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苏别久的入戏!!!

回答这个问题前,先讲个小故事。

希腊神话中有个皮格马利翁,是塞浦路斯的国王。他喜欢雕刻,艺术造诣非常高。

皮格马利翁日以继夜地工作,将自己的全部热情、精力都放在雕刻上。终于,他雕刻出一座象牙少女。

当少女美丽的脸庞、身躯,呈现在皮革马利翁面前,他疯狂地爱上了她,像对待妻子一样爱抚她、装扮她,并乞求爱神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爱神被皮格马利翁的行为所感动,把象牙少女变成真人。皮格马利翁和象牙少女结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作家笔下的人物,就是皮格马利翁手下的象牙少女。

从灵光一现的点子,到故事架构,再到小说成型,作家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

就像一个从卵子受精的那一刻,在子宫里由一颗螺蛳般大小的胚胎,慢慢吸取母体的营养,逐渐成长为一个面目清晰的胎儿。我们在胎儿阶段,经历了从无脊椎动物到鱼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再到哺乳动物各种形态。

小说家笔下的人物也是如此,由一个混沌的创意概念,到有了简单的轮廓,再不断地补充进去血肉与骨骼,直到最后面目清晰。在写一本书之前,我的习惯会把人物的底细“调查”得仔仔细细的。我会给主人公写人物小传,他有什么生活习惯、在哪里上的学、有哪些朋友、父母的职业是什么、有哪些爱好……

你可能为此而反复修改打磨以至夜不能寐,甚至无数个黑夜里梦见他(她)。有了这样一个过程,你能不爱这个人物吗?如果,你真的是在用心创造他(她)。

比如,《谋杀似水年华》,其中写到秋收和小麦在十八岁时,一起去锦江乐园坐摩天轮,两个人升到最高点,俯瞰整座城市的时候,我突然忍不住哭了。因为按照爱情故事的套路,他们应该破除彼此的障碍,跨越社会的鸿沟修成正果。

但是,我知道现实总比小说残酷,我是琼瑶阿姨吗?我不是。民工的儿子怎能与警察的女儿谈恋爱?所以,我被迫也是必须让他们从摩天轮下来,从此分别,十年都没有再见过面,以至于小麦几乎都把秋收忘记了。

所以,人物既是作家在创造,到了一定阶段以后,也是人物根据其内在规律,他们自己在创造自己。小说家可能是上帝,但上帝面对人物也并非万能,总有亚当和夏娃会根据人类自己的规律忤逆上帝的意志。但正因为如此,这些人物才有独立的生命和价值,才值得小说家为之落泪。

又比如,我刚写完一本新书,长篇的犯罪悬疑小说,主角又是个少女,高考前夕被查出脑子里有恶性肿瘤,被迫放弃高考肄业。她叛逆,玩世不恭又愤世嫉俗,有着一头红发,总是穿着短裤,胸口挂着骷髅链坠。但她不是坏姑娘,而是好女孩。整个故事从头到尾,除了关于案件和调查过去的秘密,就是她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最终是否将面对死亡的问题。在小说的结尾,我如此写道——

“嗨,你有没有爱过红头发的女孩?或者——你就是红头发的女孩?我爱你。我是如此爱你啊,我希望抱着你亲吻你给予你第一次,带你私奔离开这座拥挤的集中营般的城市,就像身后有无数狱警、狼狗以及子弹的一对越狱者。你呢?”

没错,如果她就在我的眼前,我会爱她。

作家是孤独的。创作中遇到的困难,除了跟同行有限交流之外,需要作者独自面对。作者的喜怒哀乐,或多或少都会体现在小说里。故事里的人物,不管是好人或坏人,都是独立的生命体。

笔下的人物,仿佛是老友,陪伴着我一起经历漫长的创作路。

作家不是爱上自己写出来的人,而是写出自己爱的人。

其实很多时候,他们是把自己幻想中的爱人给写了出来!的作家一定是博爱的,爱的是芸芸众生呐!你要塑造一个立体饱满的人物,就一定要充分熟知他、理解他、包容他,哪怕他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作者会爱正面角色的聪慧与美丽,也会爱反面角色的可怜与可憎,说起来,爱的也不过只是人性。

我觉得创作是最接近“理解爱”的行为,保留人物的独特性,赋予他生命力,允许他与你的欲望背道而驰,成为活生生的人,伤害你原本为他定下的大纲,这已经与真正的爱非常接近了。相比之下,我觉得相对于“爱上创作的人物”,作者更难让普通人理解的是爱上一个人的“阴暗面”,有时我会爱一个人物没有来由的暴戾,爱他的无聊,爱他的懒散,爱他的一塌糊涂,爱他的嗜血成性,我会认为有更高层的生活哲学指引他,让他成为血淋淋也活生生的一个勇敢的人,尽管也许不符合常规意义上的“好人”。

首先,我的答案是,会的。作为一个小说作者,在我漫长的写作生涯里,大概有两次,在小说完结后,我依然对故事中的姑娘,怎么也忘不掉。第一次。数年前,我看了《巴黎我爱你》这部电影,又过了些年,我写了小说《猎人笔记》,故事中的女孩名字也是巴黎,那最终是一个关于巴黎我爱你的故事。数年前,我看了《巴黎我爱你》这部电影。又过了些年,我在图书馆里看到那本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即刻便喜欢上这个名字,转而脑海里浮出一个冷冽的男子形象。后来我写了故事《猎人笔记》,讲述了男子苏别如何在数年间,用自己的每一时每一刻去爱那个叫巴黎的女孩。说到底,那还是一个关于,巴黎我爱你的故事。小说写好结尾的那天晚上我睡不着,在窗台上坐了一整夜,我真真切切的开始想念巴黎,这个本该在故事结束之后就烟消云散的人。在宿舍五楼的窗口望出去,是荒凉的尘埃和夜色,我闭上眼,即刻看到了她的脸。后来我再也找不到那份小说的手稿,就像这个故事的结尾一样,苏别最终离开了巴黎。而最终我留下来的,只有这个故事的结尾,我把它给你们看,然后接着讲之后的故事。

那一刻,我的感受非常奇怪,至今我也形容不出来,如释重负?幡然醒悟?或许都有一点。在一种冷静的失落和空旷中,我终于明白,她并不是巴黎。巴黎是我关于爱的,一个漫长的幻觉,是我心念的一次投射。在那天之后,我闭上眼,再也没看到过她的脸。我知道,这是我和巴黎间的告别。

路遥在创作《平凡的世界》,写到田晓霞的死时,他痛哭流涕地给弟弟打电话说“田晓霞死了,田晓霞死了。”

当一个作品中的人物被设定出来后,他的发展就不再受作家本人所控制了,所以,我想,作家对自己所创造的人物不仅有爱,有时甚至有恨。

每次写爱情小说,我都会先让自己入戏,与我的女主角同悲共共喜,很容易就爱上自己写的男主角啊。   

我经常一边写作一边哭得不能自己。有时候爱就是一场幻觉,你感觉它在,它就在。  

喜欢自己写的人物很正常,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我按照我的梦想和喜好去创造出来的人物。小说写越久,越舍不得结束,越来越不分清现实与虚幻,离开自己写的的人物,好像经历一场真正的离别一样。特别伤感和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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