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山县支行
被执行囚:白吉忠男,汉族住浮山县。
被执行人:孙世雪女,汉族住浮山县。
被执行人:邢生云女,汉族住浮山县。
被执行人:郭紅娥女,汉族住浮山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山县支行与被执行人白吉忠、孙世雪、邢生云、郭红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向四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本案标的款但四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现查明被执行人郭红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山县天坛路支行有存款账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丅:
划拨被执行人郭红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山县天坛路支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