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日到2022年11月4日0月1多少天

迪拜世博会将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4月10日举办,主题确定为“沟通思想,创造未来”,展会规划场地位于迪拜西南部,占地面积约为438公顷,展区分三个主题:移动性、可持续性和机遇。

迪拜世博会预计将接待访客2500万人次,其中,有70%来自该地区之外。如果世博会成功举办,将会证明迪拜具有全球商业区的能力,并为未来经济发展铺平了道路,会进一步支持迪拜成为更加国际化的城市。此外,本届世博会将新增27.7万个就业岗位。

2013年11月27日18点,在巴黎举行的第154届国际展览联合会议(BIE)上,168位BIE联合会会员选出最终角逐2020年世博会的4个候选城市:迪拜(阿联酋)、圣保罗(巴西)、叶卡特琳堡(俄罗斯)和伊兹密尔(土耳其)。

2014年11月28日,在举行的第一轮和第二轮投票中,巴西圣保罗和土耳其伊兹密尔先后被淘汰。在第三轮投票中,迪拜以116票比47票击败俄罗斯,赢得2020年世博会主办权,成为首个将举办世博会的中东城市。

2020年阿联酋迪拜世博会将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举行。9月16日,中国贸促会在北京举办新闻发布会,2020年迪拜世博会中国馆政府总代表、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慎峰介绍,中国参展2020年迪拜世博会筹备工作已准备就绪,中国馆将于10月1日如期亮相迪拜世博会。

2021年迪拜世博会是第43届。

2020年阿联酋迪拜世博会原定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4月10日举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延期到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举行,仍使用“2020年迪拜世博会”的名称。

这次世博会是首次在中东地区举办。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

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

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实施。

1月1日——2006年跨年曼谷连环爆炸案15周年纪念日。

1月6日——福州地铁1号线一期全线运营4周年。

1月10日——自2021年起,每年1月10日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2月4日——北京冬奥会开幕倒计时1周年。

2月11日——2021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节联欢晚会在中央电视台一号演播大厅举行。这是第39届春晚,也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挂牌成立后举行的第3届春晚。

2月19日——邓小平同志逝世24周年。

3月1日——3.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7周年祭。

3月8日——3·8马来西亚航班失踪事件发生7周年。

3月11日——东日本大地震10周年祭。

3月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96周年。

3月22日——浙江绍兴英烈杨钢林牺牲18周年纪念日。

3月25日——希腊独立200周年。

4月1日——4·1中美南海撞机事件20周年、王伟烈士牺牲20周年、雄安新区设立4周年。

4月2日至10日——延期后的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在海南省三亚市举办。这是海南1988年建省以来首次承办洲际体育赛事。

4月7日——卢旺达种族大屠杀27周年。

4月8日——英国前首相玛格丽特·希尔达·撒切尔逝世8周年。

4月14日——玉树地震11周年祭。

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

4月15日——巴黎圣母院大火2周年

4月20日——雅安地震8周年祭。

4月27日——汪辜会谈28周年、《板门店宣言》签署3周年。

5月2日——南昌大学建校100周年

5月12日——汶川地震13周年祭、中国第14个防灾减灾日。

5月17日至30日——延期后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在云南昆明举办。

5月21日——中国与巴基斯坦建交70周年。

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

5月26日——月全食。月食全过程发生在中国标准时间17:45——20:52,全食阶段在19:11——19:26。中国新疆绝大部分和西藏中西部完全不可见,其余地区带食月出。其中贯穿黑河-天津-防城港的较窄的一线可见部分全食阶段和结尾的偏食阶段;该线以东仅开头的偏食阶段有一部分不可见,而可见完整的全食阶段;该线以西(除完全不可见区域以外)只可见结尾的偏食阶段。此外,亚洲东部、整个大洋洲、美洲中西部、整个南极洲都可见不同完整度的月食。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

6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实施。 [14-15]

6月11日-7月11日——延期后的第16届欧洲足球锦标赛将由11个国家的12个城市举办。这是欧洲足球锦标赛创立以来首次由欧洲全境多国多城市联合举办并以巡回赛的形式进行,真正实现了“欧洲的欧洲杯”。

2020年欧洲杯决赛场地——伦敦温布利球场

2020年欧洲杯决赛场地——伦敦温布利球场

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20周年。

6月16日——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开园5周年。

6月28日——商合杭高铁合湖段开通1周年

6月30日——南昌地铁2号线全线开通运营2周年。

7月1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7月1日——香港回归24周年。

7月1日——青藏铁路通车15周年。

7月13日——北京申奥成功20周年。

7月23日至8月8日——2020年东京奥运会举办

7月28日——秘鲁独立200周年。

7月28日——唐山大地震45周年祭。

7月31日——北京申冬奥成功6周年。

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4周年。

8月7日——舟曲特大泥石流11周年(8·7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

8月8日——八八水灾12周年纪念日。

8月8日——2008年北京奥运会13周年纪念日,第13个全民健身日。

8月18日至29日——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将在中国成都举行。成都也成为中国第五座承办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城市。 [18-19]

8月18日——南昌地铁2号线首通段开通运营4周年。

8月24日至9月5日——2020年东京残奥会举办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施行。

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6周年。

9月7日——签署《辛丑条约》120周年。

9月11日——9·11事件20周年。

9月12日——香港迪士尼乐园开幕16周年。

9月1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成立5周年。

9月15日——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独立200周年。

9月15日至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在陕西省举办,这是全运会首次在我国中西部地区举办。

9月18日——九一八事变90周年。

9月22日——27日——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原计划在中国上海举行,现已推迟至2022年,预计在10月至11月间举办。受此影响,原定于2023年在法国里昂举办的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也将推迟至2024年举办。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

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延期后的迪拜世博会举办。

10月3日——两德统一31周年。

10月7日——北京地铁5号线通车运行14周年。

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110周年。

10月22日——红军长征胜利85周年。

10月22日至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八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陕西省举办,这是全运会与全国残运会暨特奥会首次同年同地举办, 从而实现了与国际的接轨。

10月27日——北京冬奥会开幕倒计时100天。

10月24日——“嫦娥一号”探月飞船升空14周年。

11月12日——孙中山先生诞辰155周年。

1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发行6周年。

11月16日至21日——空手道世界锦标赛在迪拜举行。

11月19日——中国标准时间15:19——18:47发生月偏食,亚洲东部、欧洲中西部、非洲西部、大洋洲除澳大利亚西岸外的部分、整个美洲可见。其中中国仅黑龙江极东北角很小的区域可见全过程,新疆中西部、西藏中西部完全不可见,其余地区带食月出。

11月20日至28日——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将在中国汕头举行。

11月24日——北京冬残奥会开幕倒计时100天。

12月1日——商合杭高铁商合段开通2周年。

12月4日——南极洲部分地区发生日全食,整个南极洲、南美洲南端、非洲南端、澳大利亚东南角、新西兰南端可见日偏食。中国不可见

12月5日——南非前总统纳尔逊·罗利赫拉赫拉·曼德拉逝世8周年。

12月7日——偷袭珍珠港80周年。

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周年。

12月12日——西安事变85周年。

12月18日——王安石诞辰1000周年。

12月20日——澳门回归22周年。

12月25日——苏联解体30周年。

12月26日——2004年印度洋大地震17周年纪念日。

12月26日——南昌地铁1号线一期全线开通6周年。

12月28日—— 南宁地铁1号线全线开通5周年。

12月28日—— 南宁地铁2号线全线开通5周年。

12月28日——南宁地铁3号线全线开通3周年。

12月30日——南昌地铁3号线一期全线开通1周年。

12月31日——南昌地铁4号线一期全线开通。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

  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

  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实施。

  1月1日——2006年跨年曼谷连环爆炸案15周年纪念日。

  1月6日——福州地铁1号线一期全线运营4周年。

  1月10日——自2021年起,每年1月10日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2月4日——北京冬奥会开幕倒计时1周年。

  2月11日——2021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节联欢晚会在中央电视台一号演播大厅举行。这是第39届春晚,也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挂牌成立后举行的第3届春晚。

  2月19日——邓小平同志逝世24周年。

  3月1日——3.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7周年祭。

  3月8日——3·8马来西亚航班失踪事件发生7周年。

  3月11日——东日本大地震10周年祭。

  3月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96周年。

  3月22日——浙江绍兴英烈杨钢林牺牲18周年纪念日。

  3月25日——希腊独立200周年。

  4月1日——4·1中美南海撞机事件20周年、王伟烈士牺牲20周年、雄安新区设立4周年。

  4月2日至10日——延期后的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在海南省三亚市举办。这是海南1988年建省以来首次承办洲际体育赛事。

  4月7日——卢旺达种族大屠杀27周年。

  4月8日——英国前首相玛格丽特·希尔达·撒切尔逝世8周年。

  4月14日——玉树地震11周年祭。

  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

  4月15日——巴黎圣母院大火2周年

  4月20日——雅安地震8周年祭。

  4月27日——汪辜会谈28周年、《板门店宣言》签署3周年。

  5月2日——南昌大学建校100周年

  5月12日——汶川地震13周年祭、中国第14个防灾减灾日。

  5月17日至30日——延期后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在云南昆明举办。

  5月21日——中国与巴基斯坦建交70周年。

  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

  5月26日——月全食。月食全过程发生在中国标准时间17:45——20:52,全食阶段在19:11——19:26。中国新疆绝大部分和西藏中西部完全不可见,其余地区带食月出。其中贯穿黑河-天津-防城港的较窄的一线可见部分全食阶段和结尾的偏食阶段;该线以东仅开头的偏食阶段有一部分不可见,而可见完整的全食阶段;该线以西(除完全不可见区域以外)只可见结尾的偏食阶段。此外,亚洲东部、整个大洋洲、美洲中西部、整个南极洲都可见不同完整度的月食。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

  6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实施。 [14-15]

  6月11日-7月11日——延期后的第16届欧洲足球锦标赛将由11个国家的12个城市举办。这是欧洲足球锦标赛创立以来首次由欧洲全境多国多城市联合举办并以巡回赛的形式进行,真正实现了“欧洲的欧洲杯”。

  2020年欧洲杯决赛场地——伦敦温布利球场

  2020年欧洲杯决赛场地——伦敦温布利球场

  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20周年。

  6月16日——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开园5周年。

  6月28日——商合杭高铁合湖段开通1周年

  6月30日——南昌地铁2号线全线开通运营2周年。

  7月1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7月1日——香港回归24周年。

  7月1日——青藏铁路通车15周年。

  7月13日——北京申奥成功20周年。

  7月23日至8月8日——2020年东京奥运会举办

  7月28日——秘鲁独立200周年。

  7月28日——唐山大地震45周年祭。

  7月31日——北京申冬奥成功6周年。

  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4周年。

  8月7日——舟曲特大泥石流11周年(8·7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

  8月8日——八八水灾12周年纪念日。

  8月8日——2008年北京奥运会13周年纪念日,第13个全民健身日。

  8月18日至29日——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将在中国成都举行。成都也成为中国第五座承办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城市。 [18-19]

  8月18日——南昌地铁2号线首通段开通运营4周年。

  8月24日至9月5日——2020年东京残奥会举办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施行。

  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6周年。

  9月7日——签署《辛丑条约》120周年。

  9月11日——9·11事件20周年。

  9月12日——香港迪士尼乐园开幕16周年。

  9月1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成立5周年。

  9月15日——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独立200周年。

  9月15日至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在陕西省举办,这是全运会首次在我国中西部地区举办。

  9月18日——九一八事变90周年。

  9月22日——27日——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原计划在中国上海举行,现已推迟至2022年,预计在10月至11月间举办。受此影响,原定于2023年在法国里昂举办的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也将推迟至2024年举办。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

  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延期后的迪拜世博会举办。

  10月3日——两德统一31周年。

  10月7日——北京地铁5号线通车运行14周年。

  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110周年。

  10月22日——红军长征胜利85周年。

  10月22日至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八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陕西省举办,这是全运会与全国残运会暨特奥会首次同年同地举办, 从而实现了与国际的接轨。

  10月27日——北京冬奥会开幕倒计时100天。

  10月24日——“嫦娥一号”探月飞船升空14周年。

  11月12日——孙中山先生诞辰155周年。

  1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发行6周年。

  11月16日至21日——空手道世界锦标赛在迪拜举行。

  11月19日——中国标准时间15:19——18:47发生月偏食,亚洲东部、欧洲中西部、非洲西部、大洋洲除澳大利亚西岸外的部分、整个美洲可见。其中中国仅黑龙江极东北角很小的区域可见全过程,新疆中西部、西藏中西部完全不可见,其余地区带食月出。

  11月20日至28日——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将在中国汕头举行。

  11月24日——北京冬残奥会开幕倒计时100天。

  12月1日——商合杭高铁商合段开通2周年。

  12月4日——南极洲部分地区发生日全食,整个南极洲、南美洲南端、非洲南端、澳大利亚东南角、新西兰南端可见日偏食。中国不可见

  12月5日——南非前总统纳尔逊·罗利赫拉赫拉·曼德拉逝世8周年。

  12月7日——偷袭珍珠港80周年。

  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周年。

  12月12日——西安事变85周年。

  12月18日——王安石诞辰1000周年。

  12月20日——澳门回归22周年。

  12月25日——苏联解体30周年。

  12月26日——2004年印度洋大地震17周年纪念日。

  12月26日——南昌地铁1号线一期全线开通6周年。

  12月28日—— 南宁地铁1号线全线开通5周年。

  12月28日—— 南宁地铁2号线全线开通5周年。

  12月28日——南宁地铁3号线全线开通3周年。

  12月30日——南昌地铁3号线一期全线开通1周年。

  12月31日——南昌地铁4号线一期全线开通。

迪拜世博会将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举行,180天左右,是世博会史上第一次在中东地区举办。四君子是国际领先的古典家具供应商之一,是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成员单位,曾为亚太组织领导人峰会(APEC)、世界博览会、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国家博物馆、圆明园、钓鱼台国宾馆等国际盛会及艺术殿堂提供古典家具解决方案。

2021世贸会应该是世博会吧。阿联酋迪拜世界博览会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举行。主题为“沟通思想,创造未来”,预计将接待访客2500万人次。展会规划场地位于迪拜西南部,迪拜将投入80多亿美元用于场馆及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将兴建一座占地约为438公顷的“展览城”,展区分三个主题:移动性、可持续性和机遇。

迪拜世博会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举行,主题为“沟通思想,创造未来”。据了解,中国馆占地面积4636平方米,是本届世博会面积最大的外国馆之一。中国馆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新和机遇”为主题,从共同的梦想、共同的地球、共同的家园、共同的未来四个层次展示中国在不同领域取得的成就,首次展出“嫦娥五号”、北斗卫星、未来概念汽车、智能机器人等展项,旨在展示中国科技创新成果、传递中国发展理念、推动国际交流合作。

原定于2020年10月的迪拜世博会因疫情推迟,将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在迪拜举行,这是自首届世博会于1851年在英国伦敦举行以来,首次迎来中东的东道主。本次世博会以“连结思想 创造未来”为主题,同时设有三个副主题:机遇性、流动性、可持续性。

迪拜世博会已于2021年10月1日开幕,中国馆同日举行了开馆仪式,目前安徽参展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12月6日将迎来2020迪拜世博会中国馆安徽活动日。

世博会是全球最高级别的博览会,经过17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展示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等各方面成就、扩大相互交流、增进彼此理解、促进文明互鉴与共同繁荣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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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问陈老师,哪种落户方式最简单,时间最快,最省事情。

其实啊,杭州户口办理起来是不难的,只是很多朋友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来落户杭州。

我们根据不同人群,整理了杭州落户政策2022年最新版,适合99.9%的人群。

杭州落户政策2022年最新版

根据最新的杭州落户政策,学历类落户只要是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无须缴纳社保即可申请落户杭州。毕业2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群,须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并缴纳社保才可申请落户。

这类落户方式适合学历不够,也着急落户杭州的人群。只要在杭州有工作单位在缴纳社保,并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就可以用职称来落户。

就是持有高级工技能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技师证书的,且在杭州有工作单位在缴纳社保并有自己的房子,可以申请技能落户。

在2006年3月20日 至2016年9月28日之间购买(含网签)杭州区域房屋的业主,也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来申请落户。

所谓投靠落户指的是配偶、子女或父母在杭州有房且有户口,则可以通过投靠的方法来落户。

这类落户方式对申请人的要求比较高,通过市级A/B/C/D/E类人才认证后可以直接落户杭州。

不符合前六种落户方式的朋友,就可以考虑使用积分落户的方法来落户杭州。

以上就是关于杭州落户政策2022年最新版的简介, 如果你对杭州落户政策还有其他问题,都可以免费咨询我们哦!

文章下方是各类落户方式的详细介绍,包含了办理条件,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挂靠证明;

②落户单位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及同意挂靠证明;

④落户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

4.落户在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5.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结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备注:毕业2年以上须在杭州工作并缴纳社保(博士学历除外)。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挂靠证明;

②落户单位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及同意挂靠证明;

④落户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

5.劳动合同(毕业2年内无须提供);

6.落户在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7.社保证明(毕业2年内无须提供);

8.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结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1.原籍为中国的留学归国人员;

2.留学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留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3.留学博士研究生学历(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备注:毕业2年以上须在杭州工作并缴纳社保(博士学历除外)。

1.国外学历毕业证书;

2.教留服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挂靠证明;

②落户单位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及同意挂靠证明;

④落户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

6.劳动合同(毕业2年内及博士学历无须提供);

7.落户在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的还需提供杭州无房证明;

8.社保证明(毕业2年内及博士学历无须提供);

9.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结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2.年龄须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

3.须2017年以后录取;

4.须同时持有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

5.毕业2年以上须在杭州工作并缴纳社保。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挂靠证明;

②落户单位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及同意挂靠证明;

④落户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

5.劳动合同(毕业2年内无须提供);

6.落户在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7.社保证明(毕业2年内无须提供);

8.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结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才落户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中级要求在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副高要求在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要求在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

3.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颁发;

4.已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

5.社保要求正常缴纳1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

1.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

8.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9.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书;

10.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结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1.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并缴纳社保满一年;

4.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居住证;

5.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材料:

8.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结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3.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比如自有商品房提供房产证,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及产权证明。

办理“杭州购房落户”,只有房子的购买时间、购买总价、住宅面积以及付款方式在办理要求内才可办理,有一点不满足都不行。这个落户方式对于申请人的要求反而不是特别高。

杭州经开区(下沙):2006年3月20日至2016年9月27日

大江东产业聚集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27日

上城区:总价100万元及以上

下城区:总价80万元及以上

西湖区:总价80万元及以上

拱墅区:总价80万元及以上

滨江区:总价80万元及以上

江干区:总价80万元及以上

钱江新城:总价100万元及以上

杭州经开区(下沙):总价60万元及以上

大江东产业聚集区:不作要求

萧山区:80平方米及以上

余杭区:80平方米及以上

杭州经开区(下沙):不作要求

大江东产业聚集区:80平方米及以上

上城区:全款购买或贷款还清后

下城区:全款购买或贷款还清后

西湖区:全款购买或贷款还清后

拱墅区:全款购买或贷款还清后

滨江区:全款购买或贷款还清后

江干区:全款购买或贷款还清后

钱江新城:全款购买或贷款还清后

杭州经开区(下沙):全款购买或贷款还清后

大江东产业聚集区:全款购买

1.新建商品房的购买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的购房时间以开具不动产专用发票的时间为准。

2.萧山区、余杭区的房子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的,非全款购房也可申请购房落户。

2.产权人户口本或者户口簿;

3.申请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8.购房落户体检报告;

9.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结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2.非三证合一的房产证还须提供房屋共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证;

3.购房落户体检报告由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才有效。

1.夫妻结婚满2年及以上;

2.被投靠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3.投靠方需持有在杭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被投靠方在杭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被投靠方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年龄要求: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被投靠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3.投靠方需持有在杭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

4.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

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1.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被投靠方在杭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高层次人才(A/B/C/D/E)只要取得市级的人才认定,即可申请落户杭州,并可随迁配偶以及子女。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挂靠证明;

②落户单位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及同意挂靠证明;

④落户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

5.落户在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6.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比如自有商品房提供房产证,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及产权证明;

2.申请人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结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1.持有在杭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

3.积分分数达100分及以上;

4.无严重刑事犯罪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2.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落户在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6.奖项、证书、志愿者、献血以及捐款等证明;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积分落户不同于之前的六大类落户方式,需要先申请积分,核定分数后再申请积分落户。

以上就是关于“杭州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的全部内容,

如果你对落户杭州需要什么条件有疑问,

但是不知道自己要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落户杭州,

不妨也可以咨询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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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2、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6、高技能人才引进落户 

7、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9、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户

16、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口除外)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者毕业两年内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2022年6月27日起,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且毕业2年以内的人员,由缴纳一个月社保才能落户变成不需要缴纳社保就可以落户。

2021年10月15日起,全日制大专学历不能通过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杭州。全日制研究生由先就业后落户变成需要缴纳一个月社保到账才可以申请落户杭州。

2019年5月起,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由部分紧缺专业加上一年社保变成所有专业在杭州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保就可以直接落户杭州。全日制本科由缴纳一年以上社保和一年以上居住证明变成一个月社保并且不需要居住证明就可以落户杭州。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5.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毕业两年内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毕业两年内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

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来杭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政策。这里的符合条件是指:1.录取时间为:2017年以后;2.毕业学校类型为:普通高校;3.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4.须持有毕业证及学位证(很多人只有一个学位证没有毕业证,这种是不行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

2022年6月27日起,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且毕业2年以内的人员,由缴纳一个月社保才能落户变成不需要缴纳社保就可以落户。

2021年10月15日起,全日制大专学历不能通过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杭州。全日制研究生由先就业后落户变成需要缴纳一个月社保到账才可以申请落户杭州。

2019年5月起,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由部分紧缺专业加上一年社保变成所有专业在杭州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保就可以直接落户杭州。全日制本科由缴纳一年以上社保和一年以上居住证明变成一个月社保并且不需要居住证明就可以落户杭州。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无需提供学位证书;

2.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6.杭州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不含补缴)。

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中国,留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一个月到账及以上,可申请办理落户;(毕业两年内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

本科45周岁以下(留学生大专不能直接落户杭州),

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

博士学历55周岁以下(不需要缴纳社保就可以落户杭州,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1.国(境)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杭州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挂靠落户证明: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在杭州读大学的朋友,可以在大一入学的时候申请将户籍调到学校集体户。入学落户仅限于大学新生入学,到大二及以后,再要落户到杭州,就只能等毕业之后走杭州学历类“人才引进”渠道。

户口迁到学校集体户之后就有在杭购房资格,但是由于学生没有收入来源,如果贷款买房则需要第三方担保。

通过杭州高层次人才系统评定为A、B、C、D、E五类人才,可以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杭州。

(1)A、B、C类高层次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A、B、C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已在杭落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住房条件限制,可申请投靠迁入,随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杭落户。

(3)A、B、C类高层次人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父母可申请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内登记户口,不受年龄和外地身边无子女的限制;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其未婚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4)D、E类高层次人才及省委人才办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可不受年龄和工作地限制落户杭州,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6、高技能人才引进落户 

1.取得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上述两类人员需在市区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持有在杭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可办理落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在杭工作期间取得,并由杭州市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

1.本省、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或杭州市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与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现仍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配偶(需结婚登记满2年)、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6.浙江省居住证(内部核查,无需群众提供)

7、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工作单位正常缴纳1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1.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一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参保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

②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④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9. 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杭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称号的人员,可以凭评定证书或评选推荐单位的证明等材料,在3年内向评选推荐地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9、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户

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录用、调动在杭工作就业人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组织部调令、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转任调任通知书、省人社厅调令或公开招聘确认通知书及本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可办理落户手续(属于省级在杭单位人员进杭落户,需满足大专以上学历,包括成人教育,同时年龄要求按杭州市现行户籍政策执行)。其中组织部调动、公务员录转任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①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3月20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

②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 购房为准;

③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

①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区域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②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③江干、西湖、滨江、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

④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


3.房子要全款付清,不能有抵押。

1、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第一联申请人收执联)。

2、落户申请报告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

5、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2017年12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杭州市正式进入居住证积分管理模式。

杭州积分落户自2018年实施以来,已办理5期,共有51601人取得了落户资格。

其中2018年3月第一期申请人数23848人,分数线130分(含),通过人数11144人(含补录人员15人)。

2019年3月第二期申请人数19610人,分数线125分(含),通过人数10387人(含补录人员205人)。

2020年3月第三期申请人数24972人,分数线120分(含),通过人数11705名。

2021年3月份第四期申请人数23776人,分数线135分(含),通过人数10459名。

2021年11月份第五期申请大于100分人数13260人,分数线160分(含),通过人数7906名。

第六期积分落户将于2022年9月1日到30日申请积分,11月1日到30日申请积分落户,2023年3月份公布积分分数线。

2022年积分落户申请流程

第一步:2022年9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申请积分。

计分规则:可计分指标的对应材料需在2022年8月1日(含)前取得(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参加积分应用的,指标计算截止时间为当期积分应用受理起始日的上月首日),其中,捐赠、志愿者服务、荣誉奖项、纳税指标的对应材料需要在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间取得。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前往你所居住地的积分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积分申请。

持在杭市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到现场填写《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确保本人以及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提供你的积分申请佐证材料,交由工作人员逐项拍照录入。

确认申报材料并签收《积分申请回执单》。

线上通道:下载警察叔叔APP进入“警察叔叔APP” 首页,点击“流动人口”-“积分申请管理”-“积分申请”,进入查看并确认积分申请授权协议,并进行实名认证。

第二步:受理的2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积分管理部门公布的网络平台或自行前往积分受理窗口查询本人积分情况。

提交积分申请后,相关信息就会流转到您居住地的积分管理部门,系统会根据您提交的材料流转至相应的审核部门进行审核赋分,请确保您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与您联系确认。

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您需在7个工作日内持《居住证》到积分窗口或区级流口办提交异议核查申请,居住地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核查并反馈。

第三步:打印积分有效凭证。

通过积分管理部门公布的网络平台或积分受理窗口打印积分有效凭证。

第四步:11月1日至11月30日(含)(节假日除外),前往拟落户地的户籍窗口递交积分落户申请。

申请条件: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在2022年的10月30日(含)前总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

公示期结束后,经市政府确定积分落户上线分值后,统一公布符合当年落户分值人员名单并签发《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有效期60天)。

注:为确保后续落户手续的办理,一是慎重选择落户地和迁移人员,避免出现因迁移人员变动或落户地址变动造成的无法落户;二是提交申请后不要随意变动本人户籍信息,以免后续户口迁移无法办理。

第五步:持《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到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详细可以流程可以查看下方文章

投资纳税落户自2001年起已经实行了十几年了,于2019年10月28日取消杭州投资落户政策。

未满18周岁的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实际居住在本区的,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亲或母亲(集体户口除外)。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父母为申请人),原件1份;

2、申请人和迁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6、申请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若父母为杭州市区家庭户挂靠户口,户口挂靠地不能是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等,需提供挂靠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3.本人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2.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合法稳定住所产权证明;

1.年龄要求: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

4.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2.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挂靠落户证明:①落户子女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②落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16、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口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2、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3、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4、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一)因住房搬迁迁移到本人房产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同意落户意见书(有共有产权人的需出具,明确同意申请人成为户主),原件1份。

(二)因失去住所或集体户迁移到非亲属挂靠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3、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4、迁入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户主和房主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6、本人杭州市区住房情况,原件1份。

(三)因工作变更的集体户口迁移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集体户口页,原件1份;

3、迁入地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1份;

4、新单位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因亲属间投靠迁移

1、迁移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2、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夫妻投靠需提供)或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子女投靠需提供),原件1份;

4、迁入地房产证及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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