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7年6月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兰州市安宁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7年6月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确保社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人员的稳定性,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依据 根据日,兰州市安宁区2017年第三次机构编制委员会议精神,核定我局增加编外临聘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岗位与名额 1.招聘岗位: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人员,男女不限。 2.招聘名额:共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好学,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办公软件操作能力等。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日至日,在兰州市安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日至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兰州市安宁区政务中心社保分中心社保局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录用总成绩由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组成。 1.笔试 笔试内容:《社会保险法》及其他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公文写作。 笔试时间:日10:00在安宁区政府招待所五楼会议室举行,满分100分。 2.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日10:00,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 (四)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在前五名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于日至日在区社保局公告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 拟招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招聘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统一办理招聘手续。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七)薪酬待遇 参照《兰州市安宁区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2000元/人·月,其中:1350元为基本工资,650元为绩效考核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建平,安宁区社保局局长 副组长:孔丽,安宁区社保局副局长 监督人员:詹向辉,安宁区社保局主任科员 李成芳,安宁区社保局副主任科员 高志海,安宁区社保局副主任科员 具体实施人员:郝赟、何莉、王丹、杨汝汉 五、纪律监督 区监察局负责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区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区社保局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说明 1.招考咨询电话:; 2.本招聘实施方案由安宁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甘肃华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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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兰州市安宁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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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交流群:甘肃考试咨询:(微信同号)为了确保社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人员的稳定性,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招聘依据根据日,兰州市安
事业单位交流群:甘肃考试咨询:(微信同号)&&&&为了确保社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人员的稳定性,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招聘依据&&&&根据日,兰州市安宁区2017年第三次机构编制委员会议精神,核定我局增加编外临聘工作人员5名。&&&&二、招聘岗位与名额&&&&1.招聘岗位: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人员,男女不限。&&&&2.招聘名额:共5名。&&&&三、招聘对象及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好学,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感和团队精神。&&&&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办公软件操作能力等。&&&&四、招聘程序&&&&(一)发布公告&&&&日至日,在兰州市安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日至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兰州市安宁区政务中心社保分中心社保局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三)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录用总成绩由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组成。&&&&1.笔试&&&&笔试内容:《社会保险法》及其他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笔试时间:日10:00在安宁区政府招待所五楼会议室举行,满分100分。&&&&2.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日10:00,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四)公示招聘结果&&&&经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在前五名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于日至日在区社保局公告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五)体检&&&&拟招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六)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统一办理招聘手续。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七)薪酬待遇&&&&参照《兰州市安宁区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2000元/人·月,其中:1350元为基本工资,650元为绩效考核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四、组织机构&&&&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王建平,安宁区社保局局长&&&&副组长:孔丽,安宁区社保局副局长&&&&监督人员:詹向辉,安宁区社保局主任科员&&&&李成芳,安宁区社保局副主任科员&&&&高志海,安宁区社保局副主任科员&&&&具体实施人员:郝赟、何莉、王丹、杨汝汉&&&&五、纪律监督&&&&区监察局负责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区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区社保局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六、其他说明&&&&1.招考咨询电话:;&&&&2.本招聘实施方案由安宁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安宁区社保局日最新、最快信息请关注下面华政微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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