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雷洋报道事件不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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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事件:权威发布不能落在舆情后面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公民雷某在警方执法过程中非正常死亡,引发全社会关注,这无疑是目前网上网下的热点事件,也引发了全民破案和众说纷纭的猜测。
  公众关注这件事,除了当事人的身份标签、涉嫌嫖娼的细节外,在更深层次上,还是对自身安全和执法公正的关切。即便一个人私德不检,哪怕是犯罪嫌疑人,其基本的人身权利和生命安全也应受到保护,不能不明不白死去。如果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每个人都会有安全焦虑。
  对热点事件的舆论引导,有领导同志提出要及时回应。无论从舆情热度还是社会心理来说,对雷某事件都不能回避,需要有权威的信息发布。现在的问题是,应该发布哪些信息,谁来发布才是权威的。
  很显然,公众尤其是家属最关注的,是雷某从被&抓嫖&到死亡发生了什么,这对判断雷某因何而死,执法是否适当非常关键。而办案警方随后发布的公告和回应,花费很多笔墨来证明雷某涉嫌嫖娼,似乎还要证明他很熟悉那种场所。这样的信息发布,并无法回应关键疑问,反而跟着一些人的猜测跑,把事情引向揭人隐私、道德审判的方向。
  热点事件的权威信息发布,不能落在舆情后面,更不能落在舆情的对面。办案警方的回应和信息发布,显然没有达到明辨是非、一发定调的效果。再加上于执法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瑕疵,现场记录缺失,反而招来更多质疑。
  权威发布遭遇&老不信&,除了发布时机和发布技巧的问题,更关键的原因可能是,信息发布者本身就不够权威。在雷某死亡这一事件中,办案警方已经成了当事一方,如果出警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很难保证他们发布的信息是客观真实的。这种情况下,应由法定的执法监督机关或更高级别的部门介入,才能发布更权威的信息。
  目前,检察机关已经介入雷某事件调查,当地警方已经不适宜公开发布与案情相关或不相关的信息。雷某的死因,需要通过法医鉴定、检察机关的调查来确定。在这个过程中,公众和舆论应该有耐心,给真相一些时间;但前提是,这应该是经得起检验和追问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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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可信赖无线产品从“雷洋事件”看新媒体的“舆论涟漪”效应
&&&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首都传媒经济研究基地。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近日,关于雷洋涉嫖离奇身亡的案件引爆网络,成为继“”魏则西事件“”后民间舆论场中的又一个热点。相比“魏则西事件”中相对明确的责任归属,“雷洋事件”中的涉事主体则各执一词,为谁应当为雷洋意外身亡负责而争执不休。从5月7日事发后,我们看到了多方面的情况解读和意见表达,但始终难以还原事实真相,因为该案情存在诸多巧合,如:“现场的证据没有了,手机记录被删了,执法时没有拍照录像,街头的摄像头碰巧也坏了”,多般巧合的同时出现,无疑给雷洋的离世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究竟事实如何?旁观者当然无法洞悉,但从传媒研究的视角,此事件在民间舆论场中的出现和发酵,却具有很多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的地方。  首先是各方力量的舆论引导策略  我们看到,警方首先以警情通报的方式,对案情进行了简单还原,在这篇标题为“关于一名涉嫌嫖娼男子在查处过程中突发死亡的情况通报”中,用非常官方的口吻回顾了事件经过,称该“涉嫖男子”曾经“激烈反抗”、“咬伤”民警、“打落”设备、并“窜”至警车前排、“踢踹”驾驶员;一系列动词,勾勒出了一个疯狂犯罪分子形象,而雷洋的身份标签,也被“涉嫖男子”四个字代替。此外,在后续对于足疗店女员工的审讯中,警方的问题明显具有倾向性:如“你觉得他是不是很熟悉这些地方……?”上述文字和语言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从道德层面证明雷洋的确存在瑕疵,从而表明警方在此事件中并无过失。然而,从民间舆论场的反馈来看,警方的这种应对之策并无取得良好的正面效果。一方面,冰冷的官方语言,本身缺乏对死者最起码的尊重,而过于简单的情况回顾,结合诸多同时发生的所谓巧合,也缺乏令人信服的客观证据,流于一面之辞的尴尬,甚至对足疗店女员工的倾向性问题,也没有得到正面的肯定回答,所以综合看来,从官方回应中,缺乏证明雷洋是一名暴力抗法的嫖娼惯犯的足够证据,在信息如此多元化的今天,这种从态度到文字都漏洞百出的敷衍性应对方式,当然无法个体思维异常活跃的网民满意。  与警方截然不同的,是民间具有与雷洋类似社会身份的群体对该事件的舆论引导,例如,民间舆论场中提及雷洋,往往会在前面加上“人大硕士”、“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干部”、“新晋爸爸”等标签,相较于“涉嫖男子”,这些标签自然更容易取得公众同情,也增加了公众对于案情真相的质疑,例如,在人大毕业生的联名倡议书中,就因此提出了对雷洋嫖娼行为是否属实的质疑。在此,我们需要说明的是,专业技术人才并不等同于道德楷模,雷洋的社会身份,本身也不代表其就一定没有道德瑕疵。因此,我们认为,民间和警方对于雷洋不同的标签赋予,从根本上来说对本案的真相还原并无实际价值。试想一下,即使是一个无业者,离奇死在警方车上,难道就不应当明确真相,对公众有所交代吗?从这一角度来看,警方的舆论引导策略显然没有切中要害。公众真正想要知道的,不是雷洋是否有道德瑕疵,而是在此事件中,是否存在执法不规范导致嫌疑人死亡的问题。因为正如新华社撰文指出的那样:“即便一个人私德不检也不能不明不白死去”。我们认为,警方意图将舆论引向对于死者私德层面的关注,以图证明自己无辜的做法其实是避重就轻,难以实现有效沟通。因为警方是执法机关,一切行动都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为准绳,抛开这些不谈,忙于给当事人进行道德定罪,本身就违背了警方作为执法机关的定位。这种程度的沟通,自然也难以平复热度高昂的民间舆论。从本质上而言,将舆论引向道德定罪的做法,其实显示出警方对承担责任的恐惧,认为如果证明雷洋有道德瑕疵,似乎就无需承担其意外死亡的责任,而这一思路这显然于理不合,无论嫖娼是否存在,嫌疑人意外死亡的事实都需要有人负责。因此,我们提出,在时代,决定互联网政府机关和公众沟通效果的核心,其实不在于引导技巧有多高明,而在于执法部门的责任意识是否真的能够落实。  其次是该事件引起的“舆论涟漪”效应“雷洋事件”发酵过程中,警方应对策略的失当,客观上进一步撩拨了本来就敏感而脆弱的警民关系,一方面,与雷洋有相似知识背景的中产阶级群体的不安全感明显增强,这些人作为当前社会主流话语体系的主体,对雷洋遭遇表示愤慨的背后,其实是对自己基本安全保障的担忧。另一方面,大量警法相关知识由于雷洋事件的全面发酵而被激活,在短时间得到了广泛关注和转发传播:如:“检察院里的法医告诉你,尸检到底怎么检?”“警察上门时应该做的22件事”等。这些本来与普通人生活相距甚远的生僻知识,却因为雷洋事件激起的震荡而成为热帖。与此同时,对于历史上类似案件和人物的关联性回顾,也成为了对于雷洋事件的映射和类比。例如,对于14年前发生的教授涉嫖离奇死亡案例的回顾,甚至对于陈独秀、曹操等历史名人私德层面的爆料和反思,都体现了社会各界对雷洋事件的高度关注和深入思考。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类似雷洋事件的舆论热点一旦出现,就如一粒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本身可能并不甚大,却能荡起层层涟漪,其中每层涟漪,都能够激活新的补充信息点、唤醒沉睡的生僻知识点,最终形成新的舆论内容,这一过程不断周而复始,直至最终完成对于一个舆论话题的消费过程。
  不单是雷洋事件,笔者认为,这种“舆论涟漪”效应普遍存在于当前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热点传播过程之中,贯穿话题发酵、扩散、峰值和衰减的不同阶段,而对其发生机理、扩散路径的影响效果的深入观察,也必然会成为未来主管部门有效把握社会舆论动向的重要能力。  最后,对于雷洋,我们一方面应当给予逝者起码的尊重,不要将逝者放在道德审判的天平上反复煎熬,毕竟我们追求的核心,应当是对于执法部门的有效监督和警民关系的信任重塑;另一方面,我们每个人也应当因此而警醒,在今天的社会环境和媒体环境中,更应当约束好自己的行为,不要如雷洋一样,生前的私德瑕疵逝后还是供社会舆论消费的砝码,这无论对于逝者,还是其家庭而言,当然都是莫大(,)的悲哀。   
&&&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首都传媒经济研究基地
(责任编辑:李治华 H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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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事件真相浮出水面?看了警方凌晨通报,再听目击者怎么说 时间: 08:49  5月11日凌晨1点44分,@平安北京发布了“雷洋事件”的情况续报。
  名校硕士,结婚纪念日,甚至是否嫖娼都不是最重要的,一个生命的离奇消亡的真相,必须被追问下去。
  最新消息:警方凌晨再通报“雷洋事件”
  @平安北京“关于一名涉嫌嫖娼男子在查处过程中突发死亡的情况续报”,发布于5月11日凌晨1时44分。
  新京君为大家归纳了这份情况续报的几个要点:
  1、雷某试图逃跑,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将民警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后被控制带上车。
  2、行驶中雷某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打开车门逃跑,被再次控制。
  3、将雷某带回途中,发现其身体不适,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4、雷某在足疗店嫖娼,支付200元嫖资。
  通报显示,5月7日20时许,昌平警方针对霍营街道某小区足疗店存在卖淫嫖娼问题的线索,组织便衣警力前往开展侦查。
  21时14分,民警发现雷某从该足疗店离开,立即跟进,亮明身份对其盘查。雷某试图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并将民警所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后被控制带上车。
  行驶中,雷某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前排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迫使停车,打开车门逃跑,被再次控制。
  因雷某激烈反抗,为防止其再次逃脱,民警依法给其戴上手铐,并于21时34分带上车。
  在将雷某带回审查途中,发现其身体不适,情况异常,民警立即将其就近送往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2时5分进入急诊救治,雷某经抢劫无效于22时55分死亡。
  此外,民警于当晚在足疗店内将朱某等5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抓获。经审查并依法提取、检验现场相关物证,证实雷某在足疗店内进行了嫖娼活动并支付200元嫖资。目前,上述人员已被昌平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进一步查明雷某死亡原因,征得家属同意后,将依法委托第三方在检察机关监督下进行尸检。
  根据通报归纳的事发当晚雷洋活动路径。
  新京报记者回访现场,目击者是这样讲述的
  视频采访目击者,称出警到达时被控制人已瘫软无法登车
  5月7日晚,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雷洋离家后身亡。
  5月9日晚间,昌平警方通报称,警方在查处足疗店过程中,将“涉嫌嫖娼”的雷某控制并带回审查,此间雷某因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身亡。
  5月10日白天至晚间,新京报记者数度回访事发现场,力求找到更多的目击者,让他们来告诉大家,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来源: 新京报] [作者:] [编辑:王善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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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事件:不嫖娼,就不会死
8日早上,一条“身体不适死”的新闻又一次轰炸了人们的神经。“人大硕士”、“出门接个人就没了”、“尸体有伤”等字眼让网民们迅速掀起了一场“探寻真相、维护正义”的热议运动。据雷洋的家人讲,7日晚是有亲戚来京探望他们刚出生的女儿,飞机23点30分到,雷洋21点左右出门接人。谁知道这一出门竟是生死之隔。雷洋就此失联。一直到8日凌晨1点多,家人才接到派出所的电话,原来雷洋涉嫌嫖娼,在盘查过程中试图逃跑,并与民警发生激烈冲突。后民警将其戴手铐带上车,雷洋“跳车受伤”,民警发现其情况异常,身体不适,随即送往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雷洋死亡。新闻一出,民众满是质疑声,几乎清一色倒向死者一方,在公职机关公信力极低的现在社会,这并不难理解。执法录像不知所踪、死者手机部分信息被删、普通的执法,一个大活人就这样死了,当事人非正常死亡,警方必须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交代。现在最新的消息是,5月13日下午,也就是今天下午,雷洋家属选择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正式开始对雷洋尸体进行尸检。相信鉴定结束,雷洋的真正死因一定会揭晓。斯人已逝,留给家人的是无尽的伤痛。但是我们应该清楚,雷洋嫖娼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后来雷洋的妻子讲到,7号还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妻子刚刚生产完,幼女刚刚出生,就着去接人的这会儿功夫,雷洋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居然去嫖娼,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不耻其所为。如果他真的是接人,警察会无缘无故盘查他吗?听着公布的视频里,雷洋焦躁的声音“帮帮忙吧,帮帮忙吧”,对他没有丝毫同情。嫖娼的事情如果败露,他在单位怎么做人,大好的前程就此葬送,回家如何交代,岳父和妻女还在等着他接亲戚回来,嫖娼的这些后果雷洋并没有想过,被抓的一瞬间他慌了,拼命挣脱逃跑,刚刚嫖娼“活动”完,再加上情绪极其激动,身体出现问题,最后死亡。此文绝不是在说,雷洋嫖娼了,他就该死。毕竟嫖娼作为违法行为,罪不至死。而是作为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公民,不应该因为人非正常死亡,就给警察贴上“有罪”的标签。我国是法治国家,虽然很多地方不尽如人意,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在不断完善中。雷洋的真正死因究竟是什么,会有尸检报告得出。事情的真相也一定会被广大关注事件进展的网民所知。在事实弄清楚之前,请不要偏隘地推波助澜,扰乱公众视线,被错误的舆论误导了还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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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事件中仍令人遗憾的信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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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雷洋事件中仍令人遗憾的信息空白)
四天之后,人大硕士雷洋意外死亡事件仍在舆论场。昨日,记者采访了北京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警方称,雷洋是被民警徒手控制,当时包括2名警力加3个辅警,用时约20分钟;对现场提取的避孕套进行了DNA鉴定,能证实雷洋进行了嫖娼行为;当时便衣民警穿着比较单薄,执法记录仪无法外挂,拍照的手机在厮打中摔坏;因为没有及时找到雷洋的手机,无法及时联系到家属。
相比首份情况通报,警方的第二次应答算得上详细,但如此回应显然无法平息舆论,只会制造出更大的争议。因为它虽直面了雷洋为何抗法,与警察如何对雷洋抗法处置的公共疑虑,但它更呈现出了一系列的巧合:雷洋是在去接机途中“巧合”地嫖娼;执法证据“恰巧”地被摔坏;“巧合”的是异地出警;缘于几小时后才找到雷洋的手机,于是延迟通知家属也成为“巧合”。
一起公民的意外死亡事件中,竟然有着如此多的不曾预料,这真让人倍感神奇了,但它们又经不起推敲。譬如警方称无法外挂执法记录仪,可早在2012年,北京市公安局就出台过明确规定,民警出警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所有视频记录最少要保存一个月。或许,仍不能判定雷洋到底因何而死;或许,部分巧合也可能存在,但警方的回应,显然仍留下太多的信息空白。
这是看得见的事实:对于多数人来说,相比雷洋的嫖娼嫌疑,他们更关注的是雷洋到底因何而死亡,它是整起事件中的关键信息,也恰恰是警方公开回应中所缺失的。警方的应答,大致还原了执法行动的经过,也着重还原了雷洋的“嫖娼”行为始末,却对“雷洋突感不适经抢救无效身亡”语焉不详。既然是公共回应,就当全面和详细地回答社会质疑,否则就难免言不达意。
第二处信息空白则在于,雷洋之死和警方到底有无关系?从常识而言,执法应当被支持,但执法行为本身应是正义的。正因如此,当一个公民意外死于警方的执法行动,警方就有主动举证的义务,既要证明公民涉嫌违法,也要自证执法行为的合法。立足于现有的警方表态,回应仍不足以排除雷洋意外死亡中的警方责任,也未能展示清晰的执法过程,这是必须被指出的。
一个前去接机的年轻人,在几个小时后却被警方宣布死亡,且死于一次对不光彩“嫖娼”行为的执法过程中,随后警方的证据展示出种种的“巧合”,这正是雷洋事件所展示出的逻辑背离与荒谬所在。太过于巧合的执法,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太多的神秘,只能让人浮想联翩。永远不要让公民在巧合和信息空白中死去,对于雷洋的意外死亡,警方尚需释疑,检方尚需深入调查。
本报评论员王聃
本文来源: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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