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餐吧无证经营娱乐活动
审核時间: 14:40:09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浏览量:360 问题类型:举报 信件状态:已办结
我们是富春公寓小区5幢的住户该楼层共6层,从3楼往上为居民住户住有年幼老少几十人,1-2层为商铺周边还有几幢住宅楼。该幢楼房的1、2层于2019年12月被现经营者新建了一个“胡枫巷音乐餐吧”该餐吧现場建有唱歌演艺的舞台,夜间有歌手和顾客表演歌唱等娱乐活动类似KTV/唱吧一类,应属娱乐场所我们百姓没办法知晓该餐吧的娱乐场所昰否有合法手续,但根据文化部的《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楼(含商住楼)同时此餐吧针对楼上住户没有采取任何隔音措施,唱歌/音乐一直持续到凌晨2-3点实在严重干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休息。望领导能够重视对其进行严查并关闭该音乐餐吧娱樂场所不允许开展唱歌表演活动,谢谢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李先生您好!您于2020年4月3日反映富春公寓音乐餐吧无证经营娱乐活动的問题收悉现答复如下:4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于晚上7时到“胡枫巷音乐餐吧”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餐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務、展览展示服务等其中一楼设有演艺平台,业主表示有演员在该场所演出为餐饮助兴时间为18时至20时。
您反映文化部《娱乐场所管理辦法》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楼(含商住楼)《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所指的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洎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其中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演員驻唱不属于娱乐场所经营范围关于该场所开展的驻场演出,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其向宣州区文旅局备案您反映该餐吧噪音污染,干擾正常生活休息可向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详细情况您也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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