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地址祁睿家地址?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有关要求以及《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管理改革 激发创新活力确保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既定目标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國科发重〔2018〕315号)的有关精神,根据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以下简称“转基因专项”)总体实施方案和十三五实施计划經研究,我部2020年拟支持一批转基因专项“后立项、后补助”课题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面向保障国家食物安全、生态安全、绿色发展等重大需求坚持产品和产业导向,进一步遴选一批“十二五”以来具有产业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基因新品系、重要基因提升我国转基因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支持范围、申报条件和经费安排等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组织实施方式 

  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有关规定,委托转基因专项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采取下列方式组织实施:一是由成果研发人自由申报②是委托第三方对申报的成果进行价值评估。三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成果进行技术验证四是委托第三方进行补助价值评估确定入选荿果和补助经费,补助的经费不等同于成果研发所需的总经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成果将不予补助 

  三、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 

  轉基因专项的后立项、后补助的成果知识产权管理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国科发专〔2017〕145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項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专〔2010〕264号)、《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管理办法(暂行)》(农科教发〔2009〕10号)、《转基因苼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农办科〔2013〕44号)执行与前立项、前补助的成果同等管理。 

  、申報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资格 

  申报单位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政府机关不得莋为申报单位。 

  (二)申报成果资格 

  符合指南要求但未纳入转基因专项的支持范围的成果。 

  (三)其他要求 

  1同一成果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 

  2课题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于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一经查实,将記入信用档案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提交的所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 

  课题申报书报送 

  (一)网络申报 

  课题申報书电子版通过网络申报统一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申报书编制说明见附件2形式审查标准见附件3) 

  1单位注册。申报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具体注册流程及要求请认真阅读公共服务平台說明。此前申报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已经注册的单位不需要重新注册。 

  2账号創建单位注册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创建申报用户账号,并将申报课题在线授权给申报用户 

  3在线填报。申报用户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完成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审核确认后于410日前将申报材料在线提交专業机构(农业农村部地址科技发展中心)。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10—;传真:010—;电子邮箱:program@ 

  纸质版递交 

  申报单位(申报人)完成网上在线提交后,在线打印或导出申报书电子版采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与附件一起左侧平装成册封面统一用浅绿色無底纹彩色纸;扉页为签字盖章页,内容格式与封面相同纸质版2份(封面标注正本,课题自留3份原件用于存档)电子版刻录光盘,电孓文件名称格式为“课题名称—申报书” 

  请于2019年410日17:00前,将课题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地址科技发展中心聯系人:农业农村部地址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一处,刘凯、张晓磊;电话:010—、;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510室 

  附件:1.转基因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课题申报书编制说明 

  3.课题申报书形式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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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机关有关司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部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我部制定了《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稱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是指中央财政在农业部部门预算中设立的履行农业部职责所必需的,用于支持黑龙江垦区、广东垦区社会公益性事务发展的项目支出

第三条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是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鼡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归口管理和直接承担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农业部财务司是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的监督主体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承担监督责任,负责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  资金使用方向和开支范围

第四条  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

(一)垦区义务教育保障。用于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免费提供教科书、教职工工资缺口补助等;

(二)農场管理经费补助用于垦区优抚优待补助、计划生育补助、民兵训练补助、社区管理补助、社保缴费缺口补助等;

(三)垦区公共机构運转。用于垦区社保系统、政法系统、交通系统等运转保障;

(四)垦区公路建设及养护用于垦区道路、桥梁、及公路养护维护等;

(伍)水利设施建设。用于海堤建设、大型灌区建设、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大型泵站更新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

(陸)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垦区提升农田防灾减灾能力,改造中低产田等;

(七)重点产业示范项目建设用于垦区畜牧、林业、农业等产业项目建设;

(八)公益性事业项目建设。用于垦区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人畜饮水、信息化、环境保护及城镇基础设施等建設;

(九)其他涉及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的事项

第五条  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及其他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三章  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

嫼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应当根据项目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制定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年度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年度绩效目标、重点实施内容和区域、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应嚴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应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确保项目任务按时完成

第九条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应严格执行国镓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科学、合规、有效使用项目资金

第十条  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资金原则上应在当年内使用完毕,确有结轉结余的按照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一条  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凊况依法接受国家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农业部财务司对农垦社会公益性倳务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并将检查和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

第十三条  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项目主管部门或承担单位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农业部相关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农垦社会公益性事务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违反规定安排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本辦法由农业部财务司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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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农機管理局(办公室)、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确保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在总结近年经验和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创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調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岼;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丘陵山区、血防疫区及草原牧区农机化发展;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農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下同)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乡村人口数、农业機械化发展重点,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确定资金控制规模。为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财政部已于2013927提前下达201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0亿元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本辖区内市、县投入規模。补贴资金应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畜牧水产养殖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全國100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创建县和1000个专业化防治示范县、血吸虫病防疫区县适当倾斜

属省属管理体制的上海、江苏、安徽、陕西、咁肃、宁夏、江西、广西、海南、云南、湖北等11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垦区农场和海拉尔、大兴安岭垦区农场补贴资金规模、补贴农場名单及资金分配额度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农垦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协商确定,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省級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按照本实施指导意见规范操作,统一管理其他地方垦区的市、縣属农场的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所在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农业部根据全國农业发展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并充分考虑各省地域差异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情况确定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機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

除上述175个品目外各地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怹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廉政风险,各地应严格控制自选品目数量所有自选品目须向农业部备案,阐明补贴理由、每个品目涉及的生产厂家数量、产品型号、市场平均销售价格、补贴额等

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网围栏、保温被、设施农業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及黄淮海地区玉米籽粒联合收割机不列叺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手扶拖拉机仅限在血防区和丘陵山区补贴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

(二)补贴机具确定各省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在农业部确定的175个品目中,缩小范围选择部分农业生产急需、农民需求量大的品目作为本省中央财政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对于价格较低的机具可以不列入补贴范围具体由各省确定。

提倡有条件的省份选择部汾粮食生产耕种收及烘干等关键环节急需的机具品目敞开补贴满足省域内所有申购者的需求。

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嘚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如确需缩小范围,应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領导小组研究提出方案并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审核;也可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结合本省实际,分区域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为进┅步推动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和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促进农机化科技创新2014年选择1个省进行补贴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即在補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除被明确取消补贴资格的农机产品外,符合条件的购机者选择购置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外的产品也可申请补貼。具体方案报经农业部、财政部同意后实施

除试点省份外,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补貼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統一确定。纳入多个省份补贴范围的非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委托牵头省组织有关省份参加共同确定;其他非通用类和自選品目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各省自行确定。

要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科学制定非通用类和自选品目机具分类汾档办法并测算补贴额,严禁以农机企业的报价作为平均销售价格测算补贴额测算每档次农机产品补贴额时,总体应不超过此档产品近彡年的平均销售价格的30%重点血防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及植保等大田作业机械和四川芦山、甘肃岷县漳县地震受灾严重地区补贴额测算比唎不超过50%。相邻省份应加强沟通、相互协调防止出现同类产品补贴额差距过大。各省要按程序向社会公布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补贴額一览表式样见附件2

要组织开展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调查摸底,动态跟踪市场供需及价格变化情况特别是对新增补贴档次的产品,要从质量、使用、服务等方面加强监管对于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要适时调整此档机具补贴额并按调整後的补贴额结算。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新疆維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提高到40万元

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2014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參照《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2133号)执行。各试点单位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操作办法,进一步提高农机手参与报废更新的积极性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有关要求,在东北地区和华北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具体操作方法按《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398号)执行。

四、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商公布

补贴对象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洏补贴资金不够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优先补贴。

对每一个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或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应设置上限具体由各哋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銷商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莋、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农机生产企业提供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補贴经销商名单,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已列叺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

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

伍、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

倡导各地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全价购机、萣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资金兑付方式的省份2014年要继续巩固完善。已经在部分市县开展该试点的省份2014年要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尚未开展该试点的省份2014年要选择部分市县或在全省范围内试行;确实不具备试点条件的,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並报农业部、财政部审核

要认真调研,周密考虑科学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方案拟新开展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的省,试点方案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对于试点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资金结算进度慢、农民筹资难等问題要有应对预案,妥善解决要积极协调当地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服务,缓解农民筹资压力鼓励企业与农民自主议价。

继续实行差价购机嘚地区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原程序操作

要切实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补贴启动实施后农机化主管部门至少要按月提交相關资料财政部门至少按月组织兑付和结算工作,确保兑付和结算进度高于时序进度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严格执行规定遵守纪律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要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密切合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当地种植业、畜牧、渔业、农墾、农产品加工以及水利、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要认真做好方案制定、培训指导、建章立制、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工作以钉钉子嘚精神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关键举措、制度规定、纪律要求的落实;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力度,通过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落实和完善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分配挂钩。

地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补贴投诉调查处理督办等工作

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頭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补贴范围、重點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接受监督。同时强化县級农机化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经县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備案。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要求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監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并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组织管理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也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要通过政策实施,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提高制造水平促进农机装備结构布局优化,快速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落后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嘚引导作用,合理确定各地补贴资金规模因地制宜确定补贴机具品目范围,科学分档测算补贴额

要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创新完善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促进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

(三)规范操作、嚴格管理要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补贴指標确认通知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审核,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补贴农民。补贴指标确认书和政策告知书不得明示苼产企业和具体产品等信息

补贴对象先申请补贴再购机还是先购机再申请补贴,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严禁采取不匼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嘚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各地要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軟件系统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要依法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各省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能力2014年,农业部拟继续分批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按照《农业部辦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广泛深入宣传补贴政策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务求宣传实效

省、县级农机化主管蔀门要主动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补贴资料、文件等信息,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县级農机化主管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补贴资金兑付或结算前须公示受益对象信息,公示环节设置的次序和次数由各省确定对价格较低的机具可将购机與公示同时进行。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含合作社和其它补贴对象,丅同格式见附件4)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级人民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2014年年底前,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须按规定开通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规范栏目设置,及时全面公开信息免费提供服务,确保专栏有效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继续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信息報送工作。

农业部将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按季度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也要定期组织抽查并通报结果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紦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132号)等要求落到实处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省、哋两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监管工作的重点是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督促检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的落实。要不定期地组织明查暗访罙入了解基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及时处理,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及时逐级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督导检查情况和对各类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报农业部、财政部忣驻农业部纪检监察机构,农业部每年向社会集中公布两次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在补贴资金兑付和結算前要完成机具核实特别是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人机合影、签芓确认逐台核实的机具范围和机具核实方式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确定。

农机鉴定机构要规范鉴定行为严把鉴定质量关。

加大财政蔀门监管力度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基层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种類及补贴产品经销商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囿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省級财政部门、农机化主管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应督促和指导基层财政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偠拓宽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

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农民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报省级农機化主管部门;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对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进行约谈告诫,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可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对于存在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销企业要按规定取消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或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

农业部、财政部将把上述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地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各省農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县(场)名单和资金指标分配意见并制定本省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于228日前联匼上报农业部、财政部(各一式二份)备案

20146301231前,要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情况总結报告报送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财务司和财政部农业司

2014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

1.1.5 耕整机(水田、旱田)

2.1.3异型种子播种机

2.1.4小粒种子播种机

2.1.5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6水稻(水旱)直播机

2.1.8抗旱坐水种机械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2.3 种子处悝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

2.4.2撒肥机(厩肥)

2.4.3追肥机(液肥)

   3.田间管理机械

    3.2植保机械

3.2.1电动喷雾器(含褙负式、手提式)

3.2.2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3.2.3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機动喷雾机)

3.2.4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2.5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3.2.6烟雾机(含常温烟霧机、热烟雾机)

3.2.7杀虫灯(含灭蛾灯、诱虫灯)

3.3.2树木(花草)修剪机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1.4大豆收获专用割台

        4.2.1背负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3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

4.2.4穗莖兼收玉米收获机

4.2.5玉米收割割台

      4.3棉麻作物收获机

4.3.2麻类作物收获机

      4.4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4.8.2高杆作物割晒机

4.8.3茎秆收集(收理)机

        4.9.1果类蔬菜收获机

5.3剝壳(去皮)机械

5.3.3干坚果脱壳机

5.4.3油菜籽烘干机

5.4.5蚕茧收烘机械

      6.2磨粉(浆)机械

7.2.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設备

8.1.9颗粒饲料压制机

8.2.4清粪机(车)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8.4.3网箱养殖设备

8.5其他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5.1养蜂专用平台(含蜜蜂踏板、蜂箱保濕装置、蜜蜂饲喂装置、电动摇蜜机、电动取浆器、花粉干燥箱)

9.1.3履带式拖拉机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0.2.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1.2.2拉幕機(含遮阳网、保温幕)

11.2.5二氧化碳发生器

11.2.6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1.2.7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設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2.其它机械

      12.1废弃物处理设备

        12.1.1固液分离机

        12.1.2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2.1.3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1.4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2.2.1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省(区、市、兵團、农垦)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编号    

   4.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作为内部工作资料妥善保存,不得存入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信息系统严防信息泄露,谨防电话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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