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会议会议中心群里起什么名

  EB5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解析   (作者:EB5达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总投资9.12亿美元   2、芝加哥奥黑尔国际机场的配套工程   3、获LEED白金认证的“零碳、无过敏源”酒店及会议中心   二、项目的背景   汇总各方信息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一项美国政府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其本质就是一条:为了消除美国政府退出《京都议定书》而带来的负面效应。美国曾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决心减排温室气体,作出世界第一的贡献,然后又出尔反尔地退出《京都议定书》并顺手把小弟加拿大也带得退出该协定。随即又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峰会上,与某国串通一气,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地搅黄了那次会议,摆了德法等国一道。在这两次事关全球人民生存与发展的大事上,美国的世界形象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一贯标榜“哪有不平哪有我”、“世界人民大救星”的美国政府,展现出来的是一副“无赖”、“不负责任的既得利益者”之嘴脸。   堂堂的美帝自然要做些什么,否则形象就彻底坏掉了。不能大做,毕竟减排节能将立即影响到美国人安逸舒适的生活,那奥观海同志的总统还要不要干了?又不能不做,不做的话负面效应太大,以后世界老大说话就没人听了。于是,在这种背景之下,“零碳”的芝加哥会议中心就隆重出台鸟!到底是世界老大,你们别整天嚷嚷什么“低碳”,劳资一出手,就是“零碳”!谁说我不关心全世界人民的死活了?主要是你们折腾的那些纸面上的玩意我看不上眼,有本事你们也象我一样玩一玩“零碳”!别拿什么“零碳台灯”、“零碳电磁炉”来忽悠人,爷玩的是整个会议中心,五家酒店的“零碳”!   三、项目的前景   任何一个项目的前景,既与未来的市场有关,又与其股本结构有关。   关于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的市场前景,应该不会差,理由非常简单,奥黑尔国际机构将是世界最大的机场,一年将接待1.1亿过客,作为奥黑尔国际机场的辅助配套设施,哪怕入驻该会议中心的比例极少,都足够吃喝了。   更重要的是该会议中心建设过程中的股本结构,这才是考察一个EB5项目的重要因素。   盘点下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的股本结构:   第一部分:开发商投资约177,547,465美元,占19.5%,已到位。这一部分没有问题   第二部分:EB5投资者499*,500,000美元,占25.5%。没有最低人数要求,如果招募不到足额,则商业银行贷款填上。这一部分也没有问题,作为芝加哥奥黑尔国际机构的配套项目,的确没有那么多闲工夫去等,到期必须开工,否则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更大。   第三部分:政府投资,三部分组成:①已获伊州政府批准,发行的绿色能源项目低息贷款(注:已售完)339,818,626美元②美国联邦政府税收抵扣低息贷款约48,496,971美元③芝加哥市政府无偿拨款约97,139,580美元。上述三笔共计485,455,177美元。   好,认真分析上述三笔“政府投资”。   第一笔绿色能源低息债券,该项目的宣传资料上毫不客气地列为“政府投资”,并且占“政府投资”总额的70%!可是,这笔债券只能说是“政府参与或担保”,而绝不是真金白银的投入,这笔钱的本质仍是那一群购买了该债券的持有人的投入而已,至于真出现了问题,相关法律或相关约定的规则是否到位,是一个问题,纯粹地理解为政府的投资,似乎比较牵强!   第二笔美国联邦政府税收抵扣低息贷款,这一笔比上一笔硬气,相当于美国政府拿出未来的收益来投入,还比较靠谱。   第三笔是芝加哥政府无偿拨款,这一笔很牛!美国是“小政府、大社会”,政府没有习惯象某国政府一样大包大揽,就连涉及到国防这种最高级别的投入,都可能是以私人、私营为主导,例如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就是私营的公司,而美国的顶尖军事装备却大多出自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另外,如果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做砸了,上至伊利诺依州州长,下至芝加哥市市长、某些议员的政治前途就基本88了。美国是一个社会监督监控体制非常严格和完善的国家,把9000多万美元做赔了、做没了,问题将极严重!这一点不象某国,某国的“官贪”如果因为才贪了区区100万美元而被抓进监狱,都不好意思和狱友打招呼。   所以,三笔“政府投资”中,第二笔可以算,第三笔比较牛,第一笔可以“谨慎不算”。不过客观地说,仅凭第三笔的投入,就不是一般的EB5项目可以相提并论的了,这笔钱已真金白银地到帐,而不是有些项目吹嘘的“政府主导”、“政府参与”所能比较的了。需要特别说明一下的是:美国是“国穷民富”而不象某国是“国富民穷”,所以别轻信某些EB5项目中所谓的政府色彩,美国政府相对而言就是穷光蛋,哪里有钱动不动就投入这个项目那个项目的?否则干脆收了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好了,国家安全还更有保障!   另外,CCAV2、CCAV4、CCAV13都数次采访过该项目的CEO安晟(Anshoo Sethi),说明起码项目方不是骗子,而是有一定实力的。毕竟不是十年二十年前了,那时阿猫阿狗都可以跑到CCAV去显摆一下,现在某国整个就是“款爷”、“金主”,若不是有足够份量的人,通常上不了CCAV的。   综上,就项目的前景而言,客观地说:胜于绝大多数EB5项目,只因为一条:美国政府还真投了钱,是真金白银到位了的钱,而不是口头承诺或者玩了文字游戏的钱!   四、绿卡问题   上面分析了一下该项目的前景,实际上对于绝大多数投资人而言,50万美元能收回来多少还是相对次要的,关键是I829能否顺利批下!因此,再分析一下该项目在I829上的问题。   绝大多数EB5项目在“用工人数”上是多少有点猫腻的,是钻了空子的,而且也的确出现了因“用工人数”的不足而延缓I829批复的项目。   需要解释一下“用工人数”由申报到审核批准直至审定的过程。就象我们为经营运作某一个项目而向上级领导打报告,说是预期能创造多少效益一样,领导们只能根据经验来判定你的预判收益是否合理,此时的领导通常不会粗暴地说你就一定赚不到你自己预判的1000万。可是,到了一定时间段之后,领导们是根据你实际经营的结果来审定你了,你当初说的赚1000万,结果实际数字是赔了200万,领导们一定不会再说二话,撤换关闭等等等等。   回到EB5关于“用工人数”的问题,项目开发商会为了获取EB5的资金而必须预判该项目的“用工人数”,美国政府的职能部门并不能说该预判人数就一定不合理,只要不离谱,该职能部门只能批准通过。可是,2年之后,I829之时,职能部门不需要去根据什么预判来说话了,而是根据该项目实际的直接间接用工来审定该项目的“用工人数”了,此时,一切将大白于天下,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只有老老实实超过10个用工才能转!   所以,诸位大神,这一点比较可怕吧!一谈到用工人数,各项目方都是这模型那模型的,这些模型不能说没有用,政府也会看这些模型,可是转I829时,政府却恰恰不管你这模型那模型,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审定!   芝加哥会议中心宣传资料中说明:每90天,政府要审核现阶段项目的用工人数!这一条是否可信?愚以为:可信!呵呵,这是面子工程,小政府大社会的美国,必须要募集社会资金来完成某一项目,而这个项目不可以出问题,否则是一群人政治前途88,而这个项目因为牵涉到EB5,而EB5牵涉到“用工人数”,所以政府就费点心力吧,控制好“用工人数”吧,否则一旦499个投资人没能拿到绿卡而闹将起来,乌纱帽将掉了一地!由此,我们可以发现:美国政府通常不愿意搞什么“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因为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否则纳税人们可不象某国纳税人一样好伺候!   总之,这种“实时监控用工人数”还是非常少见的,绿卡到手,相对是靠谱的。   再有一点:限期开工与限期竣工比较牛,不象某些项目,某一笔原定资金迟迟不到位,弄得始终开不了工,那转I829也就成了“镜花水月”鸟。   五、风险   不多说,所有EB5项目都有风险!作个假设,若是冒出拉登二世干了这个会议中心,筒子们,泪奔吧!俺也只是内牛满面地表示同情。   除此之外,纯市场层面的风险不大,上文说过,1.1亿过客,百分之一留驻会议中心的某酒店,就是100万人次啊,千分之一留驻,也是10万人次啊,发死了!   用工层面风险也不大,芝加哥政府比您还紧张!   OK,分析完毕。项目打分:85分,属于比较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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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能有这么好?嗨,想办,可是怕风险,万一钱也亏了,身份也没有,将近400万的人民币啊,不是一笔小钱,有些人一辈子也存不了这么多钱。
  问题的关键还是开发商投资, 不是政府直接投资, 所有的政府投资都是可以不兑现的。美国政府没有钱。“美国政府拿出未来的收益来投入”, 是不是类似我们这的免税? 先交后退? 没有交退什么?  请教了
  如果芝加哥市政府无偿拨款约97,139,580美元已经到位, 项目就可以实施  申请人投资的比例在30%; 认定是好项目; 不知退出机制如何?
  咦,原来还是有人关注的哈~
  广大的要去征服老美的兄弟姐妹们,进群  自己的话题自己聊,群里有EB5正在办理的,L1 正在办理的,留学正在办理的,还有很多很多正在观望的,,速度了
  芝加哥会议中心,。。。,曾经的情人,。。。
  @老美签证网
16:18:00  芝加哥会议中心,。。。,曾经的情人,。。。  -----------------------------  你好,我对这个项目有点兴趣,想投的。麻烦分享一下你说它是“曾经的情人”的意思?项目风险大?
  有客户的朋友一直对美国不离不弃,非托我打听一下,因为我们公司不做美国的投资移民项目,所以只能私人查了一下。  我看了宣传材料,说聚集了五大顶端酒店。我就三家酒店方一一电话或者邮件询问,均表示没有与项目方签订什么合作协议,仅仅是09年的时候双方接触过,知道有这么个idea。  项目方方面,网上能查到的确切信息是项目方名下有个老酒店,勉强中端吧,有些偏下。宣传中所说的房地产公司建有楼盘等,并没有查到确切信息。因为我查的是在芝加哥注册的公司名称,或许有其他亲人的大公司,这我就不知道了。  至于说的资产抵押,万一失败了之后的赔付问题,材料中一律写的是五年后的地皮股价和建成后的酒店股价的总计。这个不大靠谱。真的要是烂尾了,也就地皮值点钱,美国法律是保证会有新的承建方进入,但到时应该会产生资产纠纷。  本身EB-5项目就有风险,我从移民局官网上查的数据,  从2009年期,每年拿到档案号的都有超过1000人,但是第二步I-829转正的时候,2009年是291人,2010年是218人,2011年是1021人,2012年上半年是326人。
  呵呵,其实如果是仔细了解了美国的体制你就晓得美国式完完全全的私有制国家,而且是以资本追逐高额利润的国度
  作为芝加哥项目的投资人,在看到近期媒体的报道后,我感觉很心酸。我在看到报道后,第一时间就联系  了我的中介公司和项目方。经过沟通后才知道报道的内容都是没有证据且不负责任的。我觉得这个项目被  竞争对手盯上了。首先,报道的信息完全没有证据;其次,选择大年夜的晚上进行报道,这种居心可想而  知啊!作为投资人,若我们仔细深究,是不难看出一些端倪的。以下就此次事件提出一些观点,仅供各位  参考。  第一,网站报道提到的项目方向超过250名投资者欺诈销售超过1.45亿美元证券,收取了1100万美元管理  费用,并且当事人已经花掉了超过90%的管理费。  基于这个描述,相信大多了解过美国EB-5投资移民流程的人就会知道,在I-526没有获得移民局批复之前  ,所有的投资款项都是在监管银行里进行保存的,而项目方没有权力随意转出使用。换句话说,EB-5投资  人的投资款项现在依然一分不少地被保存在监管银行里。因此,投资款项已被挪用的诈骗行为根本就是与  移民流程相悖的无稽之谈。  另外,项目还有部分股东的投资,在2000万左右。如果说是诈骗,我想没人这么傻,监管银行里的钱一分  不动吧?这很明显就是竞争对手的攻击,媒体应该有责任来审核!不能拿这种没有根据的文章来误导我们  投资人!  而且,目前项目方确认在监管银行里的投资款是将近295个客人的资金,这和报道中提到的250个人的数据  是不一致的。为什么不一致?无论是谁,只要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其中的问题了。  第二,网站报道指出项目方与凯悦,洲际,喜达屋三个大型酒店管理集团并不存在真实的合作关系。  鉴于这个说法,我了解下来是这样的:项目方和多家酒店管理集团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并且在签署时提供  了相应的保证金,每家酒店都有,并不是媒体所说的“合作协议”。我想没有一家酒店集团和项目方会傻  到在项目的建设阶段,就确认合同吧!作为投资人,当初我在接触项目时了解到的也是合作意向书。就是  不知道为什么如今会平白无故的多了这一出?我想攻击者对这个项目真的是恨之入骨吧!所以,对于网站  的说法,我们可以认为是失实的报道,不予理会。  至于这个文章是怎么迅速在各大网站进行报道的,我知道有“网络海军”的存在,他们的报道是快速、廉  价且不负责任的。媒体应该知道这样的文章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但是,为什么各大媒体对这种报道的发  布不进行审核呢?这样的事件只会让我们投资人看到太多不实的信息,引起无谓的恐慌!  此次事件,让我作为投资人有所深思。一方面,自己投资的项目出现了问题,我很着急!另一方面,有幕  后黑手的攻击,使我毛骨悚然,也很气愤!难道你们的私利,要让我们投资人在这开开心心过年的节日里  焦虑、愤怒,就因为了你们要击垮竞争对手吗?同时媒体也需深思,为什么这些报道里所谓的“指控”,  只要经过细细地推敲,就会发现很多问题呢?以“诈骗”为题,但事实上,我的投资款全部都在,一分不  少,你们这是写给谁看呢?请你们不要在没确定信息是否正确的时候,发出这样的文章!说实话,我看到  消息时真是吓出一身冷汗!  我觉得还是相信我选择的公司,他们会帮我处理好一切,沟通下来他们也很有责任,年初一就开始加班工  作。我请媒体和投资人,严肃、仔细、公正地来看待这次的事件,不能被行业间的黑心攻击引导了。我们  投资人的目的无非是绿卡和本金安全,希望你们明白。
  看了新加坡联合早报才知道此事/zg/zg.shtml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起诉确有其事http://www.sec.gov/news/press/.htm  所以翻译了以后我去报警被开发商与移民中介给诈骗了。  听说交给中介的基金发行费被糟蹋了,我想抽这帮骗子。  听说50万美元要几年以后官司结束才能回来,我更想掐这帮骗子。  谁也不信,我只能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中国警察了。我的名即我Q,只希望难兄难弟联合起来共同仰仗美中两国的政府帮助维权讨债索赔了。  
  还在芝加哥会议中心,不是前段时间就被查了吗,被骗的中国人的资金有上亿元
    “行业文革”在美上演--芝加哥会议中心事件想到的   日除夕,,美国投资移民行业爆出大新闻,芝加哥会议中心主席安晟美国证监会起诉涉嫌诈骗,就算安晟正式应诉和最后胜诉,大部分的投资者都等不起漫长的诉讼期,因此可以宣布美国历史上最大的EB5项目寿终正寝,300多个投资者的移民梦想将会需要再等待一段时间。在2012年的移民行业寒冬里,芝加哥会议中心的确抢了不少行业内传统公司如和中移民的市场份额,可以说,出大事或小事都是迟早的事情。  从几个区域中心和移民公司的微博来看,我们可以惊人的发现,从一开始打击宣传到最后采取行动,堪称华人利用美国法律系统程序的绝好案例,以至于和中移民的新浪微博“@和中风景如霁”就还后悔让这颗诉讼炸弹爆早了。其实,从诉讼函看,我们估计官司不见得很难打掉。但是从举报的手法,我们可以说,他们花了钱掌握了美国的法律程序,从法庭延迟递函给辩方到控方申请法庭批准在互联网公开诉讼函,然后辩方收到信函时互联网已经公开传播,堪称一绝。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就算芝加哥会议中心最后赢了这场官司,也已经断了很多家庭的投资移民梦。  随着投资移民行业竞争的白热化,我们发现了一个趋势,就是战场已经从国内燃烧到国外了。以前是国内同行之间在国内主动造谣戳伤别人的项目。现在的趋势是,走出国门,通过国外的渠道来进行市场拦截。  举个例,和中移民在2012年的美国移民糖厂项目,因为投资者资金没有进入监管账号,结果糖厂破产,而投资者的本金都追不回来。要把投资者资金补回来的最佳办法就是去抢现成的客人。只要你的资料递交好了,资金在监管账号了,已经递案了,那好,你就是目标人群。只要在移民局没有批准前可以成功拦截的话,马上就可以把一大批投资者转到其他项目去,从而挣到更多的佣金和服务费。  和中移民的老板王力民是敢为天下先的“烈士”,宁无后呼,也甘当始为俑者,在行业内掀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任何项目都会受到不明来历的法律攻击。美国投资移民,项目都是商业性质的。只要愿意去找漏洞的话,你可以对很多的数据,甚至可以对商业计划,商业预测进行质疑,然后去证监会举报,手法不好的话,把项目募集时间无限期拖后;手法好的话,会引起诉讼,然后,进入漫长的法律诉讼期,直接把项目给枪毙掉。和中移民的老板王力民无疑是深谙国内外举报手法的鼻祖。  谁最后获益?想想那些贷款来移民的投资者,他的利息支付时间将会增加很多。想想那些区域性的移民公司,他们的口碑将会受到严重的打击,因为他们大多数会专注在某一个单一项目上,虽然他们尽责的保护了客人的本金,但还是会受到客户的指责。看来获利的只有那些独家承包了不同项目销售的全国性公司,因为这些手段可以让自己的分公司把区域性历史悠久的移民公司打败,并且用自己的项目来接收大量的现成的投资者。  问题是,会不会有一天,所有中国同胞都用起自己的举报天赋进行报复,而美国证监会会突然间收到来自中国对几乎所有EB5项目的举报呢?证监会的审查会不会让移民局的审批变得更加长呢?
  这个是之前那个报道骗了250傻B,100亿的那个项目吗。敬仰啊
  鲲鹏国际规模不大,人都很精干,总裁胡伟航喜好武术打斗,嘴巴厉害。鲲鹏队伍专业知识方面的经验不太足,别的公司有跳槽过来几个三流角色,还跟客户吹牛说是行业最资深的顾问,矮马丫!跟他们第一次接触就感觉销售技巧比较丰富,善于谈吐和揣摩客户心思,会说顺风话,这一点得肯定。但有时比较好吹牛,逼迫式销售忽悠客户的事情也不知道干了多少。偏不偏巧不巧的,赶上了鲲鹏做的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他们是主力推手啊!唉,他们摊上大事不要紧,坑苦了我们客户了。诈骗项目东窗事发,鲲鹏却一声不吭!还不如人家世贸通,及时认错澄清还客户一个踏实!鲲鹏做了那么多这个案子,现在鲲鹏网站和百度都搜不到他们做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的信息和申明。快还我们钱吧!
  和中移民独家代理美国投资移民诈骗项目去年就已被美国证监会起诉  和中移民独家代理的美国投资移民密苏里州糖厂项目因诈骗,客人的投资款被项目方MAMTEK公司的负责人夫妇用于偿还个人贷款、信用卡赊欠资金、房产保险及汽车保险,家政花销等,早在2012年9月就被美国证监会(SEC)起诉,成为历史上第一被美国证监会起诉的美国投资移民诈骗项目,和中移民的确开创了历史先河。每个客人50万美金的投资款被挥霍一空,作为独家代理的和中移民(北京和中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国内有10家以和中冠名的公司)一直大肆推广该诈骗项目到东窗事发,诈骗了4个客人的投资款一共200万美金,并且故意欺骗客人,不使用监管银行,在申请没被美国移民局批准前就被投入了项目,结果投资款被项目方夫妇卷款逃跑并挥霍一空,以下是美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起诉事实:  http://www.sec.gov/litigation/litreleases/2012/lr22484.htm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Litigation Release No. 22484 / September 18, 2012  诉讼编号.2年9月18日  SEC v. Bruce Cole and Nanette Cole,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 (Case No. CV 12-8024 ABC (SHx))  证监会V布鲁斯.科尔与纳内特.科尔  美国地区法院,加利福尼亚州中区(案件号CV 12-8024 ABC(SHx))  SEC CHARGES FORMER CEO AND CHAIRMAN OF MAMTEK U.S. WITH FRAUD IN THE OFFER AND SALE OF MUNICIPAL BONDS  美国证监会指控(密苏里州糖厂项目的项目方)MAMTEK公司前首席执行官及董事长在提供和销售市政债券中存在欺诈行为  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today filed suit in 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 charging former CEO and chairman of Mamtek U.S., Bruce Cole, with fraud related to the offer and sale of municipal bonds.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今天在加利福尼亚州中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进行诉讼,控告MAMTEK公司前首席执行官及董事长布鲁斯.科尔提供和销售市政债券存在欺诈行为。  The SEC’s complaint alleges that Cole executed a scheme to defraud investors and made material misrepresentations and omission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July 2010 offer and sale of $39 million of appropriations credit bonds backed by the City of Moberly, Missouri (“Moberly”). The bond offering was intended to finance a sucralose processing plant in Moberly that Mamtek would construct and operate. The SEC alleges that Cole executed his fraud by directing unsuspecting Mamtek employees to take actions that diverted over $900,000 in bond proceeds for his and his wife’s personal use and by misleading city officials and bondholders about the use of those proceeds.美国证监会在其指控中提到,在2010年7月,科尔在销售密苏里州莫伯利市3900万市政债券期间,对其投资者进行虚假陈述,是一种欺诈投资者的行为。该市所发行的市政债券旨在为密苏里州当地一家三氯蔗糖加工厂提供融资,MAMTEK公司有望进行工程建设和运营。美国证监会认为科尔在操作过程中声称解决MAMTEK公司劳动就业问题而故意进行欺诈,关于资金的用途误导市政官员及债券持有者,之后将超过90万美金的不法之财转至他本人及妻子名下用于个人花销。  According to the complaint, prior to the close of the bond offering, Cole directed Mamtek employees and consultants to create false documentation for a nonexistent company to falsely justify fictitious expenses for the sucralose project. The complaint alleges he then instructed Mamtek employees to wire his wife, Nanette H. Cole, $900,000 in bond proceeds, which were used to pay among other things, their mortgage, credit card debt, homeowners and auto insurance, and household employees, in part, under the false pretense that she was an agent of the sham company.关于指控的相关内容显示,在债券发售之前,科尔授意MAMTEK公司雇员及顾问伪造文件,策划出一个并不存在的皮包公司,关于相关资金花费在三氯糖厂更是子虚乌有。之后,他指使MAMTEK公司员工将资金电汇至其妻子纳内特.科尔账户下,涉及资金达90万美金,这些资金被其夫妇用于偿还贷款,信用卡赊欠资金,房产保险及汽车保险,家政花销。她正是骗局之中所涉及皮包公司的代理人。  The complaint further alleges that as a precondition to the issuance of the bonds, Cole signed a certificate representing certain portions of the Official Statement delivered to bondholders for the $39 million offering were not false or misleading. However, at the time that Cole signed the document, he had already directed the creation of the false documentation and had made preliminary plans to divert and misuse the bond proceeds, rendering his representation in the closing certificate false. In doing so, he misrepresented the use of bond proceeds and the accuracy of the Official Statement.该指控进一步指出,为了满足发行债券的先决条件,科尔签署了相关认证,据相关显示政府向债券持有者发行3900万美金的债券,关于这一点属实且没有虚假陈述。但是在科尔签署文件之际,他已经策划实施了编造虚假文件,并且制定了非法使用债券发行所募资金的计划。基于此,他对债券发行及官方文件的用途进行了虚假陈述。  By engaging in this conduct, Cole has violated Section 17(a) of the Securities Act and Section 10(b) of the Exchange Act and Rule 10b-5 thereunder, for making material misrepresentations and omissions and engaging in a scheme to defraud the city and bondholders. Through this Complaint, the Commission seeks a permanent injunction, disgorgement with prejudgment interest, and a civil penalty. The Commission further names Nanette Cole as a relief defendant because she obtained the bond proceeds from her husband, and seeks return of those funds.科尔在此案中对其投资者进行虚假陈述且有内容疏漏,以及涉嫌故意欺骗债券持有者及市政府,这一行径违反了证券法第17(a)条款及交易法第10(b)条款,10b-5条例。该委员会通过指控,诉求对科尔实施永久性禁止令,追缴其先期所得利益,以及民事罚款。  The Commission acknowledges the cooperation and assistance of the Missouri Attorney General’s office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matter.证监会还指出在此办案的过程中,得到了密苏里州总检察长的支持与协作。
  和中移民独家代理的美国投资移民密苏里州糖厂项目因诈骗,2012年9月被美国证监会(SEC)起诉,成为历史上第一被美国证监会起诉的美国投资移民诈骗项目。  该项目的项目方Mamtek国际集团是一家主要生产“零度”三氯蔗糖的公司,对外宣称总投资额6500万美元,在中国大力推广由和中移民独家代理,但项目资金没有放在监管账户。2011年9月公司突然宣告破产,解雇了仅有的2名员工,人去楼空。2012年9月,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在加州对项目发起人及其妻子提起诉讼,指控证券欺诈及挪用其中款项用于个人还房贷等。迄今为止,项目发起人夫妇还面临来自美国5个州的7项指控,最高可能面临45年刑期。  美国证监会(SEC)起诉:http://www.sec.gov/litigation/litreleases/2012/lr22484.htm  美国《哥伦比亚每日论坛报》:  /news/2011/sep/23/mamtek-pushed-visa-deal-to-chinese-investors/  USAdvisors.org:/mamtek-investment-deal-bad/  新浪的报道:.cn/roll/.shtml  搜狐的报道:/6761333.shtml  华尔街日报:密苏里州Mamtek糖厂项目,24岁的上海研究生Cherry Qian现居华盛顿,她于2011年向密苏里州的三氯蔗糖项目投资了50万美元。去年,密苏里的官员逮捕了工厂开发商,指控其窃取70万美元市政债券资金,并利用这些钱使其贝弗利山庄(Beverly Hills)的住宅免于止赎拍卖。Cherry Qian说,她从北京的一个移民公司(和中移民)那里拿回了她的钱,但却花了4万美元的费用才要回50万美金投资款。  和中移民副总裁MR.VICTOR LUM在写给《哥伦比亚每日论坛报》记者的一份英文邮件中称:“我们从未想过事情会变成这样”。和中老板王力民就是这样考察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和中移民就是这样来推广项目的,就是这样吹嘘自己如何精选项目的。  和中移民大肆推广的美国投资移民密苏里州糖厂诈骗项目于2012年先后被北京移民协会和上海移民协会通报批评。  上海侨报等多家媒体公开报道。    
  目前市场占大多数的还是区域中心的EB5,也受到美国的大力支持。  这类项目,大多数只停留在纸面上,虽然不排除某些成熟的运营团队,  也有成功案例,但是毕竟鱼目混珠,太多精力用在甄别、调查、研判上面,  失去了EB5简单,迅速的特性。  其实还有一种一直就存在的传统EB5项目,这种项目也受到移民局承认的。只要雇员达到10个,照样可以拿到绿卡。  它的优点就在于,投资目标是实体企业。运营稳定,团队成熟,成本、利润、都可以精确的预测。最大程度避免了风险。  我公司运营大量海外实体,仅美国加州就有二手车行、酒庄、农场、贸易公司,运输公司等。  特别是其中400多英亩农场,每60英亩可以做一个EB5,保证资金安全,保证绿卡。  欢迎实地考察,提前预约登记,专人负责接待考察!  Q TEL:
  看的有点晕
  重磅新闻:EB5至少涨价50%!!!  6月27日,美国参议院通过新移民提案,其中关于EB5的规定最引人注目:EB5投资额至少涨幅50%,也就是75万到150万美元。  由于全世界各移民国家的政策收紧,加上中国持续的移民热潮,驴象两党都没有组织的理由,涨价势在必行!  根据专家判断,此政策最快将在今年9月施行,加上人民币持续升值,已经达到1:6.1左右,正是移民美国的大好时机。  希望有意投资移民美国的各位天涯涯友  早作决定,搭上这最后一趟班车。  Q
  北京市西城人民法院针对鲲鹏总裁胡伟航起诉和中移民公司景霁侵害名誉权的民事判决书结果如下:  一、被告景霁应停止侵害,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删除其在新浪微博、新浪博客发布的侵害原告胡伟航名誉权的文字内容。  二、被告景霁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连续十日在新浪网个人微博、博客首页显著位置向原告胡伟航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道歉内容需经本院核准)。如被告景霁拒绝执行,本院将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本判决书相关部分,所需费用由被告景霁负担。  三、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被告景霁赔偿原告胡伟航精神抚慰金人民币三万元。  如果被告景霁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三百元,由被告景霁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由于行业内个别害群之马采用恶劣的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致使鲲鹏移民公司总裁受到和中移民公司员工景霁持续不断的名誉权侵害,给鲲鹏移民公司及个人造成了严重损害和恶劣影响,甚至许多同行和朋友也遭到其频繁骚扰,令人不堪忍受。但无论怎样,请大家坚信法律的公平与公正,相信只有遵守法律并拿起法律武器才能保护自己、维护良好的行业秩序,谋求共同发展。  2014年1月和中移民员工景霁侵害他人名誉权案败诉   关于对北京和中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员工景霁的通报批评   京境介协字【号   关于对北京和中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员工景霁的通报批评   各会员单位:   日,我协会召开了关于对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及近期媒体报道的工作会议。会上,我协会对业内情况、媒体报道,以及从业机构之间的不实报道、负面信息做出了通报,并要求各机构及相关个人本着团结自重,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的原则,首先自行清理网络媒体上的不实报道及相互攻击言论,否则协会将对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行业通报批评。根据上述会议精神,协会在4月15日开始清查网络信息,并约谈了相关单位,严肃要求撤销相关信息。   截止于日中午12时整,经过协会提示、会长约谈及常务理事会议调解,相关单位及负责人出席,其中北京和中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也反应了对涉及散布不当言论的员工批评教育的意见,但其员工景霁依旧利用其和中公司实名认证微博向公众散布对同行业从业者的不当言论,扰乱出入境中介行业经营秩序,并链接至大量媒体、驻华使领馆,行业机构及个人,其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整体形象,影响了出入境中介行业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   就此,为保护会员单位和从业者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因私出入境行业的整体形象,维护业内和谐、团结、发展的经营大局,依照《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协会章程》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赋予我会之权利,经常务理事会议议定,我协会正式对北京和中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员工景霁进行通报批评,希望该机构能够加强对员工管理,并将景霁微博的不当言论予以删除,消除影响,以维护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特此通报!   北京因私出入机构中介机构协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网络谣言有了法律标尺  2013年9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下午15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散布网络谣言所需面对的相关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关于在网络上制造传播谣言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是与现实中相同,接受处罚的依据是什么这些问题,律师表示,在法律规定中,无论形式如何的行为都要承当相应的责任。处罚的依据就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其相关规定中明确了互联网服务的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或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  关于传播或散布谣言可能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律师表示,传播或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方面,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就行政责任而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就刑事责任而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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