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朱王堡镇流泉八队杨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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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永昌县2015年度高效节水灌溉(第五批重点县)示范区项目招标公告
金昌市永昌县2015年度高效节水灌溉(第五批重点县)示范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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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体; FONT-SIZE: 15pt">金昌市永昌县2015年度高效节水灌溉(第五批重点县)示范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2015年度高效节水灌溉(第五批重点县)示范区项目已由金昌市水务局、金昌市财政局以金水发[号文批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金昌市永昌县2015年度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项目(第五批重点县)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其中滴管面积1.78万亩,高标准管灌面积0.22万亩。建设地点分别位于永昌县红山窑乡高古城村,东寨镇新二坝村,六坝乡下排村,永昌县喇叭泉林场,水源镇杜家寨村,朱王堡镇流泉村。
2.2 计划工期:项目工程计划于2015年4月10日开工,2015年10月31日完工,计划总工期205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工程监理1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修建蓄水池1座,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其中:红山窑乡高古城村发展滴灌面积0.22万亩;东寨镇新二坝村修建6万m3蓄水池1座,发展滴灌面积0.48万亩;六坝乡下排村发展滴灌面积0.33万亩;永昌县喇叭泉林场实施井水滴灌面积0.75万亩;水源镇杜家寨村发展高标准管灌面积0.11万亩;朱王堡镇流泉村发展高标准管灌面积0.11万亩。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测量、工程设计、实施方案编制、材料设备生产供应、施工安装、土建工程施工、工程试运行及群众的培训等工作。
&& 第二标段(监理):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2015年度高效节水灌溉(第五批重点县)示范区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切实做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确定项目按最优计划目标实现。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乙贰级及以上灌溉企业资质等级且在甘肃省水利厅备案的高效节水灌溉材料、设备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须持有灌溉材料设备专业生产许可证书,取得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且能满足设计施工要求。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持有灌溉工程项目工程经理培训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灌溉工程师培训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本科毕业,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经历,有两年以上技术负责业绩,有三项以上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业绩。
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3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为规范项目管理,开标结果确定公示前,拟中标的单位,需将在招标文件中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本项目法人处保管,直至本工程竣工上报竣工资料后退还,否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如为母子公司或控股关系的,只允许母公司或者两家子公司投标。
3.5&(由该公司注册地劳动监管部门出具后,到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换当地文件)。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5年&3 月&1 日上午9:00时在永昌县水务局门口组织踏勘现场并召集投标预备会,凡参加投标者必须准时参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3 月 16 日上午9:00时,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信息网和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昌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薛永德
邮政编码:737200&
联系电话:0935—7531386&&&&&&&&&&&&&&& 传&&& 真:&
地&&& 址:永昌县东大街玉皇庙巷4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金昌市天庆家园34栋3单元201室
联 系 人:张岩君&&&&&&&&&&&&&&&&&&&&&&& 电&&& 话:
标书发售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窗口(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系&人:刘玉&&&&&&&&&&&&&&&&& &联系电话:
&&&&&&&&&&&&&&&&&&&&&&&&&&&&&&&&&&&&&&&&&&&&&&&&&&&&&&& 2015年 2 月 10& 日
信息来源于:甘肃经济信息网  号永昌县朱王堡镇政府带领4台装载机,和永昌县公安局刑警队的10多辆警车和40名公安干警,来到了梅南六社的耕地上不问原因,不知情形,就把我们4人抓到了朱王堡派出所,还抢走了我的摄像机,就开始强行推地,把耕地推的一踏糊涂,把摄下的证据全部删除了,把我们关押了12个小时,人民警察自己吃饱了,也不给我们饭吃,我们触犯了什么法律,警察自己也说不上,这就是共产党干的事情吗?这就是人民政府干的事吗?我们给金昌市电视台打电话也没来人,给市县信访局多次上访也没有人管,难道这种事情就没人管吗?现在的人民政府真是太黑啊,希望好心的领导管一管,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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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朱王堡镇政府;在没有国土部门的批文下于号早晨带领4台装载机,和永昌县公安局刑警队10多辆警车,40名公安干警,一及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国土局的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来到了;朱王堡镇梅南六社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内的83亩耕地上,在没有国土部门批文,没有解决群众的生活吃饭问题,和地面附着物一及3户搬迁问题的情况下,以刑警队姚涛和闫铭杰的威逼下,把4名群众抓到了朱王堡派出所,关押了12小时,还抢走了我的摄像机,把拍下的违法证据全部删除,到了吃饭时候,人民警察全吃饱了,也不给我们吃饭。在我们被抓的这段时间,装载机把83亩耕地推的一塌糊涂,把水利设施全部破坏,正是灌浇冬水的季节,电力局把动力电停了,不让灌浇冬水,请问?这是人民政府和共产党干的事情吗?这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吗?这就是三个代表和大力扶持三农事业的内涵吗?就在今天国务院温总理还在人大常委会上召开切实保护耕地重要会议;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好耕地不得强拆强建,不得迫使群众丢失耕地损害农民利益,加大力度保护好耕地作为重中之重的重要会议,而我们基层的政府却干着和中央政策背道而驰的事情,胡总书记的五句话;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生活宽裕,管理民主从何体现?视中央政策于不顾,视民生生活问题于不顾,视执法犯法于不顾,视群众的生死存亡于不顾,还停留在政府就是老大,群众就是羔羊的世界里,醒来吧;还不知政府职能已转换,是为人民谋利益的,而不是人民把权力给予政府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们作为领导有良知的话,应该出来管一管,查一查,别让这些不配当镇长书记的领导侮辱了人民心目当中共产党的光辉形象,一手遮天,以公权压制老百姓。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朱王堡镇政府;在没有国土部门的批文下于号早晨带领4台装载机,和永昌县公安局刑警队10多辆警车,40名公安干警,一及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国土局的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来到了;朱王堡镇梅南六社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内的83亩耕地上,在没有国土部门批文,没有解决群众的生活吃饭问题,和地面附着物一及3户搬迁问题的情况下,以刑警队姚涛和闫铭杰的威逼下,把4名群众抓到了朱王堡派出所,关押了12小时,还抢走了我的摄像机,把拍下的违法证据全部删除,到了吃饭时候,人民警察全吃饱了,也不给我们吃饭。在我们被抓的这段时间,装载机把83亩耕地推的一塌糊涂,把水利设施全部破坏,正是灌浇冬水的季节,电力局把动力电停了,不让灌浇冬水,请问?这是人民政府和共产党干的事情吗?这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吗?这就是三个代表和大力扶持三农事业的内涵吗?就在今天国务院温总理还在人大常委会上召开切实保护耕地重要会议;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好耕地不得强拆强建,不得迫使群众丢失耕地损害农民利益,加大力度保护好耕地作为重中之重的重要会议,而我们基层的政府却干着和中央政策背道而驰的事情,胡总书记的五句话;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生活宽裕,管理民主从何体现?视中央政策于不顾,视民生生活问题于不顾,视执法犯法于不顾,视群众的生死存亡于不顾,还停留在政府就是老大,群众就是羔羊的世界里,醒来吧;还不知政府职能已转换,是为人民谋利益的,而不是人民把权力给予政府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们作为领导有良知的话,应该出来管一管,查一查,别让这些不配当镇长书记的领导侮辱了人民心目当中共产党的光辉形象,一手遮天,以公权压制老百姓.
  关于反映金昌市永昌县朱王堡镇  强征农民耕地的问题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怀着愤慨的心情,将金昌市永昌县朱王堡镇征用梅南村六社村民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内的耕地、宅基地的行为,向您们做一反映,恳请各位领导关注此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国家、集体征用村民土地的赔偿条例来对村民进行补偿,并达到被征用人的满意,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真正做共产党人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机关是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  一、事实情况  梅南村六社实有耕地面积460亩,从 2000年以来,以修路、建企业、修建学校为由,曾进行过五次征地,共征用了316亩土地(全部属村民承包地)。这次明德小学修建就有21户农户耕地83亩被征用,其中我们几户将要失去所有的承包地。当时镇政府征地时口头上说每亩地赔偿2.5万元,让村民签字。如不签字的就施行卡(卡住粮食直补款)、压(以权压法)和刁难(办理相关手续、出具贷款证明时),并利用国家权力机关(县公安局)千方百计施加压力,迫使村民签字。  二.我们的想法  国家通过公正、公开的方式征用土地,我们是给予理解的。国家征地也是为了我们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更好,也是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的,但是我们的镇政府可以说为了征地而不考虑我们的死活,说白了就是“强征”。我们即将永远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失去吃饭的饭碗,因此我们无论如何要和镇政府强行征地行为斗争到底,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  三、我们的要求  在这儿首先给各位领导申明一下,我们的要求不可能是很苛刻的,我们只是想达到基本能满足我们生存的需要。  (一)我们要求以地换地。我们的耕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保障,目前承包地几乎全部被征。我们以后如何生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想到了以地换地,尽管我们知道我们所拥有的土地比我们将要换来的地价值更大(我们现在的地位于镇政府的中心地带)。这个要求也不能得到满足。而我们知道的事实是镇政府在华尖滩有上百眼井(300亩/眼井)的农田,承包给农户换取大量的收益。  (二)关于被征用的三户宅基地的问题。刚开始征地时镇政府答应我们在镇政府中心地带的三户宅基地迁址到梅南小学原来的地面。我们也同意。但是现在镇政府又称不能换了,说是国家用地不能对换。在这儿我们想问几句,农民承包地不是长期不变的吗?尤其是宅基地。为什么就可以随意征用呢?我们还持有土地使用证,国家的政策不是说耕地这个红线不能破吗?这样的随意征用,任意占用,我们不能接受。  (三)关于被征土地上的树木问题。按朱王堡镇临时规定:梁材每棵80元、檩材每棵50元、椽材每棵10元,我们要求不论树大小,最终要长大成才,全部按大、中、小一次性作价付款,不同意分树论价的做法。在这儿还想多说一句,在我们这儿种一棵树容易吗?说砍就砍了,我们也不知道镇政府这些领导是怎么想的,林业部门管过这事吗?  四、结束语  尊敬的领导:我们要求以地换地(镇政府办好土地使用证),宅基地换取梅南小学的校园(镇政府办好房产证),树木一次性论价付款。这样村民才能安居乐业、长治久安,否则将会流离失所,生活面临困境。试问,国家提倡关怀民生,了解民意,为什么倒霉的事情都挨到老百姓头上?为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关乎国家广大农民群众长治久安,特向上级领导反映,恳请站在农民利益上,督促朱王堡镇政府在征用土地上做到公开、公正、合情合理,给村民们一个满意答复,维护社会稳定。  由于反映人承包地被征,断绝经济来源,成为失地农民;又因宅基地被征,又不解决新的宅基地,整天上门逼着让签字,导致我们生活无着落,成天生活在惊恐万状、焦急如焚的困难环境中。面临着四处乞讨、流离失所困境,为维护我们的切身利益不受侵犯,向上级领导反映。恳请有关领导关注朱王堡镇政府的此次征地工作,推动物权法的顺利实施,构建和谐社会。  另:强征已经在行动!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朱王堡镇政府在没有国土部门的批文下,于号早晨带领4台装载机和永昌县公安局刑警队10多辆警车,40名公安干警,以及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县国土局的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来到了。在朱王堡镇梅南六社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内的83亩耕地上,在没有国土部门批文,没有解决群众的生活吃饭问题和地面附着物以及3户搬迁问题的情况下,以刑警队姚涛和闫铭杰的指使下,把4名群众抓到了朱王堡派出所,关押了12小时,还抢走了我们的摄像机,把拍下的违法证据全部删除。在我们被抓的这段时间,装载机把83亩耕地推的一塌糊涂,把水利设施全部破坏,这正是灌浇冬水的季节呀,电力局把动力电停了,不让灌浇冬水,请问?这是人民政府干的事情吗?这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吗?这就是三个代表和大力扶持三农事业的内涵吗?刚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还在人大常委会上主持召开了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会议。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好耕地,不得强拆强建,不得迫使群众丢失耕地损害农民利益,加大力度保护好耕地作为重中之重。而我们基层的政府却干着和中央政策背道而驰的事情,视中央政策于不顾,视民生问题于不顾,视执法犯法于不顾,视群众的生死存亡于不顾,还停留在政府就是老大,群众就是羔羊的世界里。醒来吧,政府是为人民谋利益的,而不是人民把权力给予政府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请有关领导出来管一管,查一查,别让这些不配当镇长书记的领导侮辱了人民心目中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  我们不会自焚、我们不会下跪、我们不会赖皮,但是我们要我们最基本的生存权益!  我们更不希望本次强征土地成为甘肃省乃至全国的一个反面典型事例!!  我们真诚地希望有关领导彻查此事,关爱我们,给我们一个好的交代!!!  反映人:          手机: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朱王堡明德小学建设用地情况的说明      随着近几年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日渐凸显。朱王堡镇现有14所小学,经鉴定校舍全部属D级危房,教学设施落后,师资力量薄弱,办学规模小,亟待整合教育资源,新建高标准寄宿制小学。为此朱王堡镇党委、镇政府自2007年以来,积极向市、县建议在镇区规划建设寄宿制小学,切实改善农村小学教育条件。近几年随着省、市、县对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和危旧房改造力度加大,朱王堡镇明德小学建设项目于日经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建设,并被省教育厅和县政府确定为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是市、县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均衡发展城乡基础教育的重要举措,同时已纳入朱王堡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对于提升小城镇聚集承载能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项目立项情况。朱王堡镇明德小学建设用地经永昌县国土资源局正式发文批准(永国土资发[2009]20号);日经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永发改字[2009]54号文件)建设;日经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甘肃省财政厅正式批复建设(甘教财[2009]44号);日,经县政府5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朱王堡明德小学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经永昌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永政发[2010]48号)实施。   按照《朱王堡镇总体规划》,明德小学选址在“朱双(永昌县朱王堡镇至武威双城镇)”公路以西、南一环路以南、南大街延伸段以东、梅南村五社道路以北区域内建设,总占地面积56080平方米(合84亩)。其中年规划新建四层框架结构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4435平方米,概算投资671万元(台商投资50万元,省上投资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571万元)。后期续建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面积1500平方米)、学生公寓一栋(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餐厅一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及锅炉房、开水房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先期工程竣工后能容纳学生1000名左右,开设教学班15个,可将朱王堡、梅南、梅北、汤宁等4所学校合并,实行集中办学。全部竣工后将头沟、三沟、陈仓、刘正、流泉、月牙、下汤、董家堡、郑家堡、新堡子等10所小学全部合并,完成全镇小学危旧房改造及教育资源整合。   二、征地情况。项目经批准立项建设后,朱王堡镇党委、镇政府于日向涉及征地拆迁农户正式印发了书面告知书,并研究制定了《朱王堡明德小学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上报县政府批复后正式执行。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户的生活保障工作,镇党委、镇政府又研究出台了《关于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制定了具体安置政策,解决被征地农户的就业和发展问题。(1)公益性岗位:对涉及征地的农户每户安排一名符合条件的人从事镇区环卫、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工作,工资标准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为每人710元/月),并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及时调整。(2)经营性商铺:在镇区中心地带建设经营性商铺,按照1500元/平方米的优惠价,对征地5亩以下的农户每户安排1间(约40平方米)商业门面房,征地5亩以上农户每户安排2间(约80平方米)商业门面房。(3)拆迁户安置:房屋拆迁农户(共两户)按1000元/平方米的优惠价安排住宿楼1套,或在镇区内另行兑换宅基地。目前涉及征地的21户农户,已有16户与镇政府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   三、开工建设情况。项目于日正式开工建设,工程队已正式进驻建设区域,并在已征地区域内对土地进行了前期平整,对于尚未签协议的5户涉及的耕地,未进行平整。在施工过程中以曹仲成、曹德军为首的5户农户不听干部群众劝阻,进入实施现场,阻挠施工。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为确保项目建设正常进行,镇上会同县教育局,协调县公安部门,对曹仲成、曹德军、曹德文、王瑞兰等4名干扰项目建设人员依法进行了传唤,带离现场。在传唤过程中,公安人员发现曹仲成随身携带1瓶汽油,据当事人解释是为阻止项目施工而准备。传唤结束后,4人随即回到家中。目前,项目建设正在顺利进行,剩余5户的征地正在进一步做工作。  
永昌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哦,这样啊。
 各位网友;金昌市永昌县朱王堡镇政府在2000年拆我的房屋的时侯,毛伟云【土地管理所主任】陆治成【城建副镇长】当时说,现在镇政府还没有制定出相应的赔偿标准,等今后制定出赔偿标准在给你赔偿,截至到号我的58棵经济果木和100米园墙也没有得到赔偿,现任书记【何利业】却说你能拿出政府出具的证明,我就给你赔偿,当时我就是太相信政府了,也没有让写证明,就让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把果树给砍了,把园墙给推到,我说政府砍我的果树,书记却说是合法的,我说我到政府大院把松树砍了,书 记却说是违法的,这就是我们党委书记的回答吗?
  金昌市永昌县朱王堡镇政府既然说是公益性德政工程,我们也大力支持,代是政府在北大滩有上百眼井,为什么不解决我们的吃饭问题?政府在征用朱王堡五社耕地的时候就有先例,50亩地政府在北大滩给了2眼井,还有96万多元现金,梅南四社政府征地的时候,也给了2眼井,为什么我们已经失去了全部耕地,政府就不能给我们些地呢?当时我们农民正在灌浇冬水,县刑警队队长姚涛和闫铭杰的威逼下,40多名警察来势汹汹,下车后不问原有,不知情形,上来就把我们4名群众抓到了朱王堡派出所,关押了12小时,人民政府和警察既然没有做见不了阳光的卑鄙违法事情,为什么抢夺我的摄像机,把摄下的伟法证据全部删除,这就是政府做的事情吗?我的确带了一瓶汽油,如果把我的全部承包地被推,我就把汽油浇到我头上,然后点燃自焚,因为失去了耕地使我无法生活。难道为了公益性事业,修建明德小学,就让我们付出全部耕地吗?就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了吗?我们是讲道理的,我们讲中央的政策,法律法规,何利业书记却说;你不要在给我戴高帽子了,这就是党委书记的态度吗?政府欺上瞒下,出耳反耳,掩盖事实真相,使用卑鄙手段,你们知道吗?
  我帮楼主繁体转换简体字了这样也许看起来习惯一些,谢谢楼主。
  关于曹德军、曹中成等反映“朱王堡镇政府强征农民耕地问题”的说明         朱王堡镇明德小学征地工作从日批准立项建设至日,已逾1年半时间。根据永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关于朱王堡明德小学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在征地工作中,镇上组织工作组多次深入被征地农户家中讲解政策,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涉计的21户被征地农户,已有 16户与镇政府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没有签订协议的曹德军、曹中成等5户农户,为了个人利益,漫天要价,弯曲事实,混淆是非,百般阻挠,致使这样一件惠及朱王堡镇3万人民子孙后代的民生工程不能按时开工建设。     1、明德小学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3亩,其中,21户农户耕地62 亩,其余为宅基地、坟地及梅南四社2008年已被征用的土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解决被征地农户的生活保障问题,对涉及征地的农户镇政府做了充分的考虑,一是按高于金昌市境内公益性事业建设(如金永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二是腾出21个公益性岗位给每户安排1名人员就业,工资按甘肃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保准(永昌县为每人每月710元)执行。三是以成本价在镇区中心地段为每户建设40—80平方米的经营性商铺,为以后的生活和发展提供保障。而并非采取“强征”和“卡、压、刁难”等手段强行征地,也不存在对未签字农户的土地进行整理平整的问题。     2、以地换地问题。为了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在镇工作组的积极协调下,同村同社部分农户愿意用自己承包的耕地与这5户农户被征的土地进行置换,支持学校建设。同时还让他们享受公益性岗位和经营性商铺的安置政策,但曹德军、曹中成还是坚决不同意。铧尖滩的土地是1988年经金昌市人民政府批准由镇上统一组织农户集资开发的,开发时成立了铧尖滩农场管委会,统一协调管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农户集资开发,土地虽然属于国有土地,但镇上只享有管理权,而没有经营权和支配权。同时,随着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国家已禁止新打井开地,曹德军、曹中成等人明知提出“以地换地”的要求,镇上无法满足,但还是坚持不变,真实意图只有他们自己知晓。      3、树木补偿问题。镇上是参照近两年国家重点建设“西油东输”管道工程、“金永” 高速公路建设,在永昌境内施工时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予以补偿的。    
朱王堡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关于朱王堡明德小学建设情况的说明             随着近几年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日渐凸显。朱王堡镇现有14所小学,经鉴定校舍全部属D级危房,教学设施落后,师资力量薄弱,办学规模小,亟待整合教育资源,新建高标准寄宿制小学。为此镇党委、镇政府自2007年以来,积极向市、县建议在镇区规划建设寄宿制小学,切实改善农村小学教育条件。近几年随着省、市、县对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和危旧房改造力度加大,朱王堡镇明德小学建设项目于日经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建设,并被省教育厅和县政府确定为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是市、县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均衡发展城乡基础教育的重要举措,同时已纳入朱王堡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对于提升小城镇聚集承载能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项目建设依据:       朱王堡镇明德小学建设项目由朱王堡中心小学于2009年4月向县有关部门请示,日明德小学建设用地经永昌县国土资源局正式发文核准(永国土资发[2009]20号);日经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永发改字[2009]54号文件)建设;日经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甘肃省财政厅正式批复建设(甘教财[2009]44号);日,经县政府5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朱王堡明德小学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经永昌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永政发[2010]48号)实施。       按照《朱王堡镇总体规划》,明德小学选址在“朱双”公路以西、南一环路以南、南大街延伸段以东、梅南村五社道路以北区域内建设,总占地面积56080平方米(合84亩)。其中年规划新建四层框架结构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4435平方米,概算投资671万元(台商投资50万元,省上投资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571万元)。后期续建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面积1500平方米)、学生公寓一栋(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餐厅一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及锅炉房、开水房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先期工程竣工后能容纳学生1000名左右,开设教学班15个,可将朱王堡、梅南、梅北、汤宁等4所学校合并,实行集中办学。全部竣工后将头沟、三沟、陈仓、刘正、流泉、月牙、下汤、董家堡、郑家堡、新堡子等10所小学全部合并,完成全镇小学危旧房改造及教育资源整合。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1、征地情况:项目经批准立项建设后,镇党委、镇政府于日向涉及征地拆迁农户正式印发了书面告知书,并研究制定了《朱王堡明德小学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上报县政府批复后正式执行。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户的生活保障工作,镇党委、镇政府又研究出台了《关于&朱王堡明德小学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制定了具体安置政策,解决被征地农户的就业和发展问题。 (1)公益性岗位:对涉及征地的农户每户安排一名符合条件的人从事镇区环卫、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工作,工资标准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为每人710元/月),并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及时调整。(2)经营性商铺:在镇区中心地带建设经营性商铺,按照1500元/平方米的成本价,对征地5亩以下的农户每户安排1间(约40平方米)商业门面房,征地5亩以上农户每户安排2间(约80平方米)商业门面房。(3)拆迁户安置:房屋拆迁农户(共两户)按1000元/平方米的成本价安排住宅楼1套,或在镇区内另行兑换宅基地。目前涉及征地的21户农户,已有16户与镇政府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       2、工程招投标:由永昌县朱王堡中心小学实施工程招标,报市招标中心公开招标,已于日正式完成招标工作,由甘肃省第七建筑公司承建,建设期限为日至日,计划工期240天(除冬季供暖时间)。       3、开工情况:项目于日正式开工建设,工程队已正式进驻建设区域,并在已征地区域内对土地进行了前期平整,对于未签协议的5户涉及的耕地,并未进行平整。在施工过程中曹仲成、曹德军等5户农户不听干部群众劝阻,进入实施现场,阻挠施工。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为确保项目建设正常进行,镇上会同县教育局,协调县公安部门,对曹仲成、曹德军、曹德文、王瑞兰等4名干扰项目建设人员依法进行了传唤,带离现场。在传唤过程中,公安人员发现曹仲成随身携带1瓶汽油,据当事人解释是为阻止项目施工而准备。传唤结束后,4人随即回到家中。目前,项目建设正在顺利进行,剩余5户的征地正在进一步做工作。      
中共朱王堡镇委员会      
朱王堡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哦,这样啊。
  为什么不深入到农戶家中來调查清楚呢??????????????????
  真是不容易。
  政府咋不说抢夺我的摄象机的事,政府没有做违法的事情,为什么把拍摄的画面全部删除了,请问?????????????
  原来是这样啊!
  现在的警察都是饭桶啊!把政府的形象都给毁了!  
  本来政府是好意,可是让那些警察狗腿子给政府脸上抹黑!    
  既然ZF出面了,就把问题给彻查一下,看看到底是那个环节的问题
  据我所知,就严格按法律来讲,征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得报国务院批,县级国土部门无权批准征用62亩耕地的,就是省上也不行,不管用途是什么,这明显是违法的,按刑法是要追究刑责的,十七大公报也好,还是国土部屡次发文,都要求严格保护耕地,保护农民权益,但地方上阳奉阴违,都没好好贯彻执行,破坏的耕地不在少,这也就是在法律层面上讲,照搬书上,国家颁布实施,谢绝跨市。
  有结果了吗?
  还没有一点结果,谢谢你的关心
  我是朱王堡镇的一位公民,看到曹仲成、曹德军的这份信件,在此,我想说句公道话:  第一:朱王堡明德小学这个项目是经过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和台湾事务办公室、甘肃省财务厅正式批复建设,并非朱王堡镇党委、镇政府的政绩工程,而是结合全省乃止全国教育资源整合,优化教育布局,均衡发展城乡基础教育,使学生共享优质资源这一形式,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项公益事业的重要举措。同时结合当地实际,该镇目前的教育现状存在着许多客观上的问题:共有14所小学,分布分散,校舍破旧,教学设施落后,师资力量薄弱,办学规模小,现代的教学设备无法启用,亟待需要整合教育资源这一问题。  第二:曹仲成、曹得军提到的无地,生活无保障,这于朱王堡镇党委、镇政府制定,县政府批复的《朱王堡明德小学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相悖。事实上,土地是少了些,并不是无有。但是,在《方案》中对其制定了补偿、安置、将来的生活保障的一系列政策,而且很优惠。这一方案真正考虑到了他们近期的生活的安康,将来事业的兴旺发达。怎么能说生活无保证?这种做法明显是不和政府配合,为难政府,不依靠政府,不顾全大局。我奉劝这些人,教育是国家的根本大计,教育不发展,何谈国强民兴!国强民兴的核心就是让老百姓生活的更好,你们的子孙后代也少不了享受优质教育。想想过去,我们朱王堡是全县乃至全省的文化之乡,人才倍出,而今为何农业人口多,却每年考入大学的学生按比例落后于全县?问题不仅仅在学校,关键在当地民众的观念不新,对教育事业的发展不够支持,对子女的上学不够重视,我们必须的痛醒这一问题。土地是相对少了点,但当地政府给予的补偿和永久的优惠政策很实际,也很客观,不但能够解决正常的生活问题,而且还能进一步发展自己的事业,生活质量会更高。为什么这一举措绝大多数户主愿意,你们却发难?要考虑到整体的发展会带到个体的民展!  不能因着一二户人对征地的不满,影响我们全镇的全面发展和振兴!  不能因着对征地不满的一二份贴子,来代表我们绝大多数村民的心愿!  我们希望振兴教育,更向望子孙后代顺应国家政策,享受优质教育,改变我们落后的生活方式和面貌!    原文标题:金昌市永昌县朱王堡镇政府強行征用農民耕地 - 投诉爆料 - 每日论坛 甘肃第一网络互动社区 陇原儿女的网上家园!  原文链接:.cn/viewthread.php?tid=333570&page=1
  大多数征地户都可以理解政府的做法,何况这是支持教育事业,看看现在朱王堡的学生,每年考入重点线的有几个呢?
  有结果了吗?
  请你在这里不要再放狗屁了,别人只不过征了几分地,我们这几户承包地的问题,完全失地了,今后吃啥呀????????你家的承包地给我们种吗?????你打工挣的钱养活我们几十口人吗???????让你去一月扫马路政府给你710元,你能养活你们一家人吗?你家的果园不给一分钱的赔偿让政府砍了,你是不是非常高兴,请问?你种你家的田,政府把你抓到派出所是不是你也很高兴,请问?政府让我们做好事。把我们的承包地奉献出来,政府咋不能做些好事呢?北大滩政府有100多眼井,为什么我们的承包地已经奉献完了,也不能给我们些地呢?朱王堡镇13个村的农民,你看一看,种地多的,开上小轿车的,买下住宅楼的,我们呢,承包地被修成马路让你们走,承包地被抢夺修成中心小学,让你们的孩子上学,你们的承包地却一分也不少种,这样你觉得公平吗请问??????????
  提请文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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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 [其它] 关于反映金昌市永昌县朱王堡镇政府强征农民83亩承包地问题    作者:zwb1698
提交日期: 00:53:25
楼主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怀着愤慨的心情,将金昌市永昌县朱王堡镇征用梅南村六社村民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内的耕地、宅基地的行为,向您们做一反映,恳请各位领导关注此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国家、集体征用村民土地的赔偿条例来对村民进行补偿,并达到被征用人的满意,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真正做共产党人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机关是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    一、事实情况    梅南村六社实有耕地面积460亩,从 2000年以来,以修路、建企业、修建学校为由,曾进行过五次征地,共征用了316亩土地(全部属村民承包地)。这次明德小学修建就有21户农户耕地83亩被征用,其中我们几户将要失去所有的承包地。当时镇政府征地时口头上说每亩地赔偿2.5万元,让村民签字。如不签字的就施行卡(卡住粮食直补款)、压(以权压法)和刁难(办理相关手续、出具贷款证明时),并利用国家权力机关(县公安局)千方百计施加压力,迫使村民签字。    二.我们的想法    国家通过公正、公开的方式征用土地,我们是给予理解的。国家征地也是为了我们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更好,也是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的,但是我们的镇政府可以说为了征地而不考虑我们的死活,说白了就是“强征”。我们即将永远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失去吃饭的饭碗,因此我们无论如何要和镇政府强行征地行为斗争到底,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    三、我们的要求    在这儿首先给各位领导申明一下,我们的要求不可能是很苛刻的,我们只是想达到基本能满足我们生存的需要。    (一)我们要求以地换地。我们的耕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保障,目前承包地几乎全部被征。我们以后如何生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想到了以地换地,尽管我们知道我们所拥有的土地比我们将要换来的地价值更大(我们现在的地位于镇政府的中心地带)。这个要求也不能得到满足。而我们知道的事实是镇政府在华尖滩有上百眼井(300亩/眼井)的农田,承包给农户换取大量的收益。    (二)关于被征用的三户宅基地的问题。刚开始征地时镇政府答应我们在镇政府中心地带的三户宅基地迁址到梅南小学原来的地面。我们也同意。但是现在镇政府又称不能换了,说是国家用地不能对换。在这儿我们想问几句,农民承包地不是长期不变的吗?尤其是宅基地。为什么就可以随意征用呢?我们还持有土地使用证,国家的政策不是说耕地这个红线不能破吗?这样的随意征用,任意占用,我们不能接受。    (三)关于被征土地上的树木问题。按朱王堡镇临时规定:梁材每棵80元、檩材每棵50元、椽材每棵10元,我们要求不论树大小,最终要长大成才,全部按大、中、小一次性作价付款,不同意分树论价的做法。在这儿还想多说一句,在我们这儿种一棵树容易吗?说砍就砍了,我们也不知道镇政府这些领导是怎么想的,林业部门管过这事吗?    四、结束语    尊敬的领导:我们要求以地换地(镇政府办好土地使用证),宅基地换取梅南小学的校园(镇政府办好房产证),树木一次性论价付款。这样村民才能安居乐业、长治久安,否则将会流离失所,生活面临困境。试问,国家提倡关怀民生,了解民意,为什么倒霉的事情都挨到老百姓头上?为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关乎国家广大农民群众长治久安,特向上级领导反映,恳请站在农民利益上,督促朱王堡镇政府在征用土地上做到公开、公正、合情合理,给村民们一个满意答复,维护社会稳定。    由于反映人承包地被征,断绝经济来源,成为失地农民;又因宅基地被征,又不解决新的宅基地,整天上门逼着让签字,导致我们生活无着落,成天生活在惊恐万状、焦急如焚的困难环境中。面临着四处乞讨、流离失所困境,为维护我们的切身利益不受侵犯,向上级领导反映。恳请有关领导关注朱王堡镇政府的此次征地工作,推动物权法的顺利实施,构建和谐社会。    另:强征已经在行动!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朱王堡镇政府在没有国土部门的批文下,于号早晨带领4台装载机和永昌县公安局刑警队10多辆警车,40名公安干警,以及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县国土局的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来到了。在朱王堡镇梅南六社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内的83亩耕地上,在没有国土部门批文,没有解决群众的生活吃饭问题和地面附着物以及3户搬迁问题的情况下,以刑警队姚涛和闫铭杰的指使下,把4名群众抓到了朱王堡派出所,关押了12小时,还抢走了我们的摄像机,把拍下的违法证据全部删除。在我们被抓的这段时间,装载机把83亩耕地推的一塌糊涂,把水利设施全部破坏,这正是灌浇冬水的季节呀,电力局把动力电停了,不让灌浇冬水,请问?这是人民政府干的事情吗?这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吗?这就是三个代表和大力扶持三农事业的内涵吗?刚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还在人大常委会上主持召开了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会议。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好耕地,不得强拆强建,不得迫使群众丢失耕地损害农民利益,加大力度保护好耕地作为重中之重。而我们基层的政府却干着和中央政策背道而驰的事情,视中央政策于不顾,视民生问题于不顾,视执法犯法于不顾,视群众的生死存亡于不顾,还停留在政府就是老大,群众就是羔羊的世界里。醒来吧,政府是为人民谋利益的,而不是人民把权力给予政府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请有关领导出来管一管,查一查,别让这些不配当镇长书记的领导侮辱了人民心目中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    我们不会自焚、我们不会下跪、我们不会赖皮,但是我们要我们最基本的生存权益!    我们更不希望本次强征土地成为甘肃省乃至全国的一个反面典型事例!!    我们真诚地希望有关领导彻查此事,关爱我们,给我们一个好的交代!!!    反映人:曹仲成 曹德军 刘兴文 刘尚义 李金梅        手机: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依据甘肃版规相同主题予以合并,请勿重复发帖,谢谢。
  已经被破坏的耕地。真的让人很心疼!已经被破坏的耕地。真的让人很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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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证据和事实面前你们政府部门还要说;混淆是非,漫天要价,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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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梅南沟的村民,我爱我的家乡,事情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政府征地是为了让我们的学生能有更好的教育机会,为了朱王堡更好的发展。
  为什么朱王堡镇政府已经把现在的梅南小学拆了, 而不在梅南小学的旧址上新建明德小学呢???非要强征农民的基本农田以内84亩承包地呢?中央 的政策一直是保护农民 的基本农田,可我们的基层政府却以中央政策而不顾,欺上瞒下,知法犯法,顶峰做案,以身试法,党委书记【何利业】。镇长【徐玉文】为什么要把梅南小学的旧址私下里卖给开发商【赵林山】还清政府在2009年新建的超豪华 框架结构住宅大楼的债务呢???
  政府工作人员知法犯法你们就不怕被法办吗????
  如果朱王堡镇政府真是为了镇区经济的发展,也不能违法强征农民的基本农田地和村民的宅基地,能把梅南小学现拆了的旧址私下倒买给开发商还清他们所欠下开发商为他们修建的超豪华框架“2层”住宅大楼欠款,就不能考虑农民的住宅问题和吃饭问题吗,连农民的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还能谈让农民奔小康吗???还怎么能说这就是全国重点小康镇呢???这不是无稽之谈吗,还把一些隐瞒真实情况的图片发在上面,真是幼稚急了,简直给小康镇的党委书记和镇长脸上抹“黑”,头上浇脏水,难道这就是政府工作人员所作出的突出镇绩吗?据了解朱王堡镇也是3万多口人的小康镇,怎么只有5个孩子在上学,政府既然能把梅南小学拆了,就不应该强征农民的“84亩基本农田”,现在强征农民的基本农田不是与国家的政策和法规背道而驰吗?你们应该从梦中醒来,认真学习一下最近国务院的政策和有关法律。
  你敢说那个几个孩子上课的照片是假的?现在学生人数少了但是学校分散,老师分散,教学资源分散,这是事实。政府为了孩子们,为了朱王堡的发展,提出的教育资源整合,没有错。不能因为个别人别有用心的漫天要价,而不讲发展,朱王堡镇3万多人支持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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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天要价,无耻的行为,曹氏兄弟把国家的土地当作自己的来卖,荒唐!荒唐!荒唐!荒唐!荒唐!荒唐!荒唐!荒唐!荒唐!荒唐!荒唐!荒唐!荒唐!荒唐!荒唐!荒唐!
  什么人在漫天要价,我们之是在要些地,我们可没把国家的土地去买给任何人,你难道不知道买卖土地是违法的吗,说着话的人真的太荒唐了,荒唐,荒唐,荒唐极了
  曹氏可没有权利把国家的土地随意卖给任何人,如果土地能买卖,国家的土地不就被人卖光了吗???那要法律干什么,你是不是不知道,号温总理讲关于土地的政策吗???,土地是前辈们用鲜血换来的,没有了土地人们还能生存吗???
  政府为了孩子们也不能把梅南小学的旧址私下卖给为他们修建超豪华框架2层住宅楼的开发商,既然没资本就不要修什么超豪华框架2层住宅楼,凭什么要用梅南小学的旧址来为政府还清开发商的欠款,这不符合国务院的“三令五声”,难道政府强征农民的基本农田地就不违法吗?地方政府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卖地收钱,这简直是无耻作为,这样和强盗、地主、恶霸有什么区别,现在共产党的政府有这些无耻之徒简直有辱党分党纪,如果朱王堡镇3万人民的农田地都被政府强占了,还会有人支持这种违法行为吗?这样的政府就连我们老百姓最起码的住房和吃饭问题都解决不了,还能为党和人民排忧解难吗?我们的政府官员(书记、镇长)卖地收入节节攀升,不顾老百姓的死活,既折射出我们的政府有倒地、卖地之嫌,也折射出我们的政府落实中央对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不得强征、强占的政策不积极、不配合,强迫老百姓征地,使用各种卑鄙手段来威胁和恐吓老百姓,刻扣国家的粮食直补款等违法行为,持抵制中央政策的态度,更说明了我们政府对倒地、卖地的违法行为有增无减。
  作为我们一次征用农民的84亩基本农田地,这使得有的农民已经完全失去了永久性不变的经济来源和住房,说实话我们也不愿意这么做,我们知道这样做也是违法的,可我们的书记、镇长不理解我们做下属的难处,竟以让我们包村包户包人去强行做农民的工作,上级交的工作我们也是没办法,为了不挨上级的批评我们只有以忽悠、欺骗的手法去和农户商谈,这就应了“官高一级压死人啊”,不是我们不响应有关政策,而是领导就以欺上压下的做法,实在不做又不行,怎么现在在政府工作也这么难啊?实在是“对不起”这次失地的老百姓,让我们在老百姓心中的光辉形象也大大折扣。
  我们在《中国特别报道网》上看到关于朱王堡镇政府强征梅南村六社的84亩基本农田地违法行为,现在中央不是在新闻等媒体报道: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好耕地,不得强拆强建,不得迫使群众丢失耕地损害农民利益,加大力度保护好耕地作为重中之重。我也来说说我们新堡子村在刚刚结束的“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候选人预选大会”中,政府在选举中破坏“民主选举”,严重干扰村民的民主选举意愿,有近95%的村民一致同意让萧书记担任第七届新堡子村村民委员会书记,但是政府领导却强加阻挠不尊重民主选举,可是书记、镇长非要让那些不为人民办实事的人员来担任其职务,我们新堡子村的村民极其不满意这样的民主选举,这那里是村民民主选举,简直是由政府领导来任命,这就违背了村民民主选举的意愿,我们曾多次上访县有关部门。最后,政府也还是没有办法干预这次村民民主选举,我们也选出了我们村一致认同的满意书记,现在的政府就连村民民主选举都要干涉,还想违法做些什么让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呢?请政府有关领导作好自己应做的工作,不要赖用职权来违法做事。
  “知情人说事实”你说的是事实吗?什么叫“忽悠、欺骗的手法去和农户商谈”,我知道的事实是政府制定了《朱王堡明德小学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为了解决我们的吃饭问题,在每亩地25000元补偿的基础上给每个被征地家庭提供一个公益性就业岗位(710元/月),对征地5亩以下的农户每户安排1间(约40平方米)商业门面房,征地5亩以上农户每户安排2间(约80平方米)商业门面房。房屋拆迁农户(共两户)按1000元/平方米的成本价安排住宅楼1套,或在镇区内另行兑换宅基地。怎么能说是欺骗呢?说话要有理有据,没有事实依据的话最好不要胡说,从这次征地中我也看到了什么叫胡搅蛮缠,什么叫欲壑难填,有些人为了达到他借征地发财的梦,不惜用“强征地”、“行政干预”等敏感的字眼和歪曲事实的卑劣手段博取大众同情,我觉得简直就是痴人说梦,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事实就摆在那里,总有人要说句公道话,我劝有些人不要在这里胡说八道混淆视听!
  政府不是“强征”农民的基本农田地,怎么没有国土有关部门的批文,现在中央的政策中不是说“要征5亩地以上的基本农田地得得到国务院和国土部门的批准”政府及有关部门有这批文吗?怎么说我们是痴人说梦,群众的眼睛是血亮的,可政府动用县级有关行政部门参与11月10日的强行动工现场这不是强行吗?还强行抓走4名村民,这就是事实,我们也希望有人出来说句公道话,我们说的都是事实,事实胜于雄辩,现在政府部门强行动工破坏我们基本农田地的现场还在,如果有谁不相信如上事实,可以到现在的基本农田地里来看看,是强征还是我们在说梦话,我们也不需要谁的同情,我们只是想公平、公正的情况下保护我们的基本农田地,我们的生活才能得到保障,社会才能和谐。农民就是靠“一亩三分地”来生存,没有了它我们怎么生存???请你从睡梦中醒来吧,看看现在有多少政策、法律和媒体在关注此事,你还在这让我们醒来,简直就是:“痴人说梦”,是你在混淆视听、胡说八道,你还要替政府掩盖事实,纸中是包不住火的,我们永远相信“事实胜于雄辩”,难道你不觉的吗???
  “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70.4%,城市发展对土地的依赖有增无减,利益分配不合理,社会矛盾突出,土地出让制度亟待进一步改革完善。”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7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指出。
  人民政府收拾人民
  在号的新闻联播中;国土资源部通报2010年全国违法违规征用农民耕地5.3万件,立案查处【2.8万件】,涉及耕地面积【33.8万亩】,【239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一件多么好的消息呀!!!!!!真是大快人心。在这风头浪尖,百年严打整顿保护耕地的决心和政策下,以朱王堡镇政府的党委书记【何立业】,镇长【徐玉文】为首的,副镇长【刘之云】【李玉梅】【毛伟云】【潘存永】,永昌县公安局【王局长】【政委】刑警队队长【姚涛】【闫铭杰】,永昌县县委书记【孟有柱】,永昌县国土局局长【毛才云】以及永昌县信访局的领导们。难道你们真的不怕被国家追究你们的刑事责任吗????
你们只不过是假借征地之名,来提高自己的政绩,乘工程队招标之时大肆敛财,中饱私囊,大捞特捞,却置老百姓于水深火热生死当中于不顾,置几百口人的吃饭问题于不顾,视国法和中央的方针政策于不顾,那就请你们继续强征农民的耕地吧!!!!!!
  在号的新闻联播中;上访群众向温家宝总理反映了农村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问题。温家宝说,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刚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着力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在社会上反响很大。但是,还有大部分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为此,我们正在抓紧研究修改有关法律法规。他指出,土地资源十分宝贵,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政府必须严格依法审批占用耕地的项目,依法征用农村土地和宅基地,必须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尊重农民的意见,给予农民合理补偿,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据新华社电2011年 1月31日,太原市中院依法对太原市晋源区非法拆迁村民房屋致人伤亡案17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高海东死刑;被告人武瑞军死刑,缓期两年执刑;被告人李彦忠无期徒刑。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包庇罪分别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二年三个月、缓刑等徒刑
  %2009年甘肃省国土厅监察局共计发现土地违法问题694件,涉及土地面积151.73公顷(耕地87.93公顷),其中,个人违法问题647件,占违法总件数的93.2%,涉及土地面积68.42公顷(耕地面积41.35公顷),分别占违法用地总面积和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的45.1%和47%。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39件,涉及土地面积125.67公顷(耕地面积68.37公顷)。处理结案336件,结案率高达99.1%,涉及土地面积122.26公顷(耕地面积65.44公顷)。拆除构建物211.23百平方米,没收构建物22.86百平方米,收回土地29.92公顷(耕地面积15.45公顷),罚没款293.31万元。给予行政处分47人,党纪处分22人,刑事处罚84人。    
  楼主如果坚持要种地,可以和别人换地嘛!不要漫天要价!  
很赞赏相关部门及时关注网络舆情,及时给予答复!
  现在按照中央国务院对“农民的基本农田”的政策是永久性不变,和谁去换啊???现在我们朱王堡镇镇政府党委书记:“何立业”对我们农民说:他不管中央和国务院对农民的基本农田有关政策和保护制度,还有省委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何立业却说:他有自己的政策,而要强制执行自己的政策,不管不顾群众的吃饭和住房问题,逼着群众上楼,无视中央和国务院指示,这样的党委书记是要和中央国务院对着干,是谁给与了何立业这么大的权力,何立业你要一手遮天吗?现在中央国务院三令五声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农民的耕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来征用农民的耕地,现在农民的耕地是一条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可“民以食为天,国以粮为本”,连最基本的耕地都被一镇书记何立业这样强行用自己的政策和低下手段抢去了,农民利益和我国粮食安全怎么才能得到保障。把这样的腐败分子和社会蛀虫放在朱王堡镇政府既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也影响了党和人民的光辉形象。难道这样的腐败分子各级领导就不管不问吗???
  三分到手  
  那都有刁民,曹家是不是断子绝孙了,没孩子上学,所以漫天要价
污言秽语不堪入目删除!——马甲
  酒醉在草原 你个狗杂种,不是人养的,你全家不想活了,活腻味了就给老子支一声,老子送你全家见阎王
  对不起,ID 酒醉在草原 ID zwb1698
人身攻击封禁本版发言权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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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ID 正义致剑
人身攻击封禁本版发言权一月。若再有ID视甘肃版规和本斑竹如无物者,将加大处罚力度绝不手软,谢谢合作!
  我也是搞土地研究工作的,对土地相关政策比较了解。认真看了关于整个事件的当事人、政府、网友等不同的声音,也想说两句。我觉得这个事情很明确,国家近期出台的相关法律政策,这个力度是前所未有的,目的在于保护18亿亩的耕地红线,但并不是说不能征用土地,这些政策剑指过度的土地开发,但是对于公益性事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来说,征地是必须的,保护耕地不是说一亩地也不能用。政府已经解决了住房、有合理的征地补偿(据我所知,甘肃省的土地补偿均价12500元∕亩),还有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安排这个政策可以接受了,那几位农户的心理我也理解,说句不好听的就是“要致富,拆迁户”的典型代表,就以“政策”为挡箭牌,满足自己的发财梦。其实你们也是歪曲和片面理解国家政策,把断章取义的东西拿来迷惑大家,你们认真研究一下我国基本的土地政策,你们是承包了国家的土地,这不是你的私有财产。现在为了公益事业要合理征用仅仅是收回承包经营权,给你适当的补偿是合理的。毕竟这是三万多人受益的大事,好事,“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兴办教育、修桥造路这些利国利民的好事,不能因为几个人的胡搅蛮缠和漫天要价而停止脚步,现在农村搞点基础设施建设很不容易,我劝你们好好和政府商谈解决办法,不要影响了大家的事情。同时也希望大家擦亮眼睛不要被这些人断章取义的话和歪曲事实的说辞蒙骗了。———一个过路者的话
  .大家有话好好说。
多大点事呀!
该让地的让地,该出钱的出钱。都是身外之物,何必大动干戈。
  唉!现在做事政府真难,但老百姓更难啊!建学校是好事,要建。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没错,征地也没错,发展搞建设利国利民都是好事,人民也支持。但我看上面大家说的讨论的都没说到点子上去。这件事吗主要就是利益问题。那我们就从利益来分析吧!从三方面讲:
一是站在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角度讲,建学校造福后代,支持。大家看,为什么支持呢?因为这对大家利益上面没有多大冲突,反而还是好事,所以支持。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感觉(给当事人的感觉)。 二从政府来说吗,大多数人受益,政府受益(国家范围内的社会受益)那就要牺牲小我完成大我。所以也没错。错就错在1 比1或1 比1.2的补偿手段。怎么说呢?看了第三就知道了。三对于当事人来说:遇到拆迁问题谁都不愿意受到1比1的补偿,如果没有比他原来的基础上要好的话,那他为什么要拆迁那,那不是在折腾自己吗!所以在补偿的利益上说1比1补偿是不成立的。那1比1.2呢?我们可以再在利益上分析一下。如果是1比1.2补偿大家看表面上是可以了比以前的基础要好了,但是不是的,其实1比1.2就相当于1比1补偿了,为啥怎么样说,大家看如果原来的房子拆了,地里的作物砍伐了或要从新耕种,难道不要花精力的吗?这样一算1比1.2补偿也不成(根据当事人的感受),就算当事人知道建学校是好事,但关系到他的切身利益,他也不会那么伟大无私就可以了。(国家还要讲利益呢!何况是个人啊!可以理解吗?)  
话又说回来:政府做工作是难,难那也要做啊谁叫你们是人民的公仆。要不你们和老百姓换个位试试。要是真为老百姓好工作就要做的细点。再说对于当事人来说政府的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意思就是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了。不过做为当事人说那也不要太过分有利图就行了。  
最后,大家不要总说光堂的话了,不要说为了朱王保镇的民众教育事业好牺牲当事人的个人利益没关系,那是你没遇到。大家想想吧!话反回来说看看,这事是好事,那朱王保镇所以受教育事业好的民众都应该出点力(一人出5角钱补偿给拆迁户问题不就解决了,政府也不就省心了吗)附送:国家为利益个人也为利益,站的角度不同罢了。大家说对不?不对愿意接受批评。
  有回应就有希望,希望甘肃各地方官员向此学习。
  你想着干啥呢!你说的这个你觉着有用没用?你没看见县政府和镇政府都出面了吗!我看你还是停掉吧!
  @镖行天下天下镖局
20:17:00    原来是这样啊!   -----------------------------  
  关于朱王堡镇政府赖用职权来违法做事,就说说选举,选举是民主的,在07选举赖用职权来违法做事,把精英都下放,选了一群饭桶,我听说董家堡选举还给党员送礼,一条烟,一箱牛奶,两斤冰糖,最后得逞。大家说是选举吗。民主在那,选举规章法在 那。
  对着里,像这种阻碍政令畅通的。还恶人先告状,我们这儿也有。早该抓起来,多关几天。
  还是钱的太少了啊,给多了就不这么闹腾了啊。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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