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哈克和哈克离开凶宅后做了什么



    十九世纪以前概述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作为一个国家,它的历史只能从1776年7月4日算起。作为历史中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美国文学史,严格地说,也是从这一天开始谱写的。哥伦布在1492年发现新大陆之前,这块土地的主人是印第安人,他们的各个部落还处在原始公社制度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他们本身并没有发达的文学。遭到殖民主义者的野蛮屠杀和驱赶之后,这个种族已处于濒临灭绝的境地,仅有的口头创作也几乎完全中断。美国独立以前,北美大陆受欧洲人统治长达几个世纪。由于残酷的殖民经治以掠夺财富和剥削廉价劳力为目的,因此,北美大陆既没有发达的经济,更没有发达的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利坚民族的文化,实际上是欧洲文化的移植,文学和艺术绝大数是欧洲的舶来品。殖民地时期美国仅有的几位诗人和民间作家,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和自身生活的局限,也没有能写出具有美洲特色的作品。独立之后,美国的文学虽然还处于襁褓之中,但它已经开始摆脱殖民文化的桎梏。在民族独立的历史关头,美国人民,特别是作为当时站在革命斗争最前列的资产阶级左翼分子,已经认识到了建立民族文学的重要性。一批年轻的诗人就曾预言,美国文学必将有一个灿烂的未来;他们满腔热情地为这个未来的灿烂文学增砖添瓦,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尽管如此,独立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美国还不能很快摆脱在文化上依附英国的状况,不利于民族文学繁荣发展的条件依然存在。首先,在取得政治上的统一以后,各地区在经济、文化上的发展并不平衡。当时西部大部分还是处女地,那里除了民间故事外,一时还不可能出现反映西部开发业迹的成熟作品。在愚昧落后的南部,真正的民族文化无从谈起。思想意识异常顽固的大不列颠王国的臣民,对这个新生国家总是抱着一种不可名状的仇恨和敌视。他们鄙视美国的一切,当然也包括美国年轻幼稚的文学。面对英国的一片嘲笑和挖苦声,已经获得了独立的美国人民决心使自己的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拥有充分的发言权,他们需要有自己的工业、农业、科学和文化。作为美国新兴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学,在独立以后的美国土地上,萌芽、生长到发展、壮大,终于在半个多世纪以后,以它自己具有鲜明民族个性的崭新面貌,跻身于世界文学之林,成为世界文学不可忽视的有生力量。


    印第安人的原始文化和神话传说印第安人的文化虽然不是美国文化的主流,但印第安人毕竟是美国这块土地上最早的主人,他们的原始文化和神话传说应该是美国文学的最早源头。早在一万二千多年前,亚洲人开始从西伯利亚成批移居阿拉斯加,后来又向美洲的中部和南部扩散,成了新大陆的祖先。1492年,意大利人哥伦布为西班牙国王和新兴的资产阶级寻找“神话般”的中国和印度,偶然踏上了这块新大陆,误认为是到了印度,便把当地人称为印度人。为了与印度人进行区别,后人把新大陆的土著人称为印第安人。印第安人作为新大陆的主人,世世代代居住在那里。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他们就已经有了高度的精神和物质文明。比如,墨西哥马雅族遗留下来的城堡建筑残址和雕刻品以及秘鲁印加族遗传至今的数千里长的石板大道和“太阳门”建筑,说明他们在公元前后就有了文化中心和建筑技艺。马雅族还创造了所有印第安部落中唯一可称为文字的一种象形文。可是,15世纪以后,这种象形文随着马雅族的衰败而消失了(至今尚有象形文遗物,但无人能够辩认)。他们的文化与建筑技艺可算作世界古代文明之一,可以同古埃及和巴比伦相媲美。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和落后的移居生活方式,印第安人主要以渔猎为生。他们的主要食物是哥伦比亚河以及太平洋沿海的各种鱼类,内陆的飞禽走兽,各种浆果及块根植物。虽然也有人从事农业,但技术上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他们的主要武器是石斧、骨刀和弓箭。印第安人的文化各有不同特点,因而他们所信奉的偶像也各不相同,主要是动物图腾。大部分印第安部族相信万物有灵论,认为世间的一切都是人类和神灵的化身。许多部落把动物当作神灵信奉并歌颂。比如,俄勒冈地区印第安人的动物神形象是“凯欧蒂(小狼)”,在阿拉斯加印第安人中则是“渡鸦”,墨西哥的阿兹蒂克族却崇拜“蛇神”,这些和蒙古传说中的“孤狸”和中国神话中的“孙悟空(猴子)”非常相似。印第安人把巫医视为圣人,认为他们刀枪不入,因为他们能做一些非凡的事,如玩火、变魔法、呼风唤雨等。印第安人虽然没有文字,但有丰富的口头语(有的还有手势语)。仅北美洲印第安人部族中就有500多种口头语,其中美国和加拿大有149种,大多数沿用至今。美国50个州中有一半州的名字源于印第安语。印第安人为自己世代相传的口头文学感到自豪。他们的口头文学包括神话、传说、故事、诗歌、民谣、格言等。在大部分故事中都有凯欧蒂这个形象。凯欧蒂的形象是虚构的,但并非无中生有。和其他民族神话传说一样,拟神化了的凯欧蒂是历代印第安人自身形象和生活现实的写照。主要以凯欧蒂发展起来的神话传说奠定了印第安人口头文学的基础。尽管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特点,但凯欧蒂这一形象在勇敢精神和创世造福方面可与中国藏族史诗中的格萨尔王和瑶族神话传说中的密洛陀相媲美。19世纪以来,许多历史学,考古学和人类学工作者为了拯救印第安人的文化及口头文学,收集编写了大量关于印第安人历史、宗教、社会、文化以及文学等方面的书籍。在印第安人的神话故事中,有的与其他民族的故事近似。如《宇宙的起


    源》。传说在无数年前,大地一片汪洋,上帝创造了大自然和一男一女,便产生了人类。这与《圣经》中创世纪的故事很相近,但二者各自所信奉的上帝不同。在故事《复活》中,印第安人的上帝阿坡是一个印第安人的形象,这充分表现了印第安人的自豪感和对自我决定命运的向往。1492年后,印第安人曾热情地欢迎过不断涌入的欧洲移民,帮助他们开发原始森林,教他们种植玉米、马铃薯、南瓜、烟草、蕃茄、花生等各种农作物,并教他们懂得了许多野生药物的性能。但是,欧洲移民者刚刚在美洲站稳脚跟,就对印第安人实行了长期的、野蛮的种族灭绝政策。印第安人为了反对美国政府的土地掠奇和暴力镇压,举行过多次武装起义。19世纪末的一次起义叫作“神舞运动”,在这个运动中产生的组歌“神舞曲”充满战斗激情。它用旋风象征革命力量,用地动山摇的形象预示旧世界必将灭亡,新世界必将诞生。印第安人的口头文学和神话传说显示了他们丰富的想象力和聪明才智,证明他们是善良、勇敢、勤劳、伟大的民族。美国印第安人的口头文学是其古老灿烂的文化精髓,这份文化遗产至今仍然放射出绚丽的异彩。


    襁褓中的美利坚民族文学发现新大陆并在那里定居,只是美国故事的第一部分。美国还是思想与精神的新大陆。由于中世纪的崩溃释放出来的能量有如决堤洪水奇隘而出,这种能量便构成了关于自由人的现代思想。美国人从一开始就到森林里去体验生活,他们的文学即是他们成功与失败的记录。一个民族或者一种生活方式,都是在围绕应该如何生活,社会应该如何建设而展开的宗教辩论和政治辩论中成形的。在创建这一思想新世界的过程中,美国在17、世纪成了一个巨大的试18验场。在英国和西欧形成的思想可以在这个试验场转化为行动,而不受已经过时的封建社会那些法律、习俗与传统的干扰。那个时期在欧洲只是可以说说的事情,在美国就可以实实在在地办到。始于文艺复兴,继而贯穿宗教改革启蒙运动与理性时代的宗教、政治、文化革命,在新大陆成了日常生活的模式。在早期的殖民地当中,马萨诸塞与它周围的康涅狄格、罗得岛及以后北部一些定居区的居民是实现新教改革理想的中流砥柱。这些移民者从来到新大陆的16世纪末就开始了文学的创作。他们的创作内容主要是有关新大陆的风土人情、自然和民间生活,他们或者以日记的形式,或者以游记、随笔的形式来记录所见所闻。不过,在18世纪之前,北美大陆上基本没有什么出版物和印刷品。早期的印刷品几乎全部是从美国印刷出版之后运到北美大陆来的。大约到了17世纪中叶,北美殖民地才开始出现了由居住在新大陆的文人写出来的文学作品。当时最流行的文学形式是诗歌,其次是散文,随笔和游记。但不管从内容到形式,还都十分粗糙和幼稚。尽管如此,这毕竟是北美大陆本土诞生的文学,是美利坚民族文学的最初孕育。最早的著名诗歌作者有罗杰?威廉斯(ROGERWILLIAMS,1603—1683)和安妮?布雷兹特里特(ANNEBRADSTREET,1612—1672)。威廉斯是出生于伦敦的进步宗教思想家,曾受到英国殖民当局的长期迫害。他在《阿美利加语言的钥匙》(1603)等诗歌中揭露了英国殖民者杀害当地印第安人的罪行,并对马萨诸塞一带的印第安语言进行了忠实的记录,他认为这些印第安人的语言才是研究阿美利加语言的真正钥匙。布雷兹特里特的诗集《最近在美洲出现的诗神》于1650年在伦敦出版,这是北美人写的第一本诗集。这位女诗人的父亲和丈夫先后当过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总督,她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她的诗歌的基本倾向,但是她在诗中勇敢地为妇女才能辩护,大大超出了传统的保守观点。她一生诗作甚丰,在艺术上也很有特色,成为殖民地时期最有成就的诗人之一。稍后出现的著名文学家有进步诗人彼得、福尔杰、北美第一位农民起义领袖纳撒尼尔、培根、保守主义宗教理论家约翰?科顿、科顿?马瑟、激进的教友派领袖约翰?伍尔曼、宗教诗人迈克尔?威尔杰华兹、爱德华?泰勒和贵族主义散文作家威廉?伯德等。不少文学作品证实,早期殖民者虽幽默感不足,但其作品朴实无华,他们用自己的语言表达了以后成为人权革命理论先声的各种思想。他们的诗歌与散文同17世纪英国宗教作家一样纷繁多样。譬如,布雷德福和涅斯普罗的日记坦率、平实;科顿?马瑟的历史巨著《美国殖民时期杂文》辞藻华丽而充满象征意义;爱德华?泰勒的诗歌细腻优美、富于哲理。乔纳森?爱德华兹(JONATHANEDWARDS,1702—1758)是最后一位同时也是最杰出的一位清教主义神学家。他的布道词与小册子充分表达了这种精


    神并久传于世。他节衣缩食,十分虔诚。他在马萨诸塞州诺思安普顿教堂的20年间,使濒于熄灭的加尔文主义之火重新煽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后来他离职而去,远离自己的教民,赴伯克什尔山区偏远的村庄为印第安人传教。以上这些人物,不管他们在思想意识形态或宗教观念上抱有何种见解,他们的著作,包括文学、历史学、语言学、哲学和宗教神学,都成为奠定整个美利坚民族文化不可缺少的基础。


    独立战争与革命文学1760年至1790年是美国历史上黑暗的时期之一。世纪60年代,英国18殖民当局同北美大陆人民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从1763年起,13个殖民地先后爆发反英斗争,建立了许多秘密的革命组织。1770年3月,在波士顿发生了英军同当地居民的流血冲突事件,加剧了矛盾的发展。1773年12月16日,波士顿民众八千余人将价值一万八千英镑的茶叶投入大海;第二年年初,殖民当局下令封闭了波士顿港。1775年4月19日,马萨诸塞的英国殖民军与当地“通讯委员会”的民兵又发生武装冲突,这场战斗揭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1776年7月4日,个殖民地通过了由托马斯?13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宣布人人生而平等,并且名正言顺地组织起了独立、自主的合众国。宣言本着资产阶级民主精神,开创了美洲资产阶级革命的先河。革命文学在革命前是舆论的准备,在革命中是斗争的武器。帕特里克?亨利(RATRICKHENRY,1736—1799)是美国独立革命中涌现出来的杰出演说家,也是北美新民族战斗精神的最早宣传者之一。“不自由、毋宁死”就是他的名言。1775年春,当北美民兵自动拿起武器投入战斗的时候,保守派还在高唱“和平”的老调,亨利义正辞严地指出:“我们的兄弟们已经上战场了!为什么我们还要懒洋洋地呆在这里?……生命难道这么宝贵,和平难道这么甜蜜,值得用枷锁和苦役去换取?”亨利的演说气壮山河,字字宇铿锵有力,句句打动人心,在当时起到了很好的鼓动作用。在独立战争期间,出现了更多的革命诗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是资产阶级革命诗人菲利普?莫林?弗瑞诺(PHILIPMORINFRENEAU,1752—1832)的早期诗作。他和他的大学同班同学休?亨利?布雷肯里奇合写的长诗《美洲光荣的升起》,由布雷肯里奇在霍普全斯大学毕业典礼上朗诵后(1771),听众掌声雷动,博得一致好评。这首诗公开揭露了英国在北美实行的各种暴行。1781年,弗瑞诺发表了《英国囚船》这首诗,愤怒控诉并讽刺了英军虐待俘虏的罪行。此后他又发表了许多政治讽刺诗,对英国统治者进行无情的揭露和抨击,故尔被誉为“美国独立革命的诗人”。弗朗西斯?霍普金生(FRANCISHOPKINSON,1737—1791)描写北美军民用装了炸药的木桶放在河里炸毁英军战船的诗歌《木桶战》和民间创作的《杨基小调》,也是在反抗美军斗争中产生的名作,为广大人民广泛传颂。由富兰克林、潘恩和杰弗逊等卓越的启蒙主义者创作的散文和论政文章,如《格言历书》、《常识》和《美国危机》以及《独立宣言》,几乎成为独立战争爆发前后最重要的指导性作品,在美国文学史上都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它们即是对英国殖民主义者愤怒的谴责,又是对美国人民革命斗志的热烈鼓舞,而且树起了美国散文创作的一代新风。《常识》是托马斯?潘恩(THOMASPAINE,1737—1809)的成名作。1775年4月来克星敦战斗打响后,英国大量向北美增兵,许多地方的民兵自动拿起武器,战争全面展开。但是“大陆会议”上还在进行“战,还是和”的马拉松式讨论;保守派动摇不定,亲英派活动猖狂;广大军民心急如焚,迫切纲要明确的纲领、战斗的口号和统一的指挥。在这重要时刻,潘恩的《常识》阐明了“人类生而平等”的思想,彻底批判了世代相传的群主政体,论述了彻底脱离英国、争取独立的必要性。《美国危机》是潘恩以战报形式写成的。他在《危机》中号召北美军民“视死如归、勇往直前”,对鼓励士气作用甚大。


    在独立战争期间产生的文学作品,在美利坚文学尚处在襁褓之中的时候,具有开创性的意义。美国真正的民族文学起源于伟大的独立战争之中。没有独立战争,就没有美国;没有独立战争,也就没有美国的民族文学。


    文化三巨匠:爱德华兹、富兰克林和杰弗逊乔纳森?爱德华兹早期是一位致力于为清教主义专制教条统治涂上甜蜜理想色彩的自由主义者。他出身书香门第,其家族后来由于出了许多才华过人的思想家而名噪一时。爱德华兹思想敏锐,岁考入耶鲁学院研究约翰?13洛克及其哲学思想。在耶鲁学院期间,他撰写的散文为美国唯理论唯心主义奠定了基础,并为爱默生及19世纪伟大的文学和思想运动铺平了道路。他对加尔文主义关于绝对神权及人类堕落的信条深信不疑,他曾在“个人述怀”里记载了自己早年的追求。爱德华兹担任神职以后,对自己教区教徒的世俗气感到不安,决心唤醒他们认识自己的罪孽。随之而来的“大觉醒”运动就是当时席卷西欧、英国与美国的福音传道运动的一部分。由于害怕下地狱而引起的精神痛苦,在这种传道中被转化成了彻头彻尾的忍受与平静;此时上帝的绝对权威才得以充分实现。是与上帝真正结合还是虚假的神秘主义,对于这个问题的区分成了爱德华兹的神圣使命。他的布道,尤其是那篇名为《发怒上帝手中的罪人》的布道,就其激昂有力和形式完美而言,至今仍被美国文学界视为无与伦比的杰作。激情的浪潮消退之后,爱德华兹便被他的教徒所遗弃。他隐居伯克什尔山区,承担另一种教理任务。他希望这一教理能在他的有生之年以及未来抵御精神上的弱点。他过去曾以激情取胜,现在又在逻辑上出众超凡。他虽然没有完成(当然也不可能完成)他在地球上恢复上帝统治的近期目标,但他却成功地建起了美国有史以来最完善的思想体系和感情体系。美国的哲学史就是从这一哲学系统开始的。然而他想通过眼从上帝获得解脱的理想一直无法实现。他的这一悲剧性认识的结构系统在爱伦?坡、霍桑、麦尔维尔及奥尼尔、艾略特、福克纳等的作品里都先后重现。从这个意义上讲,爱德华兹是思想上的大师而不是创作诗歌、小说的能手。他和富兰克林、杰弗逊一样,把自己个人的经历成功地化成了美国的象征。本杰明?富兰克林(BANJAMINFRANKLIN,1706—1790)是美国启蒙运动的开创者和独立革命的领导人,又是科学家和实业家。他思路开阔,为他人所不及,他全面探求了18世纪美国试验的各种可能性。如果说爱德华兹是清教主义宗教狂热的典型象征,那么富兰克林要算是美国启蒙运动,即理性时代的象征。他博览群书,对一切都寻根问底,年轻时就倾向于自由主义思想学派。与爱德华兹相反,他相信仁慈的上帝会允许每一个人自己去求得与自然的和谐,而不会强求人们去服从上帝的意者。这样,富兰克林从理性上摆脱了早年通过科顿?马瑟的《积德篇》所反复灌输的信条,思想上接受了当时的怀疑主义,最终站在了天赋人权而非神权的一边。富兰克林本是一位哲学家和科学家,他在北美殖民地的文化传播和社会福利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他运用风筝和雷电所作的实验证实了静电方面一个最基本的假设;他发明了无烟生烟囱,新式炉灶及电荷棒,为科学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然而时代又把他造就成一位政治家和国务活动家。他先后担任过美国第一位驻法国大使和宾夕法尼亚州州长。由于他在政治、科学、外交、文学等方面具有的才华和成就,富兰克林被誉为“美国的奇人”。富兰克林一生著作甚丰,他论述科学的小册子不仅在国内而且在伦敦及巴黎知识界聚会上诵读。他讽刺英国愚蠢的殖民主义政策,促进民族觉醒的


    作品,如《废时论》、《幸福论》、《奸商论》和《教育论》等,妙语连珠,旁敲侧击,可与斯威夫特和伏尔泰的政治讽刺诗文相提并论。他的《格言历书》和《自传》对美国文学的建立起了重大作用。18世纪上半叶,北美殖民地普通家庭唯一能见到的书就是历书。富兰克林把流传在民间的大量格言收集起来,经过加工提炼,变成准确生动、通俗易懂的警句,编在新历书上,他利用这些格言和警句介绍科学知识、抨击宗教偏见,宣传日常生活的实用道德,概括出新兴资产阶级关于创业、持家、处世、治学、待人、律已等伦理观念和道德准则。新历书在三个星期内再版了三次,许多地方人手一册,压倒一切历书。富兰克林把这些分散的格言收编成册于1785年出版,这就是著名的《格言历书》。在这本书的前言《致富之路》里,富兰克林提出了一整套指导原则,,在此后的20年里,这些原则对他的同时代人一直起着醒世箴言的作用。他问道:既然我们的懒散和游手好闲一直在耗费着我们自己,何必再浪费时间埋怨赋税太重?既然只要勤奋我们就能创造自己所希望的时代,何必总是期待美好时代的降临?既然只要勤俭就能买到一切生活必需品,何必甘心背债负穷呢?《格言历书》在当时北美殖民地人民中起到启蒙教育的作用,在英、法等欧洲各国也产生过很大影响。富兰克林既是一位以自己的睿智和思想、情感与事业留下不朽墨迹的自然科学家,又是与爱德华兹齐名的美国新文学的第一位真正伟大的作家。在他的继承者中,既有库珀、马克?吐温、豪威尔斯及德莱塞这样一些现实主义作家与实践家,又有成千上万的普通人。托马斯?杰弗逊(THOMASJEFFERSON,1743—1826)是北美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杰出领袖,《独立宣言》的起草人,美国第三任总统和颇有成就的散文家。杰弗逊出生于弗吉尼亚的一个贵族家庭,曾在威廉与玛丽学院学习法律,后来在弗吉尼亚市民议会任职并从那里去参加第二届大陆会议。杰弗逊生性不愿抛头露面而喜爱思考,本来打算在蒙蒂塞洛的家园与书为伴安度年华,但时势造英雄,他后来成为州长、驻法公使、国务卿和年轻共和国的第三位总统。杰弗逊终身好学不倦,精通法律、政府管理、历史、数学、建筑、教育、音乐、哲学以及自然科学所有的领域。在殖民地领袖之中,他是仅次于富兰克林的最多才多艺的人物。他与富兰克林的不同之处在于,从气质上讲他是一位思想家而不是实干家。1776年7月4日由大陆会议通过的《独立宣言》是当时最激烈然而也是最费斟酌的一份政治文件。受命起革《独立宣言》的五人委员会还包括亚当斯、富兰克林、谢尔曼和利文斯顿,但杰弗逊是执笔人。因为委员会对初稿进行了大部分是文体细节上的修改,然后大陆会议又稍稍将调子软化,可是最后的文本基本上仍与杰弗逊写的原稿一样。《宣言》集中反映了北美民族资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从总休上阐述了人权原则:一切人生而自由平等;他们享有不可侵犯的生存、自由与追求幸福的权利;政府必须获得被统治者的同意;人民有权在政府无视人民意志滥用职权时推翻它。这些原则对于了解殖民地政治思想史的人并不陌生,但是把这些原则表达得如此清晰简洁,这还是第一次。杰弗逊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的民主制度使他与爱德华兹和富兰克林齐名,成为美国思想的第三位伟大建筑师。


    早期小说美利坚合众国独立以后,急风暴雨式的战争时代已经过去,以鼓动人民起来进行斗争为目的的革命散文也逐渐在社会上减少了影响。1790年,富兰克林去世,潘恩出走欧洲,杰弗逊就任内阁大员,这似乎意味着他们过去所写的革命散文已不再成为社会和人们注目的中心;另一方面,1787年制订了三权分立的联邦宪法,1789年华盛顿就任第一届总统,两党制政权的确立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使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市民阶层的人数骤然膨胀。新的形势要求有能够与之适应的新的文学作品,这就形成了美国早期小说产生的社会基础。大约在1785年到1800年这十几年里,以传说中的神怪、豪侠为主角,以因果报应、劝人为善或神怪奇事为主要题材的作品开始出现。这些作品往往是先有口头传说,而后出现文字脚本,并带有很大的模仿性。北美远离欧洲的世故与腐败,未遭受破坏的大自然在等待描述;获得新生的人们急于表达自己的思想,新文明与新文学的素材近在咫尺。然而艺术是形式,新形式不会突然出现。殖民地人民一直习惯于从英国诗歌、小说、戏剧及散文中去寻找他们文学表达的标准。18世纪虽是形式艺术的时代,但新酒还得先装进旧瓶。英国14世纪小说家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17世纪小说家斯威夫特的《格利佛游记》等作品都成了仿效的范本。随着市镇经济的繁荣而不断扩展市场的神怪故事,不管是否成本,都以一种虚幻的、夸张的手法去迎合读者的口味,因而也杂糅着不少糟粕。尽管如此,它们毕竟是美国早期小说的雏形,是19世纪初期浪漫主义小说高潮产生的源泉。而且,美国终于开始了一个既舶来小说同时又输出小说的时代。


    布雷肯里奇和他的《现代骑士》休?亨利?布雷肯里奇(HUGHHENRYBRACKENRIDGE,1748—1816)出生在新英格兰一个圣职人员的家庭,在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时,他与弗瑞诺以及后来成为美国第四任总统的詹姆斯?麦迪生同班。独立战争期间,他担任了牧师职务,在业余时间写过两部具有爱国主义色彩的剧本《高地堡垒上的战斗》和《蒙哥马利将军之死》。这两部作品虽然没有达到一流水平,却也表现了作者的爱国热情和创作信念。为了抵制政府的某些法令和社会上某些人对他激进思想的批评,他于1781年放弃了牧师职务,到匹兹堡郊区的乡村里隐居起来。当然,在那里,他在政治上仍然十分活跃,处处显示出一个贵族民主主义者的思想风度。后来他开始创作小说,他把自己的小说整个看成是反映当时社会的镜子。《现代骑士》是布雷肯里奇一部著名的作品,也是美国最早出现的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以流浪汉的冒险事迹为题材,描写了约翰?法勒戈和他的仆人蒂格?奥莱根离开自己在宾夕发尼亚西部的农庄,外出游历的故事。法勒戈是一个有主见的民主主义者、杰弗逊主义和民族独立的拥护者。而奥莱根则是一个红头发、高个子的爱尔兰移民,有点傻乎乎,又有点流氓习气,同时由于自身的愚昧,还颇有点盲目的、无约束的自信。他们俩骑马穿过乡村和城市、观察、体会了老百姓的生活方式,在旅途中由于偶然的原因走散了,于是各自又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奥莱根侥幸地碰上了一位总统,他居然靠自己胡说八道的辩成了一帮政治家、贵妇人和学者们崇拜的偶象,还被委任为税务官、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然而好景不长,由于他不懂上层社会的规矩,更不懂当官的诀窍,结果被人给他浑身涂上柏油、粘上羽毛,遭受了惩罚和耻辱。后来他去法国,又尝到了柏油和羽毛的滋味,仅穿了一件单衣逃离出境,却还自以为是一个凯旋归来的英雄。法勒戈则是一位正派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他倾向于托马斯?潘恩的思想观念,在游历中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和他的朋友一起最终建立了一个模范的民主村社,实现了理想。在作者笔下,奥莱根很象那位与风车作战的堂?吉诃德先生,他既有正直的一面,又有可笑的一面。他虽能言善辩,还很有点小聪明,能在冒险的经历中靠自己的本领捞到点好处,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最终还是被人捉弄,成为受侮辱和受压迫者。《现代骑士》具有一定的现实主义因素和进步意义,开创了美国本土小说的历史,成为美国早期民族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布朗的神怪小说《威兰》查尔斯?布洛克登?布朗(CHARLESBROCKDENBROWN,1771—1810)是美国第一个职业作家。他生于费城,曾在亚历山大?威尔考克斯学院学习法律,1792年毕业后当过一段律师。由于他性格倔强,政治上日趋激进,加上酷爱文学,很快就与法律分道扬镳,迁居纽约;开始了笔耕生涯。在美国哥特式小说流派影响下,他以狂热的激情在两年内写出了四部对他来说是最好的小说:《威兰》、《亚瑟?默文》、《奥蒙特》和《埃德加?亨利特》。这些小说从题材上看属于记实性的社会小说;从情节上看又属于荒诞型的神怪小说。当年的布朗备受英美读者的崇敬,也很得浪漫主义诗人的赞赏。美国著名诗人济慈认为“《威兰》是一部极富感染力的书”。雪莱也从布朗身上发现了一种与自己相似的精神。但是,这几部长篇小说都是急就章,大部分内容只不过是一些手法夸张、情节可怖的闹剧。加上他语言上的做作,以及后期对病理学理论的过分迷恋,使他无法完成他的老师、英国哲学家兼小说家威廉?戈德温所提倡的“情节一结构”学说,更不可能成为美国小创作史中的奠基人物。布朗的主要缺陷在于,他忽视了如何把他这些“哥特式”小说体转变到以美国为背景,以美国人为描写对象上来,所以布朗的小说还谈不上有十足的美国特色。布朗的代表作《威兰》是一部书信体的“哥特式”长篇小说:老威兰是一个德国的神秘主义者,移居美国费城附近的麦丁根后,他在离家不太远的地方修建了一座神秘的教堂。一天晚上他去祈祷,一进门便看见一道可怕的火光,听到一声爆炸的巨响。他的家人闻声赶来时,发现他被烧得通体鳞伤。老威兰死后,他的妻子承受不了这个打击,不久也跟着进了坟墓。他的儿子西奥多?威兰和女儿克拉拉在其姑母的抚养下长大成人。他们和邻居的女儿凯瑟琳。普利耶尔一直保持着友谊。后来西奥多娶了凯瑟琳,夫妇生了好几个儿女,克拉拉也爱上了凯瑟琳的哥哥亨利,但亨利已在德国订过婚。一天晚上,西奥多在去教堂的路上碰上一件怪事,他明明听见凯瑟琳唤他回家的声音,可是回家一问,妻子并未曾开口。后来这冥冥之中的声音又告诉亨利,说他的未婚妻特丽莎已经死去,他可以马上跟克拉拉结婚。可是事情却发生了激烈的变化,一次亨利偶然听见克拉拉与突然闯进他们这个幸福的小圈子里的流浪汉加尔文私约时的说话声,便一气之下抛下克拉拉去寻找他的未婚妻,但特丽莎已与别人结婚。在绝望之中,亨利出走了。与此同时。西奥多由于继承了他父亲狂热的神秘主义信念,又被这种神秘的声音追得几乎发了疯,他认为庄园中了邪,有妖精作崇,在疯狂中他杀死了妻子和孩子,被送进了疯人院。有一天西奥多从疯人院里逃出来还要杀死克拉拉,又是那种神秘的声音使他放弃了这个企图,并自杀身亡。后来在当地司法部门追查下,加尔文供认了他在“有害精灵”的引导下,的确几次施展口技模仿凯瑟琳的声音,模拟出他自己与克拉拉的喁喁情话,以及模拟其它声音的真象。他竭力声辩他在这场毁灭威兰整个家庭的悲剧中是清白无辜的,死者只是宗教狂热的牺牲品。接着加尔文离开费城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去了。而亨利在他的妻子死后又回家乡同克拉拉结了婚。布朗的神怪小说,实际上也是社会小说的一个组成部分;境界虽然不高,但至少为19世纪初期浪漫主义小说的异峰突起探明了道路,其功绩不可磨灭。


    十九世纪(上)(浪漫主义部分)美国文化的勃兴与第一次文学高潮具有自身特点的新文学的出现是一个新的国家正在形成的标志。从旧大陆获得了政治上的独立之后,接踵而来的便是建立独立文学的呐喊声。独立后的美国由于政治、经济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文化事业在原殖民地文化的基础上也得到了很快发展。东部沿海比较发达的城市相继办起了学校、图书馆和博物馆;19世纪20年代后又发现了许多报纸和杂志。1828年,著名的韦氏大词典的出版标志着美国规范化的民族语言业已形成。这一切都为文学艺术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在独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滋养美国文学的土壤虽然是贫瘠的,所产生的作品往往只不过是对英国文学的模仿,但高涨的民族意识有着与过去彻底决裂的强烈要求。在这种背景下,19世纪初爆发了英美之间的一场“文学之争”。在这场文化战中,英美作家隔着大西洋互相指责,英国人讥讽地问:“四海之内有谁读美国书?”这个问题强烈地刺痛了美国作家,他们决心奋发图强发展自己民族的文学。此后很长时期内,报刊上不断就创造民族文学问题进行研讨。诗人布莱恩特的论文《论诗歌和我们的民族、时代的关系》,超验主义文学家爱默生的演讲《论美国学者》,诗人朗费罗的长诗《卡瓦那》等都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创造美国文学的重要性。美国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运动就是当时社会发展的产物,它的形成和发展与当时的整个历史时代密不可分的。19世纪起,由于美国政权不断巩固,经济发展逐步走上正轨,从而进入了这个世纪前60年第一个大规模的经济腾飞时期。1801年,杰弗逊就任总统,在政治上推行了一条更加符合国家、民族和民众利益的路线,使当时的资产阶级民主空气为之一振。1814年,第二次独立战争的胜利,最后清除了英国殖民主义势力在美国的残余,为年轻共和国的独立自主、稳步发展提供了主权上的保证。从1814年到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之前,美国的工业总产值增长了10倍,跃居世界第四位。19世纪初,在英法战争、欧洲混乱之际,美国大力发展贸易,掌握了世界贸易的三分之一。此外,19世纪前半叶美国还通过购买或掠夺,使领土扩大近3倍。同时,国家奖励移民开发西部,扩大了粮食产地和国内市场,并广泛吸收外来投资,大批接纳移民。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美国经济的腾飞开辟了开阔的道路。北部资产阶级工商业的高速自由发展与南方落后的庄园式奴录主农业经济的并存,形成了美国自独立以来经济上最严重的畸形现象;野蛮的蓄奴制度的存在和对印第安人灭绝性的屠杀,成了19世纪上半叶美国在政治上的极大耻辱。一方面飞跃发展,一方面野蛮落后,美利坚合众国从它建立的那一天起,就播下了工业资产阶级与庄园奴隶主之间尖锐对立的种子,这也是后来爆发南北战争的主要原因。但是,1820年,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密苏里协定”,以解决联邦政府内部蓄奴州与非蓄奴州之间力量的平衡问题;1823年,美国第五任总统门罗发布了将拉丁美洲和南美洲列入美国势力范围,以抵制欧洲列强染指美洲的“门罗宣言”;1829年,民主派代表人物杰克逊当选美国第七任总统,使民主派又一次获得胜利,为城市工商业经济的大规模


    发展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证。以上这几件政治上的大事暂时缓和了奴隶制度上的矛盾与分歧,为美国的经济建设赢得了时间,使处于上升阶段的美国成了浪漫主义产生和发展的适宜土壤。19世纪初,起源于18世纪末的欧洲浪漫主义文学已经形成一股十分强大的文学潮流。英国的浪漫主义,远有历史上的杰出大师,如莎士比亚、弥尔顿和德莱顿,近有笛福、蒲柏、艾迪生、斯威夫特等的散文、诗、剧、文学批评与讽刺杂文;年龄稍长的美国作家,如塞缪尔?约翰逊、哥尔德?史密斯、查理逊、菲尔丁、斯特恩和一批女才子,都已显露出浪漫主义倾向;拜伦、雪莱、司各特、兰姆与布尔沃等人把英国浪漫主义文学推向了高峰。这些大师们的作品对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出现和形成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由于在此之前,美国几乎没有自己的文学,这就使得它以崭新的手法来反映上升时期美国的社会面貌,表达美利坚民族的热烈感情。所以,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产生和发展一方面是立足于本身的需要,另一方面则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浪漫主义在美国比在欧洲更具有民族主义色彩。它主要表现为对传统、对欧洲文化遗产的否定和对未开发的西部大陆自然的宏伟气魄及其无穷奥秘的倾心。它当时的首要任务是用新的材料编造美国的神话。在完成这一任务时,华盛顿?欧文、威廉?布莱恩特和詹姆斯?欧文、威廉?布莱恩特和詹姆斯?库珀与他们同时代的欧洲人相比,有许多有利条件,因为新生事物对他们来说可谓唾手可得,而且他们有许多欧洲大师可资借鉴。以这些作家为代表的前期浪漫主义文学打破了对英国文化的依附,写出了具有美国民族风格的作品,成为美国民族文学的先驱。进入30年代后,第一代作家和欧文、布莱恩特?库珀等还在继续出版新作,但已失去了昔日的影响。起而代之的是爱默生、梭罗、朗费罗、爱伦?坡、罗威尔、赫姆士、霍桑、麦尔维尔、惠特曼等一大批新人。以“超验主义”为旗帜的理论家爱默生和他的弟子梭罗是浪漫主义在理论上的杰出代表。超“验主义”强调“精神至上”、“精神高于一切”,成为当时浪漫主义文学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核心。朗费罗的诗作在美国几乎家喻户晓,他也因此被誉为“婆罗门诗人”;爱伦?坡是美国文坛上的一位奇才,他的理论被后来的法国象征主义诗派奉为经典;霍桑是文学界公认的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惠特的《草叶集》则标志着浪漫主义思想和艺术的最高成就。总之,19纪的美国已经进入了民族文化的灿烂时代,以小说和诗歌为主要形式的浪漫主义文学掀起了美国建国以来文学发展的第一个高潮。从此开始了美利坚民族文学跻身于世界文学之林的崭新阶段。


    前期浪漫主义文学家:欧文、布莱恩特和库珀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LRVING,1783—1859)是美国革命后第一个获得国际声誉的作家,在美国文学史上享有“美国文学之父”的称号。欧文出生于纽约的一个富商家庭,他的童年是在纽约度过的。当时,纽约还居住着许多印第安人,生性活泼的欧文喜欢到陌生的地方游玩,在城里穿行奔走的印第安人无一不牵动着他那颗似乎无法满足的好奇心。由于受到两个哥哥的影响,欧文很小就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喜欢司各特、拜伦和彭斯等人的作品。他曾在律师事务所见习,也曾协助家庭经营企业,但始终无固定职业,倒是一贯喜欢写作,经常发表一些模拟英国风格的散文、杂文、剧评等。1804年,欧文因病去欧洲休养,游历了法国、英国和意大利,作了大量旅游笔记,为以后的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1806年欧文病愈回到美国,次年与两个哥哥和姐夫合伙办起了《萨尔蒙冈迪》杂志,从此正式开始了他的文学创作生涯。1809年,欧文发表了他享有盛誉的第一部作品《纽约外史》,这是一个以住在纽约的荷兰后裔为描写对象的幽默故事集。发表时署名“迪德里希?尼克尔包克尔”,并假称取材于纽约地区颇有造诸的荷兰历史学家的手稿。《纽约外史》以纽约的历史发展为线索,运用喜剧性手法和风趣的笔调描写了纽约在荷兰殖民时期的社会风貌,嘲弄了滑稽可笑的三任荷兰总督,抨击了殖民者对印第安土著居民的掠夺和屠杀行为。作品一半是事实,一半是虚构,有些篇章非常精彩,有些则相当拙劣。尽管全篇质地不匀,风格不一,并包含有不少怪诞、卖弄学问的内容,但它仍不失为美国建国以来的第一流文学作品,因而被誉为“美国文学第一部伟大的书”,欧文也为此而成为当时纽约文坛风靡一时的人物。就在此书完成前夕,欧文的未婚妻不幸夭折。也许是因为这次精神上的打击,也许是因为他哥哥陷于经济困境,欧文一度重操家庭经商之业,整整10年只字未写。然而破产使他又动起笔来。这时的欧文必须证实自己能够使文学创作成为有利可图的职业,否则他就得从此搁笔。单单依靠文学才华,欧文本来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可是他的经商才能帮助他实现了自己的雄心壮志。1815年,他再次来到英国,并在那里住了长达17年之久。在伦敦他充当了他哥哥的代理人,1819至1820年出版了他的成名之作于《见闻札记》。他利用英美两国在版权上的差异,并凭借社交界及文学界朋友们的影响,设法使这本书成为国际上的畅销书。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位成功的职业作家,从此开始大展鸿图。《见闻札记》中写得最出色、影响最大的是《瑞普?凡?温克尔》和《睡谷的传说》。《瑞普?凡?温克尔》以殖民地时期哈德逊河畔一个山村为背景,描写了贫苦农民瑞普?凡?温克尔的奇特遭遇。瑞普是一个心底善良、和蔼可亲的人,他乐于帮助别人,但在自己家里却十分懒惰。为了逃避妻子的责骂,瑞普有一天带着猎狗躲进了森林。谁知,他来到的是一个被魔法控制的地方。在那里,瑞普喝了一种奇妙的饮料,倒头便睡,一觉就是20年。当他醒来回到家里时,,发现家乡的一切都变了样,他记忆中的那个时代早已变成了历史。作者通过瑞普那看似荒唐的遭遇反映了独立革命前后北美大陆上乡村的社会状况。同时也巧妙地暗示了这场革命成功以后,广大民众并


    没有在生活上得到丝毫改善,从而对现实进行了讽刺。这个故事本是一个关于睡着了的皇帝的德国传说,经欧文改造后,被赋予了生动具体的现实生活内容,使故事的主人公瑞普?凡?温克尔成为美国文学中的著名形象。《睡谷的传说》的故事背景,与《瑞普?凡?温克尔》十分相似。“睡谷”是哈德逊河畔一个幽僻的山间小村,那里清幽恬静、与世隔绝,村民们思想闭塞,对各种鬼怪深信不疑。穷教师伊卡色德?克莱恩看上了富家女儿卡特琳娜,还梦想有一天能成为富有的庄园主。他穿着寒酸的“礼服”去参加卡特琳娜家里的舞会,回家的路上碰上一个没有脑袋的“骑士”,这个“无头骑士”紧跟他的后边,把这个最怕鬼的穷书生吓得魂不附体。最后,那个“鬼”把抑在胸前的“头”(一个大南瓜)高高举起,向他狠狠扔去,结束了这场“夜袭”。原来这是卡特琳娜和与她热恋着的小伙子一起搞的恶作剧。伊卡包德弄清事实后,羞得无地自容,只好不辞而别,到外地教书去了。在这个故事中,欧文以极富诗意的语言描写了宁静乡村的理想生活和村民们淳朴、善良、幽默的性格。故事也含蓄地批评了社会现实:幽静的乡村反衬出喧嚣的城市;早期移民的单纯善良反衬出资产阶级的卑微和龌龊。《见闻札记》虽然没有连贯的主题,没有中心思想,但是全书充满了令人陶醉的友好情谊,使它的魅力经久不衰,为世人所普遍欣赏。由于《见闻札记》的成功,欧文的精神大振,他立即着手写续集。他以自己第一次浪漫式地访问一幢英国式乡间宅第为题写了一些令人赏心悦目的的札记。1822年他发表的《布雷斯勃列奇庄田》仍保留了《见闻札记》式的魅力,但毕竟今非昔比,原先相当丰富的气质已经萎缩。欧文在以后的生涯中竭力重现他那典型的风格,先在德国写了《游客谈》(1824),又在西班牙写了《阿尔罕伯拉》(1832),最后回到哈德逊河上塔里镇的家中。在巴黎时,欧文曾与他的朋友约翰?霍华德?佩恩合作创作剧本但,都不成功。欧文的声望是建立在他的次要作品之上的;而另一些煌煌巨著,如五卷本的《华盛顿传》却被束之高阁。他缺少大思想家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但也敏于观察,多才多艺,这使他成为擅长于协调过去与现在的理想作家。由于其不容置疑的天才,他成了新大陆派往欧洲的第一位纯文化大使(1842—1846年欧文出任美国驻西班牙公使),成为取得国际威望的第一位美国作家。威廉?卡伦?布莱恩特(WILLIAMCULLENBRYANT,1794—1878)是美国土生土长的第一位诗人。如果说欧文为美国的短篇小说和散文树立了浪漫主义样板的话,布莱恩特则引导美国诗歌摆脱了古典主义模式的僵硬束缚,使之进入了一个简朴清新的时期。布莱恩特出生于马萨诸塞卡明顿的一个清教徒家庭。他小时候常常生病,他的父亲要他在森林中做漫长的散步以增强他的体质,这种散步发展了他个人对于大自然的浓厚兴趣。所以,他很早就开始了诗歌创作。10岁时,他写的一首诗发表在《汉普郡报》上;13岁时还写过一首讽刺杰弗逊的诗。他的最佳诗作《关于死亡的冥想》写成那年,他还只有17岁。由于他的祖父治家勤俭,年轻时的布莱恩特想到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上学的愿望两度落空,于是他只好学习法律,并在21岁时取得了律师资格。他本来就不喜欢这个职业,于是在他结婚5年之后,应邀为一家新刊物《美国文学报》撰稿,此时他已经作好了改行的准备。这个时期是文学生涯中最多产的时期。他的


    一些以大自然为主题的优秀诗篇。如《黄昏漫步》、《秋林》等都是这一时期写成发表的。1825年,布莱恩特南下纽约投身新闻事业,到1829年时,他已是纽约《晚邮报》的编辑与股东。作为当时自由派编辑的带头人,布莱恩特在美国文学界的作用突然改变了。他捍卫贸易自由、主张废奴和言论自由;他为创建共和党立下过汗马功劳,并在大巴林顿市及美国的文化生活中占有相当突出的地位。他的旅行书简记载了他多次旅欧的见闻。在旅行书简风行一时的年代,布莱恩特的旅行书简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他为与他同时代的名人如欧文、库珀、哈勒克、以及画家托马斯?科尔等写过悼词,这使他几乎成了不朽的声音。布莱恩特的立场交融了英国浪漫主义流派的冲动和自身新英格兰保守的宗教观点。他的一生是在宗教上逐步摆脱加尔文主义、在政治上摆脱联邦主义转向统一派和杰克逊民主党人立场的一生。他深受蒲柏、约翰逊等人文主义理想的熏陶,在诗歌形式上得益于英国自由派诗人。他师法拜伦、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将自己的心灵向生活敞开。他关于诗歌的论述,在以后多年一直是诗人用来衡量诗歌本质及宗旨的标准。他认为诗歌是一种联想艺术,它用象征而不是直接模仿生活的方法来激起读者的想象,把握读者的感情,唤起他们满怀激情地去行动。他的《论诗的本质》、《论诗的价值和应用》、《论诗以及我们的时代、国家的关系》和《论独创性和模仿》都有一种警句式的风格。他的风格贯穿了整个19世纪,形成了美国诗歌的主流。布莱恩特最后在自己诗作才能有所衰退的情况下转向翻译《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当时他已76岁。然而他与欧文一样,一生的主要贡献在于,从国外的浪漫主义流派同龄人那里学到了自由,并在自己的国家里,把文学运动从模仿引向了创新。他在不断觉醒的民族文学中,虽然不是主要的,但永远是特别具有权威性的发言人之一。詹姆斯?费尼莫?库珀(JAMESFENIMORECOOPER,1789—1851)是美国民族文学的开拓者,第一个采用民族题材的作家,人称“美国的司各特”。他和欧文、布莱恩特一道开创了美国浪漫主义的文风。他们虽扎根于上一世纪末高涨热烈的民族主义感情,但在艺术上则前进了一大步,从而使欧洲人,尤其是英国人再也不敢嘲笑美国人写不出文学作品来。库珀出生在新洋西州伯灵顿库珀镇一个很有权势的贵族家庭。他父亲曾担任国会议员和地方法官,他为自己的孩子设计了最佳的教育方案:他自己创办的地方学校,由有地位的牧师辅导,然后再让他们上耶鲁或普林斯顿。可是库珀精力过于旺盛,不愿过书斋生活,在耶鲁大学读了两年就被学校除名了。之后他断断续续在海上度过了五年,或在商船上当水手、或在海军里服兵役。一番漂泊之后,库珀对森林和海洋了如指掌,为成为一名作家准备了足够的知识和必需的观察能力。库珀30岁时与亲英的迪?兰西家族的苏珊?奥古斯塔结为夫妇,并在其岳父的资助下过起了乡村绅士的生活。1820年他写成了一部仿英国家庭小说的作品《警惕》,但很不成功。这部小说教育了他,使他认识到他只能用美国本土的素材进行创作。幸运的是,在他那奔腾的血液里蕴藏着对自然、对人民以及冒险深沉的爱,他要写出具有惊心动魄场面的冒险小说,而这类小说,英国的托里、司各特已为他提供了现成的范例。1821年,库珀的成名之作《间谍》问世,这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民族题材的小说,他自称这是一部“纯正美国式的作品”。全书以独立战争为背


    景,歌颂了爱国主义者的形象。小说出版后,受到读者热烈欢迎,不仅在国内连续再版,而且被译成多种欧洲文字。1823年,库珀出版了他的第三部长篇小说《拓荒者》,这是他计划中的长篇系列小说“皮袜子故事集”中的第一部。然而他却没有按计划接下去写这组系列小说的第二部。为了猎取新奇的题材,他转而去创作以他早年航海生活为素材的小说,同年出版的长篇小说《舵手》就是这一变化的产物。连续出版四部长篇小说之后,库珀名声大噪,一跃而成为美国文坛上居于领导地位的人物。这几部小说在美国文学史上开创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小说形式:《间谍》是革命历史小说的典范,《拓荒者》是边疆生活小说的样板,《舵手》则是航海小说的开山之作,这在美国文学史上是空前的。尤其是以开发北美大陆西部地区为中心内容的边疆小说,在当时引起了特别强烈的反响。从1826年开始,库珀又重新进入了“皮袜子故事集”的创作。《皮袜子故事集》的后四本小说到1841年全部出齐。这5部小说创作年代的次序是:《拓荒者》(1823),《最后一个莫希干人》(1826)、《大草原》(1827),《探路人》(1840)和《杀鹿者》(1841)。但从故事的连续情节安排来看,它们的先后次序应该是:《杀鹿者》、《最后一个莫希干人》、《探路人》、《拓荒者》和《大草原》。关于这五部小说在时间上反向推移的方式,D?H?劳伦斯曾有过精彩的论述。他认为这种叙事方式表明作者“现实感逐渐减弱而美感在逐渐增强”这组故事的中心人物是纳蒂?。班波。他隐居深山老林,是荒野里的侦察员,朴实的哲学家和神枪手,同时也是民主人类、民主思想的化身。他长年累月穿着鹿皮制成的护腿,因而获得了“皮袜子”的外号。小说从《杀鹿者》开始,描写年轻时代的班波在纽约州尚未开发时在森林中的狩猎生活和他与印第安人结下的深情厚谊;《最后一个莫希干人》和《探路人》描写他所经历的冒险生涯;在《拓荒者》中班波由于过不惯新兴市镇纽约的生活又回到未开发的森林中去。直至《大草原》时,90高龄的“皮袜子”,感到自由的时代已经过去,最后平静地死在了他引以为忠实朋友的印第安人中间。这五部小说中最有代表意义的是《最后一个莫希干人》。故事发生发生在18世纪50年代英法七年战争的第三年,即1757年。英军司令威廉?亨利被法军围困在乔治湖,他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丝在艾丽丝的未婚夫、音乐教师大卫?高马特和年老的佣人邓?海沃德陪同下,企图冲破敌人的封锁与父亲会合,同他们走在一起的还有印第安人马格勒。此时的马格勒已经背叛他们成了法国人的密探,他打算把一个叫做易洛魁的印第安部族全部出卖给法国人,但这一阴谋因被纳蒂?班波揭穿而败露。可是莫希干族人却遭到了法国人的屠杀,整个部族只逃出了酋长秦加茨国和他的儿子恩卡斯。后来马格勒在易洛魁族人的帮助下抓到了科拉和艾丽丝,并逼迫科拉做他的老婆,他的无理要求遭到科拉严正拒绝。这时海沃德赶到将她们营救出来送往蒙罗要塞。但在她们离开要塞的时候,又遭到印第安人攻击,姐妹俩再次被捕。此时,班波前来追赶这批印第安人,找到了关押科拉的地点。同时他又得知艾丽丝被关在休伦族的营地里,便化装进入休伦人营地先救出了艾丽丝。当他再回来救科拉时,科拉已经被马格勒杀死了。班波愤怒地向马格勒开枪,马格勒从悬崖上跌下摔死。当艾丽丝和其他人回到英军营地时,班波却走向边境,重新开始了他的遨游生活。库珀是第一位成功地探索深居美国丛林中印第安人多姿生活的美国小说


    家,因而当时的人们总是把他也想象成一个随身带枪,足着高统皮靴、头戴河狸帽的边疆居民,就和他笔下的“皮袜子”一样。从1821年发表第一部作品到1851年逝世及30年间,库珀共出版作品近50部“皮袜子故事集”当视为他所有作品中的上品。库珀力图通过对“皮袜子”一生冒险经历的描写,反映出18世纪初到独立之后整个美国西部边境的社会实况。作品既寄寓了作者对印第安人在种族主义者挑唆下相互残杀的悲剧性境遇的同情,也蕴含着作者对原始人类文明的赞美。以及对白人殖民主义者的抨击。在库珀笔下,纳蒂、班波是一个理想化的人物典型。他虽然出身低微,目不识丁,非常正直勇敢。与那些贪婪、凶恶的坏人相比,班波简直是个伟人。不过,库珀把忠于法国人抑或英国人作为区分善恶的标准,未免失之偏颇。但这组小说以其曲折而虚幻的浪漫主义情节、丰富而形象的人物典型构成了美国第一代最有影响的长篇系列小说,其地位是不可动摇的。欧文和布莱恩特有助于为美国创造一种艺术,库珀则朝着美国的艺术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他虽然也照着别人的路子起步,通过模仿他所欣赏的英国小说学习创作的技巧,但是他的真诚和热情难以容忍囿于这些限制,从而影响他要表达的内容。库珀认为美国有自已的习俗传统与独特的观点;任何文学如果不能充分表现这一切就谈不上是站得住脚的文学,这样他就触及了问题的要害。由于库珀一生的努力,推动了浪漫主义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成为美国民族文学中最重要的一种创作形式。


    后期浪漫主义文学家:爱默生、梭罗和朗费罗拉尔夫?华尔多?爱默生(RALPHWALDOEMERSON,1803—1882)是美国文学史上极其重要的作家。他不仅是后期浪漫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还是美国整个超验主义运动的主要领袖。把浪漫主义想象的抽象观念和19世纪中叶美国生活的现实统一起来的不是欧文、布莱恩特和库珀而是爱默生。由于有了他,美国文学活动的中心从纽约移到了波士顿以西20英里宁静的乡村康考德,美国的浪漫主义也随着他成为一种成熟的思想和感情体系,深深地扎根于本国的沃土之中。爱默生出生在康考德村一个牧师的家庭,他父亲是唯一神教派第一教堂的牧师,在爱默生8岁时就去世了。尽管家境贫寒,他的母亲还是设法把爱默生弟兄四人都培养成了哈佛大学的学生,而爱默生考入哈佛时才14岁。他虽不是一个智力过人的学者,但却博览群书。他先后接触了英国浪漫主义作家、思想家柯勒律治、华兹华斯、卡莱尔等人的作品,开阔了思想疆界。毕业后,起初在哥哥威廉开办的一所女子中学任教,后于1826年担任了波士顿第二教堂的牧师。1829年,爱默生与艾伦?塔克结婚,生活似乎充实且前途似锦,可是婚后17个月艾伦就患肺结核去世了。此后,肺结核又夺去了他三位兄弟的生命。在遭受一系列个人不幸和丧亲之痛以后,他开始对宗教产生了怀疑。1831年底,他辞去了牧师职务,作告别布道后乘船前往欧洲。爱默生在欧洲一年,参观了古代遗址,风景名胜,考察了艺术,还会见了一些伟人:在意大利他见到了沃尔特?萨维奇?兰多,在英国见到了柯勒律治和华兹华斯,还专程拜见了他一向崇拜的隐居在苏格兰的卡莱尔,并在以后的几十年里一直同他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返回美国后,他与梭罗、霍桑、麦尔维尔、惠特曼等人开始建立一种稳固的美国传统,以摆脱美国文学所具有的殖民地烙印。他的第一篇重要论文《论自然》(1835)明确表达了他的“超验主义哲学”。他说:“历史的方法只涉及到自然与上帝之间的间接关系。若要真正了解自然与上帝,就必须有一种直接的关系,这就是信赖和直觉的方法”。换句话说,超验主义的要点就是:谁都可以直接与上帝交流,只要他想这样做。尽管超验主义在许多方面是新英格兰所特有的,但它实际上是欧洲浪漫主义运动在新英格兰的体现。浪漫主义者认为感情和直觉胜过理智,个人高于社会,他们不接受习俗的任何限制或束缚,并以崭新而激动人心的态度热爱自然,所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也都是美国浪漫主义运动的特点。康考德曾是清教徒的天下,清教主义在这里一直有着深刻而持久的影响。所以,超验主义无法骤然跳到雪莱无神论的激进主义中来。正如爱默生所系统阐述的那样,超验主义是行动的号角,他号召青年人挣脱历史套在他们身上的令人麻本的枷锁,跟随心中的上帝,时时刻刻用一种堪与清教徒始祖的宗教狂热相伯仲的热情来生活。爱默生还坚持认为宇宙的本质是道德的,自然是证明上帝存在于他的一切创造中一个伟大的实际例证。换言之,超验主义是以人性本善的观点为前提而加以修正了的加尔文主义。《论自然》篇幅不长,然而它却是爱默生的圣约书,因为它孕育着爱默生以后所感觉到,思考着及说出来的一切。《论自然》是一棵独立的大树的主干,以后的散文,演讲和诗歌都是从这个主干上派生出来的枝叶。1840年,爱默生和其他几位超验主义者创办了一个名叫《日晷》的小型综合性文艺刊


    物,爱默生一度出任主编。这个刊物在美国东部影响很大,成为传播超验主义思想,发表超验主义文学作品的主要工具和阵地。《散文集》(第一集1841年出版,第二集1844年出版)是爱默生最著名的作品,集子中的每一篇散文都是他倾注了心血刻意雕琢的艺术品,可是每一集的单篇散文间相互并无必然联系。爱默生希望读者一次读一篇,而不用顾及其次序。《散文集》除收进《论自然》外,还包括括《论超灵》、《论自助》、《论美国学者》等重要作品。《论美国学者》是一篇演说稿,其中反映了爱默生的文艺观。他主张树立美国的风格,描写美国的主题,他肯定了当时诗歌中描写“眼前的,平凡的、低贱的”题材的崭新风气,称之为美国文学中的“可喜现象”。在这篇演说中,爱默生为创造民族化的、具有民族精神的文学大声疾呼。因为《论美国学者》对当时的思想文化界震动极大,因而被誉为“思想上的独立宣言”。作为一个诗人,爱默生是一个离经叛道者。他的诗歌缺乏令人折服的节奏,因而失掉了许多读者。但他的诗却不乏粗犷和简洁。在他的诗中,我们可以欣赏到他以凝练的形式显示出来的哲学思想。爱默生不象布莱恩特那样视诗歌为启发性的艺术,认为诗人应以诗去直接传播智慧。他认为诗人是学生而不是教师,是智慧的接受者而不是传授者,诗歌讲究道德但不应是说教。爱默生是从柯勒律治的作品中接受德国唯心主义的有机组成论的,所以除柯勒律治外,英国的同代诗人很少引起爱默生的注意。他在诗歌创作及诗歌理论方面的灵感直接来自柏拉图,来自英国17世纪所谓的“玄学派”诗人乔治?赫伯特、约翰?多恩以及他们的追随者。爱默生认为内容决定形式,因为艺术的法则必须在每一点上都与自然的法则相吻合。就象17世纪思想上的混乱引导着多恩一样,19世纪思想上的混乱引导着爱默生,采取怀疑主义的立场。作为诗人,爱默生只有运用怀疑主义才有希望接受直接启示带来的哪怕是最微弱的闪光。“玄学派”艺术方法论是最古老的方法论之一,必须对其重新确认,梭罗、艾米利?狄更生,艾略特等人才能把它自由运用到他们的新经验之中,而现代“玄学派”诗歌正是爱默生为美国所作的一项发明。爱默生写的诗很少有完美之作,因为他无法摆脱那些在理论上他所反对的关于格律、押韵的主观规则。可是他的最佳诗作以其始终如一的想象力和象征主义手法,成为惠特曼以前美国诗歌中最上乘的作品。没有爱默生对传统的探本求源的认可,也不会有惠特曼的热情奔放。作为文学家和思想家,爱默生对美国文学产生了整整一个世纪的影响。但是他也和许多伟大人物一样,在年轻时并不为人重视,只是当他垂垂老矣时才为人们所重视。这位康考德的圣贤,门徒众多,心灵平静;既是众多体系的缔造者,又是人们的导师,因而他也成了人们想象中的神话。亨利?大卫?梭罗(HENMYDEVIDTHOREAU,1817—1862)是美国超验主义运动的另一代表人物。他出生在康考德村一个农民兼小业主家庭。从小在田间参加劳动,对大自然有一种特别的感情。在梭罗眼里,自然界不是神的造化和象征,而是思索的对象,生活的舞台,这使他后来在阐发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思想时,形成了自己的思想特征。梭罗17岁时进入哈佛大学。当时的哈佛聘用了不少具有超验主义思想的学者任教。在他们的影响下,梭罗逐步形成了自己的超验主义思想,并开始用这种思想进行写作。哈佛的图书馆给梭罗提供了大量的古典哲学书籍和文学作品,柯勒律治、卡莱尔等人的文艺理论和哲学思想对他产生了极大的。


    可是,梭罗生性内向,沉默寡言,所以在哈佛念书期间几乎没有交上几位朋友。1841年,爱默生把大学毕业后当了教师的梭罗请到他那里居住,从此梭罗便成了爱默生的知己和助手。他为爱默生修理花园,修缮房屋,油刷墙壁,还为其校对稿件。在爱默生的影响和鼓励下,梭罗写出了平生第一篇重要作品《麻省的自然历史》。1842年,爱默生推荐到斯塔顿岛当教庭教师。可是,出于对城市生活的厌恶,加上债务缠身,他很快又回到了家乡。见到爱默生后,梭罗谈了实践自己社会思想的计划:他准备一个人孤独地到森林中去实践他的信仰,即“在更高的纬度上探索自己”,去过“通向精神世界”的新生活。于是爱默生就在离康考德仅一英里的华尔腾湖畔自己的林地上给他提供了几公顷土地。梭罗在那块土地上盖起了小屋。一个人在那里住了两年零三个月,这段时间是梭罗一生中最有意义的时期。他在那里开荒种地,自食其力。除劳动外,他的主要生活内容就是考察林中的动植物,潜心思索问题,阅读书籍和从事写作。他的代表作《华尔腾或林中生活》(1854)和《在康考德与梅里马克河上的一周》(1849)都是这段经历的产物。梭罗的其他著作都是从杂志上收集的零星论文或摘自各卷日记上的片断拼凑而成的,而这两本书则是他著作中的精华。在梭罗看来,城市生活是令人厌恶的。在那里,人的生命都被物质享乐给消磨掉了。为了物质生活的享乐,人们疲于奔命,生活失去了意义。在华尔腾湖畔,则是另一种天地。这里,大自然中的一切在梭罗看来,似乎都有思想,每时每刻都在给他以启示,为他提供精神上的食粮。梭罗完成了在华尔腾的试验以后,住在爱默生家里,但是作为主人的爱默生当时正在欧洲讲学。他感到自己在林中的生活并不是完全的思想胜利,有必要对以往的思想历程予以清理以便再做新的探求。他一面替爱默生整理家园,一面在镇上打零工,攒钱偿还债务,人们看到他今天干这个,明天干那个,便取笑他是城里的“大杂役”,他听了以后很宽慰,并说:“大家说得对,我的职业和我的手指一样多。我当过教师、园林工人、农民、油匠、木匠、石匠、铅笔工人,作家,有时还是诗人呐。”他还和爱默生一起在蓄奴制问题日益严重的时刻,鲜明地站在废奴的立场上。他公开批评政府对蓄奴派的妥协,支持黑人的解放运动。他不顾禁令,冒着风险收留逃亡的黑奴,帮助他们逃离奴隶主的辑捕。当率领黑人起义的人民英雄约翰?布朗被判处死刑时,他挺身而出,公开发表演说,为布朗辩护。梭罗因拒付人头税而被关进康考德监狱。几年以后他根据此次经历写了最有影响的论文《论公民的不服从》。在这篇论文中他写出了“公民不服从,官吏辞职,于是革命就成功了”的至理名言。印度的圣雄?甘地读了这篇政论文后,学到了抵抗主义,成为这位美国个人主义先知的热诚崇拜者。梭罗的政治观点还为俄国的托尔斯泰所接受,为英国工党所采用。他的实践标志着超验主义的论点已经达到了示范的阶段,独立的精神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梭罗逝世以后,他的大量日记、遗稿被陆续整理成书,到20世纪初,已出版的梭罗全集就有20卷之多,但是最有影响的还是《华尔腾》一书和《论公民》等文章。梭罗的散文简洁精练、淳朴自然、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论说文强劲有力、立意鲜明,富有战斗精神。他行文流畅,善用双关,一些机智巧妙的转义往往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这些特点在美国19世纪浪漫主义


    文学中占有独特的地位。亨利?华兹渥斯?的费罗(HENRYWADSWORTHLONGFEL-LOW,1807—1882)是美国19世纪杰出的诗人。他的诗作很畅销,这在世界诗坛上都是极少有的现象。据说他的长篇叙事诗《迈尔斯?坦狄士的求婚》在伦敦一天就卖了一万本;《海华沙之歌》被译成许多种语言,并由纽曼红衣主教的兄弟译成了拉丁文。朗费罗出生在缅因州的一个沿海城市波特兰。他小时候就聪颖过人,3岁入学读书。他父亲是一位名声很高的律师和州议员,对朗费罗要求很严,期望他将来能“谋得个有名有利的职业”。可是他没有想到,他这个从小颇有才气的儿子后来却成了诗人。1822年,岁的朗费罗进入不伦瑞克城的新14博多因学院学习,和美国著名小说家霍桑是同班同学。在学院里,他的学习十分优秀,在同学中威信很高。在这里他阅读了大量的美国文学文献资料、熟悉了美国文学的传统和诗歌的历史,并写出了不少诗作,发表在《美国文学报》上。1825年,博多因学院决定开设现代语言系。由于朗费罗古典语言翻译成绩优秀,学院董事会选派他到欧洲深造。对于朗费罗来说,欧洲不仅是一片神圣的土地,而且它本身就是一首诗。他先后在法国的巴黎、西班牙的马德里、意大利的比萨、佛罗伦萨、热那亚、那不勒斯?罗马和威尼斯等地游学,于1829年经德国返回家乡。他在欧洲四年,先后学习了法语和西班牙语,了解了所到国家的历史、文化和风俗民情,研究了他们的语言和文学,并通过实际的社会交际提高自己的语言实践能力。回国后,朗费罗在博多因学院现代语言系任教授。他不但传授语言知识,还引导和培养学生的文学兴趣。1835年,朗费罗携夫人到英国、荷兰、德国、奥地利和瑞典等国留学,接触了许多思想活跃的学者和学术团体。然而他的妻子在德国分娩时不幸去世,朗费罗为此痛不欲生。不久,他回国定居在离波士顿不远的坎布利奇,并继续在哈佛执教。1839年,朗费罗从自己已发表过的诗中精选出一部分优秀作品,集成了他的第一部诗集《夜吟》。其中的一些诗篇立即广泛流传开来,成为脍炙人口的佳作,从而确定了他作为诗人的地位。《夜吟》出版后,朗费罗除了教课外,大部分时间忙于诗歌创作,他很快又写出了第二个集子《歌谣及其它》。这是一部故事诗集,诗人以通俗活泼的笔调叙述了动人的民间故事。随着这个诗集的出版,朗费罗的名字在40年代的美国几乎家喻户晓。诗歌创作方面的成功虽然给朗费罗带来了声誉和欣慰,却使哈佛大学当局十分不悦。哈佛本指望以他在语言方面的造诸来支撑现代语言系的教学,他却醉心于诗歌创作。他每发表一首诗都使哈佛校方感到增添了失去一位得力的语言教授的威胁,而朗费罗每上一次语言课又使他自己感到要少写一首诗。这样,他在苦恼中度过了15年之后,毅然辞去了教职。1843年,朗费罗同弗朗西丝?艾卜斯顿结婚,婚后生活非常美满。他把妻子看成自己的“眼睛”,她的温存和美貌也成了他诗歌灵感的源泉。于是,他的诗歌评介《欧洲诗人与诗歌》(1845)、短诗集《海边与炉旁》(1846)、长篇叙事诗《伊凡吉林》(1847)相继问世。其中《伊凡吉林》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首重要的长诗。诗中描写了一个和平的村庄遭到法国殖民者的焚毁和一对恋人被拆散后经受的巨大痛苦,全诗充满了伤感主议的情调。1851年


    他又出版了诗集《金色的传说》,并开始写作早已酝酿着的长篇叙事诗《海华沙之歌》。可是,由于他此时视力减退近于失明,加上他的小女儿、他的父亲、母亲和哥哥相继去世,使这部长诗未能顺利完成。这个时期,朗费罗除了写诗外,还经常同当时的文化名人往来,并加入了一些重要的文学团体,同爱默生、霍尔姆斯和罗威尔等人交上了朋友。1855年,不朽的长诗《海华沙之歌》终于写成并出版后,立即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这是美国第一部印第安人的史诗在文学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海华沙是印第安神话中的英雄,是西风的儿子,天神派他把文明带给印第安各部落。海华沙为印第安人清理河道,灭除瘟疫,并教他们种植苞米,创造象形文字;他结束了印第安各部落的混乱,引导印第安人过上了和平劳动的生活。诗中还穿插了许多象征印第安人勇敢和智慧的神话传说,洋溢着对印第安人世世代代生活的地方之自然景色的挚爱之情。1858年,朗费罗出版了他的第三首著名长诗《迈尔斯?斯坦狄士的求婚》,这部长诗给他带来了更大的荣誉。正当他的创作兴趣再次高涨之时,意外的灾祸又一次降临到了朗费罗的家里:他的妻子正在用蜡烛封一封信时,衣服突然着了火,朗费罗闻声赶来,不顾一切去救她,自己也被火严重烧伤。他的妻子第二天清晨就死了,这对诗人的感情又是一次沉重的打击。由于悲伤,他的创作灵感滞塞,很长时间没有作品问世。几年后,他心绪好转,完成了他最长的诗作《路边旅店的故事》,出版后得到霍桑的赞许。朗费罗的晚年是在人们的崇敬声中度过的。60岁时,他带领他的一大群亲友再次访问欧洲,受到英国官方人士隆重欢迎,英国女王维多利亚亲自去温泽城堡迎候。政府的文职要人和名作家为他举行盛大宴会,牛津大学把他作为“美国最出名的诗人”以最高的礼遇款待。这位在美国文坛上久负盛名的老诗人一时名震海外。朗费罗在他一生的诗歌创作中成功地抓住了时代的脉息并使之与自己的个性溶为一体,把自己国家纯朴的殖民时期风尚与南欧阴暗的浪漫主义教堂和城堡写得一样完美。他既有学识又发扬民主,在20多年里一直是美国文学界公认的大师。


    美国的艺术家:爱伦?坡和霍桑埃德加?爱伦?坡(EDGARALLANPOE,1809—1849)是美国19世纪典型的浪漫主义诗人,出色的杂志编辑,短篇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他的天才不仅表现在他的创作里,也表现在他富于建设性的文学批评中。他给诗的功能下定义,并且能够鉴别出自己作品中的动机、技巧和主题。他认为朗费罗式的“简单的教诲诗”和长诗中叙事性很强的诗句有害于真正的艺术,因而他从来不写长诗。在他的心目中,爱默生和超验主义者永远也写不出好诗来。因为超验主义者囿于积极意义上的逆来顺受思想,认为大自然的核心是多种形式的统一,主张与“超灵”随时沟通,而这种沟通是毫无意义的。爱伦。坡生前失意、潦倒,死后却影响巨大。法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查尔斯?波特莱尔和马拉美热情称赞他的作品,把他视为自己的精神领袖,并把他的作品以丰富的感情译成法文。这些作品影响了法国所有的印象派作家。这种影响又从法国印象派那里回到了美国。这一实例的惊人之处在于,一个被时代和自己的同胞抛弃了的人深刻地影响了法国作家,而这些法国作家又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另一代诗人。美国诗人胡克?克兰在本世纪20年代一首精彩的长诗《桥》中,想象爱伦?坡正在地下铁道乘车旅行,形象地表明他又重新活在美国作家和人民心中,继续对文学发生影响。爱伦?坡在西方还被视为侦探小说的鼻祖;他的侦探推理小说,如《莫格街的谋杀案》也曾为我国30年代著名的小说家施蛰存先生所效仿,在施氏的怪诞小说《凶宅》中不难看出爱伦?坡的风格影响。爱伦?坡生来就是一位艺术家。他的母亲伊丽莎白?阿诺德是有名的演员,曾在美国的舞台上成功地表演过“起舞的仙女”、村妇和《李尔王》中科迪莉亚等一系列主角。他的父亲也是个思想敏锐、喜欢深思的艺术人。但埃德加两岁时就失去了双亲,被一个名叫约翰?爱伦的商人收,养就是“爱伦”成为他中名的由来。1826年,爱伦?坡进入弗吉尼亚大学学习。他的古典文学和法语成绩突出,然而酗酒和赌搏迫使他不得不中途退学。1827年,爱伦?坡到波士顿出版他的诗集《帖木儿及其它》,后来加入了美国陆军,并在军队呆了两年。1829年他出版了第二本诗集《艾尔?阿尔夫,贴木儿及其它》,在他的新书获得好评后,他告别了军队,集中精力从事写作。但是由于经济拮据,他陷入了持久的沮丧和压抑之中,并以饮酒来排遣忧郁。1831年,他的第三本诗集《诗?第二版》问世,其中包括一篇批评性的前言,在这个前言中他提出了对诗歌胸有成竹的见解,一种明确的审美观。他认为诗有三个特征:含混,“音乐性”和象征。一首诗与一部科学著作的不同之处在于,诗是以快感为直接目的的,而不是求真;与传奇故事的不同之处在于,诗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含混的”而不是“明确的”快感;只有达到了这样的目的才算是诗。音乐性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们对音乐的理解只是一种最含混的概念,当音乐与它给人们以快感的思想结合起来时,这便是诗。没有思想的音乐只能是音乐,而没有音乐的思想便是散文,因为它的情绪是明确的。爱伦?坡短暂的成熟阶段是在巴尔的摩?费城和纽约度过的,因为他所从事的编辑与作家的职业使他有幸到达了这些城市。1836年,他与年仅14岁的表妹弗吉妮亚?克莱蒙结婚,婚后,爱伦?坡在《南方文学使者》杂志当编辑。他很有编辑才能,能够把握住杂志的性质和特点;他又有很好的鉴


    赏能力,善于发现有价值的东西,加上对工作的严肃认真,他一生中先后帮助四五家全国性文学杂志提高了发行量。1838年至1848年这10年是爱伦?坡的文学活动最活跃、最有成就的时期。他很快就在诗歌和小说的创作上。均获建树:1837年,他发表了《厄舍古厦的倒塌》等一些优秀小说;1838年出版了以大量描写黑暗恐怖为特征的长篇小说《亚瑟?戈登?皮姆的故事》;;1840年发表了以闹鬼为主题的《十四行诗——寂静》;1841年发表了第一篇侦探小说《莫格街的谋杀案》。此时的爱伦?坡声誉日隆,但仍一贫如洗;而且久病的妻子生命重危。1845年,他的诗《乌鸦》在《晚镜》报上发表,同年又发表了《尤拉莉亚》和诗集《乌鸦及其它》。这本诗集是他的成熟之作,每首诗都倾注了他很大的心血。然而,爱伦?坡在文学批评方面为了求得完美立论往往不顾及感情,当时不愿在完美上下功夫的新闻报告文学的作者都对他惧怕三分。有人说他的笔“蘸的是硫酸墨水”。实际上他挑剔的大多是二流作品,对优秀作品如狄更斯的作品他总是极力鼓吹。然而,由于他对朗费罗的攻击,使他几乎声名狼藉。再加上1847年他妻子的去世,使他复又沉溺于酗酒之中。1848年,他的《尤其娜路姆》发表。对这首诗尽管众说纷纭,但仍不失为他的杰作。1849年,他先后发表了《钟》、《阿娜贝尔丽》、《我找到了:散文诗》和那篇发展了他的“长诗不能存在”理论的论文《诗的原理》之后,突然昏倒在巴尔的摩的大街上,四天后死在医院里。爱伦?坡的小说以怪诞和奇异而著称。它继承了哥特式小说的传统手法,吸取了这种小说制造悬念和心理恐怖的全部技巧;同时,通过对于恐怖事物的描写和恐怖故事的叙述,来探索人类思想的隐秘。作者以这种不寻常的形式表现对未知世界不寻常的探索,本身就是对美国文学的贡献。爱伦?坡并未留下大量诗作,但他的诗所起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其本身内在的价值,它的完美地体现了爱伦?坡关于艺术的理论。爱伦?坡的艺术属于那种充满对立而又相辅相成的浪漫主义流派。他与库珀,欧文一样以自己的方式成为美国的代言人,然而他所表达的是人类对于不能实现和没有实现的理想的永恒追求。爱伦?坡象一位在荒原里迷失了方向的开拓者,急切地探寻旧大陆文化的美妙与未来,而不去追求黄昏时所要达到的目标。从爱伦?坡到亨利?詹姆斯和艾略特,由于把美国文明理想化,同时又加以批判,因而尽管他们蜚声海外,在国内却被视为流放者。爱伦?坡作为美国文学史上这一类诸多主要作家中的第一位而名垂青史。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ATHAWTHORNE,1804—1864)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爱伦?坡称他的小说“属于艺术的最高层次,一种服从于非常崇高级别天才的艺术。”霍桑的作品语气统一、稳重、追求真理、行文简洁。最重要的是他具有“发明、创造、想象创新的精神;这对小说文学来说,大约与其它所有的气质一样可贵。”霍桑出生在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破落的贵族世家,他的父亲在霍桑四岁时就去世了,母亲只好带着他和他的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到他外公家过活。父亲的去世和母亲的寡居对霍桑童年的生活影响很大,他很少到野外活动,长期的离群索居使他养成了沉默、内向、忧郁的性格。然而他与大学里的朋友以及妻子和孩子相处都十分融洽。霍桑从小勤于读书,17岁时进入博多因学院学习。在这里,他结识了许多后来在美国史上或文学领域颇有名气的人物。他的同班同学中有大诗人亨


    利?朗费罗和后来成为美国第14位总统的富兰克林?皮尔斯。1825年,霍桑大学毕业后回到塞勒姆家中,度过了12年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在这段时间里,他博览群书,精心准备创作。1828年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范肖》,这部小说描写了一位学者兼隐士既与自己生活中的困难进行博斗,又要调整与社会的关系的经历,在某种程度上是他本人的自画像。当霍桑学会把问题置于自己家庭及民族的历史之中加以观察时,成功也随之而来。由于他生活在曾经发生过“驱巫”案的小镇上,而且他的直系祖先威廉?霍桑法官曾参与迫害异教徒的这个案子,霍桑发现自己很容易沉浸到塞勒姆的历史及清教徒殖民者的生活里去。对于清教徒殖民者来说,罪恶是可怕的现实;而对于霍桑来说,罪恶不过是一种心理上的困扰而已。他自然地运用象征主义的极端形式,把道德寓意作为实现自己的忏悔和保持秘密所急需的最佳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他既可以说出他想说的话,又可以藏在象征主义之中含而不露。1837年,霍桑出版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故事新编》(第一集),1842年又出版了第二集。同年,他与当时活跃在波士顿的超验主义者索菲亚?皮博迪结了婚。此后,他写下了《年青好小伙布朗》、《走向天国的道路》、《优美的艺术家》、《拉伯西尼医生的女儿》等短篇,于1846年以《古宅青苔》为题出版。这是霍桑第二部引人注目的小说集。此后,为谋生计,霍桑回到老家萨勒姆镇,担任了3年港口检查官,这段时间他写的东西很少,曾引起朋友们的议论。1849年,霍桑的朋友、出版商詹姆斯?皮尔兹建议他写长篇小说,说那样会有更多的读者。这个建议给霍桑指明了出路,他闭门谢客,潜心创作,终于在第二年的四月出版了为他带来巨大声誉的长篇小说《红字》。这部小说一出版立即引起了广大读者和文艺批评家的注意,成为轰动一时的文学作品。它的成功使霍桑成了当时第一流的小说家。小说的故事发生在17世纪中期加尔文教派统治下的波士顿。年轻美貌的海丝特?白兰嫁给了一个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奇林沃斯,夫妻间根本不存在爱情。有一天,罗杰在海上被掳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地生活着,精神十分痛苦。这时,一个英俊的,有气魄的年轻男子闯进了她的生活里。他们真诚地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秘而热烈的爱情生活,于是白兰犯下了被称为“第七戒”的通奸罪。按照当时的教规,犯有通奸罪的妇女必须当街示众,只有在她交待出奸夫的姓名后才能得到赦免。白兰宁肯遭受耻辱也不愿说出她所钟爱的人的名字。于是白兰穿上一件绣有红色“A”字的外衣走上了街头,而且她必须终生穿着这样的外衣以示赎罪。“A”红字是英文中ADULTERY(即“通奸”)一词的首写字母,它在人们心目中是堕落和罪孽的标志。白兰坚强地度过了许多年耻辱的生活,胸前的红字终于变成了德行的标志。她的同案犯不是别人,正是“道德的卫士”、清教徒牧师亚瑟?狄姆斯台尔。他忍受着灵魂的沉重煎熬,但缺乏公开承认的勇气。最后,就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在一次规模宏大的宗教典礼上,他终于鼓起勇气,当众宣布了自己隐藏多年的秘密。他扯开自己胸前的衣服,一个猩红色的“A”字就烙在他的胸上!他也获得了道德上的自新。白兰的丈夫罗杰虽是受害者,却由于一心想着报仇,使自己变得如同恶魔一样。作者最后表明,他才是真正的罪人。狄姆斯台尔对白兰说:“我们不是世上最大的罪人……那个老人的复仇比我们的罪更重。”作者层层深入,步步逼近,在暴露了公开的罪恶后又揭示了秘密的罪恶。作者试图表明,罪恶根深蒂固,与人类社会共存。


    在这部奇特的小说里,清教徒社会中古板的道德观念成了人间友爱自然道德观所反对的主要对象。小说的主人公白兰敢于藐视宗教的法典并通过这一悲剧性的失足显得形象高大。这部小说是霍桑创作艺术最集中的表现,它的出版结束了霍桑十几年孤寂的生活,打开了他同外部世界直接交往的大门。1851年,霍桑搬到了美丽的伯克那山区,后来又迁到康考德。在这里,他和麦尔维尔成了好朋友。麦尔维尔对霍桑的友谊使后者变得开朗起来。在短短三年内,他写出了许多作品。1851年他写成并出版了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七个尖角顶的房子》,1852年出版了第三部长篇小说《福谷传奇》和最后一部短篇小说集《雪的雕像及其它故事新编》其中包括《雪的雕像》和《人面巨石》等名篇。《七个尖角顶的房子》以新英格兰地区传说为基础,以“驱巫案”为主要情节,展开了一幅血腥的宗教迫害的图画。品恩钦家族的祖宗品恩钦上校强行霸占了建筑师莫尔的一块土地,在那上面盖起了带有七个尖角顶的房子。为了翦除后患,他又依仗自己的权势把莫尔当作巫师活活烧死。莫尔临死前诅咒了品恩钦一家,结果品思钦上校刚盖起七个尖角顶的房子就突然暴死了。在以后的一百年里,品恩钦家族的子孙为冤魂所逐,代代死于非命。直到哈泼萨勃哈?品恩钦与莫尔的后代菲比?莫尔结成夫妻,这座房子才平安无事。霍桑在此表明,财产就是祸患,“一代人的罪孽要殃及子孙”。《七个尖角顶的房子》和《红字》都表达了一个英国的主题:过去的罪恶给予当前现实的压力以及这种历史的犯罪感在何种情形下才能得以消解。霍桑在他的作品里一直在探讨道德观念的问题:从《红字》揭露宗教的偏狭和人的伪善,到他最后一部长篇小说《玉石雕像》提出某种“反省的道德”。但是他只是以宗教的善恶观念来看待社会,把社会上的不合理现象完全归结为一个抽象的“恶”。在他看来,一切社会问题,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犯罪等现象的根源都在于人所固有的“恶”这是加尔文教义中关于。“原罪”、“内在的堕落”等观念对霍桑的影响。尽管罪恶无所不在,但人类的一切法律条文和道德规范都是无能为力的。霍桑为拯救社会开出的唯一药方是“净化”,要求人们“要诚实!要坦白!把你最坏的东西袒露出来……”因而许多文学批评家认为霍桑是一个“十足的道德学家”。由于霍桑的努力,美国浪漫主义的小说创作在民族文学的道路上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他从欧文、库珀手中接过文学的接力棒,完成了攀登浪漫主义高峰的最后冲刺。他的艺术,使得小说这一文学形式成了精美绝伦、令人赞叹的艺术珍品,他为美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留下的宝贵艺术遗产具有永恒的价值。


    浪漫主义的危机:麦尔维尔和惠特曼如果说青年共和国的灵魂曾在爱默生与梭罗的著作里首先得到印证,在爱伦?坡和霍桑的著作里发现自己的痛苦和悲剧性的声音的话,那么到1850年,产生一部用不朽的世界之声呐喊出信心与绝望的文学巨著,时机已经成熟。只有这样的文学才称得上是伟大的文学,而《白鲸》与《草叶集》就是这一类文学的典范。这两部作品的作者麦尔维尔和惠特曼在同一年出生,并于同一年去世,除了外出短暂旅游外,两人的住处相距不超过几百英里,都以纽约市及其周围地区为家,而且两人都深受尼克尔包克尔一伙(即19世纪早期以欧文自己所塑造的古怪历史学家迪德里希?尼克尔包克尔命名的一群曼哈顿青年人)作家的诙谐、爱国热情和新英格兰人理想主义的影响,然而没有任何记录表明他们两人曾经相识,或是对对方的思想与作品作过重要的评述。惠特曼1855年初露锋芒发表《草叶集》时,麦尔维尔已基本上完成了他重要著作的创作。这两位叛逆的巨人,一生基本上都在各自的想象王国内创作和生活。两人的创作都有史诗般的气势和悲剧的意境,但却为同代人,所误解,可是他们最终还是得到了后代人的推崇。一般人认为麦尔维尔与惠特曼在思绪与对读者的启示上是截然不同的。麦尔维尔似乎推崇魔鬼,他发出的声音是嘲讽与绝望,他的根本信念是罪恶不可避免;而惠特曼则对生活的未来充满信心,并为人类共有的善心大声歌唱。麦尔维尔在哲学上与爱伦?坡和霍桑一脉相承,而惠特曼则与爱默生紧紧相连。实际上,他们之间的不同只是表面现象,《白鲸》与《草叶集》之间真正的不同在于,前者是悲剧,是普罗米修斯式的史诗;后者是颂歌,是英雄或民族的史诗;麦尔维尔敢于违反神的意愿,发出人类与命运抗争的呼喊,惠特曼则唱出了自己民族共同的追求和信念。赫尔曼?麦尔维尔(HERMANMELVILLE,1819—1891)是美国最伟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之一,同时还是一位多产的诗人。他生在纽约的一个商人家庭,在他还不到13岁时,他的父亲因破产而发疯}



    十九世纪以前概述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作为一个国家,它的历史只能从1776年7月4日算起。作为历史中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美国文学史,严格地说,也是从这一天开始谱写的。哥伦布在1492年发现新大陆之前,这块土地的主人是印第安人,他们的各个部落还处在原始公社制度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他们本身并没有发达的文学。遭到殖民主义者的野蛮屠杀和驱赶之后,这个种族已处于濒临灭绝的境地,仅有的口头创作也几乎完全中断。美国独立以前,北美大陆受欧洲人统治长达几个世纪。由于残酷的殖民经治以掠夺财富和剥削廉价劳力为目的,因此,北美大陆既没有发达的经济,更没有发达的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利坚民族的文化,实际上是欧洲文化的移植,文学和艺术绝大数是欧洲的舶来品。殖民地时期美国仅有的几位诗人和民间作家,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和自身生活的局限,也没有能写出具有美洲特色的作品。独立之后,美国的文学虽然还处于襁褓之中,但它已经开始摆脱殖民文化的桎梏。在民族独立的历史关头,美国人民,特别是作为当时站在革命斗争最前列的资产阶级左翼分子,已经认识到了建立民族文学的重要性。一批年轻的诗人就曾预言,美国文学必将有一个灿烂的未来;他们满腔热情地为这个未来的灿烂文学增砖添瓦,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尽管如此,独立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美国还不能很快摆脱在文化上依附英国的状况,不利于民族文学繁荣发展的条件依然存在。首先,在取得政治上的统一以后,各地区在经济、文化上的发展并不平衡。当时西部大部分还是处女地,那里除了民间故事外,一时还不可能出现反映西部开发业迹的成熟作品。在愚昧落后的南部,真正的民族文化无从谈起。思想意识异常顽固的大不列颠王国的臣民,对这个新生国家总是抱着一种不可名状的仇恨和敌视。他们鄙视美国的一切,当然也包括美国年轻幼稚的文学。面对英国的一片嘲笑和挖苦声,已经获得了独立的美国人民决心使自己的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拥有充分的发言权,他们需要有自己的工业、农业、科学和文化。作为美国新兴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学,在独立以后的美国土地上,萌芽、生长到发展、壮大,终于在半个多世纪以后,以它自己具有鲜明民族个性的崭新面貌,跻身于世界文学之林,成为世界文学不可忽视的有生力量。


    印第安人的原始文化和神话传说印第安人的文化虽然不是美国文化的主流,但印第安人毕竟是美国这块土地上最早的主人,他们的原始文化和神话传说应该是美国文学的最早源头。早在一万二千多年前,亚洲人开始从西伯利亚成批移居阿拉斯加,后来又向美洲的中部和南部扩散,成了新大陆的祖先。1492年,意大利人哥伦布为西班牙国王和新兴的资产阶级寻找“神话般”的中国和印度,偶然踏上了这块新大陆,误认为是到了印度,便把当地人称为印度人。为了与印度人进行区别,后人把新大陆的土著人称为印第安人。印第安人作为新大陆的主人,世世代代居住在那里。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他们就已经有了高度的精神和物质文明。比如,墨西哥马雅族遗留下来的城堡建筑残址和雕刻品以及秘鲁印加族遗传至今的数千里长的石板大道和“太阳门”建筑,说明他们在公元前后就有了文化中心和建筑技艺。马雅族还创造了所有印第安部落中唯一可称为文字的一种象形文。可是,15世纪以后,这种象形文随着马雅族的衰败而消失了(至今尚有象形文遗物,但无人能够辩认)。他们的文化与建筑技艺可算作世界古代文明之一,可以同古埃及和巴比伦相媲美。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和落后的移居生活方式,印第安人主要以渔猎为生。他们的主要食物是哥伦比亚河以及太平洋沿海的各种鱼类,内陆的飞禽走兽,各种浆果及块根植物。虽然也有人从事农业,但技术上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他们的主要武器是石斧、骨刀和弓箭。印第安人的文化各有不同特点,因而他们所信奉的偶像也各不相同,主要是动物图腾。大部分印第安部族相信万物有灵论,认为世间的一切都是人类和神灵的化身。许多部落把动物当作神灵信奉并歌颂。比如,俄勒冈地区印第安人的动物神形象是“凯欧蒂(小狼)”,在阿拉斯加印第安人中则是“渡鸦”,墨西哥的阿兹蒂克族却崇拜“蛇神”,这些和蒙古传说中的“孤狸”和中国神话中的“孙悟空(猴子)”非常相似。印第安人把巫医视为圣人,认为他们刀枪不入,因为他们能做一些非凡的事,如玩火、变魔法、呼风唤雨等。印第安人虽然没有文字,但有丰富的口头语(有的还有手势语)。仅北美洲印第安人部族中就有500多种口头语,其中美国和加拿大有149种,大多数沿用至今。美国50个州中有一半州的名字源于印第安语。印第安人为自己世代相传的口头文学感到自豪。他们的口头文学包括神话、传说、故事、诗歌、民谣、格言等。在大部分故事中都有凯欧蒂这个形象。凯欧蒂的形象是虚构的,但并非无中生有。和其他民族神话传说一样,拟神化了的凯欧蒂是历代印第安人自身形象和生活现实的写照。主要以凯欧蒂发展起来的神话传说奠定了印第安人口头文学的基础。尽管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特点,但凯欧蒂这一形象在勇敢精神和创世造福方面可与中国藏族史诗中的格萨尔王和瑶族神话传说中的密洛陀相媲美。19世纪以来,许多历史学,考古学和人类学工作者为了拯救印第安人的文化及口头文学,收集编写了大量关于印第安人历史、宗教、社会、文化以及文学等方面的书籍。在印第安人的神话故事中,有的与其他民族的故事近似。如《宇宙的起


    源》。传说在无数年前,大地一片汪洋,上帝创造了大自然和一男一女,便产生了人类。这与《圣经》中创世纪的故事很相近,但二者各自所信奉的上帝不同。在故事《复活》中,印第安人的上帝阿坡是一个印第安人的形象,这充分表现了印第安人的自豪感和对自我决定命运的向往。1492年后,印第安人曾热情地欢迎过不断涌入的欧洲移民,帮助他们开发原始森林,教他们种植玉米、马铃薯、南瓜、烟草、蕃茄、花生等各种农作物,并教他们懂得了许多野生药物的性能。但是,欧洲移民者刚刚在美洲站稳脚跟,就对印第安人实行了长期的、野蛮的种族灭绝政策。印第安人为了反对美国政府的土地掠奇和暴力镇压,举行过多次武装起义。19世纪末的一次起义叫作“神舞运动”,在这个运动中产生的组歌“神舞曲”充满战斗激情。它用旋风象征革命力量,用地动山摇的形象预示旧世界必将灭亡,新世界必将诞生。印第安人的口头文学和神话传说显示了他们丰富的想象力和聪明才智,证明他们是善良、勇敢、勤劳、伟大的民族。美国印第安人的口头文学是其古老灿烂的文化精髓,这份文化遗产至今仍然放射出绚丽的异彩。


    襁褓中的美利坚民族文学发现新大陆并在那里定居,只是美国故事的第一部分。美国还是思想与精神的新大陆。由于中世纪的崩溃释放出来的能量有如决堤洪水奇隘而出,这种能量便构成了关于自由人的现代思想。美国人从一开始就到森林里去体验生活,他们的文学即是他们成功与失败的记录。一个民族或者一种生活方式,都是在围绕应该如何生活,社会应该如何建设而展开的宗教辩论和政治辩论中成形的。在创建这一思想新世界的过程中,美国在17、世纪成了一个巨大的试18验场。在英国和西欧形成的思想可以在这个试验场转化为行动,而不受已经过时的封建社会那些法律、习俗与传统的干扰。那个时期在欧洲只是可以说说的事情,在美国就可以实实在在地办到。始于文艺复兴,继而贯穿宗教改革启蒙运动与理性时代的宗教、政治、文化革命,在新大陆成了日常生活的模式。在早期的殖民地当中,马萨诸塞与它周围的康涅狄格、罗得岛及以后北部一些定居区的居民是实现新教改革理想的中流砥柱。这些移民者从来到新大陆的16世纪末就开始了文学的创作。他们的创作内容主要是有关新大陆的风土人情、自然和民间生活,他们或者以日记的形式,或者以游记、随笔的形式来记录所见所闻。不过,在18世纪之前,北美大陆上基本没有什么出版物和印刷品。早期的印刷品几乎全部是从美国印刷出版之后运到北美大陆来的。大约到了17世纪中叶,北美殖民地才开始出现了由居住在新大陆的文人写出来的文学作品。当时最流行的文学形式是诗歌,其次是散文,随笔和游记。但不管从内容到形式,还都十分粗糙和幼稚。尽管如此,这毕竟是北美大陆本土诞生的文学,是美利坚民族文学的最初孕育。最早的著名诗歌作者有罗杰?威廉斯(ROGERWILLIAMS,1603—1683)和安妮?布雷兹特里特(ANNEBRADSTREET,1612—1672)。威廉斯是出生于伦敦的进步宗教思想家,曾受到英国殖民当局的长期迫害。他在《阿美利加语言的钥匙》(1603)等诗歌中揭露了英国殖民者杀害当地印第安人的罪行,并对马萨诸塞一带的印第安语言进行了忠实的记录,他认为这些印第安人的语言才是研究阿美利加语言的真正钥匙。布雷兹特里特的诗集《最近在美洲出现的诗神》于1650年在伦敦出版,这是北美人写的第一本诗集。这位女诗人的父亲和丈夫先后当过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总督,她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她的诗歌的基本倾向,但是她在诗中勇敢地为妇女才能辩护,大大超出了传统的保守观点。她一生诗作甚丰,在艺术上也很有特色,成为殖民地时期最有成就的诗人之一。稍后出现的著名文学家有进步诗人彼得、福尔杰、北美第一位农民起义领袖纳撒尼尔、培根、保守主义宗教理论家约翰?科顿、科顿?马瑟、激进的教友派领袖约翰?伍尔曼、宗教诗人迈克尔?威尔杰华兹、爱德华?泰勒和贵族主义散文作家威廉?伯德等。不少文学作品证实,早期殖民者虽幽默感不足,但其作品朴实无华,他们用自己的语言表达了以后成为人权革命理论先声的各种思想。他们的诗歌与散文同17世纪英国宗教作家一样纷繁多样。譬如,布雷德福和涅斯普罗的日记坦率、平实;科顿?马瑟的历史巨著《美国殖民时期杂文》辞藻华丽而充满象征意义;爱德华?泰勒的诗歌细腻优美、富于哲理。乔纳森?爱德华兹(JONATHANEDWARDS,1702—1758)是最后一位同时也是最杰出的一位清教主义神学家。他的布道词与小册子充分表达了这种精


    神并久传于世。他节衣缩食,十分虔诚。他在马萨诸塞州诺思安普顿教堂的20年间,使濒于熄灭的加尔文主义之火重新煽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后来他离职而去,远离自己的教民,赴伯克什尔山区偏远的村庄为印第安人传教。以上这些人物,不管他们在思想意识形态或宗教观念上抱有何种见解,他们的著作,包括文学、历史学、语言学、哲学和宗教神学,都成为奠定整个美利坚民族文化不可缺少的基础。


    独立战争与革命文学1760年至1790年是美国历史上黑暗的时期之一。世纪60年代,英国18殖民当局同北美大陆人民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从1763年起,13个殖民地先后爆发反英斗争,建立了许多秘密的革命组织。1770年3月,在波士顿发生了英军同当地居民的流血冲突事件,加剧了矛盾的发展。1773年12月16日,波士顿民众八千余人将价值一万八千英镑的茶叶投入大海;第二年年初,殖民当局下令封闭了波士顿港。1775年4月19日,马萨诸塞的英国殖民军与当地“通讯委员会”的民兵又发生武装冲突,这场战斗揭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1776年7月4日,个殖民地通过了由托马斯?13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宣布人人生而平等,并且名正言顺地组织起了独立、自主的合众国。宣言本着资产阶级民主精神,开创了美洲资产阶级革命的先河。革命文学在革命前是舆论的准备,在革命中是斗争的武器。帕特里克?亨利(RATRICKHENRY,1736—1799)是美国独立革命中涌现出来的杰出演说家,也是北美新民族战斗精神的最早宣传者之一。“不自由、毋宁死”就是他的名言。1775年春,当北美民兵自动拿起武器投入战斗的时候,保守派还在高唱“和平”的老调,亨利义正辞严地指出:“我们的兄弟们已经上战场了!为什么我们还要懒洋洋地呆在这里?……生命难道这么宝贵,和平难道这么甜蜜,值得用枷锁和苦役去换取?”亨利的演说气壮山河,字字宇铿锵有力,句句打动人心,在当时起到了很好的鼓动作用。在独立战争期间,出现了更多的革命诗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是资产阶级革命诗人菲利普?莫林?弗瑞诺(PHILIPMORINFRENEAU,1752—1832)的早期诗作。他和他的大学同班同学休?亨利?布雷肯里奇合写的长诗《美洲光荣的升起》,由布雷肯里奇在霍普全斯大学毕业典礼上朗诵后(1771),听众掌声雷动,博得一致好评。这首诗公开揭露了英国在北美实行的各种暴行。1781年,弗瑞诺发表了《英国囚船》这首诗,愤怒控诉并讽刺了英军虐待俘虏的罪行。此后他又发表了许多政治讽刺诗,对英国统治者进行无情的揭露和抨击,故尔被誉为“美国独立革命的诗人”。弗朗西斯?霍普金生(FRANCISHOPKINSON,1737—1791)描写北美军民用装了炸药的木桶放在河里炸毁英军战船的诗歌《木桶战》和民间创作的《杨基小调》,也是在反抗美军斗争中产生的名作,为广大人民广泛传颂。由富兰克林、潘恩和杰弗逊等卓越的启蒙主义者创作的散文和论政文章,如《格言历书》、《常识》和《美国危机》以及《独立宣言》,几乎成为独立战争爆发前后最重要的指导性作品,在美国文学史上都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它们即是对英国殖民主义者愤怒的谴责,又是对美国人民革命斗志的热烈鼓舞,而且树起了美国散文创作的一代新风。《常识》是托马斯?潘恩(THOMASPAINE,1737—1809)的成名作。1775年4月来克星敦战斗打响后,英国大量向北美增兵,许多地方的民兵自动拿起武器,战争全面展开。但是“大陆会议”上还在进行“战,还是和”的马拉松式讨论;保守派动摇不定,亲英派活动猖狂;广大军民心急如焚,迫切纲要明确的纲领、战斗的口号和统一的指挥。在这重要时刻,潘恩的《常识》阐明了“人类生而平等”的思想,彻底批判了世代相传的群主政体,论述了彻底脱离英国、争取独立的必要性。《美国危机》是潘恩以战报形式写成的。他在《危机》中号召北美军民“视死如归、勇往直前”,对鼓励士气作用甚大。


    在独立战争期间产生的文学作品,在美利坚文学尚处在襁褓之中的时候,具有开创性的意义。美国真正的民族文学起源于伟大的独立战争之中。没有独立战争,就没有美国;没有独立战争,也就没有美国的民族文学。


    文化三巨匠:爱德华兹、富兰克林和杰弗逊乔纳森?爱德华兹早期是一位致力于为清教主义专制教条统治涂上甜蜜理想色彩的自由主义者。他出身书香门第,其家族后来由于出了许多才华过人的思想家而名噪一时。爱德华兹思想敏锐,岁考入耶鲁学院研究约翰?13洛克及其哲学思想。在耶鲁学院期间,他撰写的散文为美国唯理论唯心主义奠定了基础,并为爱默生及19世纪伟大的文学和思想运动铺平了道路。他对加尔文主义关于绝对神权及人类堕落的信条深信不疑,他曾在“个人述怀”里记载了自己早年的追求。爱德华兹担任神职以后,对自己教区教徒的世俗气感到不安,决心唤醒他们认识自己的罪孽。随之而来的“大觉醒”运动就是当时席卷西欧、英国与美国的福音传道运动的一部分。由于害怕下地狱而引起的精神痛苦,在这种传道中被转化成了彻头彻尾的忍受与平静;此时上帝的绝对权威才得以充分实现。是与上帝真正结合还是虚假的神秘主义,对于这个问题的区分成了爱德华兹的神圣使命。他的布道,尤其是那篇名为《发怒上帝手中的罪人》的布道,就其激昂有力和形式完美而言,至今仍被美国文学界视为无与伦比的杰作。激情的浪潮消退之后,爱德华兹便被他的教徒所遗弃。他隐居伯克什尔山区,承担另一种教理任务。他希望这一教理能在他的有生之年以及未来抵御精神上的弱点。他过去曾以激情取胜,现在又在逻辑上出众超凡。他虽然没有完成(当然也不可能完成)他在地球上恢复上帝统治的近期目标,但他却成功地建起了美国有史以来最完善的思想体系和感情体系。美国的哲学史就是从这一哲学系统开始的。然而他想通过眼从上帝获得解脱的理想一直无法实现。他的这一悲剧性认识的结构系统在爱伦?坡、霍桑、麦尔维尔及奥尼尔、艾略特、福克纳等的作品里都先后重现。从这个意义上讲,爱德华兹是思想上的大师而不是创作诗歌、小说的能手。他和富兰克林、杰弗逊一样,把自己个人的经历成功地化成了美国的象征。本杰明?富兰克林(BANJAMINFRANKLIN,1706—1790)是美国启蒙运动的开创者和独立革命的领导人,又是科学家和实业家。他思路开阔,为他人所不及,他全面探求了18世纪美国试验的各种可能性。如果说爱德华兹是清教主义宗教狂热的典型象征,那么富兰克林要算是美国启蒙运动,即理性时代的象征。他博览群书,对一切都寻根问底,年轻时就倾向于自由主义思想学派。与爱德华兹相反,他相信仁慈的上帝会允许每一个人自己去求得与自然的和谐,而不会强求人们去服从上帝的意者。这样,富兰克林从理性上摆脱了早年通过科顿?马瑟的《积德篇》所反复灌输的信条,思想上接受了当时的怀疑主义,最终站在了天赋人权而非神权的一边。富兰克林本是一位哲学家和科学家,他在北美殖民地的文化传播和社会福利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他运用风筝和雷电所作的实验证实了静电方面一个最基本的假设;他发明了无烟生烟囱,新式炉灶及电荷棒,为科学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然而时代又把他造就成一位政治家和国务活动家。他先后担任过美国第一位驻法国大使和宾夕法尼亚州州长。由于他在政治、科学、外交、文学等方面具有的才华和成就,富兰克林被誉为“美国的奇人”。富兰克林一生著作甚丰,他论述科学的小册子不仅在国内而且在伦敦及巴黎知识界聚会上诵读。他讽刺英国愚蠢的殖民主义政策,促进民族觉醒的


    作品,如《废时论》、《幸福论》、《奸商论》和《教育论》等,妙语连珠,旁敲侧击,可与斯威夫特和伏尔泰的政治讽刺诗文相提并论。他的《格言历书》和《自传》对美国文学的建立起了重大作用。18世纪上半叶,北美殖民地普通家庭唯一能见到的书就是历书。富兰克林把流传在民间的大量格言收集起来,经过加工提炼,变成准确生动、通俗易懂的警句,编在新历书上,他利用这些格言和警句介绍科学知识、抨击宗教偏见,宣传日常生活的实用道德,概括出新兴资产阶级关于创业、持家、处世、治学、待人、律已等伦理观念和道德准则。新历书在三个星期内再版了三次,许多地方人手一册,压倒一切历书。富兰克林把这些分散的格言收编成册于1785年出版,这就是著名的《格言历书》。在这本书的前言《致富之路》里,富兰克林提出了一整套指导原则,,在此后的20年里,这些原则对他的同时代人一直起着醒世箴言的作用。他问道:既然我们的懒散和游手好闲一直在耗费着我们自己,何必再浪费时间埋怨赋税太重?既然只要勤奋我们就能创造自己所希望的时代,何必总是期待美好时代的降临?既然只要勤俭就能买到一切生活必需品,何必甘心背债负穷呢?《格言历书》在当时北美殖民地人民中起到启蒙教育的作用,在英、法等欧洲各国也产生过很大影响。富兰克林既是一位以自己的睿智和思想、情感与事业留下不朽墨迹的自然科学家,又是与爱德华兹齐名的美国新文学的第一位真正伟大的作家。在他的继承者中,既有库珀、马克?吐温、豪威尔斯及德莱塞这样一些现实主义作家与实践家,又有成千上万的普通人。托马斯?杰弗逊(THOMASJEFFERSON,1743—1826)是北美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杰出领袖,《独立宣言》的起草人,美国第三任总统和颇有成就的散文家。杰弗逊出生于弗吉尼亚的一个贵族家庭,曾在威廉与玛丽学院学习法律,后来在弗吉尼亚市民议会任职并从那里去参加第二届大陆会议。杰弗逊生性不愿抛头露面而喜爱思考,本来打算在蒙蒂塞洛的家园与书为伴安度年华,但时势造英雄,他后来成为州长、驻法公使、国务卿和年轻共和国的第三位总统。杰弗逊终身好学不倦,精通法律、政府管理、历史、数学、建筑、教育、音乐、哲学以及自然科学所有的领域。在殖民地领袖之中,他是仅次于富兰克林的最多才多艺的人物。他与富兰克林的不同之处在于,从气质上讲他是一位思想家而不是实干家。1776年7月4日由大陆会议通过的《独立宣言》是当时最激烈然而也是最费斟酌的一份政治文件。受命起革《独立宣言》的五人委员会还包括亚当斯、富兰克林、谢尔曼和利文斯顿,但杰弗逊是执笔人。因为委员会对初稿进行了大部分是文体细节上的修改,然后大陆会议又稍稍将调子软化,可是最后的文本基本上仍与杰弗逊写的原稿一样。《宣言》集中反映了北美民族资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从总休上阐述了人权原则:一切人生而自由平等;他们享有不可侵犯的生存、自由与追求幸福的权利;政府必须获得被统治者的同意;人民有权在政府无视人民意志滥用职权时推翻它。这些原则对于了解殖民地政治思想史的人并不陌生,但是把这些原则表达得如此清晰简洁,这还是第一次。杰弗逊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的民主制度使他与爱德华兹和富兰克林齐名,成为美国思想的第三位伟大建筑师。


    早期小说美利坚合众国独立以后,急风暴雨式的战争时代已经过去,以鼓动人民起来进行斗争为目的的革命散文也逐渐在社会上减少了影响。1790年,富兰克林去世,潘恩出走欧洲,杰弗逊就任内阁大员,这似乎意味着他们过去所写的革命散文已不再成为社会和人们注目的中心;另一方面,1787年制订了三权分立的联邦宪法,1789年华盛顿就任第一届总统,两党制政权的确立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使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市民阶层的人数骤然膨胀。新的形势要求有能够与之适应的新的文学作品,这就形成了美国早期小说产生的社会基础。大约在1785年到1800年这十几年里,以传说中的神怪、豪侠为主角,以因果报应、劝人为善或神怪奇事为主要题材的作品开始出现。这些作品往往是先有口头传说,而后出现文字脚本,并带有很大的模仿性。北美远离欧洲的世故与腐败,未遭受破坏的大自然在等待描述;获得新生的人们急于表达自己的思想,新文明与新文学的素材近在咫尺。然而艺术是形式,新形式不会突然出现。殖民地人民一直习惯于从英国诗歌、小说、戏剧及散文中去寻找他们文学表达的标准。18世纪虽是形式艺术的时代,但新酒还得先装进旧瓶。英国14世纪小说家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17世纪小说家斯威夫特的《格利佛游记》等作品都成了仿效的范本。随着市镇经济的繁荣而不断扩展市场的神怪故事,不管是否成本,都以一种虚幻的、夸张的手法去迎合读者的口味,因而也杂糅着不少糟粕。尽管如此,它们毕竟是美国早期小说的雏形,是19世纪初期浪漫主义小说高潮产生的源泉。而且,美国终于开始了一个既舶来小说同时又输出小说的时代。


    布雷肯里奇和他的《现代骑士》休?亨利?布雷肯里奇(HUGHHENRYBRACKENRIDGE,1748—1816)出生在新英格兰一个圣职人员的家庭,在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时,他与弗瑞诺以及后来成为美国第四任总统的詹姆斯?麦迪生同班。独立战争期间,他担任了牧师职务,在业余时间写过两部具有爱国主义色彩的剧本《高地堡垒上的战斗》和《蒙哥马利将军之死》。这两部作品虽然没有达到一流水平,却也表现了作者的爱国热情和创作信念。为了抵制政府的某些法令和社会上某些人对他激进思想的批评,他于1781年放弃了牧师职务,到匹兹堡郊区的乡村里隐居起来。当然,在那里,他在政治上仍然十分活跃,处处显示出一个贵族民主主义者的思想风度。后来他开始创作小说,他把自己的小说整个看成是反映当时社会的镜子。《现代骑士》是布雷肯里奇一部著名的作品,也是美国最早出现的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以流浪汉的冒险事迹为题材,描写了约翰?法勒戈和他的仆人蒂格?奥莱根离开自己在宾夕发尼亚西部的农庄,外出游历的故事。法勒戈是一个有主见的民主主义者、杰弗逊主义和民族独立的拥护者。而奥莱根则是一个红头发、高个子的爱尔兰移民,有点傻乎乎,又有点流氓习气,同时由于自身的愚昧,还颇有点盲目的、无约束的自信。他们俩骑马穿过乡村和城市、观察、体会了老百姓的生活方式,在旅途中由于偶然的原因走散了,于是各自又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奥莱根侥幸地碰上了一位总统,他居然靠自己胡说八道的辩成了一帮政治家、贵妇人和学者们崇拜的偶象,还被委任为税务官、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然而好景不长,由于他不懂上层社会的规矩,更不懂当官的诀窍,结果被人给他浑身涂上柏油、粘上羽毛,遭受了惩罚和耻辱。后来他去法国,又尝到了柏油和羽毛的滋味,仅穿了一件单衣逃离出境,却还自以为是一个凯旋归来的英雄。法勒戈则是一位正派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他倾向于托马斯?潘恩的思想观念,在游历中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和他的朋友一起最终建立了一个模范的民主村社,实现了理想。在作者笔下,奥莱根很象那位与风车作战的堂?吉诃德先生,他既有正直的一面,又有可笑的一面。他虽能言善辩,还很有点小聪明,能在冒险的经历中靠自己的本领捞到点好处,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最终还是被人捉弄,成为受侮辱和受压迫者。《现代骑士》具有一定的现实主义因素和进步意义,开创了美国本土小说的历史,成为美国早期民族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布朗的神怪小说《威兰》查尔斯?布洛克登?布朗(CHARLESBROCKDENBROWN,1771—1810)是美国第一个职业作家。他生于费城,曾在亚历山大?威尔考克斯学院学习法律,1792年毕业后当过一段律师。由于他性格倔强,政治上日趋激进,加上酷爱文学,很快就与法律分道扬镳,迁居纽约;开始了笔耕生涯。在美国哥特式小说流派影响下,他以狂热的激情在两年内写出了四部对他来说是最好的小说:《威兰》、《亚瑟?默文》、《奥蒙特》和《埃德加?亨利特》。这些小说从题材上看属于记实性的社会小说;从情节上看又属于荒诞型的神怪小说。当年的布朗备受英美读者的崇敬,也很得浪漫主义诗人的赞赏。美国著名诗人济慈认为“《威兰》是一部极富感染力的书”。雪莱也从布朗身上发现了一种与自己相似的精神。但是,这几部长篇小说都是急就章,大部分内容只不过是一些手法夸张、情节可怖的闹剧。加上他语言上的做作,以及后期对病理学理论的过分迷恋,使他无法完成他的老师、英国哲学家兼小说家威廉?戈德温所提倡的“情节一结构”学说,更不可能成为美国小创作史中的奠基人物。布朗的主要缺陷在于,他忽视了如何把他这些“哥特式”小说体转变到以美国为背景,以美国人为描写对象上来,所以布朗的小说还谈不上有十足的美国特色。布朗的代表作《威兰》是一部书信体的“哥特式”长篇小说:老威兰是一个德国的神秘主义者,移居美国费城附近的麦丁根后,他在离家不太远的地方修建了一座神秘的教堂。一天晚上他去祈祷,一进门便看见一道可怕的火光,听到一声爆炸的巨响。他的家人闻声赶来时,发现他被烧得通体鳞伤。老威兰死后,他的妻子承受不了这个打击,不久也跟着进了坟墓。他的儿子西奥多?威兰和女儿克拉拉在其姑母的抚养下长大成人。他们和邻居的女儿凯瑟琳。普利耶尔一直保持着友谊。后来西奥多娶了凯瑟琳,夫妇生了好几个儿女,克拉拉也爱上了凯瑟琳的哥哥亨利,但亨利已在德国订过婚。一天晚上,西奥多在去教堂的路上碰上一件怪事,他明明听见凯瑟琳唤他回家的声音,可是回家一问,妻子并未曾开口。后来这冥冥之中的声音又告诉亨利,说他的未婚妻特丽莎已经死去,他可以马上跟克拉拉结婚。可是事情却发生了激烈的变化,一次亨利偶然听见克拉拉与突然闯进他们这个幸福的小圈子里的流浪汉加尔文私约时的说话声,便一气之下抛下克拉拉去寻找他的未婚妻,但特丽莎已与别人结婚。在绝望之中,亨利出走了。与此同时。西奥多由于继承了他父亲狂热的神秘主义信念,又被这种神秘的声音追得几乎发了疯,他认为庄园中了邪,有妖精作崇,在疯狂中他杀死了妻子和孩子,被送进了疯人院。有一天西奥多从疯人院里逃出来还要杀死克拉拉,又是那种神秘的声音使他放弃了这个企图,并自杀身亡。后来在当地司法部门追查下,加尔文供认了他在“有害精灵”的引导下,的确几次施展口技模仿凯瑟琳的声音,模拟出他自己与克拉拉的喁喁情话,以及模拟其它声音的真象。他竭力声辩他在这场毁灭威兰整个家庭的悲剧中是清白无辜的,死者只是宗教狂热的牺牲品。接着加尔文离开费城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去了。而亨利在他的妻子死后又回家乡同克拉拉结了婚。布朗的神怪小说,实际上也是社会小说的一个组成部分;境界虽然不高,但至少为19世纪初期浪漫主义小说的异峰突起探明了道路,其功绩不可磨灭。


    十九世纪(上)(浪漫主义部分)美国文化的勃兴与第一次文学高潮具有自身特点的新文学的出现是一个新的国家正在形成的标志。从旧大陆获得了政治上的独立之后,接踵而来的便是建立独立文学的呐喊声。独立后的美国由于政治、经济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文化事业在原殖民地文化的基础上也得到了很快发展。东部沿海比较发达的城市相继办起了学校、图书馆和博物馆;19世纪20年代后又发现了许多报纸和杂志。1828年,著名的韦氏大词典的出版标志着美国规范化的民族语言业已形成。这一切都为文学艺术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在独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滋养美国文学的土壤虽然是贫瘠的,所产生的作品往往只不过是对英国文学的模仿,但高涨的民族意识有着与过去彻底决裂的强烈要求。在这种背景下,19世纪初爆发了英美之间的一场“文学之争”。在这场文化战中,英美作家隔着大西洋互相指责,英国人讥讽地问:“四海之内有谁读美国书?”这个问题强烈地刺痛了美国作家,他们决心奋发图强发展自己民族的文学。此后很长时期内,报刊上不断就创造民族文学问题进行研讨。诗人布莱恩特的论文《论诗歌和我们的民族、时代的关系》,超验主义文学家爱默生的演讲《论美国学者》,诗人朗费罗的长诗《卡瓦那》等都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创造美国文学的重要性。美国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运动就是当时社会发展的产物,它的形成和发展与当时的整个历史时代密不可分的。19世纪起,由于美国政权不断巩固,经济发展逐步走上正轨,从而进入了这个世纪前60年第一个大规模的经济腾飞时期。1801年,杰弗逊就任总统,在政治上推行了一条更加符合国家、民族和民众利益的路线,使当时的资产阶级民主空气为之一振。1814年,第二次独立战争的胜利,最后清除了英国殖民主义势力在美国的残余,为年轻共和国的独立自主、稳步发展提供了主权上的保证。从1814年到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之前,美国的工业总产值增长了10倍,跃居世界第四位。19世纪初,在英法战争、欧洲混乱之际,美国大力发展贸易,掌握了世界贸易的三分之一。此外,19世纪前半叶美国还通过购买或掠夺,使领土扩大近3倍。同时,国家奖励移民开发西部,扩大了粮食产地和国内市场,并广泛吸收外来投资,大批接纳移民。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美国经济的腾飞开辟了开阔的道路。北部资产阶级工商业的高速自由发展与南方落后的庄园式奴录主农业经济的并存,形成了美国自独立以来经济上最严重的畸形现象;野蛮的蓄奴制度的存在和对印第安人灭绝性的屠杀,成了19世纪上半叶美国在政治上的极大耻辱。一方面飞跃发展,一方面野蛮落后,美利坚合众国从它建立的那一天起,就播下了工业资产阶级与庄园奴隶主之间尖锐对立的种子,这也是后来爆发南北战争的主要原因。但是,1820年,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密苏里协定”,以解决联邦政府内部蓄奴州与非蓄奴州之间力量的平衡问题;1823年,美国第五任总统门罗发布了将拉丁美洲和南美洲列入美国势力范围,以抵制欧洲列强染指美洲的“门罗宣言”;1829年,民主派代表人物杰克逊当选美国第七任总统,使民主派又一次获得胜利,为城市工商业经济的大规模


    发展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证。以上这几件政治上的大事暂时缓和了奴隶制度上的矛盾与分歧,为美国的经济建设赢得了时间,使处于上升阶段的美国成了浪漫主义产生和发展的适宜土壤。19世纪初,起源于18世纪末的欧洲浪漫主义文学已经形成一股十分强大的文学潮流。英国的浪漫主义,远有历史上的杰出大师,如莎士比亚、弥尔顿和德莱顿,近有笛福、蒲柏、艾迪生、斯威夫特等的散文、诗、剧、文学批评与讽刺杂文;年龄稍长的美国作家,如塞缪尔?约翰逊、哥尔德?史密斯、查理逊、菲尔丁、斯特恩和一批女才子,都已显露出浪漫主义倾向;拜伦、雪莱、司各特、兰姆与布尔沃等人把英国浪漫主义文学推向了高峰。这些大师们的作品对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出现和形成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由于在此之前,美国几乎没有自己的文学,这就使得它以崭新的手法来反映上升时期美国的社会面貌,表达美利坚民族的热烈感情。所以,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产生和发展一方面是立足于本身的需要,另一方面则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浪漫主义在美国比在欧洲更具有民族主义色彩。它主要表现为对传统、对欧洲文化遗产的否定和对未开发的西部大陆自然的宏伟气魄及其无穷奥秘的倾心。它当时的首要任务是用新的材料编造美国的神话。在完成这一任务时,华盛顿?欧文、威廉?布莱恩特和詹姆斯?欧文、威廉?布莱恩特和詹姆斯?库珀与他们同时代的欧洲人相比,有许多有利条件,因为新生事物对他们来说可谓唾手可得,而且他们有许多欧洲大师可资借鉴。以这些作家为代表的前期浪漫主义文学打破了对英国文化的依附,写出了具有美国民族风格的作品,成为美国民族文学的先驱。进入30年代后,第一代作家和欧文、布莱恩特?库珀等还在继续出版新作,但已失去了昔日的影响。起而代之的是爱默生、梭罗、朗费罗、爱伦?坡、罗威尔、赫姆士、霍桑、麦尔维尔、惠特曼等一大批新人。以“超验主义”为旗帜的理论家爱默生和他的弟子梭罗是浪漫主义在理论上的杰出代表。超“验主义”强调“精神至上”、“精神高于一切”,成为当时浪漫主义文学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核心。朗费罗的诗作在美国几乎家喻户晓,他也因此被誉为“婆罗门诗人”;爱伦?坡是美国文坛上的一位奇才,他的理论被后来的法国象征主义诗派奉为经典;霍桑是文学界公认的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惠特的《草叶集》则标志着浪漫主义思想和艺术的最高成就。总之,19纪的美国已经进入了民族文化的灿烂时代,以小说和诗歌为主要形式的浪漫主义文学掀起了美国建国以来文学发展的第一个高潮。从此开始了美利坚民族文学跻身于世界文学之林的崭新阶段。


    前期浪漫主义文学家:欧文、布莱恩特和库珀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LRVING,1783—1859)是美国革命后第一个获得国际声誉的作家,在美国文学史上享有“美国文学之父”的称号。欧文出生于纽约的一个富商家庭,他的童年是在纽约度过的。当时,纽约还居住着许多印第安人,生性活泼的欧文喜欢到陌生的地方游玩,在城里穿行奔走的印第安人无一不牵动着他那颗似乎无法满足的好奇心。由于受到两个哥哥的影响,欧文很小就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喜欢司各特、拜伦和彭斯等人的作品。他曾在律师事务所见习,也曾协助家庭经营企业,但始终无固定职业,倒是一贯喜欢写作,经常发表一些模拟英国风格的散文、杂文、剧评等。1804年,欧文因病去欧洲休养,游历了法国、英国和意大利,作了大量旅游笔记,为以后的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1806年欧文病愈回到美国,次年与两个哥哥和姐夫合伙办起了《萨尔蒙冈迪》杂志,从此正式开始了他的文学创作生涯。1809年,欧文发表了他享有盛誉的第一部作品《纽约外史》,这是一个以住在纽约的荷兰后裔为描写对象的幽默故事集。发表时署名“迪德里希?尼克尔包克尔”,并假称取材于纽约地区颇有造诸的荷兰历史学家的手稿。《纽约外史》以纽约的历史发展为线索,运用喜剧性手法和风趣的笔调描写了纽约在荷兰殖民时期的社会风貌,嘲弄了滑稽可笑的三任荷兰总督,抨击了殖民者对印第安土著居民的掠夺和屠杀行为。作品一半是事实,一半是虚构,有些篇章非常精彩,有些则相当拙劣。尽管全篇质地不匀,风格不一,并包含有不少怪诞、卖弄学问的内容,但它仍不失为美国建国以来的第一流文学作品,因而被誉为“美国文学第一部伟大的书”,欧文也为此而成为当时纽约文坛风靡一时的人物。就在此书完成前夕,欧文的未婚妻不幸夭折。也许是因为这次精神上的打击,也许是因为他哥哥陷于经济困境,欧文一度重操家庭经商之业,整整10年只字未写。然而破产使他又动起笔来。这时的欧文必须证实自己能够使文学创作成为有利可图的职业,否则他就得从此搁笔。单单依靠文学才华,欧文本来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可是他的经商才能帮助他实现了自己的雄心壮志。1815年,他再次来到英国,并在那里住了长达17年之久。在伦敦他充当了他哥哥的代理人,1819至1820年出版了他的成名之作于《见闻札记》。他利用英美两国在版权上的差异,并凭借社交界及文学界朋友们的影响,设法使这本书成为国际上的畅销书。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位成功的职业作家,从此开始大展鸿图。《见闻札记》中写得最出色、影响最大的是《瑞普?凡?温克尔》和《睡谷的传说》。《瑞普?凡?温克尔》以殖民地时期哈德逊河畔一个山村为背景,描写了贫苦农民瑞普?凡?温克尔的奇特遭遇。瑞普是一个心底善良、和蔼可亲的人,他乐于帮助别人,但在自己家里却十分懒惰。为了逃避妻子的责骂,瑞普有一天带着猎狗躲进了森林。谁知,他来到的是一个被魔法控制的地方。在那里,瑞普喝了一种奇妙的饮料,倒头便睡,一觉就是20年。当他醒来回到家里时,,发现家乡的一切都变了样,他记忆中的那个时代早已变成了历史。作者通过瑞普那看似荒唐的遭遇反映了独立革命前后北美大陆上乡村的社会状况。同时也巧妙地暗示了这场革命成功以后,广大民众并


    没有在生活上得到丝毫改善,从而对现实进行了讽刺。这个故事本是一个关于睡着了的皇帝的德国传说,经欧文改造后,被赋予了生动具体的现实生活内容,使故事的主人公瑞普?凡?温克尔成为美国文学中的著名形象。《睡谷的传说》的故事背景,与《瑞普?凡?温克尔》十分相似。“睡谷”是哈德逊河畔一个幽僻的山间小村,那里清幽恬静、与世隔绝,村民们思想闭塞,对各种鬼怪深信不疑。穷教师伊卡色德?克莱恩看上了富家女儿卡特琳娜,还梦想有一天能成为富有的庄园主。他穿着寒酸的“礼服”去参加卡特琳娜家里的舞会,回家的路上碰上一个没有脑袋的“骑士”,这个“无头骑士”紧跟他的后边,把这个最怕鬼的穷书生吓得魂不附体。最后,那个“鬼”把抑在胸前的“头”(一个大南瓜)高高举起,向他狠狠扔去,结束了这场“夜袭”。原来这是卡特琳娜和与她热恋着的小伙子一起搞的恶作剧。伊卡包德弄清事实后,羞得无地自容,只好不辞而别,到外地教书去了。在这个故事中,欧文以极富诗意的语言描写了宁静乡村的理想生活和村民们淳朴、善良、幽默的性格。故事也含蓄地批评了社会现实:幽静的乡村反衬出喧嚣的城市;早期移民的单纯善良反衬出资产阶级的卑微和龌龊。《见闻札记》虽然没有连贯的主题,没有中心思想,但是全书充满了令人陶醉的友好情谊,使它的魅力经久不衰,为世人所普遍欣赏。由于《见闻札记》的成功,欧文的精神大振,他立即着手写续集。他以自己第一次浪漫式地访问一幢英国式乡间宅第为题写了一些令人赏心悦目的的札记。1822年他发表的《布雷斯勃列奇庄田》仍保留了《见闻札记》式的魅力,但毕竟今非昔比,原先相当丰富的气质已经萎缩。欧文在以后的生涯中竭力重现他那典型的风格,先在德国写了《游客谈》(1824),又在西班牙写了《阿尔罕伯拉》(1832),最后回到哈德逊河上塔里镇的家中。在巴黎时,欧文曾与他的朋友约翰?霍华德?佩恩合作创作剧本但,都不成功。欧文的声望是建立在他的次要作品之上的;而另一些煌煌巨著,如五卷本的《华盛顿传》却被束之高阁。他缺少大思想家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但也敏于观察,多才多艺,这使他成为擅长于协调过去与现在的理想作家。由于其不容置疑的天才,他成了新大陆派往欧洲的第一位纯文化大使(1842—1846年欧文出任美国驻西班牙公使),成为取得国际威望的第一位美国作家。威廉?卡伦?布莱恩特(WILLIAMCULLENBRYANT,1794—1878)是美国土生土长的第一位诗人。如果说欧文为美国的短篇小说和散文树立了浪漫主义样板的话,布莱恩特则引导美国诗歌摆脱了古典主义模式的僵硬束缚,使之进入了一个简朴清新的时期。布莱恩特出生于马萨诸塞卡明顿的一个清教徒家庭。他小时候常常生病,他的父亲要他在森林中做漫长的散步以增强他的体质,这种散步发展了他个人对于大自然的浓厚兴趣。所以,他很早就开始了诗歌创作。10岁时,他写的一首诗发表在《汉普郡报》上;13岁时还写过一首讽刺杰弗逊的诗。他的最佳诗作《关于死亡的冥想》写成那年,他还只有17岁。由于他的祖父治家勤俭,年轻时的布莱恩特想到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上学的愿望两度落空,于是他只好学习法律,并在21岁时取得了律师资格。他本来就不喜欢这个职业,于是在他结婚5年之后,应邀为一家新刊物《美国文学报》撰稿,此时他已经作好了改行的准备。这个时期是文学生涯中最多产的时期。他的


    一些以大自然为主题的优秀诗篇。如《黄昏漫步》、《秋林》等都是这一时期写成发表的。1825年,布莱恩特南下纽约投身新闻事业,到1829年时,他已是纽约《晚邮报》的编辑与股东。作为当时自由派编辑的带头人,布莱恩特在美国文学界的作用突然改变了。他捍卫贸易自由、主张废奴和言论自由;他为创建共和党立下过汗马功劳,并在大巴林顿市及美国的文化生活中占有相当突出的地位。他的旅行书简记载了他多次旅欧的见闻。在旅行书简风行一时的年代,布莱恩特的旅行书简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他为与他同时代的名人如欧文、库珀、哈勒克、以及画家托马斯?科尔等写过悼词,这使他几乎成了不朽的声音。布莱恩特的立场交融了英国浪漫主义流派的冲动和自身新英格兰保守的宗教观点。他的一生是在宗教上逐步摆脱加尔文主义、在政治上摆脱联邦主义转向统一派和杰克逊民主党人立场的一生。他深受蒲柏、约翰逊等人文主义理想的熏陶,在诗歌形式上得益于英国自由派诗人。他师法拜伦、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将自己的心灵向生活敞开。他关于诗歌的论述,在以后多年一直是诗人用来衡量诗歌本质及宗旨的标准。他认为诗歌是一种联想艺术,它用象征而不是直接模仿生活的方法来激起读者的想象,把握读者的感情,唤起他们满怀激情地去行动。他的《论诗的本质》、《论诗的价值和应用》、《论诗以及我们的时代、国家的关系》和《论独创性和模仿》都有一种警句式的风格。他的风格贯穿了整个19世纪,形成了美国诗歌的主流。布莱恩特最后在自己诗作才能有所衰退的情况下转向翻译《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当时他已76岁。然而他与欧文一样,一生的主要贡献在于,从国外的浪漫主义流派同龄人那里学到了自由,并在自己的国家里,把文学运动从模仿引向了创新。他在不断觉醒的民族文学中,虽然不是主要的,但永远是特别具有权威性的发言人之一。詹姆斯?费尼莫?库珀(JAMESFENIMORECOOPER,1789—1851)是美国民族文学的开拓者,第一个采用民族题材的作家,人称“美国的司各特”。他和欧文、布莱恩特一道开创了美国浪漫主义的文风。他们虽扎根于上一世纪末高涨热烈的民族主义感情,但在艺术上则前进了一大步,从而使欧洲人,尤其是英国人再也不敢嘲笑美国人写不出文学作品来。库珀出生在新洋西州伯灵顿库珀镇一个很有权势的贵族家庭。他父亲曾担任国会议员和地方法官,他为自己的孩子设计了最佳的教育方案:他自己创办的地方学校,由有地位的牧师辅导,然后再让他们上耶鲁或普林斯顿。可是库珀精力过于旺盛,不愿过书斋生活,在耶鲁大学读了两年就被学校除名了。之后他断断续续在海上度过了五年,或在商船上当水手、或在海军里服兵役。一番漂泊之后,库珀对森林和海洋了如指掌,为成为一名作家准备了足够的知识和必需的观察能力。库珀30岁时与亲英的迪?兰西家族的苏珊?奥古斯塔结为夫妇,并在其岳父的资助下过起了乡村绅士的生活。1820年他写成了一部仿英国家庭小说的作品《警惕》,但很不成功。这部小说教育了他,使他认识到他只能用美国本土的素材进行创作。幸运的是,在他那奔腾的血液里蕴藏着对自然、对人民以及冒险深沉的爱,他要写出具有惊心动魄场面的冒险小说,而这类小说,英国的托里、司各特已为他提供了现成的范例。1821年,库珀的成名之作《间谍》问世,这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民族题材的小说,他自称这是一部“纯正美国式的作品”。全书以独立战争为背


    景,歌颂了爱国主义者的形象。小说出版后,受到读者热烈欢迎,不仅在国内连续再版,而且被译成多种欧洲文字。1823年,库珀出版了他的第三部长篇小说《拓荒者》,这是他计划中的长篇系列小说“皮袜子故事集”中的第一部。然而他却没有按计划接下去写这组系列小说的第二部。为了猎取新奇的题材,他转而去创作以他早年航海生活为素材的小说,同年出版的长篇小说《舵手》就是这一变化的产物。连续出版四部长篇小说之后,库珀名声大噪,一跃而成为美国文坛上居于领导地位的人物。这几部小说在美国文学史上开创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小说形式:《间谍》是革命历史小说的典范,《拓荒者》是边疆生活小说的样板,《舵手》则是航海小说的开山之作,这在美国文学史上是空前的。尤其是以开发北美大陆西部地区为中心内容的边疆小说,在当时引起了特别强烈的反响。从1826年开始,库珀又重新进入了“皮袜子故事集”的创作。《皮袜子故事集》的后四本小说到1841年全部出齐。这5部小说创作年代的次序是:《拓荒者》(1823),《最后一个莫希干人》(1826)、《大草原》(1827),《探路人》(1840)和《杀鹿者》(1841)。但从故事的连续情节安排来看,它们的先后次序应该是:《杀鹿者》、《最后一个莫希干人》、《探路人》、《拓荒者》和《大草原》。关于这五部小说在时间上反向推移的方式,D?H?劳伦斯曾有过精彩的论述。他认为这种叙事方式表明作者“现实感逐渐减弱而美感在逐渐增强”这组故事的中心人物是纳蒂?。班波。他隐居深山老林,是荒野里的侦察员,朴实的哲学家和神枪手,同时也是民主人类、民主思想的化身。他长年累月穿着鹿皮制成的护腿,因而获得了“皮袜子”的外号。小说从《杀鹿者》开始,描写年轻时代的班波在纽约州尚未开发时在森林中的狩猎生活和他与印第安人结下的深情厚谊;《最后一个莫希干人》和《探路人》描写他所经历的冒险生涯;在《拓荒者》中班波由于过不惯新兴市镇纽约的生活又回到未开发的森林中去。直至《大草原》时,90高龄的“皮袜子”,感到自由的时代已经过去,最后平静地死在了他引以为忠实朋友的印第安人中间。这五部小说中最有代表意义的是《最后一个莫希干人》。故事发生发生在18世纪50年代英法七年战争的第三年,即1757年。英军司令威廉?亨利被法军围困在乔治湖,他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丝在艾丽丝的未婚夫、音乐教师大卫?高马特和年老的佣人邓?海沃德陪同下,企图冲破敌人的封锁与父亲会合,同他们走在一起的还有印第安人马格勒。此时的马格勒已经背叛他们成了法国人的密探,他打算把一个叫做易洛魁的印第安部族全部出卖给法国人,但这一阴谋因被纳蒂?班波揭穿而败露。可是莫希干族人却遭到了法国人的屠杀,整个部族只逃出了酋长秦加茨国和他的儿子恩卡斯。后来马格勒在易洛魁族人的帮助下抓到了科拉和艾丽丝,并逼迫科拉做他的老婆,他的无理要求遭到科拉严正拒绝。这时海沃德赶到将她们营救出来送往蒙罗要塞。但在她们离开要塞的时候,又遭到印第安人攻击,姐妹俩再次被捕。此时,班波前来追赶这批印第安人,找到了关押科拉的地点。同时他又得知艾丽丝被关在休伦族的营地里,便化装进入休伦人营地先救出了艾丽丝。当他再回来救科拉时,科拉已经被马格勒杀死了。班波愤怒地向马格勒开枪,马格勒从悬崖上跌下摔死。当艾丽丝和其他人回到英军营地时,班波却走向边境,重新开始了他的遨游生活。库珀是第一位成功地探索深居美国丛林中印第安人多姿生活的美国小说


    家,因而当时的人们总是把他也想象成一个随身带枪,足着高统皮靴、头戴河狸帽的边疆居民,就和他笔下的“皮袜子”一样。从1821年发表第一部作品到1851年逝世及30年间,库珀共出版作品近50部“皮袜子故事集”当视为他所有作品中的上品。库珀力图通过对“皮袜子”一生冒险经历的描写,反映出18世纪初到独立之后整个美国西部边境的社会实况。作品既寄寓了作者对印第安人在种族主义者挑唆下相互残杀的悲剧性境遇的同情,也蕴含着作者对原始人类文明的赞美。以及对白人殖民主义者的抨击。在库珀笔下,纳蒂、班波是一个理想化的人物典型。他虽然出身低微,目不识丁,非常正直勇敢。与那些贪婪、凶恶的坏人相比,班波简直是个伟人。不过,库珀把忠于法国人抑或英国人作为区分善恶的标准,未免失之偏颇。但这组小说以其曲折而虚幻的浪漫主义情节、丰富而形象的人物典型构成了美国第一代最有影响的长篇系列小说,其地位是不可动摇的。欧文和布莱恩特有助于为美国创造一种艺术,库珀则朝着美国的艺术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他虽然也照着别人的路子起步,通过模仿他所欣赏的英国小说学习创作的技巧,但是他的真诚和热情难以容忍囿于这些限制,从而影响他要表达的内容。库珀认为美国有自已的习俗传统与独特的观点;任何文学如果不能充分表现这一切就谈不上是站得住脚的文学,这样他就触及了问题的要害。由于库珀一生的努力,推动了浪漫主义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成为美国民族文学中最重要的一种创作形式。


    后期浪漫主义文学家:爱默生、梭罗和朗费罗拉尔夫?华尔多?爱默生(RALPHWALDOEMERSON,1803—1882)是美国文学史上极其重要的作家。他不仅是后期浪漫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还是美国整个超验主义运动的主要领袖。把浪漫主义想象的抽象观念和19世纪中叶美国生活的现实统一起来的不是欧文、布莱恩特和库珀而是爱默生。由于有了他,美国文学活动的中心从纽约移到了波士顿以西20英里宁静的乡村康考德,美国的浪漫主义也随着他成为一种成熟的思想和感情体系,深深地扎根于本国的沃土之中。爱默生出生在康考德村一个牧师的家庭,他父亲是唯一神教派第一教堂的牧师,在爱默生8岁时就去世了。尽管家境贫寒,他的母亲还是设法把爱默生弟兄四人都培养成了哈佛大学的学生,而爱默生考入哈佛时才14岁。他虽不是一个智力过人的学者,但却博览群书。他先后接触了英国浪漫主义作家、思想家柯勒律治、华兹华斯、卡莱尔等人的作品,开阔了思想疆界。毕业后,起初在哥哥威廉开办的一所女子中学任教,后于1826年担任了波士顿第二教堂的牧师。1829年,爱默生与艾伦?塔克结婚,生活似乎充实且前途似锦,可是婚后17个月艾伦就患肺结核去世了。此后,肺结核又夺去了他三位兄弟的生命。在遭受一系列个人不幸和丧亲之痛以后,他开始对宗教产生了怀疑。1831年底,他辞去了牧师职务,作告别布道后乘船前往欧洲。爱默生在欧洲一年,参观了古代遗址,风景名胜,考察了艺术,还会见了一些伟人:在意大利他见到了沃尔特?萨维奇?兰多,在英国见到了柯勒律治和华兹华斯,还专程拜见了他一向崇拜的隐居在苏格兰的卡莱尔,并在以后的几十年里一直同他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返回美国后,他与梭罗、霍桑、麦尔维尔、惠特曼等人开始建立一种稳固的美国传统,以摆脱美国文学所具有的殖民地烙印。他的第一篇重要论文《论自然》(1835)明确表达了他的“超验主义哲学”。他说:“历史的方法只涉及到自然与上帝之间的间接关系。若要真正了解自然与上帝,就必须有一种直接的关系,这就是信赖和直觉的方法”。换句话说,超验主义的要点就是:谁都可以直接与上帝交流,只要他想这样做。尽管超验主义在许多方面是新英格兰所特有的,但它实际上是欧洲浪漫主义运动在新英格兰的体现。浪漫主义者认为感情和直觉胜过理智,个人高于社会,他们不接受习俗的任何限制或束缚,并以崭新而激动人心的态度热爱自然,所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也都是美国浪漫主义运动的特点。康考德曾是清教徒的天下,清教主义在这里一直有着深刻而持久的影响。所以,超验主义无法骤然跳到雪莱无神论的激进主义中来。正如爱默生所系统阐述的那样,超验主义是行动的号角,他号召青年人挣脱历史套在他们身上的令人麻本的枷锁,跟随心中的上帝,时时刻刻用一种堪与清教徒始祖的宗教狂热相伯仲的热情来生活。爱默生还坚持认为宇宙的本质是道德的,自然是证明上帝存在于他的一切创造中一个伟大的实际例证。换言之,超验主义是以人性本善的观点为前提而加以修正了的加尔文主义。《论自然》篇幅不长,然而它却是爱默生的圣约书,因为它孕育着爱默生以后所感觉到,思考着及说出来的一切。《论自然》是一棵独立的大树的主干,以后的散文,演讲和诗歌都是从这个主干上派生出来的枝叶。1840年,爱默生和其他几位超验主义者创办了一个名叫《日晷》的小型综合性文艺刊


    物,爱默生一度出任主编。这个刊物在美国东部影响很大,成为传播超验主义思想,发表超验主义文学作品的主要工具和阵地。《散文集》(第一集1841年出版,第二集1844年出版)是爱默生最著名的作品,集子中的每一篇散文都是他倾注了心血刻意雕琢的艺术品,可是每一集的单篇散文间相互并无必然联系。爱默生希望读者一次读一篇,而不用顾及其次序。《散文集》除收进《论自然》外,还包括括《论超灵》、《论自助》、《论美国学者》等重要作品。《论美国学者》是一篇演说稿,其中反映了爱默生的文艺观。他主张树立美国的风格,描写美国的主题,他肯定了当时诗歌中描写“眼前的,平凡的、低贱的”题材的崭新风气,称之为美国文学中的“可喜现象”。在这篇演说中,爱默生为创造民族化的、具有民族精神的文学大声疾呼。因为《论美国学者》对当时的思想文化界震动极大,因而被誉为“思想上的独立宣言”。作为一个诗人,爱默生是一个离经叛道者。他的诗歌缺乏令人折服的节奏,因而失掉了许多读者。但他的诗却不乏粗犷和简洁。在他的诗中,我们可以欣赏到他以凝练的形式显示出来的哲学思想。爱默生不象布莱恩特那样视诗歌为启发性的艺术,认为诗人应以诗去直接传播智慧。他认为诗人是学生而不是教师,是智慧的接受者而不是传授者,诗歌讲究道德但不应是说教。爱默生是从柯勒律治的作品中接受德国唯心主义的有机组成论的,所以除柯勒律治外,英国的同代诗人很少引起爱默生的注意。他在诗歌创作及诗歌理论方面的灵感直接来自柏拉图,来自英国17世纪所谓的“玄学派”诗人乔治?赫伯特、约翰?多恩以及他们的追随者。爱默生认为内容决定形式,因为艺术的法则必须在每一点上都与自然的法则相吻合。就象17世纪思想上的混乱引导着多恩一样,19世纪思想上的混乱引导着爱默生,采取怀疑主义的立场。作为诗人,爱默生只有运用怀疑主义才有希望接受直接启示带来的哪怕是最微弱的闪光。“玄学派”艺术方法论是最古老的方法论之一,必须对其重新确认,梭罗、艾米利?狄更生,艾略特等人才能把它自由运用到他们的新经验之中,而现代“玄学派”诗歌正是爱默生为美国所作的一项发明。爱默生写的诗很少有完美之作,因为他无法摆脱那些在理论上他所反对的关于格律、押韵的主观规则。可是他的最佳诗作以其始终如一的想象力和象征主义手法,成为惠特曼以前美国诗歌中最上乘的作品。没有爱默生对传统的探本求源的认可,也不会有惠特曼的热情奔放。作为文学家和思想家,爱默生对美国文学产生了整整一个世纪的影响。但是他也和许多伟大人物一样,在年轻时并不为人重视,只是当他垂垂老矣时才为人们所重视。这位康考德的圣贤,门徒众多,心灵平静;既是众多体系的缔造者,又是人们的导师,因而他也成了人们想象中的神话。亨利?大卫?梭罗(HENMYDEVIDTHOREAU,1817—1862)是美国超验主义运动的另一代表人物。他出生在康考德村一个农民兼小业主家庭。从小在田间参加劳动,对大自然有一种特别的感情。在梭罗眼里,自然界不是神的造化和象征,而是思索的对象,生活的舞台,这使他后来在阐发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思想时,形成了自己的思想特征。梭罗17岁时进入哈佛大学。当时的哈佛聘用了不少具有超验主义思想的学者任教。在他们的影响下,梭罗逐步形成了自己的超验主义思想,并开始用这种思想进行写作。哈佛的图书馆给梭罗提供了大量的古典哲学书籍和文学作品,柯勒律治、卡莱尔等人的文艺理论和哲学思想对他产生了极大的。


    可是,梭罗生性内向,沉默寡言,所以在哈佛念书期间几乎没有交上几位朋友。1841年,爱默生把大学毕业后当了教师的梭罗请到他那里居住,从此梭罗便成了爱默生的知己和助手。他为爱默生修理花园,修缮房屋,油刷墙壁,还为其校对稿件。在爱默生的影响和鼓励下,梭罗写出了平生第一篇重要作品《麻省的自然历史》。1842年,爱默生推荐到斯塔顿岛当教庭教师。可是,出于对城市生活的厌恶,加上债务缠身,他很快又回到了家乡。见到爱默生后,梭罗谈了实践自己社会思想的计划:他准备一个人孤独地到森林中去实践他的信仰,即“在更高的纬度上探索自己”,去过“通向精神世界”的新生活。于是爱默生就在离康考德仅一英里的华尔腾湖畔自己的林地上给他提供了几公顷土地。梭罗在那块土地上盖起了小屋。一个人在那里住了两年零三个月,这段时间是梭罗一生中最有意义的时期。他在那里开荒种地,自食其力。除劳动外,他的主要生活内容就是考察林中的动植物,潜心思索问题,阅读书籍和从事写作。他的代表作《华尔腾或林中生活》(1854)和《在康考德与梅里马克河上的一周》(1849)都是这段经历的产物。梭罗的其他著作都是从杂志上收集的零星论文或摘自各卷日记上的片断拼凑而成的,而这两本书则是他著作中的精华。在梭罗看来,城市生活是令人厌恶的。在那里,人的生命都被物质享乐给消磨掉了。为了物质生活的享乐,人们疲于奔命,生活失去了意义。在华尔腾湖畔,则是另一种天地。这里,大自然中的一切在梭罗看来,似乎都有思想,每时每刻都在给他以启示,为他提供精神上的食粮。梭罗完成了在华尔腾的试验以后,住在爱默生家里,但是作为主人的爱默生当时正在欧洲讲学。他感到自己在林中的生活并不是完全的思想胜利,有必要对以往的思想历程予以清理以便再做新的探求。他一面替爱默生整理家园,一面在镇上打零工,攒钱偿还债务,人们看到他今天干这个,明天干那个,便取笑他是城里的“大杂役”,他听了以后很宽慰,并说:“大家说得对,我的职业和我的手指一样多。我当过教师、园林工人、农民、油匠、木匠、石匠、铅笔工人,作家,有时还是诗人呐。”他还和爱默生一起在蓄奴制问题日益严重的时刻,鲜明地站在废奴的立场上。他公开批评政府对蓄奴派的妥协,支持黑人的解放运动。他不顾禁令,冒着风险收留逃亡的黑奴,帮助他们逃离奴隶主的辑捕。当率领黑人起义的人民英雄约翰?布朗被判处死刑时,他挺身而出,公开发表演说,为布朗辩护。梭罗因拒付人头税而被关进康考德监狱。几年以后他根据此次经历写了最有影响的论文《论公民的不服从》。在这篇论文中他写出了“公民不服从,官吏辞职,于是革命就成功了”的至理名言。印度的圣雄?甘地读了这篇政论文后,学到了抵抗主义,成为这位美国个人主义先知的热诚崇拜者。梭罗的政治观点还为俄国的托尔斯泰所接受,为英国工党所采用。他的实践标志着超验主义的论点已经达到了示范的阶段,独立的精神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梭罗逝世以后,他的大量日记、遗稿被陆续整理成书,到20世纪初,已出版的梭罗全集就有20卷之多,但是最有影响的还是《华尔腾》一书和《论公民》等文章。梭罗的散文简洁精练、淳朴自然、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论说文强劲有力、立意鲜明,富有战斗精神。他行文流畅,善用双关,一些机智巧妙的转义往往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这些特点在美国19世纪浪漫主义


    文学中占有独特的地位。亨利?华兹渥斯?的费罗(HENRYWADSWORTHLONGFEL-LOW,1807—1882)是美国19世纪杰出的诗人。他的诗作很畅销,这在世界诗坛上都是极少有的现象。据说他的长篇叙事诗《迈尔斯?坦狄士的求婚》在伦敦一天就卖了一万本;《海华沙之歌》被译成许多种语言,并由纽曼红衣主教的兄弟译成了拉丁文。朗费罗出生在缅因州的一个沿海城市波特兰。他小时候就聪颖过人,3岁入学读书。他父亲是一位名声很高的律师和州议员,对朗费罗要求很严,期望他将来能“谋得个有名有利的职业”。可是他没有想到,他这个从小颇有才气的儿子后来却成了诗人。1822年,岁的朗费罗进入不伦瑞克城的新14博多因学院学习,和美国著名小说家霍桑是同班同学。在学院里,他的学习十分优秀,在同学中威信很高。在这里他阅读了大量的美国文学文献资料、熟悉了美国文学的传统和诗歌的历史,并写出了不少诗作,发表在《美国文学报》上。1825年,博多因学院决定开设现代语言系。由于朗费罗古典语言翻译成绩优秀,学院董事会选派他到欧洲深造。对于朗费罗来说,欧洲不仅是一片神圣的土地,而且它本身就是一首诗。他先后在法国的巴黎、西班牙的马德里、意大利的比萨、佛罗伦萨、热那亚、那不勒斯?罗马和威尼斯等地游学,于1829年经德国返回家乡。他在欧洲四年,先后学习了法语和西班牙语,了解了所到国家的历史、文化和风俗民情,研究了他们的语言和文学,并通过实际的社会交际提高自己的语言实践能力。回国后,朗费罗在博多因学院现代语言系任教授。他不但传授语言知识,还引导和培养学生的文学兴趣。1835年,朗费罗携夫人到英国、荷兰、德国、奥地利和瑞典等国留学,接触了许多思想活跃的学者和学术团体。然而他的妻子在德国分娩时不幸去世,朗费罗为此痛不欲生。不久,他回国定居在离波士顿不远的坎布利奇,并继续在哈佛执教。1839年,朗费罗从自己已发表过的诗中精选出一部分优秀作品,集成了他的第一部诗集《夜吟》。其中的一些诗篇立即广泛流传开来,成为脍炙人口的佳作,从而确定了他作为诗人的地位。《夜吟》出版后,朗费罗除了教课外,大部分时间忙于诗歌创作,他很快又写出了第二个集子《歌谣及其它》。这是一部故事诗集,诗人以通俗活泼的笔调叙述了动人的民间故事。随着这个诗集的出版,朗费罗的名字在40年代的美国几乎家喻户晓。诗歌创作方面的成功虽然给朗费罗带来了声誉和欣慰,却使哈佛大学当局十分不悦。哈佛本指望以他在语言方面的造诸来支撑现代语言系的教学,他却醉心于诗歌创作。他每发表一首诗都使哈佛校方感到增添了失去一位得力的语言教授的威胁,而朗费罗每上一次语言课又使他自己感到要少写一首诗。这样,他在苦恼中度过了15年之后,毅然辞去了教职。1843年,朗费罗同弗朗西丝?艾卜斯顿结婚,婚后生活非常美满。他把妻子看成自己的“眼睛”,她的温存和美貌也成了他诗歌灵感的源泉。于是,他的诗歌评介《欧洲诗人与诗歌》(1845)、短诗集《海边与炉旁》(1846)、长篇叙事诗《伊凡吉林》(1847)相继问世。其中《伊凡吉林》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首重要的长诗。诗中描写了一个和平的村庄遭到法国殖民者的焚毁和一对恋人被拆散后经受的巨大痛苦,全诗充满了伤感主议的情调。1851年


    他又出版了诗集《金色的传说》,并开始写作早已酝酿着的长篇叙事诗《海华沙之歌》。可是,由于他此时视力减退近于失明,加上他的小女儿、他的父亲、母亲和哥哥相继去世,使这部长诗未能顺利完成。这个时期,朗费罗除了写诗外,还经常同当时的文化名人往来,并加入了一些重要的文学团体,同爱默生、霍尔姆斯和罗威尔等人交上了朋友。1855年,不朽的长诗《海华沙之歌》终于写成并出版后,立即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这是美国第一部印第安人的史诗在文学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海华沙是印第安神话中的英雄,是西风的儿子,天神派他把文明带给印第安各部落。海华沙为印第安人清理河道,灭除瘟疫,并教他们种植苞米,创造象形文字;他结束了印第安各部落的混乱,引导印第安人过上了和平劳动的生活。诗中还穿插了许多象征印第安人勇敢和智慧的神话传说,洋溢着对印第安人世世代代生活的地方之自然景色的挚爱之情。1858年,朗费罗出版了他的第三首著名长诗《迈尔斯?斯坦狄士的求婚》,这部长诗给他带来了更大的荣誉。正当他的创作兴趣再次高涨之时,意外的灾祸又一次降临到了朗费罗的家里:他的妻子正在用蜡烛封一封信时,衣服突然着了火,朗费罗闻声赶来,不顾一切去救她,自己也被火严重烧伤。他的妻子第二天清晨就死了,这对诗人的感情又是一次沉重的打击。由于悲伤,他的创作灵感滞塞,很长时间没有作品问世。几年后,他心绪好转,完成了他最长的诗作《路边旅店的故事》,出版后得到霍桑的赞许。朗费罗的晚年是在人们的崇敬声中度过的。60岁时,他带领他的一大群亲友再次访问欧洲,受到英国官方人士隆重欢迎,英国女王维多利亚亲自去温泽城堡迎候。政府的文职要人和名作家为他举行盛大宴会,牛津大学把他作为“美国最出名的诗人”以最高的礼遇款待。这位在美国文坛上久负盛名的老诗人一时名震海外。朗费罗在他一生的诗歌创作中成功地抓住了时代的脉息并使之与自己的个性溶为一体,把自己国家纯朴的殖民时期风尚与南欧阴暗的浪漫主义教堂和城堡写得一样完美。他既有学识又发扬民主,在20多年里一直是美国文学界公认的大师。


    美国的艺术家:爱伦?坡和霍桑埃德加?爱伦?坡(EDGARALLANPOE,1809—1849)是美国19世纪典型的浪漫主义诗人,出色的杂志编辑,短篇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他的天才不仅表现在他的创作里,也表现在他富于建设性的文学批评中。他给诗的功能下定义,并且能够鉴别出自己作品中的动机、技巧和主题。他认为朗费罗式的“简单的教诲诗”和长诗中叙事性很强的诗句有害于真正的艺术,因而他从来不写长诗。在他的心目中,爱默生和超验主义者永远也写不出好诗来。因为超验主义者囿于积极意义上的逆来顺受思想,认为大自然的核心是多种形式的统一,主张与“超灵”随时沟通,而这种沟通是毫无意义的。爱伦。坡生前失意、潦倒,死后却影响巨大。法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查尔斯?波特莱尔和马拉美热情称赞他的作品,把他视为自己的精神领袖,并把他的作品以丰富的感情译成法文。这些作品影响了法国所有的印象派作家。这种影响又从法国印象派那里回到了美国。这一实例的惊人之处在于,一个被时代和自己的同胞抛弃了的人深刻地影响了法国作家,而这些法国作家又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另一代诗人。美国诗人胡克?克兰在本世纪20年代一首精彩的长诗《桥》中,想象爱伦?坡正在地下铁道乘车旅行,形象地表明他又重新活在美国作家和人民心中,继续对文学发生影响。爱伦?坡在西方还被视为侦探小说的鼻祖;他的侦探推理小说,如《莫格街的谋杀案》也曾为我国30年代著名的小说家施蛰存先生所效仿,在施氏的怪诞小说《凶宅》中不难看出爱伦?坡的风格影响。爱伦?坡生来就是一位艺术家。他的母亲伊丽莎白?阿诺德是有名的演员,曾在美国的舞台上成功地表演过“起舞的仙女”、村妇和《李尔王》中科迪莉亚等一系列主角。他的父亲也是个思想敏锐、喜欢深思的艺术人。但埃德加两岁时就失去了双亲,被一个名叫约翰?爱伦的商人收,养就是“爱伦”成为他中名的由来。1826年,爱伦?坡进入弗吉尼亚大学学习。他的古典文学和法语成绩突出,然而酗酒和赌搏迫使他不得不中途退学。1827年,爱伦?坡到波士顿出版他的诗集《帖木儿及其它》,后来加入了美国陆军,并在军队呆了两年。1829年他出版了第二本诗集《艾尔?阿尔夫,贴木儿及其它》,在他的新书获得好评后,他告别了军队,集中精力从事写作。但是由于经济拮据,他陷入了持久的沮丧和压抑之中,并以饮酒来排遣忧郁。1831年,他的第三本诗集《诗?第二版》问世,其中包括一篇批评性的前言,在这个前言中他提出了对诗歌胸有成竹的见解,一种明确的审美观。他认为诗有三个特征:含混,“音乐性”和象征。一首诗与一部科学著作的不同之处在于,诗是以快感为直接目的的,而不是求真;与传奇故事的不同之处在于,诗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含混的”而不是“明确的”快感;只有达到了这样的目的才算是诗。音乐性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们对音乐的理解只是一种最含混的概念,当音乐与它给人们以快感的思想结合起来时,这便是诗。没有思想的音乐只能是音乐,而没有音乐的思想便是散文,因为它的情绪是明确的。爱伦?坡短暂的成熟阶段是在巴尔的摩?费城和纽约度过的,因为他所从事的编辑与作家的职业使他有幸到达了这些城市。1836年,他与年仅14岁的表妹弗吉妮亚?克莱蒙结婚,婚后,爱伦?坡在《南方文学使者》杂志当编辑。他很有编辑才能,能够把握住杂志的性质和特点;他又有很好的鉴


    赏能力,善于发现有价值的东西,加上对工作的严肃认真,他一生中先后帮助四五家全国性文学杂志提高了发行量。1838年至1848年这10年是爱伦?坡的文学活动最活跃、最有成就的时期。他很快就在诗歌和小说的创作上。均获建树:1837年,他发表了《厄舍古厦的倒塌》等一些优秀小说;1838年出版了以大量描写黑暗恐怖为特征的长篇小说《亚瑟?戈登?皮姆的故事》;;1840年发表了以闹鬼为主题的《十四行诗——寂静》;1841年发表了第一篇侦探小说《莫格街的谋杀案》。此时的爱伦?坡声誉日隆,但仍一贫如洗;而且久病的妻子生命重危。1845年,他的诗《乌鸦》在《晚镜》报上发表,同年又发表了《尤拉莉亚》和诗集《乌鸦及其它》。这本诗集是他的成熟之作,每首诗都倾注了他很大的心血。然而,爱伦?坡在文学批评方面为了求得完美立论往往不顾及感情,当时不愿在完美上下功夫的新闻报告文学的作者都对他惧怕三分。有人说他的笔“蘸的是硫酸墨水”。实际上他挑剔的大多是二流作品,对优秀作品如狄更斯的作品他总是极力鼓吹。然而,由于他对朗费罗的攻击,使他几乎声名狼藉。再加上1847年他妻子的去世,使他复又沉溺于酗酒之中。1848年,他的《尤其娜路姆》发表。对这首诗尽管众说纷纭,但仍不失为他的杰作。1849年,他先后发表了《钟》、《阿娜贝尔丽》、《我找到了:散文诗》和那篇发展了他的“长诗不能存在”理论的论文《诗的原理》之后,突然昏倒在巴尔的摩的大街上,四天后死在医院里。爱伦?坡的小说以怪诞和奇异而著称。它继承了哥特式小说的传统手法,吸取了这种小说制造悬念和心理恐怖的全部技巧;同时,通过对于恐怖事物的描写和恐怖故事的叙述,来探索人类思想的隐秘。作者以这种不寻常的形式表现对未知世界不寻常的探索,本身就是对美国文学的贡献。爱伦?坡并未留下大量诗作,但他的诗所起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其本身内在的价值,它的完美地体现了爱伦?坡关于艺术的理论。爱伦?坡的艺术属于那种充满对立而又相辅相成的浪漫主义流派。他与库珀,欧文一样以自己的方式成为美国的代言人,然而他所表达的是人类对于不能实现和没有实现的理想的永恒追求。爱伦?坡象一位在荒原里迷失了方向的开拓者,急切地探寻旧大陆文化的美妙与未来,而不去追求黄昏时所要达到的目标。从爱伦?坡到亨利?詹姆斯和艾略特,由于把美国文明理想化,同时又加以批判,因而尽管他们蜚声海外,在国内却被视为流放者。爱伦?坡作为美国文学史上这一类诸多主要作家中的第一位而名垂青史。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ATHAWTHORNE,1804—1864)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爱伦?坡称他的小说“属于艺术的最高层次,一种服从于非常崇高级别天才的艺术。”霍桑的作品语气统一、稳重、追求真理、行文简洁。最重要的是他具有“发明、创造、想象创新的精神;这对小说文学来说,大约与其它所有的气质一样可贵。”霍桑出生在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破落的贵族世家,他的父亲在霍桑四岁时就去世了,母亲只好带着他和他的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到他外公家过活。父亲的去世和母亲的寡居对霍桑童年的生活影响很大,他很少到野外活动,长期的离群索居使他养成了沉默、内向、忧郁的性格。然而他与大学里的朋友以及妻子和孩子相处都十分融洽。霍桑从小勤于读书,17岁时进入博多因学院学习。在这里,他结识了许多后来在美国史上或文学领域颇有名气的人物。他的同班同学中有大诗人亨


    利?朗费罗和后来成为美国第14位总统的富兰克林?皮尔斯。1825年,霍桑大学毕业后回到塞勒姆家中,度过了12年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在这段时间里,他博览群书,精心准备创作。1828年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范肖》,这部小说描写了一位学者兼隐士既与自己生活中的困难进行博斗,又要调整与社会的关系的经历,在某种程度上是他本人的自画像。当霍桑学会把问题置于自己家庭及民族的历史之中加以观察时,成功也随之而来。由于他生活在曾经发生过“驱巫”案的小镇上,而且他的直系祖先威廉?霍桑法官曾参与迫害异教徒的这个案子,霍桑发现自己很容易沉浸到塞勒姆的历史及清教徒殖民者的生活里去。对于清教徒殖民者来说,罪恶是可怕的现实;而对于霍桑来说,罪恶不过是一种心理上的困扰而已。他自然地运用象征主义的极端形式,把道德寓意作为实现自己的忏悔和保持秘密所急需的最佳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他既可以说出他想说的话,又可以藏在象征主义之中含而不露。1837年,霍桑出版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故事新编》(第一集),1842年又出版了第二集。同年,他与当时活跃在波士顿的超验主义者索菲亚?皮博迪结了婚。此后,他写下了《年青好小伙布朗》、《走向天国的道路》、《优美的艺术家》、《拉伯西尼医生的女儿》等短篇,于1846年以《古宅青苔》为题出版。这是霍桑第二部引人注目的小说集。此后,为谋生计,霍桑回到老家萨勒姆镇,担任了3年港口检查官,这段时间他写的东西很少,曾引起朋友们的议论。1849年,霍桑的朋友、出版商詹姆斯?皮尔兹建议他写长篇小说,说那样会有更多的读者。这个建议给霍桑指明了出路,他闭门谢客,潜心创作,终于在第二年的四月出版了为他带来巨大声誉的长篇小说《红字》。这部小说一出版立即引起了广大读者和文艺批评家的注意,成为轰动一时的文学作品。它的成功使霍桑成了当时第一流的小说家。小说的故事发生在17世纪中期加尔文教派统治下的波士顿。年轻美貌的海丝特?白兰嫁给了一个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奇林沃斯,夫妻间根本不存在爱情。有一天,罗杰在海上被掳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地生活着,精神十分痛苦。这时,一个英俊的,有气魄的年轻男子闯进了她的生活里。他们真诚地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秘而热烈的爱情生活,于是白兰犯下了被称为“第七戒”的通奸罪。按照当时的教规,犯有通奸罪的妇女必须当街示众,只有在她交待出奸夫的姓名后才能得到赦免。白兰宁肯遭受耻辱也不愿说出她所钟爱的人的名字。于是白兰穿上一件绣有红色“A”字的外衣走上了街头,而且她必须终生穿着这样的外衣以示赎罪。“A”红字是英文中ADULTERY(即“通奸”)一词的首写字母,它在人们心目中是堕落和罪孽的标志。白兰坚强地度过了许多年耻辱的生活,胸前的红字终于变成了德行的标志。她的同案犯不是别人,正是“道德的卫士”、清教徒牧师亚瑟?狄姆斯台尔。他忍受着灵魂的沉重煎熬,但缺乏公开承认的勇气。最后,就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在一次规模宏大的宗教典礼上,他终于鼓起勇气,当众宣布了自己隐藏多年的秘密。他扯开自己胸前的衣服,一个猩红色的“A”字就烙在他的胸上!他也获得了道德上的自新。白兰的丈夫罗杰虽是受害者,却由于一心想着报仇,使自己变得如同恶魔一样。作者最后表明,他才是真正的罪人。狄姆斯台尔对白兰说:“我们不是世上最大的罪人……那个老人的复仇比我们的罪更重。”作者层层深入,步步逼近,在暴露了公开的罪恶后又揭示了秘密的罪恶。作者试图表明,罪恶根深蒂固,与人类社会共存。


    在这部奇特的小说里,清教徒社会中古板的道德观念成了人间友爱自然道德观所反对的主要对象。小说的主人公白兰敢于藐视宗教的法典并通过这一悲剧性的失足显得形象高大。这部小说是霍桑创作艺术最集中的表现,它的出版结束了霍桑十几年孤寂的生活,打开了他同外部世界直接交往的大门。1851年,霍桑搬到了美丽的伯克那山区,后来又迁到康考德。在这里,他和麦尔维尔成了好朋友。麦尔维尔对霍桑的友谊使后者变得开朗起来。在短短三年内,他写出了许多作品。1851年他写成并出版了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七个尖角顶的房子》,1852年出版了第三部长篇小说《福谷传奇》和最后一部短篇小说集《雪的雕像及其它故事新编》其中包括《雪的雕像》和《人面巨石》等名篇。《七个尖角顶的房子》以新英格兰地区传说为基础,以“驱巫案”为主要情节,展开了一幅血腥的宗教迫害的图画。品恩钦家族的祖宗品恩钦上校强行霸占了建筑师莫尔的一块土地,在那上面盖起了带有七个尖角顶的房子。为了翦除后患,他又依仗自己的权势把莫尔当作巫师活活烧死。莫尔临死前诅咒了品恩钦一家,结果品思钦上校刚盖起七个尖角顶的房子就突然暴死了。在以后的一百年里,品恩钦家族的子孙为冤魂所逐,代代死于非命。直到哈泼萨勃哈?品恩钦与莫尔的后代菲比?莫尔结成夫妻,这座房子才平安无事。霍桑在此表明,财产就是祸患,“一代人的罪孽要殃及子孙”。《七个尖角顶的房子》和《红字》都表达了一个英国的主题:过去的罪恶给予当前现实的压力以及这种历史的犯罪感在何种情形下才能得以消解。霍桑在他的作品里一直在探讨道德观念的问题:从《红字》揭露宗教的偏狭和人的伪善,到他最后一部长篇小说《玉石雕像》提出某种“反省的道德”。但是他只是以宗教的善恶观念来看待社会,把社会上的不合理现象完全归结为一个抽象的“恶”。在他看来,一切社会问题,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犯罪等现象的根源都在于人所固有的“恶”这是加尔文教义中关于。“原罪”、“内在的堕落”等观念对霍桑的影响。尽管罪恶无所不在,但人类的一切法律条文和道德规范都是无能为力的。霍桑为拯救社会开出的唯一药方是“净化”,要求人们“要诚实!要坦白!把你最坏的东西袒露出来……”因而许多文学批评家认为霍桑是一个“十足的道德学家”。由于霍桑的努力,美国浪漫主义的小说创作在民族文学的道路上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他从欧文、库珀手中接过文学的接力棒,完成了攀登浪漫主义高峰的最后冲刺。他的艺术,使得小说这一文学形式成了精美绝伦、令人赞叹的艺术珍品,他为美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留下的宝贵艺术遗产具有永恒的价值。


    浪漫主义的危机:麦尔维尔和惠特曼如果说青年共和国的灵魂曾在爱默生与梭罗的著作里首先得到印证,在爱伦?坡和霍桑的著作里发现自己的痛苦和悲剧性的声音的话,那么到1850年,产生一部用不朽的世界之声呐喊出信心与绝望的文学巨著,时机已经成熟。只有这样的文学才称得上是伟大的文学,而《白鲸》与《草叶集》就是这一类文学的典范。这两部作品的作者麦尔维尔和惠特曼在同一年出生,并于同一年去世,除了外出短暂旅游外,两人的住处相距不超过几百英里,都以纽约市及其周围地区为家,而且两人都深受尼克尔包克尔一伙(即19世纪早期以欧文自己所塑造的古怪历史学家迪德里希?尼克尔包克尔命名的一群曼哈顿青年人)作家的诙谐、爱国热情和新英格兰人理想主义的影响,然而没有任何记录表明他们两人曾经相识,或是对对方的思想与作品作过重要的评述。惠特曼1855年初露锋芒发表《草叶集》时,麦尔维尔已基本上完成了他重要著作的创作。这两位叛逆的巨人,一生基本上都在各自的想象王国内创作和生活。两人的创作都有史诗般的气势和悲剧的意境,但却为同代人,所误解,可是他们最终还是得到了后代人的推崇。一般人认为麦尔维尔与惠特曼在思绪与对读者的启示上是截然不同的。麦尔维尔似乎推崇魔鬼,他发出的声音是嘲讽与绝望,他的根本信念是罪恶不可避免;而惠特曼则对生活的未来充满信心,并为人类共有的善心大声歌唱。麦尔维尔在哲学上与爱伦?坡和霍桑一脉相承,而惠特曼则与爱默生紧紧相连。实际上,他们之间的不同只是表面现象,《白鲸》与《草叶集》之间真正的不同在于,前者是悲剧,是普罗米修斯式的史诗;后者是颂歌,是英雄或民族的史诗;麦尔维尔敢于违反神的意愿,发出人类与命运抗争的呼喊,惠特曼则唱出了自己民族共同的追求和信念。赫尔曼?麦尔维尔(HERMANMELVILLE,1819—1891)是美国最伟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之一,同时还是一位多产的诗人。他生在纽约的一个商人家庭,在他还不到13岁时,他的父亲因破产而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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