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手球场地标准尺寸的比赛场地有什么要求?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二、承办单位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棒球运动协会三、时间和地点2023年9月2-3日、9-10日、16日在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棒球场四、竞赛组别和年龄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15至17岁);乙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13至14岁)。五、运动员资格(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规定。(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2〕26号)的有关要求。六、参加办法(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二)所有参赛人员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三)以2023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3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队医1人,运动员最少10人,最多18人。甲组200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运动员限报2人(占用报名名额),每场比赛只限上场1人,不可担任投手,不可替换同年龄段运动员。(五)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棒球冠军赛各组别前八名的运动队,运动员已有上场比赛技术统计或记录数据,并且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少于10人。七、竞赛办法(一)报名不足3队时,则不进行比赛。已报名而参赛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实际到场参赛3队时,可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二)抽签分组与编排办法视报名情况在赛前领队会或技术会议上确定。(三)如因天气、场地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比赛时,主办及承办单位有权对比赛时间和竞赛办法做出调整。(四)决定名次办法1.循环赛每场比赛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平局结束两队各积1分,以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循环赛中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确定名次:(1)同积分队相互间比赛,胜场多者名次列前;(2)同积分队相互间比赛,失分少者名次列前;(3)全部比赛失分少者名次列前;(4)全部比赛按三垒、二垒、一垒顺序计算残垒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5)抽签决定名次。(五)竞赛规则1.采用中国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棒球规则》和有关规定;2.每场比赛限七局,甲组限时120分钟,乙组限时100分钟。在同等局数情况下,甲组限时不足10分钟(含);乙组限时不足5分钟(含),即可结束本场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记录处为准。各队在比赛中不得采用任何手段拖延比赛时间,如有此行为一经发现将参照规则给予警告和处罚;3.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和至少10名有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必须按照规定比赛时间到场,否则不能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弃权处理。任何原因弃权比赛均按照0:20判负,同时视为弃权后续所有比赛;4.各参赛队应于比赛前30分钟将上场队员名单提交记录处,未按时提交上场队员名单的参赛队,对开局先发投手记一次投手指导。未列入上场队员名单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参加本场比赛,不在秩序册名单内的比赛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队员席和比赛场地,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5.附加赛、交叉赛、名次赛等决赛阶段比赛中,规定局数或限时已到时双方比分仍相等,从下一局开始,攻方将应轮击击球员的前两棒次队员依序做为一、二垒跑垒员,直至决出胜负;6.比赛中同等局数,一队净胜20分及以上、三局净胜15分及以上、四局净胜10分及以上、五局净胜7分及以上,则本场比赛结束;7.每名投手每场比赛限投2局,每天比赛不超过4局。投手一经踏板试投就视为一局的开始,若中途更换投手,换上、换下的投手都视为一局。如发现投手超出局数,裁判员立即终止投手投球,本场比赛不得再担任投手,可换下场或改打其它位置,本场比赛成绩有效,该投手下一场比赛不得上场担任投手投球,可打其它防守位置,如教练员执意不更换投手,裁判员判其该场比赛0:20告负;8.每场比赛可以指导投手三次,如进行延长局的比赛,则无论前几局指导投手是否已满三次,均从下局开始,每一局只可指导投手一次。教练员只允许对投手和一名防守队员进行指导,其他防守队员不得在场。从第三次指导后开始,教练员每进场一次,必须更换投手,但更换投手时进场不计算次数。攻队指导击球员或跑垒员时只能用暗号,不能用暂停方式进行;9.比赛执行故意四坏球规则,不执行指定击球员规则。(六)比赛服装和器材1.各队应准备两套不同颜色(深浅),号码清晰(高20厘米)的比赛服装,并在报名表上注明颜色和号码。比赛服装上不得缝系闪亮物和金属钮扣,不得佩戴首饰上场。比赛中在指导区的教练员或同队队员必须与本队服装一致,否则不能进入指导区;2.比赛时接手需穿戴护盔、护胸、护面、护喉、护腿,运动员不得穿金属钉鞋,可穿塑胶钉鞋,击球员、准备击球员、跑垒员和跑垒指导员必须带安全头盔;3.比赛用球为中国棒球协会认可的硬式棒球,各队使用的金属球棒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并经技术委员会检查认可。八、报名办法(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7月3日至7月5日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报名。(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将以下材料送交至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404室: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一份;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参赛承诺书一份;3.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自愿参赛声明。(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单位公章不予接收,不在报名参赛名单内的人员不得入场。(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联系人:任利民,联系电话:63018197电子邮箱:renlimin@tyj.beijing.gov.cn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队数为准,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8队及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二)获得各组别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上场比赛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录取名次上场比赛运动员颁发证书。十、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及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一、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一)本次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棒球协会相关规定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二)所有裁判员由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市棒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2023北京市青少年手球锦标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二、承办单位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手球运动协会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体育运动中心三、协办单位北京华玉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四、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6-29日在燕山体育运动中心(房山区燕房路52号)五、竞赛组别和年龄甲组(男、女):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乙组(男、女):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11至15岁)。六、运动员资格(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规定。(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2〕26号)的有关要求。七、参加办法(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二)所有参赛人员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三)以2023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3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队医1人,运动员最少10,最多16人。赛前领队或教练员和至少7名有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弃权处理。(五)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手球冠军赛各组别前八名的运动队,运动员已经到场检录通过身份确认,并且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少于10人。八、竞赛办法(一)采用中国手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手球竞赛规则》。1.比赛中快攻和快板得分计 1.5 分。以上所述两种情况如在一次射门中同时出现,不累计得分,仅记 1.5 分;2.中场开球后符合快攻要求的得分记 1.5 分。(二)抽签与编排办法视报名情况在赛前领队会或技术会议上确定。(三)报名不足3队时,则不进行比赛。已报名而参赛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实际到场参赛3队时,可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四)决定名次办法1.胜一场得 3 分,负一场得 0 分,如通过掷发七米球决出单场比赛胜负的,胜队积 2 分,负队积 1 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弃权队按 0-10 计算,如弃权时净负球多于 10 个,按实际比分计算。弃权队不得因弃权获得任何利益,并由仲裁决定是否需要执行追加处罚;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计算名次:(1)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如果积分仍然相等,则积分相同队采用特别程序掷七米球决胜的方法排出名次。特别程序掷七米球决胜,具体办法和要求如下:①掷七米球决胜将在循环赛结束当天适当时间进行;②掷七米球决胜的球门场地由裁判员确定;③同组积分相等的球队需预先抽签确定球队位置;④掷七米球决胜的有关队,每轮派出3名队员参加掷球,守门员可随意调换;有关队的教练员须先确定本队3名参加掷球队员的号码;双方各3名队员全部按规定顺序掷发一次七米球后为一轮,得分多者即获胜。如一轮结束未能决出胜负,教练员须重新确定3名参加掷球队员的号码(可和上轮掷球队员号码重复)进行一对一的掷发决胜(一方得分而对方未得分则结束)。如仍未分出胜负,则再确定3人重复进行一对一的掷发决胜,直至分出胜负。胜队得1分,负队0分;⑤根据球队抽签所确定的位置,按照3—1(决出胜负)、2—3(决出胜负)、1—2(决出胜负)的顺序进行掷七米球。排在左边的球队先掷球、右边的球队先守门,依次相互轮换。相关两支球队间直至决出胜负为止。然后再根据抽签的位置规定与另外一支球队继续进行掷七米球决胜;⑥相关队伍相互间全部对阵掷七米球决出胜负后为一个循环,如第一循环未能决出相应名次则进入第二循环。第二循环仍然依照第一循环方法进行,以此类推;⑦一个循环后按各队得分多少决定排名,得分多的队名次列前;⑧参加该轮次掷七米球的两支球队应位于中线以后的非比赛半场两侧,下一轮次掷罚七米球的球队应位于非比赛半场的球门区处或替补席候场;⑨参加掷七米球决胜的球队须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五)各队应备有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守门员服装应与其他队员上场服装有明显颜色差别),前后均须有明显号码(胸前号码高度不少于10厘米,背后号码高度不少于20厘米),号码必须是印在或缝在服装上,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报名时须将服装颜色及号码填写在报名表上,否则报名无效。(六)每场比赛开赛前按要求时间将16人上场队员名单提交到记录台,未列入上场队员名单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参加本场比赛,不在秩序册名单内的比赛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队员席和比赛场地,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九、报名办法(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5月29日至5月31日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报名。(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5日至6月7日将以下材料送交至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404室: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一份;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参赛承诺书一份;3.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自愿参赛声明。(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单位公章不予接收,不在报名参赛名单内的人员不得入场。(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联系人:任利民,联系电话:63018197电子邮箱:renlimin@tyj.beijing.gov.cn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队数为准,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8队及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二)获得各组别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上场比赛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录取名次上场比赛运动员颁发证书。十一、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二、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一)本次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手球协会相关规定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二)所有裁判员由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市手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2023北京市青少年曲棍球锦标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二、承办单位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北京市曲棍球运动协会三、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5-18日在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曲棍球场四、竞赛组别和年龄甲组(男、女):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15至17岁);乙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10至14岁)。五、运动员资格(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规定。(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2〕26号)的有关要求。六、参加办法(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二)所有参赛人员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三)以2023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3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最少8人,最多12人。(五)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曲棍球冠军赛各组别前八名的运动队,运动员已经到场检录通过身份确认,并且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少于8人。七、竞赛办法(一)采用中国曲棍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曲棍球五人制竞赛规则”和国际曲棍球联合会的有关规定:1.比赛时间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2.甲组5名场上队员,包括4名队员和1名守门员;乙组6名场上队员,包括5名队员和1名守门员;3.甲组不允许击球,可以推球、扫球、挑球的方式进行传球;乙组不允许击球,除射门可以扫球、挑球外,只可以推球方式进行传球;4.赛前领队、教练员和规定最少上场人数并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弃权处理。(二)抽签与编排办法视报名情况在赛前领队会或技术会议上确定。(三)报名不足3队时,则不进行比赛。已报名而参赛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实际到场参赛3队时,可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四)决定名次办法1.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常规时间结束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如常规时间结束两队比分相同,则采用11米球决胜办法决出胜负,11米球比赛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2.各队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1)单循环比赛获胜场次多者名次列前;(2)单循环比赛两队相互间胜负关系,胜队名次列前;(3)单循环全部比赛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4)单循环全部比赛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5)仍无法决出名次,则采用11米球比赛办法决定名次,具体方法如下:①11米球比赛在全部比赛结束后进行,由组委会提前通知比赛的具体时间;②当两个队进行11米球比赛时,采用国际曲棍球联合会规程规定的11米球决胜办法决出名次;③当两个以上队进行11米球比赛时,首先由相关队互罚第一次,互罚顺序抽签决定,采用国际曲棍球联合会规程规定的11米球决胜办法决出名次。(五)红、黄、绿牌规定1.一名运动员在比赛中被出示黄牌累计达两张者,停止下一场比赛,即:(1)不停止该场比赛资格;(2)出示一张黄牌后,又被出示一张红牌,这一黄牌不再被累计。2.运动员被出示绿牌后必须出场1分钟,被出示黄牌后必须出场2分钟,被出示红牌即停止该场比赛权利,并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如技术代表或仲裁委员会对其没有进行追加处罚,则停赛一场后自动恢复比赛;3.如运动队有被停赛的运动员,则该队替补席需相应减少运动员人数;4.在运动员绿牌受罚期间,如对方球队在此期间进球,则此队员可即刻恢复上场比赛;5.第一阶段的红、黄、绿牌均带入第二阶段。(六)比赛服装和器材1.每队必须准备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女队员必须穿短裙,守门员的两套上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颜色有明显区分;2.每场比赛运动员服装颜色不统一,不带护腿板及护齿、不着长袜者不得上场比赛;3.比赛服装上衣背面及短裙或短裤的正面左侧需印有实心号码,号码必须为1-20号,建议上衣背面号码高20厘米,短裙或短裤号码高7-9厘米,守门员前胸和后背均需佩带号码;4.运动员必须穿专用曲棍球鞋进入比赛场地,鞋、护袜以及守门员的护腿、护脚颜色必须为深色,但不得为绿色,建议U14组运动员上场比赛佩戴护面或护目镜。(七)每场比赛上场运动员12人,赛前40分钟将本场上场运动员名单交到技术台,不在本场上场运动员名单内的比赛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队员席和比赛场地。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八、报名办法(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5月22日至5月24日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报名。(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5月29日至5月31日将以下材料送交至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404室: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一份;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参赛承诺书一份;3.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自愿参赛声明。(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单位公章不予接收,不在报名参赛名单内的人员不得入场。(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联系人:任利民,联系电话:63018197电子邮箱:renlimin@tyj.beijing.gov.cn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队数为准,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8队及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二)获得各组别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上场比赛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录取名次上场比赛运动员颁发证书。十、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一、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一)本次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曲棍球协会相关规定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二)所有裁判员由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市曲棍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一、主办单位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二、承办单位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垒球运动协会三、时间和地点2023年8月12-15日在兰观体坛体育园垒球场(昌平区兰各庄村8号)四、竞赛组别和年龄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15至17岁);乙组: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12至14岁)。五、运动员资格(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规定。(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2〕26号)的有关要求。六、参加办法(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二)所有参赛人员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三)以2023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3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队医1人,运动员最少10人,最多18人。甲组200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运动员限报2人(占用报名名额),每场比赛只限上场1人,不可担任投手,不可替换同年龄段运动员。(五)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垒球冠军赛各组别前八名的运动队,运动员已有上场比赛技术统计或记录数据,并且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少于10人。七、竞赛办法(一)报名不足3队时,则不进行比赛。已报名而参赛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实际到场参赛3队时,可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二)抽签分组与编排办法视报名情况在赛前领队会或技术会议上确定。(三)如因天气、场地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比赛时,主办及承办单位有权对比赛时间和竞赛办法做出调整。(四)决定名次办法1.循环赛每场比赛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平局结束两队各积1分,以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循环赛中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确定名次:(1)同积分队相互间比赛,胜场多者名次列前;(2)同积分队相互间比赛,失分少者名次列前;(3)全部比赛失分少者名次列前;(4)全部比赛按三垒、二垒、一垒顺序计算残垒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5)抽签决定名次。(五)竞赛规则1.采用中国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垒球规则》和有关规定;2.每场比赛七局,限时90分钟。如攻守相等,限时不足5分钟(含)时,即可结束本场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记录处为准。各队在比赛中不得采用任何手段拖延比赛时间,如有此行为一经发现将参照规则给予警告和处罚;3.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和至少10名有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必须按照规定比赛时间到场,否则不能进行比赛,该队比赛按弃权处理。任何原因弃权比赛均按照0:20判负,同时视为弃权后续所有比赛;4.各参赛队应于比赛前30分钟将上场队员名单提交记录处,未按时提交上场队员名单的参赛队,对开局先发投手记一次投手指导。未列入上场队员名单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参加本场比赛,不在秩序册名单内的比赛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队员席和比赛场地,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5.附加赛、交叉赛、名次赛等决赛阶段比赛中如出现平局,从90分钟后或第八局开始,攻方将应轮击击球员的前一棒次队员置于二垒做跑垒员,直至攻守相等时决出胜负为止;6.比赛中同等局数,一队净胜20分及以上、三局净胜15分及以上、四局净胜10分及以上、五局净胜7分及以上,则本场比赛结束;7.每名投手每场比赛限投3局。投手一经踏板试投就视为一局的开始,若中途更换投手,换上、换下的投手都视为一局。如发现投手超出局数,裁判员立即终止投手投球,本场比赛不得再担任投手,可换下场或改打其它位置,本场比赛成绩有效,该投手下一场比赛不得上场担任投手投球,可打其它防守位置。如教练员执意不更换投手,裁判员判其该场比赛0:20告负;8.如遇天气、场地或其他特殊情况比赛不能继续进行时,则按“封局”处理,由主办及承办单位另行安排时间进行比赛(满五局为有效局,可结束本场比赛)。9.比赛执行指定击球员规则。(六)比赛服装和器材1.各队应准备两套不同颜色(深浅),号码清晰(高20厘米)的比赛服装,并在报名表上注明颜色和号码。比赛服装上不得缝系闪亮物和金属钮扣,不得佩戴首饰上场;2.比赛时接手需穿戴护盔、护胸、护面、护喉、护腿,运动员不得穿金属钉鞋,可穿塑胶钉鞋,击球员、准备击球员、跑垒员和跑垒指导员必须带安全头盔;3.比赛用球为中国垒球协会认可的硬式垒球,各队使用的金属球棒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并经技术委员会检查认可。八、报名办法(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19日至6月21日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报名。(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将以下材料送交至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404室: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一份;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参赛承诺书一份;3.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自愿参赛声明。(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单位公章不予接收,不在报名参赛名单内的人员不得入场。(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联系人:任利民,联系电话:63018197电子邮箱:renlimin@tyj.beijing.gov.cn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队数为准,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8队及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二)获得各组别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上场比赛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录取名次上场比赛运动员颁发证书。十、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及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一、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一)本次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垒球协会相关规定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二)所有裁判员由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市垒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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