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上户口查大人以前的案底吗?

1、如何查一个人是否有:您可以准确查询一个人有无吗? 没有涉及到的,户口所在地可以出份无的证明给你。 2、如

提起如何查一个人是否有,大家都知道,有人问您可以准确查询一个人有无吗?另外,还有人想问如果一个人有,会对以后有什么影响?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可以查询一个人是否有,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您可以准确查询一个人有无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如何查一个人是否有:您可以准确查询一个人有无吗?

没有涉及到的,户口所在地可以出份无的证明给你。

2、如何查一个人是否有:如果一个人有,会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除非是未成年,且判处刑罚是五年以下刑期的,是封存的;其他情形,是不存在消除的。

规定:《刑事诉讼法》个人网上查询。

第二百七十五条怎样查对方是否有。

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予以封存。5年了还显示涉案嫌疑人。

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的情况予以保密。

3、如何查一个人是否有:可以查询一个人是否有

可以查一个人有无刑事。被列为嫌疑人但没怎么办。

4、如何查一个人是否有:怎么知道自己在有没有案底

一般警告、罚款等轻微记录,依照规定是不作为开具的,至于有没有,只要上开无怎么就可以。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个人案件网上查询12368。

2.报片,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的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的姓名,的);

4.或者直接带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撤销嫌疑人身份要多久。

无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记录和刑事,其中行政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等行政记录,刑事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等刑事。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

留有案底的三种情况: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即通常所说的前科劣迹,行政拘留是对违反《管理处罚法》的处罚,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留下案底,记入档案。

并且不可以被消掉,除非由于数据不同步,户籍地机关未得知,但是处理地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且影响政审不可能通过。行政拘留它并不是,所以不要认为有行政拘留案底就很自卑或给你生活造成太大影响。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而案底是指,案底只能由判决,刑事拘留不会留案底,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的,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

被刑事拘留的,是说某人有重大的嫌疑,但是并不代表他就是人,一般情况下被刑事拘留的都要被判决的,在没有判决、案件没有查清的条件下,是不能报考,过不了。无罪释放的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也不会影响工作生活。已经结案了为什么还是嫌疑人。

3、司法拘留异地能查无吗。

司法拘留,是由对于故意违反捣乱司法程序人员的一种处罚,受到司法拘留的人影响政审,但不会留下案底。怎么查个人有没有案底。

综上,受到刑事拘留的人当被判无罪释放时候,可以考,但在刑事拘留之时和案件没有查清之前(判决之中)不能考。受到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人不能考,影响政审。

以上就是与您可以准确查询一个人有无吗?相关内容,是关于您可以准确查询一个人有无吗?的分享。看完如何查一个人是否有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

以上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精选答案推荐

  • 派出所会看到案底的,但是一般情况不会去查(就是派出所可以看到也不会和迁的当事人说的),有案底是不影响户口迁移的,只要满足条件即可。《》第四十二条【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律师的解答非常详细,相信你已经对此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果你还想再参考其他律师的看法,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以上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相似问答推荐

  • 帮助人数:525106 咨询电话: 地区:甘肃-酒泉

    请找我金牌律师第一名评价后我帮你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

  • 帮助人数:308511 咨询电话: 地区:河南-郑州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

  • 你好,这样是一般不用遗产税的。父母都过世的话,只需要走公证,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公正时交公证费用。

  • 写了不公正有效,格式如下:
    立遗嘱人:xxx,女,x岁,x省xx市xx区人,住x省xx市xx区x号。
    我今年x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x省xx市xx区x号房产是我的财产,由xx继承此房产;
    以上是我真实意思表示。
    本遗嘱一式三份,分别有xx、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盖章、按手印)
    见证人:xx(签名盖章)
    (见证人必须是无利害关系人,人数至少两人。)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女方应支付男方关于孩子的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婚内购房只写一方名字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房产归夫妻双方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5、受遗赠人须未丧失受遗赠权;6、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前男友骚扰,如果达到强制猥亵妇女的程度就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构成条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民法典》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不可以。直系亲属有案底,孩子当兵政审不能通过。关于父母有案底父母离婚孩子可以当兵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是需要监护人保障其合法利益的,而未成年人的监护一般是其父母,如果父母离婚的,需要由一方进行抚养,那么父母离婚母亲去世父亲是不是监护人?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母亲去世,父母财产的分割:如果父亲还健在的,首先应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的财产作为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母亲生前未留有遗嘱,遗赠的,那么剩余的一半财产作为母亲的遗产由父亲,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关于母亲去世父母财产如何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父亲承租单位的公房,由小女儿单独出资购买,因为只能由承租人购买,故该公房一直登记在父亲名下。后屡次过户受阻,父亲曾立遗嘱表示该房由小女儿继承。但父亲过世后,小女儿办理正式过户时,其他兄弟姐妹却提出异议,到底这房子该归谁呢?案例简介:借父名买

  • 如果自己的父母去世的,有遗嘱的,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则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是需要进行法定继承的。那么,如果父母去世后用父母的兄弟姐妹去房产交易所签字吗?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 在遗产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说法,即指的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在遗产继承中有优先权。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母亲去世,父亲与继母没登记结婚,现父亲去世,继母有继承权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父亲有,对孩子有影响。如果孩子和父亲的户口分开,学籍上没有父亲的档案,对孩子还有影响吗?

  • 1、家长应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迁入地的对应学区,咨询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员; 2、在对方同意接收当事人的子女转学籍入读的前提下,为孩子办理转学籍手续。《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为便于说明,以江苏省为例,供参考):第十四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可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这里只作简要说明。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同时,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所以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不偿失。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大人有前科孩子受哪些影响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