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觉得赵雷的成都夜色这首歌怎么火的样,我想把这首歌唱给一个女生听,不知道行不行,因为我唱的也不是很好&#

如何评价赵雷的歌曲《成都》(又《写给成都的歌》)?
虽然只是和成都有过一面之缘,但不知为何听起来却恰似与故地久别重逢。(Jan 2016)=====================================================================谢谢诸位知友的回答。今天录音棚版本发布后(虽然某云因为新版本发布而下架旧版可谓得不偿失),猛然间有了更多关注。算了,客套的话编不下去了,我的心境促使我提问的原因就是补充文字里的第一句话。无感的各位此题大可不必强答,谢谢!(Oct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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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楼上净扯淡,题主问如何评价《成都》,结果一个个的都来讲自己和成都的故事,按小学作文的评分标准,你们都跑题了。写个游记都能骗赞咯,现在?赵雷本人跟成都很有缘分。在他“流浪”全国的途中,成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站点。那个时候他还不出名,小酒馆在成都的民谣圈子里是根据地级别的存在了。他在成都期间结识了一位姐姐,他在“我们的时光”巡演成都站中提到过这个姐姐,雷子没有透露太多。(谢评论区噜噜蛤膜友更正,雷子提到的唐姐是小酒馆创始人。)成都这首歌的歌词里,我们大约看到了一段感情:朦胧的,美好的。是不是雷子自己的亲身经历,我没法知道,但这段感情真心美好。回到《成都》这首歌本身,这个首歌歌词很写实,跟自己写的日记一样,旋律给人的感觉很舒服,这种旋律给人的休闲、自在的感受,我觉得中国只有成都和杭州这两个城市能够给你。但弥漫着浓浓情意的玉林路,只有成都有;提起杭州,我想到的全是断桥的悲凉。从歌词中看,雷子的《成都》并不是在成都写出来的,我觉得极有可能是他在西藏写出来的。大冰在自己写的书里面提到过他和雷子在西藏的那段时光,孤独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没担心没烦恼,最有可能写出《成都》这首歌。《成都》这首歌最打动人的地方在细节,说的都是些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每个细节画面感都特别强,很容易产生共鸣;作为听众,我的代入感很强。雷子在台上演唱的时候,我想到的是我女朋友手牵着手在街头溜达,她不开心喝醉了坐在马路边沿,想起来她比我矮一截还要强行把手插我兜里的时候。为什么我喜欢《成都》这首歌呢,这首歌写分别却不忧伤,写离愁却不酸楚,写悲伤逆流成河却满心是过去的美好。当我和女朋友分手之后想起从前,也是这种心态,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和那些美好的回忆。多少事,从头急;天地转,光阴迫。葛优在电影《非诚勿扰》里跟舒淇说,我希望你想起我的时候,不全是恶心。这话多温柔,多体贴;说实话,换我是妹子,有男生愿意这样跟我说,好感立马增加三分。用句俗一点的话来说这种感情观念在《成都》的体现,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如何评价这首歌?情歌千万首,论悲怆比不上《牡丹亭外》;论纯洁,比不上《米店》;论悲情,比不上《七友》,但是我敢打包票,这是不少民谣狗的心头好;如果在KTV唱的话,能哭到一大片在往事里走不出来的多情种子。你曾经为了Ta,变成了另外的一个样子;你也为了Ta,在陌生的领域摸爬滚打,但你们最终没有修成正果,携手白头。你不会因为结果而神伤;相反,你觉得那段记忆真他妈的美好。这是首好歌。以上。
今天今日头条推送的新闻里讲赵雷的新歌“仅24小时便刷爆网络,登榜速度999%”(电脑上的链接没有找到)。作为赵雷的粉丝,我赶紧点开一看,居然是早就听过的《成都》。有点吃惊,还是没有想到他会把这首歌收入到新专辑里面,以为这首歌只会在现场演绎。
我记得第一次听这首歌应该是将近一年前的样子,是小酒馆的现场,网上也只有这个版本。录音里有很多歌迷们的背景音,我记得当时前奏一起,就有人一脸懵逼地问旁边,表示自己没有听过。而直到赵雷第一次唱到“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的时候,小酒馆里面的歌迷才反应过来这首歌是特别送给他们送给成都的。那种瞬间爆发出的嘶吼和欢呼让我嫉妒,毕竟我没有能够亲自见证这个场景。后来这首歌又出现了录音棚的版本,声音清楚一些,也没有杂音,伴奏变成了钢琴,但我总觉得没有现场版的味道好,虽然现场版里的间奏的里有女歌迷大吼的“赵雷,我爱你”也被录了进去,有点破坏氛围,显得略有刺耳。而我也一直以为关于这首歌,又会和它的主人一样,经历各种流浪和选秀之后,依旧只属于一小部分幸运的人。
最先听赵雷的歌应该是《南方姑娘》,知晓的渠道我已经忘记了,但肯定跟我学吉他有关系。我把这首歌唱给我打小玩到大的哥们,证明研究生阶段学琴也是来得及的。这首歌实在太经典,惫懒如我,也迫切地去了解赵雷这个小伙。那个时候,大冰的鸡汤还没有流行,去西藏也都是在流浪。这个唱着民谣的小伙子却选择了参加《快乐男声》,抱着吉他去唱略显悲伤的《已是两条路上的人》。无论是人的气质还是歌的情感,都注定不属于那个年代那样的舞台。但他还是走得蛮远,也让人吼出了“赵雷不红,天理难容”那句名言。
第二首深深打动我的歌应该就是《画》了。值得骄傲的是我是在《中国新歌声》之前就知道这首歌,也已经学着不怎么连贯地小声弹唱了。幸运的是我又在电视机旁看了有他的那期《中国新歌声》,看着他穿着一套灰色牛仔衣,袖子帮着红丝带,搂着吉他上台。我一看是他,立刻激动了起来,给女朋友介绍。然后猜测他不会是要唱《画》吧。因为当时个人得最适合舞台的,也就是《画》了,毕竟《姐姐》和《南方姑娘》出得太早了一些。而前奏一响,我更加激动起来,给女朋友说这恰好就是我最近最喜欢的那首歌。依旧是那么孤寂的前奏,间奏清亮的笛声,优雅的歌词,包括后来进入的鼓点,以及最后一句轻轻的嘶叫,让人差点掉下泪来。
我当时在QQ空间里分享他站上《新歌声》的新闻,想让周围的朋友都注意有这么个优秀的歌手。而有一个也喜欢赵雷的朋友回复大概说“雷子小众也挺好的,浮躁的社会和群众配不上他”之类的,让人不太愉快。我不大习惯那种出于自身装逼的目的,而希望一个歌手去更小众一些。毕竟这样只会使得这个歌手越来越赚不到钱,进而影响创作,乃至消失在歌坛。遇到同好的兴奋就被三观迥异的失落代替,我们的友谊也和赵雷的综艺之旅一样,在不合拍中渐行渐远。
之后大冰和张嘉佳开始流行,火了韩寒的《一个》和类似的“浅颓废”的故事。初一见,感觉到真挚而单纯的用力情感,看多了就有些莫名的腻歪和厌倦。当然,大冰的流行也给赵雷带来了些曝光度。他似乎还出现过大冰的演讲现场一次,唱了首歌,现场反应和他之前参与的综艺一样,略显平淡和一般。 再后来,赵雷的《南方姑娘》和《少年锦时》都被人在综艺节目上演绎,《三十岁的女人》也被谭维维这类有资源的歌手演唱(他自己还唱了个《三十岁的男人》,哈哈。)。那时我已经逐渐对他的发达见怪不怪了,直到最近这一首《成都》。
上个寒假去台湾的时候,正值岛内绿色抬头的情势。我正盼着一个人过去骑骑车,看看那边的风景和人文。其实风景倒是一般,我主要的目的就是怀念自己的童年,给情怀个交代。顺便也直观比对一下两岸文化变迁的感觉。当时,在涉及到大陆可供“情怀”的文化里,我就提到了赵雷。原文如下:“毕竟我们这一代是听着任贤齐、周杰伦、SHE、五月天,看着康熙来了、锵锵三人行、读着余光中、柏杨,观看《一一》、《恋恋风尘》长大的。我们早年带着对财富、民主自由和人文的渴慕去艳羡香港和湾湾,YY着中国人也是可以富裕起来,也是能搞得起民主的政治制度,中华文化还是有追赶现代的希望的。情绪虽然屡屡被网络事件刺痛,但情结始终,让我借着冬季来看雨、我爱台妹和吹太平洋风的由头来到这里。可还是来晚了一点,忠孝东路踩点都没劲了,因为赵雷刚刚唱了玉林路终点的小酒馆,宋冬野的安河桥和李志那满是煤灰的郑州也都可以担得起另一种情绪的寄托。长此以往,我们的下一代连这些牵绊也没有,他们抛掉“统一”的政治理念或许要比湾湾如今抛弃工业化更为轻松。届时或硬起心肠用体量碾压,或修文德以来之。无论如何,打量对岸的眼光肯定没有我们如今那样复杂而柔和。”
当时提到的,也就是这首《成都》,我满怀骄傲。
为什么这个问题下方有很多回答都牵扯到自己对成都这座城市或是对发生在这里的爱情的诸多感想。不也就是因为,赵雷的这首《成都》提供给大家这样一种共鸣的载体和机会么。而所谓艺术的价值不也就在于此类共鸣的升华么?李白的月亮讲的是故乡,苏轼的月亮讲的是家人。千百年来,正是因为他们留下来的这些文字,才让某些特殊情景在带给我们充沛的感情的同时,更带给我们一份超越历史的共鸣。我听见赵雷唱到“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的时候”,有歌迷吼着“春熙路”和“吃火锅”。虽有共鸣,心里却还是有点难过。倒不是觉得此二者不适合代表成都,只是在那种的情境下,或许更有情感积淀和人文内涵的东西更适合用来呼应情感。可惜目前为止,这个城市在这方面还是稍稍欠缺了一些。
其实从古到今,描写成都的诗词也不少了,但大都湮没无闻。最著名的也就是那首讲武侯祠的吧。但那与其说是为了这个城市,不如说是怀念某个人。于是,情感依托还得是那句“花重锦官城”。虽然这一句暂时在景象上还没有引起过我的共鸣,但却不影响我为之骄傲,也是因为共鸣。之前的某年,范冰冰主演了一部《观音山》。拍摄地就在成都,据说还出现了成都七中。为了一份熟悉的共鸣,我早早买票,全程都在看是否有我熟悉的背景,几乎都忽略了剧情本身。前段时间的电影《全世界路过》,剧情和三观不论,但里面把重庆拍得那叫一个唯美。我想起之前去香港的时候,有人专门去重庆森林打卡,让我都产生了对重庆的嫉妒。是的,哪怕仅仅只是一栋楼的名字,都让我嫉妒——为什么没有我所在的城市出现呢?
我想,或许这个城市暂时刮不起温暖的“太平洋的风”,或许这个城市并没有很多车愿意为了故事而开双闪,也不需要诸如“第十大古都”之类的政策标榜,但一定需要有人去歌唱给大家庭。成都等待了很久,以前也有不少人唱过,但没有被大家所听到。可这里有那么多的故事和历史,又有那么别致的人文,是值得人们去歌唱的。
成都说要有光、被歌唱,然后出现了赵雷和他的《成都》。而今天,他们都火了。我不禁想着以后定然会有更多的人因为赵雷,因为这首歌而对这个城市有特殊的情感,将会怀着某些好奇而憧憬的眼光打量这座城市,到这里来走走玉林路、打卡小酒馆,幻想着牵着某个人的手,再依依不舍地离开。而这座城市有恰好就是我们所在的城市。这是一份多么珍贵的礼物,让我觉得它将会被一直传颂,直到时间尽头。
感谢雷子、感谢《成都》。
这是我唱得最好一首歌。我喜欢上民谣,得益于好友一个不太刻意的推荐。“喏,斑马,斑马听过没?挺好听。” 于是去听了,地崩山摧觉得真他妈的好听。然后就喜欢上这种歌,没什么山路十八弯的调子,就是几个大叔在你耳边絮絮叨叨讲老故事的感觉。尤其在喜欢上赵雷,万晓利,之后,这种感觉更甚。李志是另一种。我向来是,最近听一个歌手,就下他所有的歌,循环听,听个四五天儿,大概把歌儿都听熟了,然后开始筛选,把喜欢的留下,没印象和不那么喜欢的删掉。现在手机里的歌单,有三种,一种是用上面这种方法留下来的,一种是删了又下下了又删最后还是留下来了的。另外一种就像成都。听的时候就惊艳,直接拉进永久歌单里的歌。真是不多。陈升的牡丹亭外和李逼的人民不需要自由也算是这种歌。“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我第一次在人前唱这首歌,在一百多人面前,尾音都有点颤,但是声音缓和,真的是因为歌词的那种深沉平静,让我整个人都镇定下来。我的朋友在下面听着,后来她坚持认为我唱歌好听。但我知道,我只有唱这首歌好听。她说,你拿麦开始唱歌的时候,整个人画风都不一样了。我猜那应该说是雷子附体。
//警报:这·是·篇·很·不·正·经·的·答·案//我是重庆人,去过好几次成都,但对于这些我并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准备从另一个奇葩的角度说一下这首歌。那就是:这首歌证明了。。。。。。好的音乐作品是不受国界和语言障碍的限制的。。。----------------吐槽大会开始------------------事情是这样的:这首歌还没火起来的时候我就听过了,存了个音质不太好的现场版在手机里。本来也就是我手机里的众多歌曲中的一首而已。某天,我无意中在学校宿舍楼的clubhouse里,把这首歌连在蓝牙音箱上放了出来。那天在屋里的几个美国人我都很熟,本来大家凑在一起看橄榄球的,想看某弱队试图阻击OSU,结果那队第二节就开始被OSU血虐。。。之后我们就没继续看了,直播开了静音,然后我们开始闲侃瞎吐槽,比如怎样阻击Alabama等等。后来,我们的话题从橄榄球说到棒球去了。我不看棒球,插不上话了,就开始在那里摆弄clubhouse里的一个蓝牙音箱,想看我的手机怎么能和它连上。本来我没想放歌的,但我没用过那个音箱,不小心就放了出来,而且手机随机就随到了这首歌。我赶紧按了暂停,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首歌的吉他前奏把美国人吸引了。也难怪,这些人平时尽听些车库摇滚(Pop Evil那种)、舞曲、特别是RAP之类的,要么听学校的fight song,偶尔听到这种民谣式的干净清新的旋律,不耳朵一亮才怪。有个老美说,『我喜欢这个调,这是什么歌?』于是我就给他们说,这是一首比较新的中文民谣,写的是成都的故事。大家要求我继续播放。。。我问,你们听说过成都么?老美都表示:没有听说过,中国的城市我们只能说出北京和上海。一个老美举起手很自豪地说:我还知道有个%#*&,我以前有个室友去过那里,给我寄过明信片。 我费了好大劲,才弄明白他说的是Rangoon,缅甸的仰光。。。。我说,成都离我家重庆不太远,开车大概三四个小时就到了,都属于中国的西南部。老美一摊手一耸肩:还是没概念。于是我继续提示:你们还记得2008年中国发生了一场大地震么,它就发生在成都那附近。有几个美国人表示还依稀记得有那么场地震,但只知道在中国,具体在哪里不清楚。剩下的美国人表示没印象了,只记得日本的地震把核电站震出事故了。我又说,Spicy food,Sichuan food,这总知道了吧。老美表示,他们心中的Chinese food都应该是甜的,比如左宗棠鸡和橘子鸡.....辣味的,那应该是墨西哥的食物...没办法,我只能使出绝杀:熊猫,熊猫该知道了吧!熊猫宝宝就是生活在成都所在的那个省的。果然,他们表示,哦哦哦知道了,看过功夫熊猫。其中一个学统计的美国人表示,他上大学之前,对中国文化的所有了解就来源于两部动画片:功夫熊猫和木兰。还有两个女生突然就激动了,表示熊猫是世界上by far最cute的动物。其中一个问,这首歌的歌词写到熊猫了么!!!我说,unfortunately,没有。她们略显失望,一个说,没关系,这只是个random question,别在意。不过这个调调真的很好听。其他几个美国人纷纷表示同意,说很久都没听到这么好听的歌了。我说,其实这首歌的歌词也写得挺好的,虽然没有写到熊猫,但是讲的是一个love story。然后我就给他们大概翻译了一下歌词的意思。我大概说完了,一个老美说,wow,impressive,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实际上我期初并不觉得这首歌很悲伤--)紧接着而来的是各种关注点跑偏的问题。。。比如一个老美问,为什么九月的柳树是绿色的。。。。还有关注点奇怪的:中国的城市,晚上路灯几点钟关?我至今也不确定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几点,我印象中主干道是彻夜亮灯的。。。终于有一个女生get到了一个比较重要的point。她说,『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我当时大概说的是:In Chengdu, I own anything but you.)这句最好,让她想起了她的ex,不知道她的ex现在有没有带走别的谁(原话大概是:I wonder if he owns anyone else now.)。-- 好吧,确实有点sad了。估计国内很多人喜欢这首歌也就是因为这句话吧。这时候,有人问我能把歌词变成英文唱出来么。。。我第一反应是WTF,你们以为我是翻译软件啊。。。但是转念一想,我歌词刚才都翻出来一遍了,再改几个词句,rearrange一下,说不定真能弄个英文版出来。于是我就在笔记本上打了个草稿,然后真的勉强改出一个英文词。在clubhouse里面有架电钢琴,于是几分钟后,我就唱了一个英文版的Chengdu。然而毕竟语言变了,再加上clubhouse的电钢琴的保养状况实在无法吐槽,很多原来有的情绪和感觉,被我这么一改,就都没了。。。为了配合旋律,有的地方不得已做了删节和改编。那句『坐在小酒馆的门口』,我唱的是 And then we will take a break in a little pub down by that road.没想到老美竟然对这句感同身受。。。因为,这简直就是美国中西部大平原的这些中小城市的文化写照啊。对于许多普通的美国人来说,周末除了看看比赛,也就只能泡泡酒吧了。这句歌词引起了共鸣。老美纷纷表示sitting outside of a pub at midnight太有感觉了,这句写得最好==!并且,大家开始吐槽村里的BWW门口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还是Chengdu的这个pub比较好,大半夜还可以坐在门口。。。。。。。闲聊了一阵之后,话题又扯回到这首歌上。一个人问,原版的有音质好点儿的么。我说,貌似youtube上有,但也是现场版的。老美问,那为啥没有录音室版的呢?我说,这首歌的作者是个独立音乐人,很少发唱片,大多数歌都是现场版的。现在在中国,好些个比较popular的独立歌手都这样,还有更多不太有名的独立歌手,但作品都不错。他们跟你们美国的Bon Iver有点类似。有的老美又一脸懵逼,没听说过Bon Iver。。。不过总算还有一个了解Bon Iver的。那人说,原来是这样,看来中国的音乐产业很不错呀,比想象中的好多了。我其实并不知道他们印象中的中国音乐是啥样的,社会学的同学可以做个research啥的。估计普通老美印象中的中国音乐,就和我们印象中的印度音乐那种感觉差不多吧,还是互相不够了解啊。。。我说,你们如果去了解中国,会有更多的surprise的。比如说,木兰并不是真实的的历史人物,是一个legend,而迪斯尼的那个Mulan和legend里面的花木兰又差得很远,动画里的那个送木兰回家的将军根本就是虚构的。老美表示,WTH,竟然是这样,童年给毁了。。。---------------------过了一个星期----------------本来这事儿也就过去了。但是过了一个星期,我又遇到了那天在场的其中一个美国人。他说他回去之后在youtube上找到了这首歌,单曲循环了好久。他说这首歌是这一年度最好的外语歌之一(虽然我觉得他们其实并不怎么听『外语歌』)。并且,他在上一门音乐课,准备拿这首歌作为一次作业的分析对象。我说,good luck吧,希望你的教授知道Chengdu在哪。。。结果他说,Wait a minute, I just kind of forget what you said. Is Chengdu somewhere in northwestern China???。。。。。。。。。Anyway,总之,这首歌能让没有任何中文背景,甚至最终都没弄清成都在哪的美国哥们儿单曲循环,说明真有它的优点。比如,1.旋律清新简单,吸引人。比如它的前奏就成功抓住了老美的耳朵。2. 歌词基本是非常朴实而真诚的叙事(在那之前有一次,相似的情况,我试图把南山南变成英文版,结果发现我的逻辑和语言开始打架。。。),让每个人都能带入自己的城市、自己的故事,哪怕这人是在遥远的美国。。。其实这首歌的歌词,换成哪个城市都可以,虽然在别的地方,九月可能就没有绿色的柳树了。就如我们在clubhouse里说到的,成都只是一个介质,而作者讲的故事是发生在介质里的化学反应。介质变了,反应有可能会不一样,但只要化学反应发生了,就会有能量的转换,就会是something special in your life。====================这是我的英文版及歌词,GoldWave录的==============It was more than the beer last night that made me wanna stay.It was more than your gentle breathe I can’t give it away.So long I hold your hand and walk you down into the rain.Then I was confused by the freedom in my vein.Some day we will celebrate goodbyes in memories.A kiss from the willow twig, the green turns into gray.How can I forget the town in which we met?You are the only thing I won’t reset.So come and have a walk with me on streets of Chengdu.We'll walk on till the lights are out and we will walk it through.I will hold you close, every step we’ll make it slow.And then we will take a break in a little pub down by that road.
这我总算能回答一番了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本人在某论坛认识一个来自四川某小城的妹子,长的就如四川女人,皮肤好,眼睛大,身材极度苗条。长的非常漂亮。认识了好几年,直到15年四月才敢开口。算是网恋了到15年7月份,实在忍受不了那种相思的煎熬,买了机票去,一睹为快。我记得天很热,我在那座阴雨的小城见到她,我真的瞬间懵逼。从品味到长相到家教,让我这种浪里个浪的浪催感到,竟有如此完美的女人。一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我们去了美如画的阆中古城,去了嘉陵江,去了剑阁。。人生最美好的事情就是去心仪的地方跟心仪的女人。我一直觉得我不自信不阳光很阴霾,遇到她都烟消云散。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恋的愁。深秋难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随着我们的感情不断升温,谈婚论嫁自然而然也就成了摆在桌面的问题。15年9月份,中秋节前几天,我又去了那座阴雨的小城,见她父母,也见那个日思夜想的她她很感性,提前安排好了种种规划。可惜出发前一天被朋友拉去喝酒一直喝到断片。中午十一点得飞机,我十点半还躺在床上,从兰州市区去机场要30多公里。于是,我光荣的改签了当天晚上的飞机,把她计划全打乱了,她很生气,叫我别来了,我陪着笑脸,承认错误。。这些都无伤大雅,我到成都了,她也赶紧坐车来成都,我们在成都碰面9月17号,成都下了大雨,还是那么热,但是,但是的但是,跟我没关系。我到了这片土地,这片土地有我最深爱的姑娘。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她坐的拼车,凌晨三点到火车北站,喔是夜里十一点到的,我怕她找不到我,我一夜没睡守着手机,等她的电话等她的音讯我好像又回到了17,18岁那时候,坐立不安的等待,见面如何开口的尴尬,如何相处如何在她面前做到最好。终于 ,凌晨四点半她到了。雨还在下,我盯着大雨聪宾馆跑步如接她,我忐忑不安。到了万达那边,我见到了日思夜想得女孩,她还是那么亭亭玉立,打着伞,站在雨中,焦急等待。我走过去,轻轻晃了晃她的手臂,我俩相视一笑。我曾无数次设想过与她重逢的情景,我想对她诉说我的思恋,可真的见面,缺只是相顾无言,相逢一笑。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踹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走到小酒馆的门口。凌晨五点的成都潮湿,灯还没全灭。我记得我住的是内江宾馆 ,从火车北站的万达广场到内江宾馆那条路也不是玉林路,但是她真的挽起我的衣袖,我真的把手踹进裤兜。到了宾馆,我俩紧紧拥抱在一起,亲吻着诉说思恋,相拥而眠。我没做任何事情,就只是紧紧拥她而眠,那一刻,我觉得我的周围就是一切,就是天堂。在成都去了文殊院,天府广场,春熙路等等。。。。我觉得这多年为了争名逐利我好像已经迟暮,我活的不值。我又觉得我值了,我爱着,而且是正在爱着。在成都呆了几天我又陪她回到了那座阴雨的小城见她父母。我以为我不会再有敬畏之心,社会的摸爬滚打让我八面玲珑,但是见到她父母,我没来由的紧张。我发誓我用尽了我的敬畏之心。她父母让我留在那座阴雨的小城发展。我当时就差点不假思索的答应。可我转念一想,我也是独子,我把家安在那,我爹妈怎么办?我的事业刚走上正轨,总算有点喘息机会我就要放弃我这么多年的努力,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从头再来?我犹豫了她父母或许是睿智的,她们早就看出来我俩执念太多,堵不如疏。她当年在成都实习她父母都没同意让她回阴雨小城,现在又怎么可能让她跟我去几百里之外得兰州?那天我趁着跟她爸喝了点酒第一次跟她吵架,她说她愿意陪我去成都从头再来,她已经退步了,可我,过惯了花钱大手大脚不用朝九晚五上班告别寅吃卯粮的薪水的日子,我真的不敢保证我从头再来会是怎样。我也劝过自己兰渝高铁快开通了,兰州到那阴雨的小城才几个小时,可以随时来去可无论如何,我说服不了自己。我俩执念太深,顾虑太多我转身离去没有回头,我认真的感情,可最后居然是那种不了了之在成都我听到了两首歌,在去成都飞机上的电台里我听了燕归巢,想起在家的爹妈,我当时很想流泪,才出家门就思家,父母逐渐老去,儿女当陪伴离开成都时我听了那些花儿,伤感伤心,我知道一去再不回头,那些花儿散落在天涯,今生绝无相见。只是生命中的过客。心有意,爱无殇。年底听到赵雷的成都,我一个大男人半夜哭成泪人,盖因此歌此曲无限重合多希望时间在“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唔噢吼噢,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踹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走在小酒馆的门口”定格
多图预警 流量慎点我喜欢赵雷 喜欢很久了。他是第一个让我把海报贴在床头的人 也是第一个让我跑了大半个济南去听他现场的人从大家耳熟能详的《画》《南方姑娘》到小众却脍炙人口的《少年锦时》《家乡》从一脸桀骜地唱着如果你非要离开那我就当你死了到未给姐姐寄出的那封温柔的信从彷徨迷茫地问着理想今年你几岁到痞里痞气的赵小雷他从来没让我们失望过去年某一天 我在贴吧里看到有人说赵雷出新歌了 叫《写给成都的歌》 就是后来的这首《成都》我兴冲冲地跑去找来听那时候只有现场版 音质不是很好 酒吧里嘈杂的人声甚至盖过了赵雷的声音 他唱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走过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那个时候我还从没去过成都 突然就对成都涌出一种感情 我常常在想 那座阴雨的小城该多么美好值得他这样留恋玉林路的小酒馆里是不是还有他抱着吉他浅唱的身影有没有人在这座城市让我挽着衣袖走到路灯熄灭走到路的尽头成都 带不走的 只有你今年一月 我在知乎上认识一个男生他在成都读书 和我一样 喜欢民谣 喜欢足球 喜欢LOL说起赵雷这首成都 他说 不如 你来一趟成都吧于是今年清明 我坐上了从济南到成都的飞机四月的成都 天气还有些微凉 这座城市的阴雨果然名不虚传我在成都走走停停兜兜转转突然就明白了赵雷的心境你看 这是青城山这是都江堰这是春熙路这是车水马龙的城市这是锦里这是宽窄巷子这是杜甫草堂这是武侯祠这是东郊记忆这是熊猫基地这是玉林路这是小酒馆这是电子科大这是银杏大道这是成都这是他生活的城市张艺谋说成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这里的男人帅气女人美丽这里的节奏缓慢生活安逸这里的气候适宜风景秀丽这里有担担面也有钵钵鸡这里连方言都热辣俏皮走在春熙路 插上耳机 赵雷有副好嗓子 在我耳边絮絮地唱这首歌词藻没那么华丽 曲调也没多么复杂但就是直直地唱进我心里
啊成都 成都啊 假期很快结束了我也该踏上回济南的飞机终于体会到了让我依依不舍的不只你的温柔飞机盘旋在成都上空 回忆是思念的愁你看 我还没走 就已经开始想你了成都 带不走的 只有你
以前画画的时候最喜欢赵雷他唱歌又认真又催泪 伤心的时候说什么也不能一个人听 每首歌都像是在浅吟低唱一个故事歌里带着明亮的 具有少年感的困惑 像是每一个独自走在异乡四通八达陌生街道的游客去成都的前一天我在重庆认识了一个成都本地的男孩子 后来听说我要去成都他带我转了宽窄巷子锦里吃了正宗的九宫格火锅 男孩子穿白衬衣 球鞋 笑起来有酒窝 眼神干净 高我二十厘米 不听赵雷 他问我你来成都想去哪儿玩?我想了想成都的歌词 跟他说 我们明天去玉林街吧他问 有好玩的地方?我就记得兔头挺好吃我说没有 就陪我走一走 然后就真的 在成都七点还热腾腾的日光里从街头走到街尾 我们聊了各自城市里很多好玩的事 期间也像歌词写的那样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一直到天黑透了坐在门口的他说 你真的不进去吗我听着耳机里的成都发呆 说不用 就这样蛮好的他表情严肃的转头问我你们听歌的是不是都不嫌热?我一下就笑了 后来在成都住了一周 晚上的时候会打车去听街边的民谣歌手唱歌 认识了一个北京来的女孩子 两个内蒙古的女孩子 以及很多很多 很好玩的人 后来驻唱看到我过去的时候 就会递过来一瓶啤酒 摸摸头 唱到一半有事没事过来摸摸头 头发好长好软 江南女孩子就是不一样 导致很多游客都以为我是驻唱的其中一个 要号码的人都说 我能不能跟你和张影可我也是游客啊!对了 驻唱之一就是大冰的书里去皇后镇的宋钊成都这个地方太神奇了 离开后对那里美好的印象让我觉得写出成都这样的歌一点也不神奇如何评价吗?我觉得赵雷就是唱了去成都的每一个人的永远青春的那一面而已带不走的只有你 每个人不一样的你最后愿赵雷永远清澈 永远美好以及能不能不要总是半年才更一次微博啊!
先看我头像看我头像!你说一首歌占据你听歌榜单的榜首,它往往是什么样的歌呢?我想我的答案应该是一首你最能把你难以言喻的情怀表达出来的歌吧。我已经忘记第一次听这首歌在什么时候,那时候的唯一一个音频歌曲夹杂着酒吧里的人声,我似乎眼前已浮现一个热闹的酒吧里,赵雷一个干净的小伙子,低头闭眼弹着吉他唱得忘我。而我似乎就坐在那些嘈杂的人群当中,隔着人群,隔着由啤酒气泡,人的私语和成都湿热空气组成的透明屏障与雷子心心相依。我是个来自北方姑娘,一个才在成都生活两年的姑娘。我实在也不敢说自己有多了解成都,也实在不敢用我个人体会去揣测一个城市的魅力。但奇妙也就奇妙在我们每个人的眼中都有一个不一样的成都。雷子眼中的成都,也许就像在他的歌词里描述的那样,就是那么的平凡美好,就像吃过晚饭后,哪个城市都拥有的,一条普通的街道,一个可爱的小酒吧。那时候的我,以为我发现了时间上最宝贵的东西,就像是一首赵雷写给我一个人的歌。于我来说,赵雷是一种情怀,我从丽江路上开始听的雷子,听到成都西安,听到泸沽湖,我私以为在所有自由的地方,都该有属于雷子歌声的地方,就是这么理所应当,毋庸置疑。有人说不要以个人在成都的经历去揣测雷子的情感,然而,你也许不能体会的是,当你真正走在夜里10点半成都街道上,看着河边垂柳随风摇曳,然后再晚一点再晚一点,直到所有的路边小店都关上门,只剩下暖黄色灯光映照着自己的时候,这首《成都》里不仅仅是歌词,每一个音符都活了起来。我在成都上了两年学,碰巧学的是个与城市规划相关的专业,一次比赛调研把玉林片区走了个遍,我特意去小酒馆门口坐了坐,唱了唱这首歌,歌者的感情总会比普通人丰富,我想我用两年的时间去体会了解并爱上成都,就有权利说我懂赵雷的那份情感。我在成都听过livehouse,我在成都酒吧里和一群人跨过年,我在成都体育中心听了三次演唱会,我在都江堰的西街酒馆里喝了个烂醉,我在九眼桥边的酒吧街上大声唱过歌,我在凌晨两点的成都夜市里点了一份香辣虾。去年九月,我的男朋友横跨1000公里来成都看我,我们在凌晨一点的成都街道上慢慢走着,我挽着他的衣袖,他把手揣进裤兜,走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赵雷啊,你有没有想念成都,想念小酒馆,想念那份纯真呀? 你来不及回忆的,我又替你走了一遍。
更新《成都》录音室版已出,心情复杂。但我真的是写对了一句话,你们看,这真的是写给一座城的歌呀!(骄傲脸(截图来自 成都商报专访赵雷 他说:《成都》是写给这座城市的情歌)--------------------以下原答案丧心病狂的朋友圈,关于赵雷,关于成都。484天前,那个时候成都在网易云只有一个版本,有个妹子会在里面不自禁地喊吃火锅,有个妹子会对雷子喊我爱你,可是害羞直男雷只会说我爱成都。这个版本的音质真是差到不行,可是第一遍就让人沦陷了。现在把所有版本一首一首听一遍,觉得真是不可思议,最初这么渣的音质和嘈杂的噪音,我竟然也能爱上这首歌。然后是日,雷子发了条微博,钢琴版。又是欣喜又是心累,喜欢什么红什么的体质真是让人只想冷静一下。这首歌变成了返场必唱的曲目,网易云音乐多了很多版本。但并没有什么改变,每次听还是会有心被融化的感觉,再多人喜欢,成都还是那首成都。很喜欢的成都。男朋友说过好几遍这首歌那么平淡,想不通我喜欢它什么。其实我也说不出来,但是听到第一遍就想去小酒馆,想去玉林路,想去成都的街头走一走。那时候还不认识你,后来就想挽着你的衣袖,你把手揣进裤兜。这几天终于和你来到这里,也终于和你一起在走成都的街头。却也没有特地去小酒馆,没有去玉林路,就像去到南京之后也没有特地去寻找热河路和山阴路。喜欢不经意的偶遇。大概成都之于赵雷,正如南京之于李志。昨天堵车错过了飞机,今天雷电暴雨不知道航班会不会延误。我想大概是知道我也舍不得,所以你想留我久一点。「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以前总觉得“你”唱的是一个人,后来开始想也许这是在唱一座城。也许一首歌的意义,是把一个地方变成了很多人的故事。你有你的。我有我的。赵雷唱的是自己,我们听到的也是自己。还会再见。
没有人觉最早火锅版本里头,快结尾的时候,姑娘那一声 “吃火锅”很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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