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书记信箱乌兰木伦镇产华旭王酒多少钱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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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木伦镇城镇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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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规划范围  1. 镇域:乌兰木伦镇域总面积725.7平方公里,辖2个办事处(布尔台格办事处、布连办事处),16个行政村。  2. 镇区:乌兰木伦镇规划区范围为:东、南两侧以省界为界,西至运煤专线,北至补连塔煤矿北侧道路,控制总面积24.89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8.4平方公里。  二、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1)  3.&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  4. &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  5. 《镇规划标准》(GB 5)  6.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  7.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44号)  8. 《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  9. 《乌兰木伦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初稿)》  三、 规划原则  1. 维持2010年版控制性详细规划路网及用地,重点发展沿乌兰木伦河西岸能源产业带。  2. 解决镇区集约发展与交通瓶颈问题,强化两大通道,特别是乌兰木伦镇与札萨克镇的交通对接,抵消自身发展空间劣势,完善双轴带状布局的规划结构。  3. “山、水、林、居、矿”五位一体,结合自然地形地貌,强化片区形象特征。第七条规划期限  四、总体规划修编期限为:2011年—2030年。  其中:近期:2011年—2015年;  远期:2015年—2030年。  五、城镇职能  乌兰木伦镇作为阿镇的副中心城镇,其职能分工重点是为产业服务,乌兰木伦镇区为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居住中心,是辐射全镇的综合性中心镇区。以工业立镇为基础,发展商贸、旅游及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辐射力强、具有鲜明特色的小城镇。  六、镇域经济发展目标  在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和降低能耗的基础上,到2015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长26.2%;税收收入达到150亿元,年均增长30%;五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38%;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0亿元,年均增长13.3%。  七、镇域经济区划  根据地理位置、资源特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将乌兰木伦镇域划分为三个经济发展区。  1.镇区  2.煤炭化工经济区  3.煤炭开采经济区  八、镇域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近期:2011年—2015年,预测2015年镇域人口为11.9万人,其中镇区人口10.3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6.6%。  远期:2015年—2030年,预测2030年镇域人口为15.7万人,其中镇区人口13.9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9.1%。由于煤矿区的开采等原因,所有村庄将陆续搬迁,远景城镇化水平将接近100%。  九、村镇规模等级规划  由于乌兰木伦镇矿产资源丰富,大多村庄属于煤炭待采区或煤矿采空区,政府为避免矿区塌陷对村民生活造成干扰,意向将所有村庄搬至乌兰木伦镇区、乌兰木伦村以及阿镇。  规划村镇规模等级为:“一镇、一村、一片区”  镇区:乌兰木伦镇  中心村:乌兰木伦村  片区:阿康物流片区  十、镇域空间区划  综合考虑乌兰木伦镇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等要求,将乌兰木伦镇分为:  1.城镇建设控制区  2.煤炭资源开发控制区  3.禁采区  十一、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1. 航空  鄂尔多斯机场是国内支线机场,日正式通航。机场占地面积5300亩(不包括扩建征地),飞行区等级4C级,跑道长2800米开放2400米,宽45米,可同时停放2架C类和1架B类飞机,可满足B737-800及以下机型起降。规划为民用干线机场,飞行区技术等级指标达到4E级标准,目前正在进行扩建。  2. 铁路  乌兰木伦镇的铁路交通主要有包神铁路和神东煤炭公司的铁路专用线。  3. 公路  乌兰木伦镇镇域内有一条高速公路——包茂高速公路;有一条一级公路——阿大公路(阿勒腾席热镇—大柳塔镇);其它均为三级公路或砂石路。镇域现状公路系统不完善,公路等级低。  规划利用现状三级公路,局部拓宽、改线,修建一条与札萨克镇联系的一级公路;东胜区的规划外环路从镇域内穿过,乌兰木伦村南北向道路升级为二级公路,北与东胜区外环路采用立交形式相交,南与阿大线相连;  结合伊金霍洛旗交通规划,在行政村、自然村之间修建公路,其它公路在现有基础上提高公路等级,保持便捷的交通网络。  十二、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1. 镇域给水工程规划  乌兰木伦镇区用水由神东公司考考赖沟自来水厂供给,该水厂位于镇区北侧约22公里,主要为神东公司和大柳塔供水,日供水量4.5万吨。  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作为镇区的水源供给:  (1)乌兰木伦水库水源地;  (2)由于煤制油水源地水质较好,与神华煤制油厂区进行协商,与煤制油互换水源,以满足镇内居民用水;  (3) 在呼和乌苏建造集复流。  (4) 考考赖水厂  2. 镇域供电工程规划  现状乌兰木伦镇供电电源主要来自蒙西电网,共有35千伏以上变电站7个,220千伏供电线路1条,110千伏供电线路3条,分别与东胜区布尔台格办事处、布连办事处和札萨克镇的110千伏变电站相连。  由于乌兰木伦供电所距离上湾组团距离过远,规划在上湾矿西侧,运煤专线东侧新建一座110千伏变电站,以解决上湾组团的用电问题。  十三、 规划区范围  乌兰木伦镇规划区控制范围为:东、南两侧以省界为界,西至运煤专线,北至补连塔煤矿北侧道路,控制总面积24.89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8.4平方公里。  十四、规划用地评价  根据用地自然条件、资源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现状用地特点等进行综合分析,将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用地分为已建区、适宜修建区,基本上适宜修建区和不适宜修建区四种类型。  十五、城镇性质  综合分析城镇地理位置、产业特色、内部功能等多方面因素,规划确定乌兰木伦镇城镇性质为:乌兰木伦镇是伊金霍洛旗整体发展战略的三个现代化中心城镇之一、矿区综合服务基地、区域商业中心。  十六、镇区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人口规模为10.3万人。  远期(2030年)人口规模为13.9万人。  十七、镇区用地规模  近期2015年镇区建设用地为17.27平方公里,其中国家重点工业项目(包括神华煤制油、补连塔煤矿、上湾煤矿和上湾热电厂)用地为5.27平方公里,不参与镇区建设用地平衡,参与镇区建设用地平衡的建设用地为12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为116.52M2/人。  远期2030年镇区建设用地为18.4平方公里,其中国家重点工业项目(包括神华煤制油、补连塔煤矿、上湾煤矿和上湾热电厂)用地为5.27平方公里,不参与镇区建设用地平衡,参与镇区建设用地平衡的建设用地为13.13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为94.43M2/人。  十八、总体规划布局原则  1. 完善“双轴带状”布局结构。  2. “山、水、林、居、矿”五位一体,结合自然地形地貌,强化片区形象特征。  3. 疏通对外通道,抵消自身发展空间劣势。  4. 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协调统一。  十九、用地布局结构  “依托两轴,发展三组团”  1. “两轴”:以过境交通为主的阿大线和连接各区的滨河大道是镇区的两条重要发展轴。  2. “三组团”:由上湾组团、北部新区组团和工业组团组成。  (1) 上湾组团:商业高地片区,打造超越邻镇的区域性高品质商业设施及空间形象,以职工和外来人员居住为主;规划将上湾热电厂南侧山体作为城镇发展备用地。  (2) 北部新区组团:宜居小镇片区,是镇区居民的主要居住地,营造高品质居住环境。  (3) 工业组团:矿山公园片区,依托世界最大的煤制油工厂和国内最大产能矿井,形成特色观光和休闲类主题公园(展示创意小镇、体验乐园、特色观光旅游)片区。  二十、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266.94hm2,人均用地19.2㎡/人,占总体规划用地的10.73%,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0.34%。  乌兰木伦镇区现状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在上湾组团,布局较为分散,建筑质量低,配套服务设施落后;北部新区仅有32.6公顷居住用地已经建成,配套设施不够完善。  规划确定镇区居住用地主要分布于上湾组团及北部新区组团,上湾组团新建的多层住宅予以保留,对布局不合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挤压道路红线的建筑予以拆除,并配套建设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住宅建设以多、高层为主,提高土地利用率,并合理配置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等,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空间。由于神东集装站准备撤掉,神东集装站撤掉后,规划将其作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十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3.02hm2,人均用地5.25㎡/人,占总规划用地的2.93%,占城镇建设用地的5.56%,分别由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组成。  1.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46.29hm2,人均用地3.33㎡/人,占总规划用地的1.86%,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53%。  为了提高办公效率、形成特色风貌,规划提倡联合办公、集中建设。规划行政办公用地在煤制油专线和新忽马路交汇处以北,规划集中设置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等为主的行政办公用地,形成办公、管理相对集中的区域;在新忽马路和规划纬三路交汇处的西北角,设置乌兰木伦镇镇政府办公区;保留上湾组团内已有的神东公司办公用地,同时在上湾组团规划企业总部、分部以及现代商务办公用地。  2. 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5.34hm2,人均用地0.38㎡/人,占总规划用地的0.21%,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41%。  现状文化设施用地,规划在兴业东路和兴业路交汇处的西北角、兴业东路和健康路交汇处的西南角各设置一块文化设施用地,建设集文化、图书、娱乐为一体的文化区域,同时考虑老年人活动中心。在现状集装站北部结合宝勒高湖设置文化娱乐用地。  3. 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8.41hm2,人均用地1.32㎡/人,占总体规划用地的0.74%,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4%。  乌兰木伦镇区教育用地主要是指中、小学校用地,考虑到上湾组团受到上湾热电厂和上湾矿的影响,环境质量较差,规划将上湾组团内的中学和小学迁出,在北部新区重新选址。  4. 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0.45hm2,人均用地0.03㎡/人,占总规划用地的0.02%,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03%。  保留现状上湾组团的神东网球场。  5.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2.54hm2,人均用地0.18㎡/人,占总规划用地的0.10%,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19%。  镇区现状医疗卫生设施仅有一所上湾医院,随着城镇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已不能满足需求。规划在北部新区组团新建一所医院,规划医院位于纬七路与新忽马路交叉口东北角。  医疗卫生设施系统建设力求完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体系。建立以综合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医疗资源覆盖面,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水平,建立级配合理的医疗卫生网络。社区卫生服务站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布置,覆盖整个镇区范围,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形成,提高社区居民卫生保健水平。  镇区需重点加强医院、妇幼保健院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建设,完善保健防疫网络,促进镇区安全。  二十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31.53hm2,人均用地9.46㎡/人,占总规划用地的5.29%,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0.02%,分别由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和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组成。  1. 商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设施用地121.76hm2,人均用地8.76㎡/人,占总规划用地的4.89%,占城镇建设用地的9.28%。  在现状和谐大厦西侧建立地标建筑,建设以高档零售、休闲娱乐、餐饮为主的高档商业街区;将现状健康路通过减少车道、步行化铺装等方式步行化,在现状污水厂用地建立以酒店、公寓、办公和商业为主的综合楼,作为傲立两河三镇(乌兰木伦镇、大柳塔镇、中鸡镇)的标志性景观,形成辐射两省三地的都市型现代化商业中心。  2. 商务设施用地  规划商务设施用地1.02ha,人均用地0.07 ㎡/人,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08%,占规划总用地0.04%。  在煤制油生活区北侧规划商务设施用地。  3.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8.75hm2,人均用地0.63㎡/人,占总规划用地的0.35%,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67%。  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主要包括现状及规划的加油站,规划保留镇区已建、在建加油站等五处加油站,规划四座新加油站。  二十三、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685.76hm2,由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组成。  1. 二类工业用地  规划二类工业用地158.72hm2,人均用地11.4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6.38%,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审变办字[2010号]5号文件《关于同意神华煤直接液化一期工程中关于增加合成油品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重新上报)的函》的规定:按照《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对油品罐区、火车装卸区外边线800米范围(甲方提供范围线)内的居民进行搬迁。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回迁安置居民,确保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在800米卫生防护范围集中规划二类工业用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使之形成产业链,并逐步由目前粗放式经营生产、劳动密集型向集约式经营生产、技术密集型转换。  2. 三类工业用地  规划三类工业用地527.04hm2,包括神华煤制油、补连塔煤矿、上湾煤矿和上湾热电厂,这四个企业是国家重点工业项目,不参与镇区建设用地平衡。  二十四、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55.43hm2,人均用地3.99㎡/人,占总规划用地的2.23%,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4.22%,由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和三类物流仓储用地组成。  仓储用地规划按照“交通便利,有利于物资集散”的原则,靠近铁路、公路等对外交通便利的地方,同时,可考虑与工业区布局相结合。  在补连塔煤矿南侧规划普通仓储用地,形成仓储、物流、加工、制造和维修为一体的仓储物流中心;保留煤液化仓储用地。  二十五、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70.02ha,人均用地19.43㎡/人,占规划总用地10.85%,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0.57%。  1. 道路用地  规划道路用地200.77hm2,人均用地14.44㎡/人,占总规划用地的8.07%,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5.3%。  (1)路网结构  由于镇区地形复杂,规划道路网结合地形,形成自由式与方格网相结合的网络格局。  (2)道路规划  现状的阿大线,是镇区的主要干道,同时兼有对外交通的职能,车流量大,事故隐患大。规划将阿大线局部利用现状道路与运煤专线相接,将过境交通在城镇外围解决。  滨河大道是镇区的交通性干道,串联各功能片区。由于地势高差较大,在纬七路设计一座公铁立交桥,用以解决镇区东西向交通不便的问题。规划4号桥,与拟建公铁立交桥连接。为避免对城区生活造成影响,滨河大道以4号桥为界,4号桥以北,向东侧陕西省行驶允许通行大型货车,4号桥以南则禁止通行大型货车。  为解决中心路与滨河大道的交通问题,在3号桥增设双匝道,在滨河大道设中央隔离带和掉头专用车道,实现全互通无信号灯交通组织。  考虑到阿大线改线不能彻底的解决镇区的交通问题,远期规划在上湾公路设置高架桥,用以解决商业区的交通矛盾。规划设置双向四车道高架桥,14米宽,全长1.1公里。  2. 轨道交通用地  规划轨道交通用地58.82ha,人均用地4.23㎡/人,占城镇建设用地的4.48%,占规划总用地2.36%。主要为镇区现状铁路用地。  3. 交通枢纽用地  规划其他交通用地2.56ha,人均用地0.18㎡/人,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2%,占规划总用地0.10%。主要包括现状火车站以及规划客运站,客运站为三级公路客运站,在经五路和新忽马路交叉口的北侧选址,用地包括站前广场,约1.46公顷。  4. 交通场站用地  规划交通场站用地7.87ha,人均用地0.57㎡/人,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6%,占规划总用地0.32%。该用地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5. 道路等级及断面规划  根据镇区用地规模及布局结构,并依据《镇规划标准》(GB 5),规划乌兰木伦镇区道路共分为三级: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主干路:规划阿大线、新忽马路、上湾公路、滨河大道、纬一路、纬二路、纬三路、矿业西路、矿业路、中心路以及矿区公路为镇区主干路,主干路红线宽度分别为40米、34米和30米,新忽马路道路断面为“两块板”其他道路断面为“一块板”形式。  次干路:各组团内部的主要道路以及组团间联系道路为镇区次干路,有乌兰木伦大街、兴业路、建设路、纬十一路、山河路、小康路和滨河西路等共7条,次干路红线宽度16-24米,断面为“一块板”形式。  支路:规划镇区支路红线宽度12-20米,断面为“一块板”形式。  6. 公共交通场站规划设计  规划按照1500 人一辆标准车配置,共需公交车93辆标准车。按照500-800米的站点间距标准设置公交车站。  由于乌兰木伦镇区用地极为紧张,规划设置两处公交首末站,一处结合客运站设置,一处结合火车站设置。  7. 停车场规划设计  在北部新区回迁小区山体上设置一处停车场,用地1.09ha,约320个停车位。  商场、宾馆、医院等公共设施用地内均按照国家相关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规划在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商业金融区、居住小区、行政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公共绿地等路段设置公共停车场,结合煤制油厂区需求,在其厂区南侧设置一个集中停车场,停车场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公共停车场(库)应布置于镇区中心、片区中心以及主要出入口附近的次干道上。居住小区公共停车场(库)按每百户30~100辆控制。各类建筑应依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配建专用停车场(库)。停车场(库)具体位置及数量在下级规划中予以落实。  二十六、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39.17hm2,人均用地2.8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1.57%,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98%。  1. 供应设施用地  规划供应设施用地19.2hm2,人均用地1.38㎡/人,占总规划用地的0.77%,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46%。  (1)供水用地  规划在镇区西北部(神华煤液化厂区南、阿大线西侧)新建给水厂一座,占地约12hm2。  (2)供电用地  由于乌兰木伦变电站距离镇区中心较远,而且远期镇区北部工业用电负荷较大,因此规划在镇区南侧上湾组团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规划变电站容量为18兆伏安,主要供应上湾组团区域用电。镇区北侧用电由现状乌兰木伦变电站供给。  (3)供热用地  规划在上湾热电厂附近建设换热站一座,占地约0.5hm2。在镇区北侧新建区域锅炉房一座,主要满足北部工业组团供热需求,占地约为2.09hm2。  (4)通信设施用地  在矿业路北、兴业东路西侧的用地内规划电信局和邮电局,与商业服务业用地合用。  2. 环境设施用地  规划环境设施用地19.25hm2,人均用地1.38㎡/人,占总规划用地的0.77%,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47%。其中包含补连塔煤矿现状污水处理厂和上湾组团新建污水处理厂。  (1)排水设施用地  规划在镇区南部兴业东路、矿业南路、铁路围合的区域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约2.88hm2。将现有污水处理厂废弃。  (2)环卫设施用地  乌兰木伦镇现状无专门的环卫机构,没有固定的垃圾填埋场,公厕及民厕多为旱厕。  规划公厕在繁华街道和商业闹市区,设置间距为400-500米一处,一般街道800-1000米一处;规划将垃圾统一运到郭家圪台统一处理。  3. 安全设施用地  规划安全设施用地0.72hm2,人均用地0.05㎡/人,占总规划用地的0.03%,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05%。  规划纬十路和新忽马路交叉口的东北角设置一个三级消防站;防灾指挥部与政府结合布置,在新建住宅、公建、学校等建筑内设置。  二十七、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317.72hm2,人均用地22.86㎡/人,占总规划用地的12.77%,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4.21%。  1. 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用地120.38hm2,人均用地8.66㎡/人,占总规划用地的4.84%,占城镇建设用地的9.17%。  (1)上湾组团:保留乌兰公园,上湾公路西侧(乌兰木伦大街至矿业南路段)设置40米宽绿化带,结合铁路防护绿地,将乌兰公园的景观延续到乌兰木伦河,形成纵向的景观延伸带;兴业路东侧,结合神东煤炭公司安全监察局设置集中公共绿地,与矿业南路南北向的条形绿地相呼应,将滨河景观延续到组团的中心区。  (2) 北部新区组团:结合西侧山体设置集中的山体公园;保留集装站北侧水体,设置公共绿地,向西与煤制油南侧的公共绿地形成一体。  (3) 工业组团:依托世界最大的煤制油工厂和国内最大产能矿井,形成特色观光和休闲类主题公园;同时结合二类工业用地设置公共绿地。  2. 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用地194.84hm2,人均用地14.02㎡/人,占总规划用地的7.83%,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4.84%。  规划在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与城镇其它性质用地之间均设置绿化隔离带,同时,沿镇区铁路、河道、对外交通等线路两侧均规划不少于10—50米宽的防护绿化带。在变电站、电厂、水厂及污水处理厂等用地和居住用地之间根据具体要求设置防护绿化带。  规划镇区北侧用地与神华煤液化厂区之间,形成宽度不低于800米的绿化隔离带。  3. 广场用地  规划广场用地2.50ha,人均用地0.18㎡/人,占规划总用地0.10%,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19%。  二十八、水域和其他用地  规划水域和其他用地648.8hm2,占总规划用地的26.07%。  规划在镇区段进行局部截流,形成景观水系。加强对河道两侧的绿化防护建设,并利用乌兰木伦河西岸的复垦区,规划建设集旅游、文化、景观为一体的综合休闲、服务区域,并以此带动城镇第三产业的发展。实施万亩塌陷区生态绿化工程和滨河大道绿化工程,继续完善乌兰木伦河综合治理工程,打造滨河景观大道绿色长廊。第五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二十九、给水工程规划  预测乌兰木伦镇区最高日需水量4.5万吨,平均日需水量3万吨,计算最高设计流量为520.8升/秒。  近期由考考赖沟水厂供给,规划在镇区西北部(神华煤液化厂区南、阿大线西侧)新建给水厂一座,近期规模3万吨/天,远期规模4.5万吨/天,对全镇区供水。  室外消防采用低压制,消火栓沿道路设置,间距不大于120米。  三十、污水工程规划  采用雨水和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污水统一收集后送至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产生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80%计算,预测规划区污水量为3.6万立方米/日。  规划在镇区南部兴业东路、矿业南路、铁路围合的区域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3.6万吨/天,占地面积为2.88ha。  三十一、雨水工程规划  采用包头市的暴雨强度公式进行计算,综合径流系数近期取0.55,远期取0.7。  雨水就近排放至水体。  增加环保型雨水口的设置,花坛、草坪和树木置于地面以下的坑洼地中,节约绿化用水;路面的敷设采用透水材料,增加降雨入渗。  三十二、再生水工程规划  规划乌兰木伦镇的再生水回用率为40%,则再生水量为14400吨/d。  再生水处理设施建于新建污水处理厂内。  再生水管网按环状网布置。  三十三、电力工程规划  预测乌兰木伦镇区用电负荷为13.30万千瓦,计算变电容量为23.94兆伏安。  规划在镇区南侧上湾组团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规划变电站容量为18兆伏安,主要供应上湾组团区域用电。镇区北侧用电由现状乌兰木伦变电站供给。  本规划区由110千伏变电站接出10千伏开关站,均以两回线引入,容量按1.0-1.5万千伏安规模设计。开关站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供电半径不宜大于1.0公里。  110千伏电源由区外引进时仍采用杆塔架设高压走廊方式引入。10千伏配电线路采用电力排管或电缆沟的方式敷设。  三十四、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镇区内设电信支局和邮政支局各一座,在矿业路北、兴业东路西侧的用地内规划建设。规划区预测市话用户为固定电话用户为4.8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为12.51万部,有线电视覆盖率100%。  规划区内通信线路一律采用地下管道敷设,管孔容量综合考虑有线电视电缆、宽带光缆等弱电类线路同线布置,同时考虑适当备用。  局间中继路由在城镇主干路设置为16孔,次干路为12孔,支路不小于8孔。局间线路采用多芯光缆。  规划建设有线电视网络,采用双向传输,以全电缆方式或光纤传输。  三十五、燃气工程规划  乌兰木伦镇区内采取燃气管道统一供气,预测乌兰木伦镇总供气量为44496m3/d。  规划天然气分输站仍然使用现状分输站,占地约2.93公顷。  规划乌兰木伦镇采用中压B级(0.05&P≦0.2Mpa) 管网供气,从储配站出线的主干管管径为φ300,其它道路铺设φ200—φ100的燃气管。中压燃气经箱式调压器调压后进入用户。  三十六、供热工程规划  规划乌兰木伦镇区内采用集中供热,预测规划区供热负荷为518.2MW。  规划区内供热设置两个供热分区,其中上湾组团片区热源来自上湾热电厂,规划在上湾热电厂附近建设换热站一座,占地面积为0.50公顷。在镇区北侧新建区域锅炉房一座,主要满足北部工业组团供热需求,占地面积为2.09公顷。  规划热力管网采用水为热媒,热力干管和采暖管网通过换热站链接,每个换热站的供热面积为5万-20万平方米。  三十七、抗震防灾规划  根据《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设防标准确定为100年一遇。由于城镇用地位于山体与河流之间的狭长地带,为避免山洪冲击城镇,规划4条排洪通道通向乌兰木伦河。  规划新建消防站1座,占地面积0.72公顷,负责规划区的消防任务。  规划城区消火栓间距不得超过120米,道路红线宽度超过60米时,消火栓应双侧设置。消防给水管道直径不应小于150毫米。城镇道路应满足可供消防车辆行驶的要求。  规划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规划利用绿地、广场等空地为避震疏散场地,疏散半径在1-1.5公里以内,规划避震疏散场所总面积不小于20.85万平方米。  2030年镇区应建设人防工程面积为9.73万平方米。  人防工事由掩蔽工事、指挥系统、给水系统、警报通信系统、供电系统、医疗救护系统、人防仓库、工程抢救系统等组成,分别按照《人民防空条例》的规定建设。  城区重点地区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人防工程,修建一定规模的平战结合的掩蔽工事;车站、桥梁、铁路、对外公路及重要生命线工程要作为重点防护目标,设置专门的工程抢修系统。第六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三十八、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1. 废物箱  一般设置在道路的两旁和路口,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阻燃。  商业性街道的设置间隔25-50米,交通干道的设置间隔50-80米,一般道路的设置间隔80-100米。  2. 公共厕所  人口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沿道路间距为400-500米;旧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按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设置。  3. 垃圾收集转运站  在各居民区设置密闭式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避免垃圾的二次落地和裸露,每0.7-1.0平方公里设置一座,每座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4. 垃圾处理场  远期生活垃圾日产量按1.2公斤/人·日计算,则2030年镇区垃圾日产量为13.1吨。镇区内垃圾实行全封闭清运,送入郭家圪台垃圾场填埋。  5. 环卫机构及环卫设施  规划在镇区内新设环卫管理处一处,位于北部新区中部,占地1000平方米;环卫专用车辆按2辆/万人配置,规划期末城镇共需22辆环卫专用车。  6. 工业垃圾及特殊垃圾处理  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采取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无处理能力的可由环卫部门有偿服务。含污染和有毒废物的工业垃圾,应由工厂企业进行特殊处理后,方可进入垃圾场。工业垃圾要注意再生利用;建筑垃圾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运,单独处理,可选用适当的凹坑地形作为建筑垃圾场;特种垃圾应由环卫部门统一负责处理,近期在垃圾填埋场内建设一座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7. 粪便处理  粪便逐步实现无害化处理,经排污管道进入污水厂。  三十九、环境保护规划  1. 现状概况  乌兰木伦镇目前尚未进行环境监测工作,镇区内煤炭工业项目较多,大气受到一定污染。规划大气环境治理措施为:  (1) 提高能源利用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  (2) 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  (3) 发展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  (4) 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  (5) 搞好绿化工作,建立绿色屏障。  (6) 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工业污染。  2. 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  3. 水环境保护  乌兰木伦河执行国家地面水Ⅲ类标准。  (1) 逐步将城镇排水系统由雨污合流制改为雨污分流制,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 实行分质供水,实现污水资源化。  (3) 全局控制水的分配量,改革水资源改革体制。  (4)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环境管理。  (5) 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在水源保护区边界显要位置设置保护范围标志牌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  4. 固体废弃物处理目标  (1) 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系统;完善垃圾处理系统,基本解决生活垃圾污染问题。  (2) 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研究,提高综合利用率。  (3) 建筑垃圾尽可能用于地基或路基等工程,或运至指定的垃圾堆存点。危险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焚烧后进行安全填埋处理。  (4) 医疗垃圾由医疗垃圾集中管理中心集中处理。  5. 声环境治理措施  加强城市噪声的监督管理,环保部门、交通部门等多部门通力合作,协同管理,建立完善的噪声管理系统。重点加强商业、娱乐业、建筑施工和交通等噪声管理。  6.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 加强河渠两岸、交通干道两侧、铁路两侧林带建设。加强城区绿化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2) 大力发展资源利用率高、能耗小、污染小的生态工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十、规划的组织实施  本规划由乌兰木伦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由镇城建分局负责实施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规划内容的具体运用由镇城建分局负责解释。  四十一、规划实施日期  本规划自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联系人:赵龙&& 联系电话:  附件:镇区土地利用公示图    &
主办: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员会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承办:伊金霍洛旗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传真:&&&&ICP备案号:蒙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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