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海滨国旗班升降国旗仪式之规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范我院升降国旗制度,切实发挥
升降国旗仪式的教育作用,
使大学生通过升降国旗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的国家和民族意识,根据《国旗法》有关规定,结合校实际,特制定海滨国旗班升降国
一、关于工作分配的若干规定
第一,国旗班各班长负责升降国旗的组织安排、检查和评比工作。
第二,每一学年的升降国旗任务由大二国旗班全期执行,在新学期最初举行升降旗
任务交接仪式。授旗交接是国旗班每年都要进行的一项神圣的仪式,它是维系海滨学院
国旗班各级队员的重要纽带以及各级队员优秀精神的传承。
二、关于升降国旗的若干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六条规定:全日制学校除寒暑假和星期天外应当
每日升降旗。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国旗班每周三早晨
举行大型升旗仪式,执行编
人方阵升旗制。每周三早
、升旗仪式集合前,队伍行进时组织歌唱《歌唱祖国》;升旗仪式结束后,队伍带回
时组织歌唱《国旗护卫队队歌》。
、升旗仪式前五分钟,队员相互整理军装(系紧鞋带、打好领带),带队至图书馆候
擎旗手位于前方正中央;
两名护旗手与擎旗手左右相距
执行队长位于擎旗手正后方
砖距离;方队第一排距执行队长
砖三人成排向前对正,挺胸抬头,目视前方,时刻保持军姿姿态;行进时向
步正步,标志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英勇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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