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老板荆梅什么电影?

本人30号早11点24分在三亚解放三路邮政局办理邮寄包裹,重776克,起步价20(500克内)每续重500克加6元,共30块.还有一个盒子.
   按理说下午就可以帮我邮寄出去了!可他们到31号才给我邮寄出去,晚上9点多到达海口处理中心,又从处理中心发往目的地深圳。
  到了现在3号了网上的查询信息还是从海口处理中心发往深圳.都3天了还是在路上,这三天我没少打电话过去问,他们跟我的答复都是在路上,从三亚开车到深圳最多也不会用到一天的时间吧?
  太信任他们了!2600多RMB的手机都没办理保价,现在我怀疑他们要不就调包了要不就监守自盗了。这些事他们没少干过.....百度一下这些快递的问题就不用说了!多如毛发.....还国有企业..
  理赔就更不合理!不保价的只赔邮费的两到三倍这样赔起来都不到100块...挺赚的,不用抢不用干就在办公室里等等就有顾客上门来送东西看上了就监守自盗,在赔2·3倍的邮费给你,何乐而不为??
  这种事给谁都愿意做。我提倡国家应该出法律限制这种霸王条例,他们的邮寄单后还写了,保价按保价的赔偿,不保价按邮费的2到3倍赔偿。无论怎么做他们都赚。貌似不保价的东西他们就可以任意处理,保价的他们要喜欢也可以监守自盗,到时在要你证明你丢失的东西的价格要证明不出来他们也是按邮费的2到3赔赔偿。赚死死。各个都是贼。
  您的邮件于 20:50:33 离开 海口市 处理中心。
   处 理 时 间 处 理 地 点 邮 件 状 态
   11:24:00 三亚市解放路邮政营业处 收寄
   10:17:03 三亚市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三亚市解放路邮政营业处
   10:22:15 三亚市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海口市
   19:17:58 海口市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三亚市
   20:50:33 海口市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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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日买了台新手机,朋友得知后问我索要旧手机,固送之。可惜这个朋友暂时身在外省,所以我就选用了比较安全的EMS快递。11月20号将手机打包好后,业务员准时上门,给了钱以后,很有礼貌地离开了。(服装整齐,工作证齐)
   噩梦开始,11月21号我习惯性上EMS网站查询包裹信息,却提示”没有此单据信息或单据过期“,刚开始我还以为服务器问题,后来24号我再查询,结果还是一样。急忙打了个电话过去,经过对方几番推卸责任后,终于找到一个自称有关负责人,以下是通话内容:
   我:究竟我的包裹都哪里去了?
   E:请问你的包裹里面是什么?
   E:哪为何上面写“电子产品“
   我:手机也是电子产品一类吧,何况明写着手机会惹人犯罪
   E:是什么型号,价值多少?
   E:这样的,先生,你的包裹失踪了,至今我们无法查得出来
   我:才几天就丢了?
   E:我们正在查询,可能是部分业务员疏忽所致,当晚邮件是我接手的,天一亮回来就不见了。
   我:我看是监守自盗吧?
   E:我们还在处理中,如果真的丢失我们会按规定赔偿
   (关键来了,所谓的规定,就只是赔偿邮费的2~3倍而已)
   我:赔偿是一定要的了,但如果是赔偿邮费的2~3倍就不厚道了,因为我的包裹根本就没发出去,按照物流收件流程,业务员收件—分点登记—发布信息----发货 。而我的包裹根本就没有登记就失踪了,按理还可以报警,列入盗窃案处理。
   E:额。。。赔偿邮费2~3倍的规定只限于登记后的丢失包裹赔偿,我们会在今晚开会决定,请你保留好单据和手机收据凭证。
   Ps:会不会咁顺利就赔偿我?我看未必,开会的目的正是要商量如何利用所谓的规定来压榨普通人,想不到中国邮政也会犯如此重大错误。提醒各位,如果要寄贵重物品,千万不要忘了保价,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11月27号更新:
   今天,当日的快递员主动找上门,问我手机的金额,还声明会以个人名义赔偿,并且承认包裹在他手上丢失。寒暄了一会,后来居然还问我索要有关单据,我才没那么笨,一手交钱一手还单。确实,包裹信息还没记录,中国邮政按理不会承担赔偿。最后快递员承诺过两天亲自上门赔偿,结果将会如何捏?。。
   11月28日,当日快递员主动上门赔偿,礼貌甚至。据快递员透露,此金额由一组快递员共同承担,完结。(开始后悔自己太诚实,居然如实报告金额)。。。
  PS:倘若包裹登记后丢失就麻烦了,邮政会毫不犹豫地赔偿你邮费的2倍,也就是不超/youngchongedu/r/?1640
  快递维权网 .cn

  年来,速递公司丢失物品引发的纠纷很多,以下就是一起典型案例,可供我们参考。本报讯(记者廖桂金实习生林缃蓝)丢失的是33800元的物品,法院判决说:速递公司只需赔偿174元。今年元月17日,厦门某光电公司委托上海圆通速递厦门公司(简称圆通速递公司)运送物品。在速递单上,只写了托运8公斤货物到安徽蚌埠信达电子测控仪器厂,没写运送的究竟是什么,价值几许。光电公司说,这些东西是LED发光二极管,总价值高达33800元。圆通速递公司的一名业务员接货后,放在电动自行车背后,继续去承接其他货物。最后,他骑车来到一户人家的楼下,把包括光电公司的LED发光二极管在内的货物一起放在楼下,独自冲上楼去取货。下楼时,他发现无人看守的电动自行车及刚承接来的货物一块全部失踪了。光电公司要求圆通速递公司赔偿。速递公司说,赔偿可以,但你没有选择投保,只能按运费的两倍,即赔给你174元。光电公司不干,将圆通速递公司告到了法院。最近,一审法院做出判决,认为圆通速递公司背面的条款虽是格式条款,但是给了消费者选择赔偿标准的机会:投保还是不投保。原告光电公司既然选择不投保,就应该受到这个条款的约束,只能得到运费两倍的赔偿。
    判罚引发争议:该按什么标准赔偿?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实习生林缃蓝)速递公司丢失货物后,该按什么标准赔偿:货物实际价值还是速递合同规定的运费倍数?目前尚没有针对这个问题的专门法规,因此引发法律界人士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定赔。在《圆通速递详情单》须知一栏中,记者看到以下条款:“您的物件是否保价,由您自愿选择,保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一万元。如您需要保价,请按保额的5%支付保价费,如不保价一旦发生遗失,本公司将按您实际支付寄递费用的两倍来赔偿。”有律师认为,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如果双方事先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来办理。由于快递须知里规定,非保价物品丢失后按照寄费的两倍来赔,所以客户很难要求更多的赔偿。事实上,除非托运人寄件时和承运方进行过书面确认,否则根本无法证明邮件里到底是什么东西、价值几何,托运人也就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种观点认为,速递公司应该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来赔偿。市消委会负责人郭鸿法认为,速递公司有义务将这些物品按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途中出现状况,是快递公司的服务不到位,必须对消费者进行赔偿。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的陈水湖律师说,如果按照背面条款约定处理的话,不仅有违公平原则,而且会“纵容”速递公司。比如速递公司“监守自盗”——侵占物品,既然速递公司丢失货物的代价是非常小的——只赔付几倍的运费,在托运货物价值不菲的情况下,那么速递公司完全可能选择支付运费来换取货物。特别提醒
    写明物品价值 贵重物要投保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的陈水湖律师认为,托运人应该特别注意:一、应尽量在寄件单上写清所托运物品的品名、规格和数量,以利赔偿。厦门某装饰品店让一家速递公司运送零售价高达3万余元的银饰品,由于没有写明货物的价值。在这批货物丢失后,几经协商,装饰品店不得不接受“极吃亏”赔偿:仅按银的价值,而非银饰品的价值,赔偿3000元。二、如果是贵重物品,最好选择保价(即投保),否则一旦丢失就难以索赔了。三、当然,选择资信良好,实力强大的速递公司,也是防范风险的基本措施。(来源:厦门晚报)

  其实每个行业都有他的不尽人意的地方,包括银行,保险公司什么的.1楼说的寄到深圳的邮件,可能是由于内件手机,所以只能走陆路去深圳,建议你到当地寄邮件的的邮局或拨打11185查询下,会弄清楚原因的.以前我也碰过因为寄手机,所以走陆路,比较慢的情况.建议你以后寄贵重物品要保价,因为不怕一万,怕万一.学会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以下是网友给我法律顾问以相关的信息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在总则部分对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做了专门规定。同时,针对快递服务的现状,对维护信息安全和公共安全,建立了必要的管理制度:1、要求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泄露用户信息,不得开拆、毁弃、隐匿、扣留、倒卖、盗窃用户快件。2、明确了禁止寄递物品的范围,规定了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武器、弹药等危险物品,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禁止寄递。3、收寄验视制度,对用户交寄的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内件,当面封装。4、签订安全协议。快递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共同承担安全责任。5、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时,比如发生冰雪灾害、地震这种状况,应及时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快递企业若违反上述规定,除依法承担民事、行政责任外,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快递企业从业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扣留、倒卖、盗窃用户快件,直接责任人将被处于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将被处于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邮政监管部门管理快递市场的方式有:1、要求企业实行备案制度。规定从事快递经营活动应当办理备案手续,以加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性。2、实行统计报告制度。规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企业的统计上报义务。3、实施快递服务质量公告制度。快递企业的服务质量到底如何,要通过第三方进行调查研究并予以公告,让群众、用户和消费者了解你的实际情况。这个制度具体规定由邮政管理部门定期评估、测试快递服务水平,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发生快递纠纷时,消费者有两种申诉途径:
  一是,《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生快递方面的纠纷,消费者可以先向快递企业进行投诉,在投诉无效后,可以拨打当地的12305邮政业申诉电话,向当地的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诉。邮政管理部门接到相关的申诉后,责成相关企业进行答复或进行调查,协调处理。发现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办法》的行为的,责令其整改,或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程序对其予以处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对快递企业与用户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争议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消费者碰到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时,消费者都可以要求赔偿。
    1、丢失:快件丢失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免除本次服务费。没有保价的物品,信件类可以按照本次服务费用的2倍进行索赔,包裹类按照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的5倍。保价的物品,则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2、损毁:物品完全损毁,即已丧失其价值的,消费者可以丢失的标准进行索赔。物品部分损毁的,消费者可以依据丧失价值的比例进行相应索赔。
    3、延误:快件投递时间超过承诺的时限,并低于彻底延误时限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免除本次服务费用。如果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可按照快件丢失进行赔偿。
    4、彻底延误:同城快件投递时间超过承诺时限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或港澳快件投递时间超过承诺时限7个日历天,台湾快件或国际快件投递时间超过承诺时限10个日历天的,称为彻底延误。消费者碰到这种情况时,可以按丢失的标准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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