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人士吃狗肉会吃狗肉吗?

如今爱狗的人越来越多,而疯狂爱狗的人也是与日俱增。然而吃狗肉的人应该也是在增加的吧。如果你们在吃狗肉的时候被人劝告不要吃狗肉,你们会怎么做呢

如果是我,我可能会对他们说句谢谢,然后继续吃我的狗肉。但其实我是不吃狗肉的,这样回答是因为换位思考了一下。如果我正在吃羊肉,被爱羊人士劝告,我想我接下来不吃羊肉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小编也是一位爱狗人士,也是希望大家尽量不吃狗肉,但是爱狗要理性,并不是说吃狗肉的就都不是好人了。爱狗本来是件好事,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喷爱狗人士,就是因为一些人的疯狂爱狗行为

那些所谓为了狗狗做过很多疯狂事情的爱狗人士们,我不知道你们对自己的父母是否也能这么疯狂,所有的事情过了头,都容易引起争议,正如吃狗肉,如果你爱狗,就保护自己的狗狗,做到自己不吃狗肉,或者影响身边的朋友家人也不吃狗肉就可以了,对于其他人的选择,没有必要去勉强,毕竟吃狗肉这件事本身确实并没有违法

不知道小编的观点会不会被大家认同,也做好了被很多爱狗人士喷的准备。但是小编想说,正是因为爱狗,所以才要理性。如果爱狗爱到引起广大人民的不满,我想那些不爱狗狗的人,恐怕对狗狗只会更反感吧

作为一位爱狗人士,小编自然是希望你们都尽量不要吃狗肉啦,但是并不要强求,并且也希望更多的爱狗人士能够理性爱狗,然后记得,要学会爱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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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在广西玉林的这场“狗肉战争”和当代中国诸多公共争论一样,迅速地出现各种反转和呈现闹剧化。从目前来看,“本来”应该占有一定优势,且确实在该事件发生的早期占有一定优势的爱狗人士,目前在舆论当中的处境并不佳。爱狗人士的形象在舆论中正迅速向负面转变。比如,一位名叫杨玉华的女士,据报道为了爱狗耗资数百万,并导致家庭分裂,丈夫和她离婚,儿子甚至把家里砸了等,显示出一种非常偏执的行为模式。又有报道,爱狗人士在与当地人争执的时候使用了暴力,打伤了别人。最新消息,救出狗以后,一些爱狗人士拒绝给狗做检疫,并粗暴地说“我们看过的,所以没问题”。甚至那个虐狗抬价的墨镜男,在社交网络上也有说法是爱狗人士假扮的,虽然真假尚没有权威报道进行佐证,不能在这里作为一个例子,但在公开报道和社交网络上,玉林“狗肉战争”的天平正在发生倾斜。

    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交网络上,很多网民解释他们变成“狗肉党”(即主张吃狗肉)的原因时称,“其实我也不是真特喜欢吃狗肉,或我也养过狗,只是被"狗爸狗妈"恶心的”。“狗爸狗妈”是网上对许多特别爱狗的人的贬损性称呼。简单来说就是因为讨厌爱狗人士的行为,所以自己一定要站在爱狗人士的对立面。被××恶心到所以××,是中国公共争论中常见的网络站队理由,过去最典型的就是:“因为被公知恶心到,所以我才……。”

    另外也有一些名人的爱狗言行,由于不当和粗糙,起了反效果。如著名影星大S,发表微博祈求人们不要吃狗肉。结果有网友讽刺:你老公汪小菲的俏江南餐厅里的鱼翅捞饭可卖得很好。这一讽刺被网友疯转,大S就成为了所谓的“猪队友”。

    还有些人在阐述自己理论的时候使用了很多错误的例证,比如有人主张狗可以成为缉毒犬,其他动物不行。但事实上使用猪来缉毒的例子并不少。还有人谈及国外保护动物的例子时,对法律条文的理解错误百出。倒是一些支持食用狗肉的人士的文章,写的有理有据,这些加重了许多人向“狗肉党”倾斜。

    其实这些现象在我国很多公共争论当中很常见,比如关于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争议,比如医生责任感与医闹的争议,比如航空延误与霸道旅客的争议,还有刚刚才热闹过的香港歧视内地人和不文明游客的争议……

    不必对此感到特别吃惊,在公共争论中,很难存在尽善尽美的一方,因为双方都是基于人的行为,通过人来表达,自然会出现各种问题。甚至说,正因为有着种种矛盾,才会成为公共争论。

    但是尽管双方的行为可能都存在问题,我们却可以在公共争论当中寻找到一些主线,比如反地域歧视的主线,比如重视环保与公民权利等等。这些主线,不应该是受一方当事人的私德而扭曲的。因为这符合历史潮流,是能够被广泛接受的。

    正如很多文章已经指出的,西方国家过去也有食狗肉的习俗,但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特别是工业化的进程导致人类获得动物蛋白的成本变得越来越低,这些食用狗肉的习惯就被逐渐边缘化或者彻底废弃了。也可以看到,从1822年,英国政治家查理?马丁成功让《禁止虐待动物法令》从英国国会通过开始,差不多用了近200年时间,文明世界的各主要国家都通过类似法令。在和中国文化接近的日本,过去曾有的食狗肉习俗,现在已经基本绝迹,而颇有争议的食鲸鱼肉,也非常边缘化。在以食用狗肉文明的韩国,吃狗肉的人也日益减少,倒是城市中爱狗人士日益增加。现在去和韩国年轻人谈论吃狗肉,他们也会一脸茫然或者表示反对。

    也就是说,世界各国逐渐弃食狗(猫)肉,这是一个和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相吻合的过程。而猫狗等伴侣性动物是否应该和牛羊猪等一视同仁,是一个伦理学问题,不在这里展开谈论。但也要承认,猫狗等是在人类社会具有特殊意义的动物。所以不愿意吃这些动物,在世界各文明国家的主流群体中,是有共识的。

    在日本和韩国,尽管一些人非常顽强地坚持食用狗肉、鲸鱼肉,但从国家层面来说,更多的只是基于保护传统的立场在一些范围内加以保护,但明显没有把这些争议性习惯作为主流来提倡。冰岛、挪威对捕鲸、加拿大对捕食海豹等,也基本是这样的态度。

    本文所强调的,并非要支持狗应该获得部分人权或者主张颁布法律禁食狗肉,而是认为,减少乃至不食用狗肉猫肉,不虐待动物,是符合人类文明发展轨迹的,不应该受到动物保护者或者爱狗人士的争议行为而去扭转这个立场。在社会取得共识之前,我们应该保护合法范围内食用狗肉的权利,也就是人可以食用狗肉而不触犯法律。但不应该有了这个底线却大肆提倡吃狗肉乃至虐待动物。

    反过来说,假如爱狗者的私德尽善尽美,一点刺都挑不出来,让人感动,是不是就要鼓吹狗应该享有部分人权或者干脆吃狗肉杀狗都是犯法的行为?

    网友“灰鸽子银水”,有一句比较话糙理不糙的论述:假如有一天这些动物保护者要去取缔修化粪池的权力,是不是也要守在那里,舀一勺粪水来喝?因为对方的偏执或者非道而心生厌恶完全可以理解,但没必要因此在立场上放弃公道和理性。

    有些女权主义者的观点也值得商榷,但是不是就要因此成为一个虐待女性的人呢?在陆港争端中,个别香港人士的观点可能确实带有歧视性,但是不是就要去歧视反制呢?一些环保人士的观点可能缺乏科学根据,但是不是反过来就要无限在人口密集区大上特上各种重工业项目乃至具有危险的项目比如核电站呢?学校、医生、老师、记者等等人群当中都有很多有争议的人和行为,那么是不是就要一律敌视、歧视这些人群?

    作为一个健康人面对公共争论,应该坚持基于社会共识、普世、传统道德等等的原则,而不是说,因为某个公知说错了,所以我就在立场上完全占到另一边。甚至这样说,别人真的爱吃狗肉或者有经济利益在里面,导致非常支持吃狗肉,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就因为讨厌爱狗的人而要主张大吃狗肉,只能说句何苦来着?在公共争论中沦为为了反对而反对,恐怕无法推动任何社会进步。

    所以,在公共争论中,应减少“斗”的心态,而“斗”或者“斗争心态”,其实是中国社会的一个不良传统。因为要和吃狗肉的人斗,所以去高速公路拦车,要求暴力阻止别人吃,人肉骚扰乃至可能的自己演戏等,也就构成了一些爱狗人士让人反感的原因。而由此崛起的“狗肉党”,实际上也犯了同一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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