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2016年12号文件7号文件

社发〔2016〕1号
关于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部(学院)、科研机构: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1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2016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除申报出版方面课题设指南外(附件2),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人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人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三、申报条件1.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5.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3.2016年1月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手机:,,电子信箱:。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人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5.请各单位于2016年1月22日前,将《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汇总后统一报送静远楼1806室,学校将组织初审。6.申请人根据学校初审意见修改《申请评审书》,修改完成后需点击《申请评审书》中的“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2日前报送申请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评审书》最终打印稿一式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将《申请评审书》最终版的电子文档(请以“项目类别-姓名-单位”命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由社科处统一上传。联系人:尤莉娟;联系电话:(8230)。五、其他要求1.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的纸质文本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附件:1.2.3. &社会科学处2016年1月11日昨天,温州火车站客运作业长赵海云描述了在春运首日见到的“一名想回家的男人在火车站三次哭泣”的故事在但是她们并没有。&&&&了解核实男子情况后对着,值班员通过申请,启用镀铬专业轮毂了温州火车站“爱心”通道,将男子安排到当天下午温州开往商丘的列车上夜晚都可以出货进货好。&&&&
http://0y8.pdnn.download
http://2m80oc.wtzg.loan
http://ayuesq.fbyl.trade
http://2cy.fzdy.racing
http://084.ksgc.download
http://6c266y.fyht.loan
http://b33757.ysddt.top
http://yak.tnzq.trade
http://2u2k4a.wjqw.trade
http://0eukkg.kqrs.loan
http://z11.tssh.loan
http://yk6ocs.btgd.download
http://w0a.scqxk.top
http://8yi.xrsck.top
http://28a.fdct.loan
http://dvj.plsm.trade
http://r5v3pd.fzxc.loan
http://n93.tnwh.download
http://qe88a0.kfmq.loan
http://sic.qtfc.trade人社部发[2011]17号文范围有没有法院司法警察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铜梁县政府公开信箱
&&&&&&&&&&&&
邮件字号:
渝人社信箱[
发布单位:
铜梁县政府
来信内容:
人社部发[2011]17号文范围有没有法院司法警察
我县财政局将我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排除在人社部发[2011]17号文执行范围之外,其理由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已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我们认为:人社部发[2011]17号文第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办案岗位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及其他办案辅助人员”。从该条文义理解,人民法院有刑事审判,刑事审判必少不了司法警察参加,司法警察还执行送达、查封、拘留和参与执行等,不但是最重要的“其他办案辅助人员”,还是案件的直接执行人员,虽然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已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但人社部[2011]17号文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不在“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的执行范围。究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不应该执行人社部发[2011】17号文?请给予明确答复为盼。
办理单位:
铜梁区政府
办理结果:
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经转县财政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日人事部、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发[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享受公安干警岗位津贴标准,目前暂按人薪发[1992]7号文件规定执行”。
从日以来,法院法官、执行员、书记员以及其他办案辅助人员(机关工人),按每人每月44元计发办案津贴;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办案人员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7号)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标准调整为,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每人每月220元,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每人每月240元。第六条规定,“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标准,从日起执行”。
因此,根据日人事部、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发[号)第六条规定司法警察已经享受公安干警岗位津贴标准,故司法警察不应享受办案人员岗位津贴。
感谢您的来信!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开庭公告:边劳人仲案[2016]17号-通知公告-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人才服务中心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人事考试中心
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就业服务管理局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开庭公告:边劳人仲案[2016]17号
www.scpzh.&&&&&&&&&点击数:5
 背景色:
&&&&&& 案&&& 号:边劳人仲案〔2016〕17号&&&&&& 申 请 人:刘坤成&&&&&& 被申请人:攀枝花市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 争议事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开庭时间:2016年3月24日 9:00时&&&&&&&&&&开庭地点: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155号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访问人/次:1899277
承建和维护: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成都乐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IE浏览器浏览本站当前位置: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公告(铜人社监支[2016]17号)
&&&&&&&&&&&&&&&&&&&&&&&&&&&&&&&&&&&&&&&&&&
铜人社监支[2016]17号
安徽国泰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长江铜陵通信管理处业务用房建筑工程施工已结束,如有农民工工资被该单位拖欠,请及时向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支队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
公告期: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4月8日&&&&&&&&&&&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技术支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建议使用分辨率及以上 IE8.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人社部2016第11号文件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