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级别关于调整举重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部分条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有关行业体协举摔柔中心:
国际举重联合会于近期调整了举重项目女子运动员的部分级别。为保证运动员顺利申请等级称号体育总局级别对举重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号)部分条款进荇相应调整。通知如下:
六、成绩标准(运动员在一次比赛中取得的总成绩):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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