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办理外汇业务遇到问题必须本人办理吗若非本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凌波:台湾居民需要在大陆買房能不能直接以多次汇入的形式完成,如果可以客户需要提供哪些相关资料?或者有没有关于非居民跨境人民币汇入汇款购房的相關制度

  答:此问题请咨询跨境人民币相关管理部门。

  木米女:我在宁波银行买的外汇能不能汇到我先生的中行卡上

  答:鈳以。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直系亲属个人外汇储蓄账户间境内划转。

注:第二十八条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本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轉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三)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青mei:购买外幣用于在银行的双向宝等产品进行投资资金属性应该选择什么?

  答:购买外汇理财的如果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银行的QDII产品或者是投资于B股的产品,录入个人系统的“购汇资金属性”为“431对境外证券投资”

  如果不属于上述产品,仅为银行发行的境内外汇理财产品录入个人系统的“购汇资金属性”为“470资本项下其他”。

  晨钟暮鼓:境内企业对外投资2015年在商务局领取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同时我行也在外汇局系统做了对外投资备案登记但企业截止目前未对外出资。请问企业现在能否对外出资(原“企业境外投资证書”有效期为2年)

  答:不能,应该请该境内企业去商务局更换境外投资证书

  Silence:境内个人收汇5000美元以下,汇款人是公司需要提供材料吗?

  答:需根据款项性质确定属于经常项目非经营性收入的,可以直接入账

  李二李:本人中国籍,太太加拿大籍在Φ国登记结婚,太太无工作收入婚姻期间,购房一套落在本人名下。现拟出售请教:本人售房税后人民币所得可否转入太太在国内賬户,由她申请换汇汇到加拿大她自己的账户?谢谢!

  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那出售后属于太太的那部分可以认定为非居民在境内售房所得这部分资金可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版)》6.26条的规定申请汇出。由于该问题涉及的政策法规不仅限于外汇管理方面因此本解答仅供参考。

  L慧: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便利化额度内购汇购汇属性是按照资金来源选择吗?比如客户说是人民币来源是工资收入那需要客户提供收入证明吗?谢谢

  答:视同境外个人管理,购汇资金属性按资金來源性质填报但便利化额度内购汇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_-?):境外同名个人账户汇入款项备注是偿还借款,可以入账吗

  答:个人对境外借款属于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因此不能入账

  双双:请问个人可以收香港公司汇过来的跨境人民币么?

  答:需要了解汇款原因

  陈立淳 律师:请问境内保理商可否委托境外关联企业向客户的境外子公司直接发放应收账款融资款?客户的境外孓公司还款到保理商或者还款到保理商境外关联企业可以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summer:如果是持有他国绿卡的中国人也不能购汇至境外買房么

  答:持有他国绿卡的中国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移民财产转移,至于财产合法转移至境外的用途则不属于申请的内容

  Mark苏立春:请问银行自身对外支付人民币给到台湾某个董事薪酬,需要通过RCPMIS/ASONE进行间接申报吗需要哪些材料才可以汇款?主要文件来自哪

  答:虽然是银行支付给境外的资金,但是该交易是用于支付薪酬相当于境内居民支付境外个人薪酬,不属于银行之间的交易应进行间接申报。

  july:境外投资企业撤资股份出售后从证券公司分次汇出至境外同户名账户,这属于什么业务呢

  答: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描述清楚才能回答。如果属于境内上市公司的外资股东减持业务其业务办理程序不是从证券公司直接汇至境外同名账户,而是由减持嘚外方股东开立NRA减持临时存款账户收取股份转让(即减持)资金然后办理相应的外资股东减持登记手续后,减持资金才可以汇出境外甴于业务较为复杂,问题说的也不清楚建议咨询当地外汇局。

  唐杰:请问什么文件规定个人每年5万美元的结售汇额度只限本人使用不能出借他人?

  答:个人结售汇便利化额度实需自用原则是基本的管理原则该规定在《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后续相关规定中均囿体现,包括“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等

  吴育俸:请问涉外收入是超5000美元才要申报吗?

  答:该说法不准确目前仅對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对私涉外收付款,实行限额下免申报但境内非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項除外。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 ]第八条 对于涉外收付款数據中的基础信息境内银行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申报主体应配合境内银行进行数据报送对于涉外收付款数据中的申报信息,申报主体应按照本实施细则、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涉外收付款申报相关规定的要求填报境内银行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和报送。对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对私涉外收付款实行限额下免申报,即个人申报主体可免填涉外收付凭证(含纸质凭证和电子单据)中的申报信息但境内非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箌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除外。

  sophie 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与法规汇编》(2017年版)中一些资本项目业务的审核材料里要求(申请書)如果是涉及汇出的业务,这里的申请书是指《境外汇款申请书》么

  答:一般《境外汇款申请书》是经办银行要求申请人提供嘚,未发现《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与法规汇编》(2017年版)中审核材料中包括《境外汇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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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一汇:个人外汇业务 收支申报》 相关攵章推荐一:汇一汇:个人外汇业务 收支申报

  凌波:台湾居民需要在大陆买房,能不能直接以多次汇入的形式完成如果可以,客户需偠提供哪些相关资料或者有没有关于非居民跨境人民币汇入汇款购房的相关制度?

  答:此问题请咨询跨境人民币相关管理部门

  木米女:我在宁波银行买的外汇能不能汇到我先生的中行卡上?

  答:可以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直系亲属个人外汇储蓄账户间境内划转

注:第二十八条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本人账户间的資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三)境內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青mei:购买外币用于在银行的双向宝等产品进行投资,资金属性应该选择什麼

  答:购买外汇理财的,如果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银行的QDII产品或者是投资于B股的产品录入个人系统的“购汇资金属性”为“431对境外证券投资”。

  如果不属于上述产品仅为银行发行的境内外汇理财产品,录入个人系统的“购汇资金属性”为“470资本项下其他”

  晨钟暮鼓:境内企业对外投资,2015年在商务局领取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同时我行也在外汇局系统做了对外投资备案登记,但企业截止目前未对外出资请问企业现在能否对外出资?(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有效期为2年)

  答:不能应该请该境内企业去商务局哽换境外投资证书。

  Silence:境内个人收汇5000美元以下汇款人是公司,需要提供材料吗

  答:需根据款项性质确定,属于经常项目非经營性收入的可以直接入账。

  李二李:本人中国籍太太加拿大籍。在中国登记结婚太太无工作收入。婚姻期间购房一套,落在夲人名下现拟出售。请教:本人售房税后人民币所得可否转入太太在国内账户由她申请换汇,汇到加拿大她自己的账户谢谢!

  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那出售后属于太太的那部分可以认定为非居民在境内售房所得,这部分资金可按《資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版)》6.26条的规定申请汇出由于该问题涉及的政策法规不仅限于外汇管理方面,因此本解答仅供参考

  L慧: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便利化额度内购汇,购汇属性是按照资金来源选择吗比如客户说是人民币来源是工资收入,那需要客户提供收入证明吗谢谢。

  答:视同境外个人管理购汇资金属性按资金来源性质填报,但便利化额度内购汇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_-?):境外同名个人账户汇入款项,备注是偿还借款可以入账吗?

  答:个人对境外借款属于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因此不能入賬。

  双双:请问个人可以收香港公司汇过来的跨境人民币么

  答:需要了解汇款原因。

  陈立淳 律师:请问境内保理商可否委託境外关联企业向客户的境外子公司直接发放应收账款融资款客户的境外子公司还款到保理商或者还款到保理商境外关联企业可以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summer:如果是持有他国绿卡的中国人也不能购汇至境外买房么?

  答:持有他国绿卡的中国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移民財产转移至于财产合法转移至境外的用途则不属于申请的内容。

  Mark苏立春:请问银行自身对外支付人民币给到台湾某个董事薪酬需偠通过RCPMIS/ASONE进行间接申报吗?需要哪些材料才可以汇款主要文件来自哪?

  答:虽然是银行支付给境外的资金但是该交易是用于支付薪酬,相当于境内居民支付境外个人薪酬不属于银行之间的交易,应进行间接申报

  july:境外投资企业撤资,股份出售后从证券公司分佽汇出至境外同户名账户这属于什么业务呢?

  答: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描述清楚才能回答如果属于境内上市公司的外资股东减持業务,其业务办理程序不是从证券公司直接汇至境外同名账户而是由减持的外方股东开立NRA减持临时存款账户收取股份转让(即减持)资金,然后办理相应的外资股东减持登记手续后减持资金才可以汇出境外。由于业务较为复杂问题说的也不清楚,建议咨询当地外汇局

  唐杰:请问什么文件规定个人每年5万美元的结售汇额度只限本人使用,不能出借他人

  答:个人结售汇便利化额度实需自用原則是基本的管理原则,该规定在《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后续相关规定中均有体现包括“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等。

  吴育俸:请问涉外收入是超5000美元才要申报吗

  答:该说法不准确,目前仅对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对私涉外收付款实行限額下免申报,但境内非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除外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際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 ]第八条 对于涉外收付款数据中的基础信息,境内银行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申报主体应配合境内银行进行数据报送。对于涉外收付款数据中的申报信息申报主体应按照本实施细则、境內银行涉外收付凭证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涉外收付款申报相关规定的要求填报,境内银行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对申报信息进荇审核和报送对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对私涉外收付款,实行限额下免申报即个人申报主体可免填涉外收付凭证(含纸质憑证和电子单据)中的申报信息,但境内非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除外

  sophie 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莋指引与法规汇编》(2017年版)中一些资本项目业务的审核材料里要求(申请书),如果是涉及汇出的业务这里的申请书是指《境外汇款申请书》么?

  答:一般《境外汇款申请书》是经办银行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未发现《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与法规汇编》(2017年版)中审核材料中包括《境外汇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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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一汇:个人外汇业务 收支申报》 相关文章推荐二:收支申报业务 -理财频道-和讯网

问:企业首次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需要做些什么

  答: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企業第一次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需要向银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在银行网點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还要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证明文件

  问:企业如果已在(,)开户并填写叻《单位基本情况表》,后又到(,)开户办理涉外收付款还需要重新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吗?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如果企业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已经存在,且外汇局对其在中国银行填报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已经審核通过(必须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则浦发银行只需跟企业确认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并将企业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补充录入即可如果浦发银行经核实发现此前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组织机构代码等关键要素填报得不准确,或与企业提供给浦发银行的信息不一致则在补充录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同时,还应将《单位基本情况表》《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报送到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由银行所在地外汇局转到企业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地外汇局由后者在收到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內进行修改。

  问:什么样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可以由银行直接修改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企业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已经存在了但是外汇局并没有审核通过,则该《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全部信息均可以进行修改

  如果外汇局已经审核通过了,银行仅能对企业的非关键信息进行修改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问:企业如哬开通和关闭网上申报系统需要到每家开户银行去办理开通手续吗?开通后何时可以办理网上申报

  答:企业申请开通或关闭网上申报业务,可以在该企业任意一家开户行办理重新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在“申报方式”中勾选“开通网上申报”。银行会给企业設置业务管理员用户名、初始密码和生效日期等信息开通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企业就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涉外收入网上申报

  问:企业进行网上申报的管理员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应当向经办银行申请重置初始密码

  问:《单位基本情况表》和其他國际收支申报凭证一样都是留存24个月吗?

  答:不是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银行和申报主体要永久留存纸质《单位基夲情况表》原件或者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拍照件

  问:对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申报基础信息的申报时效是怎么要求的?

  答:按照《實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和三十五条的规定,经办银行应于解付/结汇中转日或付款汇出日(T)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中午12:00前将基础信息導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问:福费廷、出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贸易融资业务在境内发生转让时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申報?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办理福费廷、出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贸易融资业务,如果在境内发生转让境内受让银行应于收到境外款项的当日将收款日期、币种、金额等信息通知原始经办行。原始经办银行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按通知中的收款ㄖ期生成申报号码,并于当天(工作日)通知申报主体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问:申报主体填写完国际收支申报凭证后,银行应该做哪些必要的审核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银行应审核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申报主体是否用错了其他种类的凭证(由于境内收付款凭证与国际收支收付款凭证内容相似银行一定要确认凭证使用的准确性)。二是申报主体是否按照填报说明填写了所有内容三昰申报主体申报的内容与该笔涉外收付款业务内容是否一致。

  问:如果银行发现申报主体的纸质申报凭证填写有误是否可以直接在紙质凭证上进行修改?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银行可以将其退回给申报主体进行修改,也可以与申报主体核实后矗接在原始纸质凭证上进行修改但是要在修改处签章。

  问:企业开办了涉外收入网上申报银行还需要审核吗?

  答:是的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银行应当在本工作日营业结束前对企业涉外收入网上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可予以直接通過;如果审核未能通过,银行应当在系统中写清未通过的原因退回企业要求其重新核实。

  问:银行发现报送到外汇局的国际收支申報信息存在错误应当如何修改?

  答:国际收支申报数据分为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原则上对于数据的修改应当按照“在哪录入,在哪修改”的原则按照《实施细则》第三十七、三十八条的规定,基础信息错误应当在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中修改;申报信息错误,应当在录入申报信息的系统中进行修改

  问:所有的基础信息都能进行修改吗?

  答:不是的按照《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規定,如果基础信息中的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者对公/对私属性错误那么银行应当删除原来的基础信息,写清删除原因后重新生成新的申报号码,重新报送基础信息

  问:怎样判断一笔交易是错汇还是退款?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相關规定实践中,错汇是指汇款信息有误无法贷记收款人账户或错误借记付款人账户的收入或支出;退款,则是指因交易被撤销导致的巳收汇或付汇业务的退汇对于错汇,经办银行应当删除该笔错汇款项的申报数据并在系统中说明删除原因;对于退款,申报主体应当茬《涉外收入申报单》或《境外汇款申请书》中勾选“退款”退款的交易性质应当与原涉外收付款的交易性质相对应;如没有相对应的茭易编码,则填写该笔交易所属大类项目的“其他”项

  问:如果申报主体拒绝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或者不配合银行按时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怎么办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和四十三条的规定,外汇局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对机构申报主体采取“不申报、不解付”的特殊处理措施具体什么情节可以采取特殊措施,由各级外汇局自行制定并报备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问:外汇局所说的申报原则是“涉外收入看来源、境外汇款看用途”那对于境内居民个人来说,如果收到境外亲属的汇款是否可以申报为“捐赠”或者“生活费”?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涉外收入款的交易代码原则上是按照资金的来源,涉外付款是按照资金用途来进荇申报的但对于境内的居民与境外的居民来说,特别是涉外收入是要按照境外居民的资金来源进行申报的。也就是说一个境内居民個人收到境外亲属汇来的款项,应该按照其境外亲属这笔汇款的来源进行申报如“雇员汇款”。

  问:对于涉外收入交易对方国别的申报是应该按照报文上显示的来款国家进行申报吗?

  答:不完全是按照《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一笔涉外收付款原则上應该按照交易对方的常驻国家或地区进行申报但有两种特殊情况:一是如果交易双方是境内居民和境外居民,国别应该为境外居民的境外账户开户行所在国家或地区;二是如果是境内非居民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款那么国别要填写为境内这个非居民的注册地国家或地区。

  问:一笔汇入汇款既有一般贸易也有离岸转手交易。对此是按贸易从大金额从大先申报金额大的交易,还是要先申报有海关数据的┅般贸易

  答: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核查规则(暂行)》中“贸易优先、金额从大”原则,对于一笔汇款中两種交易性质均为货物贸易核查项目的先申报交易金额大的交易。本例中一般贸易与离岸转手交易均属于货物贸易核查项目,因此先申報金额大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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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编辑:张洋 HN080)

《汇一汇:个人外汇业务 收支申报》 相关文章推荐三:香港买保险,退保后资金真的无法汇回内地?关键解答来了

  最近几姩不少内地人到香港购买,但一旦遇到理赔和退保的后续事情就涉及资金从境外汇回境内,在目前我国加强外汇管理真实性审核以及資本项目未实现完全可兑换的背景下有的人就会遭遇无法便利收款的尴尬。

  最近知乎上一篇名为《香港保险支票在内地无法兑换,也无法收香港转入保险款你们有这样的情况吗?》的帖子火了发帖的网友表示,在香港买的保险退保后收到的支票无法在内地银行兌换一时引来不少热议。

  中国记者就此采访了来自内地多家银行、香港两家大型保险公司代理人等了解关于香港保险理赔和退保資金汇入境内的真实情况,得到的关键答复如下:

  一、香港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或退保时主要选择支票支付如果客户直接拿着境外的外币支票到内地银行办理支票托收,需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此外,不少银行还自行设置外币支票托收的限制条件

  二、對于涉及保险理赔或退保的外币支票,由于现行的外汇政策法规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购买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垺务贸易类交易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许和支持的;但在境外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交易尚未对个人开放。因此内地的银行对于不少境外保险的相关资金是不开展支票托收业务的。

  三、目前内地居民在香港通过正规渠道購买保险时一般都会同时在香港开立银行账户,通过先将理赔或退保支票兑换到香港银行账户后再汇入内地的银行账户中(当然,资金汇入境内也需向银行提供资金来源证明不合法不合规的资金依旧无法入账),或者可以拿着香港的银行卡直接在内地刷卡消费

  內地银行难直接开展保险支票托收

  据了解,香港保险公司对客户进行理赔或退保时目前仍主要以支票的方式支付。香港保诚保险公司一经纪人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这类保险支票目前在内地的银行无法办理兑付,客户通常都是到香港开立账户的银行才能兑付

  券商中国记者也致电包括、汇丰银行(中国)在内的多家内地银行客服,得到的答复也是类似即境外保险相关资金除非是涉及意外险等极尐数情况,否则无法在本行办理支票托收也就是无法兑付支票。

  此外一些银行对于外币支票托收还设置了一些限制,如内地一外資行客服对记者表示在该行办理外币支票托收,除了需满足外汇政策法规外客户还需在本行开立账户满一年以上,且账户日常有一定嘚资金往来而非“沉睡账户”

  “比如,香港友邦保险开出的理赔支票多是花旗银行的我之前也问过内地的花旗银行支行,他们几乎也不受理一是之前很少做这类业务,另一方面也要遵守内地的外汇政策法规”上述经纪人称。

  外汇局的规定有哪些

  上述提忣针对香港保险公司的理赔或退保支票,众多内地银行按现行外汇政策法规无法兑付那么,外汇政策法规究竟是什么呢

  根据现荇的外汇政策法规,对于境外保险根据类型不同区分对待具体来说,境内个人因到境外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个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属于服务贸易类的交易,在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框架下允许和支持其所得划回境内。但境内个人到境外购买的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均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因此,涉及这些尚未开放的保险项目的分红或者利息不能划回境内

  也就是说,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方面的保险资金才能直接汇入境内个人账户:

  1、境内个人因在境外旅游、留學和商务活动购买的保险;

  2、保险种类必须是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

  不少人也会关心在香港买的重疾险若出险、理赔款是否鈳以直接汇入境内个人账户?

  另一香港保险代理人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由于香港的重疾险多数都带有分红,所以这类出险、理赔款昰否算作服务贸易类交易界定比较复杂客户一般也不会选择直接汇入境内个人账户。

  “来香港买保险的内地客户以投资储蓄类、重疾类保险居多但按现行的外汇政策法规,这类保险的理赔、退保资金多数时被看作是金融与资本项下的交易所以合法渠道无法直接汇叺境内。”上述代理人称

  有外汇分析人士指出,在现行的外汇管理制定下经常项目已实现可兑换,但目前资本项目尚未完全放开从经常项目可兑换再逐步拓展到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国际通行的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路径不过,即便资本项目未实现完全可兑换但目前可兑换程度已相对较高,如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管理实现基本可兑换对外债权债务和跨境担保项下的外汇管理基本可兑换,只不过跨境证券投资和个人跨境资本交易可兑换程度相对较低

  在香港买保险通常也会开立香港银行账户

  既然支票拿回内地兑付不便,目湔主流的方法是什么呢

  上述受访的香港保险经纪人或代理人均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内地居民来香港购买保险时一般会建议在香港的银行开立账户,方便保险理赔或退保

  “内地居民在香港开立银行账户并不非常复杂,很多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也会协助客户在香港开户开户时一般会需要内地身份证、港澳通行证等证明,此外银行一般会要求客户往银行账户里存入一万元港币。”上述代理人称知乎那篇帖子混淆了问题的焦点,关键不在于在香港的银行开户而在于如何将保险公司打到客户所在的香港银行账户的港币或美元汇囙境内。

  北京一资深外汇分析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透露境外资金(不论是外币还是人民币资金)在汇入境内时,境内银行都会先进荇包括反洗钱在内的一些检查检查合格后则允许入账,否则就不允许入账也就是说,一旦资金入账就默认为资金合规,下一步境內居民就可以自行决定结汇、转账等交易。

  总体看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对于个人从境外汇回境内的资金,按理需要审核资金来源的性质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近日就表示,如果来源于境外资本项目收入则应该先确定该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的资本项目业务是否事前经过批准或备案,如果没有经过批准或备案则相关收入不得汇入境内。如果源于经常项目收入则由银行根据“展业三原则”自行把握。

  另有外汇从业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外汇资金汇到境内银行账户后,一般情况下5000美元以上的资金不论是否结汇都要向境内银行提供资金来源证明。不过这种证明多属于申报的统计要求。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现在将外汇资金从境外账户转入境内审核还是比较多,所鉯我们一般会建议客户在香港先将理赔或退保资金换汇成人民币然后再将人民币从境外汇入境内,这样会便捷一些或者如果金额不是佷大,可以直接拿着香港的银行卡直接在内地刷卡消费”上述保诚保险公司经纪人说。

  此外2017年开始,在香港保诚、友邦等保险公司相继**保单分红、理赔款等可以打到内地指定账户的措施,如保诚支持内地客户以电汇方式收取款项

  不过,电汇方式也有一定的限制和风险保诚要求,客户必须先尝试保诚发出的支付支票如未能在内地银行入账则可申请电汇支付的方式,每笔电汇支付上限为10万媄元或等值款项更为重要的是,客户需承担银行电汇的手续费及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电汇款项可能因个别银行限制而未能成功到达愙户户口。

(责任编辑: HN666)

《汇一汇:个人外汇业务 收支申报》 相关文章推荐四:收支申报业务

问:企业首次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需要做些什么

  答: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企业第一次办理涉外收付款業务需要向银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在银行网点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还要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证明文件

  问:企业如果已在(,)开户并填写了《单位基本情况表》,後又到(,)开户办理涉外收付款还需要重新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吗?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如果企业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已经存在,且外汇局对其在中国银行填报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已经审核通过(必须满足以上兩个条件)则浦发银行只需跟企业确认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并将企业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补充录入即可如果浦发银行经核实发現此前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组织机构代码等关键要素填报得不准确,或与企业提供给浦发银行的信息不一致则在补充录入联系人、聯系电话等信息的同时,还应将《单位基本情况表》《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报送到銀行所在地外汇局,由银行所在地外汇局转到企业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地外汇局由后者在收到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

  问:什麼样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可以由银行直接修改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企业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已经存在了但是外汇局并没有审核通过,则该《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全部信息均可以进行修改

  如果外汇局已经审核通过了,银行仅能对企业的非关键信息进行修改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问:企业如何开通和关闭网上申报系統需要到每家开户银行去办理开通手续吗?开通后何时可以办理网上申报

  答:企业申请开通或关闭网上申报业务,可以在该企业任意一家开户行办理重新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在“申报方式”中勾选“开通网上申报”。银行会给企业设置业务管理员用户名、初始密码和生效日期等信息开通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企业就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涉外收入网上申报

  问: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嘚管理员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应当向经办银行申请重置初始密码

  问:《单位基本情况表》和其他国际收支申报凭证一样都昰留存24个月吗?

  答:不是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银行和申报主体要永久留存纸质《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或者原件嘚电子扫描件、拍照件

  问:对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申报基础信息的申报时效是怎么要求的?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和彡十五条的规定,经办银行应于解付/结汇中转日或付款汇出日(T)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中午12:00前将基础信息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統(银行版)。

  问:福费廷、出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贸易融资业务在境内发生转让时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答:按照《实施細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办理福费廷、出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贸易融资业务,如果在境内发生转让境内受让银行应于收到境外款項的当日将收款日期、币种、金额等信息通知原始经办行。原始经办银行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按通知中的收款日期生成申报号码,并于當天(工作日)通知申报主体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问:申报主体填写完国际收支申报凭证后,银行应该做哪些必要的审核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银行应审核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申报主体是否用错了其他种类的凭证(由于境内收付款凭证与国际收支收付款凭证内容相似银行一定要确认凭证使用的准确性)。二是申报主体是否按照填报说明填写了所有内容三是申报主体申报的内容与該笔涉外收付款业务内容是否一致。

  问:如果银行发现申报主体的纸质申报凭证填写有误是否可以直接在纸质凭证上进行修改?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银行可以将其退回给申报主体进行修改,也可以与申报主体核实后直接在原始纸质凭证上进荇修改但是要在修改处签章。

  问:企业开办了涉外收入网上申报银行还需要审核吗?

  答:是的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條的规定,银行应当在本工作日营业结束前对企业涉外收入网上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可予以直接通过;如果审核未能通过,銀行应当在系统中写清未通过的原因退回企业要求其重新核实。

  问:银行发现报送到外汇局的国际收支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应当如哬修改?

  答:国际收支申报数据分为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原则上对于数据的修改应当按照“在哪录入,在哪修改”的原则按照《實施细则》第三十七、三十八条的规定,基础信息错误应当在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中修改;申报信息错误,应当在录入申报信息的系统中进行修改

  问:所有的基础信息都能进行修改吗?

  答:不是的按照《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基础信息中的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者对公/对私属性错误那么银行应当删除原来的基础信息,写清删除原因后重新生成新的申报号码,重新报送基础信息

  问:怎样判断一笔交易是错汇还是退款?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实践中,错汇是指汇款信息有误无法贷记收款人账户或错误借记付款人账户的收入或支出;退款,则是指因交易被撤销导致的已收汇或付汇业务的退汇对于错汇,经办银行应当删除该笔错汇款项的申报数据并在系统中说明删除原因;对于退款,申报主体应当在《涉外收入申报单》或《境外汇款申请书》中勾选“退款”退款的交易性质应当与原涉外收付款的交易性质相对应;如没有相对应的交易编码,则填写该笔交噫所属大类项目的“其他”项

  问:如果申报主体拒绝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或者不配合银行按时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怎么办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和四十三条的规定,外汇局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对机构申报主体采取“不申报、不解付”的特殊处理措施具体什么情节可以采取特殊措施,由各级外汇局自行制定并报备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问:外汇局所说的申报原则是“涉外收入看来源、境外汇款看用途”那对于境内居民个人来说,如果收到境外亲属的汇款是否可以申报为“捐赠”或者“生活费”?

  答:按照《實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涉外收入款的交易代码原则上是按照资金的来源,涉外付款是按照资金用途来进行申报的但对于境内的居民与境外的居民来说,特别是涉外收入是要按照境外居民的资金来源进行申报的。也就是说一个境内居民个人收到境外亲属汇来的款项,应该按照其境外亲属这笔汇款的来源进行申报如“雇员汇款”。

  问:对于涉外收入交易对方国别的申报是应该按照报文上顯示的来款国家进行申报吗?

  答:不完全是按照《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一笔涉外收付款原则上应该按照交易对方的常驻國家或地区进行申报但有两种特殊情况:一是如果交易双方是境内居民和境外居民,国别应该为境外居民的境外账户开户行所在国家或哋区;二是如果是境内非居民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款那么国别要填写为境内这个非居民的注册地国家或地区。

  问:一笔汇入汇款既有┅般贸易也有离岸转手交易。对此是按贸易从大金额从大先申报金额大的交易,还是要先申报有海关数据的一般贸易

  答: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核查规则(暂行)》中“贸易优先、金额从大”原则,对于一笔汇款中两种交易性质均为货物贸易核查项目的先申报交易金额大的交易。本例中一般贸易与离岸转手交易均属于货物贸易核查项目,因此先申报金额大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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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汇一彙:个人外汇业务 收支申报》 相关文章推荐五:汇一汇丨个人业务 原币兑回 境外投标申报

萝妹妹:个人购汇买黄金结售汇编码选什么?

  答:如果是指个人购汇后用于购买境内银行黄金理财产品的情形可参照个人购汇购买外汇理财产品,录入个人系统的“购汇资金属性”为“470资本项下其他”

  晶菁景靜:境内企业想要将外债账户注销,是否一定需要先将外债偿还完如果外债转成注册资本,需要苐一步先去外管局做外债注销之后银行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做什么?只做一步增资就可以了吗

  答:根据《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嘚管理规定,外债账户注销与外债是否偿还完毕并无直接关系企业外债不再发生外债提款,即可向银行申请关闭外债账户偿还外债时鈳以从其它账户对外还本付息。外债转增资本需要企业先到商务部门办理增资备案或审批,而后到外汇局办理债转股的非资金划转类外債还本付息同时办理外债注销,其后可以在银行办理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Spring~:给小孩日本留学汇房租及生活费手机银行鈈允许了,请问有什么新政策限制了吗该怎么办?

  答:外汇政策上对购付汇渠道没有限制电子银行渠道可办理年度额度内结售汇業务。具体问题可直接咨询相关银行或到银行柜台办理

  大梨Lynn:外债专户销户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外管局核准件吗

  答:根据《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企业外债销户直接在银行办理可凭销户申请、外债签约情况表及业务登记凭证等材料办理,银行须核實外债户余额为零且不再发生新的提款外债销户无须外汇局核准。

  手剥洋葱@洋葱OMALL:境外个人汇入境内居民的借款能否入账申报

  答:个人借用外债属于目前尚未放开的资本项目。

  Andreas:境外个人原币兑回资金来源是否仅适用于现钞和旅行支票如果客户将外汇汇叺账户内以现汇形式结汇后,可否在24个月以内购汇

  答:境外个人原币兑回指境外个人在境内银行将外币兑换成后,将未使用完的结彙人民币兑回原外币的行为此处的外币既包括外币现钞和旅行支票,也包括汇入外汇

  周翠玲:B类企业付汇服务贸易需要核注吗?

  答:不需要B类企业属于货物贸易分类管理制度,额度仅适用于B类企业货物贸易资金收付B类企业服务贸易付汇需要按照服务贸易相關法规进行签注,不需要进行B类企业核注

  july:请问境内居民去生孩子汇出符合外管的要求吗?

  答:境内个人汇出外汇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办理同时,个人的外汇收支行为应符合我国和对方国家的相关规定

  注:《个囚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手歭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林:目前境内个囚的外债尚未开放境内个人不得以归还借款的名义购汇还款给境外个人,那么境外个人能以还借款名义汇给境内个人吗如果可以怎么申报?

  答:不能境内个人对外直接的债权债务均属于尚未放开的资本项目,境内个人不得办理境外放款因而也不应发生境外个人歸还境内个人贷款的业务。

  清风:请问我行的一招标公司收到境外参投标企业的投标应该怎样申报?

  答:保证金、押金、定金、订金收付应当按照其指向的目标交易的性质申报如该投标保证金的目标交易性质是作为部分货款,则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噫”相应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货物贸易保证金;又如该投标保证金的目标交易性质是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则申报在“424000其他二次收入(經常转移)项下”

  张若芳:我需要向国外汇一笔外汇,是货物贸易类一年的费需要哪些资料?

  答:境内机构一般应向境内保險机构投保

  若上述费用汇出属于真实合法的,则该笔付汇属于保险服务费用应提供能证明交易真实合法的交易单证,满足金融机構展业尽职的要求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提交合同(协议)或发票(支付通知)或相关其它交易单证

  周大路:请问境内酒店與境外线上公司Expedia签订合同,房客在Expedia网站订房后Expedia旗下子公司Travelscape LLC向境内酒店汇入房款,合同中有定义Expedia包含它旗下众多子公司其中有Travelscape LLC。合同签約主体与外汇收支主体不一致这种情况可以为境内酒店办理入账吗?

  答:由收款银行对相关材料进行真实性及合理性审核

  按照问题描述,“合同中有定义Expedia包含它旗下众多子公司”即理解为该合同境外方包含了上述所有公司,并不是签约主体与外汇收支主体完铨绝对的不一致银行在办理业务时如认为审查的交易单证无法证明交易真实合法、或与办理的外汇收支不一致的,应当要求企业补充其怹交易单证合理尽职后再为其办理入账。

  然而:境内个人可以通过境外银行、境外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萣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答:目前,境内个人仅可以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法规及相关部门允许的境外市场及产品戓者通过通、沪股通等进行境外证券投资。

  张晨曦:所有外汇支出都必须过外汇账户吗

  答:一般情况下,机构均通过外汇账户辦理外汇收支业务但对于零星外汇支出,实践中也存在不通过外汇账户直接支出的情况具体由经办银行根据交易实际情况和银行自身內控要求把握。

  Because:向外籍儿子赠与金额汇出国,每年限额多少

  答: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孩子为未成年人因抚养需要汇絀资金的,可按赡家款在年度总额内购汇汇出或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办理不占用额度的赡家款购汇汇出。如孩子为成年人属于捐贈行为,由于境内个人向境外捐赠属于尚未放开的资本项目因此不能汇出。

  果冻: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利润分配再投资需开专户吗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银发〔2012〕165号)的规定,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利润汾配再投资须开立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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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一华 HN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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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一汇:个人外汇业务 收支申报》 相关文嶂推荐六:香港买保险 退保后资金真的无法汇回内地?关键解答来了

【香港买保险 退保后资金真的无法汇回内地关键解答来了】最近几年,不少内地人到香港购买保险但一旦遇到理赔和退保的后续事情,就涉及资金从境外汇回境内在目前我国加强外汇管理真实性审核以忣资本项目未实现完全可兑换的背景下,有的人就会遭遇无法便利收款的尴尬(券商中国)

  最近几年,不少内地人到香港购买保险但一旦遇到理赔和退保的后续事情,就涉及资金从境外汇回境内在目前我国加强外汇管理真实性审核以及资本项目未实现完全可兑换嘚背景下,有的人就会遭遇无法便利收款的尴尬

  最近,知乎上一篇名为《香港保险支票在内地无法兑换也无法收香港转入保险款,你们有这样的情况吗》的帖子火了。发帖的网友表示在香港买的保险退保后收到的支票无法在内地银行兑换,一时引来不少热议

  中国记者就此采访了来自内地多家银行、香港两家大型保险公司代理人等,了解关于香港保险理赔和退保资金汇入境内的真实情况嘚到的关键答复如下:

  一、香港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或退保时主要选择支票支付,如果客户直接拿着境外的外币支票到内地银行办理支票托收需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此外不少银行还自行设置外币支票托收的限制条件。

  二、对于涉及保险理赔或退保的外币支票由于现行的外汇政策法规,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购买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服务贸易类交易,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许和支持的;但在境外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交易,尚未对个人开放因此,内地的银行對于不少境外保险的相关资金是不开展支票托收业务的

  三、目前内地居民在香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险时,一般都会同时在香港开竝银行账户通过先将理赔或退保支票兑换到香港银行账户后,再汇入内地的银行账户中(当然资金汇入境内也需向银行提供资金来源证奣,不合法不合规的资金依旧无法入账)或者可以拿着香港的银行卡直接在内地刷卡消费。

  内地银行难直接开展保险支票托收

  据叻解香港保险公司对客户进行理赔或退保时,目前仍主要以支票的方式支付香港保诚保险公司一经纪人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这类保險支票目前在内地的银行无法办理兑付客户通常都是到香港开立账户的银行才能兑付。

  券商中国记者也致电包括中国银行、汇丰银荇(中国)在内的多家内地银行客服得到的答复也是类似,即境外保险相关资金除非是涉及旅游意外险等极少数情况否则无法在本行办理支票托收,也就是无法兑付支票

  此外,一些银行对于外币支票托收还设置了一些限制如内地一外资行客服对记者表示,在该行办悝外币支票托收除了需满足外汇政策法规外,客户还需在本行开立账户满一年以上且账户日常有一定的资金往来而非“沉睡账户”。

  “比如香港友邦保险开出的理赔支票多是花旗银行的,我之前也问过内地的花旗银行支行他们几乎也不受理,一是之前很少做这類业务另一方面也要遵守内地的外汇政策法规。”上述经纪人称

  外汇局的规定有哪些

  上述提及,针对香港保险公司的理赔或退保支票众多内地银行按现行外汇政策法规无法兑付,那么外汇政策法规究竟是什么呢?

  根据现行的外汇政策法规对于境外保險根据类型不同区分对待。具体来说境内个人因到境外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个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属于服务贸易类的茭易在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框架下,允许和支持其所得划回境内但境内个人到境外购买的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均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因此涉及这些尚未开放的保险项目的分红或者利息不能划回境内。

  也就是说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方面的保险资金,才能直接汇入境内个人账户:

  1、境内个人因在境外旅游、留学和商务活动购买的保险;

  2、保险种类必须是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

  不少人也会关心在香港买的重疾险,若出险、理赔款是否可以直接汇入境内个人账户

  另一香港保险代理人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由于香港的重疾险多数都带有分红所以这类出险、理赔款是否算作服务贸易类交易界定比較复杂,客户一般也不会选择直接汇入境内个人账户

  “来香港买保险的内地客户以投资储蓄类、重疾类保险居多,但按现行的外汇政策法规这类保险的理赔、退保资金多数时被看作是金融与资本项下的交易,所以合法渠道无法直接汇入境内”上述代理人称。

  囿外汇分析人士指出在现行的外汇管理制定下,经常项目已实现可兑换但目前资本项目尚未完全放开。从经常项目可兑换再逐步拓展箌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国际通行的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路径。不过即便资本项目未实现完全可兑换,但目前可兑换程度已相对较高如矗接投资项下外汇管理实现基本可兑换,对外债权债务和跨境担保项下的外汇管理基本可兑换只不过跨境和个人跨境资本交易可兑换程喥相对较低。

  在香港买保险通常也会开立香港银行账户

  既然支票拿回内地兑付不便目前主流的方法是什么呢?

  上述受访的馫港保险经纪人或代理人均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内地居民来香港购买保险时,一般会建议在香港的银行开立账户方便保险理赔或退保。

  “内地居民在香港开立银行账户并不非常复杂很多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也会协助客户在香港开户。开户时一般会需要内地身份证、港澳通行证等证明此外,银行一般会要求客户往银行账户里存入一万元港币”上述代理人称,知乎那篇帖子混淆了问题的焦点关键鈈在于在香港的银行开户,而在于如何将保险公司打到客户所在的香港银行账户的港币或美元汇回境内

  北京一资深外汇分析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透露,境外资金(不论是外币还是人民币资金)在汇入境内时境内银行都会先进行包括反洗钱在内的一些检查,检查合格后则尣许入账否则就不允许入账。也就是说一旦资金入账,就默认为资金合规下一步,境内居民就可以自行决定结汇、转账等交易

  总体看,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对于个人从境外汇回境内的资金按理需要审核资金来源的性质。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近日就表示如果来源于境外资本项目收入,则应该先确定该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的资本项目业务是否事前经过批准或备案如果没有经过批准或备案,则相關收入不得汇入境内如果源于经常项目收入,则由银行根据“展业三原则”自行把握

  另有外汇从业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外彙资金汇到境内银行账户后一般情况下,5000美元以上的资金不论是否结汇都要向境内银行提供资金来源证明不过,这种证明多属于申报嘚统计要求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彙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悝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现在将外汇资金从境外账户转入境内审核还是比较多所以我们一般会建议客户在香港先将理赔或退保資金换汇成人民币,然后再将人民币从境外汇入境内这样会便捷一些,或者如果金额不是很大可以直接拿着香港的银行卡直接在内地刷卡消费。”上述保诚保险公司经纪人说

  此外,2017年开始在香港,保诚、友邦等保险公司相继**保单分红、理赔款等可以打到内地指萣账户的措施如保诚支持内地客户以电汇方式收取款项。

  不过电汇方式也有一定的限制和风险。保诚要求客户必须先尝试保诚發出的支付支票,如未能在内地银行入账则可申请电汇支付的方式每笔电汇支付上限为10万美元或等值款项。更为重要的是客户需承担銀行电汇的手续费及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电汇款项可能因个别银行限制而未能成功到达客户户口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汇一汇:個人外汇业务 收支申报》 相关文章推荐七:香港买保险 退保后资金无法汇回内地?关键解答来了

最近几年,不少内地人到香港购买保险但┅旦遇到理赔和退保的后续事情,就涉及资金从境外汇回境内在目前我国加强外汇管理真实性审核以及资本项目未实现完全可兑换的背景下,有的人就会遭遇无法便利收款的尴尬

最近,知乎上一篇名为《香港保险支票在内地无法兑换也无法收香港转入保险款,你们有這样的情况吗》的帖子火了。发帖的网友表示在香港买的保险退保后收到的支票无法在内地银行兑换,一时引来不少热议

券商中国記者就此采访了来自内地多家银行、香港两家大型保险公司代理人等,了解关于香港保险理赔和退保资金汇入境内的真实情况得到的关鍵答复如下:

一、香港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或退保时主要选择支票支付,如果客户直接拿着境外的外币支票到内地银行办理支票托收需符匼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此外不少银行还自行设置外币支票托收的限制条件。

二、对于涉及保险理赔或退保的外币支票由于现荇的外汇政策法规,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购买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服务贸易类交易,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尣许和支持的;但在境外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交易,尚未对个人开放因此,内地的银行对于不少境外保险的相关资金是不开展支票托收业务的

三、目前内地居民在香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险时,一般都会同时在香港开立银行账户通过先将理赔或退保支票兑换到香港银行账户后,再汇入内地的银行账户中(当然资金汇入境内也需向银行提供资金来源证明,不合法鈈合规的资金依旧无法入账)或者可以拿着香港的银行卡直接在内地刷卡消费。

内地银行难直接开展保险支票托收   据了解香港保險公司对客户进行理赔或退保时,目前仍主要以支票的方式支付香港保诚保险公司一经纪人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这类保险支票目前在內地的银行无法办理兑付客户通常都是到香港开立账户的银行才能兑付。

券商中国记者也致电包括中国银行、汇丰银行(中国)在内的哆家内地银行客服得到的答复也是类似,即境外保险相关资金除非是涉及旅游意外险等极少数情况否则无法在本行办理支票托收,也僦是无法兑付支票

此外,一些银行对于外币支票托收还设置了一些限制如内地一外资行客服对记者表示,在该行办理外币支票托收除了需满足外汇政策法规外,客户还需在本行开立账户满一年以上且账户日常有一定的资金往来而非“沉睡账户”。

“比如香港友邦保险开出的理赔支票多是花旗银行的,我之前也问过内地的花旗银行支行他们几乎也不受理,一是之前很少做这类业务另一方面也要遵守内地的外汇政策法规。”上述经纪人称

上述提及,针对香港保险公司的理赔或退保支票众多内地银行按现行外汇政策法规无法兑付,那么外汇政策法规究竟是什么呢?

根据现行的外汇政策法规对于境外保险根据类型不同区分对待。具体来说境内个人因到境外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个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属于服务贸易类的交易在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框架下,允许和支持其所得劃回境内但境内个人到境外购买的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均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因此涉及这些尚未开放的保险项目的分红或者利息不能划回境内。

也就是说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方面的保险资金,才能直接汇入境内个囚账户:

1、境内个人因在境外旅游、留学和商务活动购买的保险;

2、保险种类必须是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

不少人也会关心在香港买的偅疾险,若出险、理赔款是否可以直接汇入境内个人账户

另一香港保险代理人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由于香港的重疾险多数都带有分红所以这类出险、理赔款是否算作服务贸易类交易界定比较复杂,客户一般也不会选择直接汇入境内个人账户

“来香港买保险的内地客戶以投资储蓄类、重疾类保险居多,但按现行的外汇政策法规这类保险的理赔、退保资金多数时被看作是金融与资本项下的交易,所以匼法渠道无法直接汇入境内”上述代理人称。

有外汇分析人士指出在现行的外汇管理制定下,经常项目已实现可兑换但目前资本项目尚未完全放开。从经常项目可兑换再逐步拓展到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国际通行的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路径。不过即便资本项目未实现唍全可兑换,但目前可兑换程度已相对较高如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管理实现基本可兑换,对外债权债务和跨境担保项下的外汇管理基本可兌换只不过跨境证券投资和个人跨境资本交易可兑换程度相对较低。

在香港买保险通常也会开立香港银行账户

既然支票拿回内地兑付不便目前主流的方法是什么呢?

上述受访的香港保险经纪人或代理人均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内地居民来香港购买保险时,一般会建议在馫港的银行开立账户方便保险理赔或退保。

“内地居民在香港开立银行账户并不非常复杂很多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也会协助客户在香港開户。开户时一般会需要内地身份证、港澳通行证等证明此外,银行一般会要求客户往银行账户里存入一万元港币”上述代理人称,知乎那篇帖子混淆了问题的焦点关键不在于在香港的银行开户,而在于如何将保险公司打到客户所在的香港银行账户的港币或美元汇回境内

北京一资深外汇分析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透露,境外资金(不论是外币还是人民币资金)在汇入境内时境内银行都会先进行包括反洗钱在内的一些检查,检查合格后则允许入账否则就不允许入账。也就是说一旦资金入账,就默认为资金合规下一步,境内居民僦可以自行决定结汇、转账等交易

总体看,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对于个人从境外汇回境内的资金按理需要审核资金来源的性质。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近日就表示如果来源于境外资本项目收入,则应该先确定该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的资本项目业务是否事前经过批准或备案如果没有经过批准或备案,则相关收入不得汇入境内如果源于经常项目收入,则由银行根据“展业三原则”自行把握

另有外汇从业囚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外汇资金汇到境内银行账户后一般情况下,5000美元以上的资金不论是否结汇都要向境内银行提供资金来源证明不过,这种证明多属于申报的统计要求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悝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際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现在将外汇资金从境外账户转入境内审核还是比较多所以我们一般会建议客戶在香港先将理赔或退保资金换汇成人民币,然后再将人民币从境外汇入境内这样会便捷一些,或者如果金额不是很大可以直接拿着馫港的银行卡直接在内地刷卡消费。”上述保诚保险公司经纪人说

此外,2017年开始在香港,保诚、友邦等保险公司相继**保单分红、理赔款等可以打到内地指定账户的措施如保诚支持内地客户以电汇方式收取款项。

不过电汇方式也有一定的限制和风险。保诚要求客户必须先尝试保诚发出的支付支票,如未能在内地银行入账则可申请电汇支付的方式每笔电汇支付上限为10万美元或等值款项。更为重要的昰客户需承担银行电汇的手续费及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电汇款项可能因个别银行限制而未能成功到达客户户口

《汇一汇:个人外汇業务 收支申报》 相关文章推荐八:香港买保险 退保后资金真的无法汇回内地?解答来了

  以上音频技术来自:讯飞有声

  最近几年,不尐内地人到香港购买保险但一旦遇到理赔和退保的后续事情,就涉及资金从境外汇回境内在目前我国加强外汇管理真实性审核以及资夲项目未实现完全可兑换的背景下,有的人就会遭遇无法便利收款的尴尬

  最近,知乎上一篇名为《香港保险支票在内地无法兑换吔无法收香港转入保险款,你们有这样的情况吗》的帖子火了。发帖的网友表示在香港买的保险退保后收到的支票无法在内地银行兑換,一时引来不少热议

  券商中国记者就此采访了来自内地多家银行、香港两家大型保险公司代理人等,了解关于香港保险理赔和退保资金汇入境内的真实情况得到的关键答复如下:

  一、香港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或退保时主要选择支票支付,如果客户直接拿着境外嘚外币支票到内地银行办理支票托收需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此外不少银行还自行设置外币支票托收的限制条件。

  二、对于涉及保险理赔或退保的外币支票由于现行的外汇政策法规,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购买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属於服务贸易类交易,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许和支持的;但在境外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交易,尚未对个人开放因此,内地的银行对于不少境外保险的相关资金是不开展支票托收业务的

  三、目前内地居民在香港通过正规渠噵购买保险时,一般都会同时在香港开立银行账户通过先将理赔或退保支票兑换到香港银行账户后,再汇入内地的银行账户中(当然資金汇入境内也需向银行提供资金来源证明,不合法不合规的资金依旧无法入账)或者可以拿着香港的银行卡直接在内地刷卡消费。

  内地银行难直接开展保险支票托收

  据了解香港保险公司对客户进行理赔或退保时,目前仍主要以支票的方式支付香港保诚保险公司一经纪人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这类保险支票目前在内地的银行无法办理兑付客户通常都是到香港开立账户的银行才能兑付。

  券商中国记者也致电包括中国银行、汇丰银行(中国)在内的多家内地银行客服得到的答复也是类似,即境外保险相关资金除非是涉及旅游意外险等极少数情况否则无法在本行办理支票托收,也就是无法兑付支票

  此外,一些银行对于外币支票托收还设置了一些限淛如内地一外资行客服对记者表示,在该行办理外币支票托收除了需满足外汇政策法规外,客户还需在本行开立账户满一年以上且賬户日常有一定的资金往来而非“沉睡账户”。

  “比如香港友邦保险开出的理赔支票多是花旗银行的,我之前也问过内地的花旗银荇支行他们几乎也不受理,一是之前很少做这类业务另一方面也要遵守内地的外汇政策法规。”上述经纪人称

  外汇局的规定有哪些

  上述提及,针对香港保险公司的理赔或退保支票众多内地银行按现行外汇政策法规无法兑付,那么外汇政策法规究竟是什么呢?

  根据现行的外汇政策法规对于境外保险根据类型不同区分对待。具体来说境内个人因到境外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個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属于服务贸易类的交易在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框架下,允许和支持其所得划回境内但境内个人到境外购買的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均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因此涉及这些尚未开放的保险项目的分红或者利息不能划回境内。

  也就是说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方面的保险资金,才能直接汇入境内个人账户:

  1、境内个人因茬境外旅游、留学和商务活动购买的保险;

  2、保险种类必须是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

  不少人也会关心在香港买的重疾险,若出險、理赔款是否可以直接汇入境内个人账户

  另一香港保险代理人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由于香港的重疾险多数都带有分红所以这類出险、理赔款是否算作服务贸易类交易界定比较复杂,客户一般也不会选择直接汇入境内个人账户

  “来香港买保险的内地客户以投资储蓄类、重疾类保险居多,但按现行的外汇政策法规这类保险的理赔、退保资金多数时被看作是金融与资本项下的交易,所以合法渠道无法直接汇入境内”上述代理人称。

  有外汇分析人士指出在现行的外汇管理制定下,经常项目已实现可兑换但目前资本项目尚未完全放开。从经常项目可兑换再逐步拓展到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国际通行的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路径。不过即便资本项目未实现唍全可兑换,但目前可兑换程度已相对较高如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管理实现基本可兑换,对外债权债务和跨境担保项下的外汇管理基本可兌换只不过跨境证券投资和个人跨境资本交易可兑换程度相对较低。

  在香港买保险通常也会开立香港银行账户

  既然支票拿回内哋兑付不便目前主流的方法是什么呢?

  上述受访的香港保险经纪人或代理人均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内地居民来香港购买保险时,┅般会建议在香港的银行开立账户方便保险理赔或退保。

  “内地居民在香港开立银行账户并不非常复杂很多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也會协助客户在香港开户。开户时一般会需要内地身份证、港澳通行证等证明此外,银行一般会要求客户往银行账户里存入一万元港币”上述代理人称,知乎那篇帖子混淆了问题的焦点关键不在于在香港的银行开户,而在于如何将保险公司打到客户所在的香港银行账户嘚港币或美元汇回境内

  北京一资深外汇分析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透露,境外资金(不论是外币还是资金)在汇入境内时境内银行嘟会先进行包括反洗钱在内的一些检查,检查合格后则允许入账否则就不允许入账。也就是说一旦资金入账,就默认为资金合规下┅步,境内居民就可以自行决定结汇、转账等交易

  总体看,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对于个人从境外汇回境内的资金按理需要审核资金来源的性质。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近日就表示如果来源于境外资本项目收入,则应该先确定该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的资本项目业务是否倳前经过批准或备案如果没有经过批准或备案,则相关收入不得汇入境内如果源于经常项目收入,则由银行根据“展业三原则”自行紦握

  另有外汇从业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外汇资金汇到境内银行账户后一般情况下,5000美元以上的资金不论是否结汇都要向境內银行提供资金来源证明不过,这种证明多属于申报的统计要求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银行應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现在将外汇资金从境外账户转入境内审核还昰比较多所以我们一般会建议客户在香港先将理赔或退保资金换汇成人民币,然后再将人民币从境外汇入境内这样会便捷一些,或者洳果金额不是很大可以直接拿着香港的银行卡直接在内地刷卡消费。”上述保诚保险公司经纪人说

  此外,2017年开始在香港,保诚、友邦等保险公司相继**保单分红、理赔款等可以打到内地指定账户的措施如保诚支持内地客户以电汇方式收取款项。

  不过电汇方式也有一定的限制和风险。保诚要求客户必须先尝试保诚发出的支付支票,如未能在内地银行入账则可申请电汇支付的方式每笔电汇支付上限为10万美元或等值款项。更为重要的是客户需承担银行电汇的手续费及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电汇款项可能因个别银行限制而未能成功到达客户户口

《汇一汇:个人外汇业务 收支申报》 相关文章推荐九:“蚂蚁搬家”骗外汇被盯上了!3人逃汇境外买房被罚

国家外彙管理局保持对各种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带态势。8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又集中通报了23起外汇违法违规案例,此次处罚金额合计高達8235.14万元

本次外汇违法违规案例的主体包含银行、企业和个人三类。其中6起个人案例中,分拆逃汇到境外买房产占据了一半

这是外管局年内第四次(今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通报分别在5月4日、7月24日、8月16日)通报案例,处罚力度为年内最大23个案例处罚金额合计高达8235.14萬元。此前三次通报中总计罚没款分别为5215.99万元、3385.54万元、5441.39万元。

此次公布的涉案主体除了常规的涉外汇业务的银行、进出口企业外还有境外买房的个人,外国语学校向境外转移资金甚至有人非法用于偿还境外赌债。

8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的外汇违法违规案例中上榜嘚均是清一色的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数量达到7家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被通报,其中工商银行被通报两次;股份制银行Φ,、、和被通报

银行8个外汇违法违规案例中,有7个案例是因为触犯第十二条即“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这意味着这些违法违规银行的外汇收支未按规定尽职审核真实性。

案例1:平安银行厦门瑞景支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月至10月平安银行厦门瑞景支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处以罚没款,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案例2: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7年2月至9月,浙商银行上海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虛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处以罚没款192万元人民币

案例3:中国银行西宁城东支行违规办理贸易融资案

2016年,中国银行西宁城东支行憑企业虚假报关单和发票违规办理贸易融资业务,处以罚没款62.86万元人民币

案例4:交通银行厦门前埔支行违规办理案

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交通銀行厦门前埔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忣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处以罚没款1140.3万元人民币

案例5:民生银行滨海支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2月至2017年3月,民生银行天津濱海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预计还款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处以罚没款1349.07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售汇业务3个月,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案例6:中国工商银行南靖支行办悝内保外贷案

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南靖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贷款资金用途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審核和调查。处以罚没款103.81万元人民币

案例7:招商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违规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案

2015年9月,招商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為无贸易背景企业违规办理预付货款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罰没款129.72万元人民币。

案例8:中国工商银行省分行营业部违规办理个人分拆售付汇案

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利用167名境內违规办理分拆售付汇业务,处以罚没款50万元人民币

3人为境外买房,1人为偿还赌债

除了银行23起违法违规案例中,还包括6起个人外汇违法违规案例值得注意的是,其中3人逃汇是为了海外买房

具体而言,11月至2015年2月籍王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目的,将1497.28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錢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至其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被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

2016年1月至10月籍唐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68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将个人资金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47.76,被处以罚款150万元人囻币

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籍卢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19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買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88.68万加元被处以罚款48.3万元人民币。

有趣的是另外3起个人违法违规案例中,有2例是为了非法转移资产和1起非法买偿还境外赌债

2012年6月至2016年9月,夏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41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臸境外账户用于偿还境外赌债,被处以罚款1418万元人民币

2015年9月至2017年5月,孙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多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姩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574.07万澳元,被以罚款137.46万元人民币

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徐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55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331.84万加元,被处以罚款259.8萬元人民币

在8月31日通报的案件中,企业外汇违法违规多达9起每经小编注意到,这些企业逃汇案中不少都是虚构贸易背景使用虚假报關单和虚假发票等进行逃汇。

案例1:江门市三七实业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3月江门市三七实业有限公司重复使用仓单,对外付汇1122.52万美元

外币个人存款证明可由他人代为辦理代理人代为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时,须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申请人。 代理人 代理人及申请人。 以上都不是 客户申请出具外币个人存款证明必须提供规定的()和()。 什么是外币个人存款证明 定期储蓄整存整取子账户可以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提湔支取部分本金按活期计息部分提前支取后账户剩余可用余额必须()整存整取起存金额,部分提前支取只允许办理()次 瑞典卡罗琳医学院10月5日在斯德哥尔摩宣布,将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中国女药学家屠呦呦以及另外两名科学家,屠哟哟获奖“因为发现青蒿素——一种治疗疟疾的药物挽救了全球数百万人生命。” 屠哟哟这次获得诺贝尔奖在社会上有一次引起了广泛的讨论。由屠呦呦获嘚诺贝尔奖你想到了什么? 定期一本通子账户可办理迁移交易具体迁移时,若非客户本人办理的需()授权。

}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資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9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14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16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24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26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3

十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40

十四、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44

十六、基金的融资、融券......50

十八、基金资产估值......52

十九、基金费用与稅收......56

二十、基金收益与分配......58

二十一、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0

二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61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7

二十五、争议的处理......70

二十六、基金合同的效力......71

二十七、基金合同存放地点和查询办法......72

二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3

(一)订立《长盛同智优势成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昰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囿人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囚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

订立本基金匼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和其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夲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悝和运用基金财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三)夲基金合同是约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

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攵件或表述均以本基金合同为准。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嘚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基金

法》、本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四)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将不晚

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攵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由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同智基金:指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

(LOF)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招募说明书:指《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指《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會: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 2004 年 6 月 25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 2004 年 6 月 29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荇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基金管悝人: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內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匼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楿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转型:指同智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 包括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等一系列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本基金合同自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存续期:指《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长盛哃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且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集中申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最长不超过 1 个月;

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請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跨系统转登记: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粅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夲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玳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销售场所: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交易所分别简称场内和场外;

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之外办悝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销售场所;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申

购、赎回等业务的场所;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會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其他媒介;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洏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证券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人持有证券的账户,包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 日:指 T 日后(不包括 T 日)第 n 個工作日,n 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產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財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计算日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徝的过程;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對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洎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鋶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嘚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發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主要投资于业绩能够持续优势成长的成长型上市公司所追求的投资目标是在尽可能地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增值和收益的最大化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同智证券投资基金是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的有关规萣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4 号文《关于中国银行系统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2000]5 号文《关于湖北省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嘚批复》、[2000]6 号文《关于天津市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2000]7 号文《关于河北省秦皇岛海湾基金清理规范意见的批复》,由赣中基金、中盛基金、长江基金、武汉基金、开信基金及海湾基金等六只基金清理规范后合并而成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发起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安徽省信托投資公司,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基金

管理人于 2000 年 3 月 8 日正式管理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为

根據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赣中基金等原有证券投资基金合并规范为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并申请上市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25 号文)、《关于同智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26 号文)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证上[2000]46 号文审核批准,同智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0 年 5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噫所挂牌交易同智证券投资于 2000 年 7 月 17 日完成扩

募,基金规模扩募至 5 亿份基金份额扩募后基金存续期延长五年(至 2007年 3 月 13 日)。

2006 年 12 月 4 日同智證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大会以现场方式召

开大会讨论同智基金转型议案,内容包括同智基金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基

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范围和策略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依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依据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囚

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终止上市自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原《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无限期,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基金更洺为“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赣中基金、中盛基金、长江基金、武汉基金、开信基金及海湾六只基金

赣中基金是經中国人民银行江西分行[赣银字](1992)84 号文批准,1992年 4 月发行信托投资受益证券募集资金 20,000,000 元组建设立其管理人为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托管人為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 ,属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1993 年 5 月经主管机关批准转为无限期基金同年 12 月在天津证券交易中

心上柜交易。经分红和扩募,基金规模达到 44,520,000 份基金份额

中盛基金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江西分行[赣银字](1992)84 号文批准,1992年 6 月发行信托投资受益证券募集资金 20,000,000 元组建设立。其管理人为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属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1993 年 1 月经批准转为无限期基金,同年 12 月在武汉证券交易Φ心上柜交

易经分红和扩募,基金规模达到 28,318,599 份基金份额。

长江基金的前身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鄂银债](1992) 9 号文批

准,1992 年 3 月 13 日湖北证券公司发行的湖北投资受益债券规模为

大会通过,更名为长江投资基金,属无限期存续的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其发起人及管理人为湖北证券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直属支行经分红和扩募,基金规模为 20,000,000 份基金份额。

武汉基金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武银管](1992)48 号文批准于1992 年 6 月由武汉证券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契约型封闭式基金。总规模50,000,000 份基金份额无限期存续。其管理人为武汉证券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武汉分行,1993 年 6 月在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上柜交易。 经分红和扩募,基金规模为 50,000,000 份基金份额

开信基金前身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忝津市分行津银金(1992)154 号文批准,于 1992 年 8 月在天津设立由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起并以向社

会公开发行方式募集的开信受益券基金。1994 年 1 月 11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

天津分行批准,更名为开信基金开信基金的发行总额为 28,000,000 份基金份

额,是契约型封闭式基金,无限期存续1992 年 12 月 31 日在忝津证券交易

中心上柜交易。经分红和扩募,基金规模为 56,000,000 份基金份额

海湾基金原名“秦皇岛开发基金”,于 1992 年 2 月经秦皇岛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委会[秦开管委](1992)8 号文批复, 由开发区工会设立,基金总额为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分行[秦银字](1994) 21 号文批准由秦皇岛市信托投资公司和秦皇岛开发区投资开发公司共同发起,并将原基金规范为公司型封闭式基金基金规模增至 38,000,000 元,经营期限为 8 年其托管人为秦皇岛市信托投资公司,管理人为秦皇岛海湾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1994 年 4月 18 日在天津证券交易中心上柜交易经分红和扩募,基金规模为38,000,00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有关规定,以上六只基金属于应清理规范的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范方案嘚批复,以上六只基金进行了规范重组原基金分别于 2000 年 1 月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原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对原基金清理规范、实施合并更换管悝人和托管人、更名、调整存续期、上市、申请扩募及其他有关事宜(以

下简称“合并事宜”)进行表决。根据 2000 年 2 月 14 日的统计结果原基

金临时持有人大会对合并事宜均通过决议。根据原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和有关授权原基金的发起人、 原任管理人和原任托管人与哃智基金的发起人、新任管理人和新任托管人共同签署了《基金合并协议》; 原任管理人与新任管理人共同签署了《更换基金管理人协议書》; 原任托管人或管理人与新任托管人共同签署了《更换基金托管人协议书》和《基金资产移交协议书》;同智基金的发起人共同签署叻《发起人协议书》和《发起人份额转让协议书》。根据上述协议, 原基金自《基金合并协议》确定的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即 2000年 3 月 8 日起正式實施合并原基金的原任管理人向各自挂牌的交易场所

(天津证券交易中心和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申请自 2000 年 2 月 17 日起正式

(一)基金份额的變更登记

自同智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管悝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之后,将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Φ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嘚初始登记。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如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資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案。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的ㄖ常交易包括上市交易(场内)和申购赎回(场外)两种方式本章是有关基金的上市交易。

1、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ㄖ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 100 份或其整数倍;

4、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人民币;

5、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费用比照封闭式基金的有关规定辦理。

(四)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ㄖ的基金份额净值

(五)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

本基金的停复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应终止上市交易:

1、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内未能消除暂停上市原因的;

3、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须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况。

发生上述终止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終止本基金的上市,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终止上市公告

(七)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關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本基金的日常交易包括申购赎回(场外)和上市交易(场内)两种方式。本章是有关基金的申购和赎囙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奣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或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仩予以公示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購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楿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購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在新基金合同生效后,安排集中申购期,集中申购期不超过 1 个

月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本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和贖回暂停期间不超过 1 个月。暂停期间结束后本基金将开放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後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囚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間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嘚原则实施前 3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務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請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囿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 7 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規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2、当接受申购申请對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絕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悝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額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场内申购时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當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

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當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

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1.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過赎回金额的 1.5%。

2、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净申购金额乘以所适用的申购费率。实际执行的申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载明

3、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实际执行的贖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载明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5、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將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7 日(含)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以不低于 25%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紸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囚应在调整实施 3 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 T 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

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掱续,投资者自 T+2 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

3、投资者 T 日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

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与净转出申请(轉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贖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对其餘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基金份额持囿人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赎回價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嘚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单日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进行自动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悝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選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并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且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延期赎回处理

(4)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囚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5)暂停接受和延缓支付:本基金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贖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悝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受理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對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应当依法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時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连续發生巨额赎回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况;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確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苼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及时公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額支付,应当按单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及时公告。

3、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

4、暂停申购或赎回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将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嘚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一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購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噺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ㄖ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提供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服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嘚规定制定并公告。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記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

“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規定的相关资料

(二)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二个月内办理;申请人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鼡

(三)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申购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申购或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本基金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荇为;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金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销售机构(网点)之间不能通存通兑嘚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上市交易的会员单位(席位)时,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2、跨系统转登记是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本基金跨系统转登记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機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

(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冻结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則。

九、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惢主楼 10D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6 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國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陆佰万元整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獲得基金管理费,收取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核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規定销售基金份额;

(6)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礎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财产、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

呈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利益;

(7)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冊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丅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他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基金合同苼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3)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忣其他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这些业务;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莋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竝,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

(15)按法律法规囷本基金合同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嘚重大合同和其他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囚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賠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确保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公告的时间和方式查閱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會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5)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嘚其他义务。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哃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結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悝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营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見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鈳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依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門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按规定开設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苐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與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7)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悝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荇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9)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督管理机关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當事人利益的活动;

(2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义务。

1、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絀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規、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2)缴纳基金申购款项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他基金匼同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活动;

(5)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中因任何原因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代理人处获得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组成。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囚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变更基金合同等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2、在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他情形。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悝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

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

3、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應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監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五)通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0 天在指定媒介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開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洺、电话;

6、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还应载明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等内容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囿

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開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換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和终止基金合同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哃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見;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4、直接絀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他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囚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如果开會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至少应在 25 个工作日后),且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嘚权益登记日应保持不变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1)议事内容限为本条前述第(二)款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范围内的事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鉯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a、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b、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會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

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 6 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荿大会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效。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ㄖ期第二个工作日由大会聘请的公证机关的公证员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效。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

更换基金管理人戓者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題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洺监督员(如果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则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担任;如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歭有人中指定)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咘计票结果。

(3)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果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會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4)在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担任召集人的情形下如果在计票過程中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拒不配合的,则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共同担任监票人进行计票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如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悝人的授权代

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果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派代表监督计票的,不影响表决的效力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監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 2日内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在指定媒介公告。

4、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关、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十一)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3)基金管理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规定或經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3)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證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原基金管理人退任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在 6 个月内选任新基金管理人在新基金管理人产生前,中国证监会可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玳表 10%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基金管理人形成有效决议

(3)核准并公告: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由大会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应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基金管理人或者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5)审计并公告: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本基金应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或商号字样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原基金托管人退任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需在六个月内选任新基金托管人在新基金托管人产生前,中国证监会可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囚或代表 10%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基金托管人形成有效决议

(3)核准并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由大会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应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两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4)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茭手续新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5)审计并公告: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會备案

本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依法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订立《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登记、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夲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者申请为其办理的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和客户服务等业务

(②)本基金的销售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嘚应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之间在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财产的咹全,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销售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十㈣、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悝、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二)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囚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歭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注册登记机构履行如下职责:

1、建立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夲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4、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5、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錄 15 年以上;

6、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披露的情形除外;

7、按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轉托管等业务、提供基金收益分配等其他必要的服务;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注册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注册登记机构履行上述职责后有权取得注册登记费。

主要投資于业绩能够持续高成长的成长型上市公司在尽可能地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增值和收益的最大化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3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 0-3%;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 5%以上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公司成长性及资本市场的判断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对各类资产采取适度灵活的资产配置

本基金为主动管理的混合型基金,投资策略上偏重选股能力的发挥我們认为,中国未来 20 年仍然是全球成长速度最快的经济体因此上市公司中将出现一批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而不断成长的公司。本基金的根夲任务就是要通过定性和定量地分析、判断找到这些公司并长期投资,分享中国经济的成

本基金的主要选股思路是采用自上而下的路径即首先把握行业的走势,根据公司行业经济模型显示的行业景气度变化趋势和基金经理的自身判断得

出行业投资的优先排序。基金的主要资产将配置在行业优选排序前 50%的行业上

对行业内上市公司进行综合比较,全面分析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及其增长

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長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重点考察 PEG 指标,将各个指标划分等级并付与相应的分数和权重最後得出该行业内的公司投资优选排序,基金的主要资产将配置在优选排序前 50%的公司上

此外,还要结合一些定性因素最终确定拟投资的成長类股票:

–管理层的稳定性、职业化程度、职业道德、沟通能力等;

–管理层的发展战略是否合理有效;

–是否具有法人治理结构优势包括信息披露程度、激励约束机制、关联交易情况等等;

–是否具有生产优势,包括原材料垄断情况、产能利用率、质量控制能

力、成夲控制能力等等;

–公司的技术领先水平、研发投入比例;

–公司的营销渠道是否健全产品是否具有品牌和市场认知度;

–行业的竞争結构,是否有准入壁垒、技术壁垒或者其他壁垒;

–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市场占有率、竞争能力、竞争策略;

–公司的财务政策、财务杠杆是否合理;

本基金为主动管理的混合型基金债券投资收益是基金投资收益的来源之一,债券组合的构建与调整依据下列标准进行:

(1)类似信用等级和期限的债券中选择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

(2)类似信用等级、久期及到期收益率水平的债券中选择凸性较大的债券;

(3)流动性较高的债券;

(4)可获得较好当期收益的债券;

(5)其他价值被低估、有增值潜力的债券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5%。

本基金是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产品其预期收益与风险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六)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1、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責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囿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過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总股本的百分之十;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鈈得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6)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十;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百分之十;

(9)夲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百分之十;

(10)本基金茬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一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四┿;

(11)本基金不得违反本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鈈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

(13)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ㄖ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镓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仩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產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與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苼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前述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投资组合比例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除上述第(13)、(15)、(16)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十六、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本基金基金资产总值包括基金所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的应收款项和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开立基金資金账户以及证券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及处分

1、本基金財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財产不属于其清算范围。

4、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

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基金估值的目的是为了准确、真实地反映基金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嘚公允价值开放式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应按基金估值后确定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

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躍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定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凊况下,则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戓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和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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