伯母准备的晚餐,她忙了一天,就为了替你接风。”

  “是呀,耀光,所以你吃完饭后要记得夸奖一下我妈的手艺喔。”

  “你们父女俩是怎样,一搭一唱的,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姚培芳笑着瞥了他们一眼。

  蓝耀光百感交集的看着眼前这一幕。

  蓝家的人仍然这么热情。他们虽将他视为自家人,但是,即使改名换姓,他这个外人还是显得格格不入。

  他抬头望向天际,遥想已逝世的父母。

  感谢上天垂怜,让警方在事情发生后没多久便顺利破案。

  可是,姊姊依然毫无消息。虽然从凶手口中得知他们将姊姊送到某间酒店去,换了一笔钱,可是警方到那间酒店去时,却没有找到人,对方也坚称自己并没有买下什么女孩。

  究竟是谁在说谎,不得而知,只是无论如何,他非找到姊姊不可。

  共进美味的佳肴后,蓝家所有成员坐在客厅里聊天。

  蓝承克趁家人都在场,道出他的打算。

  “虽然耀光刚回来,该让他休息几天,不过趁大家都在,重要的事还是先宣布。”

  “原来爸找我们回来不是只为了欢迎耀光,而是另有所谋啊!”蓝耀月戏谑道。

  “别要我们去相亲就行了。”蓝耀辰连忙道出父亲极有可能说的话,并率先出言,以打消父亲的念头。

  “爸,你说吧。”老大蓝耀日直截了当的说。

还是耀日的话最中听。是这样的,耀光已经学成归国,我想将他安排在蓝宇其中一个部门……”

  蓝承克话未毕,兄弟三人已兴匆匆的将视线移到蓝耀光身上,准备说服他进自己负责的事业中工作。

  蓝耀光不待他们开口便直接道:“我想在蓝月酒店工作。”

  现在是他努力回报蓝家的时刻,所以他不会拒绝伯父的提议,只是,选择蓝月酒店是他早在回国前就已作的决定。

  由于寻人广告也刊登,征信社也请了,姊姊的行踪还是毫无线索,所以他认为到出入分子复杂的蓝月酒店工作,比较有可能从酒客中探问到蛛丝马迹。

  “什么?”蓝亦澐听到他这么说,无法置信的弹跳起来。“明明有好几个部门让你选,为什么选择蓝月?那是酒店耶,你知不知道在那里工作会有很多女人……呃……”不对,她在说什么啊?

  众人看向激动的蓝亦澐后,彼此面面相觑。

  他们不约而同的想,她的反弹会如此大,必定与某种暧昧的情愫有开。

  蓝耀月忍不住调侃,“小妹,蓝月哪里不好?它可是走高格调路线,那里女人很多是没错,但你会不会担心太多了?除非你对耀光……”

  他故意欲言又止,想看她的反应,果不其然,她立刻中计。

  “没有,你不要乱猜,我只是觉得他会选择蓝月很奇怪,相信另外两位哥哥也是。”

  她看向另外两位哥哥,期盼他们能开口化解她所引起的尴尬。

  奈何他们似乎没有收到她求救的眸光。

  “我没意见,他会选蓝月一定有他的理由,我不便阻止。”蓝耀日先开口道。

  蓝耀辰叹口气,接着说:“是呀,我尊重他的决定,只是很遗憾,不能延揽到耀光这个人才。”

  哎哎哎,这下如何是好?

  蓝亦澐的脑袋顿时混乱极了,不懂这怪异的不安从何而来。

  她望向面无表情的蓝耀光,他微蹙着眉的模样映入她眼底,更让羞惭的她心中涌起深深的歉疚。

回房后,蓝亦澐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想到自己带给蓝耀光困扰,实在很不好意思,最后,她决定向他道歉,于是来到他的房间。

  她轻敲着门,没想到门并未关上,因她敲门的力道而微微开启。她悄然进入,并唤着他。

  不见有人响应,当她打算转身离去时,梳妆台上的几张照片勾住了她的视线。

  她不禁拿起照片端详,其中有些是蓝耀光与一名女子的合照,其它的大都是他们俩被其它人簇拥在中间。

  很明显的可以察觉出那女子是喜欢他的,不知他是否也喜欢她?虽然从他那张自始至终毫无变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端倪。

  一想到有这个可能,彷佛一颗大石头压在她的心上,让她觉得胸口好闷。

  这种感觉震撼着她,与之前激动的情绪相互对照后,她发现,似乎有某样东西早在不知何时已深刻在胸臆中,却一直被漠视,当导火线引燃,便一发不可收拾,漫无边际的卷涌而来。

  “你怎么在这儿?”一道男声忽然响起。

  蓝亦澐被吓着,手一抖,照片散落一地。

  她连忙蹲下来捡拾,一边解释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看你的东西,只是来找你,你不在,我要走前刚好看到照片……就有点好奇你在国外的生活……”

  “看照片很难知道吧。”

  蓝耀光的话让她脸上浮起两抹红晕。

  她又羞赧又慌张,不禁语拙,“我……”

  “交给我就行了。”走到她面前,蓝耀光接过照片后,看见她愧疚的模样,于是道:“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

  “可是我乱动你的东西……”蓝亦澐抬起头,男性壮硕的胸膛忽然映入她的眼中。

  蓝耀光身着浴袍,胸前敞开,些许水珠余留在他的胸膛上,在灯光的照射下闪烁着光芒,看来十分性感。

  男性的成熟魅力彷佛点燃了她心中的火苗,让她移不开目光。

  “无所谓,不过是照片。”蓝耀光云淡风清的说。

  他不以为然的语气听进她的耳里,像是宣告他和那女子的关系并不需要隐瞒。

  忽然间,成真的臆测浇熄了她心中炽烈的火焰。

  “喔。”随着她的闷哼,空气似乎瞬间凝结,沉闷环绕着他们俩。

  蓝耀光疑惑的盯着她,不懂她何以突然默不作声。她总是能带动两人之间的气氛,看来她今日有点反常。

  于是他主动开口:“你不是有事找我?”

  “是啊,我都忘了。”蓝亦澐不好意思的道。

  “当你说要去蓝月工作时,我的反应会不会造成你的困扰?”

  “可是我看见你皱眉头,应该……让你很难堪才是。”

  “我没有放在心上,会皱眉是因为那时我刚好在想别的事。”蓝耀光完全没有怪她的意思。

  “嗯。”他点点头。

  “呼,那就好!害我紧张半天,担心你误会了。”蓝亦澐松了口气。

  闻言,蓝耀光不知怎么忽然感到有些失落,但他仍然面不改色的问道:“你怕我误会?”

  “对呀,我那时是一时情绪激动,没思考太多就把内心的想法说出来,没想到被哥哥们乱作文章,误会我……嗯……”哎呀,她怎么又语塞了,平时的她说话可是溜得很,今晚嘴巴却老是跟她作对。

  “无意识的话,会是你最真的感觉。”

  “什么意思?”一时之间,她没办法理解他的话。

  他并没有多作解释,只说:“等你想清楚就会明白了。现在已经很晚,你该去睡了。”

这一夜,伴随着她入眠的除了那句话外,还有他令人脸红心跳的胸膛……

  翌日一早,蓝亦澐吃完饭,瞥见蓝耀光走向车库,于是她立刻跟上前。

  “四处晃晃。”他随口应道,没打算透露去向。

  “你刚回来,需不需导游?我是不错的选择喔!”蓝亦澐兴致勃勃的自我推荐。

  “呵!今天礼拜六,没有课。我才不会虐待自己,在美好的周末排课,假日就该好好的轻松一下。”蓝亦澐忽然想到,“耀光,你在国外念书时该不会把课都排得满满的吧?”

  “嗯。”蓝耀光没有反认。

  “干嘛那么辛苦,这样你玩乐的时间就变少了。”远赴异乡求学,竟然没有抽出时间四处游玩,真是太可惜了。

  “没关系。”玩乐的机会多得是,何况有没有玩乐对他而言并非重要的事。

  “可是要把握机会啊,谁晓得以后是不是有时间?未来是很难预料的,像我高中同学,大家计画好考上大学后要大玩特玩一番,哪知他在联考前夕出了意外……”一想到过往,蓝亦澐忍不住鼻酸。

  看见她惆怅的神情,他的心顿时一紧,有种想要一扫她心中阴霾的冲动,便道:“我带你去走走。”

  “真的?耶——”她悲伤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听到他的话,立即拋开忧郁,坐上驾驶座旁吆喝着,“耀光,快点上车啊!”

  蓝耀光发现自己拿她没辙,虽然无奈的摇头,仍宠溺的瞅着开心的她。

  这样的认知并不让他错愕,反而觉得理所当然,因为阳光般的笑容才是适合她的表情。

  他决定暂缓原本打算做的事。“想去哪里?”

  “淡水渔人码头?”

  下车后,蓝亦澐拉着蓝耀光的手臂四处逛着。

  “耀光,你怎么没问我为什么想来这儿?”她忽然问道。

  “你会想来这里,一定有你的理由,我不会多问。”

  “好扫兴喔,一般人听到我这么问,至少都有些好奇,不然也会客套的问我一下,可是你都没有。”蓝亦澐咕哝着抱怨。

  “你希望我问吗?”

  见她似乎是欲藉此抒发心头郁闷,于是蓝耀光顺她的意问道:“你为什么想来这儿?”

  “因为之前有个朋友答应要带我来,可是一直没有实现,今天刚好提到他,我就想到这里看看他口中的渔人码头有多美。”蓝亦澐的语气带着淡淡的哀伤。

  “不怕触景伤情?”他很想将她拥入怀中,又担心踰矩,只好站在原地。

  “还好。我曾经喜欢过他,所以当他约我时,我好高兴,哪知会发生这样的意外。后来,我一直视这里为禁地,生怕到这儿来会想到他。”

  见她愈说眼眶愈湿润,于是他拿出手帕递给她。“拿去吧。”

  尽管他的心因为她提及别的男人而有些闷闷不乐,但他并没有将情绪表现在脸上,依然淡然。

  “谢谢。今天来是想把那段未发芽的恋情作个结束,告诉他,我不会忘了他,且我找到了……可以和我一起走情人桥的人。”

  此刻她终于明白,原来从耀光回来后,她胸口一直未曾平息的涟漪是“喜欢”。

  蓝耀光循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举目可见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

  那么,他们俩在他人眼中是否也是情侣?

  突如其来的思绪让蓝耀光感到啼笑皆非,却又不能否认自己确实有这样的期待,尤其她的话意似乎透露着想与他一起走情人桥。

  这样的认知让他心中暖烘烘的,但她没有明说,那么他宁可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因为他暂时还不想有感情的系绊。

  于是,他将这些思绪拋在脑后,不着痕迹的道:“那很好。”

  “你知道我在说谁吗?”蓝亦澐试探的问。

  “我应该没有必要晓得这个人是谁。”

  这句话表明了他对此没有多大的兴趣,止住了她到嘴边的话。

  也对,他都有女友了,她若再说喜欢他,只会带给他困扰,且会影响他们现在的关系。其实她应该欣慰的,因为她能够光明正大的待在他身边,尽管不是以女友的身分,却更能长久。

  如此想后,她的心情坦然许多。

  这时,他的手机响起。

  “喂……嗯,我知道,好,没问题。”收线后,他望向蓝亦澐。“我有事要去处理,要走了吗?”

  “好啊,别耽误你的要紧事。”

  蓝耀光没有直接送蓝亦澐回家,而是先绕到另一处。

  下车后,蓝亦澐跟随他的脚步,来到一栋大楼前。

  一名女子朝蓝耀光挥手,并迅速向他们走来。

  “就是这里,我带你去看看。对了,这位小姐是?”

  “我妹妹蓝亦澐。”

  妹妹?这就是他对她的想法吗?

  骤然间蓝亦澐脑海中闪过他曾说过的,“无意识的话,会是你最真的感觉”,现在她终于明白这句话的意思。若要套用,便是他从来没有把她当作一个可以谈恋爱的对象,很单纯的就只是亲人。

  她勉强扬起唇,伸出手艰涩的说着,“你好,请问你是……”

  “我叫叶怡贞,和耀光是在国外念书时的同窗好友,很高兴认识你。”握住她的手,叶怡贞热络的道:“本来我还想不通一件事,为什么耀光一直不接受我的感情,原来是有这么标致的妹妹,难怪他看不上我。”

  “没有啦,他怎么可能因为妹妹长得如何就……”突然问,蓝亦澐因意会某件事而噤声。

  既然这样,耀光跟叶怡贞就不是男女朋友,但知道这一点又能改变什么?”对他而言,她的身分依然是“妹妹”。

  “你觉得我如何?”叶怡贞急急地询问她的观感。

  大学时她就喜欢上沉默寡言,浑身散发冷漠气息的耀光,和他与同年龄的学生相比,他多了份稳重与成熟,让她倾心不已。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对他的爱意,周遭的同学都感受得到,唯独他一点表示都没有,她不免心急万分。

  方才见到两人一块走过来时,她以为蓝亦澐是他的女友,才明白他为何不接受她的感情,后来晓得蓝亦澐只是他妹妹,她心中又涌起了希望。

  但她漠视不了当他将蓝亦澐介绍给她认识时,蓝亦澐眼中闪过的那抹错愕,虽然短暂,可是她看得很清楚。

  “你很漂亮。”蓝亦澐真心的赞美道。

  “谢谢,这样我会更有信心,我不会放弃的。”

  叶怡贞大胆的宣告冲击着蓝亦澐的胸口。

  “怡贞,快带我去看房子吧。”蓝耀光见两个女人的话匣子一开便没有停止的打算,为了不耽误时间,并且避免蓝亦澐愁眉不展的神情被叶怡贞察觉出异状,于是出声打断她们的交谈。

  “好,我想你一定会满意,跟我来。”叶怡贞毫不避讳的勾住蓝耀光的手臂走进大楼,而他也没有推辞。

  两人甜蜜的模样对蓝亦澐来说是个极大的打击,在听闻蓝耀光打算搬出蓝家时,她的脑袋更是顿时一片空白。

  直到回到家后,她仍难以接受这一切。

  连他搬家时,她也不愿送行,只是舍不得的站在窗前,目睹车子愈驶愈远。

  “我叫叶怡贞,和耀光是在国外念书时的同窗好友,很高兴认识你。”握住她的手,叶怡贞热络的道:“本来我还想不通一件事,为什么耀光一直不接受我的感情,原来是有这么标致的妹妹,难怪他看不上我。”

  “没有啦,他怎么可能因为妹妹长得如何就……”突然问,蓝亦澐因意会某件事而噤声。

  既然这样,耀光跟叶怡贞就不是男女朋友,但知道这一点又能改变什么?”对他而言,她的身分依然是“妹妹”。

  “你觉得我如何?”叶怡贞急急地询问她的观感。

  大学时她就喜欢上沉默寡言,浑身散发冷漠气息的耀光,和他与同年龄的学生相比,他多了份稳重与成熟,让她倾心不已。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对他的爱意,周遭的同学都感受得到,唯独他一点表示都没有,她不免心急万分。

  方才见到两人一块走过来时,她以为蓝亦澐是他的女友,才明白他为何不接受她的感情,后来晓得蓝亦澐只是他妹妹,她心中又涌起了希望。

  但她漠视不了当他将蓝亦澐介绍给她认识时,蓝亦澐眼中闪过的那抹错愕,虽然短暂,可是她看得很清楚。

  “你很漂亮。”蓝亦澐真心的赞美道。

  “谢谢,这样我会更有信心,我不会放弃的。”

  叶怡贞大胆的宣告冲击着蓝亦澐的胸口。

  “怡贞,快带我去看房子吧。”蓝耀光见两个女人的话匣子一开便没有停止的打算,为了不耽误时间,并且避免蓝亦澐愁眉不展的神情被叶怡贞察觉出异状,于是出声打断她们的交谈。

  “好,我想你一定会满意,跟我来。”叶怡贞毫不避讳的勾住蓝耀光的手臂走进大楼,而他也没有推辞。

  两人甜蜜的模样对蓝亦澐来说是个极大的打击,在听闻蓝耀光打算搬出蓝家时,她的脑袋更是顿时一片空白。

  直到回到家后,她仍难以接受这一切。

  连他搬家时,她也不愿送行,只是舍不得的站在窗前,目睹车子愈驶愈远。

一个钟头后,一个帅气、清秀的男子从容不迫的来到蓝月酒店。

  他的出现让接待小妹的眼睛瞬间一亮,眸中尽是倾慕。

  店里的两大帅哥——蓝总及新进的副总,他们的帅是成熟稳重型的,冷然的魅力往往让人觉得不易亲近。

  但眼前这位年轻的客人完全不同。

  微微上扬的嘴角让他看来十分亲切,浓密的睫毛将他的黑眸衬托得晶亮灵动,眼角不经意的一勾,便将围上来的女人们迷得昏头转向,丢了心魂。

  “先生贵姓啊?”咪咪的魅眼不断放电,软身的倾倒在他怀中。

  她看得出来,眼前的俊男衣着不俗,只要好好把握,她相信今晚只要服务他一人,就能荷包满满。

  这一点其它的酒女也一清二楚,于是纷纷展现出自认为最妩媚的姿态,想要男人点她的台。

  只是男人似乎不甚感兴趣的扫视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冷落了眼前这群花枝招展的女人,于是她们不悦的嗔声。

  “先生,难道我们不够漂亮吗?”丽丽说话的当儿不忘挑逗的伸手轻碰他的胸口。

  “做什么?”蓝亦澐有些恼火的闪身。

  她是变装进来探险,可没允许她们随便碰她的身体。

  不过那些来这儿消费的男人似乎颇爱此道,放任小姐们恣意的抚摸,她虽已做好心理准备,但看见那些大胆的动作时仍不免脸红心跳。

  “呵,先生,你很清纯耶,难不成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咪咪笑问道。

  “嗯。”蓝亦澐尽量压低声音。

  奇怪,为什么她一进门就引来那么多小姐招呼?她可没见到哪个男人也有像她这么好的待遇。

  那么,她是否该入境随俗,点几个女人陪她?

  既然都进来了,就玩得尽兴点,不然她这副扭捏的样子要是受到不必要的注意,引来二哥就麻烦了。

再说她现在是男人打扮,要做男人就该像个男人才是。

  于是她头一仰,视线扫过周遭对她目露期待的小姐们,之后出其不意的将方才与她说话的那一位拉进怀里,手指轻划着她的脸颊。

  “你叫什么名字?”

  “今晚是我的第一次,你要怎么招待我?”蓝亦澐轻佻的挑着眉问道。

  “呵,随你高兴啰,一切以你为主。”

  一旁的丽丽嚷着,“那我呢?丽丽也想招待你呀!”

  “哈,没问题!你、你、还有你,一起来吧。”蓝亦澐爽快的随意点着。

  不一会儿,包厢里便充满酒杯交碰及女人的嬉闹声。

  女人们争着想坐到蓝亦澐的大腿上,其中一人坐上去后,纤纤玉手捧着酒杯凑近她的唇,将一杯杯的酒倒入她的喉咙内。

  其她女人不甘示弱,不断倒酒,娇笑着直劝蓝亦澐喝下。

  几杯酒入腹,不胜酒力的蓝亦澐已满脸通红。

  她猛打着酒嗝,难过的按着喉咙。

  “先生,再来嘛——”

  “不要了。”蓝亦澐扬手推拒。

  酒精让她开始有些神智不清,胃不住地翻搅。

  喉头的酸意逼得她恨不得立刻冲到厕所去吐个痛快,她突然站起身,只觉头昏脑胀,于是又跌回座位上。

  “你没事吧?”咪咪赶紧递上一杯温水。

  “谢谢。”蓝亦澐接过它喝下,腹部的不适略微舒缓。

  这一次她放慢动作站起身,缓慢的移动步伐走出包厢。

  昏沉沉的脑子使得她觉得四面八方的景物都在摇晃,忽然眼前出现一个模糊却熟悉的身影,她兴致勃勃的冲向前,但不慎拐到自己的后脚跟,脸部朝下地应声倒地。

  蓝耀光皱眉盯着发生在面前的荒唐事。这名酒客也太夸张了,竟绊到自己的脚而跌倒,分明已喝得烂醉。

  自从来到蓝月工作后,这种酒醉失态的情况他见得太多,于是视若无睹的绕过那个人,没料到忽然被一股强劲的力道扣住小腿。

  蓝耀光低头一瞧,不禁傻住了。这家伙拉住他的脚做什么?

  他不耐烦的抬腿欲甩开对方,奈何就像被强力胶黏住般,无法挣脱那人的手。

  “放开!”蓝耀光厉声命令。

  “不要……”蓝亦澐两只手硬是抓着他的衣裤,慢慢地沿着他的身体站起来。

  他面无表情的使力想扒开那双手,直至她迷蒙的水眸对上他的眼,剎那间,讶异取代了不悦。

  “搞什么?”蓝耀光压低的嗓音中含着一股快要爆发的怒意。

  他以为自己是个没有情绪起伏的人,但见到这样的她,他才意识到自己仍是有脾气的,而且怒火来得极快。

  她实在不知天高地厚,以为扮成男人来这儿很好玩吗?难道她不晓得在这种人蛇杂处的地方很容易发生危险?

  “嘿嘿,耀光,是你吗?”蓝亦澐喝得烂醉,丝毫没发觉他怒不可遏的眼神,径自傻笑着。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蓝耀光拉开她,免得她娇软的身躯贴在他身上,引发无法想象的后果。

  她张着无辜的瞳眸,嘟起小嘴抱怨。“我想见你啊,不来这里根本见不到你……”

  “那也不需要这样!”蓝耀光斥责道。

  什么见不到他?只要她说一声,他住的地方随时欢迎她,她这颗小脑袋到底在想些什么?

  “呵呵,我这个样子帅吗?好多女孩子都围着我耶!”蓝亦澐没有听进他的话,骄傲的夸耀着自己受欢迎的程度。

  看着她意识不清的模样,他叹了口气。“我送你回去。”现在不是教训她的时候,等她清醒后再说。

  于是他将她护在身侧,欲带她离开。

  蓝亦澐抗拒着,“不要,我还没玩够……”

  怀中摇晃的柔软娇躯是个致命的吸引力,蓝耀光压抑着频频飙高的欲念,将她推开些,严厉的道:“别闹了。”

  “你那么凶做什么?”蓝亦澐难过的垮下脸。

  果然跟喝醉的人讲道理是行不通的,于是他放缓语气。“我没有凶你。”

  “明明就有,你是不是讨厌我?”

  酒精已慢慢侵蚀她的理智,眼前蓝耀光的身影顿时化为好几个。

  为了抓住他,蓝亦澐举高手捧住他的脸庞。“不要讨厌我,我好喜欢你,可是不行……我不能破坏你跟你的女朋友……嗝,我可以吻你吗?只要一次就好,之后我就会放弃,不再喜欢你……”

  因为酒精作祟,蓝亦澐的言词显得大胆。

  蓝耀光的心随着她的话而起伏,还来不及拒绝她的要求,两片诱人的唇瓣已牢牢的覆住他的唇。

  口哨声骤然扬起,众人均看着这幕好戏,想知道女王角……不,男王角是否能得到另一个男主角的爱。

  蓝耀光的脑子里忽然一片空白,温热的气息经由她的唇传递到他奔腾的心中,任由她吮吻着他。

  待他终于找回一丝理智,才急忙将她拉开。

  将她横抱在胸前,见她已昏沉的睡去,但嘴角却挂着一抹释怀的笑意,他心中的怒火不禁熄灭。

  他的眼里尽是柔情,迅速将她带离这个是非之地。

  一夜之间,两个男人深情流露的画面成了蓝月酒店里最新的八卦话题。

  车子在路上行驶,蓝耀光考虑着是否该把她送回蓝家,最后心中有了个决定,方向盘一转,将车朝他的住处开去。

  路途中,他不时瞥着身旁醉得不省人事的蓝亦澐,她那毫无戒心的模样对血气方刚的男人来说是种难忍的煎熬。

  轻抚着她略显稚气的睡容,她令人垂涎欲滴的粉唇不由得让他忆起刚才这两片唇印上他时的感觉,是那般令他回味无穷。

  她已勾起他强迫隐藏在心底深渊的情流,逐渐旋绕成极为狂烈的龙卷风,所有拒绝她的借口全然瓦解。

  他粗糙的指尖来到她诱人的唇上,感受着她均匀规律的呼吸,温热的气息吹拂着他的手指,这感觉猛烈的撞击他的胸口,他强烈的心跳声在这狭小的空间中似乎显得刺耳。

  “我好喜欢你,喜欢你……”

她梦呓的语句不断重复,在他放肆奔窜的情潮里翻腾,引起汹涌波涛,再也压抑不住对她的爱恋。

  我也喜欢你,可是目前的我还不能接受你的感情……

  其实早在国外念书时,他已清楚这一点。

  若非喜欢,他怎会想念着她扣人心弦的笑,和她令人又爱又恨的骄蛮?

  若非喜欢,怎会在被别的女人倒追时完全不动心,眼前浮现的只有她俏丽的容颜?

  若非喜欢,又怎会在异乡想着她、念着她,看着她的照片度过漫漫长夜?

  是呀,全是因为喜欢,他的心才会如此放不下她。

  尤其在机场再次见到她时,这份情感更是迅速泛滥。

  只是,他现在必须有所抉择,那就是拒绝她。

  头痛扰醒了蓝亦澐,迷蒙中,她感觉到自己似乎躺在陌生的房间里。

  她的眼睛张大了些,待瞧清楚房内的摆设后,她瞬间清醒,脸上满是不解。

  奇怪,她明明在蓝月酒店的,怎么会……这是哪里?

  开门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见到来者,她讶异地道:“耀光,是你,那我现在……”

  “在我住的地方。”蓝耀光淡漠的应声,将手中的杯子递给她。“喝杯热茶会让你好过一点。”

  “谢谢。”她伸手接过,慢慢地啜饮。

  两人各自陷入沉思,房内的气氛顿时有些诡异。

  蓝亦澐频频望向站在窗前的蓝耀光,迟疑着该怎么问他昨晚的事。会来到他的住处,肯定是被他逮着,只是过程如何,她实在没有印象。

  喝完茶后,她轻声问道:“昨晚我是不是很失态?”

  “嗯。”蓝耀光没有否认。

  “对不起,我只是想去蓝月看看,还有……”见你。后头的话消失在她的喉头,因为此时不是说这句话的时机,尤其见到他一副极力忍着不对她发飙的模样,她觉得少说话应该比较好。

  “以后别这样,很危险。”蓝耀光顺着她的话提醒道。

  “我下次不会了。”蓝亦澐垂头着允诺,忽然想到一件事,她慌张的问道:“我二哥他……”

  “他昨天有事没去蓝月,另外,你放心,我已经跟伯父伯母报备过你要在我这里过夜,请他们别担心。”

  “你有没有提到我扮成男人的事?”蓝亦澐紧张的询问。

  “如果你希望的话。”

  “不要,我不想被念。”蓝亦澐连忙道。

  还好他没说,否则她肯定被念到臭头。之前偷溜进去不成,被逮到后足足被双亲和兄长训了好几个钟头,这次以男人身分成功溜进去,要是被晓得,她敢保证会被禁足。

  “记住,不要不顾自己的安全,别做出让家人担心的事。”蓝耀光语气平淡的耳提面命,但言词中隐约透露着激动。

  他瞬间变得冷冽的黑瞳显得好陌生,她一度怀疑自己是否看错了,不懂是什么原因让他变得如此。

  “你这样好可怕……”

  “抱歉,我只是要你明白事情的严重性。”听到她这么说,蓝耀光发觉自己太过激动,于是深吸了口气,稳住一想起家人就失控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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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之韵——唐诗》解说词

这是陕西醴泉县的昭陵,埋在这里的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杰出的皇帝——唐太宗李世民。李世民,这个少年英雄,十九岁起兵反隋,骑着这昭陵六骏,手握风雷,驰骋华夏,“昔乘匹马去,今驱万乘来”,建立了中国历史上国力空前强大的唐王朝。二十九岁时,他从父亲唐高祖李渊手中接过皇帝的权柄,中国历史上于是开始了令后人无限向往的贞观之治。

李氏家庭虽属汉族,但祖籍陇西,从四世纪初起就一直为少数民族所统治,到唐王朝建立,已经四百年了。四百年,要改变一个家庭思想感情的遗传基因是绰绰有余的。因而李氏家族成了一个深度胡化的家族。他们又自认是古代哲学家老子李耳的后裔,因而对老庄道家十分推崇。对魏晋南北朝以来勃兴的佛教,他们也不存任何芥蒂。有了这样一个不带成见不存偏见的政治核心,加上国力强大,生产力的发展也达到了小农社会的最高水平,于是唐朝人信心十足,对什么都敢用微笑来接纳。在李氏集团统治的二百九十年内,没有因文字触犯忌讳而被判罪的,更没有被杀头的,即便是讽刺了皇帝,揭了皇帝的短,也就只算小事一桩。在封建制度下,这是唯一一个政治气氛如此宽松大度的朝代。

一说起唐代,我们立即就会想到唐诗。唐诗,是中国诗坛的珠穆朗玛峰,在小农社会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是一个无法企及的高度。唐诗,是中国诗坛的长江、黄河,以广阔的流域面积灌溉着中华民族的国土。据统计,全部唐诗,有作者三千六百多人,诗五万五千多首。而且由于唐代刻版印刷术刚刚发明,印书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谁知道有多少诗歌流失了呢!盛唐重要诗人王之涣,就只剩下了六首诗,那么,整个唐代流失的数字,又有谁能统计出来呢?

唐代实行科举,进士一科尤其受人重视。考进士要考诗赋,诗做得好就有飞黄腾达的可能,读书人谁不想到这擂台上一试身手?流风所及,连和尚、道士、妓女等稍有些文化修养的人,都敢大大方方站出来赋诗一首,有不少人甚至还留有诗集。

唐代,连政治连哲学都透着诗歌的芬芳,是典型的诗歌时代。唐代的诗坛,不仅诗多,诗人多,而且还挺立着一队令后人肃然起敬的巨人,像李白,像杜甫,像韩愈,像白居易,等等等等,“不尽长江滚滚来”,这一个接一个登场的巨匠。宋朝以后的诗人创作时,都极力想跳进他们的磁场,却又无从着手;或是极力想跳出他们的磁场,却又无能为力。

于是,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来了,放声一唱,就是“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看看这胸襟气度!在交通和通讯工具都不发达的古代,山那边是什么样子都很少有人知道,天涯是不可能若比邻的。而这只有人充满自信,相信能自由自在地活着,不会有政治地震与任何外力来阻隔人相会的愿望,才能从容不迫唱出这样的豪情。

于是陈子昂来了,像巨人一样挺立在幽州台上,面对着无限的时间与无限的空间,如春雷炸响一样高唱着“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多么悲壮的歌声,像从历史的深处腾出,不仅一声就唤醒了永远辉煌的盛唐诗,而且直到今天仍在中华大地上产生审美的冲击波!

于是那一群气势磅礴的边塞诗人来了,他们是盛唐的仪仗队,显示着盛唐的国威。王昌龄来了,高唱着战地进行曲:“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于是高适来了,他的千古绝唱《燕歌行》如钱塘江潮一样喷涌而来:“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于是岑参来了,这个渴望建功立业的诗人满怀激情高唱着:“走马西来欲到天,辞家见月两回圆,今夜不知何处宿,平沙万里绝人烟。”这群边塞诗人,或歌颂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一往无前的昂扬斗志,或诉说战争的艰苦和残酷,都那么英姿飒爽,气势灼人。因为他们是盛唐的诗人——盛唐诗坛的风云人物,喷发的是永远震撼人心的边塞英雄交响曲。

终于,李白来了,他配合时代的最强音,以惊动千古的气势唱出了“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是巨人昂首天外,用目光提起黄河滚滚狂涛向海里倾倒时才能找到的感觉。正是这个宣言“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超级巨人,把盛唐精神推上了照耀千古的最高峰。

然而,盛极一时的唐王朝终于酿出了“安史之乱”,这一场延续了八年的战争,把盛唐气象一下扫得七零八落。于是,杜甫颜色憔悴、形容枯槁地走来了。这个悲天悯人的诗人,虽然到“安史之乱”爆发那一年已经四十四岁,但他唱不出盛唐的理想主义,唱不出盛唐的浪漫气质。他用嘶哑的歌喉唱出来的是“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是一片中唐的血泪,是目睹盛唐气象破灭的悲哀。

于是韩愈来了。这位个性极强,想把盛唐气象召唤回来以重新振起自信的诗人,开创了一个奇崛险怪的诗派。他大声疾呼,用诗一样的语言喊出了“物不得其平则鸣”的千古名言。显示出想用地震的强力重新推出一个高峰的魄力。

于是白居易来了,一出场就倔强地唱出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坚韧,显示出唐王朝仍然是一个极有活力的存在。他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新乐府运动,诗歌的风格浅切平易,与韩愈的奇崛险怪双峰并峙,使唐诗呈现出又一个气象万千的新天地。

然而,唐王朝毕竟走上了无可挽回的下坡路。唐诗也从中唐的再度繁荣跌进了晚唐的衰飒。于是李商隐来了。他眼前一片朦胧,不知风从哪里来,也不知道路向哪里去。他的歌声是令人感伤的、低沉的,望着逐渐黯淡的黄昏,一唱一咽地低吟着:“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他是在哀叹自己的不得意,可我们从中也看到了唐王朝的日暮途穷。

唐王朝,中国历史上的这一道辉煌,终于黯然熄灭了。唐诗也以寒蝉一样凄切的声音,唱出了最后的失落。韦庄站在南京古城墙上唱着:“江南霏霏江草齐,六朝如梦鸟空啼。无情最是台城柳,依旧烟笼十里堤。”这是在哀悼六朝的沦落,也是为唐王朝送终,为唐诗留下最后的叹息。

唐诗结束的时候,它的影响却刚刚开始。到唐代才终于定型的绝句,兴起于盛唐的律诗,穿越千年,被一直沿用到今天。今人写旧体诗,提笔就是一首五绝、五律,七绝、七律。大概很少有人想过,这是唐朝诗人铸成了现成的模子,才使我们写起诗来能这么方便。宋、元、明、清这几代的诗人,绝大多数或深或浅,或直接或间接都曾受到过唐诗的影响。且不说个人,就说较大的诗派和较有影响的诗歌运动吧。北宋初的西昆派,专学李商隐,只求把诗写得朦胧,甚至晦涩,而不管有没有诗味。北宋后期兴起的以黄庭坚为首的江西派,则把杜甫奉为祖师爷,讲究用典,以无一字无来处相标榜。明代中叶兴起的复古运动,甚至断然以“诗必盛唐”相号召,只求把诗写得语气雄阔,锣敲得山响就行,管他是不是音乐!直到清末维新运动起来后,传统的诗歌美学开始受到挑战,康有为才大声喊出了“意境几于无李杜,目中何处着元明”,才终于敢站在时代的制高点上来俯视唐诗。话虽说如此,但中国诗歌终于从唐诗的磁场中跳出来,还是五四以后时白话文兴起以后的事。

从明代开始,研究唐诗的人习惯上把唐诗分为四期,即初唐、盛唐、中唐、晚唐。初唐从唐王朝建国,即公元六一八年起,到八世纪初,即唐玄宗李隆基登上皇帝宝座之前,将近一百年,时间跨度最大,成就却最低。世界级大河长江,源头一样是窄窄浅浅、弯弯曲曲的,但没有这窄窄浅浅弯弯曲曲,就没有下游的浩浩荡荡滚滚滔滔。

初唐的诗坛,还在南朝追求形式美的装饰风格笼罩下,宫廷诗人不必说,就是四杰这样强烈要求转变风气的人物,诗歌风格也明显偏于华丽。像唐太宗李世民这样叱咤风云的人物吧,唱出来的也是“结伴戏方塘,携手上雕航。船移分细浪,风散动浮香”。这种诗与南朝那些跟着皇帝起哄的诗人所作,几乎无法区分。

四杰王勃、杨炯、卢照邻和骆宾王,文学史习惯称之为王杨卢骆。他们主要活动于七世纪下半叶八十年代以前。这是一批少年才子,才华横溢,精神饱满,一出场就英气勃勃;这是一批短命诗人,活得最短的王勃才二十七岁;这又是一批苦命诗人,王勃是淹死的,卢照邻是因长期瘫痪投水自尽的,骆宾王是被杀的。他们虽然时运不济,生命多艰,但都立志要扫荡诗坛的积秽,革除陈陈相因的宫廷文学,要求写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诗中塑造出一个真实的自我,改变诗歌与时代就像油花漂在水面上的关系,要叫诗歌具有激情和生气。他们的能量虽然有限,但先声夺人,互相呼应,经过一番纵横驰骋,终于为唐诗的出场准备好了必要的布景和合适的气氛。四杰的成就有限,又没有完全摆脱南朝绮丽文风的影响,因而颇受后人非议。杜甫对此很是不平,曾断言指出:“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四杰中成就最高的王勃,只活了二十七岁。他二十六岁时写的《滕王阁序》,是传诵千古的名文。据说当时镇守南昌的都督阎某,把滕王阁修饰一新,九月九日大会宾客,叫他女婿先写好一篇记述滕王阁的文章,到时候假装是即兴创作来向宾客夸耀。宴会时,主人装模作样让在座的人写。知情人都知趣地推辞,王勃却不知天高地厚,竟接过笔来真的写起来,惹得阎都督勃然大怒。不过,唐朝人胸襟就是宽广,当王勃写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时,阎某大为惊服,不但不生气,还主动请王勃接着写下去。“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黄昏时江边的这一幅秋景多么开阔,多令人神气飞扬!《滕王阁序》虽然不算诗,但却是诗味醇厚的一首散文诗,其审美效应永不会衰变。文章以一首诗结尾:“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鸾罢歌舞。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与朋友分手,一般总不免会有些伤感,这首诗却一反常情,认为只要是知己,即便分隔天涯,也仍然像近邻一样。诗中没有一句解释的话,但天下升平,处处都有能给人踏踏实实的安全感,却作为坚实的背景衬托在诗的背面。只有时代开放、清宁、透明度高,送行的和被送的都根本想不起来会遇到什么意外的侵害,分手时才会有这么开朗的心情。“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表达了人类这种普遍的愿望,因而流传千古,成了随时都能被引用的名句。

四杰中的杨炯曾说“愧在卢前,耻居王后”。很显然,认为排名在卢照邻之前感到惭愧,是故作谦虚,真正的用意是不服王勃。他恃才傲物,骂那些装模作样的朝廷官员为“麒麟楦”,意思是麒麟的填料。问他此话怎讲时,他说耍麒麟的都是用布画麒麟蒙在驴身上,看起来像麒麟,其实揭掉画皮,不过是一头驴。真是骂绝了!幸好他生在唐代,不然的话,光凭这件事,就足以叫他掉脑袋。

卢照邻遭遇极惨,中风瘫痪十年,最后因无法忍受而投水自尽。他的《长安古意》中有两句,“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是至今还不时有人引用的名句。

做父母的大概都给孩子教过几首唐诗,教的诗中大概也会有这一首吧:“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首诗据记载是骆宾王七岁时写的。

骆宾王是浙江义乌县人。徐敬业起兵反武则天时,他写了一篇《[为徐敬业]讨武氏[曌]檄》,把武则天有的没有的劣迹全兜出来抖搂了一番。据说武则天满不在乎,但听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时,不禁一震,听左右说是骆宾王写的以后,就说:“宰相之过也。人有才如此,而使之流落不偶乎?”“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这对激发朝廷百官起来反对武则天,是极有煽动力的。徐敬业起兵失败后,据传说,他曾在灵隐寺这里潜藏,出家做了僧人。有一天,宋之问来到灵隐寺,晚上在寺内独自散步,想做诗,但刚想好两句就接不下去了。一个白髯苍苍的老僧,也就是骆宾王来到他跟前,问明情由后,就给他补了两句:“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这种传说的含金量大概是不会高的。也许,宋之问这首《灵隐寺》非常平庸,中间偏偏夹着这非常精彩的一联,后人就故意剥夺他对这一联的著作权吧。也许,宋之问人品低劣,后人就编出这个故事,把这一联警句剜出来,归到骆宾王的名下吧。

初唐四杰开始冲破唐初宫廷诗风的束缚,使诗歌从应制应酬、歌功颂德的圈子里跳出来,担负起歌唱人生的使命。但是他们还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武器,使唐诗总结过去,迎接未来。历史选择了陈子昂,来完成这为唐诗展开一个新天地的使命。陈子昂旗帜鲜明地反对南朝的贵族文学,反对那种只求词藻华丽而内容空洞的诗风。他不仅在理论上为唐诗的发展指明了道路,而且诗歌创作也实践了自己的理论。他的《感遇》三十八首,或讽刺现实、感慨时事,或感慨身世、抒发理想,都表露出强烈的自我意识和进取精神。“兰若生春夏,芊蔚何青青!幽独空林色,朱蕤冒紫茎。迟迟白日晚,袅袅秋风生,岁华尽摇落,芳意竟何成!”春夏之交,草木茂盛、青翠的树林里,兰草和杜若这类香草紫茎上开出朵朵红花,使满林的草木相形逊色,然而毕竟是幽独的。年光易逝,秋风又起,空有阵阵香气,又能怎么样呢?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怀才不遇,像幽林里的红花无人欣赏,只有随着年光的流逝自生自灭而壮志难酬。

七世纪末,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派人远征契丹,以陈子昂为参谋。由于主将不力,军事失利,他几次进言,不仅不被采纳,还受到降职处分。他登上幽州台时,感慨万千,唱出了他的千古绝句《登幽州台歌》。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这首诗蓦地而来,戛然而止,没有起承转合,没有写景,也没有借景抒情。它明白如话,用普通话来念,甚至连韵都不押。这是诗吗?不像,它只像一声长长的浩叹,只像一声宣泄愤懑的长啸,像隐隐约约却使大地颤动的春雷,在呼唤万物苏醒。抒情主人公有如巨人一样屹立在幽州台上,举目四望,涌来的是无古无今的孤独。没人理会,更没人理解,只有无法抚平的惆怅在内心翻涌,终于化作两行涩泪滔滔而下。他眼里噙着饱含历史沧桑的悲哀,而不是沮丧;他要及时发奋,而不是万念俱灰。这首诗之所以如此震撼人心,传诵千古,原因大概就在这里吧。

第三集 边塞诗人(上篇)

盛唐的边塞诗意境高远,格调悲壮,像雄浑的军号,一声声吹得历史都热血沸腾。

盛唐的边塞诗人视野开阔,胸怀激荡,充满了磅礴的浪漫气质和一往无前的英雄主义精神,他们唱出了时代的最强音,充分体现了盛唐精神,是古代诗坛上绝无仅有的奇葩,是后世诗人可望而不可即的高峰。

在这批边塞诗人中,七言绝句写得既多又好的当数王昌龄。七绝在初唐时就开始成熟了,但表现能力还没有充分发掘出来,佳作还不多,王昌龄以其成功的创作实践,使七绝这种诗体的概括能力发挥到了极致,与李白同为写绝句成就最高的诗人,有人甚至说他超过李白。他名气很大,有“诗家天子王江宁”的美誉。所以叫王江宁,或是因为他是江宁人,或是因为他在江宁做过官。他的组诗《从军行》七首几乎全是精品,从各角度揭示前线将士的心理活动。比如第四首: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出手一句“青海长云暗雪山”,就把战争气氛渲染得十分饱满酣畅;“黄沙百战穿金甲”既揭示了环境的艰苦,又展现出战士们轻身许国的英雄气概。

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离别情。缭乱边愁听不尽,高高秋月照长城。

烽火城西百尺楼,黄昏独坐海风秋。更吹羌笛关山月,无那金闺万里愁。

这种万里远隔,思念妻子的哀愁,所以会那么无可奈何,就因为每一次思念都可能是最后一次,因为一出战就可能再不会回到这“烽火城西百尺楼”来了。这是真正的带着血丝的相思!“不破楼兰终不还”,固然英雄气概十足,但诗人同时也看到了战争给普通士兵带来的痛苦,并没有一味沉浸在立功封侯的幻想中。

他的《出塞》更是古今传诵的名篇,被誉为唐代绝句的压卷之作。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说“秦时明月汉时关”,实际的含义不过是一轮明月照边关。然而,把明月照边关这种悲凉的意境推到秦汉时期,这一句就由写眼前的实景,一变而为饱含历史深度的虚景,虚实相生,从而使这句诗的内涵变得无比深厚。这也就是说,从秦汉时期以来,一代一代的人都一直在进行这样的万里长征,多少人就死在这边关上一去不复返。慨叹没有李广那样的龙城飞将来挡住胡马,不让度过阴山,既痛惜自己无用武之地,不能报效国家,立功边塞,又深切地同情边关将士长期征战,有家不能归的痛苦。【诗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该怎样来避免这种历史悲剧的重演。他只能幻想出现飞将军李广,用战争来制止战争,但同时他也深刻地意识到“昔日长城战,咸言意气高。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塞下曲》)就算能用战争来制止战争,也是“白骨乱蓬蒿”,同样是个悲剧。这首诗读起来特别上口,每一个音跟前后的音搭配得都恰到好处,我们着重从音调的和谐来读上一遍就会知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边关既有征夫,内地就有怨女。他的《闺怨》就是写妻子思念从军在外的丈夫的:

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他的送别诗《芙蓉楼送辛渐》也是独出心裁的名篇: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王昌龄的好朋友王之涣,年轻时以豪侠自命,爱击剑打猎,纵酒悲歌。他诗名很大,是边塞诗人中重要的一家,可惜他命运不济,诗集失传,只留下来六首绝句。据记载,有一回他和王昌龄、高适等人在酒店喝酒,正好来了一批艺人,于是他们约定,等会儿这些艺人唱歌时,唱谁的诗最多,就说明谁的诗名最大,结果一个乐工唱了王昌龄的两首绝句,一个唱了高适的一首绝句,王之焕说:乐工唱的是乡下人听的乐曲。等着瞧吧!果然,一个漂亮的歌妓起来唱道: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那个歌妓又连唱两支歌,都是王之焕的诗。从这个文坛掌故就可以看出来,他在当时的诗名有多大,这首《凉州词》是唐诗中的名篇。黄河从白云中滚滚流出,一座孤城被围绕在万仞高山之中,显示出边塞风光的荒寒壮阔。第三句“羌笛何须怨杨柳”,既可指羌笛吹着表现征人思家的《折杨柳》曲子,也可指羌笛呜呜咽咽,似乎在怨恨塞外的杨柳不肯舒青涨绿来遮掩荒寒。全诗既表现了征人的辛苦,又有一种豪迈的气势。“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这首《登鹳鹊楼》更是连三岁的孩子都能背诵。诗人登上山西省永济县的鹳鹊楼,望着惨淡的日头西沉,滚滚的黄河东泻,视线向东西两向伸延,使视野无限广阔。后两句由实入虚,再推进一步,把视野再次拓宽。四句二十个字,字不奇,句不奇,景不奇,情不奇,但却展现出如此磅礴的气势,这简直是奇迹!“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同时代的另一个诗人王翰,也有一首广为流传的《凉州词》: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葡萄美酒斟进夜光杯,还有随军乐队在马上弹奏琵琶助兴,即将开赴前线的将士怎么能不痛饮!抒情主人公的内心也有几分无可奈何,但压不倒那种豪迈的英雄气概,情绪仍然是乐观的。这首诗只有盛唐人写得出来,也只有盛唐人能这么微笑着来感受走向死亡的痛苦。“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另一个重要的边塞诗人李颀,也擅长写七言古诗。他不大看中功名利禄,却非常想做神仙,服食丹砂,期盼着白日飞升。王维在《赠李颀》诗中说:“闻君饵丹砂,甚有好颜色。不知从今去,几时生羽翼。”李颀最著名的诗是《古从军行》:

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行人刁斗风沙暗,公主琵琶幽怨多。野云万里无城廓,雨雪纷纷连大漠。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闻道玉门犹被遮,应将性命逐轻车。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蒲桃入汉家!

难能可贵的是,李颀不但同情“闻道玉门犹被遮,应将性命逐轻车”的汉族士兵,同时还看到了“胡儿眼泪双双落”,看到了战争给少数民族带来的苦难。“胡儿眼泪双双落”再用“胡雁哀鸣夜夜飞”来衬托,胡雁哀鸣与胡儿落泪这两个意象叠印在一起,是多么钻心刺骨的审美刺激力!李颀的这种思想境界,是其他反战倾向鲜明的边塞诗人所没有达到的。就为了这句话,中华儿女也应当在心灵深处塑一个巨大的铜像来纪念他。

第四集 边塞诗人(下篇)

边塞诗人中最有代表性的诗人是高适和岑参,后世合称高岑。

边塞诗人中最有代表性的诗人是高适和岑参,后世合称高岑。

高适的性格和李白有些相近,很有些目空一切、不可一世的气派。他在《别韦参军》中说自己“二十解书剑,西游长安城。举头望君门,屈指取公卿”。盛唐既是出狂人的时代,自然不会只出李白一个。他才气没有李白大,但有实际政治才干。整个唐代,大诗人中政治才干最出色的,官职也做得最大的就数高适。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摐金伐鼓下榆关,旌旗[旆]逶迤碣石间。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身当恩遇恒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边庭飘飘[飖]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杀气三时作阵云,塞声一夜传刁斗。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燕歌行》写妻子思念出征在外的丈夫,是从三国时期以后人人套用的老诗题。高适这一首虽然也还是写了“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但冲破了这一传统题材的限制,从战士出征时的心态、战事的紧急、战争的残酷,到军中苦乐不均、征人思妇与对和平的向往等等,都一环扣一环组织在一起。这首诗就像用打击乐器伴奏的进行曲,节奏强劲而又沉着,声势浩大,使人听了由不得会精神振奋起来。

高适擅长写七言古诗,气势壮阔,开合动荡,具有很强的感染力。他的七绝不多,但有几首也能于小中见大,具有丰富的内蕴,境界高远。

千里黄云白日熏,北风吹雁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别董大》)

诗人先极力渲染分手时环境的惨淡凄凉:黄云千里,白日昏暗,北风吹雪,大雁南归。在这种气候中与朋友分手,心情自然更觉沉重。但第三、四句突然一振,在这暗淡的天幕上划出一道亮色,使气氛一下变得轻松了。这正显示出盛唐人开阔的胸襟气度。“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与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相比],更多出几分豪迈,多出几分自信。

岑参是盛唐最典型的边塞诗人,在八世纪五十年代,他曾经两次出塞,在新疆前后呆了六年。他边塞诗的特点,我们应当从两个方面去把握。第一,他是个好奇的人,正如杜甫说的“岑参兄弟皆好奇”(《美陵行》)。早年他就喜欢从出人意表的角度去发现诗。有了边塞生活的体验以后,他的好奇天性也拓开了一个新的天地。

第二,岑参诗中有一股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这也是其他边塞诗人所无法比拟的。他赞叹别人“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他自己就是这样作为戎装的少年英雄驰骋在西北战场上的。他出塞时,才三十出头,正是充满锐气的年龄。王昌龄、高适等年辈稍长的诗人,随着开元盛世的逐渐萎缩,朝政的日益腐败,已经开始认识到战争的残酷和非正义性的一面时,岑参却还在战阵上高呼驰骋显示英雄气概。这种心态和思想境界,就使他的诗和高适有比较明显的区别。高适观察比较深入,更多地看到战士的艰苦,因而诗的色彩要淡一些。岑参则用绮丽的笔调来凸显西北地区冰天、雪地、火山、热海的异域风光,歌颂保卫边疆的战争,歌颂将士们不屈不挠、立功报国的豪情壮志,有一种感人的奇情异彩。

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茫茫黄入天。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诗写“汉家大将西出师”,在“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的恶劣气候中行军。光从这种气氛的渲染就能使人感觉到,这是一支不可战胜的铁军,所以诗人信心十足地断定“虏骑闻之应胆慑”,因而要在“车师西门伫献捷”。这种百折不挠的战斗精神,在其他边塞诗人的诗里很难找到的。

《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是诗人又一重要作品。这首诗,一开始就使人感到新奇。“胡天八月即飞雪”,按常情说,这种气候应当使人感到“愁云惨淡万里凝”才对。然而,作为盛唐时期一个好奇的年轻人,岑参却忽发奇想,认为压在枝头上的不是雪,而是盛开的梨花,“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这两句至今还经常有人引用的诗句往这里一搁,就使阴暗的天空突然有了亮色,空气突然变暖了,从而也奠定了全诗豪迈乐观的基调。“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显现出一派异域情调。诗人眼尖,还特别注意到辕门上面那高擎的红旗,白雪衬着红旗,色彩对比是那么强烈。红旗应当是在风中飘动的,只不过偶然风停了,才垂挂着不动。这一特殊情况使诗人又设想入奇:似乎不是风逼着旗子一动也不动地展开,而是旗子冻僵了大风也吹不动。由于用好奇的目光来取景,用入奇的笔调来描绘,就使非常平常的送别场面,被描绘得那么绮丽豪放,使人百读不厌:

北风卷地百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犹著。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还应当提一提也以写古诗著名的崔颢。有人甚至说,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也就是八世纪上半叶,知名度最高的诗人就数他和王维。这至少说明他在当时是个大名鼎鼎的人物。

“高山代郡东接燕,雁门胡人家近边。解放胡鹰逐塞鸟,能将代马猎秋田。山头野火寒多烧,雨里孤峰湿作烟。闻道辽西无战斗,时时醉向酒家眠。”《雁门胡人歌》这首诗写边地少数民族好勇尚武,粗犷豪迈的精神面貌,真是有声有色。

不过,他的名字是和《黄鹤楼》这首不朽的七律诗联系在一起的,还不如径直来读这首诗: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唐诗经过近百年的酝酿,终于迎来了它的鼎盛期。盛唐诗于是挽起狂风,掀起巨浪,鼓动着磅礴于天地的雄浑,登上了中国诗坛的制高点,中国古代诗坛上这颗最红最亮最热最有吸引力的太阳升起来了。在这段跨度最小,才只有四十多年的时间里,多少开宗立派的人物,都从时代的风云中涌现出来。王维、王昌龄、高适、岑参,这些称雄一世的诗人,都与诗坛上独绝千古的巨人李白比肩而立,相视而笑,以各自斑斓的色彩装点着盛唐的百花园。

贺知章、张旭、张若虚和包融,都是江浙一带人。这一带古代属吴郡,也叫吴中,因此人们称他们为吴中四士。他们在当时也都是光芒四射,只是由于被时代的尘埃遮掩,才暗淡下来了,但除包融以外,都有一两首脍炙人口的诗。在听盛唐诸大家的英雄交响曲和田园交响乐之前,读读这些诗人的诗,就像听小夜曲,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贺知章字季真,爱饮酒,爱聊天,爱开玩笑。他是宰相级的大官,晚年却又忽发奇想,出家当了道士。唐玄宗曾把绍兴这里的鉴湖一角赐给他补贴家用,他晚年就是在这里度过的。由于狂放不羁,因而自称是四明狂客。他和李白是忘年交。李白在《对酒忆贺监》诗中说:“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李白是个狂人,而在李白眼中,贺知章也是个狂得可爱的人物,这就可以想象他的为人了。

“主人不相识,偶坐为林泉。莫漫愁沽酒,囊中自有钱。”(《题袁氏别业》)看到人家园子里林泉优美,尽管不相识,竟然大模大样进去玩;还声言口袋里带了买酒的钱,请主人不必为如何款待而发愁。从这首诗就可以看出他的狂放。他最为传诵的诗是: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唯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回乡偶书二首》)

小孩子敢“笑问客从何处来”,凑到跟前来起哄,说明诗人自己也是乐呵呵的。他“少小离家”,“近来人事半消磨”,只剩下镜湖水还是老样子,却没有一点哀伤。这既展示了他性格的放达,同时也折射出盛唐时期社会的安定和时代精神的豪迈。

张旭外号张颠,以草书著名。他的草书,和李白的诗,裴旻的舞剑,在当时并称“三绝”。裴旻的舞剑看不到了,无从说起。拿李白的诗和张旭的草书相比较,实在是独具只眼,其可比之处就在于都是狂人,都在各自的领域达到了顺乎自然而又出神入化的境界。据说他写草书时,先要喝得醉醺醺的,狂呼大叫疯跑一气,然后才趁着酒劲儿拿起笔来一挥而就。

著名诗人李颀在《赠张旭》中说的可以证实这一点:“张公性嗜酒,豁达无所营。皓首穷草隶,时称太湖精。露顶据胡床,长叫三五声。兴来洒素壁,挥笔如流星。”张旭是苏州人,戏称他为“太湖精”真是恰到好处。不过他留下的几首诗,却不像他的草书那么狂放,像《桃花溪》这首诗所描述的那样,“隐隐飞桥隔野烟,石矶西畔问渔船。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青溪何处边?”在淡淡的烟雾中,影影绰绰望见远处有一座高耸的桥,可是要找的地方还是找不着。诗人来到一块突出水中的大石头上,问划船从这里经过的渔人:从桃花源里流出来的桃花,流得青溪里到处都是,叫人怎么顺着流动的桃花去寻找桃花源呢?从表层信息来看,不过是说诗人来游了一趟桃花源,尽管找不着洞口,可也并不着急。这是诗意的旅行,是在寻诗。可是我们顺着诗人的足迹。再来找一遍看。青溪里这随着水波翻动的桃花,到底是从哪里流出来的呢?“世中遥望空云山”,向哪里去找桃花源呢?这云封雾罩的桃花源,是一个地方,但更像是人生想要达到的一种境界。因此从深层意蕴看,这又是哲理的旅游,是在进行层层深入的哲理思考。“隐隐飞桥隔野烟,石矶西畔问渔船。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青溪何处边?”

张若虚的生平事迹都不可考,只知道是扬州人。他只流传下来两首诗。但《春江花月夜》却是古今传诵的名篇。《春江花月夜》原是南朝著名的昏君陈后主创作的,当时还谱了曲,可以唱。后来,词和曲都失传了。张若虚这首《春江花月夜》借旧题写新诗,是旧瓶装新酒。这首诗,写农历二月间诗人在长江边上思念故乡扬州的种种感慨和想象。唐诗中把长江下游宽阔的江面也叫做海,因此这里的“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虽然说的是海,指的却是浩茫茫的长江。诗就是从春天、长江、花林、明月和夜晚这五个方面切入,把由此引出的种种意象穿织组合在一起,反复咏叹拂拭不去的乡愁。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诗人望着一江春水向东流,月亮从宽阔的江面上升起,映着滟滟的江波,展现一片明澈。诗一出手就渲染出一片浩阔、朦胧又透明的夜景,似真似幻,使人面对着无限的时空,仿佛突然进入一种失重状态,进入一种寻求顿悟的深沉。由随波一泻千里的月色,诗人又想到江流长在,月光长在,而人生却是那么短暂,于是继续感慨地叹道:

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空里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天上水上,皓白无尘,只有这一轮孤月,在无穷的宇宙中永无终止的漂泊。月亮,最初照见的是什么人?将要照见的又是什么人?人类生命的系列虽然是无尽的,但“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一代一代的人都消逝了,只有滚滚滔滔的长江依然在滚滚滔滔的流淌。这种世路无穷,劳生有限的感慨并不是一发不可收拾,陷入不能自拔的境地,因为诗人毕竟生活在唐代,毕竟有找到发展机遇的可能性,所以只点到为止。接下来诗的脉络转换,转入传统的游子思妇的相思:

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可怜楼上月徘徊,应照离人妆镜台。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

移动的月光,一定是正照着那女人的梳妆台,思念之情如同这皎洁的月色一样笼罩着她,放下帘子也推不走,出去捣衣也拂不去。最后脉络再次转换,诗人由想象又回到现实: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昨夜闲潭梦落花,可怜春半不还家。江水流春看[去]欲尽,江潭落月复西斜。斜月沉沉藏海雾,碣石潇湘无限路。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

春天已过了一半,快到落花时节,江水眼看就要把春天送走了;刚才看着升起的月亮,又开始西斜,诗人却就是回不去,回家的路就像从碣石到潇湘一样遥远,不知道是否有人乘月归去,反正自己只能望着江边的树荡起离愁。

全诗虽然带着一种淡淡的哀愁,但洋溢着浓郁的青春气息,音调嘹亮,意境清澈而透明。

山水田园诗人以王维、孟浩然为代表,因此也称王孟诗派。这些诗人用开阔的胸怀,深细敏感的审美嗅觉,来描绘山水风景的优美壮丽,歌咏田园生活的闲适静谧,从一个侧面折射出盛唐时期社会的安定,农民的安居乐业和时代精神的开朗乐观。以前对山水诗评价过低,认为是远离时代的。其实不然。“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也是山水诗,只因为是在乱世,诗人才那么心情沉重。那么,在太平时期,王维歌咏“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不也正符合时代的要求么!

最杰出的山水田园诗人是王维。据记载,王维九岁就能写诗。像那首脍炙人口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就是王维十七岁时写的: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王维精通音乐,擅长草书和隶书,绘画的成就尤其突出,以至宋代大诗人苏轼称赞他“诗中有画,画中有诗”。他的诗歌创作,就是以这种全面的艺术修养为基础的。

三十七岁时,王维曾出使凉州,也就是今天的甘肃中部,途中做了一首《使至塞上》: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谓城朝雨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送元二使安西》)这首诗当时就有人谱曲,称为《阳关三叠》,成为流传广远的送别歌词,用最普通的词组成最普通的句子,一看就懂。但是情意又那么深长,音调又那么响亮,使人感到正是自己要说的话,只是没说出来罢了。“谓城朝雨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开元末年,也就是公元八世纪四十年代初,口蜜腹剑的奸臣李林甫开始得势,把兢兢业业治理国家的著名宰相张九龄挤出朝廷,这意味着政治局势即将发生重大的变化。王维为了逃避可能会有的意外,就开始过一种半隐半仕的生活。这是政治局势变化对他的影响。其实,王维在封闭状态的生活中越陷越深,更主要的还是他自己立身处世的原则造成的。他母亲长期奉佛,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对他来说自然是不可抗拒的。中年丧妻以后,他就没有再娶,一直过着长斋奉佛的独身生活。这时正是后来对祖国诗歌有深刻影响的禅宗蓬勃发展的时期,他对禅宗的哲理兴趣越来越大。他的诗歌风格也发生了变化,早年那种意气风发的诗不见了,代之而起的,是融合画意、诗情和禅理的山水诗。这种小诗像一幅画,诗情清淡,却又蕴涵着不易把捉的禅理。他这类诗成就极高,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中年颇好道,晚家南山陲。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邻叟,谈笑无还期。(《渭川田家》)

抒怀主人公完全跳出了名缰利锁的磁场,内心有一种以安全感为地基的从容不迫,从而能进入一种绝对自由的精神境界,用不带任何功利的审美目光,自得其乐地去发现极其平凡,有时旁人发现不了的自然美。

孟浩然和王维是好朋友,在赠王维的诗《留别王维》中说:“欲寻芳草去,惜与故人违。当路谁相假?知音世所稀。”可见他是把王维当知音的。

孟浩然的生平事迹非常简单:四十岁以前一直住在襄阳,四十岁时到长安考过一次进士,然而却没有考上,从此也就不得不断了做官的念头。到江浙一带游历了几年之后,最终死在襄阳。盛唐的大诗人,没有谁一生过得像他那么平淡的。

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望洞庭湖赠张丞相》)

这首诗是赠张九龄的。八世纪三十年代末,张九龄从宰相的官位上被贬到荆州。由于欣赏孟浩然的诗,就把他请到荆州,并给他小官做。还从来没做过官的孟浩然非常高兴,写下了这首境界雄阔的诗。“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楼”,写洞庭湖的云雾迷朦,波涛浩渺,写得气势磅礴,充分展示了盛唐气象。孟浩然所以要把洞庭湖写得这么浩浩荡荡,无边无际,是因为他要用湖来象征人间吧。在人世间他无依无靠,没有得力的人物来提拔他,就如同“欲济无舟楫”——想过洞庭却找不到船一样。现在当过宰相的张九龄来了,给他官做,终于使他有了施展抱负的机会。他“坐观垂钓者”,也想到湖边来钓上一条大鱼,也就是想趁此机会来干一番事业。只是很可惜,一生只活了五十二岁的孟浩然,这时已经是四十八岁了。

从初唐到盛唐,孟浩然是第一个大力写山水诗的诗人。他的山水诗,不因情造景,即有了某种情,然后再找出某种相应的景作衬托;也不光是借景抒情,即由于某种景而生发出某种情来。他是在山水诗中,情与景的水乳交融中,写出诗来的。

山暝听猿愁,沧江急夜流。风鸣两岸叶,月照一孤舟。建德非吾土,维扬忆旧游。还将两行泪,遥寄海西头。(《宿桐庐江寄广陵旧游》)

既是写景,又是抒情,或者说,这是营造出来的一种化境,根本无法说清究竟是写景还是抒情。在此之前,山水诗达到这种情景交融的境界的,不能说没有。但只有到孟浩然,才懂得有意识地去营造这样的境界,提高山水诗的表现能力。再以他另一首表现田园生活的名诗为例: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过故人庄》)

孟浩然所做的诗中流传最广的是《春晓》这首诗,乍看只不过是叹息春天的花朵容易凋谢,有一片淡淡的惜春之情。但细一想,不是不可以说,这是暗示在社会的风雨声中,青春容易消逝么?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第七集 一代诗仙(上篇)

四川江油县青莲乡,虽然只是个小地方,但却是一代大诗人李白的故里。一代诗仙就从这里起步,以隐隐雷声的脚步闯进诗坛,在中国诗歌史上留下了一座永远闪耀着宝石红光的诗碑,留下一个永不褪色的名字。

李白字太白,自号青莲居士。据记载,他出生在唐朝安西都护府的碎叶城,在今天吉尔吉斯坦北部,大约五岁时才迁到这里。他父亲叫李客。“客”可能是对外来人的称呼,表明他们不是当地人。据李白自己说,年轻时漫游扬州一带,不到一年就“散金三十余万”(《上安州裴长史书》)。后人据此推断,他父亲应当是个腰缠万贯的大商人。李白生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从开始懂事的时候起就呼吸着这青山绿水的芬芳。他的诗“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种清新自然、不事雕琢的美,应当说就是这“蜀江水碧蜀山青”的自然风光熏陶出来的。

他“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六甲”泛指道教典籍,“百家”则泛指古代各家各派的学说。四川一直是道教最活跃的地方,李白对道教熟悉是很自然的。再者,道教尊庄子为真人,而庄子最超绝的地方,就是站在九天绝顶来看人间,用超然物外的态度来对待生活中的一切欢哀苦乐。李白所以有那种天上地下独往独来的气概,固然是由于他站在盛唐这座历史的高峰上,有条件看得远,但也由于庄子的哲学思想给了他冲开一切传统束缚的胆识,使他敢于昂头去观照宇宙,把视野扩张到最大限度。此外,李白还“十五观奇书”,“十五好剑术”,“十五游神仙”。从这些诗句就可以看出来,他虽然也熟悉儒家典籍,但向往的却是“其翼若垂天之云”的大鹏,而根本不屑于做儒家的信徒。

二十四岁时,李白“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开始了他向诗坛的进军。他是云,必须飞到天顶去探测天空的浩渺;他是水,必须奔到大海去扬起海上的狂涛。他“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 ”,几乎游遍了黄河中下游和整个长江流域的各个地区。在当时,且不说旅游主要靠步行,就是骑马,乘船,坐牛车,要走遍这么广大的地域,至少在精神上,他每时每刻都在奔波。李白不仅到过许多地方,见多识广,而且人生阅历也充满了传奇色彩。

他当过隐士,在山林里与朋友酣饮纵酒,养了无数的驯鸟。他曾经当过道士,一门心思地采药炼丹,求仙学道,以为真的能够白日飞升。他精于骑术,擅长射箭、击剑,以游侠自命,身上老是带一把短剑。他曾经受到朝廷的征聘,有过皇帝召见、亲自下车迎接的殊荣,由一个普通百姓一跃成为翰林学士。在安史之乱中他曾投笔从戎,以东晋著名的宰相谢安自命,想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也因此而意想不到地卷入政治斗争,被关进监狱,成了囚犯,被判处永远流放夜郎;遇赦免后,年已六十,他还赶到今天的南京,准备去参加平定安史之乱的军队。总之,他一生的经历大起大落,充满了荣光和艰险。他打过交道的人,上自唐玄宗、杨贵妃、朝廷各级官员,下至监狱里的牢头、和尚、道士和最底层的农夫农妇。他熟悉各个阶层、各个身份和各种职业的人,把这五光十色的生活都收录在他的诗里。

他能写高适、岑参那种大气磅礴的边塞诗。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戍客望边邑,思妇多苦颜。高楼当此夜,叹息应未闲。(《关山月》)

王维的诗境界幽静,但又充满了生机。这种诗李白也有。

对酒不觉暝,落花盈我衣。醉起步溪月,鸟还人亦稀。(《自遣》)

王维诗中有一种禅悦的境界,这是李白诗中所没有的,但李白这首诗另有一种沉着潇洒。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静夜思》)

这大概是汉语诗中流传最广的一首游子思乡诗,是小农社会永远写不够的题材。这首诗把“床前”“明月光”“地上霜”这三个意象组合在一起。说“疑是地上霜”,就说明抒情主人公已经意识到这不是霜;知道不是霜却偏生这种联想,正好透露出他心里有一层霜,有一股思乡的冷气。国人心里都郁结着这样一种思乡的冷气,所以离开家一看见月亮就会想起这首诗来。

孟浩然的诗把田园生活写得那么有滋有味。李白也有一首田园诗,但意趣不大相同。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宿五松山下荀云媪家》)

这个大喊“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诗人,并没有摆出一幅悲天悯人的架势去同情农民,只是作为一个极普通的旅行者,端起老妇人那碗菰米饭,眼里噙着泪水,想吃却又吃不下去。有几个诗人能具有这么震撼人心的人格魅力?

至于他的《将进酒》等等许多独绝古今的诗篇,别的诗人不要说没写过,首先在思想境界上就达不到那样的高度。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宋代著名诗歌评论家严羽说,别人写诗是用笔一句一句写下来,李白则只要把心里那股气一张口喷出来就行了,这个比喻真是恰到好处。诗人站在黄河边上看着“黄河之水天上来”,忽然心情一激动,想到这黄河之水就像人类的生命系列,一代一代一去不复返,但依旧滔滔滚滚而来。然而,人生又是如此短暂,明镜中的头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一转眼就是一次生老病死的轮回!面对这无限与有限的矛盾,人活着为什么不尽情享受生活!“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诗人对自己生命价值的实现,是如此自信。正由于这首诗强烈地呼唤真实的人生,才使多少被强行压缩的灵魂都到诗里来享受那足以舒筋活血的通畅。

李白的诗名越来越大,不但惊动诗坛,而且惊动了许多达官贵人,最后甚至惊动了对艺术有深厚造诣的唐玄宗。于是天宝元年,李白四十二岁时,唐玄宗听从亲信的荐引,下诏征聘他到长安,给予隆重的礼遇。等待的机会终于来了,自以为是超一流的政治家而其实根本不懂政治的诗人,栩栩然得意,高唱着“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南陵别儿童入京》)。他一厢情愿地以为,这回真的能大展鸿图了;唐玄宗这位明君,就要把他召到身边,请教他该如何治理天下,如何使天下太平。然而他错了,他是完全生活在梦想中的诗人,梦一旦醒来,留下的就只有失望。

第八集 一代诗仙(下篇)

以诗人的身份,昂首挺胸走进皇宫,成为皇帝的嘉宾,在中国诗歌史上,李白是唯一的一个。诗人能受到这样的礼遇,也真算皇恩浩荡了。然而,“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李白是何等人物,岂能把这种过眼云烟的荣耀看在眼中。于是他毫无顾忌地卧在这里,是醉了,还是疲惫了呢?

兴庆公园这里的沉香亭,就是当年唐玄宗与杨贵妃赏牡丹的地方。卧在这里的李白正闭目养神,等待着喷发灵感。唐玄宗赏牡丹来了。名花盛开,美人相伴,当然需要有音乐助兴。玄宗嫌旧词听腻了没意思,一时高兴,就颁下圣旨叫李白创作新词。李白不是醉卧在这里吗!快起来吧!于是他被人用凉水激醒了,于是一挥而就写成了著名的《清平调》词三首。第三首说:“名花倾国两相欢,长使君王带笑看。解释[识]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栏杆。”这样的诗,有高度艺术修养的唐玄宗能不欣赏吗?皇帝一声喝彩,于是众声迎合,都来助兴。可是对李白来说,陪着皇帝寻欢作乐,干这种御用文人干的事,那是卑屈的。他不明白,只有诗人屈从政治家,断没有政治家屈从诗人的。他就是不肯明白这番道理,才永远都是那个“黄河之水天上来”的不可一世的李白。

李白在长安待了三个年头总共一年多的时间,就痛苦的叫喊着“君王虽爱娥眉好,无奈宫中妒杀人”(《玉壶吟》)。后人就此认为他在朝廷遭到了谗毁,处境险恶。这话其实信不得。玄宗认为他不是担负朝廷重任的人才,应当说这是非常准确的评价。按中国传统的价值观来衡量,读书就是为了出仕,出仕只有成为将相,成为方面大员,才算不虚此生。后人就是用这种心态来看李白,为李白鸣不平的。他们不知道,如果李白不以出将入相、一身系天下安危的政治家自诩,没有这种狂傲的自信,他就成不了伟大的诗人。可如果他真的当宰相当大将军去了,他也就不会再想到要当诗人。因此,李白离开朝廷,主要原因绝不是遭到了谗毁,而只是因为他根本不想去适应处处都必须约束自己的政治环境。唐玄宗善于鉴识人物,认为不如给他自由,让他去写诗。应当说这是最好的处理方法。只有唐代,能接受李白这个狂人;也只有李白的狂放,能举起诗歌的火炬,来照亮辉煌壮丽的唐代文明。

李白一路向前,来到洛阳,在这里遇见了杜甫。比李白小十二岁的杜甫当时三十三岁,两人的交情自然是由诗人气质的相近而引发的,但杜甫对李白有晚辈对先辈的崇拜,加上为人比较忠实厚道,因此后来给李白写了十二首情真意挚的诗。

“安史之乱”爆发后,李白正在庐山隐居。永王李璘奉命征讨叛贼,李白只知道为国家效力,就投在李璘的帐下。他斗志昂扬的歌唱着:“三川北虏乱如麻,四海南奔似永嘉。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湖沙。”(《永王东巡歌》)他以为这回该轮到他大显身手了。谁知李璘野心膨胀,不听调遣,结果发生内讧,被唐肃宗消灭。李白这一回可是真惹下弥天大祸了,在古代,像李白这样在卷进争夺皇室宝座的斗争中失败了,是必死无疑的。然而唐朝毕竟是唐朝,经人营救,皇帝竟也没有坚持要杀他,只判他永远流放,最后遇赦又不了了之。这也成了后世贬低李白的把柄。其实这件事什么也不说明,只说明他不懂政治。

李白有一颗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无时无刻不用真情去拥抱生活,随便遇上一个什么人,他就能坐下来与人对饮,欢快的唱着:

两人对饮[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山中与幽人对饮》)他喝得醉醺醺的,陶然自得地睡下了。

望着敬亭山,他会像老朋友促膝谈心一样,心绪悠然地吟诵着: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独坐敬亭山》)他能这么呆呆的坐着看山,像孩子一样透着傻气。

他一路流浪来到安徽泾县,在一个叫桃花潭的村子里住下了。村里有个叫汪伦的人常酿造美酒来招待他。临别时他吟诗相赠:“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赠汪伦》)这就像老朋友分别时随便说的话。一个名动中华的大诗人,竟然也没有故弄姿态的矫饰,轻松自然,洋溢着深情。

然而,李白又是个极为狂傲的诗人,自称:“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狂,是自信的外现,是对人格尊严的充分肯定,是对束缚人的社会习惯势力的蔑视。他大声疾呼:“黄金白璧买歌笑,一醉累月轻王侯”(《忆旧游寄谯郡元参军》),昂首天外,根本不屑以世俗的价值为标准;“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同杯酒。气岸遥凌豪士前,风流肯落他人后”(《长流夜郎赠辛判官》),他是那样不可一世。

最可贵的,是他用时代的最强音,惊天地泣鬼神的吼出了一声: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梦游天姥吟留别》)

这一声呐喊,使千百年来被封建制度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不愿被踩进泥坑却又无力抗争的人,敢悄悄的直一直腰,在心灵深处扶起最后的一丝人格尊严,在无可奈何中聊堪自慰,找到一点心理平衡。

他追求自由,追求理想,追求没有被人的心智造成阻隔的天地,追求完美的不容有丝毫卑屈的人格,因而在他笔下,一切高山大川都像是他这种内心世界的外化。

他眼里的黄河,是“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他眼里的长江,是“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黄云万里动风色,白波九道流雪山”(《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算不得多么高峻的天姥山,在他笔下却是“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梦游天姥吟留别》);未必真有那么险峻的蜀道,竟是“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蜀道难》);根本谈不上壮观的庐山瀑布,也是“飞流直下三百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望庐山瀑布》)。

总之,他处处都以自己吞吐宇宙的豪气,赋予自然景物以崇高的审美价值。

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越人语天姥,云霞明灭或可睹。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天台四万八千丈,对此欲倒东南倾……云青青兮欲雨,水澹澹兮生烟。列缺霹雳,丘峦崩摧。洞天石扉,訇然中开……忽魂悸以魄动,恍[怳]惊起而长嗟。惟觉时之枕席,失向来之烟霞。世间行乐亦如此,古来万事东流水。 别君去兮何时还?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梦游天姥吟留别》)

第九集 千秋诗圣 (上篇)

杜甫字子美,与李白同为唐代诗坛上的两个巨人。唐代是中国农业文明发展的顶峰,而盛唐又是唐代的尖顶。安史之乱是唐代由盛转衰的分界线。因而也是中华农业文明由盛转衰的分界线。这条分界线,把这两个巨人分隔在山顶的两侧:李白站在往上走的一侧,头是仰着的,看到的是无尽的蓝天、悠悠的白云和翱翔的雄鹰,因而心胸开阔,歌声豪放;杜甫站在往下走的一侧,头是低着的,看到的是小径的崎岖、深沟的阴暗,因而忧心忡忡,歌声凄苦。李白是盛唐气象的标志,盛唐过去以后,他就凝固成一座无法攀登的危峰,使后人感到可望而不可及;杜甫是由盛唐转入中唐的代表,他从忠君爱国的立场出发,痛斥祸乱,关心人民,因而随着封建秩序的日益强化,他成了后代诗人学习的楷模,成了我国古代影响最大的诗人。

【由于影响大,保存下来的有关他的古迹也就特别多。他出生在河南巩县,在这里度过青少年时期,于是,这里有杜甫的故里纪念馆。三十五岁左右他到过长安谋求官职,曾“朝叩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而一无所获,非常卑微地呆了十几年,陕西长安县于是有纪念他的杜工祠。安史之乱中,他逃往四川避难,路过甘肃成县时,曾停留一段时间,于是这里也有一座纪念他的杜甫草堂。他在成都住了将近四年,这里纪念他的杜甫草堂是很具规模的,也是人所熟知的。五十七岁时他离开四川,经湖北转入湖南,两年后死在这里,于是湖南平江县这里有纪念他的杜甫墓。】

杜甫在唐代诗名并不大,根本无法和李白相比。五代时韦觳编选的《才调集》,选唐诗一千首,里面连杜甫的名字都没有。可见在当时,杜甫还谈不上什么知名度。到封建秩序开始强化的宋代,他才变得诗名赫赫,到明、清时期,他才被尊为诗圣。杜甫死后大约半个世纪,中唐诗人元稹在一篇文章中说,杜甫“尽得古今之体势,而兼人人之所独专”,“诗人已来,未有如子美者。是时山东人李白,亦以奇文取称,时人谓之李杜。”可是杜甫能写“大或千言,次有数百”的排律,李白根本写不出来(《唐故检校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于是元稹认为,李白虽然也会写诗,但根本无法和杜甫相比。元稹这篇文章,在唐代并没有起多少作用。同时代的韩愈就认为“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不知群儿愚,那用故谤伤!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坚决反对抬高杜甫,贬低李白。其实,韩愈不明白,元稹这样惊世骇俗,真实的用意是要用他和[为]白居易新题乐府诗扩大影响。要达到目的,自然最好是把自己敬佩的杜甫抬高;要把杜甫抬高,最有效的办法,又莫过于编造历史,说他生前就与李白平起平坐,而实际是李白根本无法和他相比。李白是太阳,知道他的人太多了;现在说杜甫远远地超过他,还不使人大吃一惊?这个石破天惊的论断,首先为历史学家所接受,《旧唐书》把元稹这些话全文写进《杜甫传》,《新唐书》也以此为基调。由于这一误导,加上从宋朝起杜甫的诗名又如日中天,后世就真以为他活着的时候就与李白并驾齐驱了。

杜甫虽然只能算中唐诗人,他一生五十九岁,将近四分之三的时间是在盛唐度过的。盛唐既是出狂人的时代,他又和李白、高适和岑参这样的狂人交往,也就不可能没有染上几分狂气。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望岳》)

睁大眼睛看鸟往泰山上飞,看着看着,觉得山上的云在胸中回荡,使人有一种飘然高举的感觉。于是决心要攀上山顶,去感受居高临下欣赏风景的快慰。看见一匹骏马,他立刻想到“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房兵曹胡马》),骑到马上去驰骋,建立轰轰烈烈的功业。早年的这些诗句,展示出他不平凡的气度,表明他内心充溢着盛唐的浪漫精神。所以,尽管他的总体诗风与盛唐不大相同,但与大历时期的诗人也并不同调,没有那种走投无路的失落感和叹老嗟卑的衰飒气象。正因为这样,所以他始终保持着正视现实的热情和突入时代的勇气。

杜甫始终自以为是儒家的信徒。“儒冠多误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乾坤一腐儒”(《江汉》),反复这样强调。儒家主张“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杜甫则更进一步,不光是不得志,甚至连吃饭都成问题了,他还大声呵斥“独使至尊忧社稷,诸君何以答升平”(《诸将》),还在为皇帝担忧。儒生时代是充满使命感和责任感的,时时都充满忧患意识,杜甫就是这样立身处世的,一辈子都被这种忧患意识驱赶得处于紧张状态。他年轻时“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这是典型的儒家理想。

在这一点上,他和李白大不相同。李白向往一鸣惊人,一飞冲天,从来不强调忠君。他渴望遇到明主,像刘备请诸葛亮那样赏识他,经他三言两语一点拨就天下太平,就尊他为卿相。而他又特别讲究功成身退,像战国时期的鲁仲连一样,为人排忧解难而不要报酬。杜甫固然也够不上政治家,但能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忠心耿耿为朝廷效力。

安史之乱爆发时,杜甫已四十四岁。随后在逃难中,他被叛军捉住带到已经沦陷的长安,看着京城的残破,痛心疾首,写下了他的名篇: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春望》)

由于官小诗名也小,安禄山的部下没有关押他,他就乘机逃出长安,到了凤翔找到了自作主张登上皇位的唐肃宗。肃宗为了奖赏他的忠心,封他为左拾遗。后世称他为杜拾遗,就是这么来的。他不懂官场的厉害,只知道知无不言,结果上任不久就贬了官。由于俸禄太少,又当战乱,他干脆弃官,从此走上了日甚一日的苦难。也许真的诗是穷而后工吧,时代用冷酷的目光选中了杜甫,让他受尽种种磨难,用枯瘦的手去蘸起人民像墨汁一样的浓黑的悲哀,来记录盛唐这个伟大的时代如何走向没落。他的诗被称为诗史,备受后人赏爱,可是又有谁知道,那每一个字都是他眼中的泪,都是他心里的血,都是他无可奈何的惨叫!

后来,他绕道甘肃成县进入四川,一路上他声酸词苦地唱着:

有客有客字子美,白头乱发垂过耳。岁食橡栗随狙公,天寒日暮山谷里。中原无书归不得,手脚冻皴皮肉死。呜呼一歌兮歌已哀,悲风为我从天来!(《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七首》)

他一路这样吟唱着,终于来到了成都。在朋友的资助下,他建成了这个草堂。“但有故人供禄米,余生此外更何求”(《江村》),他脸上终于闪起了一丝微笑。他被表荐为检校工部员外郎,因此后世也称他为杜工部。他心情轻快地唱着“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春夜喜雨》)。

可是好景不长,他的朋友死了,他又失去了依靠。以后,他还在四川流落了几年,才终于由湖北转入湖南。路过岳阳楼时,写下了这样一首诗:

昔闻洞庭水,今上岳阳楼。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泪流。(《登岳阳楼》)

“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整个江南地区被洞庭湖分割在东南两侧,无垠的天空也在湖面上漂浮着。这时杜甫已经五十七岁,离去世只有两年了。要不是有文献资料为证,谁敢相信如此气魄雄浑的诗句,竟是个多病的老人写下的。

公元八世纪七十年代的第一年,杜甫五十九岁时,终因贫病交加,死在湘江上的一条小船上。一个对中国诗歌有过重大影响的诗人,就这样凄凉地消失了。没有人为他送葬,没有人为他默哀,只有滔滔的江水永远鸣奏着他诗中诉不尽的悲愤。

第十集 千秋诗圣(下篇)

在古代,忠君也就是爱国,而忠君爱国,就要关心人民疾苦。杜甫的忠君爱国是真心实意的。他“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葵藿倾太阳,物性固难夺”(《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声明再怎么穷途潦倒,也要为百姓的疾苦呼吁,也要像葵花向阳一样忠于唐王朝。他的一生踏踏实实,就是这么实践的。

《兵车行》是给杜甫后期诗作定基调的作品。唐玄宗天宝年间,即八世纪四十年代至五十年代中期,维持着表面繁荣的唐王朝,已经危机四伏,统治者都视若无睹,还在对吐蕃进行战争。这首诗就是写对西北边境用兵给老百姓带来的痛苦。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尘土飞扬,哭声震天,“爷娘妻子走相送”,壮丁被征发到西北边境去送死,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惨景啊!诗人还用镜头切换的手法,把“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与“千村万落生荆杞,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叠映[印]在一起,用强烈的对比来加强刺激效果。

在小农社会里,从来都重男轻女,诗人却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

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儿子是养老送终的依靠,现在都战死了,自然还不如生女孩子好,嫁在近处总算还有个可指望的。对农民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悲惨的呢?

在安史之乱和以后的几年混战中,杜甫描绘了一幅幅老百姓求生无望求死无门的悲惨图像,使后世能如见如闻地了解到,公元八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到六十年代末,老百姓是怎样在水深火热中翻滚,怎样命贱得跟蚂蚁一样默无声息地载入死亡。像著名的《石壕吏》,写诗人“暮投石壕村”,正碰上“有吏夜捉人”,去充当夫子。结果“老翁逾墙走”,总算逃脱了,剩下老妇人硬着头皮出来应付。老妇人说,她三个儿子都当兵去了:

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死。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

三个在前线打仗的儿子战死了两个,家里只剩下老两口,一个没一条完整的裙子而不敢出来见人的儿媳和一个吃奶的孙子。一家人活到了这份儿上,已经是够悲惨的了,可是来捉人的公差还不依不饶,非要带人去交差不可。万般无奈,逼得老妇人只好跟着走,到前线去给军队做饭。于是这一家人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在被战争剿灭了温情的岁月里,一切无法躲避的灾祸,就都会气势汹汹地降临到弱者的头上。清代诗人袁枚痛苦地喊道: “莫唱当年《长恨歌》,人间亦自有银河。石壕村里夫妻别,泪比长生殿上多! ”多少人在为唐玄宗和杨贵妃的生离死别洒下同情的泪水时,杜甫却看到了石壕村里这对老夫妻的生离死别。他们不善于吐露无法承受的悲哀,只会默默地哭泣。因为他们是弱者。

如今成都这里的杜甫草堂何等气派!可是一千二百多年前,杜甫住在这里时,只是一栋茅屋,那才是真正的草堂。“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这是他五十岁那年,一场大风把他的茅屋掀了顶,于是“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失眠中他却想到了: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土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诗人总是这样推己及人,使自己从来都被苦难压扁的目光撑出一片树荫[阴],苦苦地去为别人遮雨。直到自己走投无路了,杜甫还在《又呈吴朗[郎]》中写道:

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即防远客虽多事,便插疏篱却甚真。已诉征求贫到骨,正思戎马泪沾巾。

这个无食无儿的妇人,到杜甫门前来打枣充饥,只是一个秋天的事,诗人竟把她记住了。第二年,诗人把这所房子借给一个吴姓亲戚。还特意写这首诗叮嘱说:“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要不是穷得没办法,这妇人何至于稀罕这几个枣子?正因为她心怀恐惧,因此来打枣时一定要尽可能对她和蔼一些。你插上篱笆防止她来打枣,这岂不是算得太精细了!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里,谁不是连骨头都被榨干了!还是多想想在苦难中挣扎的老百姓,待人多一分爱心吧!这首诗几乎谈不上什么技巧,纯粹是一片真情。诗人用如此广大的心胸去关怀最底层的穷人时,他自己也正是一个无告的穷人。三年后他穷死在湘江上的一条船里。

宋代大诗人苏轼说,杜甫所以是诗人之首,就因为杜甫的确有浓厚的忠君爱国思想,这是符合封建社会的发展趋势的,因而后人敢于去学他;另一方面,杜诗又特别经得起琢磨,也使后人乐于去学他。他的祖父杜审言,是初唐著名诗人,这使他对诗歌有一种特殊的兴趣。他告诉儿子说“诗是吾家事”(《宗武生日》),简直把诗当成传家的祖业。写诗对杜甫来说,完全是一种生命的转移和储存方式,是使自己从苦难和卑微中跳出来的手段。他声言“语不惊人死不休”(《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说明他写诗是反复推敲,反复锤炼的;由于驾御语言的能力高超,再加上精雕细琢,特别耐人寻味。尤其是他的律诗,几乎每一个字都用得那么精到,叫人想不出还能用别的什么字来代替。比如:

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旅夜抒怀》)

诗中的“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这“垂”字和“涌”字,用得特别形象,特别有动势。“平野阔”,天就显得低,仿佛星星往下垂落了一段距离;反过来,由于有星星往下垂落的感觉,又会使人感到平野更加广阔的印象。散乱的月影忽悠忽悠,又像是在推着江水前进,使人感到江水好像流得更急速了。这两个字本来很普通,但用得恰到好处,这就使这两句诗一下变活了,有了更多的层次。杜甫这种驾御语言的本领,使后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杜甫的七律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境界雄阔,音调响亮。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登高》)

后人认为这是唐诗中最杰出的一首七律。“不尽长江滚滚来”,抽出去单看也很有些李白“黄河之水天上来”的气势,但前面有“无边落木萧萧下”,有一种萧杀的气象,是长江之水流得很艰难,就与李诗的意趣大不相同了。这首诗就像流过平原的江河低沉而宽广,看似平缓却有一股不可抵挡的冲力。

最为难得的是,杜甫捧走时代的血泪,反复提炼,用沉重的笔触写出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世界上只要还有不合理的贫富对立,这两句用红宝石拼成的诗句,就将永远使人警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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