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入分配公平的意义中为什么不能讲绝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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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联手追捕贪官内幕:赃款将公平分配
11月8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26届部长级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在随后的记者发布会上表示,将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
同一天,中纪委国际合作局发布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ACT-NET)具体运作方式等内容,标志着执法合作网络正式运行。据了解,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由APEC各经济体反腐败和执法机构人员组成,隶属于APEC反腐败工作组,组织结构包括主席、联络人和秘书处。
作为《北京反腐败宣言》签署国之一的澳大利亚,此前已于10月同中国联手展开针对在澳大陆外逃贪官和经济犯罪嫌疑人的追逃追赃行动。
10月20日,澳洲主流媒体&&新闻集团旗下的《澳大利亚人报》和法尔法科斯(fairfax)旗下的《悉尼先锋晨报》都以头版头条的形式,高调报道中澳两国正在联手追缴在澳逃亡的大陆贪官的不义之财。随后,澳洲国家广播公司也进行了跟踪报道。
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亚洲部主管布鲁斯&希尔对媒体宣称,澳中两国将在近期联合行动,追缉第一批贪官及其资产。而在这份获得两国警方确认的优先追缉名单中,包括已经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和已经成为永久居民的人士。
与此同时,澳洲联邦警察局发出正式公告称,&澳洲联邦警察正在与中国有关方面合作,并将代表中国相关机构在澳采取追踪和罚没非法资产的行动。澳洲联邦警察和中国公安部将通过高层会晤进行洗钱、汇款和经济犯罪方面的合作。&
随后,澳洲各大媒体包括国家电视台ABC、各大纸媒都以大篇幅报道了澳中两国的合作,并指出澳大利亚已成为美国和加拿大之外,最受中国贪官欢迎的外逃地。有媒体评论指出,澳大利亚不应该成为中国贪官外逃的天堂,也有不少读者对澳洲政府的重大投资者签证的政策提出批评,担心它们成为罪犯洗钱的工具。
追缴名单或由大陆公安部提供
&贪官们不是一夜之间突然拿着钱(从中国)跑路的。在一些情况下,他们是经过非常精密的计划的。&希尔说,普遍的情况是先让子女和配偶到澳洲,再通过他们把资产转移到海外。这就是中国大陆俗称的&裸官&。&经过一段时间的转移,他们把钱转为合法资产,比如房产、股票和银行账户。&希尔说。
据悉,虽然是中澳联手追逃,但是行动的具体执行者是澳洲警方。对此,澳洲司法部官员解释称,这是由于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澳中两国不太可能一起在澳洲本土采取联合行动。
而这次行动也并非如部分媒体宣称的,是中澳两国首次联合追逃。早在五年前,澳大利亚联邦检察官就控告了逃亡在澳的前广东南海市置业公司的经理李继祥。
李继祥的罪名包括两项非法所得罪和七项洗钱罪。澳洲联邦检察官提供的资料显示:在年间,李继祥伙同同伙以建造廉租房的名义骗取金融机构8200万元人民币贷款,并将其中3000万元人民币以各种形式汇到香港,后来,他又将280万澳元分成七次汇到澳大利亚。
罪行败露后,李继祥于2003年逃亡澳大利亚。最终在2007年被澳大利亚警方逮捕。根据澳大利亚刑法和非法所得法,李在日被判处14年监禁,并在9年内不能保释。
Martin Daubney法官称,宣判时李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没有一丝悔改的意思。&他欺骗了公众机构,非法转移现金。你把钱带入澳洲的行为,不论是以什么标准来看都是反社会行为。&
在2011年这次追缴行动中,澳大利亚政府按照非法所得法的公平分摊条款(equitable sharing provision),给中国政府退还了416万澳元,价值3000余万人民币。
哪些贪官位列在优先追缉名单之上,是两国媒体都急切想获悉的。不过眼下正值行动期间,两国警方都非常敏感,拒绝透露更多的细节。
近期大陆坊间热传的包括原国家电网总经理、云南省委书记高严,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和前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童言白在内的潜逃澳洲的贪官名单,其实是源自大陆《财经》杂志2013年一篇名为《中国裸官报告》的报道,该报道梳理了59名落马&裸官&的材料。公开资料显示,蓝甫、高严和童言白分别于1999年、2002年和2004年逃往澳大利亚。
来自澳洲警方另一消息来源则称,希尔警官提到的优先追缴名单,是中国公安部和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从一份少于100人的名单中筛选出来的。
澳重启重大投资签证审查
虽然澳洲警方不能透露行动细节,但是澳大利亚联邦贸易和投资部长安德鲁&卢布告诉《凤凰周刊》,政府正在重新审查因大陆外逃贪官新闻而被推到风口浪尖的&500万澳元重大投资签证&和&1500万澳元高端签证&的审批过程。
据统计,澳洲政府自日推出500万澳元重大投资签证以来,94%的申请者来自中国大陆和香港,其中大陆占91%。中国大陆的申请人也是获得澳洲永久身份最多的,占到88%。早已有众多媒体和民间组织机构质疑澳洲政府的投资签证是不是已经变成了中国贪官跑路的绿色通道。
卢布部长表示:为了让贪官浮出水面,澳中合作不会只局限于警方。澳大利亚移民部也会和中国执法机构合作,对每一个申请人都进行强制的品格和安全审查。&一旦发现有申请人的资产是来历不明的,我们会把申请资料交给当地的执法机构。&
对此,曾应邀赴中纪委参观的悉尼大学著名中国问题专家Kerry Brown告诉《凤凰周刊》,澳中两国的合作是值得肯定的。没有任何的国家愿意成为中国贪官逃跑的天堂,大家应该合力阻止他们。
近年来,一些大陆媒体在报道海外追逃受阻时,宣称部分国家拒绝与中国合作的原因之一,是乐于见到中国贪官带着大量热钱投入该国市场。
实际上,至少在澳大利亚,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并没有人愿意让澳洲成为中国贪官的逃亡天堂。特别是很多受近年来高房价困扰的民众,更是不希望中国贪腐官员的&黑钱&进入澳洲,澳洲舆论经常对大量来自中国的&热钱&流入当地房产市场表示反感。
澳大利亚前移民部长Amanda Vanstone告诉《凤凰周刊》,反腐是关于所有人的利益,如果中国政府在澳洲的法律框架之内寻求澳洲的帮助,澳洲政府应该尽可能地给予援手。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澳洲高级外交官说,他曾经警告过澳洲政府,如果大量中国贪官跑到澳洲,将会给两国关系埋下隐患。&一旦中国政府开始向堪培拉追缴赃款或者要求引渡贪官,会给澳洲政府造成很大困扰。因为澳洲政府将要平衡外交利益和保护自己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的权利。&他说。他举了赖昌星例子,说他的引渡案困扰了中加关系长达十年。
在澳贪官的隐蔽生活圈
抛开追逃行动,外逃贪官和他们的家人生计如何,一直是大陆公众的兴趣点之一。
至今未有任何机构统计和公布在澳逃亡的贪官或者&裸官&规模,所以人们无法获知这个群体的准确人数,以及分布在什么地方。但是根据澳洲官方数据,澳洲2300万人口中有近100万华人,所以,他们可以非常容易地消失在澳洲各地庞大的华人社区中。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一些贪官热衷藏匿的国家和地区,已经形成了贪官一条街或腐败子女村,难免让人误解他们自由高调地群居在豪华社区,生活奢靡。实际上,至少在澳大利亚,&裸官&或者贪官的配偶和子女们,都是非常低调的。
《澳洲金融观察》最近披露了前铁道部落马高官苏顺虎之子苏冠林在澳洲生活的细节,掀开了贪官子女在海外逃匿神秘面纱的一角。
据媒体和法庭资料显示,苏冠林今年31岁,他的太太29岁。夫妻二人的身份一个是外贸公司的职员,另外一个是会计。
不过,他们有着与年龄和收入不相称的豪华住宅。2013年4月,两人在悉尼著名富人区Killara以135万澳元的价格买下一栋房子。虽然这栋房子看起来比较普通,但是两人已经申请当地政府推倒重建一栋二层五个睡房的豪宅。当新宅建成,房子的市值最少价值200万澳元。
这栋百万新房并不是二人唯一财产。2010年,苏冠林当时25岁的太太曾在悉尼另一价格不菲的地段Breakfast Point买下一处价值220万澳元的房产。7个月后,苏冠林又在悉尼的Wolli Creek买下一所40万澳元的公寓。根据中国法庭的资料显示,二人购买房产期间,就是苏顺虎接受200万澳元贿赂的时间。二人在Breakfast Point买房前3个月,苏冠林收到16笔汇款,共计120万。
当澳洲媒体问苏冠林夫妇担不担心在他们名下的财产被没收,苏冠林的太太说房产都是在他们的名下,和苏顺虎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他们不担心。
苏顺虎如何把不义之财转到澳洲是一个典型的&裸官&模式。送子女去海外留学,然后以不同名义把钱从各种渠道寄去海外。钱到海外之后,再被转换为房产或者其他资产。
很多澳洲华人律师、移民中介、会计师对这样的事情心照不宣,也不会过多地过问钱的来源。
据澳洲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华人会计师事务所的老板透露,中国&裸官&的配偶和子女在澳洲活动非常隐秘。他们一般都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活动,不愿意和圈子外面的人接触。圈子里的人及配偶在大陆时的级别和官位差不多。
&他们(裸官和家属)有很多的钱要转移,也想尽快拿到澳洲的身份,&这位老板说。他们在咨询移民政策和财产转移的时候非常小心,不愿透露太多关于中国国内的信息。如果多问几个问题,就会引起他们的警惕。
在这位华人老板眼中,&裸官&的配偶、子女和商人的家属非常不同。移民的商人和家属毫不避讳地谈论他们在国内的生意、以及他们要向官员行贿的事情。&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受害者。&
澳洲四大银行的一位华人客户经理则告诉记者,他的一个据说有军方背景的中国客户,曾用私人飞机把大量现金带入澳大利亚。而2013年澳大利亚维州法院的文件也显示,有中国商人用私人飞机一次性把80万澳元带入澳洲,并存在中国某银行在墨尔本的分行。
至于外界盛传位于此次中澳联合追逃优先名单上的高严,根据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的资料,高严的儿子高新元在1997年至1999年期间,于悉尼注册了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Jutan Development和Yutan Property,开发在悉尼黄金地段Neutral Bay的一片价值180万澳元的土地。当高严在2002年接受调查的时候,高新元把该地块以300万的价格卖给了华人商人Lucy Gong。
追缴贪官非法财产易,追缴已转移他人的财产难
实际上,中国和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西方国家展开海外追贪的瓶颈,首先仍是法律上的差异。比如如何引渡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潜逃官员;如何让外国法院认可中国法庭的审判决定;以及怎么让国外执法机构和中纪委这样的非司法机构合作等。
澳洲著名刑法和反洗钱专家Hugh McDernmot告诉《凤凰周刊》,相比之下,追缴财物比引渡贪官要容易些。追缴非法所得的财产是根据民事法则,而引渡贪腐官员则是依据刑法。在澳大利亚的法律框架下,民事诉讼标准要比刑事的低不少。比如说,要追缴非法所得的钱和财物,检方要提供的证据达到&合理怀疑(reasonable suspicion)&即可,而刑事则要求&排除合理怀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
&如果中国警方可以提供一些有力的证据,澳洲联邦警察也认为他们有合理的怀疑认为钱或者财产来源不明,这对澳洲民事法庭来说,是一件比较简单的案子。& McDermott对《凤凰周刊》说。
但是,如果贪腐官员把资产转到子女、配偶、情人或者公司、信托的名下,追缴的困难就会大大提高。因为澳洲警察要证明非法所得的资产和贪腐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跨国之间的资产追踪,可能将面临不少法律的障碍,比如银行对客户资料的保密责任。
另外,根据澳洲法律,追缴来的不义之财如何和中国分账也是一个问题。由于跨国调查通常费时又费力,所以根据澳洲《非法所得法》&公平分享&条约,澳洲法院有权对赃款如何分配作出裁决。
以李继祥案为例,皇家检查官Tim Carmody SC,也是现任昆士兰最高法院大法官曾透露,由于洗钱案件比较难发现,同时也不容易被起诉,李案的调查人员曾到三个国家和地区调查取证,起诉花了两个月的时间。
虽然政府&分赃&在部分大陆民众眼中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但这却是很多国家通行的协定。McDermott称,政府之间协议如何分配不义之财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即使是在澳洲国内,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也有相关的协议规定如何分配,因为澳洲政府最少也要弥补自己警力和法院的开销。
如果追赃之外,大陆政府还想把贪腐官员带回国内接受审判,那么就会面临非常大的阻力,尤其是当这位贪腐官员已经加入外籍的时候。
在澳洲律师和法律专家看来,联邦政府通常会非常谨慎地处理其他国家引渡的要求,中国方面需要提出非常有说服力的证据,而且一定要通过澳洲的司法程序,最少要花几年的时间。
中国的死刑制度也是一个绊脚石。在中国,重大经济犯罪有可能面临死刑。然而已经废除死刑制度的澳大利亚,政府和法院非常不愿意把澳洲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引渡回中国面对可能的死刑判决。
如果中国的死刑制度是个大问题,那么西方国家对中国政治体系的怀疑则是另一个鸿沟。刚刚获邀从中纪委参观回来的Kerry Brown对《凤凰周刊》表示,如果澳洲政府和中纪委合作的话,这样的合作关系是比较奇怪的。因为中纪委是一个政党的机构,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执法机构。
本文刊载于《凤凰周刊》2014年第33期总第526期
 责任编辑:夕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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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公平理论认为人的工作积极性不仅与个人实际报酬多少有关而且与人们对报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更为密切当员工感到不公平时他可能做出以下行为除了() A.减少劳动投入消极怠工 B.要求把别人的报酬降下来C.增加别人的劳动投入或要求给自己增加报酬。 D.告诉同伴并鼓动大家一起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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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GOU - 京ICP证050897号如何增强首次分配中的社会公平?
――专家学者“天桂山论道”
&&&&作者:
 & 特邀嘉宾:
  杨圣明: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
  经济规律研究会名誉会长、教授
  胡&钧: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丁任重:西南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
  林广瑞: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
  主&持&人:本报记者 孙明泉
  背景和缘起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有调查表明,目前我国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已达3.3倍,行业间的收入差距最高达到了15倍之多;10%的最高收入户与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收入相差20多倍。在此背景下,从制度设计层面对收入分配进行调整和改革,已经成为目前的重要任务之一。日前召开的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社会各界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人们期待着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早日出台,同时还有一些理论层面的问题需要探讨,诸如怎样的收入差距才是相对合理的?为什么要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例?怎样有效地保护劳动者权益?怎样在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的同时,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前不久,本刊特邀四位对此卓有研究的专家学者,就此进行了对话交流。
 &&人们对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有着怎样的期待?
  主持人:感谢各位专家百忙中拨冗出席今天的“前沿对话”。关于收入分配改革问题的重要性已用不着我在此重复了。在此我们想讨论的第一个话题是:对正在酝酿中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各位专家有何期待?
  杨圣明:就我所知,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已征求了多轮意见,相关部门的意见不完全一致,经济学家也有分歧。但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我们都知道,现在不同职业的人收入差距很大,有些差距还相当大。但也有人说,中国现在的富人还很少,还缺少富人。这部分人认为,我们现在更应该强调的是如何致富,是如何把蛋糕做大的问题,而不是切蛋糕如何更公平的问题。看来,有些认识问题还得理清楚。
  林广瑞:从大的方面上来讲,我觉得有三个方面需要关注。首先要解决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这个差距主要体现在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之间。这是群众意见比较大的一点。因为垄断性企业的高效益不光是自己创造的,还包括资源使用、政策优惠、垄断等等,可能是多方面的因素造成了某个行业的效益比较高,不完全是经营的原因,有些收入应归国家。
  另一个,是企业管理层收入和员工收入差距的问题。企业效益的产生当然跟企业管理人员有关系,但国企老总们的贡献能有那么大吗?年薪几十万元上百万元,怎么判断企业的贡献是由他作出的?这需要有一个科学的依据来计算。我觉得,这是受西方国家的影响,是初次分配仿效西方工资制度的负效应。
  再一个,是农民工这一城市产业工人群体的收入问题。他们本身的素质可能有一些欠缺,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的工资收入和他们的实际贡献也不是对称的。我调研的结果证明,这些人收入偏低的问题还是比较普遍也比较严重的,因此,从鼓励劳动积极性、保护劳动力产权和农民工权益等方面看,初次分配中的分配不公是要高度重视并应加以解决的。
  丁任重: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就我所知,原则就是三句话:第一,“提低”,即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第二,“扩中”,即扩大中产阶级队伍;第三,“限高”,即限制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当然,另外还有一句话叫“取非”,即取缔非法收入。限制灰色收入的提法现在不提了,因为灰色收入不好界定。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我认为,首先要解决的是公务员的收入问题,要先搞清楚每个部门、每个层级按什么来确定绩效,然后再确定收入;第二是解决国有企业方面的问题。各个行业的国有企业老总拿的工资也不一样,个别国企老总一年拿6000多万元的工资,全国人民都不太同意。中央企业和地方的国有企业又不一样,中央企业的工业企业和银行又不一样。所以,国有企业要有一套比较好的程序和办法来确定。
  主持人:部分国企老总的超高收入问题,一直是社会议论的焦点,制定新的分配改革方案时,各位专家有何建议?
  丁任重:我想,有这么几条要明确:第一,他的收入应当和他企业的绩效挂钩;第二,要考虑你是竞争性的国有企业还是政策性的国有企业,你的盈利是依靠什么得到的?挣来的是不是垄断利润?第三,要考虑国有企业内部老总和一线工人收入差距否是合理。
  胡钧: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不同。私营企业是利用私人资本,你在私营企业当CEO,私人资本利用得好,你的工资可以拿得很高。私营企业主愿意给多少就给多少,这是他的权力。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工资都是人民群众的钱,按劳分配这是基本的原则。另外,还要明确国企的绩效是怎么来的?比如,国有银行。现在,银行利润70%靠利差,即贷款和存款的利差。可利差本身是国家规定的,是政策造成的,企业的绩效不是来自于它真正的经营水平,谁去干都能得到这么多。
  怎样的收入差距才是相对合理的?
  主持人:现在人们的收入渠道多元化了,工资外收入、灰色收入如何反映出来,也是人们议论的焦点。
  杨圣明:因此我说,讨论收入分配改革是有意义的,但是,弄清楚现阶段每个人的收入是多少可能是更有意思的事情。因为收入都不搞清楚,就没有办法去改革。收入是多少?工资表上写的是5千元,但是除了这以外呢?他的实际收入可能是20万。这种情况怎么办?我觉得初次分配必须把这个问题讨论清楚。可以请经济学家献计献策,看我们怎么样才能搞清楚中国居民、企业、官员的收入,怎么样把这些数字来弄准确。
  主持人:国外有这方面的经验可以为我们借鉴吗?
  杨圣明:有啊。最主要的要把初次分配的基础数据登记下来,都落实,这是凭证。我看过一个日本人的月工资表,很长的,什么样的开支、什么样的收入都在那个表上面。比如说我今天讲课,你给我两千块钱。我在这儿喝茶,我给他们500。这些都有记录,到月底或年终的时候,一打工资表,支和出都有了,谁也逃不了,一个人一个身份证号,都可以通过电脑来查。
  主持人:从技术上说,我们现在有这个可能性吗?
  林广瑞:可能性还是有的。比如,推广使用电子货币一卡通就可以查。你收入多少要在一定时间内进入你的储蓄帐户,否则过了一定时限,你这些电子货币就会自动作废。
  杨圣明:方法肯定有,经济学家包括老百姓都会给你提出无数的主意。
  主持人:怎样的收入差距才是相对公平的?目前情况下,有没有公认的、可行的、简单的衡量原则?
  杨圣明:有的。一个是全社会的基尼系数,这个大家讲得比较多了。另一个是可以看,每个行业内部纵向比,最高和最低差多少倍,这是纵向的比较。另外,可以横向比,看各行业之间的收入在总体中各占多少。再分细一点,比如,可以看钢铁行业占多少、水泥行业占多少,大体的比例是多少?同样的工人可能差三倍,这就是一种横向的比较。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要有一个差距,有一个系数。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别应该适当调整,大体说五年要调整一次。
  丁任重:在收入分配的差距问题上,主要有两大理论:一个是收入差距的“倒U型”理论,就是说收入分配差距在经济发展早期阶段是扩大的,到了后期就自动降下来了,这个理论我不太同意。第二个收入差距的衡量是“基尼系数”,现在有很多学者写文章有不同的议论,但现在来看,总体来说基尼系数还是唯一衡量的指标。只是现在中国基尼系数究竟有多大?世界银行、中国社科院、高校和研究机构的计算都不一样。但是无论怎么说现在已超过0.4,说明收入差距是开始扩大了,这个看法是比较一致的。
  胡钧:我觉得基尼系数只能做参考,不要看得太绝对了。
  一次分配重效率,二次分配重公平?
  主持人:最新的中央文件中特别强调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与过去人们常说的“一次分配重效率,二次分配重公平”,显然有变化。
  杨圣明:关于国民收入的总分配问题,过去说是“初次分配解决效率,再分配解决公平”,这个提法需要重新认识。我这几年的研究表明,再分配的数量和比重与真正的国民收入相比是很少的。我的文章已经公开发表在《中国社科院研究学院学报》上了。我认为,在初次分配过程中应该既解决效率,又解决公平问题。
  林广瑞:如果在初次分配中只重效率,在新的经济发展阶段,就可能会产生很多负面影响。当然说,可以通过效率的提高增加一些产值和社会财富,但是产生的副作用可能也是没有办法弥补的,好比是环境污染,污染了以后有一些是不可恢复的。初次分配也是一样,如果只强调效率,甚至金钱至上,就会有负作用。我们经常说,优质就应该优价、多劳就应该多得,这是经济原则上的公平。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能否按要素贡献取得各自的收入,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分配公平问题。如果要素收入长期偏离要素贡献,就有违社会公平。一个社会企业没有公平,就谈不上效率。
  杨圣明:初次分配当中,主要要处理好国家、企业、劳动者三者的关系,这三者占的比例要恰当。从已往的资料来看,初次分配中三块里,政府这一块的比重明显上升、老百姓的比重明显下降。
  丁任重:我同意。初次分配中,政府、企业、劳动者占有的比例,2009年以来,很多学者也有数据拿出,从中可以看到,政府、企业所占的比重在提高,劳动者所占的比重在下降,这是很明显的事实。
  胡钧:关于这个事现在有一些争论,主要是下降多少、不合理的成分有多少,还有争论。有一种意见是说,和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相比,差距很大,但也有人说这个下降的速度和占比过低问题被夸大了。我觉得,占比下降的问题是存在的,呈现差距扩大的趋势,但是不是严重到不合理?这还需要再考虑。适当提高个人收入在分配中的比重,是在当前情况下应当做的,也是能够真正做到的,不然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
  林广瑞:我有一个数据:中国的工资收入占企业运营成本不到10%,而美国的工资收入占企业运营成本的50%左右。从这个数据来看,我国劳动力成本所占的比重比发达国家低很多。劳动者收入偏低的问题必须加以解决。
  杨圣明:如果想更快地发展经济,劳动者的比重应该低一点,因为国家要修高速公路、建大水库和桥梁等等,国家拿不到钱经济怎么搞呢?所以比重问题和经济发展阶段有关系。如果完全按新自由主义的那一套,政府干预越少越好,政府拿的那一块越少越好,是不行的。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中,政府要干很多事,这样国家拿的比重就高,这个因素也会影响到比重问题。
  胡钧:我觉得很关键的问题是,比例的关系是决策者应该考虑的。针对现在的情况和我们的国情以及发展阶段,收入比例占到多少,应该要考虑。根据我们的国情和发展阶段应该有一个数据,这样才能考虑收入分配问题,如果只是争论收入是过低还是过高了,如果没有出这个数据,就是望文生义。
  杨圣明:我觉得我们各个机构都有各自的任务,政府管政策、管制度,要管大的比例;企业要管中间的东西;再有是老百姓,老百姓也有实际的要求,因为要考虑我们的经济发展阶段,老百姓既不能过度要求,当然也不能太低,因为从经济发展阶段来讲,我们跟发达国家是没有可比性的,三种不同的主体都各有各的任务。
  怎样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
  主持人:网上看到的一则消息,说是某煤矿的一吨煤,煤老板卖一千多元,但一线矿工只拿四五十块钱。这个数据的真实性有待考证,但“老板拿得多”好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就涉及到怎么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问题。
  胡钧:这个例子太特殊,不好评论。在私营企业里,他给工人多少,国家没有权力来定,这是企业的权利。但国有企业的工资国家应当规定,规定工资不是单独规定某个企业本身,而是涉及到总的劳动者收入占比的问题,国家拿多少,个人拿多少,要有规定。把这个规定定下来,然后再规定每个工人大体上拿多少。看消费总量是多少,再看多少人,平均每个人是多少,然后看工资水平定在多少大体合适。这是国家要定的,不是微观问题。就当前来看,我认为,整个的工资总额是要涨的。
  杨圣明:国家管大的账,至于说每一个行业怎么弄,国外大部分是靠企业工会、行业工会来解决的。比如说最低工资可以规定,最高的工资有的行业也可以规定。再往下的规定要靠行业组织和工会,他们代表职工的意见来实行规定。
  胡钧:在资本主义国家,工资都是在底下谈。最后发生矛盾了,比如说工资总额太高了,资本家没有利润了,资本家就不干了。我们的国情不一样,不好照搬。
  主持人:我国南方一些地方开始实施了工资协商制度,这可能有利于提高劳动者个人收入这一块。
  林广瑞:好像现在各地都在推行工资协商制度。
  丁任重:还没有全部推行,是逐步在进行。推行协商制度对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尤其有意义,农民工的收入问题也涉及到分配公平。一派的观点认为,不要太强调增加农民工收入,认为我们就是靠着这个低成本优势才取得了30年的长足发展,如果大幅度提高农民工工资,这个比较优势就没了,就会造成外企向其他国家转移。另一派的观点是,农民工工资收入应该增加,因为经济发展的目的是以人为本,劳动者收入就应该提高。我的看法是,农民工的收入必须提高。农民工收入提高以后,也就是中国调整经济结构的一个“倒推机制”,逼着你要走产业升级的路子。
  主持人:有哪些途径能切实提高他们的收入呢?
  丁任重:第一个是市场的途径。目前供求关系比较有利于劳动者,比如,现在沿海地区民工荒已经显示出来了,沿海地区必须要提高农民工的收入。第二个是政府的途径。政府要用法律的手段提高劳动者的收入,要根据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不断提高相关的收入标准。另外,就是我们说的工资集体谈判。我在想,企业的工会领导者脱产是不是更有利于工会的工作?或者他也参加企业劳动,在企业拿不完全的工资,政府给他一定的补贴,这样,是不是更好点。
  主持人:对大中企业可能还好说,但对大量的中小企业来说,这种设想能否行得通呢?
  丁任重:对大量的小型企业来说,不可能都成立工会。我有一个设想,即政府出钱,派工人指导员。正如政府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援助或法律顾问专门给农民工打官司一样,可以由政府为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提供工会指导员。
  林广瑞:我觉得工会应该是一种自愿组织,完全可以靠他们自己内部的力量来解决它的开支问题,不一定要靠政府。政府也可以给点补贴,企业也可以给点补贴。当然,如果不资助,从原则上讲也是合适的。就是民营企业里,有工会代表工人的利益,对这个企业也有很大的作用,未必一定就是对抗的。
  主持人:林教授近年来好像作了几个关于提高劳动者收入的相关课题,对“十二五”期间如何增加劳动者收入,您还有什么政策建议?
  林广瑞:过去强调的是创造条件增加劳动群众的财产性收入,我建议强调为:首先创造条件,增加劳动群众的劳动收入,在此基础上,积累其个人财产,再进一步增加更多劳动群众的财产性收入。也就是说,首先是增加劳动收入,其次才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劳动者的财产性收入。作为一个劳动者,只有劳动收入丰裕起来,消费剩余多了,逐渐积累,有了财产,才会有利息收入或投资利润。如果调整分配方案的时候把这一点做一个调整是最好不过的。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特别关注:第一,是通过国家加大调控力度来把握对劳动力这个特殊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控,最低工资必须保证,这是对劳动力商品价格的收入进行调控的办法。再一个办法是现在学术界比较关注的――“双产权制度”,即把劳动力的产权和资本的产权一视同仁、同等对待,把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都资本化,最后都有剩余索取权,都参与分配,这也是提高劳动者收入的一种方式。
  天桂山:“4A”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位于石家庄市西北90公里处的平山县境内,主峰海拔1270米,总面积60平方公里,分为青龙观、万佛岩、玄武峰、滴翠谷等八个小景区。山上古建原为崇祯皇帝归隐行宫,后改为青龙观道院,又称“北武当”。这里峰险、石奇、洞幽、泉多、林木繁茂、云雾缭绕,是一处集历史古建筑和自然风光为一体的山岳古刹型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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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分配指导原则的历史变化
  不同的历史时期,针对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中央关于收入分配政策的指导方针也在不断变化和调整。
  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即强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具体地说,是要在收入分配中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继续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明确要求“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十七届五中全会发表的公报中,明确要求“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专家指出,从此前的“逐步提高”到现在的“努力提高”,显示出收入分配改革正全面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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