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a卫视直播 视频违法吗

  美国没有一部法律规定美国公民不得收听美国之音
  按照美国1948年制定的《史密斯-蒙特法》(Smith-Mundt Act),对外广播机构不能对国内的美国公民广播,而要面向外国受众,但这绝不等于禁止美国国内民众在美国之音网站收听收看节目或者阅读文章。在法律上,不准一个电台对国内广播,和不准国内的人收听或者用其他方式获取其信息,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所以说,《史密斯-蒙特法》(Smith-Mundt Act)所规定的只是不让VOA对着美国本土发射无线电波罢了
  事实上,有些在美国的作家和评论家在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美国之音的内容。例如,何清涟早在成为美国之音特约博客作家之前就引用过本网的问卷调查结果。又如,不久前,胡平和郑义直接或者间接引用过《林多梁:网上热传之诗非我所写 反对仇美》一文的内容(本文右侧有文章链接)。
  *《史密斯-蒙特法案》*
  1948年,美国通过了《美国信息与教育交流法案》,这个法案根据发起议员的名字,俗称《史密斯-蒙特法案》(Smith Mundt Act)。直到今天,美国之音的广播和美国政府的公共外交仍然受这部法律的指导。
  酝酿这项法案的时候,正是冷战开始时期。美国政治领袖们认为,除了政府之间的交往,民间互动和信息交流也是外交政策的一部分,同时,针对以苏联为首的共产党国家的宣传机器,美国也需要采取行动,向世界讲述和澄清真相。但是,有人警告说,美国不能像共产党国家一样,用国家资源操办宣传机器,和民间新闻机构竞争,并左右公众舆论。在这种背景下,《史密斯-蒙特法案》明文规定,美国政府传播给国际受众的信息,不得向美国国内传播。
  这部法案经过两次修订,至今有效。根据法律规定,美国之音为国外受众制作的信息,不能在美国境内传播,如有要求,对外信息在播出之后的合理时间内可以用英语形式提供给国内的新闻业者、研究人员和国会议员,仅供“查看”之用。
  *美国人可在国内上网看美国之音节目*
  不过,在当今的信息技术时代,美国之音的节目已经上了互联网,美国人可以很容易地看到美国之音为国际受众制作的节目。美国没有某些国家所有的那种严厉的网络封锁,美国人在美国境内上网看美国之音的国际节目,并不违法。另外,听说一些美国当地电台也在重播他们录下来的美国之音的节目,但是这不是美国之音的行为,而是那些民间电台自己的行为。美国之音的节目内容属于公众领域,没有版权。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谣言的沙发  
      没觉得讲的有什么特别的!美国之音过时啦!暴的料还不如,国内的网络媒体呢!
  我才知道这个谣言~ ~!  当年学英语的时候反华的英语广播收听了一大堆,我都是当乐子听得。
  比JY造谣还厉害
  JY又来洗地了,美国规定VOA不能对国内的美国公民广播,这不正是妨碍新闻自由的表现吗?  美国政府为何要禁止VOA向美国人民传播先进的民主思想?这不正是做贼心虚的表现吗?
  开始攻击专制啦?小时候爸妈怕我们受伤,不让我们玩火,玩电。长大了,发现火可以用来取暖,电可以用来看电视,然后你就因为这个攻击你爸妈了?  
  @无情三绝斩    我只针对“美国人收听美国之音违法”这个说法展开论述    至于你对于美国规定VOA不能对国内的美国公民大气广播,导致美国公民只能从互联网上收听美国之音一事如何评论    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自己造谣,然后辟谣,很好玩吗  我只听过不男不女1个人说过什么戏曲索然,不欢而散的故事,哈哈
  30几年来从没听说过这个“谣言”
  美国政府规定美国之音不能向美国本土广播= 美国人民收听美国之音违法?    再一次领教了JY猥琐卑鄙无耻下流的偷换概念手段
  @蓝色的爱琴海
10:24:52    开始攻击专制啦?小时候爸妈怕我们受伤,不让我们玩火,玩电。长大了,发现火可以用来取暖,电可以用来看电视,然后你就因为这个攻击你爸妈了?       本帖发自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  -----------------------------      对头,我现在也很
的不准我娃儿搞电,敢搞就打屁股
  回复第10楼(作者:@真呀真奇怪 于
10:35:46.0)      自己造谣,然后辟谣,很好玩吗      我只听过不男不女1个人说过什么戏曲索然,不欢而散的故事,哈哈    ……    ==========    『 国际观察 』 [时事聚焦]为啥在美国收听"美国之音"是非法的?        /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388015.shtml        自己去看看,你们FQ造的谣  
  回复第12楼(作者:@lucifermmm 于
10:45:46.0)      30几年来从没听说过这个“谣言”          ==========    『 国际观察 』 [时事聚焦]为啥在美国收听"美国之音"是非法的?        /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388015.shtml        自己去看看,FQ造的谣  
  『 国际观察 』 [时事聚焦]为啥在美国收听"美国之音"是非法的?    /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388015.shtml    自己去看看,你们FQ造的谣
  作者:intersdp 回复日期: 11:14:17     /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388015.shtml                自己去看看,你们FQ造的谣  ------------------------------------    主贴中得出在美国本土收听美国之音是非法的这个结论,可不是中国愤青,而是美国人。  下面跟贴集中讨论的是为什么美国不允许向其本土播放这类节目。  谁在心虚,谁在造谣,一目了然。
  @intersdp
9:55:00     美国没有一部法律规定美国公民不得收听美国之音  按照美国1948年制定的《史密斯-蒙特法》(Smith-Mundt Act),对外广播机构不能对国内的美国公民广播,而要面向外国受众,但这绝不等于禁止美国国内民众在美国之音网站收听收看节目或者阅读文章。在法律上,不准一个电台对国内广播,和不准国内的人收听或者用其他方式获取其信息,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所以说,《史密斯-蒙特法》(Smith-Mun...........  -----------------------------    楼主又在偷换概念了。    原帖说的是,禁止美国政府在美国国内播放美国之音。如果美国人听到了美国之音,那么美国政府违法。  也禁止将美国之音的播出节目提供给美国国内的媒体使之公开播出,但是有关内部人员可以“内部”研究。  也就是说,美国人收听美国之音是违法行为没错,但是违法的是美国政府。  把美国之音的节目在国内播出是违法行为没错,但违法的是播出者,不是收听者。    具体说,就是禁止在美国国内播放美国之音,一方面禁止在美国国内收听到美国之音的节目,另一方面禁止把美国之音的节目录制后在美国国内的媒体上播出。  这难道不是说在美国国内收听美国之音违法吗?      而楼主故意偷欢这个概念,将其混淆,把违法的主体偷换为美国听众,然后对此批判一通,宣布对方是造谣。  其实造谣的是楼主自己。
  第一次听说呢,谢谢楼主普及工作。
  对内播放美国之音违法。  或者换个说法,美国立法部门认为,美国公民在美国国内听美国之音这件事是违反法治精神的,因此立法予以禁止了。  很复杂对不,但结果是一样的,就是美国大众从此不会听到美国之音了,因为它造的谣实在太荒谬了。
  @intersdp
9:55:00  美国没有一部法律规定美国公民不得收听美国之音  按照美国1948年制定的《史密斯-蒙特法》(Smith-Mundt Act),对外广播机构不能对国内的美国公民广播,而要面向外国受众,但这绝不等于禁止美国国内民众在美国之音网站收听收看节目或者阅读文章。在法律上,不准一个电台对国内广播,和不准国内的人收听或者用其他方式获取其信息,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所以说,《史密斯-蒙特法》(Smith-Mun...........  -----------------------------  @我牛故我吃草  11:27:12  楼主又在偷换概念了。  原帖说的是,禁止美国政府在美国国内播放美国之音。如果美国人听到了美国之音,那么美国政府违法。  也禁止将美国之音的播出节目提供给美国国内的媒体使之公开播出,但是有关内部人员可以“内部”研究。  也就是说,美国人收听美国之音是违法行为没错,但是违法的是美国政府。  把美国之音的节目在国内播出是违法行为没错,但违法的是播出者,不是收听者。......  -----------------------------    JY又突破下限了  不过JY的下限就是用来突破的..........  
  美国准不准关我什么事?反正我可以听,但我愿不愿听那是我的事    美国之音还没有南方系来得震撼些    楼主为一个破美国之音着急上火是为了神马浮云呢?  
  回复第26楼(作者:@三哥大战棒子 于
11:39:13.0)      美国准不准关我什么事?反正我可以听,但我愿不愿听那是我的事      美国之音还没有南方系来得震撼些    ……    ==========    我可不急    但我喜欢看傻F急  
  作者:intersdp
发表日期: 9:55:00    ————————————————————————————    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多谢LZ传谣      
  楼主弄错了吧,是禁止在国内广播,而不是收听违法,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回复第20楼(作者:@stephenwg 于
11:21:44.0)      作者:intersdp回复日期: 11:14:17      http://www……    ==========    对    FQ这次是传谣不造谣  
  作者:intersdp 回复日期: 11:55:31  回复
      回复第20楼(作者:@stephenwg 于
11:21:44.0)          作者:intersdp回复日期: 11:14:17          http://www……        ==========        对        FQ这次是传谣不造谣      ---------------------------------  传得什么谣? 你要辟谣也要有证据啊。    你拿出证据了么?    NC一样的脑残玩意,还跑出来丢人现眼。
  回复第30楼(作者:@圣手猫猫 于
11:44:33.0)      楼主弄错了吧,是禁止在国内广播,而不是收听违法,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消息来自掌中天涯]     ……    ==========    我自然是分得清        就怕某些人分不清        『 国际观察 』 [时事聚焦]为啥在美国收听"美国之音"是非法的?    /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388015.shtml  
  回复第28楼(作者:@向钱葱 于
11:42:48.0)      作者:intersdp
发表日期: 9:55:00      —————————……    ==========    请问是谁在传谣?        /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388015.shtml  
  回复第21楼(作者:@我牛故我吃草 于
11:27:12.0)      @intersdp
9:55:00      美国没有一部法律规定美国公民不得收……    ==========    还真没见过这么强词夺理的        你自己明明说了,即使收听,违法者也是美国政府        那原帖的标题应该改成“为啥美国人在美国收听"美国之音"的话,美国政府就是违法的?”        而原帖的标题“为啥在美国收听"美国之音"是非法的”    你说,谁会理解成说的是美国政府违法        我想任何一个人看到这个标题    都会认为他表达的意思是:收听美国之音的行为在美国是违法的        而且文章开头还引用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不懂有关法律的人说自己是“颠覆分子”        不是更加误导人们以为收听美国之音的行为在美国是违法的吗        再次是,明明有人在跟帖中指出,实际情况不是收听违法,而是广播违法        而你们FQ却继续打哈哈,根本不正面回应  
  回复第32楼(作者:@stephenwg 于
11:57:55.0)      作者:intersdp回复日期: 11:55:31 回复
      回复第20……    ==========    你才是脑残吧        看到“『 国际观察 』 [时事聚焦]为啥在美国收听"美国之音"是非法的?”这个标题        只有脑残的人才会认为这句话里有“美国政府违法”的意思  
  美国凭什么输出民主?
  回复第37楼(作者:@jacklhb 于
12:54:23.0)      美国凭什么输出民主?      [消息来自掌中天涯]          ==========    中国也可以输出  
  @蓝色的爱琴海
10:24:52    开始攻击专制啦?小时候爸妈怕我们受伤,不让我们玩火,玩电。长大了,发现火可以用来取暖,电可以用来看电视,然后你就因为这个攻击你爸妈了?   本帖发自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  -----------------------------  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你跪着------马克思  你20岁是小孩,30岁还是?40岁还是?
  兰州啊,要较真吗?O(∩_∩)O~    你说的那篇“造谣”文源自该文开头提到的Gregory L. Garland于09年3月在北卡罗莱纳大学网站上发表的一篇文章Smith-Mundt: Censorship American Style?(史密斯-蒙特法:美国式的和谐?)  。Gregory L. Garland时任国务院非洲事务局媒体和宣传协调官,可不是裤裆上都印着格瓦拉像的左派傻嬉皮噢。有关部分原文如下:    Little did that boy in Lakeland, Florida, know that what he was doing was illegal.
My clandestine behavior put me in the same category as so many people behind the Iron Curtain who shared my enthusiasm for the Voice of America.
Under still existing U.S. federal law, I was a subversive, complicit in the illegal broadcasts of the Voice of America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注意最后一句 Under still existing U.S. federal law, I was a subversive, complicit in the illegal broadcasts of the Voice of America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按照现今依然有效的美国联盟法律,当时的我为在美国境内非法播放VOA广播节目行为之共犯(complicit),是一名颠覆分子(subversive))。啥叫subversion,有兴趣的话,自己去查吧。。。如果你怀疑Garland的严谨和专业,自己去找他辩论吧,他可是法学博士哦。    嘿嘿,敢情美国人民听voa,坐实了是违法的啊,谢谢你的普及哦~~     啪!~~ 啪!啪!    o(╯□╰)o
  回复第41楼(作者:@真呀真奇怪 于
13:40:29.0)      兰州啊,要较真吗?O(∩_∩)O~      你说的那篇“造谣”文源自该文开头提到的Gregory L……    ==========    人家是觉得这部法过时了    在文章开头写几句戏谑的话而已    难道这部法里有禁止美国人获得voa的节目吗    请问是第几条?  
                  楼猪                    看我                ID            再造谣                三哥                就拿                棒子                干                你全家  
  早过时了,还不如国内媒体
  楼猪去死!!!你去舔你爷爷的pp吧,中国不欢迎你!
  没弄明白楼主的主题 是说美国也干涩媒体的意思吗 都禁止了国内咋听啊  
  我在韩国听中文频道 听着听着来句 谢谢收听日本中文频道 之后有听到了中国日文频道……    而且韩国是禁止卖调频收音机的 估计日本也一样 我国可没少搞宣传战 日本曾经的红色赤流就是这么来的  
  SB们有什么好讨论的,不就是美国造谣造得太明显,不想让自己的国民都看不下去,如此而已。
  不是收听美国之音违法,而是美国之音本身违法
  @zgfbbx  20:34:39    SB们有什么好讨论的,不就是美国造谣造得太明显,不想让自己的国民都看不下去,如此而已。   -----------------------------  楼主洗地记得用84
  回复第3楼(作者:@七十六人 于
10:07:53.0)            没觉得讲的有什么特别的!美国之音过时啦!暴的料还不如,国内的网络媒体呢!          ==========    相比国内网络和微博 VOA 显然口味清淡的多了  
  [灌水]为什么美国法律禁止政府办报纸、电台、电视台?  -在美国,谁都可以办电视台,但政府不可以。  -在美国,什么报纸杂志你都能找到,就是找不到“党报党刊”。  -在美国,谁都可以找“小三”,但是政府官员不可以。  -在美国,谁的财产都可以保密,但是政府官员的财产必须公开。  -在美国,谁的瘾私权都不能侵犯,但是政府官员的瘾私不受保护  【戈培尔语录】 “报纸的任务就是把统治者的意志传递给被统治者,使他们视地狱为天堂。”  “人民大多数比我们想象的要蒙昧得多,所以宣传的本质就是坚持简单和重复。”  “必须把收音机设计得只能收听德国电台”。  http://www.longxin./forum.php?from=home&highlight=&mod=viewthread&tid=3614
  美国人是怎么看待新闻自由的  作者:邓聿文  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虽然在现在的互联网时代,资讯非常发达,信息的来源和渠道也很多,但有些事如果不亲眼目睹,没有亲身的感受,仅凭二手资料,得来的印象和认识可能就不是很深刻。  2008年6月,我因美国国务院的邀请,作为国际访问者对美国进行了为期三周的访问。访问的内容相当充实,其中一个方面是对美国新闻的考察。众所周知,美国的报业和新闻业非常发达,美国人也 一向以他们的新闻自由为傲,但美国的新闻是怎么运作的,他们的新闻自由是个怎样的自由法,可能国内的人不是很清楚。我走访了一些报纸、杂志和电视台,与美国政府的新闻官员、大学新闻系教 授和学生、已退休的资深报人和现任的记者编辑、有关新闻组织的负责人以及出版人等进行了会见和交流,从他们的介绍和描述中,大概了解了美国新闻业的状况。再结合我对美国社会其他方面的观 感,总的一个印象是,自由是美国社会的精神元素。对新闻自由的坚守,私人报业的发达,私人权利的维护以及自由批评政府,都深刻地体现了美国社会的自由精神。  白雪http://www.longxin./uc_server/avatar.php?uid=927&size=small
10:34  新闻是对事实真相不断的追寻  关于新闻,我们所学的新闻教科书的经典定义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个定义突出了一个时间上的“新”字。西方也有人用所谓的“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是新闻”之类来定义新闻,这个定 义突出的则是事情的“奇”。这两个定义都有道理,但我觉得没抓住要害,新闻如果仅仅满足于告诉大家某地某时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是不够的。特别是在目前的网络时代,各种新鲜的、希奇古怪的 事每天都不知发生多少,如果这就是新闻,或者是新闻所要反映的主要内容,也就太浅层次了。  这次访问,我同美国的同行探讨过这一问题。其中,在华盛顿与CCJ的Bill Kovach先生的讨论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颇受启发。CCJ是Committee of Concerned Journalists的简称,翻译成中文 大概是关切记者委员会的意思。在美国,这样的新闻组织很多。Bill Kovach先生是CCJ的创建者兼执行主任,也是一个有着50多年新闻从业经历的资深报人,曾担任过纽约时报华盛顿办事处主任、 亚特兰大宪法杂志的执行编辑,其与人合着的《新闻的元素》一书获得哈佛大学Goldsmith图书奖。更难得的是,他两次到过中国,第一次是1976年,跟随当时的福特总统,见到了毛泽东;时隔11年 后,他又跟随已卸职的卡特总统,拜见过邓小平。  所以美国无法诞生希特勒  我与这位经历和经验丰富的报人讨论什么是新闻的理念和目的。他认为,新闻从业人员应该为社会提供人们关切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等各方面的有用的东西,这是新闻的目的。要达到这个目的 ,有两点非常重要:一是新闻必须面向社会大众,二是新闻必须报道事实真相。他对真相的看法是,真相就是对一个事实,不能只搜集一个消息源,而是把与该事实有关的所有的消息源尽可能都搜集 ,这样才可能全面和客观,接近事实真相。“我们每个人对消息的解释看法不同,如果报道一件事件,应该把不同受访者的真正意思都报道出来。”有了这个理念,我们就不能投政府所好,也不能被 商界领袖哪怕是自己的老板所左右。  美国也无法诞生红太阳。
10:35  我说,新闻报道要做到绝对的客观真实是不可能的,同一个新闻事件,有人从这个角度去报道,有人从那个角度去报道,这背后就隐含了记者的价值观在内。对此,他回答道,不管记者选择什么样的 角度去报道,但所报道的内容本身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不能有任何偏见。基于这个理念,他认为报纸具有党派倾向的现象不好,应该努力避免。“多数美国的大报,比如纽约时报等,还是很客观的, 能够坚持新闻的真实性理念。”  Bill Kovach对我说,美国虽然是个民主国家,但因为现代的消息来源太多太复杂,有些报道看起来是新闻,但实际上是在做宣传,有些是替政府宣传,有些是替商界领袖宣传,这是一种危险的倾向 。另外,网络扩大了老百姓获得信息的渠道,但另一面,政府也会利用网络,故意做些模糊的东西,以便给民众洗脑。新闻记者对此一定要警惕。  这位老报人给我讲了他做过的两个报道。一个是上世纪60年代,他做过一篇田纳西州一个矿工的报道,当时州政府认为这事不能报道,但是他引用联邦法律,把州政府告上法院,法院判州政府败诉。 他说,此事要是放在现在,是不可能的。第二个事例是,尼克松水门事件发生后,他手里有从五角大楼影印出来的资料,当时有人警告他,私人不能拥有这些资料,否则司法会处分,但时任情报局长 的胡佛则说,根据宪法权利修正法案,并没有规定司法可以对私人拥有政府机密材料进行处分的权利。不过他说,如果此事发生在现在,他肯定会被司法起诉。  老先生说这两起事,意在强调寻求事实真相的重要,附带批评布什政府在新闻自由方面的后退立场。我想,坚持新闻的真实和客观,把真相告诉人民,这恐怕是世人信赖美国媒体的一个重要原因。  新闻可以批评政府,但政府不可界入新闻  当然,要想探寻事情的真相,除了记者要有这样的素质外,还必须要有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允许记者去寻求真相,否则,记者就不可能报道真相,或者要报道真相付出的代价相当大。这实际是一个 关于报道自由,也即新闻自由的话题。  在我同美国同行的交流中,不管是像Bill Kovach这样的老报人,还是未出校门的新闻系学生,每个人都言必称“新闻自由”,把新闻自由当作一种天生的、不言而喻的东西,就像人饿了要吃饭一样 。因此,他们中的多数人对布什政府借反恐名义限制和干扰新闻自由的做法持批评态度。我访问的Nebraska州立大学新闻学院大楼就写有这样一段话,可以说,反映了美国社会对新闻自由的基本看法 :新闻自由是民主的基石;记者有权利告诉人民他们想知道的真相;发现事实是苦难的,报道故事是危险的;新闻在制造历史,记者则提供历史的第一个图景(大意)。  这段话引述自由论坛。自由论坛在美国新闻界是一个影响很大的组织。我在华盛顿的时候拜见过该组织的媒体顾问Gene P.Mater先生,他曾做过专门面向东欧和苏联广播的自由欧洲电台的播音员, 也是一个老报人。  Gene P.Mater先生从西服口袋里掏出一本宪法小册子与我会谈,这是他留给我的一个很深的印象。他说,美国的立国之本就是言论和新闻自由,美国宪法及其第一修正案即权利法案都强调必须保护 新闻自由,国会没有权利通过任何法案取消新闻自由。“在美国,任何人都可自由办报,没有准入限制。”  关于美国宪法的第一修正案,我是知道的,后来Nebraska州立大学的Ed Bender教授也和我谈到过它:第一修正案的基本精神就是限制政府的权力,使得政府无法限制老百姓对言论、新闻和宗教信仰 的自由。Gene P.Mater先生对我说,美国宪法规定政府不可以介入新闻,因此,美国虽有日报1437种,周报和月刊6000多种,此外还有1600多家电视台,13000多家电台,以及400多家有限电视网, 但所有这些报纸、电台和电视台都完全是由私人经营的,  美国政府没有自己的报纸和电视台,美国两大党派——民主党和共和党也没有自己的党报。  我问他,美国政府就不曾想控制媒体吗?他说,也曾试图要控制媒体,但是媒体不答应,并举1931年和1971年的两起报纸状告美国政府的事情为例,在这两起事件中,美国政府都试图干预新闻报道, 但最后最高法院判决美国政府败诉。因此,他强调,“在美国,媒体除非有人身攻击,否则,媒体没有刑事责任,最多是民事责任。”  我对他说,根据新闻自由的理念,政府不准介入媒体,干预新闻报道,那么,美国之音和自由亚洲电台不是美国政府办的吗?对此如何看待?  他回答说,这是有特殊情况的。美国之音是1942年由美国政府创办,当时正处于二战时期,为了打败希特勒,创办了美国之音。但二战结束后,对政府是否应该介入对外广播,社会有争论,争论的结果形成一个折中:政府对外可以介入新闻,但对内绝对不可以。即使这样,在内容的报道上,政府也不可介入,而是由一个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负责把关。  为了强调新闻自由的重要,他给我举了个假设性例子,假如总统要在美国三大电视台上新闻,白宫的新闻官需要预先同他们沟通,他们会问,总统要说什么,如果白宫的新闻官说,总统要谈经济,他 们就会拒绝,说,总统有什么想法,讲出来电视台报道就行了;但假如总统要谈伊拉克战争的新构想,他们马上愿意安排总统上电视。在总统讲完15分钟后,他们会立即安排不同的评论探讨总统的讲 话,让民众在了解政府的观点后,知道另一种不同的声音。  新闻自由是民主的基石;记者有权利告诉人民他们想知道的真相;发现事实是苦难的,报道故事是危险的;新闻在制造历史,记者则提供历史的第一个图景。 .  这个假设的例子近来得到了证实。美国总统奥巴马最近一次有关金融危机的讲话因为安排在晚上的黄金手段播出,美国三大电视台之一的FOX电视台因怕播出总统演讲影响广告收视率,从而成为第一 家拒绝奥巴马播出要求的公共电视台。  “总统和国会选举也一样,”Gene P.Mater对我说,“如果电视台给了某位候选人多少分钟的演讲,也必须给他的反对派同样时间的演讲。这是规定。政府不准介入新闻,但新闻可以永远批评政府 。”
  我虽然不同意他把新闻自由绝对化,但赞同他关于新闻一定要有自由以及监督政府的权利。对于美国人民对新闻自由的内心坚守,我在另一位老先生、Nebraska 星报的前编辑Gilbbert M.Savery身 上也感受强烈。Gilbbert M.Savery 在Nebraska 星报从事新闻工作40多年,先是做新闻采访的主管,后来升到报社领导层,他和我会谈时,也搬出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有关新闻、言论、宗教以及 批评政府等方面的规定,并对我说,在70年代越战的时候,当时报纸从华盛顿发回了很多不利于政府的图片,联邦政府驻Nebraska的机构要报社把图片撤下来,但报社最后没答应。  我访问期间,正值美国大选前夕,两位总统侯选人的“热身赛”正打得如火如荼。我问他,假如有个市民只因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的黑人血统,而反对他做总统,并鼓吹种族歧视政策,贵报敢 登这样的文章吗?他回答说,如果只是评论,当然可以登,但是报纸必须同时或第二天刊登一篇与之观点相左的文章,这样读者可以自己去辨别。我又说,如果我写一篇文章,鼓吹推翻美国政府和现 行制度,实行共产主义,美国的报纸敢登这样的文章吗?他说,美国报纸经常批评政府,但是“推翻”这个词是个灰色概念,如果一家报纸不怕惹麻烦,也可以发出来;但大多数报纸出于谨慎,可能 不会刊登这样的文章。因为美国法律规定,如果某人的言论会造成某种不好的后果,比如真有人响应文章的号召,起来用暴力来推翻政府,会给社会安全带来威胁,法院对此是要判刑的。  我之所以问这两个问题,用意很明显,就是看看美国的新闻自由到底有没有尺度和界限?从 Savery的回答来看,我个人的感觉是,美国的新闻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还是有着一些潜在的限制,例如, 假如美国法院判决鼓吹推翻政府的文章是在煽动暴乱,从而认为文章作者违反了有关治安法的话,这样的判例实际上是对言论自由的一种限制。另外,布什政府的反恐也是一条界限。尽管如此,美国 的新闻和报道自由还是令人羡慕的。  报社老板同样不可干涉办报  美国除了寥寥几家媒体是由政府控制的外,其余都由私人控制。虽然宪法规定政府不可干预新闻,但美国的报纸、电视等是不是会受到老板或资本的控制呢?这也是我想了解的。  我参观过两家地方报纸,问了它们的有关情况。一家是美国小城Kalamazoo 的Gazett报,一家就是上面提到的Nebraska州的 星报,两家报纸都由私人家族控制。前者创办于1837年,是全美资格最老 的15家报纸之一,隶属于New house家族报系。该家族在全美共拥有28家报刊杂志。后者早先是由两个私人家族一块控股,上世纪70年代,被一个Lee姓家族购买过去,成为Lee姓家族的一份报纸。  在Kalamazoo Gazett,我同该报评论版的编辑Joyce Pine女士有过交流。Joyce Pine女士有着30多年的新闻从业经历,在Kalamazoo Gazett也已经服务19年了。我问她,如果报纸要发表的某篇文 章与New house家族的利益有冲突,报社会不会屈服老板的压力?她说,尽管是私人控股,但报纸的报道内容并不受老板的影响。“老板并没有对报纸下达过指导意见一类的东西,他对报纸的控制主 要体现在财务上。”她还告诉我,由于New house家族是一个非常低调的家族,尽管有钱,但并不参与政治。因此报社的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Kalamazoo Gazett是New house家族的报纸。我又问,如 果报纸报道的内容与广告商有利益冲突,文章是不是会被撤下来?她说,一般不会,但如果广告商很有实力,报社会向他做解释工作,为什么要发这篇文章,尽量取得谅解。不过,她也承认,有时也 会在广告商的压力下撤掉某篇文章。在和Savery交谈时,我也问了他星报是否会受到来自广告商和老板的压力?是否因此有文章被撤的情况发生?Savery给我举了个例子,有次报社要刊登一篇一家 公司打官司的文章,恰好这家公司是报纸的最大广告客户,广告商于是威胁说,如果不撤下该篇文章,将撤广告。报社没答应,这家公司果然把广告撤了下来。不过,三天过后,该公司又在报社做广 告了。
  @真呀真奇怪 10楼   自己造谣,然后辟谣,很好玩吗  我只听过不男不女1个人说过什么戏曲索然,不欢而散的故事,哈哈  -----------------------------  苍蝇的把戏...
  自由办报是新闻自由的应有之意  美国报业之所以发达,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没有对报纸准入的限制,只要你有兴趣,甚至可以没有钱,你都可以自由办报。我这次访问就认识了这样一对夫妇。  Ckiff Frantz是Grand Rapids人,该市是美国前总统福特的故乡,据他说,他的正式职业是个律师,他夫人则是艺术家。  Ckiff Frantz和他的夫人创办的杂志叫Recoil,是一份有关艺术方面的月刊,内容有专栏、访谈、本地艺术、艺术、商业、书评等栏目,还是很丰富的。这跟他们夫妇的兴趣有关。他夫人原来在一 家报纸做娱乐编辑,Ckiff Frantz本人也喜欢音乐,会弹乐器。杂志是2001年创办的,如今每期能印刷2万多份,应该说很不简单,因为工作基本上是由他们夫妇做。几年下来,Recoil在当地开始有 了些名气,广告也慢慢上来了。现在每月的广告收入有1万2千美元,差不多能够维持杂志的运转。  说起办杂志的原因,Ckiff Frantz说,一是他和他夫人都喜欢艺术,二是当时他失业两年,三是自己有份杂志,写文章就无须求助别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决定办一份刊物,没有钱,买掉了房子 和摩托,住在父母家的半地下室里,还向银行贷了2万多美元。Ckiff Frantz说说,当初打算以此为业,但后来发现广告还没法养活它,于是夫妻俩决定又去找份全职工作。现在他们是利用晚上和业 余时间来打理杂志,Ckiff Frantz主要负责开拓广告和发行,他们现在一座废弃的厂房四楼租了八、九十平米把它改造成办公室,虽然有些寒碜,却也很独特。  Recoil到今年已办了整整八年,说实在,如果没有对艺术的执着追求精神,也坚持不到现在。不过像这对夫妇一样的美国人大有人在。在那天我和这对夫妇的会谈中,有一位大学老师也在场,他告诉 我,他办了一份叫“Wide-eyed”的音乐方面的杂志,如今也发行到2万多份。  我很感佩这对美国夫妇和大学老师的执着精神,但如果没有美国的自由办报的传统和环境,他们要想实现自己的梦想是不可能的  白雪
10:39  索尔仁尼琴:1、在我们国家,谎言已不仅属于道德问题,而是国家的支柱。2、对一个国家来说,拥有一个讲真话的作家就等于有了另外一个政府。3、如果不相信有神,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4、世界正在被厚颜无耻的信念淹没,那信念就是,权力无所不能,正义一无所成。  在今天的达沃斯论坛上,央视主持人芮成钢问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听说你是坐经济舱来的,这是否在提醒大家美国欠中国的钱?”  骆答:“作为政府官员,不管是领事馆、大使馆,包括总统内阁成员,一般规则就是坐经济舱。我代表了美国人的真实做法。”  每一个时代,每一个民族,无数百姓不是死于小人而是死于“伟人”,造成巨大的灾难不是由于卑鄙而是由于“崇高”——多少人以爱国之名来卖国,多少人以无私之名来徇私,多少人以热爱人民的名义来盘剥人民!伙计,对那些自称“伟大领袖”的人不要信以为真!对那些自称“人民公仆”的家伙多留点神!
  造谣有理辟谣有罪  谣言倒逼真相,楼主你居然敢辟谣?  楼主你个五毛
  美国宪法第二条修正案当中:“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因为如果百姓不能自由持枪,百姓的自由就会被剥夺。  The world makes way for the man who knows where he is going.———— 如果你明确自己的方向,世界也会为你让路。  美国之音是1942年由美国政府创办,当时正处于二战时期,为了打败希特勒,创办了美国之音。但二战结束后,对政府是否应该介入对外广播,社会有争论,争论的结果形成一个折中:政府对外可以介入新闻,但对内绝对不可以。  一个老农夫,买来种子播下,到秋季竟然颗粒无收,因为种子是假的。老农决心一死,买来农药一瓶喝下,居然没死,因为农药是假的。一家人庆幸人没死,买来一瓶酒庆祝,结果全家人都死了,因为酒是假的……  美国法律不允许政府有报纸广播电视!因为广播电台报纸掌握在政府手里,那么这个政府就永远不会下台了!所以大家在西方国家人民天天听到的都是批评政府的,没有那个记者去报道政府优点!  国内读者眼中的美国形象,是新华社塑造的。  美国有个特点很突出:社会舆论多元化。  美国是移民国家,从全世界各地带去了种种不同甚至对抗的文化观念。所以,世界上任何一种观念意见,你都可以在美国找到(从法西斯主义到资本主义到马克思主义……应有尽有)。  美国政府欲办任何事情,民间肯定都会有反对声浪。如果有件事是某些媒体赞成的,就一定会有另一些媒体反对。  白雪
10:41  什么叫有倾向的新闻选择?  例:美军与伊斯兰圣战者游击队交战,必有误伤平民之事,但这只是极少数。新华社则重点报道甚或只报道这极少数情况。久之,国内读者形成印象:美军专门屠杀老百姓,但偶尔也误伤了游击队。  美国之音来历  美国之音是1942年由美国政府创办,当时正处于二战时期,为了打败希特勒,创办了美国之音。但二战结束后,对政府是否应该介入对外广播,社会有争论,争论的结果形成一个折中:政府对外可以介入新闻,但对内绝对不可以。  小布什与普京作了同一类事,乘坐军机前往战区慰问参战军队。我们媒体介绍普京时解释道:普京以他勇敢的军人风度赢得了俄百姓的拥戴。介绍小布什时则解释道:小布什又趁机做了一场秀。  美国不允许政府在本国办媒体,就是为了杜绝政府自卖自夸欺骗民众,把政府置于与政府没有权钱瓜葛的媒体监督之下。所以,在美国的电视台和报刊上,几乎没有赞美政府的声音和文字,而几乎都在谩骂和批评政府。  美国法律规定,一个人不能在一座城市既拥有报纸,同时又拥有电视台。
  胡乔木于日为《解放日报》写的题为《祝美国国庆日--自由民主的伟大斗争日》的社论:  今天是美国国庆日。日,美国人民在华盛顿、杰佛逊等民主主义伟大先驱的领导下,宣布了民族的独立。美国的独立是处于这样的历史条件:它不但代表美国的民族利益,而且代表美国的民主利益,代表美国要求自由的多数人民而与美国当时的保皇党--大地主、大商人、职业宗教家的集团相对立。这样,领导独立战争的华盛顿就不但完成了民族的任务,同时还完成了政治上、经济上的民主任务,而被选举为人类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的民主共和国的第一个大总统了。同样,杰佛逊总统,不但是《独立宣言》的起草者,同时也是消灭大地主法案、思想自由法案、全民教育法案、禁止输入奴隶和限制奴隶法案的起草者。这个事实,就说明了美国独立运动的丰富历史内容,也就说明了美国为什么成为资本主义世界最典型的民主国;而且直到今天,也与社会主义的苏联成为民主世界的双璧。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这些社会主义的伟大思想家和行动家,对于美国的战斗民主主义及其在世界史上的进步作用,从来都是给予高度的评价的。美国的战斗民主主义有其光荣的历史传统,美国的独立不是垂手而得,是在8年的对外战争与更长期的对内斗争中完成的。列宁说,这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真正解放和真正革命的战争”之一;正因为如此,美国的民主派领袖杰佛逊和杰克逊,美国民主党的这两个创造者,在他们斗争中甚至被他们的政敌指为“共产主义者”和 “赤化分子”。美国穷木工的儿子林肯,他所领导的黑奴解放战争被马克思称为“开始了劳动阶级兴起的新时期”。而在实际上,他与马克思所领导的美国共产主义者和欧洲共产主义者也是合作的,他曾委任美国的共产主义者担任他的军官。这样,他就更有理由被当时的反动派指为“共产主义”和“赤化分子”了,以至最后这些顽固分子竟然暗杀了他……    民主的美国已经有了它的同伴,孙中山的事业已经有了它的继承者,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的势力。我们共产党人现在所进行的工作,乃是华盛顿、杰佛逊、林肯等早已在美国进行过了的工作,它一定会得到而且已经得到民主的美国的同情……  7月4日万岁!民主的美国万岁!
  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毛主席8月底赴重庆和蒋介石谈判战后和平建国问题。路透射记者甘贝尔向毛主席提出问题:  甘贝尔问:中共对“自由民主的中国”的概念及界说为何?  毛主席答:“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是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它们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 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  听了毛委员的话,俺也要跟随他一起干革命了。  中共中央南方局的《新华日报》也发表了多篇文章,赞颂美国的民主,如日,该报发表的《民主颂--献给美国的独立纪念日》。日该报又发表社论《美国国庆日--自由民主的伟大斗争日》。这篇社论与《解放日报》发表的社论内容完全相同。可见这是党中央、毛主席发的统稿。  日,该报又发表《纪念杰斐逊先生》,该文赞扬这位《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权利法案》的倡导者,“以对人民的无比信心与坚决的态度,在者世界上的新国家中奠定了民主政治的基础”。社论指出。“人有天赋的人权,人的自由与尊严,不该为不公正势力所侵犯和亵渎。人民是政府的主人而不是奴隶……。这从十八书记以来,应该早已经是全人类共知公认的常识”。“可是今天还有人想用丑恶卑劣的方法来钳制人民的自由,剥夺人民的权利”。那么我们“在今天这个民主先锋诞生的日子,就格外觉得自己的责任重大,也格外觉得杰斐逊先生精神的崇高与伟大了”。  更值得指出的是: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美国国庆日》,该文大力谴责美帝国主义支援蒋政府打内战,干涉中国内政。社论强烈要求美国撤出驻华美军。但即使在这个时候,这篇文章一开头就肯定美国的《独立宣言》指出的“天赋人权”,“平等、自由、幸福的崇高思想”,肯定提出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的林肯。社论号召美国人民和民主力量发扬独立宣言的精神,改变美国现行的政策。并且坚定相信,在美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声援下,中国人民一定能克服各种困难,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和富强的国家。  有意思的是,毛主席不只是通过《解放日报》、新华日报等媒体发出争取民主自由的声音,而且亲自出马,多次和美国人赫尔利、谢伟思讨论民主。
  [灌水]为什么美国法律禁止政府办报纸、电台、电视台  白雪
10:48  变态辣椒[url=]漫画[/url]: #变态辣椒时政漫画# @库布齐散人:说中国人是猪,感情上不能接受,可他妈的很多事一直都在验证中国人是猪这一事实。不侵犯到自己的利益,就光知道埋头赚钱,谁死都与自己没关系,一旦伤害到自己了,马上就惨叫,叫得简直哭天抢地,然后一个大白馒头扔过去,立马又焉了,别人喊的时候,它仍然埋头吃喝  附件: 您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实名注册  美国立法,严格禁止政府办报纸,严格禁止政府办电台电视台,有点政府味道的《美国之音》,却严格规定各个频道只许对国外不许对国内。为什么?因为美国法律的主旋律是政府不许对美国百姓有舆论导向,不许利用公权对美国百姓施加影响。  以前官媒都把VOA不对美国本土广播作为把柄,揭露其险恶用心。  毛泽东1944年接见美军官员时说美军应向中国人推销其价值观  http://www.longxi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614&&extra=&highlight=&from=home&page=5
  刘欢确认退出《中国好声音》
否认利益分配不均    京华时报  我要分享0  本报讯(记者许青红)《中国好声音》(微博)第二季2亿元的广告冠名,令观众对这个节目的期待更甚,四大导师能否留任备受关注。昨天,刘欢确认退出下季《中国好声音》,他否认是因为钱、黑幕,称退出完全是身体吃不消。  刘欢透露,第一季好声音总决赛结束后第二天他飞到纽约看女儿,“在美国,我就一直在通过代理人跟制作方高层保持沟通,提出并坚持自己的决定。他们虽然也表示遗憾,但还是尊重我的意见。放心,缺了谁地球都照样转!”  刘欢说退出与钱无关,而是节目高强度、长时间的录制令他健康受损,还有就是情感透支:“情感透支除了指对节目的付出,还包括和学员们的关系近了以后,有时候真把他们当自己的孩子。我甚至觉得如果做第二季会对不起这帮孩子,就跟没经老大同意偷偷要了第二胎似的。”对每位导师第一季中拿了2000万,还有广告提成的说法,刘欢说:“我每录制一期节目的劳务费不如我的一场商演,但工作量却是我商演的上百倍,这还只是用时间来衡量。”  刘欢同时否认是好声音经纪公司股东的说法,“我不是任何经纪公司的股东;我没有签过任何艺人,如果我的学员有需要,条件允许的话,我会考虑和《中国好声音》在其他方向上的单项合作,比如对他们的专辑提供帮助。”  对于刘欢退出的决定,《中国好声音》宣传总监陆伟(微博)昨天接受采访称,现在还没有就第二季节目与导师们沟通,“第二季明年一月才启动,我们还是希望四位导师能留任。”  利益分配不均  利益分配不均这纯粹瞎扯。有媒体人曾提到我不是钱能请得动的,这算说对了。  力捧的学员失意  其实我转椅抢过来的学员,我都力捧啊。要说失意,恐怕除了走到最后的吉克隽逸以外,每个人都会多多少少有些小失意吧,这很正常。我相信失意只是一时的,学员们都是成年人,都很懂道理,既然他们都能释怀,我为什么要放不下?  不为人知的黑幕  所谓黑幕,我可以保证:我这里没有黑幕。在我的权限之内,我不会允许任何人操纵我,这一条我写进了合同  
  不是不让听,人跟本不让播吧,听个毛?  
  笑话,笑了一下午    一害羞男在教室自习,看到个很中意MM。眼看MM看完书要离开了,害羞男憋红了脸上前搭讪:“同学能借我10块钱吃面条吗?钱包丢宿舍了,这我学生证。你给我手机号,回头还你钱。”MM想了想:“行吧。”正掏钱,害羞男又说:“要是能借20,我请你也吃一碗。”  富翁回家,看门人恭恭敬敬地给他打开门,随后肆无忌惮地对他喊道:“怎么样,老东西,又上哪儿鬼混啦,泡妞去了吧?”富翁不动声色地答:“不,我买助听器去了。”  一男子要跳楼,刚赶回来的妻子大喊道:“亲爱的别冲动,我们的路还长着呢!”男子听后,毫不犹豫嗖地跳了下去。站在旁边的谈判专家说:“这位太太,你真不应该这样威胁他。”  有一天,一个老婆婆坐车。 坐到中途,老婆婆却不认识路了……老婆婆用手中的拐杖打着司机屁股说:这是哪? 司机:这是我的屁股……  今天被我那个五岁的小表妹给涮了一把。她攥紧双手对我说:“哥哥,你猜猜我手里有几个开心果?如果你猜对了,我把手里的两个都给你。”我对她轻蔑地笑了笑,说:“两个。”她听完松开双手大声地喊道:“错啦,是一个!”  冷笑话精选: 今天给老妈打电话报告一个大消息:“妈,我和他不会再做男女朋友了……”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就接上了:“老娘我总算松了一口气了,一直没敢跟你,说他长得真磕碜!”靠,本来是想说我们准备结婚了……  老婆总觉得婚后的生活不够浪漫,有时就对老公说:我们再谈一次恋爱如何? 谁知老公忙不迭的摆手,说:算了吧,那玩意儿,太累!好歹骗了个老婆到手,今后就可以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了,我决不愿再回到万恶的旧社会!  上海某大学男生给女同学乙出上联求对:“上海自来水来自海上。”顺念倒念完全一样,难度极大!女生乙对曰:“山东落花生花落东山”;男生甲遂出绝对:“大波美人鱼人美波大”,女生乙对曰“明天到操场操到天明!”男生落败  地铁蛮挤的,我前面一个妹子在发短信:“老公,早饭在客厅里。”我觉得这妹子挺贤惠。下一句大意:“你真的要为我准备嫁妆吗?”我觉得这俩人挺浪漫的。第三句:“我嫁出去之后你会挂念我想我吗?”我总觉得哪里不对……  化学课上,老师讲解溶剂与溶质的关系:“一定的溶剂只能溶解一定的溶质。比如说,你吃了一碗饭,又吃了一碗,第三碗吃下去已经饱了,你还能吃下去吗?”有个学生提问:“还有菜吗?  天发现公司一MMQQ签名是 5.05 6.10 7.12 8.18 9.23()研究了又研究,算不出来。发给公司那个数学天才,也没做出来。最后只好问她:“括号里的数,是多少啊?” MM答道:“我哪知道,还没来呢。”、、  有一次一个客户来我们这边存钱。他说:小姐我存死期!我顺口问:哦,死几年?他:死短点吧,死三年!…其他窗口的人儿啊…都笑疯了…  寝室一同学上厕所玩手机不小心掉洞里去了。然后,就回去拿了双筷子准备夹出来。正当他要下筷子捞时,一哥们进了厕所。看到此景,那人关心地问道:“哥们,还没吃呢?”  如果把歌词中的“心”改成“蛋”…小虎队:把你的蛋我的蛋串一串…张靓颖:我的蛋只愿为你而割舍…光良:哦第一 次我,说爱你的时候,呼吸难过蛋不停地颤抖…《真蛋英雄》:在我蛋中,曾经有一个梦…JJ:当梦被埋在江南烟雨中,蛋碎了才懂  带小狗到银行存款,它从不随地大小便,便前都会叫.正当排队时它汪汪直叫,无奈,将报纸铺在地上给它方便。存完款后,一手抱着它一手举着包着狗便的报纸向银行外走去,突然一辆摩托冲出,抢走我手上报纸包,我惊呆了!众路人:真可怜!看,人都傻了,有四五万吧  
  @intersdp 39楼   回复第37楼(作者:
12:54:23.0)  美国凭什么输出民主?  [消息来自掌中天涯]  ==========  中国也可以输出  -----------------------------  无赖的哲学:你也可以无赖啊!
  吴宗宪搭档郭德纲主持真人秀
不承认破产来内地    “他是磨刀石,我就是古龙剑。”不久前还被频频爆出财务危机的吴宗宪在近日出炉的2012年台湾地区主持人收入排行榜中,以 1 亿5548 万 元 新 台 币(约 合3200万人民币)的傲人收入勇夺“吸金桂冠”。华西都市报记者昨日获悉,吴宗宪趁势再次来内地捞金,将搭档郭德纲主持真人秀节目《我是传奇》。针对目前的种种传闻,吴宗宪昨日接受了华西都市报独家专访。  搭档郭德纲吴宗宪主持真人秀  “郭德纲的套路我觉得可以跟他学习一下,但是我的速度,变化性,很厉害,所以他可能也要接我两招。”  身为综艺大王,对于自己即将和郭德纲搭档的新节目《我是传奇》,吴宗宪信心十足。吴宗宪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我是一个没有任何套路的人,我的工夫都来自于每天的演出。要对上郭德纲,他一肚子里面都是相声段子,两个都很棒的人在一起,教学可以相长,他是磨刀石,我就是古龙剑。”  此前,郭德纲曾陷入段子抄袭风波。讲起此事,吴宗宪积极帮腔回应:“真的?我觉得还好吧,一个笑话没有听过的就算是新的,我们也不可能一直都出来新的笑话,灵活很重要。”  不承认破产来内地是为享受工作  有知情人士透露,2012年吴宗宪靠内地的2个广告和50场活动荷包满满,因而才重登冠军宝座,他自己当时也开心地说:“我就靠内地啊,现在哪个艺人不往内地?”对此,吴宗宪接受采访时也再次坦言,以后会把工作重心放在内地。  2009年1月,吴宗宪高调宣布将于当年6月30日正式退出娱乐圈,改做实业,进军LED领域。但在同年7月,吴宗宪又宣布复出,被指刻意炒作。对此,吴宗宪解释说:“那时我是真心离开,因为忙不过来。后来半导体业衰退,资金供应不足,我就决定暂时离开那个岗位,于是宣布复出。”而传闻中的公司倒闭、卖房还债等,吴宗宪称自己财务状况良好,没有破产。  50岁的吴宗宪现在一周最忙的时候要飞8个地方,他表示如此累并非为钱,是享受工作的状态。近日,吴宗宪现身上海某活动并抽空与吉克隽逸碰面,吴宗宪公开表示自己很遗憾错过了《中国好声音》这一档节目,也错过了吉克隽逸这样的好苗子,可以的话他愿意为吉克隽逸写歌、制作唱片。华西都市报记者 陈颖  □冷观察  说相声的恋上脱口秀?  从《今夜有戏》到《非常了得》,从《势不可挡》到《我是传奇》,“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频频亮相综艺舞台,显然有“著名主持人”的架势。日前,他主持的首档网络脱口秀节目《以德服人》也正式上线。郭德纲和节目嘉宾“大嘴”韩乔生、搭档于谦,三个男人围绕“德”字做文章,谈起了当今娱乐圈以及公众的“道德底线”问题。据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近年来很多相声演员纷纷加盟脱口秀节目,其中包括王自健、金岩、于谦、周立波等。    “在稳固了自制剧这块后,争抢自制娱乐综艺节目这块阵地,是必然的事情。至于请相声演员的好处,首先他们本来很会说,反应也敏捷。加上用最大众化的方式,去讲明星的故事或者实事,显得别有趣味。”某网站工作人员表示,在目前电视荧屏综艺节目匮乏的情况下,网络综艺节目能迅速吸引大批年轻观众,而相声演员也乐意在这种新生媒介中抢得先机,为自己打下更广泛的受众基础。 华西都市报记者 陈颖
  驳反垄断报道媒体为何如此高调  新京报  央视报道中国电信 中国联通 因涉嫌价格垄断遭发改委调查一事后,《人民邮电报》以“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为题,发表头版文章进行驳斥。  该报道一连对央视发出了“基本概念厘清了吗?垄断事实查明了吗?全球行情吃准了吗?新闻素养丢掉了吗?”四大质问,称“央视报道完全是片面之词,错误百出,与事实严重不符。”言辞犀利,锋芒毕露,着实罕见。  “神仙打架”,苍生关注。这场“架”该不该打?辩论是厘清概念、传播常识的途径之一。企业是否涉嫌垄断,报道是否有瑕疵,公开摆到桌面上谈,如果仅是一场关于新闻事实的争论,本身是不错的,这朝解决问题走出了第一步,总比私底下“勾兑”好。  公开“叫板”无可厚非,但让辩论实现正向效果也应有章法。陈述客观事实和自己的立场,才能让辩论成为对当事者和社会都有营养的碰撞。而关于“新闻素养”之类的批评用语,事涉主观判断甚至攻击性,不应出现在媒体对媒体的“辩论”中。  事实总是比雄辩更有说服力。据统计,中国网民的上网速度排在全球70名之后,成本却是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4倍。“服务水平低,价格水平高”,几乎是国内网络用户的一致感受。这场“口水仗”,客观上对公众起到了唤醒作用:提醒我们,那些现实生活中多少已经习以为常的垄断或疑似垄断行为,不具有天然的合理性。尽管对两大电信巨头是否涉嫌垄断,不同考量下存在截然不同的看法,却共同完成了一次对垄断本身的否决。  此次发改委调查重点其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通宽带用户的接入价格,另外一个是对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接入价格。但报道中却主要针对后者,难免就给外界以“片面报道”“选择性报道”的嫌疑,也有“出于行业利益之争”的嫌疑。而央视的报道令两家被调查的通信公司的股票狂跌,也让几十万内部员工难以接受,所以才有行业媒体站出来“捍卫行业利益”的一幕。毋庸置疑,无论是什么媒体,都要坚持公共立场,用事实来说话,一旦偏离事实就有不良后果,媒体的公信力必然要受损伤。  由于事涉通信行业媒体和全国性公共电视,这场“口水仗”的影响自不一般。之所以出现,其内在驱动力和目的都需要给社会各界一个交待,同时要告诉公众:两大电信巨头各自的庞大市场份额,是来自竞争的成就,还是垄断的结果?另外,电信和联通何以不能将双方的网络穿透连接,而只是双线接入,导致上网速度过慢?是否有提高服务水平的规划?发达国家的电信服务商可以对低收入家庭提供专向的、低价高质量的宽带服务,两大电信商能否做到?高昂的价格是否有降的空间?更有说服力的“雄辩”,是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厘清事实,解决问题。这些,才是公众真正关心的、真正该解决的本质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谁来还原真相?有关部门尽快调查,查清事实,就是否存在垄断,如何解决网速慢、入网成本高等实质问题,回答公众的关切。驳反垄断报道媒体为何如此高调  相关专题:电信联通遭反垄断调查
  不知道是那个说的
  这这这
  @蓝色的爱琴海 7楼   开始攻击专制啦?小时候爸妈怕我们受伤,不让我们玩火,玩电。长大了,发现火可以用来取暖,电可以用来看电视,然后你就因为这个攻击你爸妈了?  -----------------------------  囧。。。。。。。  小时候不让你玩火玩电是不让你取暖看电视了吗?  或者你意思是你现在是玩火取暖,捧着电线看电视?  或者你的意思是美国人自古以来都是小孩子。。。
  是呀,要是有一个很有威望的政府  估计资本家们就不好受了  美国政府发个美元都得先跟资本家借债。。。。  当然了,你可以指天咒地的说资本家就是人民,代表了广大利益
  @里刚刚发过 61楼   美国宪法第二条修正案当中:“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因为如果百姓不能自由持枪,百姓的自由就会被剥夺。  The world makes way for the man who knows where he is going.———— 如果你明确自己的方向,世界也会为你让路。  美国之音是1942年由美国政府创办,当时正处于二战时期,为了打败希特勒,创办了美国之音。但二战结束后,对政府是否应该介入对外广播,社会有争论,争论的结果形成一个折......  -----------------------------
  @里刚刚发过 64楼   [灌水]为什么美国法律禁止政府办报纸、电台、电视台  白雪
10:48  变态辣椒[url=]漫画[/url]: #变态辣椒时政漫画#
@库布齐散人
:说中国人是猪,感情上不能接受,可他妈的很多事一直都在验证中国人是猪这一事实。不侵犯到自己的利益,就光知道埋头赚钱,谁死都与自己没关系,一旦伤害到自己了,马上就惨叫,叫得简直哭天抢地,然后一个大白馒头扔过去,立马又焉了,别人喊的时候,它仍然埋头吃......  -----------------------------
  美国之音造谣还少吗  
  造谣有理!辟谣有罪!楼主你个垃圾,就知道辟谣,不知道在公知,JY嘴里辟谣有罪吗?只有多造谣才能倒逼出更多的真相!  
  李志美收听敌台被枪毙事件  在海子街,一对人们提起李志美,大多数人不仅知道其人其事,他们还讲起了这里被枪毙的更多的人,以及性质类似的事。比如某某某,某某某,比如红星党,某某反动会道门等。  虽然有人用疑惑的眼光看着我们,但还是有好几个人颇为激动地谈起了道听途说的有关李志美的事情。人们说,真是要不得,听个收音机,再是哪样敌台鬼台,也不应该拿人家上杀场。李志美饭量不小,一位女老人说,他被枪毙后,武警用枪把他的肚子刺破,并翻搅,头天吃的好东西,都给整出来了。  一个耄耋老人,他是当年的一个知情者。他说,李志美当年是作为右派遣送到当时的沙邵公社的,他的妻子名叫吴某某,当时在某小学教书。抓捕李志美那天,毕节地、县公安都来了,有好几台车,十好几个人一起来的,李当时在家的,就这样被抓走了。这位老人说,当时,他们也搞不清楚,究竟为什么要抓李志美,也不敢问,只是后来隐隐约约听说,是因为听收音机,还有写什么匿名信之类。老人还记忆犹新地说,李被抓走不久,有人曾想借故想迫害李志美的妻子,但因为良心人士的反对,“黑心肠”们没有敢下手。老人说,平心而论,李志美哪是什么坏人?他很少和人说话,很好的一个人,他自当初到现在,从来没有把他这个右派当过坏人看待。还说,还是今天好,他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说这些,基本不用怕了,要是当年,谁敢。老人说到这里,老人却下意识地四下一望,仿佛又回到文化大革命时期,那个人人可能是告密者的红色恐怖年代了。  在如今的朱昌镇,找到了一个老师,他多少知道一些李志美的事。他说,李志美最早是在朱昌公社某小学教书。他听一个与李志美共过事的老教师说起过李志美被打为右派的事情。原来,李志美有文化,有见识,也很有个性,对于当时没什么文化教养的公社干部干涉学校教学等看不惯,心里早有想法。有一天,在路上遇上公社一个有权势的人,你看不惯我,我看不惯你,就理开了嘴。嘴仗一打起来,那干部轻蔑地说他:你一个臭知识分子,有什么了不得的,敢瞧不起我们工农兵、革命干部?李志美哪里吃这个,回道:你个泥腿子,又有什么了不得的,凭什么来教训我?就因为这句话,李志美被打成右派,被遣送到了海子街。  从小居住在毕节城里,如今已经五十岁,当年还是个小孩子的张君说,枪毙李志美那天,他去看了的。那天,先在街上游行示众,完了在军分区操场开宣判大会,围观的人很多,人山人海。张君记得,李志美那天穿着的是一件青色灯草绒上衣,毫无恐惧感,是个叫人难忘的,真正视死如归的汉子。当时,有个派出所所长曾绘声绘色地卖弄说:“你们晓得不,李志美那个斩条,是我见过的,最大的斩条。”但是,这一切没有吓倒李志美,自始至终,他都努力地挺胸,努力地抬头,大义凛然,表情里,甚至还透出几分轻蔑的微笑。围观者无不赞扬道: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不怕死的硬汉!李志美被抢打倒在地,行刑人员已经离去时,围观者突然惊叫起来:还没有死,板(我方方言,犹言动)起来了!行刑者听了,立即返回,掏出手枪,又补了几枪,才把李志美打死了。  上半年的一天,我打电话到某小学问询与李志美有关的事情。接电话的是一个中年女性的声音。一听说这事,她的口吻明显地变得警觉起来,她十分生硬地说:不知道,就放下了电话。我无从得知,她是曾经被打过招呼,还是仍然牢记着伟大领袖的最高指示,阶级斗争这根弦,从文革绷到了现在,并且还将一直绷下去。2 b9 j: Y8 O2 R$ V* D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关键人物,但他口将言而嗫嚅,只是说,谁都知道,他李志美是个很好的人,在世时,很关注孩子的学业。认识李志美的人,也都称赞他的为人处事。还说,李生前好上山采药,某个李志美朋友那里,还保留着李志美的一本手写本医书。这人还说,李志美并没有完全平反,还如马桂荣的父亲那样,法院给李志美也留了点“尾巴”的。因为没有看见过判决书,他也搞不清楚,留的到底是什么尾巴  还有知情人告诉我们,李志美当过兵,个性十分鲜明,嫉恶如仇。与许多人一样,李志美并非天生的“反革命”,在宣传工具甚嚣尘上的情况下,他也曾经是多么的热爱这个党的人:他见到毕节县政府的红旗挂歪了,这里没人理睬他的话,进行纠正,他就写信给中央反映。还有人说,李志美不仅收听敌台,好像还给台湾写过信什么的。  我曾经电话联系上李志美的亲人,但他终于没有接受我的采访。我理解李志美的这位亲人,李志美的这段往事太残暴,太血腥,在数十年后的今天要让李志美的任何一个亲人仔细地说起这段万分恐怖的往事,一者今天的大环境还不是畅所欲言的时代,人家会多有顾忌,二者当年的事情对李志美的亲人来说,的确过于血腥,过于恐怖。
  @剑花苍穹江南 737楼  寒战寒你马逼,朝鲜战争是中国打出国威,使美国30年不敢对中国直接用兵,战略纵深延伸到38线外,……  来自UC浏览器  -----------------------------  战你妈的逼。骗子,谎报军情自古是必须杀掉的,因为它会造成误判,使战役失败,操你妈的大花逼的,猪,自古不需要说话,过年贡献你妈的肉就可以了  操你妈的大花逼的的不是我  是你的猪爷爷----是猪操你妈 明白了?
  @剑花苍穹江南 737楼  寒战寒你马逼,朝鲜战争是中国打出国威,使美国30年不敢对中国直接用兵,战略纵深延伸到38线外,……  来自UC浏览器  -----------------------------  战你妈的逼。骗子,谎报军情自古是必须杀掉的,因为它会造成误判,使战役失败,操你妈的大花逼的,猪,自古不需要说话,过年贡献你妈的肉就可以了  操你妈的大花逼的的不是我  是你的猪爷爷----是猪操了你妈 明白了?
  @无情三绝斩 6楼   JY又来洗地了,美国规定VOA不能对国内的美国公民广播,这不正是妨碍新闻自由的表现吗?  美国政府为何要禁止VOA向美国人民传播先进的民主思想?这不正是做贼心虚的表现吗?  -----------------------------  因为美国宪法规定人民有舆论自由,所以美国法律禁止政府控制的媒体在美国国内的广播。  就是说,为保护美国民众的权利不受侵犯,所以政府就不准有这个权利,因为美国政府不是美国人民,所有不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明白了吗?
  @公瑾把扇摇小乔 74楼   是呀,要是有一个很有威望的政府  估计资本家们就不好受了  美国政府发个美元都得先跟资本家借债。。。。  当然了,你可以指天咒地的说资本家就是人民,代表了广大利益  -----------------------------  胡说八道了。  美国宪法规定政府可以发行货币(美元),但是只能发行含有贵金属的硬币。  因为美国立法者知道如果政府可以随意发行纸币,那么就会通过滥发纸币引发恶性通货膨胀,从而赖债-------中央集权的法兰西王国(波旁王朝)和中国民国,都干过这种恶心事。
  果然是被谣言逼出了真相啊...........  怎么洗贴也没用了.我今天终于弄明白了这个违法的真相,果然是新闻"自由"国家.
  @giga_fans 86楼   因为美国宪法规定人民有舆论自由,所以美国法律禁止政府控制的媒体在美国国内的广播。  就是说,为保护美国民众的权利不受侵犯,所以政府就不准有这个权利,因为美国政府不是美国人民,所有不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明白了吗?  -----------------------------  政府控制的媒体也是一种声音,一种政治诉求.  这其实还是在剥夺人权.
  回复第6楼(作者:@无情三绝斩 于
10:24)   JY又来洗地了,美国规定VOA不能对国内的美国公民广播,这不正是妨碍新闻自由的表现吗?   美国…… ==========你的智商让我惊奇不已!  
  继续关注
  @Hergdod 89楼   政府控制的媒体也是一种声音,一种政治诉求.  这其实还是在剥夺人权.  -----------------------------  抱歉,美国宪法没有把政府当人看,所以人有的权利,政府没有。譬如人人都应该有隐私权,这是基本人权之一,但是政府成员(官员)就丧失部分隐私。彼得雷乌斯,如果彼得雷乌斯是个普通人,FBI这样对他婚外情的监视了,就是违法的。但是他是CIA局长,这样监控就合法了。  把政府当做人,认为是和人一样的有诉求权,这就是笑话了。政府是法人,具有一些人没有的特权(譬如财产的继承不用交税),但是也不具备人普遍拥有的权利。美国宪法民权条款和民权修正案,都是给美国公民的权利而不是给美国政府的!美国人认为政府就活该像四类分子一样被公民监管!
  @Hergdod 88楼   果然是被谣言逼出了真相啊...........  怎么洗贴也没用了.我今天终于弄明白了这个违法的真相,果然是新闻"自由"国家.  -----------------------------  宪法第一修正案是给予美国公民的权利,不是给予美国政府的权利。所以民众享有新闻自由权,政府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当然,神州愤青,总以为政府要高于民众,因为爱国贼的理论,是主权属于国家而不是属于国民的吗!
  广播作为传统媒体,受众人群越来越萎缩。  目前除了出租车司机还开着调频,基本上没什么人特意去收听广播了  至于短波的VOA之类,基本没受众了。  所以楼主的话题没什么意义。
  @giga_fans 94楼   抱歉,美国宪法没有把政府当人看,所以人有的权利,政府没有。譬如人人都应该有隐私权,这是基本人权之一,但是政府成员(官员)就丧失部分隐私。彼得雷乌斯,如果彼得雷乌斯是个普通人,FBI这样对他婚外情的监视了,就是违法的。但是他是CIA局长,这样监控就合法了。  把政府当做人,认为是和人一样的有诉求权,这就是笑话了。政府是法人,具有一些人没有的特权(譬如财产的继承不用交税),但是也不具备人普遍拥有的......  -----------------------------  很遗憾你犯了个比较二的错误.  政府的政治诉求并不是个人诉求.而是整体诉求.如果美国宪法规定它的政治诉求不能向国内,而是只能向国外发布的话.那么法律上它就是在把外国人和美国人划分为两个完全不同的思维等级.  美国人是人,外国人不是人.
  @giga_fans 95楼   宪法第一修正案是给予美国公民的权利,不是给予美国政府的权利。所以民众享有新闻自由权,政府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当然,神州愤青,总以为政府要高于民众,因为爱国贼的理论,是主权属于国家而不是属于国民的吗!  -----------------------------  政府不是要高于民众,而是要平等于民众,让民众合法的去选择自己喜欢的政治追求.  而这样一条本身就是非常可笑的法律,在你眼中居然还能合理.怪不得法国人总说自己才是世界第一民主自由国家.
  @giga_fans 94楼   抱歉,美国宪法没有把政府当人看,所以人有的权利,政府没有。譬如人人都应该有隐私权,这是基本人权之一,但是政府成员(官员)就丧失部分隐私。彼得雷乌斯,如果彼得雷乌斯是个普通人,FBI这样对他婚外情的监视了,就是违法的。但是他是CIA局长,这样监控就合法了。  把政府当做人,认为是和人一样的有诉求权,这就是笑话了。政府是法人,具有一些人没有的特权(譬如财产的继承不用交税),但是也不具备人普遍拥有的......  -----------------------------  @Hergdod
10:41:21  很遗憾你犯了个比较二的错误.  政府的政治诉求并不是个人诉求.而是整体诉求.如果美国宪法规定它的政治诉求不能向国内,而是只能向国外发布的话.那么法律上它就是在把外国人和美国人划分为两个完全不同的思维等级.  美国人是人,外国人不是人.  -----------------------------  对了,美国人就是这个思路,管你哪个政府,反正不能惹国民,只能出去抢、骗。
  排队操楼猪母亲,拿大铁棍子捅也成,实在不想就放个C4进去爆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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