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中自由人的位置重要吗?

排球比赛是由两队球员在一以球网分隔的比赛场地上进行的一种团队竞技。有不同比赛方式,适应特定状况提供人们不同比赛。 比赛的目标是要每队采用合于规定的方法击球过网,落于对方的场地上,同时防止球在自己的场地上落地。每一队有三次机会将球击回对方的场区(拦网触球除外)。 比赛由发球开始,球员击球过网进入对方的场区,双方往返击球,直到球触地、出界或一队无法正确的回击为止。 排球比赛中,球队赢得一球则获得一分(得球得分制),当接发球队赢得一球,该队得到一分并取得发球权。 比赛区域包括比赛球场和无障碍区,而且是对称长方形。 比赛球场是一个18公尺x9公尺的长方形场地,四周设有相互对称且至少3公尺宽的长方形无障碍区域。场内自地面向上至少7公尺的空间必须无任何障碍。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场外无障碍区域,自边线外至少须有5公尺;自端线外须有8公尺;自地面以上高度至少须有12.5公尺。 1.2.1表面必须平坦、水平并且一致,场地表面须使球员无受伤之虞。粗糙、湿滑的球场严禁使用。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仅允许使用木质或人造橡胶的场地。任何球场必须先获得FlVB的认可。 1.2.2室内球场的表面必须为浅色。 Fl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球场的界线皆为白色,场地与无障碍区域则须周不同颜色加以区别。 1.2.3室外球场可有每公尺0.5公分的倾斜度,以便于排水。界线禁止用固体材料做成。 1.3.1所有的球场界线皆为5公分宽,且必须为浅色,并与地面及其它线条颜色不同。 比赛球场由两条边线及两条端线所构成。边线与端线均包含在比赛球场范围内。 中线把球场分割成每边9公尺x9公尺,此线从网下延伸至二条边线为止。 攻击线位于中线的中心点向后三公尺处。 Fl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在攻击线约两侧各划五段长15公分宽5公分,间隔20公分的虚线,虚线总长为1.75公尺(含线宽)。前区延伸至边线以外至无障碍区底为止。 发球区为一位于端线之后(不含端线)、宽9公尺的区域。此区域两侧受到两条位于端线之后20公分、长度15公分的短线,延伸至边线。两条线皆计入此区域的宽度范围内。 深度方面,发球区可延伸至场外无障碍区域尽头。 替补区是由两条攻击线的假想延伸线至记录台问的区域。 Fl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面积3公尺x3公尺的热身区位于无障碍区域外球队席两测的角落上 惩罚区位于两队球员席后方,面积约1公尺x1公尺见方以5公分宽红色为界线,并放二张椅子。 最低气温不得低于摄氏10度(华氏50度)Fl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最高温不得超过摄氏25(华氏77度),最低温不得低于摄氏16度(华氏61度)度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比赛场地的照明度,自场地表面上方一公尺高度处,须有1000至1500勒克斯(LUX)的亮度。 2.1.1球网置于中线上方,男子网高2.43公尺,女于2.24公尺。 2.1.2球网高度的测量,以测量竿自比赛球场的中央量起。 球网两端(边线上方)距地面之高度必须相等,并且不得超过规定高度2公分以上。 球网宽1公尺,长9.50公尺,垂直张挂于中线轴的上方。 网面由10公分见方的黑色网孔组成。 网顶有5公分宽的水平带子,系以自帆布对折,沿球网的全长缝住。带子的两端各有一个孔,孔中穿有绳索与网柱相系,使网顶呈拉紧状态。 带子的中间有一可弯曲的钢索,以利于将球网紧系于网住上。 在网的下方(无水平带),有一条绳子贯穿于网孔之中,以系紧两网柱,使球网下半部呈拉紧状态。 两条宽5公分、长1公尺的白色带子垂直紧系于两边线上方球网上。标志带视为球网的一部份。 标志竿是一支具有弹性的竿子,长度为1.80公尺,直径为10公厘。 标志竿由玻璃纤维或类似的物质制成。 两支标志竿紧系于标志带的外缘,两边各一支标志竿上部80公分的长度超出网顶,每10公分涂以对比鲜明的颜色,以红白相间为佳。 标志竿应视为球网的一部分且作为有效穿越空间的两侧界限。规则11.1.1。 2.5.1网柱为支撑球网,位于球场与边线相距0.50至1.00公尺处,其高度为2.55公尺,且最好能够调整。 2.5.2网柱为圆形且平滑,不使用金属铁索以固定网柱于场地上,其装置必须无妨碍和危险。 所有附属设备须符合FIVB的规定。 球必须为圆形,以柔软具有弹性的皮革制成,其中实以橡胶或类似质料制成的球胆。 颜色:一致且浅色,或是由FIVB核可之组合色彩排球。 圆周:65公分到67公分。 重量:260公克到280公克。 一场球赛中所使用的球必须具有相同的特性,例如:球的圆周、重量、气压、式样等。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必须使用FIVB认可的球。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可使用三个球。因此项设六名捡球员,即在无障碍区域的四个角落各站一人,两名裁判员身后各站一人。 4.1.1每一球队最多包含十二名球员、一名教练、一名助理教练,一名运动医护人员(trainer)及一名医师。球员之一是队长且需在记录表上注明。FlVB世界锦标赛中的医师必须事先获得FIVB的认可。 4.1.2每一球队可从12名决定名单中选出一位登记为自由防守球员。(规则8.5) 4.1.3只有登录在记录表上的球员,方可参加比赛,一经教练,队长在记录表上签名后,既不得更换。 4.2.1球员必须坐在球员席或者热身区(规则14.4),教练(规则5.2.3)及其它成员坐在球员席,但可以暂时离座。 球员席位于记录台旁无障碍区以外。 4.2.2只有球队之成员可以坐在球员席,比赛中球员可参予热身(规则4.1.1) 4.2.3比赛中,末上场比赛球员可在热身区徒手热身(规则1.4.4),暂停时可在他们球场后方无障碍区做热身运动。 局间休息球员可在无障碍区用球热身。 球员的装备包括运动衫、短裤及球鞋。 4.3.1运动衫、短裤及袜子必须全队一致,且整洁及颜色相同。(自由防守球员除外规则8.5) 4.3.2球鞋必须轻便柔软,由橡胶或皮革制成。 在FIVB世界性成人组锦标赛中,鞋子的颜色也必须全队一致,但商标的颜色图样可以不同;比赛服必须符合FIVB认可的标准规格。 4.3.3球员运动衫的号码必须使用1至18号。 4.3.3.1号码位置须在胸前与背后的中央部分。号码的颜色必须与运动衫成对比。 4.3.3.2球衣胸前号码至少15公分高,背后号码至少20公分高,号码的笔划应有至少2公分的宽。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在右腿球裤上需绣上号码至少4至6公分高,宽至少l公分。 4.3.4队长的胸前号码下方应配戴一条长8公分宽2公分的带子以资识别。 4.3.5禁止穿著号码不符规定(规则4.3.3)或与同队球员不同颜色的运动衫。(规则4.3.1;自由防守球员除外,规则8.5) 第一裁判可允许一名或一名以上的球员: 4.4.2局与局之间或替补以后,更换汗湿的运动衫。但新换的运动衫颜色、式样及号码须与原来的相同。 4.4.3天气寒冷时,第一裁判可允许球队穿著训练服装比赛,但全队服装颜色与样式必须相同,(自由防守球员除)并佩有合法的号码经允许后球队球员都必须依照办理(规则4.3.3.i) 4.5.1禁止佩戴可能致使球员受伤或为球员提供人为助力的对象。 4.5.2球员可以戴眼镜,但危险须自行承担。 5·球队领导者:队长与教练均须为队中成员的行为与纪律负责。 5.1队长自由球员不得担任队长 5.1.1比赛开始前,队长应:在记录表上签字,代表球队参与掷硬币。 5.1.2在比赛时,球队队长若在场上,便成为比赛队长。 当队长未上场比赛须由教练或者队长本人指定另一位选手代替队长职务,直到队长回到场上比赛或者一局结束为止。唯有当死球时,比赛队长且唯有其本人,才有权向裁判要求: 5.1.2.1请求说明所引用规则的解释。也可将队友的要求或问题转达给裁判员。 若无法接受裁判的解释,队长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提出异议,保留比赛后将异议记载于记录表上以作为正式抗议的权利(规则23.2.4) 检查场地、球网、球等。 5.1.3比赛结束时,队长应: 5.1.3.1向裁判员致谢,并于记录表上签字以承认比赛结果。 5.1.3.2若其曾向第一裁判提出异议,可在记录表上确认抗议的记录(规则5.1.2.1) 5.2.1比赛时教练坐在场边指导其球队打球,教练向第二裁判提出阵容单、暂停、替补等要求。 5.2.2教练在比赛前登记或核对己方球员记录表上的姓名与号码并签字。 5.2.3.1每一局比赛前,教练应将填妥并已签字之球员上场阵容单交给记录员或第二裁判。 5.2.3.2在比赛进行中,他必须坐在最靠近记录员的球员席上,但可暂时离席。 5.2.3.3要求暂停或替补球员。 5.2.3.4教练可以在球员席前的无障碍区至热身区之间站立或走动进行指导,但不得干扰或延误比赛。 5.3.1助理教练坐在球员席上,但无权调度比赛。 5.3.2若教练必须离队时,助理教练可在比赛队长的要求下,经第一裁判的认可执行教练的任务。 6·得一分,胜一局,胜一场 6.1.1当球队犯规时,裁判鸣笛,并依据下列规则处罚 6.1.1.1如果有二次以上连续犯规发生,只算第一次犯规。 6.1.1.2如果双方的犯规同时发生,称双方犯规,该球不计,重新比赛。 犯规的结果,则失一分: 6.1.2.1若接发球队犯规,则发球队得一分且继续拥有发球权。 6.1.2.2发球队犯规,则对队得一分且得到发球权。 第一周至第四局,先获得25分并至少领先2分则胜一局(第五局除外)若比数为24:24时,则必须领先对队2分为止,(例:26:24;27:25) 6.3.1获胜三局之球队为该场比赛的胜队。 6.3.2若局数为2比2时,在决胜局(第五局)之比赛,先获15分并领先对队2分为胜。 6.4球队未出场及阵容不完整 6.4.1若球队经由裁判员警告后仍拒绝出场,则宣布取消资格。以每局0:25及该场0:3的比数由对队获胜。 6.4.2球队无正当理由,于规定时间内不上场比赛,即予宣布缺席,其判决结果与规则6.4.1相同。 6.4.3若球队阵容不完整以致该局或该场不能比赛时(规则7.3.1.1)则判该队于该局或该场比赛失败。对队即获赢得该局或该场所需的分数或分数与局数。未能完成比赛的球队则维持其原得的分数与局数。 7.1掷硬币:赛前第一裁判执行掷硬币决定第一周发球权及场地权,若须进入决胜局,第一裁判须再次进行掷硬币的选择。 7.1.1在两队队长面前进行掷硬币事宜。 7.1.2掷硬币获胜者可任选下列之一: 7.1.2.1发球权或接发球权。 7.1.3若两队先后进行网前热身,则由先发球的球队先行开始。 7.2.1如赛前已有场地练习,则每队上场各有3分钟的热身时间;否则,可各有5分钟时间。 7.2.2若两队队长同意一起进行赛前热身,则依据规则7.2.1的规定,两队可同时进行6分钟或10分钟的热身活动。 7.3.1·各队必须始终保持六名队员在场比赛。 7.3.1.1每局开始时所决定的球员位置轮转顺序均须维持到该局结束。 7.3.1.2·若球队选择登记自由防守球员,则自由防守球员的球衣号码必须在第一周时与6位先发球员的号码一同标示在阵容军士。 7.3.2在每局比赛开始前,教练必须将球队上场的阵容写在阵容单上,签字后交给第二裁判或记录员。 7.3.3凡末列在上场阵容单内的球员即为替补球员。 7.3.4上场阵容单一经提出,即不得更改。 7.3.5若球员的实际位置与上场阵容单上所填的位置不符时: 7.3.5.1球员须在该局比赛开始前,依上场阵容单上所示的位置作更正,不予判罚。 7.3.5.2同样地若一名或多名上场球员未登于上场阵容单上,则必须依照阵容单中所列更换球员,不予判罚。 7.3.5.3然而,若教练希望保留阵容单上未登记的球员上场,则必须请求合法的替补,并登记于记录表上。 当发球员击球的瞬间,双方球员均须在各自的场区内依照轮转次序排列(发球员除外) 7.4.i.1三名沿着球网排列的球员为前排球员,应站在4号位置(左)、3号位置(中)及2号位置(右) 7.4.1.2另三名为后排队员,站在5号位置(左)、6号位置(中)及1号位置(右) 7.4.2球员之间关系位置 7.4.2.1每一名后排球员的位置均须比其所对应的前排球员离球网更远。 7.4.3球员的位置是以他们足部接触地面的位置来判定如下 7.4.3.1每一位前排球员均必须至少有一足的一部分,较具相对位置的后排球员之双足更靠近中线, 7.4.3.2每一位右(左)侧球员均必须至少有--足的一部分,较同排中间球员的双足更靠近右(左)测的边线。 7.4.4球一旦发出,球员即可在己方的场区及无障碍区域任意移动。 7.5.1当发球员击球的瞬间,若有球员未按其规定位置站立,则判该球员犯规(规则7.3和7.4) 7.5.2若发球员击球时犯规(规则13.4和13.7.1)先于位置错误之前,判发球犯规。 7.5.3若发球员是击球后的犯规(规则13.7.2)轮转错误犯规。 7.5.4位置错误之判罚如下: 7.5.4.2球员应立即回到正确位置。 7.6.1整局比赛的轮转顺序,发球顺序,球员位置都依阵容单来决定。 7.6.2当接发球队取得发球权时,该队球员必须依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2号位置的球员轮转到l号位置发球,1号球员则轮转到6号位置,依此类推) 7.7.1当发球未按轮转顺序进行时,即为轮转错误(规则7.6.1)。而产生下列结果: 7.7.1.1轮转错误的球队应判丧失发球权(规则6.1.2)并由对队得一分(规则6.2)且拥有发球权。 7.7.1.2改正球员轮转次序。 7.7.2除此之外,记录员应即判定犯错的正确时间。犯规队在错误期间所得的分数均须取消,其对队所得的分数则依然有效。 若无法确定错误时间则分数不取消,仅判犯规球队失一球。 球员替补是指裁判员允许一名球员退场,并由另一名球员上场代替其位置(规则16.5) 8.1.1每队每局最多可准许有六人次的替补,且同时可替补一名或多名球员。 8.1.2每局开始时上场的球员,仅可在该局中退场一次及再进场一次,但仅以回到原比赛位置为限。 8.1.3替补球员每局仅可上场一次,以替换开始时上场的球员,同时该替补球员亦仅能由原来被替补退场的球员所替换。 球员受伤无法继续比赛时,(自由防守球员除外规则8.5.2.4)应作合法之替补,如该队已无合法替补之可能,则可使用例外替补,且不受规则8.1规定的限制。 例外替补是指不在场内之任一球员(自由防守球员除外)替补受伤之球员,受伤之球员不得再进场比赛。 被判驱逐或取消资格的球员(规则21.3.2、21.3·3)必须以合法的方式进行替补。若是无合法替补的可能,则应判该队为阵容不完整(规则6.4.3;7.3.1.1) 8.4.1凡球员替补超出规则8.1之规定音,即为非法替补(规则8.2所规定之情形除外) 8.4.2当球队构成非法替补,且比赛已重新开始后才发现(规则9.1),则依下列程序处理: 8.4.2.1非法替补之判处,为对队得一分,且拥有发球权。(规则6.1.2) 8.4.2.2错误替补应即改正, 8.4.2.3该队在犯错期间所得的分数一律取消,而对队所得的分数依然有效。 8.5.1自由防守员(规则4.1.2)于赛前必须用明显线条标示于记录表,号码亦必须于第一局的阵容单上标示(规则7.3.1.3)。 8.5.2自由防守球员的特殊规定: 自由防守球员必须穿著与其它球员明显不同颜色或不同样式的比赛服(规则4.3.5) (a)自由防守球员可以替补任何一位后排球员。 (b)自由防守球员只能扮演后排球员的角色,并且不能将高于网上端的球击向对区(含场内及无障碍区)。自由防守球员不得发球、拦网或试图拦网。自由防守球员于前区及延长区域内,使用高手手指传球时,则队友不得将高于网上端的球完成攻击。如果自由防守球员于后区以高手手指传球时,则队友可以任意击球。 (a)自由防守球员的替补不计为合法正常替补次数,其替补次数、对象不限,但其退场必须与原球员相互替补,再替补时必须经过一次死球。 i每一局开赛前第二裁判查验阵容单之后; (c)自由防守球员进出场区只能在球员席前介于攻击线与端线之间进行。 8.5.2.4自由防守球员受伤的替换: (a)经等一裁判允许,自由防守球员受伤时须与场外球员进行替补,并不得参加所剩下 的比赛。(包含已替补之球员) (b)被指定替补受伤的自由防守球员之选手,在所剩下之比赛中只能担任自由防守球员 第一裁判员鸣笛后开始发球;而比赛的进行始于发球员击球的瞬间。 比赛中犯规,裁判鸣笛时,构成死球。若无犯规,则自鸣笛时构成死球。 当球触及包括球场界线在内的场内地面时,即为「界内球」(规则1.3.2) 以下情况发生时为「界外球」 9.4.1球体触地的部分完全落在界线外时; 9.4.2球触及球场以外的任何物体,如天花板或非比赛球员时; 9.4.3球触及标志竿、绳子、网柱或标志竿、标志带以外的球网本身时; 9.4.4球体全部或一部分在有效的球网空间外通过其垂直面时(规则11.1.2情况除外) 9.4.5球体全部通过网下垂直面。(规则11.1.3)

12.3.1球员无企图击球而触及球网或标志竿,不视为犯规(规则12.4.4)。     12.3.2球员一旦击球后,可触及球网全长以外的网柱、绳子或其它物体。但不得妨碍比赛。     12.3.3若球被击入网,并致使球网触及对方球员,不作犯规论。     12.4近网球员犯规 13.4.2在击发球的瞬间或跳跃发球起跳时,发球员不得触及球场场区(含端线)或发球区以外的地面。击球后,可踏入或落于发球区外或场内。     13.4.3第一裁判鸣笛指示发球后,发球员必须在八秒钟内将球击出。     13.4.4裁判鸣笛前所发出的球无效,应重新发球。     13.5掩护     13.5.1发球队球员不得以个人或集体掩护方式妨碍对方观察发球者或球的飞行路线。     13.5.2在发球时,球员不得以个人或集体以挥动手臂、跳起或侧移。球飞经集结球员上方,即构成掩护。     13.6发球犯规 13.6.1即使在对方位置错误的情况下(规则13.7.1),下列的犯规则成为换边发球。发球员: 13.6.1.1违反发球顺序(规则13.2)。 13.6.1.2未按规定执行发球(规则13.4)。 13.6.2发球犯规:击发球后犯规正当发球后,造成发球犯规的情况如下(除非有球员位置错误):(规则13.7.2) 当球: 13.6.2.1触及发球队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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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纵观世界排球运动发展,排球比赛提倡战术多变、立体进攻手段越来越多、队员技术要求更加全面、战术呈现多样化。女排也正向技战术多元化方向发展,原来亚洲的特点是快速多变,欧美球队是强攻,但现在都互相学习,越来越趋向技、战术向全面、高度、快速、多变方向发展。排球运动要求运动员技术全面,能攻能守,进攻上既能强攻又能快攻,既能前排攻又能后排攻,前后排融为一体,根据运动员不同特长,有效地组合不同的战术,使战术组合更具个性化,发挥整体优势。攻守平衡已成为排球发展的趋势,在排球发展过程中,攻强守弱的状态已持续了很长时间,运动员的身体条件日趋优异,对网上控制范围越来越大,速度逐渐加快,进攻性日益突出。国际排联通过自由人防守规则,并于1999年1月正式执行。进攻技战术的提高带动了防守技战术的进步,而防守技战术的加强,又反过来促进进攻技战术的发展,形成了排球技战术发展螺旋式递进的特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训练的科学程度越来越高。我国各高校为排球教学、训练向多学科综合运用和更加科学化方向发展提供了一个平台,各高校训练利用现在科技手段提高直观教学训练效果;排球运动科研与实践的结合日益紧密,科研直接为排球教学训练和比赛实践服务,是排球运动科学研究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和发展方向,也是促进排球运动训练水平的提高的重要手段。各高校自由人作为我国高校女排的一部分,为在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本文通过对全国大学生排球联赛女排自由人的调查研究,了解各高校女排自由人当前的运用情况和水平,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找出影响高校女排自由人发展的因素,为我国高校女排自由人的培养和发展提出对策。希望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对推动我国各高校女排水平的全面提高有所帮助,也为我国高校女排的后备人才的培养提供依据。 本文以参加2009—2010赛季全国大学生排球联赛女排比赛的十支球队的自由防守队员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现场观察统计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比较研究法对女排自由人运用效果进行调查,深入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通过对全国大学生女排联赛自由人基本特征分析,我国高校女排自由人年龄跨度差异较大,且年龄偏小;自由人身高差异较小,比场上其他队员要低,与其在场上防守职能相对应;自由人参加比赛总数偏少,特别是国际比赛更少。(2)对全国大学生女排联赛自由人接发球效果分析,自由人接发球效果到位比率高,失误较少,但在场上接发球比例偏少,接发球位置3、6号位一线区域的接发球次数和效果好于其他区域,“自由人”后场防守触球区域分布不均衡。(3)对全国大学生女排联赛自由人后排防守效果分析,自由人后排防守效果到位率较高,明显优于场上其她队员。自由人防守触球次数较少,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自由人水平发挥,影响防守效果。(4)对全国大学生女排联赛自由人跟进保护效果分析,自由人在保护扣球和保护拦网效果防起到位率较低,失误较多,替换补位意识较差,没能及时预判、及时取位调整防守阵型。(5)通过调查发现,对我国女排自由人的训练模式和内容、自由人的选材方向、排球社会化程度是影响我国女排自由人发展的主要因素。根据以上结论,提出以下合理性建议: (1)提高自由人一传的到位率。教练员应在平时训练中加强自由人一传训练,以有利于比赛中战术的组织运用。(2)加强防守训练,扩大接球活动范围,提高自由人防守水平,对“自由人”进行全面培养的同时,突出重点技术的训练.(3)我国各个排球管理职能部门以及各高校管理部门,从上到下,能够真正的从行动上重视高校排球自由人的培养工作,统一组织相关专题研讨会,并对教练员和运动员培训。(4)根据我国目前自由防守人的现状,应制定相应的有利于培养自由防守人的竞赛、评价、激励制度和政策,有计划地大胆启用年轻的专门培养的自由防守人,增长其实战经验,以促进我国高校自由防守人水平的提高。(5)建立系统的自由人专门训练体系,提高训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建立女排自由人选材标准;给我国高校女排自由人创造更多的比赛锻炼机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女排自由人以及整个球队在高校中的影响力;加大后备力量的培养力度是提高我国高校女排自由人整体水平,促进我国高校女排自由人发展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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