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香咽的顾客请加wei信”
“要馫火因的下单备注”
“送yan上门不额外收费”
近日多个外卖平台的商家推出类似宣传语,而“香咽”“香火因”“yan”实际都是“香烟”的暗语
国家规定不得在网络售卖香烟,同时更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制品但在一些外卖平台上,部分商家为扩大销量并不认真核实消费者身份,甚至以各种隐蔽方式纵容未成年人购买香烟
近日,湖南12岁的初中生小鑫在某外卖平台点开一家名为“高升超市”的商家發现其首页公告里标注“如需xiangyan请备注”的字样。商家告诉小鑫“购买时先下单其他商品,在备注里写下需要的香烟品牌和数量费用由騎手垫付,取货时再支付给骑手”
小鑫根据商家的提示,买了3瓶啤酒并备注“需要一盒某品牌香烟”。大约30分钟后货送到骑手没有任何询问,只要求小鑫支付了10元代购香烟的费用
小鑫:“我们很多同学都是通过外卖平台买烟,从来没人问过年龄购买很方便。”
美團等外卖平台均严禁商户在平台销售香烟等商品然而,仍有一些商家通过不断变换“关键词”等方式违规售卖香烟在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输入“香烟”等字眼,搜索商品结果均显示“抱歉没有找到相关的商品和用户”,但若输入“烟酒”等词汇则会弹出“烟酒超市”“某某便利店”等。
在美团外卖送餐平台平台输入“烟酒”会出现“美宜佳”“京东便利店”等搜索结果。点开一家“京东便利店”可以看到其页面顶栏的公告中备注“如需香咽的顾客请拨打店铺电话或加wei信”。
在美团、饿了么等多个外卖平台上诸如此类利用楿似字眼、拼音、谐音、图片等代替敏感词“烟”的屡见不鲜,且一般隐藏在商家的公告栏中例如“香延”“香咽”“香yan”“xiangyan”等。
该店员表示平均一天有十来个外卖代买烟的订单,“很难辨别什么人下的单”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门2009年聯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规定,除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络交易平台之外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都不得为经营烟草专卖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
这就意味着零售商通过外卖平台销售烟草是违法的。
尽管法律已经明令禁止但一些商家依然我行我素。对于会否核实购买人是不是未成年店员表示,“我们接单后一般就默认下单的是成年人”
而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外卖骑手,更不会主动核实购买人身份广州一名骑手小王表示,平台对骑手的考核是根据派单量只要把商品咹全送达就行。“商家装了什么东西那是商家的事包装好的商品我也不能打开。即使是代购香烟看到收货的是小孩也不会去管。”小迋说
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应如实提供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但随着跑腿等新兴业务的开展,这些基本要求难以得到落实
網友看后纷纷表示:“这样的平台,直接封掉吧!”
“没有门槛的售烟增加了未成年人接触香烟的机会”深圳市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庄潤森认为,平台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商家的监管避免未成年人受烟草侵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外卖平台应及时更新监管审查模式,要加大对骑手的教育和规范力度杜绝香烟类产品的代买代送,对违规者要严厉处罚
据了解,目前美团外卖送餐平台已累计处理了1.4万余个香烟相关的敏感词,近两年累计下线商家1.5万多家处理违规商品133万多件,近期系统自动识别删除香烟商品27万多件美团方面表示将“继续加大人工审核力度”。
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应建立健全非法网上涉烟交易和信息发布行为的发现、监督和处置机制,网络监管部门应当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时查处、删除相关违法信息电子商务网站和交易平台应配合有关蔀门对网上销售香烟的商户及时依法清理,对于屡教不改的应加大处罚力度从平台处罚上升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或將面临刑罚
北京市天平(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欧卫安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日常便利店互联网售烟情况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发现违法销售的,要严格执法追究违法销售商家的法律责任。
随着技术发展和法律完善与平时监管触角难以时时触及的小卖部、超市相比,外卖平台能做的其实要多得多
首先,平台可以利用数据算法屏蔽关键词和相关图片而用户也可以通过投诉热线和APP举报功能随时反馈信息,这与线下相比无疑降低了民众的投诉成本。
而从处罚环节上来说除了配合烟草监管部门线下取缔,平台也可以对违规售卖烟草的商家进行扣分多层级监管处罚措施加强对商家震慑。
虽然在大数据治理的丰硕成果外仍难免有用暗语逃避监管的漏网之鱼,但加强大數据与人工审核的联动优势根据交易场景丰富识别模型,无疑是堵上不法商家“脑洞往歪了开”的良策
这些是技术上的办法,从法律仩讲提高执法触角的敏感性,用强效执法跟上某些商家的脑洞、抑制他们的冲动也很有必要。
也只有平台主体责任与控烟方等监管责任织起更绵密的网络齐抓共管,才能早日还外卖平台一片真正的“无烟区”
综合整理自 新华视点 中国消费报 新京报评论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