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泄漏报警器当炸弹!!!

面包车塞27瓶液化气成“移动炸弹” 被依法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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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讯 (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张伟) 一辆普通的面包车,居然塞进了27瓶液化气,为防止被查到,窗户都被封得严严实实。接到市民举报后,交警蹲守后将该车拦截,一番检查后,这辆面包车不但保险过期,而且还有32条交通违法未处理。如此上路,就如同&移动炸弹&。
  8月17日下午,交警六大队接市民报警,称五所村社区门口,一辆苏AVS牌号的面包车内装有多瓶液化气,非常危险。很快,中队长于祥与同事赶到现场,但该车已经驶离。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8月18日上午9点左右,于祥和同事来到五所村社区门口蹲点守候。10点20分左右,这辆车出现在了新民路上,并一直行驶至金川门外小街才停下,于祥立即上前将该车拦截。靠近车辆时,一股浓烈刺鼻的煤气味扑面而来,该车窗户被封得严严实实,看不清里面有什么,可打开车厢后,眼前的场景让交警都心惊不已。
  车厢内放满了大大小小的液化气瓶共有27个。其中,50公斤的液化气钢瓶18个、14.5公斤的3个、9.5公斤的3个、5公斤的3个。其中,5个50公斤的钢瓶是实瓶,其余均为空瓶。驾驶人张某表示,这些液化气是专门运往新民路周边一些饭店的。随后,交警联系百江燃气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将车内液化气进行驳载,并将该起涉嫌运输危化品案件移送南京市运管处稽查大队做先期处理。
  后经查询,该车有32条交通违法信息没有处理,属于多违高危车辆,且登记的保险已于日到期。如此上路,就如同&移动炸弹&。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暂扣。
编辑:岳权利
责任编辑:王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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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利私运罐装液化气 “移动炸弹”被交警查处
发布时间 11:44 |  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日晚,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四大队民警查获一辆违法运输罐装液化气的轻型货车,及时消除了一起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这么一辆轻型货车竟拉载大小10罐液化气,简直就是一颗移动炸弹,若遇明火或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13日晚21时许,正在运宝高速芮城东收费站执勤的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四大队民警对一辆晋M牌照的轻型普通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车厢载满不明货物,且用篷布遮盖。当执勤民警问及司机所载何物时,司机吞吞吐吐的说是给芮城某商店送货的,民警上前扯开篷布后,却发现车厢里面满满堆放着液化气罐子。而面对民警的质询,司机竟拍着胸脯向民警&保证&其运输绝对安全,完全意识不到危险随时可能发生,而司机所谓的&绝对安全&却是一颗移动炸弹。
经查,司机苏某,芮城县大王镇人,每10天左右往返于芮城和盐湖区金井运输一次液化气,苏某本人既不具备运输危险品的从业资格,所驾驶车辆也未办理过相关手续。根据规定,危化品运输要具备道路危险品运输许可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罐体检验报告和运输审批单,这五证缺一都不允许上路。而就这样一个&五证&全无的司机,为了200块的运费,竟置国家规定、交通法规、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与不顾,私运危化品上路。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执勤民警对苏某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决定,并将其移交至芮城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特约通讯员:段娜伶 任鹏飞 晋晓亮 韩聪)
责任编辑:潘亮
》相关新闻根据网友举报 15个液化气“小炸弹”被扣留 
黄章富 来源: 
东南网漳州1月6日讯(本网记者 黄章富 文/图)近日,网友“郭俊达”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省委领导留言榜》中留言反映称,“漳州龙海市白水镇的黑液化气猖獗。分管消防的,安全的部门,麻烦你们赶紧来查查,都是参假进去的,烧的时候眼睛都睁不开,还中毒头晕。万一跟厦门一样爆炸,那怎么办!”
记者向龙海市燃气管理站反映后,该站工作人员立即对龙海白水镇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于去年12月31日上午联合龙海白水镇建设站,对群众举报的5个瓶装液化气销售点进行检查,当场扣留不合格实瓶15瓶、不合格空瓶2瓶,并对经营业主进行批评教育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燃气管理法规政策宣传。
据介绍,龙海市基层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由龙海市龟仔山石油气有限公司、龙海市华润华达石化液化有限公司、漳州天城液化燃气有限公司(林前储配站)等三家瓶装液化气专营企业根据燃气专项规划及各地居民用气实际情况选址确定液化气经营站点,按照程序报经市建设局审核批准设立。白水镇区域的液化气经营站点正在选址过程中。
目前,龙海市燃气管理站每周结合专营企业和当地建设站加强对镇区范围内存有的液化气销售点日常监管,结合安全检查同时进行相关知识教育及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根据镇村实际情况督促经营业主规范合法经营,并在“打非治违”行动中积极配合漳州市燃管处、龙海市安办、质监局等部门进行安全检查,严肃查处无证经营等不法行为。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网友举报 液化气 “小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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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瓶装液化气屡屡成“炸弹”
文/片 本报记者 徐佳
11日,轻骑宿舍发生瓶装液化气泄漏爆炸,造成居民重度烧伤。12日,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等多家部门联合对济南市瓶装液化气市场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
“这次一共检查了9处地点,暂扣液化气罐73个,2套倒气器具。”负责联合行动的执法队员表示,钢瓶超期服役,违规灌装液化气,违规添加二甲醚等问题都很突出,液化气市场亟待规范。
提前留好“后路”
听到风声,非法灌装点转移
12日上午10点左右,联合执法队伍首先到达稻香小区,在小区14号楼附近的一条小路停了下来,向北步行至一处驾校旁边的小院子里,院里静悄悄的。此前举报的居民说,人已经跑了。原来,这处非法灌装点已经提前得到消息,现场的钢瓶已经全部转移。
这个非法灌装窝点从外面看是一个储煤场,破旧的门大敞着,院子里放着许多块煤,液化气罐以前就堆放在块煤的旁边。“屋子里面和外面的地上原来堆着一大堆。”举报者说。
那非法灌装的窝点到底从哪里转移了呢?沿着路往院子内走几步,才发现还有一条小路,执法人员从正门进入之前,非法灌装点已经从这条小路转移了。
一位家住小区的桂姓居民说,这里肯定有灌煤气的,“我以前就见过,像炮弹似的,太危险了。”
液化气代灌点开在幼儿园旁
不少淘汰钢瓶仍违规使用
10:40左右,联合执法队伍来到凤凰山路,一家没有店名的五金杂货店外面当街摆放着4个液化气钢瓶。见到执法人员,店内一女子说“我不是老板,你们别拍了”,一边用衣服挡住脸。
这家店铺最里面的墙上挂了一张消防安全许可证,在许可储存危险物品类别一栏写着:液化石油气。但是再一看发证时间为“1995年”,“现在国家已经不允许个人经营液化石油气业务,并且消防安全许可证要一年一审。”现场执法的工作人员说,这张证已经过期十几年了。店铺的旁边是凤凰山路25号,门的右侧挂着济南一棉幼儿园的牌子。
而在金牛小区北闸子村的一个社区便利店外面,执法人员一次性暂扣了14个液化气钢瓶,店主表示自己代灌液化气,“一罐90元,挣个七八块钱。”
配合联合执法的济南百江燃气的一位相关负责人指着一些液化气钢瓶表示,“这种用螺丝固定的钢瓶去年已经全部淘汰。钢瓶4年一检验,16年就要报废。”
液化气违规加入二甲醚
这种物质会腐蚀密封圈
在凤凰山路的一处物流中心,一家店铺门口摆放着几个液化气罐,见到执法人员,店主一脸茫然。“我这是空罐,用来卖的,里面没有气。”店主说自己是收购旧液化气罐,翻新以后再卖出去,“一个罐能卖几十元或者上百元。”
“这种已经淘汰的液化气罐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现场联合执法的工作人员说,从2005年左右,往液化气中掺入二甲醚的手段开始出现在济南市场,“现在添加二甲醚已经被许多非法商家作为降低成本的手段,二甲醚会使钢瓶阀橡胶密封圈逐渐收缩、溶解、降低密封性能,同时也会给焊接钢瓶带来严重腐蚀,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在一些钢瓶已经使用六七年了,已经进入事故高发期。”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燃气处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市区内从事瓶装液化气生产的正规企业有三四十家,“市民在购买液化气之前一定要看清楚,经营点有没有经营许可证。”(来源:生活日报)
(本文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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