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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1日 19:27--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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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首先,第一部分,怎么找出诡辩里的逻辑漏洞?作者在书里,总结出了几十种,诡辩的常见套路。为了方便讲述,我把这些套路总结成了三个“不”。分别是,不一样,推不出,连不上。具体是什么意思?咱们从第一个不说起,也就是,不一样。在说什么叫不一样之前,咱们得先说说,什么叫一样?在思考的规则里,排在第一位的规则,叫作同一律。说的是,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思想都必须和自身保持一致。每一个概念,必须保持自身的统一。说白了,就是在一次论证过程中,你不能偷换概念。假如做不到这点,就叫不一样。比如,因为你不是一个企业家,所以,你也不是一个成功者。这句话一听就有毛病。企业家和成功者,这不是一个概念,所以论证不成立。听到这,你可能会说,这不是就是辨别概念吗?这么简单的事,谁不会?你别说,假如这个偷换概念的手段玩的高明,我们还真不容易辨别出来。概念,其实包含两重定义。第一重定义,指的是内涵。也就是,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第二重定义,指的是范围。也就是,有哪些东西符合这个定义。比如,人类,这个定义的内涵,指的是人类这个物种。它的范围,包括从几百万年前一直到今天,出现过的所有人类,还有未来将要出现的人类。而诡辩常用的套路,就是偷换其中一重定义。要么偷换内涵。要么偷换范围。咱们先说,诡辩是怎么在论证中,偷换概念的内涵的。比如,你听听下面这个故事。说的是,布店里来了一个客人,要买两匹布。老板拿给他之后,客人问,多少钱?老板说,今天全场促销,只收半价。客人想了想,就把其中的一匹布,还给了老板。然后转身就走。老板肯定不答应,说,你还没给钱呢。客人说,你这个奸商,我拿了两匹布,问你多少钱。你说半价,我就把其中一匹布,折合成一半的价钱给了你。我已经交完了钱,你怎么还管我要?老板一听,当时就蒙了。这套逻辑明显有漏洞,但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又说不出。好,现在让我们帮帮这个老板。其实,这个问题的根本,就在于客人在整个论证过程中,偷换了布匹这个概念的内涵。你看,在这个论证中,其实存在两个概念。一个是布匹,也就是布料本身。还有一个是布价,也就是这块布料的价格。注意,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老板向客人要的,是布价,是钱。而客人偷换了内涵,把布料等同成了布价。假如把这层意思点出来,这道题其实非常简单。你看,假设一匹布的原价是10块钱,两匹布就是20。在全场半价的情况下,两匹布卖10块钱。客人拿走两匹还回一匹,相当于还回了5块钱。拿走10块还5块,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换句话说,你要跟我谈布匹,咱们就谈布匹。谈布价,就只谈布价。一码归一码,不能混着来。好,偷换概念的内涵,这是一种不一样。还有一种不一样,是偷换概念的范围。也就是,肆意扩大或者缩小一个概念。识别这类诡辩要容易一些。咱们说个具体的故事。当年,赫胥黎在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后,支持了里面的观点,但是他马上就遭到了贵族的抨击。因为书里指出,人类是由猴子进化来的。在一次辩论中,一个贵族质问他。你说人类是猴子进化来的。我问你,你的祖父是猴子变的,还是你的祖母是猴子变的?你看,这就是偷换了概念的范围。赫胥黎说的是,人类是猴子进化来的。注意,是人类。这和具体的某个人,明显不是一个意思。它缩小了概念的范围。这个故事还有个后续。就是当赫胥黎指出对方的逻辑漏洞时,对方的妻子居然一脸绝望的问,难道我真的是猴子变的?说完之后,就晕了过去。显然,直到最后,这个贵族的妻子,也没弄明白,人类和某个具体的人,指的不是一回事。回到现实,这种偷换概念的套路,也有不少。比如,你去买金首饰,柜台上写着,今日特价,全场一折,假一赔十。这时,你肯定觉得奇怪,全场一折,卖家岂不是亏了?就算把金首饰转手,卖给回收黄金的,也能净赚一笔啊。但是,后面那句,假一罚十,又马上抵消了你的疑惑。你可能会想,既然敢写假一罚十,应该是真的吧。那么,到底是真是假呢?这时,我们就需要调动刚刚说的同一律。你得想想,假一罚十,这个假,它的内涵到底指的是什么假?是说黄金是假的,不是纯金就算假。还是指的,这个牌子是假的。就好比你去买大白兔奶糖,遇到一个卖假货的奸商,他承诺你假一罚十。这个假就可以分成两个维度理解。有可能是奶糖本身是假的,里面没有奶味。也有可能是牌子是假的,不是大白兔,而是太白兔,或者大白免。假如他承诺的是前者,这个假一赔十就不管用了。因为虽然牌子假,但是奶糖确实有奶味。同样,后面这个赔十,也可以分成不同的维度理解。到底是赔十块钱?还是陪十倍的原价?总之,只要卖家没说清楚,这个假一罚十,假的内涵到底是什么,你就要当心了。好,这是诡辩的第一个,常用的套路,不一样。说白了,就是偷换概念的内涵或者范围。借着这个套路,我们介绍了思考规则里的同一律。接下来要说的第二个诡辩套路叫,推不出。也就是,你给出的论据,不支持你的结论。注意,这里所说的不支持,不是你的论据不充分,而是你论证的方式不成立。即使把你的推论单独拆开看,每一句都正确。但这个推论作为一个整体,这个过程它不成立。比如,你不喜欢喝茶,你也不喜欢喝咖啡,所以你喜欢喝牛奶。这三句话拆开,全对。但是,连在一起看,我们就会觉得这个论证过程不成立。再比如,我指着一个手机说,这不是电脑,也不是桌子,所以这是一个手机。再比如,这不是一只鸟,也不是一头牛,所以这是一头羊。这些都属于推不出的情况。这种诡辩的麻烦之处就在于,每句话单独拆开看,你都说不出哪有错。但连在一起,就是明显不对劲。我们要寻找的,就是这个不对劲的原因。不知道你发现没有,前面的所有推论,都采用了同一个句式。就是试图用两个否定的前提,推出一个肯定的结果。也就是,因为不是A,也不是B,所以一定是C。其实,问题就出在这。两个否定的前提叠加,是不能得出任何肯定的结果的。比如,我想证明你是一个学生。我肯定不能通过先证明你不是商人,再证明你不是医生。因为这两个前提,没有任何意义。这就像在无穷多的选项中做排除法,你不会获得任何新结论。除非规定前提,说明,你一定具备学生、商人、医生中的某一个身份。否则,两个否定的前提叠加,是得不出任何肯定的结论的。在现实中,你可能经常听到有人争论,外星人存不存在?支持不存在的会反问对方,你能证明外星人存在吗?你不能证明,所以外星人一定不存在。这个推论过程,就是典型的推不出。你看,不能证明存在,所以一定不存在。这就是试图用否定的前提,推出肯定的结论。姑且不论事实如何,这个推论,本身就不符合逻辑。在思考的规则里,有一条规则叫作理由充足律。说的是,你的结论必须有充足的理由,而且理由和结论之间,必须有联系。试图通过否定的前提,得出肯定的推论,本质上,就是违反了理由充足律。因为这两个否定和最后的肯定之间,没有必然联系。那么,什么情况下,我们能得出肯定的结论呢?说到这,我们来说说,除了前面说过的同一律和理由充足律之外,思考的另外两个基本规则。第一个规则叫作,矛盾律。意思是,同一思维过程中,互相否定的两个判断,不可能都是真的,其中必有一个是假的。注意,这里说的是,互相否定。比如,这把椅子是黑色的,它对应的否定应该是,这把椅子不是黑色的。而不是,这把椅子是白色的。第二个规则叫作,排中律。跟矛盾律有点像。它说的是,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互相矛盾的两个想法,不可能都是假的,其中必有一个是真的。比如说,我是一个学生,和我不是一个学生,不可能两句话都是假的。把矛盾律和排中律放在一起,我们很容易发现,一旦两个结论互相否定,其中必定有真有假。听到这,你可能会说,这些规则未免太简单了吧。况且我们本来就是这么思考的,还有必要把它作为一个规则,刻意记下来吗?其实,记住这两条规则的意义,就是让我们在遇到混乱的时候,能够快速理清思路。就像数学里的九九乘法表一样,为你的计算,建立一个快捷方式。比如,数学家斯摩林曾经根据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里的情节,出过一道逻辑推理题。说的是,女主角问求婚者:这里有三个盒子,一个是金盒子,一个是银盒子,还有一个是铅盒子。自己的肖像,就装在其中一个盒子里。谁能猜中,就嫁给谁。其中,金盒子上写着,肖像在这个里。银盒子上写着,肖像不在这个盒子里。铅盒子上写着,肖像不在金盒子里。现在告诉你,三句话中,只有一句是真的。最后请问,肖像到底在哪个盒子里。乍一听,估计很多人一时间理不出头绪。这时,咱们前面说的排中律和矛盾律,就派上用场了。根据排中律,互相否定的两句话,必有一个是真的。根据矛盾律,互相否定的两句话,必有一个是假的。所以,肖像不在金盒子里,和肖像在金盒子里,这两句互相矛盾的话,一定有一句真话和一句假话。同时,根据这道题的提示,三句话里,只有一个是真的。现在,我们已经锁定了一句真话和一句假话。那么剩下的那句,就一定是假话。这句话就是银盒子上写的,肖像不在这个盒子里。既然这句话是假的,那么肖像就一定在这个银盒子里。你看,把思考的规则实体化,变成明确的规则之后,它就变成了一个可以抓在手里的工具,更加好用。好,这是咱们说的,诡辩的第二个套路,推不出。借着这个话题,我们还介绍了思考规则中的另外三个规则,分别是排中律、矛盾律和理由充足律。接下来要说的第三种诡辩的套路,叫作连不上。也就是,把原本应该一个一个解决的问题连在一起,让人找不到真正的解法。比如,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曾经教过一个学生打官司。普罗泰戈拉跟学生约定,你先交一半的学费。另外一半,等你将来学成,打赢第一场官司之后再给。但没想到,这个学生学完之后,迟迟不接官司。眼看另一半学费收不上来,普罗泰戈拉忍不住了,把学生告上法庭。你看,普罗泰戈拉的如意算盘是,假如法庭判他赢,学生肯定得给学费。假如判自己输,就说明学生赢了。那么按照约定,学生必须在赢得第一场官司的时候,把另一半学费交齐。所以,不管输赢,钱都能到手。但问题是,学生这边想的正好相反。你看,假如普罗泰戈拉赢了,说明这个学生输掉了第一场官司。按照约定,学费不用给。假如法庭判普罗泰戈拉输,这个学生遵照法庭判决,还是不用给。现在问你,局势到底对谁更有利?这个问题有很多解释。我看过的最易懂的解释,来自于一本叫《上帝笑了99次》的书。这个解法很简单,就是把这场官司拆开,分成两段。你会发现,普罗泰戈拉是完全占据主动的。这场官司分成两段,一段是判决前,一段是判决后。在判决的这个节点,你不用想判决之后会发生什么,只想判决前就行了。根据此前师徒二人的约定,学生没打赢官司前,不用付学费。所以,法庭应该判普罗泰戈拉输。到这个节点,其实普罗泰戈拉并没有损失什么。他可以马上提起二次上诉,这时,法庭已经没有别的选择。因为学生已经赢了第一场官司。按照约定,他必须给钱。当然,这个解法也不唯一。假如你有别的方案,也欢迎在留言区跟我们分享。这是我们今天说的,第三个诡辩的套路,连不上。也就是,把原本应该分开看的几件事连在一起看,导致原本简单的问题变得复杂。其实,生活中这种连不上的诡辩非常常见。比如你看电视时说,这个人唱歌真难听。旁边有人说,有本事你唱啊。你可能被噎得哑口无言。但从逻辑上,歌手唱得好不好,跟你能不能唱,是两个问题,不能连在一起。所以,下回再有人这么说,你可以直接回一句,这是两码事,不能连在一起说。好,以上就是第一部分内容。怎么在逻辑的层面上识别诡辩?我们说了三种诡辩常用的套路,分别是,不一样、推不出、连不上。借着这个话题,我们还了解了思考的四种基本规则,分别是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理由充足律。假如你觉得这些规则有点复杂,也没关系。在书里,作者还介绍了很多,快速驳斥诡辩的简便方法,让你拿走就用。接下来第二部分,咱们就说说这些招数。其实,这些招数无非分成两种。第一种叫顺驳法,也就是,不正面驳斥对方的想法,而是顺着对方的想法,继续往下推演,直到对方无法接受为止。有点借力打力的意思。它的基本模式是,假如对方提出了观点A,你不要直接驳斥,而是要论证,假如观点A成立,那么观点B也一定成立。而且注意,这个观点B,一定要让对方无法接受。对方无法接受,自然就会修正自己的观点A。这么说有点笼统,我们做一个思想实验。假设,有这么一桩官司。一个人买了一盒价值不菲的高档雪茄。为了避免闪失,他还给这盒雪茄上了火险。假如雪茄被火烧掉,保险公司就要照价赔偿。然后,过了没几天,这个人就把雪茄给抽完了。而且还向保险公司索赔,理由是,雪茄被一连串的小火烧掉了。你肯定听出来,这个人的上诉很荒唐。你自己用打火机把雪茄点着,关保险公司什么事。但问题是,保险公司的保单上,只说明了,这是一份火险,但却没有规定火灾的范畴。眼看没法正面驳斥,作为被告,保险公司没办法,只好赔偿。但是,这件事还没完。保险公司在官司结束之后,马上采用了顺驳法反击。你能猜到他们是怎么做的吗?顺驳法,就是顺着对方的观点推演。既然对方认为,用打火机点烟,属于小型火灾。那么按照这个逻辑,对方点烟的做法实际上就是在故意纵火,制造小型火灾,烧毁已经投保东西,这属于骗保行为。保险公司马上发起上诉,之前赔出去的钱,又全都要回来了。这就是咱们说的第一种驳斥诡辩的方法,顺驳法。也就是,顺着对方的观点,往下继续推演,直到对方无法接受为止。有顺驳法,相应的,就有逆驳法。接下来,咱们就说说逆驳法。也就是,跟对方正面开杠。直接举出事实,证明对方是错的。听到这,你可能会说,咱们不是一直强调,找出对方的逻辑漏洞,用逻辑战胜对方吗?现在为什么又强调事实呢?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咱们得先知道,逻辑的本质是什么。逻辑是这个世界的基本规律,它只能被发现,不能被发明。这就意味着,假如你还没有发现它,就不能用它来驳斥诡辩。比如,开头说的,阿基里斯追乌龟的悖论。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了我们2000多年。直到后来,数学家发现了无穷小。我们才知道这个悖论的问题出在哪。我们一直以为,乌龟跑过的无数段路程加在一起,应该是无穷大。但事实是,数学里还存在一种叫无穷小的东西,就像1/2加上1/4再加上1/8,这么无穷无尽的延伸下去,总和永远也不会超过1。这就意味着,假设阿基里斯和乌龟一起走过的路程是1,那么在这个范围内,乌龟走过的距离,即使可以细分成无数段,这无数段加起来,也不会超过1。在特定时间里,乌龟走过的路是有限的。阿基里斯当然能追上它。包括前面说的另一个,人永远不可能走过一座桥的诡辩,要想驳斥它,也需要用到无穷小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在我们发现无穷小之前,要想驳斥这个诡辩,你只能依赖事实。说到这,你可能会说,这不就是就事论事吗?这还用教?教谈不上,作者只是在书里提醒我们,要保持就事论事的精神。因为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往往容易忽略事实。有个故事说的是,数学家罗素问别人,1加1等于几。本来答案很简单,但是,听的人总会忍不住去想,既然是罗素问的,答案肯定不会那么单纯。于是,大家开始琢磨1加1在什么情况下等于无穷大,在什么情况下等于人生,在什么情况下等于爱情,等等。总之,绝对不能说出1加1等于2这种毫无亮点的答案。但是,就在大家冥思苦想的时候,罗素说,不用想了,1加1当然等于2。且不管这个故事的真假,你可以回想一下,自己是不是也有过这种想多了的情况。作者是想通过这个故事提醒我们,在真理面前,没什么可犹豫的。无论何时何地,对象是谁,你都要恪守最根本的事实。这才是真正的逻辑精神,也是一切逻辑思考的前提。好,以上就是第二部分内容。我们说了两种驳斥诡辩的方法。第一种叫顺驳法,也就是借力打力。第二种叫逆驳法,与其说是方法,它更像是一种就事论事的逻辑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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