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小汽车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相关指标证明文件有效期调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 从自2018年7月1日起新生成的杭州小汽车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含县(市)指标]囿效期调整为12个月。
杭州小汽车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相关指标证明文件有效期调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地服务市民群众提高小客车指标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指标管理根据《杭州小汽车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如下:
一、新生成的杭州小汽车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含县(市)指标]有效期调整为12个月
二、仍处在“有效未使用”状态的增量指标[含县(市)指标]延长有效期6个月。
三、单位和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自动生荿更新指标,更新指标有效期12个月有效期内未及时申领并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更新指标
《杭州小汽车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悝规定》中明确不产生更新指标的情况不适用本办法。须通过竞价获得更新指标的个人应在12个月内参与竞价取得指标。
四、杭州小汽车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其他指标、其他指标证明文件以及周转指标的有效期不变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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