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68: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应如何设置安全疏散通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浏阳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浏阳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沙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火灾防控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浏阳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一)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

  (二)在建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施工工程。

  第一类:已建成的大型商业综合体

  (一)建筑使用功能

  1.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

  2.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3.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

  2.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

  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3.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四)消防安全管理

  1.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5.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五)灭火救援条件

  1.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4.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第二类:在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

  (一)设计合法性与施工一致性

  1. 是否依法取得规划、施工及消防许可。

  2. 施工过程中是否擅自改变原定消防设计。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是否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临时消防应急照明,未配备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2.是否设置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通道未保持畅通。

  3.是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在建工程内是否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

  5.是否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6.施工现场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办理许可证,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具有施工资质,作业现场是否采取防火措施。

  是否采用芯材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金属夹芯板材(彩钢板)或其他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搭建施工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临时用房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一)严密防火分隔。防火分区不合理的应重新划定、设置。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分隔、封堵措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保证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二)加强设施维护。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定期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和检测,每月对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功能进行全数测试,及时拆除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外墙障碍物,在灭火救援外窗设置明显标识。

  (三)实施智能管控。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四)压实主体责任。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成立由建筑主要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专职负责消防安全。

  (五)建强消防队伍。大型商业综合体微型消防站应经过当地消防部门拉动测试,有条件的应建立专职消防队,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建立与现役消防队联勤联动机制。消防部门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调查摸底,制定完善针对性灭火作战预案并开展演练,积极开展自动消防设施测试和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加强对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调度。

  (六)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大型商业综合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强化监督执法。对经过专家评审并投入使用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逐条梳理其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纳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管理,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八)实施综合治理。集中约谈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其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对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机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有关部门。

  (九)紧盯在建工程。各地消防、住建、规划、食药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集中摸排本地区2万平米以上(含)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在建工程,开展联合检查,查清底数并逐一登记建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建立部门通报抄告机制,及时抄告所属部门,每月互相通报一次案件查处情况。

  (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负责本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合联动协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资料。

  (二)市政府成立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副主任缪传良任组长,市安监局局长熊湘东、住建局局长张益平、商务合作局局长唐小红、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李振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合作局、市文体广电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工务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城管局、市供电公司、市消防大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消安委办公室,由市公安消防副大队长陈铭飞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三)市公安消防、住建、规划、商务、文体、旅游、安全监管、工务、食药工商质监、城管、电力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公安部门负责在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监控人员密度;负责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宾馆、酒店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市消防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所有2万平方米以上(含)大型商业综合体(含在建)进行摸排、检查,填写《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摸排登记表》并建立台账,并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设施、消防条件等进行监督检查。市住建部门负责核查大型商业综合体是否存在未经消防审查备案违法施工、违法转包、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用电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审查从事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的资质,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督检查。市规划部门负责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是否存在违反消防专业规划审批等情况。市商务部门负责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商业部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市文体部门负责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影院、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市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市工务局负责代建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工地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市食药工商质监部门负责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餐饮服务单位和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对市场上在销的消防产品、电气设施设备开展合法性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市城管局负责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周边的广告牌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市电力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求,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查。其他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四)专项整治期间要求开展消防联合监督检查。在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由住建局牵头,已建成在用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由商务合作局牵头,以酒店为主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由公安局牵头制定联合监督检查方案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要集中检查、集中反馈、各自履职,联合检查后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置。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改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各行业监管部门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传达到所监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并组织进行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并于9月15日前向消防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三)联合监督检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31日)。一是联合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各部门对管辖范围内所有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综合体(含在建)进行消防安全联合监督检查。10月1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填写《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摸排登记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二是集中约谈曝光。10月20日前,分区域、分行业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在主流媒体曝光,10月31日前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隐患单位和未依法执业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是实施重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排查整治期间,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四)整改情况核查(11月1日至11月16日)。市安委会成立检查组,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检查验收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大型商业综合体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市安委会将组成督导组,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整治期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法规标准,加强城市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管理,强化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监督抽查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浏阳市安委会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协调小组;9月至10月,每月22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1月1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陈笃为,办公电话:,传真:,手机:)

  附件:1.浏阳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摸排登记表

  2.浏阳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

  3.浏阳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整改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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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崇东府201859

关于印发《东平镇“迎接进博会、聚力保平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现将东平镇“迎接进博会、聚力保平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东平镇“迎接进博会、聚力保平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措施,有效防控火灾发生,确保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召开,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从即日起至进口博览会召开前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迎接进博会、聚力保平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根据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围绕火灾防控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彻底督改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曝光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尤其对“三合一”场所违规住宿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零,坚决杜绝重特大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为进博会安全顺利举办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确保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东平镇“迎接进博会、聚力保平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小组。由东平镇镇长杨峻担任组长,东平镇副书记石路、副镇长黄荣以及光明集团崇明农场公司副总裁郁建忠担任副组长,各居委会和镇经济办(安监所)、事业办、事务办、规保办(规建所)、稳定办、城管执法中队、物业公司、市政市容、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以及崇明农场公司、上海德科电子仪表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此外,由东平镇副镇长黄荣具体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镇安监所负责人秦东杰为联络员,负责做好联络沟通、情况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近期,镇“迎接进博会、聚力保平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小组组长、镇长杨峻将组织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

  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三合一”、规模租赁住宿及群租场所、老旧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超市、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养老机构等)、易燃易爆单位、在建工地和严重威胁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单位或区域为重点,重点排查整治单位自身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履责不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消防器材设施停用或缺损、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无证上岗、违规用火用电,尤其是违规住人等突出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一是分工明确,形成合力。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属地消防安全主抓主管责任,将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纳入下半年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以全力打赢进口博览会消防安保战役为牵引,结合文明城区创建、东平特色小镇建设、无违建街镇(居村)创建、美丽家园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部署、统筹推进,确保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光明集团崇明农场公司、上海德科电子仪表公司等驻镇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同时,要积极督促各企业和经营单位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具体分工如下:(1)“三合一”场所:由镇安委办牵头负责,稳定办、镇市政市容所、城管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配合。(2)规模租赁住宿场所(群租)和居民用电用气以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由各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牵头负责。(3)人员密集场所:邮局、银行、车站、旅游景点等由镇经济办牵头负责;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宾馆、饭店等由镇事业办牵头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养老院、安乐厅、老年助餐点等由镇事务办牵头负责;集贸市场由镇市政市容所牵头负责。(4)易燃易爆场所和工贸企业:由镇安监所牵头负责。(5)在建工地:由镇规保办(规建所)牵头负责。(6)光明集团所属资产以及对外租赁的厂房等:由崇明农场公司牵头负责。(7)上海德科电子仪表公司所属资产以及对外租赁的厂房:由上海德科电子仪表公司牵头负责。

  二是全面检查,形成闭环。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分工,结合日常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文明城区创建等各项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领域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督查。同时,镇安委办要牵头做好“三合一”等重点场所的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对梳理出来的单位要做到全面督查,无一例外,并要排出工作计划表,明确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在督查时,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下发的检查记录表(见附件),结合检查情况,认真做好表格填写工作(检查记录表于每月底交镇安监所集中存档),特别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要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便于“回头看”,务必使我们每次的督查形成“闭环”。此外,为方便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和信息报送,镇安委办将建立“东平镇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群”。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请于每日下午2点前将当日检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以及检查现场照片,通过工作群进行及时报送,再由镇安委办汇总后统一上报区消防委。

  三是广泛宣传,形成共识。镇安委办要通过“韵东平”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加大消防知识的推送力度,利用镇区主干道的电子显示屏、悬挂的横幅等载体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并利用消防安全知识展板在机关食堂、文化活动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和各居委会等人员往来较为密集场所进行巡展,不断增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此外,还要分批分次对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重点岗位操作员开展消防业务教育培训,着力提升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镇事业办要结合科普讲座、暑期假日学校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主题讲座和主题活动。各居委会可通过黑板报、发放和张贴“三合一”、电动自行车整治通告、用电用气安全居民告知书等形式,加大对辖区居民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并利用各自的微型消防工作站对孤寡独居老人上门进行用电用气的检查和宣传,还要结合今年的消防实事项目举行消防逃生演练,确保居民在遇到火灾时不慌不乱,顺利脱离险情。

  附件1.“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2.规模租赁住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4.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5.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6. 东平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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