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关镇兴秀村有几个屯?

桂林市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地区:广西受招标人委托,拟对 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地点: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项目编号: XZZBA批准文号: 桂国土资发[2013]48号招标人: 灌阳县国土资源局招标范围: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按工程量 清单和施工图纸指定范围内施工)。建设规模: 1342.77公顷,项目投资约: 2535.7万元。工期: 365 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施工设计标准及土地整治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且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并取得通过年检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担 任项目经理。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5、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号)、或(桂国土资办 [号)、或(桂国土资发[号)、或(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文推荐的施工单位。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从业行为、信用差或因违规等原因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和约谈的施工企业。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年~2013年)承担过1500万元及以上单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的施工,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部分、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或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7、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日期之间):(1)本项目分16个标段进行招标,本次招标是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在本项目16个标段的公开招标期间,每个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二个标段,且每个标 段必须有独立的与其他标段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中得二个标段的投标人不允许再参加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2)根据桂国土资发[号规定本项目施工实行押证管理:签订施工合同时,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将相应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交项目业主保管,待项目竣工 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该证书。(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合同价款的2%,均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存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4)项目施工期间,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五大员”必须长驻施工现场。(5)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否则,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依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进行中标公示。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标书的时间及地点:时间: 2014年 12 月 5 日至2014年 12 月 11 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统一发售:招标文件每本250元,图纸及资料费每套3000元,售后 不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 12 月 24 日上午9:30 时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人:蒋 涛手机: 185 E-mail:桂林市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地区:广西受招标人委托,拟对 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地点: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项目编号: XZZBA批准文号: 桂国土资发[2013]48号招标人: 灌阳县国土资源局招标范围: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按工程量 清单和施工图纸指定范围内施工)。建设规模: 1342.77公顷,项目投资约: 2535.7万元。工期: 365 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施工设计标准及土地整治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且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并取得通过年检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担 任项目经理。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5、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号)、或(桂国土资办 [号)、或(桂国土资发[号)、或(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文推荐的施工单位。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从业行为、信用差或因违规等原因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和约谈的施工企业。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年~2013年)承担过1500万元及以上单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的施工,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部分、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或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7、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日期之间):(1)本项目分16个标段进行招标,本次招标是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在本项目16个标段的公开招标期间,每个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二个标段,且每个标 段必须有独立的与其他标段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中得二个标段的投标人不允许再参加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2)根据桂国土资发[号规定本项目施工实行押证管理:签订施工合同时,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将相应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交项目业主保管,待项目竣工 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该证书。(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合同价款的2%,均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存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4)项目施工期间,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五大员”必须长驻施工现场。(5)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否则,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依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进行中标公示。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标书的时间及地点:时间: 2014年 12 月 5 日至2014年 12 月 11 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统一发售:招标文件每本250元,图纸及资料费每套3000元,售后 不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 12 月 24 日上午9:30 时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人:蒋 涛手机: 185 E-mail: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地区:广西受招标人委托,拟对 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地点: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项目编号: XZZBA批准文号: 桂国土资发[2013]48号招标人: 灌阳县国土资源局招标范围: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按工程量 清单和施工图纸指定范围内施工)。建设规模: 1342.77公顷,项目投资约: 2535.7万元。工期: 365 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施工设计标准及土地整治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且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并取得通过年检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担 任项目经理。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5、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号)、或(桂国土资办 [号)、或(桂国土资发[号)、或(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文推荐的施工单位。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从业行为、信用差或因违规等原因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和约谈的施工企业。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年~2013年)承担过1500万元及以上单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的施工,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部分、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或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7、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日期之间):(1)本项目分16个标段进行招标,本次招标是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在本项目16个标段的公开招标期间,每个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二个标段,且每个标 段必须有独立的与其他标段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中得二个标段的投标人不允许再参加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2)根据桂国土资发[号规定本项目施工实行押证管理:签订施工合同时,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将相应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交项目业主保管,待项目竣工 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该证书。(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合同价款的2%,均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存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4)项目施工期间,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五大员”必须长驻施工现场。(5)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否则,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依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进行中标公示。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标书的时间及地点:时间: 2014年 12 月 5 日至2014年 12 月 11 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统一发售:招标文件每本250元,图纸及资料费每套3000元,售后 不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 12 月 24 日上午9:30 时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人:蒋 涛手机: 185 E-mail:灌阳黄关镇连续多名女性遭遇抢劫 警方抓获3犯罪嫌疑人
10:19:58 来源:
 &&&&桂林生活网讯(记者刘净伶 通讯员蒋晓元)灌阳县黄关镇连续多名女性遭遇抢劫,民警调查发现有作案嫌疑的是同一伙人,并先后将他们抓获。4月21日,3名涉案男子被灌阳县检察院依法批捕。
&&&&2月24日中午,家住灌阳县黄关镇的蒋女士到朋友家吃饭。刚到朋友小区门口时,一辆红色摩托车在她面前停下。车上有3名男子,其中1人下车后,向她迎面走来。就在两人擦身而过时,男子突然扯住了蒋女士的挎包。
&&&&&救命啊!有人抢劫!&蒋女士一边拼命按住挎包,一边大声呼救。男子见蒋女士反抗,用力将她拽倒在地,拖行了四五米。见蒋女士没有松手,男子又对她一阵猛踹。把挎包抢到手后,男子跳上摩托车跑了。
&&&&蒋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例。2月26日下午,唐女士在灌阳县观音阁乡路被抢走黄色花手包一个;3月8日中午,王女士在灌阳县黄关镇兴秀村路段被抢走金耳环一对;3月9日傍晚在灌阳县黄关镇中心区域,一女子也被抢走了皮包&&
&&&&民警侦查发现,几起案件的嫌疑人有多个相同特征:均为男性,20多岁,偏瘦,驾驶红色摩托车,用雨衣、口罩和头盔遮脸。经过排查,民警认为黄关镇的文某、王某和蒋某有重大嫌疑。
&&&&3月10日,民警对3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4天后,文某和王某在东莞一出租屋内被抓。4月4日,蒋某在灌阳落网。
&&&&据了解,文某曾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处罚。2013年12月,文某刑满释放,与王某、蒋某相识。3人都无固定工作,又爱好赌博,很快将钱输光。今年2月,文某想到抢劫,便叫王某、蒋某帮忙。三人商议后决定,专抢穿戴时尚的女性。从2月2日至3月9日,3人共飞车抢劫6次,涉案金额5万余元。
责任编辑:yang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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