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偷了我偷电动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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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男进小区偷电瓶 大妈追击报警
来源: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编辑:王童
  核心提示: 梅苑小区的蒋大妈不久前刚帮警方抓住偷车人, 民警赞“这样的热心人越多,治安就越好”。
&&&&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热线消息 (记者 武军)“我看他骑车在小区内转悠,之后在16号楼偷走了一个电瓶,我追出100多米远没追上。”昨天下午,家住梅苑小区的居民蒋大妈在16号楼下发现一名可疑男子在偷电瓶,她追击未果后报警。
&&记者昨天下午5点来到梅苑小区16号楼下,居民蒋大妈等人站在1单元门口,一辆警车驶出小区南门追击逃跑的嫌疑人。在1单元楼道内,一辆白色欧派电动车不见了电瓶,锁电瓶的U形锁被撬坏,车主不在现场。旁边还有一辆红色踏板式欧派电动车,电瓶也被人偷走。“红色电动车电瓶是前两天被盗的。”蒋大妈说。
&&记者看到蒋大妈有五六十岁,她告诉记者,昨天下午4点多,她看到一名穿花格子衬衣的40多岁男子,骑电动车从西门进入小区,车篮内有个空蛇皮袋子,男子进小区后,总是盯着每个单元门口的电动车。“我感觉这个人很可疑,在小区从来没见过他,他也不像来找人的,我就跟了过去。”
&&蒋大妈说,这名中年男子骑车来到12号楼下,在3个单元门前转悠,一直盯着楼道里的电动车。后来,这名男子又来到16号楼下,蒋大妈也悄悄跟了过来,她怕惊动男子,在距离20米的远处,与邻居张先生假装聊天,实际上却在观察着男子的举动。
&&男子停下电动车,手拿蛇皮袋走进16号楼1单元内,1分钟后从里面走出来,手里拎着沉甸甸的蛇皮袋,随后放进自己的电动车车篮里。“我一看那蛇皮袋里的东西是长方形的,16号楼下前两天刚丢过电瓶,我就赶紧走了过去。”
&&不料,那名男子看到有人走过来,骑上电动车从南门骑走向西拐去,蒋大妈跑进16号楼,发现靠近墙角的一辆白色电动车少了电瓶,上面还有被撬开的锁。蒋大妈一看男子果然是小偷,立即追了出去,但追出100多米也没能追上,只好报警。不久,西关派出所民警来到了现场。
&&民警告诉记者,退休的蒋大妈是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在小区内是个热心人,8月8日那天,有人骑三轮车在小区内偷了3辆自行车,被蒋大妈及时发现并报警,民警赶来后,将偷自行车的男子及时抓获归案。这起事件晨报在8月9日曾进行了报道。“像蒋大妈这样热心的人越多,小区的治安才能越好。”民警称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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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局新闻办会同交巡警支队组织开展“民意之水载车管服务之舟”警营开放日活动。“托雷斯”:偷电动车只是顺便主要是为了陪小姨子-偷车-浙江在线-浙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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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雷斯”:偷电动车只是顺便主要是为了陪小姨子
  今年6月,监控拍到两人在逛四季青服装市场。
  费尔南多?托雷斯
  西班牙国家足球队前锋,生于1984年,身高1.86米。由于其俊俏的外貌,西班牙球迷称他为ElNino,意思为小男孩。今年,托雷斯代表西班牙国家男子足球队出征2010年南非世界杯,并随球队最终获得冠军。
  7月30日早上,采荷派出所民警在四季青服饰城中洲大酒店附近停车场,抓获一对偷电动车的男女。这对男女涉嫌结伙盗窃电动车十多次,且关系也比较特别……
  那个男的长得很像西班牙球星托雷斯
  民警说,开始吸引巡访民警注意力的,不是因为这两人有什么可疑之处,而是两人长得太特别了。
  马路上,早晨人本来就少,突然的,他们就骑着电动车过来了,男的身高1.85米左右,二十七八岁,穿黑色紧身T恤,深蓝色牛仔裤,头发呈黄色,微卷。
  “看上去很像西班牙9号球星托雷斯,真的,那身高、体型和脸型都差不多。”民警是个球迷。
  (上网搜了一下,采荷派出所抓获的这个嫌疑人,外形上确实和托雷斯有几分相像。)
  女的二十一二岁,身高1.65米左右,长发,穿白色紧身T恤,黑色牛仔热裤。
  她坐在后座,紧紧抱着骑车的“托雷斯”的腰,脸贴着“托雷斯”的背。
  两人骑到四季青中洲大酒店门口停了下来,民警开始以为他们是酒店客人,没有在意,但两人并没有进酒店。“托雷斯”下车,往酒店一侧停着一排电动车的地方走过去。女的则坐在车上,左顾右盼。
  “托雷斯”走到电动车旁,从包里拿出什么东西,弯下腰,一分钟左右时间,起身离开,但没有往女的身边走,而是进了酒店。又过了一分钟左右,他从酒店走出,径直往停电动车的地方,推走他弯腰弄过的电动车,走到女的身边,两人一人骑着一辆车准备离开。
  民警上前将两人拦下。
  “托雷斯”说
  他和她绝对是一个妈生的
  女的身上有身份证,叫张××,1989年生,甘肃人。“托雷斯”说他是张的亲哥,1985年生。
  张××说,这事跟哥没关系。而“托雷斯”则说,这事跟妹妹没关系。
  民警查询后发现,女的只有一个姐姐,没有哥哥。
  女的说,男的绝对是她亲哥。“托雷斯”也说,他和她绝对是一个妈生的,很小的时候,他过继给别人家了,户口本上没他这个人。
  听说要进派出所,女的哭了,说都是自己害了哥。她说她刚到杭州没多久,工作的地方离住的地方比较远,哥心疼她,说要给她买辆电动车,她知道哥没钱,就对哥说,偷一辆。
  她说:“哥都是为了我才这么做的。”
  侄女打来电话称他们堂叔和婶婶
  民警说,看他们开始时的那种亲热绝对不是兄妹般的,所以知道他俩没说真话。
  “托雷斯”的手机通讯录里有十多个联系人,民警一一打过去询问,对方都说不认识这个人。
  当天下午2点多,“托雷斯”的手机响了,民警接起,打电话的是个女人。民警警觉,说,手机是捡来的,问她是谁。她说机主是她堂叔。
  民警说自己不是杭州人,马上要离开杭州了,不过,他离采荷派出所很近,他会把手机放到派出所的。对方说会通知堂叔到派出所去拿,她说她堂叔叫金×娃。民警要挂电话时,她又说,可能会联系不上堂叔,不过,她会通知婶婶到派出所取的。
  她说她婶婶叫张××,手机号码是152××××××××。
  “她说的婶婶,就是被抓的这个女人,手机号码也是的。”民警说。
  难道这对男女是夫妻?
  “托雷斯”说了实话她是我小姨子
  民警叫出了金的名字。金这才说自己说了谎,因为自己有过盗窃电动车的前科。
  问她是不是他老婆?
  他摇摇头,说不是老婆。
  是不是女朋友?
  他惊奇地对民警竖起大拇指说,“真神了,你们能看出我们关系?告诉你们吧,我们是相互有意思,还没表白。她是我小姨子。”
  民警问,你侄女叫张××婶婶是怎么回事?
  他说这事说来话就长了。
  他跟老婆是一个镇的。本来在老家时并不认识。去年,他老婆到杭州打工,在一家小饭店做服务员,他到这家小饭店做油漆。
  “你知道的,在外地,乡音总是很亲的,不久,我们就走到一起了。她连我们家都没去过,很快,女儿就生下来了,连过渡都没有的。这个时候,小姨子来了,我发现小姨子其实比老婆漂亮多了。老婆长得粗粗的,个子也没小姨子高挑。”说到这里,金从皮夹里拿出一张女人照片说,“这是我老婆,这样两个女人,应该挑小姨子吧?”
  他说,小姨子没来的时候,老婆担心他对小姨子不好,再三关照他,妹妹刚到杭州,租房子太贵,想让妹妹一起住。
  “小姨子来了,住了一段时间,我倒没什么,觉得住着挺热闹的,没想到,老婆总要莫名其妙发火,催小姨子搬出去住。”
  他说,一直没把老婆带回家过,家里人都说要看老婆照片,那天,他顺手就把小姨子照片发回家了,侄女打电话来说,大家都说婶婶挺漂亮的,他一高兴,就把小姨子的电话给了侄女,让侄女没事时找她(小姨子)聊聊天。
  小姨子说是她主动扮情侣
  配合姐夫偷车
  这时,张××也才说出两人的真实关系。
  她说都是她的错,是她让姐夫偷车的。
  她说她从小就依赖姐姐,姐姐很能干,眼光又好。
  去年,姐姐到杭州打工,今年过年,就有了孩子,家里连姐夫的照片都没看过。
  没来杭州时,姐姐总跟她讲姐夫如何如何帅,心眼如何如何好。今年2月份,姐姐让她到杭州来,开始她还不愿意,怕给姐姐添麻烦,后来,姐姐说没关系,她才来的。
  到了杭州没多久,姐姐就跟她说,姐夫如何如何不好,还把姐夫偷电动车的事也给说了出来。
  “其实,姐夫很不错的,说话很有趣。那天到杭州,姐夫去车站接我,我问怎么可以认出他来,姐夫说,你放眼往人群里看,那个最高最帅的,就是我!那天,我就是凭这个认出他来的,他果然是人群中最高的。”
  她说她刚来杭州时住在姐姐家,姐姐、姐夫带着孩子睡床,她在边上打地铺。
  “开始,姐姐睡眠很好,姐夫不太好的,半夜里,他还在翻来覆去的……后来,姐姐睡眠也不好了,姐姐一夜都在翻身。
  “姐姐和姐夫经常莫名其妙吵架,也不知为什么。我心里挺难受的。姐夫没工作,姐姐也没工作,还要养个小孩子……
  “后来,姐夫带我去逛街,给我买了衣服,我把衣服穿回家,姐姐发火了,她没说衣服,但我知道就是因为衣服……后来,我就从他们家搬出来了,一个人住。”
  她说,就是那一次,她发现有人在偷电动车,很方便的,还有一次,姐夫陪她去超市买洗发水,也看到有人在偷电动车,那个人也没事的。她觉得偷电动车还挺不错的,而且姐夫在这方面又有技术,她就把自己的想法对姐夫说了,她对他说,“我会帮你的。两个人就像情侣一样,人家不会注意的。”
  偷电动车只是顺便主要是为了陪小姨子
  两人决定偷电动车没多久,也就是今年3月份,她在凤起路上一家饭店找到了工作。她每天要到凌晨4点才能下班,下班后,她就打电话给姐夫,姐夫骑电动车来接她,两人一起去吃早餐,吃完早餐就去偷电动车。
  她说她负责给姐夫望风,姐夫偷到车子后,她把他们自己的车子骑回去。
  “今天早上,姐夫来接我,先带我去四季青边上的麦当劳吃了早餐,又带我去市场买了两件衣服,然后,我们就骑车逛过去,看有没有车子好偷,那辆车只有原配的一把锁,姐夫就去撬了,我在一边望风,后来,就被你们抓了……”
  金说,这事不怪小姨子,都怪他。
  他说他喜欢小姨子,但又不能把小姨子留在身边,看小姨子一个小女孩在外面不容易,每天上班要上到凌晨,心疼,所以,瞒着老婆,天天接小姨子下班,带小姨子吃个早点,如果小姨子高兴,还可以陪小姨子去逛逛街。他说,“偷电动车只是顺便的”。
  可张××交代,她配合姐夫作案就有十多起。
  金已被江干警方刑拘,张被行政拘留。(据都市快报 记者 严峰 通讯员 杨蔚)
记者 严峰 通讯员 杨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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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帮帮帮今天电瓶车电瓶被偷了,哎,现在的小偷|绍兴杂谈 - 绍兴E网论坛 - Powered by php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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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电瓶车电瓶被偷了,哎,现在的小偷
今天中午放在楼梯口的电瓶车居然电瓶被偷了,现在的小偷动作真是快啊.锁着的电瓶也有本事来偷.晦气啊
我也刚刚被偷走了电瓶。可恶的是:我只能把电瓶车从投醪河推到马臻路去修。一般的的修理处都没有电瓶的外壳 [s:15]& [s:15]
没偷你电瓶车??电瓶也要好几百块勒
[s:26]& [s:26] 我的车一直停在路边.而我上班在高楼里...好险的类.
半年前,偶就有这样的悲惨经历了,可恶的小偷 [s:24]
我也被偷了,换整套电瓶要400块,车子也就值个500来块了
可恶的小偷 [s:24]& [s:24]& [s:24]
饿死不如犯法,我们的人民政府没有把人民群众的生计问题解决好,这样的事情还将继续,你中共把天下打下来为了什么?不就为了广大的劳苦人民吗?怎么可以让国家的主人可以下岗?失业呢?我们还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吗? [s:22]
偷电瓶可恶 [s:22]
现在的小偷胆子越来越大了呀,太可恶了.不过反过来想想,电瓶车厂家 也该想想办法了,要是能设计成电瓶和车连一起就好了
收购电瓶的人比狗勿如,有这样的市场才有这样的小偷。希望人民警察能明查暗访,进行严历打击,偷电瓶与偷盗自行车、电动车同罪,收购的人也要一并治罪,这类人可恶之极 [s:22]
偶也被偷過一次。媽媽的。。。換換500塊呢。。。。心痛啊
还好,还好,你只被偷了电瓶,我一同事整车的都被偷了。 [s:9]
我昨电瓶也被偷了,四百多大洋配了新的,但是被偷的几率还是没有减少啊!说不准哪天又....怎么办办类? [s:24]
电动车有了防盗电瓶 日  浙江在线  一种不怕小偷的电动车防盗电池,昨日在“杭州市电动车节”上首次亮相,便引起了消费者的广泛关注.这种电池外观与普通电池无异,只是在电源处装有一个圆形的报警器,当它被强行拆卸下来与电动车分离时,报警器便会长鸣不止,从而引起人们的警觉。也就是说,只要没有车钥匙,或者不知道配备该电瓶的绿源电动车特有的报警器关闭方式,小偷一拔出电瓶,电瓶便会警笛大作。而且,不管小偷将电瓶带离电动车多远,电瓶都不会停止鸣笛。  据绿源电动车杭州经销商介绍,去年以来,杭城电动车电池失盗案居高不下,远远高于电动车的失窃。其原因有二:一是盗窃整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风险较大;二是电动车一般安装了电机锁和防盗锁,没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无法打开,而盗窃一块电池只要十几秒钟,且运输方便,销赃不愁。防盗电池就是专门为此而研制的。消费者再也不用担心电池被盗,省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目前,该防盗电瓶只和绿源电动车整体出售。因为,装备该电瓶的绿源电动车,只比同型号电动车贵出100元左右,所以防盗电瓶在双休日首次亮相的效果非常好,两天就卖出了100多辆装备防盗电池的电动车。
地点:胜利路新华书店门口时间:日上午事件:电瓶车的电瓶不翼而飞操小偷和他的祖宗二十八代 [s:24]
而且我觉得小偷好象观察我好久了似的,摸熟了我的进出时间才偷的,真是恶心透了,现在的小偷抓到的话真要乱棒打死,老是被偷,不止一次了,电瓶车也被偷过.哎,现在的警察也没有什么用的.大多破不了.
他们连汽车的电瓶、轮胎都不放过的,现在的小偷没人性啊
现在很多人都把电瓶和车子用不绣钢绑在一起不知道效果如何
引用第9楼吕家强132于 21:43发表的& :现在的小偷胆子越来越大了呀,太可恶了.不过反过来想想,电瓶车厂家 也该想想办法了,要是能设计成电瓶和车连一起就好了那样小偷也会变着法子偷啊,最根本的还是贫富差距啊
咳同情个 楼主真当有所晦气达拉
我刚被偷了一辆电瓶车 [s:20]
我放在一楼自家有锁的车棚里的一辆2000多块买的电瓶车,上午,被偷了,门也被踢破了,电瓶车,不亦而飞了!!我哭啊,小偷,我****八辈子 [s:22]& [s:22]& [s:22] 杀了你,同志们,我能找回来不?
我的电瓶被偷。以后我看到偷电瓶的坚决打击。
我的电瓶锁早破了,上周六晚上停在了好有多对面.结果回来就看见电瓶空空如也了.这时旁边走来一人,问我:"这车是不是你的?"我答是的.他说:"你跟我去趟城东公安分局吧.你的电瓶刚才被小偷偷了,小偷作案时刚好被我们抓住,我在这里等了你2个小时了.请你去做个笔录,领回你的电瓶."说真的,我当时真不敢相信,不是不相信电瓶被小偷偷了,而是不相信他这个人,不相信他会在出事地点等我2个小时.难不成是小偷一伙的,自编自演,偷了电瓶不够,还想敲诈我这个人!不过后来还是去了并领回了电瓶(少说也要400米咧!).本想买二包烟谢谢这位联防队的,可一晃没人影了,只知道大概姓张,四十左右.真是要谢谢他了!你知道这伙(有三个)贼胚多大吗?抓住的那个才17岁,满恋的稚气!已经是"二进宫了"社会的悲哀啊!
大家都小心點吧,多買几把鎖!車停在人多的地方!小偷應該抓到一個剎一個,太可惡了,現在的政策對小偷太仁慈了& [s:24]& [s:24]& [s:24]
NND,现在的小偷真是呕心!深受其害!建议把小偷全部枪毙 [s:24]& [s:22]& [s:22]
引用第29楼qiuqiu991于 00:12发表的& :我的电瓶锁早破了,上周六晚上停在了好有多对面.结果回来就看见电瓶空空如也了.这时旁边走来一人,问我:"这车是不是你的?"我答是的.他说:"你跟我去趟城东公安分局吧.你的电瓶刚才被小偷偷了,小偷作案时刚好被我们抓住,我在这里等了你2个小时了.请你去做个笔录,领回你的电瓶."说真的,我当时真不敢相信,不是不相信电瓶被小偷偷了,而是不相信他这个人,不相信他会在出事地点等我2个小时.难不成是小偷一伙的,自编自演,偷了电瓶不够,还想敲诈我这个人!不过后来还是去了并领回了电瓶(少说也要400米咧!).本想买二包烟谢谢这位联防队的,可一晃没人影了,只知道大概姓张,四十左右.真是要谢谢他了!你知道这伙(有三个)贼胚多大吗?抓住的那个才17岁,满恋的稚气!已经是"二进宫了"社会的悲哀啊!你好幸运哦,可以去买体育彩票了!我可就惨了,一个星期丢一辆,没办法要用啊,又是去买了一辆,不到一个月又被偷了,心惊肉跳,不敢买了,从此上下班不是公交就是自行车,实在受不了开电瓶车的诱惑,现在又买了一辆,担心死了呢!
小偷可恨,纵容小偷的该杀。小偷虽然一本万利,但也是高风险。那些收购者却是坐收渔翁。卖给你45百,收进来可能只有12百。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除不尽,杀不完。 [s:27]& [s:27]& [s:27]
[s:26]& [s:26] 那么多人被偷& 我们的JC呢????在吹空调吗???
我的电瓶车的电瓶车也被偷过了.去年九月,在金时代的好又多门口,连外壳也拎走了.去卧龙专门店换了新的,四百三十块!!!心疼了很久.现在我用大链条把电瓶绑牢了!!!!!超市门口我放人多的地方,快进快出.
我被偷了一次电瓶和两辆电瓶车了! [s:15]& [s:15] 其中第2辆买来开了才12天啊!!! [s:24]& [s:15]
发现很多人,开的都是电摩
我以前也被偷.真是气愤,但是我们的警察好象没有什么作用的.
妈的 我就吃了顿饭的功夫电瓶就不见了& 只见一个没了电瓶的车子,更加郁闷的是那电瓶壳已经挺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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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0.022935 second(s),query:0 Gzip enabled  10月4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公安局民警发现2个偷电动车嫌疑犯,追到温县陈家沟东边的沟里死角时,一名疑犯持砖块拒捕,被该局党委副书记李世轩两枪当场击毙(有群众称连发6枪,4枪命中) 死者身份一直未查清,另一名同案嫌犯张艳菊拒不承认盗窃电动车。焦作公安局长丁保东下令封锁消息.  10月07日下午焦作官方回应称:被击中的嫌疑犯是个曾经被劳教的惯犯,办案民警遭到犯罪嫌疑人持凶器拒捕,民警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于是果断开枪将嫌疑人击伤,嫌疑人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据在场目击群众讲,疑犯当时行为根本谈不上对"民警生命严重威胁",且疑犯是当场身亡.10月4日至今,在场的多名目击群众遭焦作官方"做工作"和封口威胁.  果断开枪将嫌疑人击毙的焦作市温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世轩,曾当选“全国优秀警察”,据说李世轩个人英雄主义情结严重,常年24小时枪不离身,擅长利用网络和媒体做秀打造个人形象.声望远超焦作公安局长丁保东.是焦作重点打造培养对象.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杀得好,狗日的小偷最可恨  
  俺光看不说话,不会“被失踪”吧?
  李世轩,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程度,温县徐堡镇大善台村人,日出生。自幼在本村上学,1979年8月份至1982年7月份在北冷高中上学,1982年10月份至1984年7月份在省人民警察学校学习,1984年9月份到温县公安局刑警队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96年7月,读中国政法大学函授,1993年9月份任刑警队副队长,97年元月份到温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工作,任指挥中心主任,2002年9月任温县公安局副局长,2006年底兼任温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日改任温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兼任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85年被评为“新乡地区公安战线先进工作者”; -   86年被评为“焦作市优秀青年民警”; -   87年被评为“温县十佳青年”、“县优秀团干”、“河南省优秀技术员”; -   90年被评为“温县十佳青年”、“河南省优秀技术员”; -   91年被市局嘉奖一次; -   92年被评为“县保护电力设施先进个人”、被市局嘉奖一次; -   94年荣获县“四打两治两清理”专项斗争个人一等奖”、被县委县政府记功一次、荣获“焦作市优秀人民警察”、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人民好卫士”、荣立“三等功”一次; -   95年荣立“三等功”一次; -   98年被评为“县优秀团干”、“焦作市优秀人民警察”; -   99年被评为“全市指挥中心工作先进个人”、被县政府嘉奖一次; -   2000年被评为“省创人民满意110先进个人”、被市局记三等功一次;2001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同邪教斗争先进个人”,被市局记三等功一次、被评为“省110快速反应机制建设暨创人民满意110先进个人” ; -   2001年“省优秀人民警察”; -   2002年被评为县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市创人民满意公安民警、省优秀人民警察、立二等功一次; -   2003年立一等功一次; -   2004年被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被评为市新长征突击手; -   2005年荣立三等功三次,嘉奖两次。2006年被市局评为大练兵先进个人,被县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被评为市消防工作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市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省大练兵先进个人; -   2007年9月份被县政府记三等功一次,2007年7月份被省政府命名为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   2008年被评为感动焦作十大人物和感动温县特别人物,焦作市优秀共产党员,焦作市十大优秀民警; -   2009年市科技创安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劳动模范、焦作市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三等功一次;   2010年被评为焦作市赈灾募捐先进个人,河南省指挥中心工作先进个人~~~   被誉为“一线局长”、“救援专家”。
  从温县公安局获悉,该局党委副书记李世轩同志近日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从警28年来,李世轩累计出勘各种现场11000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100余人,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十五次,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警察和省劳动模范称号。
  李世轩在一线救援:满脸是血的李世轩对着在场的众人喊:“不要管我,救人要紧!  
  滥用枪支!百姓生命无保障啊!!  小偷罪不该死  即便该杀,也应通过法律途径!  这个社会,怕啊!!!!!!!!!!!
  杀得好!袭警就要杀,罪犯袭警更该杀!这种人不死,出来还会犯罪!  
  静待鼠窃狗偷出洞拍砖!  
  小偷强盗都该死
  有权不用过期作费。  
  权力真大,想杀就杀
  焦作公安的。新闻不断啊。如果情况属实这个书记可就麻烦了  
  楼主,请问你两个问题。何谓枪杀?枪杀一词一般用在何事件何场合?  按你的逻辑,我可以给你造连续句:焦作公安局副局长枪杀拒捕盗电瓶车嫌犯,该嫌犯壮烈牺牲(或就义)。  你觉得别扭不?我咋就觉得那么别扭呢?  试着用其它词看看:  焦作公安局副局长当场击毙拒捕盗电瓶车嫌犯,该嫌犯当场身亡。  楼主你觉得本人这样改个词是否会恰当点呢?  作为天涯河南版版主,不客观叙述事情原委,反而用带歧义的用词引导不明就里的看客,从而达到攻击体制,批判政府滥用职权的目的。请问:是否贵版主有携私报复之嫌?  警械使用条例肯定对枪支使用有严格且明确的规定:当出警警员在人身安全受到犯罪分子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允许使用枪支。  那么就有:盗窃算不算犯罪?拿砖头拒捕算不算犯罪?砖头会不会对警员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也许你又说,砖头能算严重威胁?那么,你叙述的六枪恰恰可以说明问题:起码有两枪算鸣枪警告,在起码两次警告后,嫌疑人还持砖拒捕。请问,此情况下警察开枪何错之有?  看看你自退伍兵事件后发的两个帖子吧!别再来丢人了…  退伍兵事件中你声称被警察殴打至住院,又声称出院后会公布照片,请问,个把月过去了,你出院没?  焦作某学校楼倒倒事件,你发的主文配个武汉电梯坠落事件的视频,是何用意?  该文警察鸣枪示警无效后,击毙拒捕嫌疑人被你丑化成枪杀嫌疑人,还言“盗不至死”,又是何用意?  算老子求你了…想报仇,想翻案,先练下你的IQ,可以不?  
  盗窃后抗拒逮捕,就是抢劫了。  法律有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的是可以实施无限防卫的。也就是打死活该了
  杀的如果是小偷,大家还是开心的,但是,多少有些隐隐担心,滥用权力很可怕的
  河南焦作市:温县公安局副书记李世轩枪杀盗电动车疑犯~~~10月4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公安局民警发现2个偷电动车嫌疑犯,追到温县陈家沟东边的沟里死角时,一名疑犯持砖块拒捕,被该局党委副书记李世轩两枪当场击毙(有群众称连发6枪,4枪命中) 死者身份一直未查清,另一名同案嫌犯张艳菊拒不承认盗窃电动车。焦作公安局长丁保东下令封锁消息.  10月07日下午焦作官方回应称:被击中的嫌疑犯是个曾经被劳教的惯犯,办案民警遭到犯罪嫌疑人持凶器拒捕,民警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于是果断开枪将嫌疑人击伤,嫌疑人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疑犯持砖块拒捕,没有对警察造成伤害或危害,罪不至死……
  死人照片明显的假的
现在哪有傻逼穿大衣
  盘锦开了第一枪,焦作就开第二枪,以后会越来越多的人中枪,谁叫你没枪呢?  
  楼主看来很失望
  如果真的是小偷,击毙了就活该!!我最痛恨偷这些车的贼了!!我也被偷了2辆了,怎么锁都没有用
  敢于拒捕袭警的小愉,就该枪毙,不然下次老百姓碰到它,它就敢拍死你  
  6枪,4枪命中。首先命中一枪,然后再补3 枪
  小偷死有余辜
  低层民众命不值钱  
  低层民众命不值钱  
  先鸣枪示警,如果仍然拒捕应向非致命部位射击。  
  五毛多啊
  不爷们!鄙视,真的要鄙视的。
  为李警官叫好!  就应该勇于开枪!
  刚看到大版主在隔壁的帖子,就看到这里遥相呼应了。  这是要逆袭么?  击毙一个拒捕的贼而已,尔之悲伤溢于言表,难道真的要认贼作那个那个贼了?
  这次我觉得警察做法问题不大,因为小偷正在盗窃,而且拒捕,还企图袭警,这是何等猖狂的小偷啊。这个跟保护自己土地被枪杀的那位不同,性质不一样。  
  就是击毙一个贼而已,而且是个惯犯。感情上只能说击毙的好,法律上咱说了也不算,交给公检法吧。
  值得关注  
  看看,不敢乱说话的。  
  谁扔的卫生巾,这么准???  
  终于找个靶子,还不多打几枪、、、、、
  最好是放开枪支管理,大家都有枪,毛主席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中国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嘛,人民当家做主,怎么会主人木有枪,仆人倒是拿着枪整天杀主人。
  呵呵“窃钩者诛”古人诚不欺我也,此准则自古至今一直有效
  打得好!向保护百姓财产拔枪击毙小偷的李书记致敬!希望别看到楼下有伪善人再假惺惺的为小偷抹鼻子哭眼泪了,许多穷百姓买个电动车容易么。
  打死活该,好好日子不过非得做偷  
  以暴治暴只能越来越暴,不知是要依法治国还是依暴治国。  
  杀的好、年轻轻偷、就得严惩  
  这些图都是哪里和哪里呀,死人的哪个白天穿大衣,另一张流血的晚上穿短袖.........不是一个时间段的吧!!!虽然我也痛恨小偷,但人家偷个电动车,拿一板砖就开枪杀了,太过了吧....哪天CJ要是看哪个不顺眼扣个手持板砖的名就能把人枪杀了,这怎 么了的,难道他们都是007有杀人执照???
  回复第15楼(作者:@鸡的屁2011 于
19:08)  警察?二十年前就定论一一披着羊皮的狼  [来自UC浏览器]  ==========  sb希望你有事的时候别报警!有人干你的时候,警察不管  
  回复第20楼(作者:@马甲1234A 于
19:44)  盘锦开了第一枪,焦作就开第二枪,以后会越来越多的人中枪,谁叫你没枪呢?  [来自QQ浏览器]  ==========  请看你美爹家的警察杂表现的  
  回复第28楼(作者:@ 于
21:30)  先鸣枪示警,如果仍然拒捕应向非致命部位射击。  [来自QQ浏览器]  ==========  你美爹家的警察笑了!  
  -----------------------------  最讨厌偷车贼,爷前段时间辛辛苦苦一个月的工资买了辆电动车,骑了不到两个月,就被贼顺手牵走了, 那个气呀,杀他的心都有了,后来听说警察拿他们也没办法,抓了关几天就放了,心里更气了,小偷太猖狂了。现在可好,看见就开枪,看小偷还猖狂不猖狂!解气!
  回复第40楼(作者:@CARMELIN 于
08:22)  最好是放开枪支管理,大家都有枪,毛主席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中国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嘛,人民当……  ==========  真扯蛋,苍蝇真多  
  回复第44楼(作者:@九美斋 于
08:51)  以暴治暴只能越来越暴,不知是要依法治国还是依暴治国。  [来自QQ浏览器]  ==========  你美爹有话说了!  
  贼和诈骗犯,不能老是纵容,警察击毙一下也是可以的。
  严重恭贺飞狼版主伤愈重出江湖
  偷人家东西,警察追捕理所应当,拒捕开枪也正当。难道要让砖头打到身上才开枪吗?又不是去强拆,不应当出警的事,你去帮开发商的忙,那才值得去质疑。
  罪有应得  
  楼主被李警官抓过吗?  
  杀无赦。
  回复第44楼,@九美斋  以暴治暴只能越来越暴,不知是要依法治国还是依暴治国。  [消息来自掌中天涯]  --------------------------  枪杀了,以后小偷就怕你了?做梦。朱元璋杀了那么多贪官,贪官却越杀越多。治标不治本。小偷怎么来的?还不是政府逼出来的嘛  
  这枪是否也开的太容易了?  板砖无敌!
  @九美斋
08:51:52  以暴治暴只能越来越暴,不知是要依法治国还是依暴治国。  -----------------------------  暴力拒捕,不开枪吗?难道拿一本刑法来读一下?
  掌握枪才掌握法^_^  
  贼和抢劫、强奸犯,不能老是纵容,警察击毙一下也是可以的。
  回复第59楼,@guxuan526  回复第44楼,@九美斋  以暴治暴只能越来越暴,不知是要依法治国还是依暴治国。  [消息来自掌中天涯]  --------------------------  枪杀了,以后小偷就怕你了?做梦。朱元璋杀了那么多贪官,贪官却越杀越多。治标不治本。小偷怎么来的?还不是政府逼出来的嘛  [发自掌中天涯客户端 ]  --------------------------  顶你  
  『天涯杂谈』 河南焦作:被警方非法传唤、拘禁的26小时(1)恶梦惊魂点击:61664
回复:8910下一页末页回复此贴共40页直接到页 作者:  @飞雪夜归狼
发表日期: 22:21:00 回复
  下午至22日晚上,本意是赴焦作问退伍兵被拘留情况的我,突遭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强行隔离、严刑审讯、拘禁逼供、限制人身,经历了恶梦般的26小时。  8月21日下午16时许,我们在焦作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来了几个身穿便衣的人,叫我们“到那边说事”,我们随他们到了山阳分局案件侦办大队,便立即被强行隔离。  ----  你的逼脸真是厚啊  你的恶梦惊魂2续集呢?  你和焦作退伍兵  这个一对2B遥相呼应  造谣骗钱  网友都在等着你回答呢  你马逼的  你不是说被警察打了100多个耳光吗  伤势鉴定  病历  快2个月了  还没有制作好吗
  警察可以随意用枪了,只要开枪后说声对方拘捕,反正具体情况没人问死人的口供  不过从另一侧面说偷电瓶要是可以判死罪,那么咱们人民以后会越来越幸福了,民间不会再有贼敢偷东西了,像楼上说的抢劫呀强奸呀都不会发生了,更不至于发生幼女嫖宿强奸之类的案子了,至于官场贪污超过电瓶的钱就可以严惩甚至击毙的话,那么我们国家处处是清官了  总之利弊都有,观望之,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贯彻到底
  前天收到的站短  
  你娘的河南的五毛就是多,看来这与河南乱贪官多最不稳定有关吧...
  别在这里吱吱歪歪的,现在怀疑你一贯反对政腐,是企图颠覆政腐的嫌疑犯,要逮捕你,好,你拒捕,威胁人民警察安全。拨枪,一梭子弹打出,6枪全中,击毙罪犯。人民警察主新功!  
  下图右为河南焦作市委书江路国贤,貌似皮带不错  
  一般都是俩人以上成组作案,有配合有掩护,不过这次载了!  在米国,对拘捕者可以直接使用枪械。
  小偷早跑了,被枪杀的是个街上流浪的精神病人,  小偷早跑了,被枪杀的是个街上流浪的精神病人,  小偷早跑了,被枪杀的是个街上流浪的精神病人,  小偷早跑了,被枪杀的是个街上流浪的精神病人,  小偷早跑了,被枪杀的是个街上流浪的精神病人,  小偷早跑了,被枪杀的是个街上流浪的精神病人,  小偷早跑了,被枪杀的是个街上流浪的精神病人,  小偷早跑了,被枪杀的是个街上流浪的精神病人,  小偷早跑了,被枪杀的是个街上流浪的精神病人,  小偷早跑了,被枪杀的是个街上流浪的精神病人,  小偷早跑了,被枪杀的是个街上流浪的精神病人,  小偷早跑了,被枪杀的是个街上流浪的精神病人,
  从楼主的过程描述中,我认为当场击毙是涉嫌非法的。  盗贼在逃跑无望的时候,拿起砖头反抗,作为追捕的警官鸣枪示警---正当,如盗贼继续反抗,完全可以采取非致命的方式,比如说对准非致命部位同样可以制服盗贼---比如腿部或者持砖头的手臂。  如此案描述属实,如处理不当,其潜在的影响后果是很可怕的。。。一旦法律上对此行为予以确认正当,有可能造成警察在办案过程中滥用枪支。这种风气是无论如何不能提倡的,否则后果严重!
  楼主,你终于出院了?哭够了没?第二季什么时候出来?  
  啥时候放出来的
    以据传、据说、听说开头的,一半是谣言;开头是白严松、崔永元、王硕说的,六成是谣言;被作家、诗人、律师、足球解说等大V们转发过的,七成是谣言;吵吵着马上要被和谐了的,八成是谣言;末尾爱特了作家天佑、薛蛮子、李庄、袁裕来律师的,九成是谣言;如果前面提到的这些人发布的,肯定九成九是谣言  //yEsjl1Pk5
  路过,无语.  
  回复第61楼(作者:@custom1 于
09:12)  @九美斋
08:51:52  以暴治暴只能越来越暴,不知是要依法治国还是……  ==========  开枪就非得要命吗?人类立法的本质之一就是要尊重生命。  
  回复第52楼(作者:@一块板砖闯江湖 于
09:02)  回复第44楼(作者:@九美斋 于
08:51)  以暴治暴只能越来越暴,……  ==========  是你爹我有话说了。  
  @飞雪夜归狼
17:31:00  ==========================================  你不要向焦作公安讨公道吗?  怎么不为自己维权了?  怎么又想起来为你小偷爹喊冤了?  你的苦逼被打维权第2集出来了?  你的验伤报告呢?
  又是退伍兵你俩,还没被关怕吗  
  呵呵,开枪吧
  不杀手无寸铁俘虏的年代已经过世了…………
  美大学新生裸体逛校园 竟遭击毙   01:05  中国时报  【谌悠文/综合报导】  美国南阿拉巴马大学一名十八岁大一新生六日凌晨全裸现身校园,结果遭到  校警射杀。其家人亲友不解,校警竟然动用致命武器对付大学新鲜人。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导,根据该校声明,一名校警听到校警室  窗户发出重击声,他走出校警室,看到一名全裸男子,行止怪异。他反覆冲向前,  出言挑衅校警,并作势要攻击。  校警拿出武器,命令裸男不要动,但对方不断冲向前威胁,无视校警反覆要  他停下来的命令,校警对他开了一枪,击中其胸口。他倒下去,又爬起来,然后再  次倒地,气绝身亡。  校方稍后查出这名学生名叫柯勒(Gilbert Thomas Collar)。柯勒的母亲波  妮及友人说,他们无法理解像柯勒这样一位在学校角力队待过六年、脾气很好的年  轻人,怎么会在如此怪异和令人难过的情况下丧命。  柯勒身高一百七十公分,体重六十一公斤,拥有角力选手的身材。波妮说,  他没攻击任何人,也没携带武器,根本就全裸。她不明白儿子遭枪击当时的举动。  她说:「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新鲜人做蠢事。校警应该配备处理类似行为的装备,  不必使用致命武器。」目前,校方已联系地区检察官进行调查。
  @英奇不哭
19:03:50  楼主,请问你两个问题。何谓枪杀?枪杀一词一般用在何事件何场合?  按你的逻辑,我可以给你造连续句:焦作公安局副局长枪杀拒捕盗电瓶车嫌犯,该嫌犯壮烈牺牲(或就义)。  你觉得别扭不?我咋就觉得那么别扭呢?  试着用其它词看看:  焦作公安局副局长当场击毙拒捕盗电瓶车嫌犯,该嫌犯当场身亡。......  -----------------------------  你TM知道啥
你是警察的一条狗吗
/a/072.htm
你自己看看 , 难道那老人说的 是假的吗
难道温县公安局说 小偷持砖头拘捕就是真的吗
你自己想想, 一个小偷 罪不该杀, 即便该杀,也应通过法律途径!  你懂吗 , 难道他们公安局就想杀就杀 ,
又不是 杀人犯 , 亲,, 他只是个小偷,就算他在该死,也不是让警察杀的。 有5,6辆警车去了,在说那小偷也无路可逃了,不能抓住吗 !
现在估计温县公安局 都该找那老人封口了
, 自己看看那视频
难道是炒作
那人命炒作吗
警察?二十年前就定论一一披着羊皮的狼
  比照片和病历更有说服力的证据在哪呢?
  你不要向焦作公安讨公道吗?  怎么不为自己维权了?  怎么又想起来为你小偷爹喊冤了?  你的苦逼被打维权第2集出来了?  你的验伤报告呢?
  我当是谁那,原来是造谣犯啊!
  作为一个焦作人,我来说两句,你们说的这个公安局副书记叫李世轩,我经常在家乡听老百姓谈起这个人,多年来人们对他的评论还是很高的,一个领导作秀不可能作十几年,公道自在民心,我相信他断不会贸然开枪,拭目以待吧。
  枪声不断响起,屁民接连丧命,十分不解的是还有屁民叫好。几个问题要搞清,一是任何人未经法院审判都不是罪犯;二是小偷小摸不是重大刑事案件,是否构成拒捕击毙的条件;三是随手拿起的砖头是不是凶器。可能产生的后果,如果警察想害你,指控你涉嫌偷盗或扰乱社会治安,你跑掉、反驳等拒捕,可以直接击毙,或者先击毙,随便编什么再指控你袭警。这起事件是典型的滥用枪支,故意杀人,不依法惩处,小小屁民生命无法保证。这里面小偷应该受到惩罚,但必须经过法院审理认定后进行。这名警察是用直接杀人来掩盖他的无能。  
  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杀人民,这是典型的中国特色的依靠群众杀群众官场治理规则,无耻的屁民总会叫好中被杀掉还不自醒。  
  回复第59楼(作者:@guxuan526 于
09:10)  回复第44楼,@九美斋  以暴治暴只能越来越暴,不知是要依法治国还是依暴治国。  [消息来自……  ==========  什么意思?不好全是政府逼的?你爹偷偷打麻将也是你妈逼的?  
  小偷虽然可恨,但条子随便弑人更可恨
  当公交车上小偷对你行窃,你理论之后再被群殴无人敢管时,或许你对小偷的同情就会改变。
  支持杀死这种小偷!!!!警察威武!!!!
  @英奇不哭
19:03:50  楼主,请问你两个问题。何谓枪杀?枪杀一词一般用在何事件何场合?  按你的逻辑,我可以给你造连续句:焦作公安局副局长枪杀拒捕盗电瓶车嫌犯,该嫌犯壮烈牺牲(或就义)。  你觉得别扭不?我咋就觉得那么别扭呢?  试着用其它词看看:  焦作公安局副局长当场击毙拒捕盗电瓶车嫌犯,该嫌犯当场身亡。......  -----------------------------  说得好!
  向不畏网络留言 一心为民的警察致敬!那些骂警察的SB们 小偷是你们的家人吧?要是在这个场合不开枪 拿给警察配枪是为了什么?难道说是为了对着人民吗?强烈支持李书记!如果天下的警察都像李书记这样就可能真的会天下无贼了!
  @巴巴拉拉的石头
16:56:35  枪声不断响起,屁民接连丧命,十分不解的是还有屁民叫好。几个问题要搞清,一是任何人未经法院审判都不是罪犯;二是小偷小摸不是重大刑事案件,是否构成拒捕击毙的条件;三是随手拿起的砖头是不是凶器。可能产生的后果,如果警察想害你,指控你涉嫌偷盗或扰乱社会治安,你跑掉、反驳等拒捕,可以直接击毙,或者先击毙,随便编什么再指控你袭警。这起事件是典型的滥用枪支,故意杀人,不依法惩处,小小屁民生命无法保证。这里面.....  -----------------------------  你是不是和这个小偷是一伙的?杂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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