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女主在古代有自己势,会武功,很强大,跟男主不分上下的小说?

最近这段时间特别喜欢这种又美又娇的大小姐女主,再搭配上糙汉男主,简直是完美设定,男女主之间对手戏也是蛮带感的。今天小编就整理了一波,全都是年代文类型,糙汉男主VS娇花女主,喜欢的小仙女赶紧收藏哦~

5本好看的年代宠文,女主又美又娇,男主痞帅糙汉,又甜又撩哦~

1.《七零娇气美人》棠酥

书评:穿书年代文,男主:谢昭「地主家孙子,成分不好」,女主:程遥遥「上海知青」。这本女主人设确实可以,现代的娇气刁蛮大小姐穿成下乡的女知青,女主就是超级美,很任性娇气,爱撒娇。男主闷骚高冷,男主家以前是大地主,破四旧后家里只剩下一个生病的奶奶和妹妹,在村里备受欺负。两人对手戏写得太撩了。

女主通过自己的美食技能和灵泉技能,不过女主的金手指灵泉要吸男主的阳气,人间富贵花与乡下糙汉子的人设碰撞也非常有趣。女主帮男主家发家致富,跟男主一点点努力,提高男主家的名望地位,两人还一起参加高考,考入大学。男女主相处也甜甜甜,里边有好多很有意思的情节 ,好喜欢里面的宠物,太有趣了,挺好看的,推荐~

2.《回到三十年前》蓬莱客

南方白富美安娜穿回到八十年代初北方一个偏远保守的林场区镇,努力生活下去的故事。男女主就是命中注定!女主一跤摔到了八十年代,遇见了还活着的男主!男主又痞又帅,直白可爱,就是霸道本尊。女主穿越到三十年前父母生活的时代,一个偶然的机会流落到偏远片区,积极做小学老师,做牛奶生意。

然后遇到一个危险又迷人的男主,以为是个坏名声的高干试飞员,其实是个傲娇纯情的深情人设。女主试图改变以前的遗憾,也跟年轻版的父母坦白来历,跟男主纠结的点在于要求他不再试飞避免早亡的命运,好在最后he。很喜欢这本的感情线,很质朴自然。男女之间的推拉是很精彩的。男主糙汉类型,好有男人味。

3.《佛系女配回到黑化前》 作者:地生花

穿书年代文,糙汉男主vs佛系男女主都是原文的反派配角,今生男主遇到了女主,他俩没有掺合到原文主角的生活,很认真的经营自己的生活。女主性格淡定,也够佛系,不争不抢,但被人欺负也会反击。男主表面毒舌,说话总挤兑女主,又暗戳戳的喜欢她,找各种借口对她好。

为了配得上她,暗地里努力赚钱。相处中女主也渐渐动心,两人顺理成章在一起了。读起来非常舒服的年代文,男女主相处非常自然,感情线不假甜甚至称得上细腻。喜欢这本男主,活的挺通透明白,开篇可能觉得他不是好人,但是真的不坏,很会照顾人,生存能力特别强。女主也挺可爱,两个都是不扭捏的同命人,能在年代文里看到这种程度的感情线我真的很满意了,喜欢。

4.《七零娇气小媳妇》红芹酥酒

古穿今,娇气包大小姐和腹黑知青的故事。一个蠢萌的古代大小姐穿越到七十年代的故事,男主外表温文尔雅内里实则冷漠阴暗,还有一大家子的戏精奇葩,凑到一起,特别有意思。真的好喜欢女主一家子啊!特别喜欢看热闹,在家会吵吵闹闹遇事就一致对外,只要做了好事就不会藏着掖着,必须拿个喇叭到处宣传,脸皮厚到我叹为观止嘻嘻,不止男主被治愈了我也被治愈了。

主角全程无金手指(当然有主角光环 嘻嘻)全靠俩人打拼,女主嘴甜达人,信奉说好话夸人就是上下嘴皮碰一碰的事,好话不要钱地往外说。这种题材其实不大好写,但作者笔下的人物特别鲜活,女主有点娇气蠢萌憨,男主好脾气但腹黑,其他人也各有特色,一个个都很可爱!温馨甜宠文,值得一看!

5.《七十年代白富美》素昧平生v

偏美食的年代文,城里白富美女主和乡下糙男主,女主是个白富美,人美心善厨艺好,脑子聪明又灵活,男主上辈子白手起家打拼十几年成了商业大佬,才认识女主,前世女主也非常惨,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可惜认识男主太晚了,男主在死后把所有的遗产全都留给了女主。没想到女主却重生回到了70年代,这个时候女主还没嫁人,男主也还没有坐牢。

女主重生后第1件事就是要下乡,去寻男主,而男主这个时候还很穷,又惨又可怜,女主希望跟男主有一个全新的开始,在所有遗憾都没有发生之前,她主动撩男主撩得飞起,男主口嫌体直,一开始对女主的示好表面不为所动,其实内心美得冒泡,但为了不吃女主家的软饭,决心好好努力奋斗,本来上辈子的男主就非常有能力,两人一路发家致富,小日子也是越过越好。本文感情线与种田发家致富事业线两线并行,小说很有年代感,节奏都把握得非常好,笔力也十分不错。入股不亏!

以上就是5本好看的年代宠文,女主又美又娇,男主痞帅糙汉,又甜又撩哦~大家觉得这五本小说如何,喜欢的点赞收藏哦,书荒党也可以关注小编,保证推书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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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请放心食用】

我的夫君,王府世子宋广祁在大婚当日公然逃婚了。
宁愿和青楼女子双宿双飞,也不愿娶我这将军府小姐,真是半分面子也不给我。
左不过要成婚,不如让王府后院那私生子,给我当个赘婿。

宋广顷能娶到将军府家的小姐,纯属意外。

那日诚王府上下,张灯结彩,人声鼎沸。宋广顷被挤在角落里,看着人群拥簇中的荀若兰。

她穿着一身大红嫁衣,手中攥着红盖头,双眉紧蹙,眼神在人群中搜寻一圈后,略微有些失望。

本该是新郎的世子宋广祁,竟在大婚当日逃婚了。

这可是皇帝钦赐的姻缘,诚王府上下顿时乱作了一团,诚王暴怒,扬言就算打断腿,也要将宋广祁绑回来。

其实世子去了哪里,大家心知肚明,左不过是被青楼的一名花魁迷了心窍,宁肯抗了圣旨,也要与那女子双宿双飞。

如今即便将他绑来,荀家小姐也免不了落成别人嘴里的笑话。况且看这日头,吉时马上就要到了。

“来不及了,换个人成亲吧。”

荀小姐话一出口,周遭的人都屏住了呼吸,一双双眼睛在荀小姐和诚王之间徘徊,直到诚王反复确认后,才倒吸了一口凉气。

诚王与诚王妃只有一子,平日里也是宠上了心尖儿。坊间总有传闻,说荀家小姐自小痴恋诚王之子,皇帝也是听闻此事,才特下旨赐婚,以成人之美。

而逃婚,可是抗旨的大罪。

豆大的汗水从诚王的脑袋上流了下来,他想到了常年被扔在后院的宋广顷。只是这私生子……

诚王惴惴不安地询问着荀小姐的意见。

“世子是子,私生子也是子。”就是这样一句简单的话,轻轻地飘到了宋广顷的耳朵里,像是春日的暖阳,让他整个人都暖苏苏的。

毕竟在诚王府里,很少有人将他当做诚王之子来对待,更多的是连下人都不如。

而荀若兰的口气里,竟然没有一丝嫌弃。

荀小姐金口一开,像是解了诚王府的燃眉之急。诚王轻咳两声,也没问宋广顷愿不愿意,立马遣了下人就将宽大的喜服套在了宋广顷身上,更加显得他的身体单薄。

末了,还在他身边酸溜溜地说上一句:“你可是捡了个大便宜。”

诚王的私生子,是个病秧子,身患寒症,光看那张白得像纸的脸,就能断言他活不长久。已经有不少人在窃窃私语,这荀小姐,怕是嫁过去没多久就要守寡了。

宋广顷自然也是听到了这些声音,拜堂的时候他心生不忍,轻声提醒道:“荀姑娘,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他摸不透荀小姐挑中他到底是因为赌气,还是为了保全宋广祁,但那样好的一个姑娘,不应该委屈了自己。

可是对方像是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向着天地一拜,清风袭来,带起荀小姐那片红色的衣角,然后转过身,对着他。

宋广顷长叹一口气,以为不会有回应时,就听盖头下传来低沉的声音:“以后,要叫夫人。”

那声音像是穿透层层阻隔,直敲在了宋广顷的心上。他低下头,嘴角带笑,与荀若兰对拜:“是,夫人。”

那天夜里,宋广顷接过荀若兰递过来的合卺酒,犹豫了半晌,还是仰头一饮而尽。

随后,天地像是变换了位置,他一边说着不胜酒力,一边倒向了床上,连身上的大红喜服,都忘记了脱下。

这一觉,便睡到了天亮,身上也多了一条毯子。

荀若兰像是一夜未睡,眼睛里都充斥着血丝。她坐在桌边,支着脑袋。窗外的第一缕阳光照了进来,在她身上镀上了一层金光。

不同于寻常女子的温婉,荀若兰自小在军营中长大,见识过沙场,手刃过敌人,整个人自上而下都透露出一股英气。

可是如今,却像是被囚禁在金丝笼里的金丝雀。

听到声响,荀若兰回过头来,她眼角一弯,满脸笑意,甚是好看:“醒了?该去给王妃敬茶了吧。”

诚王妃?听到这个名字,宋广顷的眼神暗了暗,但很快又调整好心态,笑着应了。

诚王妃是个狠人,从偌大个诚王府里只有这一个女主人就可见一斑。

这并不是因为诚王专一,而是但凡被诚王看上的女人,皆是缺胳膊断脚的被扔出府去,理由很简单——这些女人手脚不干净。

所以,当诚王妃看到荀若兰站在宋广顷身侧时,浑身上下都写满了不舒服。

她接过茶,一言不发,手上的玉扳指一下一下地敲在杯沿上,声音清脆,让人没来由地一颤。

“祁儿已经回来了,若兰就搬回幽兰居吧。”

幽兰居本是给世子和荀若兰准备的新房。

荀若兰身子一顿,惊讶道:“敢问王妃,这是何意?”

“一个贱人,着实配不上你。”

贱人这句话,宋广顷听得多了,便也习惯了。他没言语,只是竖着耳朵听着身旁的反应。

荀若兰莞尔一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我已与广顷拜过堂,何来配与不配一说?”

一拳打在了棉花上,诚王妃的脸涨得通红,满头的金步摇伶仃作响。

“代兄拜堂,自古有之,并且你本就属意祈儿。”她觊觎荀家的兵力已久,断不想落入一个私生子的手里,将来成为自己儿子的阻碍,“难不成你真想作贱自己,去嫁给一个下人之子?”

“下人之子?”荀若兰微微皱眉,可是回应她的只有诚王妃的一声似有若无的嘲笑。

关于宋广顷的母亲,荀若兰也略有耳闻,不过是王府中一个小小的医女,在为醉酒的诚王解酒时被糟蹋,敢怒不敢言,凭借着在府中的人缘,偷偷将孩子生了下来。

说宋广顷是下人之子也无可厚非。

可荀老将军自小便教育儿女,众生平等,不分贵贱。荀若兰觉得这诚王妃一口一个贱人,实在辱没了父亲对她的教诲,便毫不示弱直视着王妃:“若是我没记错,王妃的母亲——奉圣夫人,也是下人出身吧。”

此话一出,大堂之内一片安静,就连那金步摇,也停止了晃动。

诚王妃的母亲尤氏,是当今圣上的乳母,圣上感念乳母的哺育之恩,登基之后,立即封了这尤氏为奉圣夫人,并且礼遇有加。

而尤氏的家人,也水涨船高。

“我母亲奉圣夫人,可是她一个下人能比的?”

“都是伺候主子的,我夫君是下人之子,诚王妃也是下人之子,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吗?”

荀若兰据理力争,毫不退让,那句“我夫君”,让宋广顷的心荡漾了好久,他不由得站在了荀若兰身前,挡住了诚王妃掷过来的茶杯。

“放肆!”诚王妃红了眼,声音尖细,眉间花钿都扭曲了,“敢污蔑奉圣夫人,给我拿下!”

几个家丁抄起棍子就将大堂中央的两人围了起来,宋广顷强装镇定,护在荀若兰的身前,第一次正面与诚王妃对峙:“荀老将军和荀少将军此刻正在前线杀敌,独女嫁入诚王府内,遭此待遇,是否太过寒了将士的心。”

这番话是说给诚王听的。

诚王看着这一出闹剧,自始至终都未发一言,直到宋广顷结结实实地挨了家丁的一棍子,才出言制止。他清楚得很,不管是私生子还是世子,终归是与荀家结了亲,这兵力,必能助自己一臂之力。

所以将军府,轻易是不能得罪的。

诚王妃诧异地回过头,在与诚王对视半刻后,不甘心地带人离开,独留下宋广顷夫妇俩。

宋广顷揉着自己受伤的胳膊,听到耳旁传来温柔的声音:“疼吗?”

他摇摇头,挨打,已是家常便饭了。

荀若兰轻叹一口气:“以后这种事,你不要冲在前面,我能保护好自己。”区区几个家丁,她还是能够对付的。

宋广顷扯着嘴角一笑,求表扬似的看着若兰:“我总得担得起夫人的那句夫君才是啊。”

那天夜里,宋广顷被叫出去以后,直到半夜才回来。

他蹑手蹑脚地关上门,回过头来,蜡烛刺啦一下地亮了,荀若兰撑着脑袋,坐在桌前,似乎一直在等他。

“你怎么还没睡?”他站在门口,离得远远的,即便是换了一身新衣服,也遮掩不掉身上的异味。

“诚王妃,”荀若兰皱了皱眉,今日之事,是她鲁莽了,“是不是为难你了?”

虽说是为宋广顷打抱不平,可依着诚王妃的肚量,动不得荀家,可难保不会刁难宋广顷。

“没有,后厨伙计的孩子生病了,托我去看看。”说完,他顺手抖了抖身上的香包,让香味弥漫整个房间。

“小的时候,娘亲曾教导过。”宋广顷的屋子里,摞着厚厚的书籍,书页都泛着黄,却被宋广顷小心收藏着——那是他娘亲留下来的医书。

“你娘亲定是个温柔的女子。”荀若兰信手翻了几页,里面的注释干净整洁,字迹清秀。

“是啊,娘亲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了。”可是那么好的人,却被一场大火,烧为了灰烬。

荀若兰合上书籍,状似无意地问道:“只是这书还是太过于少了,诚王府的书房,定是有不少珍本的吧。”

蜡烛在四面漏风的屋子里摇曳不定,照不清屋里人的神情。宋广顷深吸一口气:“诚王府有两个书房,若是珍本,定是藏在了中厅后面的书房里。”

末了,宋广顷又提醒了一句:“不过那里守卫森严,每到子夜时分,才会换岗。”

话落,他便捧了一床旧被,铺在地上,自顾自地躺了上去。

两人一人在床上,一人在床下,各怀心思,却都未再开口说话。

借着月光,宋广顷缓缓举起自己的右手,手背位置隐隐还能看出一个鞋印,那是诚王妃留下的。

是的,诚王妃是个记仇的人,自觉主母的威严受到了挑衅,面子上过不去,便遣了小厮将宋广顷押到了祠堂里。

“你可知错?”开口的第一句话,就让人感觉到了寒意。其实无论错与无错,她不过是找一个发泄的出口罢了。

宋广顷低着头,膝盖一疼,整个人趴在了地上。

“诚王府的家训:不可顶撞长辈。”诚王妃弹了弹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然后一只脚踩在了宋广顷的手上,“你那贱人娘亲没教过你,身为主母,自然有管教你的责任。”

宋广顷听着诚王妃说起自己的娘亲,一股怒火自胸腔而起,很快却又被理智压了下去,他伏低做小,咬着牙趴在地面上,愣是一声没哼。

“记住,你不过是个贱仆。”诚王妃一字一顿,像是在刻意提醒着宋广顷的身份。

宋广顷垂着眼,深吸一口气:“广顷知道了。”

这些年来,宋广顷受到的欺辱只多不少,若不是因着身上那点诚王的血脉,诚王妃怕是早将宋广顷乱棍打死了吧。

诚王妃对他的反应很是满意,居高临下,像是在看一条狗,声音里全是鄙夷:“既然知错了,那罚你……倒夜香。”

倒不是多么重的惩罚,但侮辱性却极高。将门嫡小姐配上倒夜香的私生子,诚王妃料定荀若兰会忍受不了,乖乖地回到世子身边。

毕竟皇帝不是傻子,歪曲圣旨,单靠着字面上的漏洞,很难糊弄过去。

所以,一连几日,宋广顷都早出晚归,每次回去的时候,都会沐浴换上干净衣物,甚至自制了一个香包,用来掩饰身上的味道。

他不想让荀若兰发现——可能是怕荀若兰知道后为难,也可能是为了心底仅存的几分廉耻之心。

但即便诚王府很大,一个屋檐下,也总是会见到。

只是相见的方式,略微有些难堪。

宋广顷被人撞翻在地,桶里的秽物泼了一地,他皱着眉,看到荀若兰赶来,在他身边微微顿足,随后追了上去。

若是有个地缝,他恨不得立马钻进去。

他可以被诚王妃欺凌,可以被奴仆们嘲笑,唯独不想让荀若兰看到自己的不堪。

监工的小厮看到此景,狠狠地将脚踹在了宋广顷的后背上:“废物,这点小事都干不好,赶紧收拾干净。”

小厮骂骂咧咧的,却发现面前的人没有丝毫反应,他想上前补上一脚,脚却停在了半空中,看着宋广顷慢慢站直了身子。

“我有事,剩下的你来打扫。”宋广顷的声音不大,却与以往唯唯诺诺的形象截然不同。

小厮微微一愣,随后反应过来,不自觉地站直了身子,挺起胸膛:“你信不信我让你把地舔干净?”

“呵,”宋广顷冷笑着一步一步逼近小厮,“我念你是个孝子,把这儿收拾干净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否则你娘的病可就传出去了。”

“哦?你看我敢不敢?”

小厮的母亲守寡多年,突然一日茶饭不思,找了任人欺凌的“小大夫”来把脉,竟是喜脉。

这事儿断不可外传,宋广顷也是小心翼翼地不敢多言。但此时对上宋广顷的眼神,他却有些慌了。

一阵冷风吹来,凉飕飕的,寒意一节一节地爬上小厮的后背,他扑通一下摔坐在地上,不明白一个废物为何突然如此强大的气场。

宋广顷匆匆换了一身相对干净的衣服,在路过一处废墟时,顿了顿足。

那是娘亲丧命之地,年幼时他遭母亲庇护,如今他想为母亲复仇。蛰伏多年,等的便是一个机会。如今,这诚王府,似乎要被撕开一道口子。

宋广顷提着灯笼,朝着荀若兰的方向走去,若是他猜测无误,定是发现了诚王府里的内贼。

从荀小姐嫁入王府的第一天,那杯被下了蒙汗药的合卺酒,宋广顷便知道,嫁人,不过是荀小姐潜入诚王府的一种手段而已。

她在暗地里调查着诚王府,即便不清楚在查什么,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诚王府。

思及至此,宋广顷不禁加快了脚步,只是隔着老远,宋广顷就听见世子那刻薄的声音,与他母亲如出一辙。

“荀若兰,我就算死,也不会娶你这种悍妇!妒妇!”

声音的源头,竟是世子的新居——幽兰居。

家丁们举着火把,照亮了院子的牌匾,那“幽兰居”早被摘了下来,如今已经换成了“锁心苑”,里面住着世子刚刚带回来的心锁姑娘。

世子认定荀若兰的突然造访定是另有所图,抑或者是心有不甘,怨恨被抛弃,趁着心锁落单,伺机报复。

“我警告你,心儿已经有了身孕,你最好小心一点,如果有什么闪失,我定饶不了你!”

荀若兰皱着眉,看着世子护在心锁面前,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而之前与她交过手的黑衣人,早已没了身影。

不免有些气恼:“孩子又不是我的,我小心什么?”

心锁被荀若兰的眼神吓得一抖,护住了自己的肚子。那肚子圆鼓鼓的,看样子也有七八个月份了。

她咽了口唾沫,结结巴巴地说道:“是,是心儿不懂事,这院子,是心儿鸠占鹊巢,荀……荀小姐想要回来,也无可厚非,妾,妾身只想陪在世子身边。”

一番话说得滴水不漏,活像是受了大房欺负的妾室。

偏生世子还特别吃这一套,将心锁护得更加周全。

“像荀若兰这种女人,谁娶了她简直是倒了八辈子霉。”

荀若兰伫在原地,走也不是,留也不是,一时有些尴尬。她只是追贼在院子里迷了路,可现在这情形,怕是没人肯相信。

想她堂堂将府小姐,看上去有勇有谋,聪明伶俐,可是碰上后宅这些勾心斗角的事情,总是没办法处理。

宋广顷一路小跑,将手上的外衣披在荀小姐的身上,因为跑得太过剧烈,一时喘不过气来,只能半弓着身子,大口喘息,末了,才执起荀若兰的手,不断抱歉道:“我怕夫人着凉,去取了外衣,耽搁了点时间,让夫人久等了。”

荀若兰想要抽回的手一顿,她看到宋广顷的脸色变了几变,但依旧紧紧地抓着她的手。

荀若兰垂下睫毛,半晌抬眼:“无碍,我们回去吧。”

夫妻之间简简单单的几句对话,甚至连个眼神都没有给到身后的两个人,的确像是饭后散步无意中路过这里的样子。

世子皱了皱眉,嫌弃地倒退了两步。

“靠在一个倒夜香的怀里,你也不嫌脏?”他本想恶心对方两句,却不想迎面看到荀若兰嘲笑的眼神。

“人吃五谷杂粮,若是嫌脏,还请世子辟谷,免得粮食穿肠过,污了您的身子。”

世子扬起手,但对上荀若兰狠厉的眼神,想到她当年仅凭一个匕首便将三条恶犬打翻在地,不由得退缩了。

“宋广祁,我劝你安分点,别忘了你还背着欺君之罪。”宋广祁比他的母亲蠢,诚王妃尚不敢与荀家产生正面冲突,他却被一女人拨弄两语,便不晓得天高地厚。

荀若兰靠在宋广顷身侧,一步一步缓慢地走着,在经过心锁身边时,不忘提醒道:“天寒地冻,心锁姑娘怀着身孕,就不要半夜自己跑出来,万一碰到什么贼人,伤着了,可怎么办?”

心锁的身子一顿,下意识地躲在了世子的身后,一双眼睛,还时不时地瞅向二人离开的地方。

直到周围的人渐少,看热闹的人也慢慢散去,宋广顷才低语道:“你受伤了?”

鲜血顺着荀若兰的胳膊流下,直淌到手心里,黏糊糊的一片,从宋广顷刚刚牵起的时候便发现了。

“无碍。”荀若兰嘴唇发白,半倚半靠在宋广顷身侧,强忍着疼痛朝身后说道,“阿芷,那人身上受了伤,必定会取药,你去药房守着。”

话音刚落,荀若兰便歪倒在了宋广顷的身上。

荀若兰在与贼人交手的时候受了伤,自胳膊而下,划出了一道大口子,只是她穿的衣服颜色深,夜色笼罩下并未被人发现。

偏生这天夜里,下起了大雨,荀若兰待在四面漏风透雨的屋子里,不慎发起了高烧。

宋广顷试了试荀小姐额头的温度,滚烫得厉害,他第一次觉得这个狗窝真不是人住的地方。

说是狗窝,其实并不为过,当年世子在这里养了几条狼狗做宠物,世家子弟的怪癖竟是喜欢看这些畜生的兽性,经常在把狼狗饿上几天后,扔上一只兔子,看它们互相争食。

后来,狼狗死了,这片地方便空闲了出来,宋广顷也就顺势搬了进来。

外面的风刮得狠,荀若兰咳了几声,宋广顷便赶忙放下手中的木板,给床上的人掖一下被角。就这样,宋广顷忙了一夜,雨总算停了,天也跟着放了晴。

荀若兰醒来的时候,身上的衣物已经换成了干净的,伤口的位置也敷了药,包扎得利利索索。

“醒了?”宋广顷端着一碗药走过来,几次想要递到荀小姐的嘴边,都被她别扭地转过头去,直到发现荀小姐脸颊处那抹可疑的绯红,他才反应过来,“伤口是丫鬟包扎的,我只是配药的。”

荀若兰轻咳一声,想要打破彼此之间的尴尬,恰巧此时,诚王妃携着家丁闯入屋内,那刚刚修缮好的房门被家丁一踹,瞬间四分五裂。

诚王妃皱皱眉,看着破烂不堪的家具,嫌弃地捂上鼻子。看向荀若兰的眼神里满是讥笑。

“竟然还会有人住在这种地方?”

“那是诚王妃见识浅薄了。”荀若兰强撑着身子起来,她常跟着父亲行军打仗,比这更糟的环境,也不是没有遇到过。

诚王妃显然不是为了来奚落荀若兰的,她拍了拍双手,从身后押上来一名女子。

阿芷扭动着身子,试图挣开绳索,可不管如何用力,也只是徒劳,她的嘴里被塞上了布条,只能用鼻子发出呜呜的声音。

“莫要激动。”诚王妃上前虚扶一把,言语里尽是挑衅,“昨夜王府被盗,此女子鬼鬼祟祟,形迹可疑,我自然是要抓回来问一问了,说不定她把赃物藏在了这里。”

几个家仆装模作样地在屋子里四处搜索,打翻了桌上的两个牌位,还不忘说上一句晦气。

宋广顷握着拳头,青筋都暴起了,却生生地压了下去。

“阿芷的爹可是随着我父亲南征北战,为国捐躯的战士,你竟敢污蔑他的女儿……”话未说完,荀若兰又猛咳了一声,她还想继续说几句,手掌却被宋广顷握住,并被轻轻地拍了几下。

“敢问王妃,所丢何物?”

“你到底想说什么?”诚王妃没了耐性,直勾勾地看着宋广顷。

“既然王妃丢了御赐的手镯,那定是要严查的,我夫人正巧明日要面圣谢恩,不如让圣上来判决?”

“你!”见心事被拆穿,诚王妃拍着桌子,怒目而视。

荀若兰也明白了诚王妃的来意,不免嗤笑:“王妃难道是怕我明日状告世子逃婚?”

“我也不绕弯子了,明日进宫该说些什么不该说些什么,你该清楚。”荀若兰丝毫没有重新做世子妃的打算,即便是她不愿,但也难免不会在皇上面前多说两句,诚王妃认为拿人做筹码,稳妥一些。

“挟持旁人,最为不耻。”

“可这毕竟管用不是吗?”

诚王妃走后,荀若兰的脸色便一点一点地沉下来,阿芷虽是丫鬟,可二人自小一起长大,早已情同姐妹。她不能拿阿芷的性命做赌注。

“你若信得过我,我会护得阿芷姑娘周全。”宋广顷缓缓说道,“府中的人,多受我照拂,我自然是有办法的。”

府中下人,请不起大夫,自然会想到宋广顷,是以府中何人有隐疾,何人家中有私事,他都一清二楚,长此以往,便成了他手中的把柄。

可他不能说,因为他深知荀若兰对这种手段很是不屑。但好在她并未多问。

“诚王妃已经做足了陷害阿芷的工作,不需要多么缜密,毕竟只是个丫鬟,除了你,没有人会在意,即便是枉死的,赔点银子也就罢了,所以,诚王妃并不会太过为难于她。”

她抬起头,瞧着眼前这个自己挑中的夫婿。这个看上去人尽可欺的私生子,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荀若兰进宫后,足足待了两个时辰才出来。一出宫门口,就看到不远处的马车。

掀开帘子,宋广顷正端坐在内。

“你的建议我已告知圣上,至于会不会采用,便看圣意了。”临进宫前,宋广顷在荀若兰手心上写了两个字——粮草。

荀若兰嫁入诚王府的原因,宋广顷也猜到了几分。

诚王掌管粮草,可是近年来粮草频频被劫,作为最大的嫌疑人,偏偏最干净,大理寺查了几番,只能断定是山匪所为。

诚王是皇帝的手足,诚王的岳母又是皇帝的乳母,若是没有确凿的证据,轻易动不得。

“会的,帝王怕背上不孝不义的罪名,但他更怕诚王势大。”宋广顷信誓旦旦地说道,还不忘将带来的斗篷披在荀若兰的身上。

“若是真的坐实了,你是诚王之子,也脱不了干系。”荀若兰皱着眉,联想到过往的种种,“你是想扳倒诚王妃?”

“咳……”宋广顷并未多言,只是轻咳两声。近日来寒症每每发作,他便想起诚王妃命人烧死娘亲的场景,漫天大火里,他被母亲藏在水缸之中,侥幸捡回了一条命。

那是个寒冬腊月,水缸里的水都结了冰,年幼的广顷藏在里面,只露出一半的脑袋,寒冷与炎热交加,寒症自此便落下了。

诚王妃一举未成,便无法再明着下手,毕竟天家的血脉即便其母身份再低微,也不能随意杀掉,所以她将宋广顷扔在后院,任他自生自灭。

可是她小瞧了这个没有庇护的私生子,居然活了下来。

“你想查出粮草被劫的真相,我想要替娘亲复仇,出发点不同,目的总归一样的。”

荀若兰垂首默认,但不知为何,心底却莫名地升起一股失落感。

阿芷那夜并未找到受伤的黑衣人,荀若兰与这人交过手,武功极好,路数却摸不透,对诚王府的地形异常熟悉,轻易躲避掉侍卫的巡逻,她怀疑是府中家贼。

普通的窃贼不过是偷点金银珠宝,而这个窃贼却是从诚王的书房里跑出来的。

阿芷连查了三天,才终于找到那名受了伤的黑衣人。

只是找到的时候,他们一家三口,整整齐齐的,像腊肉一样挂在了寺庙的横梁上。尸体腐烂得厉害,那名妇女圆鼓鼓的肚子里,还掉出来一滩成型的肉胎。

那黑衣人正是后厨里管着砍柴的伙计。

管事的厨娘说,这名伙计平时不与人打交道,只知道埋头干活,可是三天前,却突然告了假,说要回家探亲,连月钱也来不及领,带着老婆孩子就往回赶。

伙计三天前还活得好好的,即便天气再过炎热,也不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腐烂得如此厉害。

宋广顷将床头的那摞旧书籍又重新翻阅了一遍,终于在毒草那一栏里发现了一种毒,产自南蛮,这种毒会让尸体迅速腐烂,最多一个月,便会让人尸骨无存。

但这种毒很少见,只有南蛮王室才能有。

荀若兰脸色煞白,她想到了频频被劫的粮草,想到了前线正奋勇杀敌的战士们。

“王府内,混入了南蛮人的奸细。”这是目前唯一能够得出的结论。

但府内究竟还有多少奸细,没有人知道,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荀若兰并没有将此事宣扬出去。

她暗中调查,上到诚王王妃,下到丫鬟奴仆,只是还不等她查出什么眉目来,前线却突然传来消息,南蛮突然进攻,打了荀家军一个措手不及。

荀若兰抓着阿芷的肩膀,一遍又一遍地念问着:“你说什么?”

阿芷抹着泪,心有不忍:“军中密报,荀老将军失踪了。”

那场战役,打得天昏地暗,荀家军奋力抵抗,才堪堪护住了城池没有被破,可是荀老将军却在杀敌途中,失踪了,生死不明。

荀若兰只觉脑子一片空白,半晌后才反应过来,夺了阿芷的配剑,奋力往外跑去。

“你等等!”宋广顷尝试拉住荀若兰,却只碰到了一个衣角,他跟在后面,拼劲力气地追赶,仿佛稍微慢一下,眼前的那个姑娘就会消失不见。

但荀若兰却走不出这诚王府。

在得知荀老将军失踪以后,诚王妃亲自带人来“慰问”了荀小姐。只是这次带的人,不再是拿着木棒的家丁,而是配了剑的侍卫。

“荀小姐,去哪儿啊?”诚王妃堵在门口,一脸的笑意盈盈,只是这笑意不达眼底,让人没由来得感觉到阴冷。

“让开!”荀若兰一心只想着去清河县找她的阿爹,没有心情与诚王妃周旋,剑鞘一挥,将面前的侍卫打倒在地。

诚王妃也不恼,手指轻轻一挥,大批侍卫源源不断地袭来,个个身手不凡,直冲着中间那荀家小姐而去。

荀若兰虽然身手了得,但终归双拳难敌四手,几个回合下来,竟被几个侍卫拿着剑制住了。

“你放开我,我要面见圣上!”荀若兰浑身带血,衣衫被刀剑划破了好几个口子,面见圣上已经是她最后的底牌。

“巧了。”诚王妃掩嘴一笑,像是在看一出笑话,“这正是圣上的意思呢。”

“不可能!”荀若兰扯着脖子嘶吼着,却被诚王妃狠狠地甩了一巴掌。

“贱人,你也有今天?”诚王妃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她等这天已经够久了,一个巴掌不够解恨,她让侍卫按住荀若兰的脸,又在另一侧狠狠地扇了上去,“别忘了,你本来就是质子。”

将军率军在外,若是不在眼皮底下留下几个家属,怎么能安心?

所以当荀若兰接到那封赐婚的圣旨时,她立马就想通了这中间的关节,而她恰好在调查粮草被劫的真相。

她顺势嫁入诚王府内,与宋广顷联手调查,只是这个消息还没有得到足够的证据,便被软禁了起来。

荀若兰被关进祠堂的前三天,将祠堂里能摔的东西全都摔了,她想要去边关,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渴望,可是任凭声音喊到嘶哑,却没有得到丝毫回应。

她绝望地坐在房间的角落里,眼睛痴痴地望向脚边。

荀老将军失踪,最坏的结果并不是战死沙场,而是被敌军掳获,而是经不起敌军的威逼利诱,出卖了国家机密。

寂静的房间里偶尔会传出老鼠吱吱的叫声,伴随着打洞的声音,在夜半三更的时候,戛然而止。

“夫人?”老鼠洞里传出微弱的叫喊声,墙角的人似乎没听到,依旧歪靠在一侧,那洞里的声音只能再提高一点,“夫人,是我。”

荀若兰眼珠子动了一下,像是许久才分辨出那声音的来源,她趴在地上,左右摸索,终于在另外一个角落上,找到一个拳头大的洞口。

她就趴在洞口前,看着洞口那端的眼睛,结结巴巴地问道:“广,广顷?”

宋广顷摇摇头,又怕荀若兰看不到,只好又说了一遍没有。

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至少没有被敌军掳获或者直接宣判死亡。多日来压抑的苦闷在得到这个消息的那刻化为眼泪,荀若兰止不住地低声哀嚎。

末了,靠在墙角上,喃喃自语道:“皇帝刚登基时,乱臣谋反直逼殿前,是父亲以身为盾,护得陛下周全;外敌来犯,粮草被劫,也是父亲勒紧腰带,劈刀上阵,如今生死不明,陛下竟将我软禁起来。”

墙的那头深吸了一口气,半晌才说道:“既然诚王之子都可以被曲解,诚王必然也可以将好生照看歪曲成软禁。”

荀若兰被关进来的日子,衣食用度皆是上等,除了不让她出门,并未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

“皇帝想将你留在京城,尚且找了一个传闻中……”宋广顷轻咳了两声,似乎并不想承认这点,“你心仪的对象,而并未将你直接纳入后宫,想来还是念着老将军的恩情的。”

听到这番话,荀若兰心中的酸楚也算是开解了几分:“如今我孤身一人在京城,见不到圣上,被锁在这一方天地,即便知道圣意又能如何?”

“真的?”转念一想,若是被诚王妃发现是宋广顷所为,定不会轻易放过他,甚至还会捏造罪名,“太危险了。”

“即便是刀山火海,只要你想,我都会遂了你的心愿。”

荀若兰心底一暖,自那日马车之上,她一直以为两人只是互相利用的关系而已。

但似乎在嫁入诚王府后的种种,宋广顷做的,不只是利用。

第二日,侍卫在送饭的时候发现荀若兰躺在地上,浑身抽搐,高烧不退,立马禀明了诚王妃。

那日掌掴了荀若兰,诚王妃被诚王狠狠地训斥了一顿,如今断不可再生事端。

荀若兰不能死,当日诚王妃便召集了京城里最好的大夫,对其进行诊治,可是把过脉后,个个都束手无策,直言这荀小姐命不久矣。

无奈之下,诚王妃只好重金悬赏招名医,各方术士跃跃欲试,诚王妃疲于应对,只好死马当活马医。

侍卫见荀家小姐总也不好,渐渐地也松懈了戒备,只是那日一早,一个裹着面纱的女子趁着天还未亮,匆匆进了祠堂,把过脉后,又摇摇头,惋惜地离开了。

那女子出了府,便跨上门口的骏马,在京城大门打开的那刻,混在人群中离开,直到看不见京城大门的时候,她才摘下面上的薄纱,对着京城盈盈一拜:“广顷,保重。”

从第一次见到宋广顷时,荀若兰便生出一种熟悉的感觉。

直到他男扮女装,上演了一出狸猫换太子时,她才猛然发觉,竟是自己多年前救过的“女子”。

那年诚王府的赏花会上,世子为了增加点乐趣,约了几个狐朋狗友,偷偷溜到后院,将养在狗窝的私生子牵出来,告诉那些世家子弟们,这是自己养的一条狗。

将人当狗,似乎并没有引起他们的兴趣,他们更喜欢的,是看狗与狗之间的撕扯。那血腥的场景才能满足这些人的兽性。

所以,宋广祁养的几只宠物派上了用场,那一个个饿得眼睛直发绿的狼狗,看到缩在角落里的小孩,口水都止不住地往下流。

宋广顷挣扎着想要逃开,可是狼狗太大了,一只就足以将他扑倒,更何况是三只尖牙利爪的饿犬。

他痛苦地躲避着狼狗的攻击,那狼狈的样子引发周围人哄堂大笑。宋广顷绝望地想,母亲说没人敢伤他性命,可是畜生敢,如今可能连个全尸都留不下了。

恰在此时,从赏花会离开不慎迷了路的荀若兰被尖叫声吸引了过来。

只一眼,她的眉头就蹙在了一起,眼见着那狼狗的尖牙马上就要划破宋广顷的喉咙,她抬手从靴子里拔出一个匕首,插入狼狗的心脏。

周围欢呼的声音戛然而止。

另外两只狼狗蠢蠢欲动,却在扑过来的瞬间,被荀若兰切开了喉咙。

荀若兰擦了擦匕首上的血,然后转过头,微微一笑,向宋广顷伸出了手:“姑娘,你没事吧?”

宋广顷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衣物,因为实在没有衣服穿,便拿了阿娘的旧衣服套在身上,再加上他本身瘦小,模样也比较清瘦,被认错成姑娘似乎也情有可原。

他摇摇头,然后试探着牵上了荀若兰的手。即便眼前的女子脸颊处还挂着鲜血,却依旧如仙女降临一般。

他很想告诉她,从那一刻起,他便清楚地知道,为了这个天仙般的女子,即便是死,也心甘情愿。

所以,在诚王妃发现被骗后,将宋广顷关在地牢中,没日没夜地用酷刑折磨着,可偏偏不让他死去,她要宋广顷指认,荀若兰勾结南蛮,意图不轨。

地牢里,宋广顷经历了太多酷刑,只是每当他觉得自己坚持不住的时候,就会想起这张笑意盈盈的脸,他们约定,一定会再见的。

对于荀若兰,他定不会食言。

“她不是你们权谋斗争的棋子,你们休想把控她。”金丝笼里的鸟一旦逃了出去,就不再是任人把玩的金丝雀。

“当初就该把你和那个贱人母亲一起烧死。”

诚王妃恼怒地将头顶的金发簪插在宋广顷的肩膀上,血水混着汗液顺着身上不同的伤痕纹路,一直流到脚底。

宋广顷倒吸一口凉气,连一句求饶的话都没说,眼神依旧是温温柔柔与世无争的样子,将那眼底深深的恨意隐藏起来。

他喘着粗气,一字一顿地说着:“那真的,是太可惜了。”

编者注:欲知前情,请收看。

荀若兰日夜兼程,骑坏了三匹马,终于抵达了边关。

只是沿路的情景,实在惨不忍睹。尸体横七竖八地摆在道路上,尸身上蚊虫滋生,发出阵阵恶臭,时不时有小孩跑来,翻遍尸体的口袋,然后找出半口干粮,揣在怀里离开。

那不远处,便是一个破败的土地庙,流离失所的难民蜗居在此处,个个皮包骨头,只留一双眼睛,带着半分求生的欲望。

如今荀家军节节败退,现在已经退守到了清河县,这是大乾最后一道屏障。荀风一边安抚受伤的士兵,一边派人继续寻找老将军的下落。

南蛮的攻势愈发凶猛,绝对是有备而来的。粮草不足,援军未达,荀风正一筹莫展时,就听身后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

荀风的身子顿了顿,没敢动,直到再一声大哥响起,才敢确认自己并没有出现幻听。

他回过头,看到风尘仆仆的妹妹推开阻拦的士兵,直奔自己而来。

兄妹俩太久没有见到了,久到连妹妹的大婚,都无暇参加。

“你怎么来了?我收到京城消息,说你思父心切,闭门不出,染了重疾,诚王妃正重金悬赏大夫为你医治。”荀风按住若兰的肩膀,上下查看,直到确认妹妹无恙后,才松了一口气。

“偷跑出来的。”荀若兰微微一笑,将自己被软禁的事情只字不言。只是在提到那个南蛮贼人,她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诚王府内,必定还有南蛮国的内应,那个黑衣人,也不过是用来传递消息的而已。怕被供出上线,所以才被灭了口。

想必此次事件,诚王也已经有了察觉。但他们绝不能承认,这个泄露的源点是王府。

担心皇帝起疑,诚王为了自诩清白,请旨令其子押运粮草,人在粮在。

只是那批粮草,已经整整延误了一个月,渺无声息,荀风做了最坏的打算,怕是又被截了胡。

荀若兰一身红衣,站在城墙之上,看到南蛮的军队在不远处扎了营,金色的旗帜在太阳的照耀下,格外刺眼。

这些天来,她白日里分粮安抚难民,夜里却总能想起老鼠洞里的那只眼睛。那语气轻柔,却让人莫名地安心,他说:“我答应你,一定会去找你的。”

可是每当半夜惊醒时,耳边只剩下因思念家乡偷偷哭泣的将士。她只能默默祈祷宋广顷,万事无碍。

能在那吃人的府邸里生活了数十年,想必这次也能逢凶化吉。

只是这前线的日子并不好挨,粮草迟迟未达,百姓们收拾好行李,随时做好后撤的准备。

荀风说,南蛮军队每到一处,便会血洗一城,男女老少都难逃厄运。

“南蛮的崽子们,就是一群没有人性的畜生。”荀风狠狠地啐了一口,“这一次,真的是背水一战了。”

南蛮步步逼近,显然是有备而来,荀风已经做好了准备,誓死捍卫住这最后一道防线。

其实若是粮草尚足,荀家军还能勉强坚持到援军的到来,但现在看来,只能破釜沉舟了。

荀风招了几个心腹,对着一张地图,研究应对之策。若兰恰在此时走过,指着一个山头问道:“那是哪儿?”

“端了那个寨子,就有粮了。”

梁家寨地势险恶,易守难攻,官府的几次剿匪都以失败告终。

这不见得是因为梁家寨勇猛,而是官府太过无能。即便是再凶残的山匪,遇见生死边缘厮杀过的士兵,也会一溃而散。

荀风亲自上阵,排兵布局,将梁家寨前后围攻,趁着夜色,打了他们一个手足无措。

荀若兰站在山下,听士兵们频频传来捷报。

直到梁家寨的寨主被荀风生擒,梁家寨上下集体投降,这场围剿才终于告了一段落。

此时,天也将将亮了,士兵们打扫着战场,喜气洋洋地将寨子里的粮食搬走,然后招呼着身后的人继续加把劲儿。

如今守城,似乎又有了盼头。

荀若兰在帮忙清点着物资,听到身后有人在叫她。

有士兵自远处跑来,上气不接下气,好不容易等呼吸喘匀了,急忙道:“小姐,后山的山洞,发现老将军的踪迹。”

少将军荀风还在寨子里,他只能先行通知小姐。

荀若兰愣了一下,随即夺了一匹马翻身而上,疾驰而去。

荀老将军失踪,荀风没少派人四处搜寻,唯独这山寨,背靠南蛮地界,前方又有山寨挡着,没有搜寻过后山。

如今为了粮食,倒是误打误撞,端了寨子,竟然有了老将军的踪迹。

荀若兰一路飞驰,恨不得马儿多上一对翅膀,立马飞到父亲的面前,连护卫都忘记带。心急则乱,她一心只想着见父亲,没注意到那藏于后山,准备偷偷逃亡的余匪。

马儿受了惊,长啸一声,将荀若兰摔翻在地,脑袋受到重创,还不忘拿佩剑挡过土匪的刀剑。

“挟持了她做人质,荀风那小子还不得乖乖听我们的。”土匪收起刚刚刺穿马儿的暗器,小心翼翼地靠近荀若兰,不时向身边的人建议道。

“不过这后山鸟不拉屎的地儿,她怎么一个人过来了,不会有诈吧……”这后山,连这土匪都很少踏入。

荀若兰听得迷迷糊糊,堪堪挡过几次进攻,然后昏昏欲睡。

她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梦里自己被一个温暖的怀抱包裹着,单薄,却满是安全感。可睁开眼后,入目却是陌生的环境——刀剑、兽皮、酒壶。

身边不远处,还支着一张床,上面躺着一个人,被纱幔挡着,看不清模样。荀若兰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掀开帷幔的一角,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是爹爹。

荀老将军躺在床上,脸色发紫,身上还有多处剑伤,想来荀老将军在与南蛮人对峙中,遭了暗算,只能躲在后山山洞之中。

看如今的架势,中毒不深,而且延缓极慢,想来性命无忧。

身上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她吃不准自己是否被劫持了,只能顺手打翻茶杯,将那锋利碎片拿在手上,等门外的脚步声逐渐近了,再近了,直至推开破旧的门,她才从暗处窜出,茶杯的锋口直对着那人的喉咙。

“小,小姐,是我。”那人手中的药打翻一地,手指轻轻地拍打着荀若兰的手。

“阿芷?”荀若兰放下碎片,随后又问道,“你不是在京城吗?”

离开诚王府时,荀若兰将阿芷留在了京城,名为继续调查内鬼之事,实则为了保护宋广顷。

可是自从宋广顷下了诚王的地牢,就再也没了声响。

“我随宋公子押运粮草,为了不泄露行踪,我只能跟小姐断了联系。”说完,阿芷努努嘴,表示委屈。

谁知粮草刚运到,就听闻荀少将军和荀小姐去剿匪了。

宋广顷马不停蹄,又直奔梁家寨而来,正巧遇上了土匪的大刀架在荀小姐脖子上。

“幸好宋公子用迷药毒晕了梁猛,不过小姐你也吸入了不少,都昏迷三天了。”那迷药本是宋广顷防身用的,没想到竟然真的派上了用场。

“他现在,在哪里?”诚王府的地牢,诚王妃的手段,荀若兰不是没有听说过,自从接了阿芷的密信,她每时每刻都在为宋广顷担心。

话音刚落,自门口踏进一人,穿着一身玄色的衣服,即便是满脸疲倦,也掩盖不了见到荀若兰时,满脸的欣喜。

宋广顷牵着荀若兰坐在屋顶,他的领子竖得很高,身形比之前更加消瘦了。

荀若兰用手托着脑袋,斜眼看向身边的人,此次地牢一劫,宋广顷似乎变了很多,却说不上到底是哪里变了。

她很想问,他那衣领下的伤疤还疼不疼?他是如何避开南蛮的眼线将粮草运过来的?他又是如何逃离的王府?

可是话到嘴边,却变了。

“你早就料到诚王会让你来押运粮草吗?”

诚王之子会押送粮草,是宋广顷出的主意,为的就是测出诚王的忠心。

荀若兰进宫面圣时,帮宋广顷传递的信息便是如此。诚王擅于察言观色,未等皇帝开口,便主动请缨。

“诚王与诚王妃一直很宝贵世子,怎么可能会让宋广祁过来呢。”所以,这个任务顺理成章地推给了宋广顷。

因公殉职,是诚王给这个私生子最好的归宿。

但宋广顷也准备了一份大礼,回馈给诚王。

有萤火虫自平地而起,缓缓地将两个人包围起来。

“再说,我答应过你,会来找你的。”

荀若兰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脸颊不自觉地一红,只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嗯?”没有喊她夫人,也没有喊她荀小姐,而是唤她若兰。

她低下脑袋,就听身侧的人缓缓地对她说道:“你喜欢世子吗?”

荀若兰没想到会是这个问题,随即摇了摇头。

世人皆知,荀家小姐暗恋诚王世子,可不知的是,这是一个天大的乌龙。

那年诚王府举办的赏花会里,荀若兰为了救人,斩杀三条狼狗于后院中,各家世子为了掩盖自己纵狗伤人的事实,一致对外说,是狼狗发了疯。

再传,便是荀小姐看到狼狗要伤了诚王世子,英勇相救。

最后一传十、十传百,竟成了荀小姐暗恋诚王世子,舍身相救。虽然荀若兰有意揭露真相,可是当年后院救的姑娘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只能默认了他们的说辞。

“我哪知道,那姑娘,竟然是你。”荀若兰的语气里带着少有的嗔怒。

宋广顷轻笑,心底像是解开了一个结,他轻抚荀若兰的脑袋,眼神灼灼:“援军不日便会到达,战争结束后,你想做什么?”

“我想留在这儿,京城里太多勾心斗角,我实在住不惯。”荀若兰转头又问向对方,“你呢?”

“我啊,没想好呢。”他还想问若兰喜欢什么样的男子,但大概不会像自己这样的吧。

荀若兰喜欢的人,该是顶天立地、光明磊落的男子汉,而不是如他一般,在诚王府底层摸爬滚打,为了生存,不择手段。

可他何尝不想光明正大地站在她的身旁,只是有不得不报的仇,不得不杀的人。

有了粮草的荀家军明显底气足了很多,站在城墙之上,都是昂首挺胸的,将大乾红色的旗帜挂得更加显眼。

每日都有部队源源不断地输入城中,又有百姓随着人群匆匆撤离。

宋广顷向荀少将军要了一处药房,每日为老将军煎药,虽说荀风对这个妹婿并不认可,太过瘦弱,怎么保护得了自己的妹妹。可是老将军在宋广顷的照料下,身体慢慢有了起色,荀风对他的态度也慢慢有了改善。

荀若兰照例给难民分完粥后,来到宋广顷的药房里。

他正在烧制药渣。在密不透风的屋子里,一棵棵草药被宋广顷扔进炉子里,片刻后烧成了焦黑色,被碾成了碎末。

“这是什么?”荀若兰皱着眉,上前查看,却被紧急喝住。

“小心!”宋广顷小心翼翼地将碎末收回袋子里,它实在太轻了,稍微一点风就会被吹散,“这个碎末会让人短暂丧失行动能力的。”

宋广顷自从上次毒草毁尸事件,便对毒药产生了浓烈的兴趣,将相关的书籍翻阅了很多遍。

荀若兰收回了手,皱着眉头问:“烧制这个做什么。”

“我想着,作战的时候,能用到。”荀若兰山寨遇难时,宋广顷情急之下,将药包里的粉末冲着土匪洒去,可是风向不准,那粉末也迷晕了荀若兰。

但他却突然意识到,若是风向正对,敌军进攻之时,岂不是可以用来御敌?

只是风向这事儿太难琢磨,他只好先研制一些麻痹的粉末,避免误伤友军。

“这,能管用吗?”荀若兰半信半疑,却听外面传来一阵骚动。

后厨一个新来的伙计伸着脑袋跟士兵争论,两个人差点打起来,周围看热闹的越聚越多,荀若兰侧身来到他们面前,皱着眉,询问发生了什么。

士兵红着脸,说这人无理取闹,非说灶台不够用,要再加几个,这些日子一直用的这些灶台,也没见着不够吃啊。

周围的人也连连称是,都说这小伙子魔怔了。

见荀小姐都来劝架了,那新来的伙计挠挠头,自言自语道:“难道是我记错了?”

说着,就径直地准备离开。这本是个小事,没人会放在心上,只是还没走多远,就听后面传来清脆的女声:“抓住他!”

伙计刚抬腿,没跑两步,就被士兵抓了回来,被压在了身下。

“快!搜身!不要让他放信号!”闻声而来的荀风在赶来后,听到荀若兰的叙述,眉毛不自觉地拧在了一起。

这伙计名为增加灶台,实际是为了计算城中人数。

城中并无援军,那源源不断的假象,不过是士兵早晨伪装成百姓出城,傍晚再换上军装进城的障眼法。

为的就是利用南蛮将军的多疑而拖延时间。

士兵们搜遍了伙计浑身上下,除了一件单薄的衣衫,什么都没有。那被压制住的伙计,抬起脑袋,不过是十三四岁的样子,笑起来却很是阴狠。

南蛮人生性刚烈,为了破城门,不惜身上绑满炸药。

荀风大喊道:“快趴下……”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一声爆炸声后,破碎的血肉像雪花一样打在地上,荀若兰被第一时间赶来的宋广顷护在身下,但双耳依旧嗡嗡作响,地面接二连三地发出震动,随后清河县上空,炸出一个信号弹。

那是南蛮的信号——他们要攻城了。

那场战争打得昏天黑地,荀风带领着将士们死守城门,为了防止南蛮人自爆,城门加固了好几层,饶是如此,也已经被炸得薄弱不堪。

破城,似乎是顷刻之间。

荀若兰配了剑,却被阿芷抓着上了马车。

宋广顷站在马车之外,对着荀若兰说:“若兰,你带着老将军随百姓撤离。”

城墙外,又一个爆破,这次南蛮军队做足了准备。留在城中的人瞬间乱了阵脚,纷纷逃离。

“你不要拦我,爹爹说过,人在城在,我不可能独自苟活。”

“那你的父亲呢?也不管了吗?”

荀若兰脚步一顿,车里的老将军像是得到什么感应,嘴唇微动,发出轻微的声响。她一时有些进退两难。

“可是你……你和大哥出事了,我还怎么独活?”

“你记得当初对我说过什么吗?”即便是事过多年,宋广顷依旧记得清晰,“你说,好好活着,活着,就有希望。”

末了,他大声地冲阿芷吆喝道:“护送小姐出城!”

马车呼呼地往外奔去,沿路的百姓顾不得丢失的财物,拼了命地往外跑。

不知跑了多久,人的脚步声逐渐变少,两侧不断有马逆向而行,厮杀的声音一声高过一声,最后变得撼动山河。

荀若兰听到梁猛的话,扯开马车帘子,看到大批兵马,朝着清河县赶去。

庆功宴上,荀风喝醉了,搂着宋广顷的肩膀一口一个妹婿亲切得很。

这次守住城池,有宋广顷大半功劳。他趁着风向,将烧制了几日的粉末全部洒下,大片的敌军就这样放倒了。

宋广顷对此只是淡淡一笑,似乎对夸奖不甚在意,倒是那一口一个的妹婿,让他很受用。

酒过半巡,阿芷抓了一个人甩到荀若兰面前,那人身量娇小,整个人裹在黑色的斗篷里。

阿芷说,这是在搜寻城内可疑人物时发现的。言语中还带着一点邀功的意味。

听到那熟悉的声音,斗篷下的女人慢慢抬起头,眼神闪烁,整个身子依旧缩在一起,像是在害怕什么。

荀若兰皱着眉头,良久才试探地问道:“心锁?”

京城传闻,世子的小妾难产而死,只留下一子。可如今站在面前的这人,虽然蓬头垢面,但依旧能看清她的样貌,分明就是传闻中死去的心锁。

只是那乱发后面,刻着一个“贱”字的烙印,使她整个人显得狰狞可怕。

心锁手脚并用地爬到荀若兰面前,像是抓到了一棵救命稻草:“荀,荀小姐,你放我走,求求你放我走,我把宋广祈还给你。”

荀若兰皱皱眉,眼神里有疑惑、有震惊,可就偏偏没有对心锁开出的条件心动。

女人最懂女人,只是一个眼神,便让心锁的心凉了下来。

可她必须抓住这个救命稻草,一双手软趴趴地搭在荀若兰的裙摆上,惹得众人皱眉——那原本抚琴的纤纤玉指,如今全部断成了一节一节的了。

“我,我……”心锁结结巴巴地说道,“王妃说我诱惑世子,惹得他不思进取,所以……”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早知诚王妃狠辣,却没想到竟会到如此地步。荀若兰下意识地回头看向后方。

宋广顷自荀若兰的身后走出来,虽然嘴角带笑,却渗着一丝寒意:“看来,王府里的奸细,果真是你。”

“你在说什么?”心锁收回手,眼神里全是闪烁。

宋广顷却是一把抓住了心锁的胳膊,露出上面的疤痕,那是血泡破裂后留下的痕迹,即便有被掩饰,但依旧被宋广顷发现了。

离京前,宋广顷送给诚王的礼物,便是一份假的线路图。

假线路的图纸上浸了毒,虽不致命,却会让人瘙痒异常,长出血泡——皇帝为揪出内鬼,默认了宋广顷的行为。

“若不是你设计了若兰,我又怎会怀疑你?”宋广顷不答反问。

自那日荀若兰追捕黑衣人,被心锁胡搅蛮缠拦住时,宋广顷便起了疑心。这女人素来低调,为嫁王府忍气吞声,费尽心思却突然发难,宋广顷能想到最佳的理由只能是为了掩护他人逃走。

“我现在有了新的怀疑,我怀疑诚王府通过你,勾结敌国,意图谋反。”

心锁蓦然瞪大双眼,不可置信地看向面向的男人,若是认了这罪,可就是灭门之灾,她那刚出生一月有余的儿子宋北,还在诚王府的手里。

“我是奸细不假,可这与诚王府无关,不能连累了我的北儿啊,”心锁跪爬着,将一个平安符塞到荀若兰的手里,哀求道,“我的北儿才那么小,这是我刚为他求的平安符啊。”

她拎得清,只要咬死了此事与诚王府无关,那她的儿子宋北就有可能免逃一死。

那是一位母亲为孩子做的最后的挣扎。在场的人无不动容,除了宋广顷。

“即便你真的扛下了所有罪责,你认为,一个奸细的孩子,真的能在大乾活下来?”宋广顷半蹲着身子,饶有兴趣地看着心锁眼神里的惊恐。

那天夜里,宋广顷与荀若兰隔着一扇门,一人在门内,一人在门外。

宋广顷像一桩石墩,一动不动,任由寒风肆虐,他知晓,今日说的话过于狠辣,显得不近人情。

“你可知道,我为什么供奉着两块牌位吗?”

荀若兰记得,他曾说过,两位都是他的至亲。

“一个是我娘,另外一个……是我爹。”宋广顷自嘲道,“我爹是诚王的侍卫,为了保护诚王而死。”

荀若兰一惊,想要起身,却又迟疑地停住了脚步。

“可笑的是,那禽兽不如的诚王竟然连自己属下的遗孀都不肯放过。”宋广顷的声音含着无限的悲凉,他的母亲在被糟蹋之前,已经有了身孕,可是她不敢说,怕诚王妃会对孩子下手,只能咬紧牙关,仗着一丝天家血脉保全宋广顷的命,“我本姓洛,单名一个顷字。”

或许是因为喝了庆功酒,人们都沉沉地睡过去,显得夜色寂静得很。

荀若兰推开门,看着洛顷单薄的身影,沉声道:“心锁是否是奸细,是否牵连到诚王府,都该交由皇上来定夺才对。”

荀若兰不是没有猜到洛顷想要做什么,从始至终,他的目标并不是诚王妃,而是整个诚王府,他要搞垮整个诚王府——哪怕是逼迫心锁,捏造伪证。

洛顷拽下荀若兰腰间的平安符,那是心锁刚刚给她以求同情的:“我等这个机会等了十几年,若不抓住,我很难再活到下个十几年。”

“报仇的方式有很多种,不该为了惩治恶人,而让自己变成恶人。”

洛顷未发一言,只是仰着头,看着天边的月亮,浑身散发着冷意。

不知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第二日一早,阿芷来报,洛顷和心锁失踪了。

只留下了一封和离书,他说:“兰花本意高洁,本就不该被尘土污了花瓣。”

荀若兰苦笑着将和离书揉成了一团,喃喃道:“可你从来没有问过兰花是怎么想的啊。”

荀家军初战告捷,此后荀老将军醒来,不顾身子虚弱,亲自擂鼓激励战士,乘胜追击,一鼓作气,将南蛮贼人赶出大乾。

此次战役,荀家军大获全胜,不日便要班师回朝。

而洛顷,舍去了诚王之子的名号,改名换姓,带着心锁,再次踏入京城。

他的目的很明确——让世人看看,诚王对外宣称暴毙的儿媳,竟是南蛮的奸细,被他抓捕归来。

一开始,人们还以为那不过是酒后疯言疯语,可当真看到那脑袋上印了烙印的心锁,不免唏嘘不已。

也有一些传言,在市井中传开,说是这世子的小妾,不过是暗中通风报信的,真正通敌叛国的,是诚王。

而关键性的证据,竟然是那个小妾。

洛顷将心锁藏在破庙里数天,一边是为了防着诚王府的人,一边是为了撬开心锁的嘴。

“你死心吧,我是南蛮奸细,与别人无关。”

洛顷拨弄着手里的柴火,火苗窜得老高:“诚王府把你折磨成这样,至于如此为他们卖命吗?”

心锁低头不语,只见眼前被丢过来一个物品,竟是之前的那个平安符。

她猛地抬起头,脸色复杂地看向眼前这个男人。

“看样子你很在意你的儿子,巧了,前些日子我知晓了你儿子的乳母,她身体似乎有些异样,你说我给她开点猛药……”大人尚能接受这猛药,但顺着奶水喂到孩子,那便犹如毒药。

心锁的眼神里满是恐惧,怒吼道:“不要动我孩子!”

诚王设计劫持粮草,想用私生子的命来向圣上证明自己满门忠烈,为了皇恩不惜赴汤蹈火。可是他失算了,粮草的路线被偷偷替换,恰巧此时心锁莫名起了血泡,前后一联想,诚王便知道自己中计了。

可洛顷没想到,心锁竟是个刚烈女子,半夜咬舌。

幸得发现及时,命是保住了,但缺了半边舌头,再也说不了话。心锁以为,自己死了,便没有任何价值,洛顷就会放过孩子。

洛顷摇摇头,不禁惋惜道:“无论是诚王府通敌还是你通敌,你的孩子都难免一死,又何必保全他们?”

心锁趴在地上,手指蘸着鲜血,一笔一画地写着:稚子无辜。

诚王妃答应她,一旦事成,可保孩子一命。心锁信了。

洛顷呆坐在原地,透过心锁,他似乎看到了那个不顾一切保护他的娘亲。

哪怕有一线希望,也要为自己的儿子争取到一线生机。这似乎是母亲的天性。

诚王做事极为严谨,所有偷窃之事并未经过他的手,就连那封假的路线图,他也是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被心锁偷看。

所以中了信件之毒的,只有心锁一人。

若是心锁不开口,那便坐不实诚王的罪证。

他便想从孩子下手,可是诚王对这个长孙看守得极严,每日都会亲自探看,如今听到风声,整个诚王府更如铜墙铁壁一般,防止着洛顷耍手段。

观察多日,洛顷发现他们唯一的突破口竟是宋北的乳母。

宋北乳母的儿子每隔七日便会去府上探望,这乳母的儿子倒是孝顺,每次探望都会给母亲带一包绿豆糕,说是母亲最爱此物,一旦不吃便心里挠痒难受得慌。

洛顷便想到往绿豆糕里加点草药,和当初心锁中的毒草是一样的。洛顷控制好了分量,会让乳母身体发痒不会在人前产生异样,但通过奶水喂到幼小的孩子嘴里,却会让孩子长满血泡。

血泡一破,不管大人孩子,皆难逃传染,届时不管王爷、王妃、世子还是侍卫、丫鬟,知情的不知情的,都难逃嫌疑。

到时诚王,便是有口也难辨。

他痛恨自己竟然生出了如此歹毒的想法,这跟诚王府的那群人又有什么两样?

洛顷挣扎了一夜,或许是因为荀若兰那句“不要变成自己厌恶的人”,他怕此举,彻底断了与荀若兰之间的牵绊——他不想成为荀若兰厌恶的人。

所以赶在乳母的儿子探望之前,打翻了他手中的绿豆糕,并主动赔偿了一份并没有添加毒药的糕点。

洛顷将心锁送到了大理寺,而他自己却收拾了行李,离开了京城。他自认为自己低贱的身份配不上荀若兰,但依旧想成为荀若兰喜欢的样子,善良、正直,他需要洗涤掉自己的罪恶。

听闻此事时,荀若兰正在班师回城的路上。

荀老将军在吃过洛顷留下的药后,身体大好,看着愁眉不展的女儿,不禁劝解道:“你可知,心锁给你的平安符是何物?”

荀若兰皱着眉,当时并未多想,只以为是一位母亲的拳拳爱子之情,想要她将平安符送到儿子手中。

“那平安符,样式是南蛮人特有的,里面该是藏着信,应该是藏着证明你卖国的证据。”

荀若兰听到此话,心底猛地一沉,这个洛顷,怕是早已知晓。

心锁被打成重伤,一方面为了撇清关系,另一方面是为了骗取荀若兰的同情,将这口脏锅扣在荀若兰的身上。诚王府的人好算计,一箭双雕。

“明明我们可以一起面对的。”

“傻孩子,他本是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态去的,又怎么忍心牵连到你。”荀老将军不禁安慰道。

即便是在昏迷不醒中,他依旧记着有个小伙子衣不解带地照料自己。那份真情实意,骗不了人的。

此事终究因证据不足,没能牵连到诚王府,可是怀疑的种子,自此扎在了皇帝的心上。

此次一博,诚王与洛顷皆是受损。

洛顷并未一举覆灭诚王府,诚王有了防范,再想复仇,难上加难;而诚王失了圣心,削了权,世子也被分到一片苦寒之地,做了南王。

荀若兰回到京城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寻找洛顷,可是洛顷在京城中,哪有什么朋友,只有心锁用手指在死牢的地面上写上了三个字:他走了。

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一概不知。

那日秋风瑟瑟,荀若兰站在刑场外,看到被架上了砍头台的心锁,正抬头看向诚王府的位置,时至今日,她心心念念的还是她的儿子。

诚王妃混在人群中,亲眼看到心锁的脑袋落了地,一颗心也跟着落了地。看到荀若兰时,心情像是不错。路过荀若兰时,甚至露出了挑衅的眼神。

她贴着荀若兰的耳朵,缓慢说道:“这份礼物,我很喜欢。”

原本诚王妃还担心心锁不受控制,却没想到她竟然会自断舌根,揽下了所有罪责。

“人在做,天在看。”荀若兰毫不示弱地回怼着。

两年后,荀老将军交了兵权,准备告老还乡,但是离开之前,将一个女人带到皇帝面前——一个胳膊被截,嗓子被毒哑的女人。

诚王妃跌跌撞撞地跑到将军府里,不顾仪态地大骂道:“荀若兰你个贱人,你给我出来,你要搞垮诚王府居心何在?你会遭报应的!报应!”

骂到最后,诚王妃只能一只手敲着门,头发散乱成一团,像个乞丐般祈求着:“求求你,出来吧,告诉圣上,那不是真的。”

可是这声音很快便消失了,侍卫捂着诚王妃的嘴,将她拖到了大理寺受审。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荀若兰用了两年时间,搜集证据,只为了有朝一日,光明正大地扳倒诚王府,她相信法律,她相信公道。

“报仇的办法有很多种,何必脏了自己的手呢?”这是那日边关离别,她想告知广顷的,只是那日一别,竟是再也未见。

诚王妃善妒不假,可是那阴狠的皮囊之下,更有着一份阴险肮脏。

那些与诚王有染的女人,多半都是南蛮的奸细,或者说,不过是南蛮人眼里的贱仆,以家人为胁,凭着风月女子的身份,暗地传递着信息。

一旦没有了利用价值,就会成为诚王妃泄愤的工具。缺胳膊断腿的扔出府里的女人,没有能活到第二天的。

然后再以入土归乡的名义,将这些女人放在棺材里,完成她们作为奸细的最后使命——藏于肚子里的密函。

南蛮人收到密函,再将棺材里装满黄金,运到诚王的金库,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交易。

诚王靠着这些黄金,偷偷买了一批兵马养在封地,其用意不言而喻。

但这些伎俩,还是被心锁发现了。眼见着身边一起被送到花楼的女人一个个离奇死亡,她想到了自保,于是傍上了世子,以为有世子的庇佑可以安身,可她还是难逃厄运。

荀若兰走遍了边境所有的小镇,才找到了一个死里逃生的女人,可能是上天眷顾,她从棺材里逃了出来,成为了诚王手下唯一的幸存者。

诚王被抄了家,举家被斩。

奉圣夫人豁出了老脸,在大殿之上撞柱而亡,只求皇上念在过往的情谊上,能够饶了她那外孙宋广祈一命。

而那苦寒之地的南王,突遭家变,整日酗酒,留恋烟花之地,将他老子的风流学了个十成十。

皇帝看他形同废人,状似疯魔,佯作开恩的样子,削了他的权,派人监视。

可是这些,荀若兰都不甚清楚。

证据递交以后,她便随着荀老将军,去了边关。听说小镇上,新开了一家医馆,那里的大夫,姓洛。

她找了他整整两年,手中的和离书她一直都有好好放着,起初只为了当着他的面狠狠地撕掉,后来,她只是想见他,告诉洛顷,她一直在等他。

如今她不想等了,只想飞奔到他所在的地方,告诉他,自己心悦于他。

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概就是洛顷总是奋不顾身地保护自己的时候,亦或许,更早。

边关小镇的小医馆里,大夫已经入了睡。

洛大夫人好、心善、医术高明,是以,除了本镇,其他镇上的村民有个头疼脑热的都会来找洛大夫看。

只是这洛大夫来了镇上数年,一直孤身一人,有勤快的媒婆主动敲开小医馆的门,说是某乡绅的女儿正在招婿,抑或者某家的小姐看上他了,皆被洛大夫礼貌地请出了门外。

再来,便说自己已有家室,凶得很,不让纳妾。

这分明是敷衍的话语,可是媒婆也无计可施,久而久之,也懒得踏进来。

只是每到夜深的时候,他总是抬着头,望着月亮,想起某人说过:她想远离京城,远离纠纷。

而那时,他的回答本是:你的愿望便是我的愿望。所以他选择了这个边关小镇。

在镇上的每一天,他都是在为自己赎罪,为自己差点害死的孩子,为自己罔顾全府上下人的性命。

半夜蝉鸣不止,有人在医馆外大声敲门:“洛大夫,洛大夫快开门,我家小姐病了,你快出来看看呀!”

小镇里就这一家医馆,每日上门的病患颇多,其中不乏半夜敲门的。

洛大夫披上衣服,疾走两步,边开门,边问道:“什么病?”

门被打开的瞬间,他僵在了原地,捏着门框,动弹不得。这样的梦,他并不是第一次做到,直到医馆大门上的倒刺将他的手刺疼,他才猛然反应过来,这并不是梦。

门口的小姐把头顶的斗篷扯下,对着洛大夫微微一笑:“是相思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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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秋之夜,血月悬空,寒风萧瑟,茅草屋摇摇欲坠,昏黄油灯拼尽全力驱散黑暗。一只修长的手握住一把明晃晃刀在火苗中上下翻动,白刃被熏成黑色,温度热了起来。

  木板床上半躺着一个男人,一条裤子整齐地叠放在旁。
  他口中横咬一根木棍,额上青筋暴起,一双丹凤眼透着决绝的光,眼见手起刀落,一道鲜红溅到稻草灰上,一块血肉脱离身体,掉落下来。

  男人便不再是男人。
  伤口鲜血喷涌,他把早已准备好的药敷上,忍痛包扎起来。
  历经几番生死,闻其华已经完全接受自己穿进了一本书里的事实。

  她本是孤儿,在没妈疼没爸爱的情况下,倒也健康长大,努力地活,寒窗苦读考上大学,对未来充满希望,遇到了一个对她呵护备至的男生,以为找到了真爱,全心全意付出,可他却劈/腿了。

  她扇了渣男几巴掌,狠踹几脚,果断分手,回到宿舍哭了半日。

  半夜醒来,翻开那本名为《与君同归》的小说,是死党推荐的,因听说,书中大反派与她男朋友同名同姓,最后死得很惨。之前她不忍去看,现在分手了,倒是想看看渣男下场如何凄惨。

  悲催的是,还没看到渣男的下场,在第三章时,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女配N号就死了,还是被大反派弄死的。这是什么孽缘,气得她把书扔进垃圾桶,更加郁闷,便出去走走散散心,可不小心跌进了学校情人湖中。

  在她溺亡后,隐约听到人们议论:
  “看起来很乐观开朗的女孩子,怎么想不开?”
  “平时看起来乐观开朗的人,其实是装出来的。”
  “是啊,听说是男朋友劈腿,得了抑郁症。”
  “哎,为了个渣男,何必呢。”

  不,我不是,我没有。为了渣男寻死觅活,才不是我的风格,我不想死,感觉我还能抢救一下,可一睁眼就穿书了。

  刚穿进来那会儿,她是被一个恶心肥腻男人笑声惊醒的。男人对她上下其手,吓得她三魂丢了七魄,以为在做噩梦,拼命挣扎,慌不择路地逃跑。
  那男人越发猖狂,在后面狂追。高楼之上,无处可逃,她牙一咬,心一横,纵身跃下,像一朵飞在空中的白色百合花,重重摔到地上,脆弱不堪一击,听到骨折的声音,花叶尽断,热血染红冰冷石板,闭眼前看到了一双眼底发红的凤眼。

  以为噩梦结束,可一睁眼,还在书中,竟又活了过来。
  总之,第一次穿书,还没搞清楚状况就挂掉了。
  再次醒来,她花了几天时间适应,才接受自己穿进了书里的事实。

  角色是女主?不是。恶毒女配?对不起,都不是,而是恶毒女配身边为虎作伥的女N号,与她同名同姓那个。

  原来,无论在书中还是现实,她都不是女主角,只是个炮灰工具人而已。

  可是,死法为何跟书中有点不一样?明明记得,炮灰闻其华是被女主忠犬疯批大反派一箭穿心,为何她是跳楼摔死?
  重要的是,她想回到原来的世界,为了证明没有为渣男想不开。更重要的是,不想在这方世界里被与渣男同名同姓的大反派弄死。

  系统?有没有系统?请问我要怎样才能回去?说吧,把我弄到这里来任务是什么?然而,压根没有系统。

  平常看的小说里,女主穿越后会有系统指引,有随身空间加持,有各种金手指,她倒好,除了戴着去年买的表,啥都没有,只能靠自己摸索。

  所幸,书中闻其华的身份是尊贵的国公府千金,有爹疼有娘爱,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娇生惯养,被捧在手心中长大,对于现实中是无依无靠的闻其华来说简直不要太好。

  只是原身又坏又蠢,爱慕男主,被恶毒女配利用,处处跟女主作对,典型的作死小能手。

  再来一次,闻其华打算美滋滋躺平看戏,孝敬父母,享受与家人团聚的美好,可好景不长,还是挂掉了,然而又活了。

  体会到生命一点点从身体中流走的恐惧后,她再也不想死了。爹娘好好,她舍不得。好吧,作为女配的自觉,想要活命,远离男主,坚决不招惹大反派,她尝试了逃、躲、死遁等方法,甚至连主角团的面都没见过,最后都会以各种理由挂掉。

  所以,金手指是挂掉,再重生,体验不同的死法?然而,并不是。她发现手腕上有几条红杠,每次醒来红杠都会减少一条,很可能是代表重生的次数,经过几次验证,她确定自己的猜测没错。

  看着手腕上那条孤零零的红杠,闻其华陷入了沉思。糟糕,只剩下一次机会了,究竟如何才能逃出这该死的宿命?

  在上一次挂掉时,她亲眼目睹了爹娘被人砍头,家破人亡,惨绝人寰。她不要这样。

  她仔细分析了各种挂掉的情形,尽管领盒饭的理由千千万,但唯一相同的就是在临死前都会看到那双猩红的凤眼。闻其华悲惨的开始,是在国公府败落之后,而国公府败落,就是大反派害的。

  据书中描述,大反派有一双美丽丹凤眼,每每激动便会眼底发红,叫人看了胆寒。

  没错,问题肯定出在大反派身上,一切坏事都是他在背后主使,闻其华的死自然跟他脱不了干系。

  这一世,闻其华决定不再逃,主动出击,争取活下来。只要大反派不进宫,就成不了权宦,掀不起风浪,国公府就安全了。

  茅草屋里血迹斑斑,床板上之人失血过多,奄奄一息。面容苍白,飞眉入鬓,鼻梁高挺似鹰钩,唇线分明,疏离又冷淡。
  此人正是书中大反派。

  说来奇怪,她穿进来,发现书中闻其华与自己不止名字相同,相貌还一样,这就是缘分。

  这是闻其华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清大反派的脸。她松了一口气,很庆幸,大反派没有长着与渣男一模一样的脸,不然真要被气死。

  大反派棱角分明的脸,英气十足,很有攻击性,一看就不好惹的长相;渣男长得白净斯文,属于温柔美男子一挂,两人完全不同的类型。

  她是来阻止他挥刀自宫的,可惜来迟一步。

  此时,剧情正发展到女主被怀疑与大反派有染,女主忍受不了流言蜚语,哭得死去活来,几度轻生。身为女主忠犬的大反派脑回路清奇,竟然想到自宫的法子,以此来证明女主清白。

  作案工具没了,确实不能与女主有染。高,实在是高,原书里男女主就此解除误会,愈发恩爱。

  只是大反派在黑化道路上如脱缰野狗,一发而不可收拾,干脆进宫当了太监,一步步爬上大内总管的位置,人称九千岁,权倾朝野,将万人踩在脚下,国公府便在其中。

  大反派有多疯批,对女主爱而不得,谁都别想得到,杀死原男主,原女主殉情,团灭一众配角,杀光角色表的“男人”,主角光环都干不过的存在。

  这些都是死党在疯狂安利这本书时的剧透,当时闻其华觉得书名应该叫《与君同归于尽》更贴切些。
  还有,书中大反派简直是个十足的疯子,虽然与男友名字一样,但根本是不同的类型,男友明明温柔又善良,根本不会做坏事,因此很抵触,坚决不看。

  现在,她追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一次机会,她一定将原文倒背如流。世上没有后悔药,她甩掉纷乱的思绪,回到眼下境遇。

  现在的大反派尚未飞黄腾达,可以说是最狼狈的时刻。只见板上之人,一动不动,下面潦草包扎着,仍渗出一片血红,两条修长的腿/上血迹斑斑,昏睡中还时不时抽搐,看着都痛。

  疯子,对自己狠,对别人更狠!

  闻其华嘶一口冷气,竟觉得他有点儿可怜。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如此牺牲,值得吗?反正她做不到,渣男劈腿,没想过挽回,更不会强求,不爱了就分吧。

  忽地,大反派睁开了眼皮,露出一双美丽的丹凤眼,眼底红红。

  这红眼病有点严重,得治。

  错不了,就是这个眼神,化成灰都认得,就是每次死亡现场看到的那双。
  他气若游丝,两声低吟,从惨白干裂的嘴唇里发出模糊的声音,“水,水……”

  闻其华看看桌上摆放的茶具,内心善良使然,想都没想就倒了杯水,忙递到他嘴边。
  他不张嘴,警惕地看着,眼神清冷。

  想到前几世的死,闻其华顿时毛骨悚然,气不打一处来,要不是你,我也不会受那么多苦,得亏我还好心地给你倒水,呸,渴死你才好。她刚想把水拿开,干涸的嘴唇张开,含住杯沿,贪婪地把水喝了下去。

  “还要吗?”闻其华没好气的问。
  “嗯。”大反派艰难地点头。

  好家伙,还挺贪心。闻其华心中嘟囔,气呼呼地再次倒了杯水放到他唇边,“水来了,快喝。”
  他眼皮颤了颤,努力睁开,可终究是沉重地合上。
  死了?闻其华提着一颗心,战战兢兢地把手指头放到他鼻下,感觉还有气。

  也对,怎么可能现在死,男女主角死了他都还没死。呸,大坏蛋,人面兽心,白瞎了这幅好皮囊。
  闻其华把杯子放桌上一扔,低头看看地上的血肉,瞳孔地震,不住地感叹,命.根子都可以不要,果真是个狠人。

  随即,目光落在了那把带血的刀子上,脑海中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既然他现在动不了,不如趁机结果了他,从此以后天下就太平了。

  虽然原书中他是最后一个死的,但是既然我穿进来了,就是变数啊,说不定可以改变结局,把他干掉,提前完结,撒花。说不定我能够回去。

  倒抽一口冷气,她越想越觉得可行,恶向胆边生,悄无声息地蹲下,拾起血淋淋的刀子,紧紧攥在手中,一股杀意从心中腾起。

  从小生活在和平年代,杀鸡都没见过,杀人这样可怕的念头是想都不敢想,纵使穿进来后七次挂掉,她都没有一次想要取人性命。

  可是,到了此时,你死我活的境地,留给她的机会仅此一次,为了活下去,为了爹娘,为了阖府上下几百条人命,不得不大胆一试。反正只是纸片人,算不得正真的人吧,杀掉一个大坏蛋,是做好事,替天行道。
  她绞尽脑汁给可怕杀人念头找正当理由。

  就这么办,趁他病要他命。

  被恶念蒙蔽住双眼,她屏住呼吸,慢慢靠近,高高举起刀子,往他心窝子捅去,一刀毙命。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文了,如果喜欢,就收藏一下吧。
上一本云苓小可爱脾气太好了,这本女主脾气不怎么好,也不温柔,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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