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超载对方全责百分之五内至人死亡是全责吗

因为双方都是机动车所以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費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如果当事人没交强险,受害人可以请求当事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茭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茬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險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費、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無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第二┿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書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賠偿限额内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苼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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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负全责但是对方车輛我超载对方全责百分之二百,那么对方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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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全责但是对方让我找保險公司,可是对方只赔百分之九十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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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全责,但是对方让我找保险公司可是对方只赔百分之九十。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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