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看病花钱吗是葬钱吗?

五保户死后有一女儿已出嫁多年,有权利继承土地等财产吗_百度知道
五保户死后有一女儿已出嫁多年,有权利继承土地等财产吗
父亲是农村五保户,仅一女儿,我现年52岁,父亲刚刚去世,父母生前有一宅基地和一片耕地。父母生前的一切生活护理及看病,安葬等等全部由我负责支出一切人力及费用,父母生前有一片耕地卖给了一企业,现在每年有几千元的土地补偿金。但现在我的(堂哥)非要这块地与补偿金,理由是我老家的规矩给我父亲安葬时摔盆了。(摔盆是我老家的传统安葬风俗,人在下葬钱有一个小瓷盆需有人摔碎。通常有自己儿子摔碎,女儿也可以摔)堂哥非想要父亲的宅基地,他为了防止村民说闲话,多次与我协商要摔盆,事后我同意让其摔盆。我同意宅基地可以归堂哥,但现在他又要这份土地承包金,说是他最有继承权。请各位详细解答,应如何解决?。谢谢。
修改:人在下葬钱(前,而不是钱)有一个小瓷盆需有人摔碎
提问者采纳
农村五保户死亡,其一切财产由供养他的集体所有,不存在由谁继承。你不能继承,你堂哥更不能继承,只能归集体所有。如果你父亲生前由你赡养,不是集体五保,当然由你继承,谁也无权剥夺。如果你父亲生前是你堂哥赡养,而不是集体供养,理所当然你堂哥可以继承。你和堂哥都不负赡养义务,只想要遗产权利,权利和义务是相连的,没有承担义务,无法享受权利。集体承担了义务,权利也只能归集体享受。如果你父亲不是五保户,不是集体供养,是你父亲用自己的积蓄养老而终,即使你没有承担赡养父亲义务,其遗传也理所当然归你继承,你堂哥是无论如何也没有继承权的,除非他赡养了你父亲,有赡养协议。
提问者评价
十分感谢!也十分感谢同时回答的几位热心人,你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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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你父亲生前是五保户,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五保户生前受本村村民集体委员会的赡养、照顾等一切生活起居、生养殡葬,对五保人员生前个人所有财产归村民集体所有。如果五保人员有继承人要求继承五保人员的遗产,那么五保人员的继承人应当支付村民集体委员会为赡养、照顾该五保人员等一切费用。但村民集体委员会自愿放弃上述费用除外。
根据你的陈述,你父亲生前只有你一个女儿,你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你的堂哥不是法定继承人,在法律上是不认可的。所以你堂哥无权继承你父亲生前的所有遗产。
以上供参考
五保户去世后土地应该归还集体(村),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宅基地应按有血缘关系的亲疏顺序来继承,例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你父亲有没有留遗嘱,有的话按照遗嘱走。没有的话,你堂哥肯定没有法定上优于你的继承权,你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用担心什么。但出于人情关系,可以给他一定的补偿,毕竟人家也帮了你一些,受人之恩,当涌泉相报。
传统风俗贵传统风俗,但依照法律,你才是适格的继承人,所以你可以起诉要求自己继承,他是没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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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遗嘱”生养死葬“义务_百度知道
遗嘱”生养死葬“义务
奶奶到公正处公正是一份遗嘱,里面写到,在奶奶去世后,将二间屋子分别留给我孙子(爸爸已经去世)和二叔,附带条件是:受益人必须尽到”生养死葬“义务,但二叔一直都想将奶奶留给孙子的房子拿回来,当时因在奶奶有老人痴呆病,所以二叔保管着奶奶的所有钱和证件,奶奶死后,二叔说我没有做到“生养死葬”义务,因为奶奶病了我没出钱,但奶奶她本来就有钱看病,根本都不用出,但二叔说,他有给奶奶钱看病和奶奶死了都有出钱给奶奶葬礼(但奶奶的钱都在二叔那里,谁都不知道他有没有出),现在就说我没有出过一分钱,所以没有做到“生养死葬”义务,请问“生养死葬”是一定要出钱才算是吗?如果家里穷,怎样出呢?
还有奶奶的钱是二叔保管的,二叔将奶奶十万元转到自己帐户上,说是奶奶给他的钱,但奶奶生前已经有老人痴呆症。二叔不想将奶奶的钱分给我,而还要我出钱。
好像已有同样的提问。可以说你没有履行协议中“生养死葬”义务,家里穷不是不能履行协议的理由,没有义务不存在单独的权利,所以你没有继承协议遗嘱的权利。至于你二叔的把属于奶奶的钱转到自己账户的问题,这是属于不合适的,但需要证据来证明其完成了这一违法行为。奶奶的钱按《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你必须作为遗产来进行分割,虽然你父亲已经去世,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你来进行“代位继承”,也就是在你父亲去世的前提下你和你二叔对于遗产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具体条款你自己看《继承法》)现在的难度述你如何证明你二叔将奶奶的财产未经合法手续转为了己有。如果有证据可以将你二叔以侵犯继承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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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个法律关系,房产是遗嘱继承;钱款是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尽管二叔说孙子没有尽到生养死葬的义务,但所尽义务并非必须用金钱计算,比如探望、扶助等也不能说没尽到义务,此纠纷可诉至法院,按公平原则确定各自所尽义务的比例,但不能剥夺孙子因遗嘱而产生的继承权。至于钱财,二叔无权处分,应作为遗产,有所有继承人参与分配,孙子亦有代为继承的权利。仅供参考。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因此,你应当在两个月内到公证处办理接受遗产手续。至于你二叔的说法你可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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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父母去世后.姐弟怎么分房产?1父母看病,包括埋葬费都是我出的,2现在姐姐住在原父母住的房子里!_百度知道
父母去世后.姐弟怎么分房产?1父母看病,包括埋葬费都是我出的,2现在姐姐住在原父母住的房子里!
父亲去世3年多了 ,母亲去世1年多了,按照农村的说法。应该由儿子继承,当时在家族的见证下,做过口头协议。(有人证)后来因女儿没有房子,所以儿子在家族的见证下同意让女儿暂住,后来女儿要和儿子打官司。所以想咨询下法律相关的知识!(必要重谢)
提问者采纳
你姐姐要和你打官司才奇怪了。法律上说,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父亲先过世,那么属于他那一半的房产要分给你母亲、你和你姐姐,也就是一个人1/6,家族见证没有法律效益,因为房产产权的赠与以房屋过户为准,没过户没有文字上的协议她是可以随时反悔的。然后,3年前你拥有房子的1/6,你母亲拥有4/6。一年前你母亲过世了,那么属于她的部分是你和你姐姐共同承担的,当然,因为你照顾了父母所以可以酌情多分一些。所以理论上你姐姐要分房产是有法律意义的,但是有意思的是,如果1年前她就跟你打官司还好说,现在要打官司不都便宜你姐夫?因为他们要离婚,如果你姐姐不是以夫妻离婚为借口要房的话,你可以给他好好算这笔账:法律上来说,房子有你姐姐的一半,但是没有过户,就不能算她实际取得这个房子,也就是说她暂时没有继承到这个房子,这样她和你姐夫离婚,就分割他们自家的存款就可以了,等离婚以后再分房子,那就是你姐姐得到一半的房子,她现在要离婚,要跟你先办这个手续,她就要平白分给前夫1/2,让她自己算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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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规定男女享有同等继承权。房产姐弟一人一半。
楼主,做个爷们儿,自己可以活出一片天地,闯出一片天地,都是一个妈生出来的相煎何太急!!!
嗨!老郁闷了!我现在自己有房!我姐现在还在我父母的房子里住。我到无所谓!现在的原因是他们两口子闹离婚,说要分我父母的财产,(按农村的规矩我是继承人)所以我才要了解下。现在是我姐要给我打官司!!!
有遗嘱没?你姐姐结婚了吗?没成家你们就均分,成家了或者你父母一直是你赡养的话你就多得!
没遗嘱,姐姐已婚。房子是小产权房!我和我姐姐都结婚9年多了
父母一直由你赡养的话你应该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你们是姐弟,本是同根生,不要为了房子伤了感情,能不法庭见就尽量内部协商。
建议你最好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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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重症母亲无钱看病被亲人送火葬场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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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无钱看病火葬场等死折射农民医疗困境
发表时间: 08:52:21
  新华网杭州11月24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柴骥程张乐) 23岁的魏珍坐在浙江台州医院路桥分院重症监护室门口的草席上,已经不分昼夜地守候了20多天。几乎每一天,她都在愧疚和期待中度过。
  她愧疚自己和家人,20几天前因为无力承担巨额的治疗费用,放弃了对母亲尤国英的治疗,绝望之下将她送到殡仪馆等死。如今,被重新送回医院的母亲仍在重症监护室内昏迷不醒。
  三天治疗花光全家积蓄,他们选择回家等死
  魏珍的母亲叫尤国英,一位从四川农村来到浙江台州打工的46岁妇女。10月24日,尤国英突发脑溢血,生命垂危,送台州医院路桥分院抢救。因无力承担巨额治疗费用,家人放弃了对她的治疗。出租房房东忌讳“人死家中”拒绝接纳,走投无路,10月27日亲人将她送往殡仪馆。
  魏珍向记者回忆说,那天在殡仪馆,负责人蒋云龙发现母亲一息尚存后,立即吩咐工作人员报警并致电120。“蒋主任当时对周围围观的人说,‘大家出一份援手,救救她!’他带头向我们捐助了1000元。”不到10分钟,大家便捐了3380元。“我们想给他跪下,被他制止了。”说到这里,魏珍的两行热泪簌簌流下。
  当晚,魏珍和她的父亲哭了一整夜。“我们良心上怎么过得去啊,这些素不相识的叔叔、阿姨们都慷慨解囊救我妈妈,而我们做儿女的却……”她说。自己去年生病住院时,母亲寸步不离地守候在她身边,一直到她康复出院。而她和家人却仅仅因为母亲只有10%的救治希望,仅仅因为没有钱,放弃了继续抢救的念头。
  魏珍的父亲魏德明这些天牙龈肿得老高,却舍不得花一分钱买药。是他最终拍板把未亡的妻子送往殡仪馆,魏珍说,20多天来,他没有合过几次眼。这位老实巴交的农民瘫坐在草席上,只是一个劲儿地喃喃自语:我对不住你,没让你过上一天好日子……
  2003年,尤国英跟随丈夫魏德明到浙江台州打工。魏珍说,父亲来台州后在这里帮人分拣垃圾,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可以拿到20元的报酬。在四川农村,一家人种田、养几头猪,一年下来赚的钱仅够换盐和其他基本生活用品,几乎没有什么结余。因此,这在魏珍的家乡人看来,是一份高报酬的好工作。于是,2003年底,魏珍的弟弟、丈夫和她自己,也相继从家乡四川内江市永安镇石板村来到了这里。
  “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啊。”魏珍悔恨中夹杂着无奈。她说,母亲脑溢血突发后,入院3天就花去1万多元医药费,其中第一天就花了5000多元!这1万元,是全家在台州打工两年所有的积蓄。“我们再也筹不到医疗费了,只好放弃治疗,打算把母亲送回四川老家。可是,回家路太远,怕母亲撑不到这个时候啊。”
  尤国英悲剧折射出农民医疗窘境。今年两会期间,卫生部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有约48.9%的居民有病不就医,29.6%应住院而不住院。有70%以上的农村人口是在家死亡的。“为什么不少农民最后都死在家里?看不起病。”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对记者说:“小病扛、大病拖,实在不行就往家里抬,在农村这是许多农民无奈的选择。”
  六万元捐助只能救急,一家人负债一辈子才能留住希望
  尤国英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由于社会各界的关注,她有了生的希望。一份份爱心也让魏珍和她的家人在羞愧的同时充满感激。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魏珍和她的家人决定用一辈子偿还债务,让母亲生的希望尽可能延续。
  尤国英被重新送回医院后,台州医院路桥分院的工会先后两次发起了捐款倡议,全院职工累计为母亲捐款1万多元。随后,路桥区政府拨出了1万元专款,并要求医院尽力抢救,台州慈善总会捐助了1万元。不仅如此,路桥“善福堂”寺庙,送来了3000元善款;同在台州打工的老乡,凑了4000多元送到医院;温州的张高先生专程赶到路桥,将6000元钱送到魏珍手里……“更多的是把钱送到医院,没留下名字就走了。”到目前为止,在尤国英的住院账户里,各界捐助的善款已超过6万元。值班医生杨爱祥说,经过全力抢救,相比24日晚手术前的重昏迷状态,尤国英的病情已经有了好转。虽然仍处于睁眼昏迷状态,但据医生介绍,尤国英左侧的上下肢有不自主的活动状况,生命征兆和病情已趋于稳定。
  魏珍似乎看到了希望,但是当每天一张的住院费用清单递到她手中的时候,她连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医院已经把费用控制到最低了。但我知道,又是一个2000元花掉了。而妈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醒来。”魏珍说,她唯一能做的就是请求医院:“哪怕我们钱用完了,也请医院不要停了我母亲的药。我们可以订立合同,哪怕就在医院打工也行,允许我们逐步还清!”
  据医院介绍,要保住尤国英的性命,医疗费用可能高达几十万元甚至更多,即便保住了生命,到底能否醒来,什么时候能够醒来,还难以保证。尤国英也很可能从此成为植物人。
  几十万元,对于魏珍一家来说,意味着一辈子的债务。和魏珍及其父亲同在台州路桥打工的,还有弟弟和她的丈夫。在尤国英生病之前,一家人在台州打工两年,存下2万元,其中1万多元还清了老家造房子欠下的债,还有1万元左右的积蓄,如今早已分文不剩。按照目前一天2000元的治疗费计算,社会捐助的6万元也很快就会使用殆尽。如果魏珍一家人的打工收入没有提高,一天治疗费就是他们一家两个半月的全部积蓄。“弟弟和丈夫每天来两三个电话,却很少过来。不是不担心,从打工和住的地方到医院要倒两次车,光车费就要15元钱。他们不舍得。”魏珍说,她的丈夫从事垃圾冶炼,现在每天早上4点起床,晚上干到天黑才下班,开车床的弟弟每天加班加点,为的就是拼命挣钱,替妈妈看病还债。
  医疗保障覆盖面小,尤国英回家的路依然漫长
  善款用完之后,或许,尤国英仍将回到无钱看病的窘境。“如果继续替妈妈治病,我们肯定回不了老家了。”魏珍目光显得有些呆滞。她说,在家里一年的种田收入不超过一千元,回家就是等死。而且,弟弟还要娶妻,自己还要生孩子,孩子还要读书,万一父亲又生了病……魏珍不敢再往下想。
  台州医院路桥分院常务副院长徐颖鹤对记者说,在尤国英周围,还有许多民工因为看不起病逃离了医院或不得不拖欠医药费用。他说,去年一年,该院被拖欠的费用为94万元,截至今年10月,分院账上累计的欠款数额已高达119万,其中出院欠款91万,住院欠款28万,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像尤国英这样的民工拖欠的。“很难指望这些欠款能够还回来。”
  徐颖鹤认为,医疗保障覆盖面太小,又缺乏应急的救济制度,是尤国英们逃离医院的根本原因。今年年初,卫生部公布的数据说:中国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
  在看病难的困难人群中,尤国英这样的农村流动人口更是“难中之难”。一些专家提醒:正在提速扩大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公认是针对农民看病难开出的一剂良方。但是,即使在这剂处方中,尤国英们也恰巧处于一个医疗保险的真空地带。由于没有正式户口,他们尚不能参加城市医疗保险,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能会要求他们返回原住地看病。这样,尤国英们难免游离在医保体系之外。
  尽管如此,社会各界向尤国英捐助6万元的事实,还是让一些有识之士看到了“解困”的希望。浙江省华东医药集团公司董事长李邦良指出,在医保制度还无法惠及外来流动民工的时候,像浙江这样的发达地区可以从健全社会救济制度上找出路。譬如可以设立社会医疗救助基金,由政府专项拨款,卫生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基金同时吸纳部分社会福利彩票发行收入和社会慈善机构、团体及个人的捐款;或者由政府发动,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共同筹资,建立慈善医院和社会慈善救助机构;或在现有医院建立慈善窗口,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医疗救助。
责任编辑:陶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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