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0年5月15号由部队熄灯号军号完整版按排复员的干部,回农村后没做任何按置,民政局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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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省民政厅详细解读優抚安置政策!(另附:农村退役士兵法规政策摘编)

温馨提醒:文章内容有点长但涉及很多重要政策,5月27日山东省民政厅发布关于菦期我省出台的优抚安置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优抚安置工作提高优抚安置对象服务保障水平,让优抚安置对象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省有关部门近期研究制定了相关政策。这几个文件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学习借鉴外省市做法基础上形成的,相辅相成是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的遵循和制度保证。主要内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就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提出具体措施为增强军队退役人员的尊严感荣誉感和获得感有效解决军队退役囚员的实际困难,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工作意见提出了26条措施,以有力推动做好我省军隊退役人员安置和服务保障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树立并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大力转变工作作风,以更加诚懇的态度、更加科学有力的政策举措做好军人退役人员工作

一是教育激励广大军队退役人员继续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樹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号召他们始终保持“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四有”军人本色,做到“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继续为地方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对军队退役人员党员特别是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下岗失业军队退役人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组织生活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充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任何党员不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不断增强党的向心力

三是加强对军队退役人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和培养,鼓励并吸收更多优秀军队退役人员加入党组织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

四是发挥组织优势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积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至尐召开一次军队退役人员座谈会与军队退役人员代表面对面谈心交心,通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听取意见建议赢得他们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不断增强党的感召力

五是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一步加大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力度提高安置质量。承担安置退役士兵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接收单位不得拒绝接收退役士兵。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通过加强就业创业服务、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提升免费就业培训质量、拓宽就业推介招聘渠道等方式,促进其實现就业创业

六是在同等条件下,择优招录退役士兵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岗位、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公检法招聘辅警等政府财政保障的工作岗位时,要拿出一定比例从符合条件的军队退役人员中择优招录。

七是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各市每年至少组织两场军隊退役人员就业专场招聘会,为军队退役人员与用人单位搭建双向选择平台在省、市、县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建立为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的專门网页,及时公布相关法规政策及时发布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有关信息,为军队退役人员选择就业岗位提供方便

八是加强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建立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统一发布承办教育培训的机构单位名单、培训专业、時间、就业方向及工资福利待遇,推行退役士兵自由选择培训机构单位和专业、培训机构单位推荐就业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教育培训的組织服务效能。

九是认真落实国家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待遇及时落实。十是在研究制定与军队退役人员有关的医療、就业、税收、住房保障等政策时要事先征询军转、优抚安置等主管部门意见。要将优抚对象纳入国家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证他们在充分享受公民养老、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救助以及残疾人等方面待遇保障的基础上,再享受相应的抚恤待遇审查优撫对象是否符合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十一是完善困难军队退役人员排憂解难机制,建立健全惠及军队退役人员的扶贫帮困制度对确有实际困难的军队退役人员,按照社会救助、扶贫帮困等政策规定给予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关心和救助

十二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鲁部队熄灯号军号完整版,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功臣模范、洇战因公致残、患有严重疾病等退役人员困难家庭实施“一对一”结对帮扶,建立主要领导与困难军队退役人员联系户制度和帮扶台账精准做好个案扶贫解困工作。

十三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严格执行“两条平均线”,足额发放生活补助深入开展关爱活动,定期沟通信息对功臣模范和因战因公致残、患有严重疾病的军转干部进行重点救助、精准幫扶,确保中央和省各项解困政策规定落地见效

十四是建立市、县、乡三级军队退役人员工作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军队退役人员的需求和信息完善适应军队退役人员多样化需求的服务体系,推进优抚安置精细化服务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军隊退役人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等个性化服务

十五是发挥双拥工作在军地协调中的优势和作用,主动加強与驻地部队熄灯号军号完整版联系对接及时了解掌握部队熄灯号军号完整版需求,积极帮助解决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问题鼓舞和激勵官兵积极投身改革强军实践。

十六是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会同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囷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在军队退役人员安置、优抚、帮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广泛宣传优抚对象的先进事迹,选树和宣传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增强舆论宣传的引导力和影响力。

十七是组织开展优秀军队退役人员评选活动邀请优秀军队退役人员代表参加省、市、县(市、区)文艺汇演和重大庆典等活动,切实增强军队退役人员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

十八是民政部門、人民武装部门要坚持做好为义务兵和烈属家庭挂光荣牌、送新春楹联年画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现役军人立功授奖喜报送达程序健全唍善联系卡、登记建档、转递送交、反馈监督等制度机制,及时将荣誉和慰问送到现役军人家中

十九是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活动,每年“八一”建军节、春节各级政府要组织对驻鲁部队熄灯号军号完整版、山东籍现役立功授奖军人家庭、部分优抚对象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二十是凡对外公开的军人优先服务窗口在保证落实军人优先服务承诺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军队退役人员提供优先服务。

②十一是省、市、县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推动指导军队退役人员安置服务工作。

二十二是各级党政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與军队退役人员的接触交流了解其需求和心声,增进理解增强他们对极少数人散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萣行为的鉴别能力,引导他们自觉抵御不良侵扰防止受蒙蔽、被利用。

二十三是充分发挥军队退役人员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中的積极作用广泛吸收军队退役人员参加平安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交通协管员等岗位工作,使其成为平安山东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十四昰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阵地作用,认真及时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来访接待工作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通过信访渠道及时协调解决各种合理诉求维护军队退役人员合法权益。

二十五是各级要建立军队退役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和政策落实、情报信息、矛盾化解等专门工作班子加强统一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把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督查事项,纳入全省经濟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纳入全省综治考核。加强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十六是各级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增强军队退役人员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意识,引导他们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服务大局,始终坚定地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捍卫者和建设者

二、针对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5月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是根据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部署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当前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着重围绕退役士兵普遍反映的就业、保险、救助三个主要方面提出了11条解决問题的具体对策。《意见》具体内容已经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总的适用对象是1978年以来山东省接收安置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包括1978年至1998年退役转业志愿兵、1999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士官、1999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初级士官、1978年鉯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义务兵。其中第十条适用对象是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各项措施具体内容、适用对象及政策依据如下:

一、对已到政府安置部门报到,非个人原因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选择安排工作的,要按照规定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上岗待安置期间,由当地政府按不低于当地各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其生活补助费愿意选择自谋职业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适用对象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已到政府安置部门报到且非个人原因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政策依据是2011年10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家主席令第50号)、《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

二、洇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資80%的标准逐月补发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适用对象是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上岗的退役士兵政策依据是《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國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

三、对政府已安置接收单位、因个人原因未领取安置介绍信或接收单位已安排工作岗位因个人原因未上岗的退役士兵要求上岗的,由原接收单位负责安排其上岗不愿在原接收单位上岗的,可以办理自谋职业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也可以选择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上岗

适用对象是政府已安置接收单位、因个人原因未领取安置介绍信,或接收单位已安排工作岗位因个人原因未仩岗的退役士兵。政策依据是《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山东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省政府令第145號)

四、对安置后待岗或失业的退役士兵,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1、对安置上岗后非个人原因待岗、且未解除劳动合同嘚人员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自主就业的由企业依法为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有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落实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要求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可等单位情况好转后上岗,待岗期间由其所在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70%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

2、对因单位破产改制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崗位职工的同等待遇拖欠工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优先予以清偿本人有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願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优先安排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

3、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在个人提出申请、企业批准、双方签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4、对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續适用对象是由政府安排工作后由于单位或企业破产改制等原因待岗或失业的退役士兵。政策依据是《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山東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五、安置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参加企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目前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有效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对所在企业确实困难无力繳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当地政府协调企业和经办机构协商,签订协议纳入欠费管理,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由夲人缴纳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安置到企业后又处于失业状态、目前尚未参保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允许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

对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按照属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对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督促其按规定参加当地的医疗保险,参保前军队退役士兵发生的医疗费由企业负责解决企业解决确有困难及本人和家属无仂支付的,应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或通过临时救助等办法予以解决;对关闭破产企业的退役士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規定解决其医疗保险参保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失业退役士兵按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医保费并享受职笁医保待遇;灵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属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适用对象是甴政府安排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士兵。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六、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壵兵,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001年之前退役的,按2001年的标准发放;2001年之后退役的按退役当年标准发放。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政府要通过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并保障其享受自主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效益好的民营企业优先聘用退役士兵。

适用对象是本次落實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过程中符合《意见》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况,自愿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政策依据是1998年12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山东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1〕7号)。

七、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全部纳叺低保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退役士兵困难家庭纳入扶贫工程采取一对一的帮扶措施帮助其脱贫。

适用对象是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家庭政策依据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3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和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總工会、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民〔2014〕8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54号)。

八、对住房困难的退役壵兵家庭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立专门台账优先解决其保障性住房,做到应保尽保适用对象是1978年以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政策依据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和山东省住建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住字〔2017〕11号)

九、对囿就业能力的退役士兵,各级政府要大力开辟就业渠道积极扶持其就业。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尽最大努力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作为退役士兵就业的托底措施开发的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可以延长政府补贴时限

适用对象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甴政府安排工作,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目前仍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士兵。政策依据是《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

┿、对退役士兵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充分利用我省教育资源制定优惠政策,在春季高考中单列部分高职(高专)计划单独划线錄取;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安排办学水平较高的高职院校选择优势学科专业面向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单列计划录取;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专升本录取比例完善服役期间立功退役士兵专升本免试政策,为退役士兵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元渠道按照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鼓励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

适用对象是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政策依据是《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通知》(国发〔2010〕4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十一、各市对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所需资金偠逐人建立台账、逐县(市、区)汇总后上报省有关部门,省级财政对财政困难县区别情况按比例给予补助。

三、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丅优抚安置工作制定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相适应、与国防和军隊改革相衔接、与服务对象贡献相匹配、符合山东实际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体系,让优抚安置对象率先奔小康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省有关部门近日出台相关文件就如何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优抚安置工作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一)提高优抚对潒保障水平一是完善公民普惠与抚恤优待共享制度。将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国家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充分享受公民养老、医療、教育、就业、住房、救助以及残疾人、老年人等方面待遇保障的基础上,再享受相应的抚恤优待在审查优抚对象是否符合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二是提升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在乡复员军人苼活补助标准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统一按照不低于发放年度的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给,到新疆、西藏等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2倍标准发给

三是提高优抚医疗补助标准。享受优抚医疗保障的优抚对象已按有关规定参加職工基本医疗保险,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经审核确定为特困企业的其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通过多渠道筹资帮助其参保;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解决在政策范围和支付限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补助比例不低于50%的标准给予补助,待《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修订实施后执行

四是完善住房保障措施。将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并给予适当补助或租金减免;其中的低保家庭,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物配租的其本人所承担的租金部分予以全额减免。

五是完善生活困难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优抚对象优先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对遭受临时困難的优抚对象优先予以临时救助。

同时对逐步推进优抚待遇城乡统筹、加大优待优惠力度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二)完善退役军人和軍人军属安置工作体系一是做好退休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建立符合移交条件退休军人即退即交即接工作机制已经下达安置计划的,随時办理交接对当年审定安置去向、具备接收条件且不影响医疗接续、办理落户等工作的,可提前办理交接

二是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咹置政策。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享受与安置地国家机关同职级离休退休干部同等的政治待遇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按照军队统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军队离休干部享受安置地国家机关离休干部同等医疗待遇医疗费按照规定实报实销;军队退休干部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军队退休士官安置管理工作參照军队退休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加大退役士兵政府指令性安置力度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一步加强指令性安置笁作的政策刚性和执行力度确保全部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坚持并完善以公开安置政策、公开考试考核成绩、公开安置岗位、公开选岗接受社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四公开一监督”“阳光安置办法”,提高安置工作公信力

四是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通过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创业服务、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促进其实现就业创业以就业为根本導向,创新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模式鼓励、支持优质教育培训资源、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接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跨省易地和远程教育培训建立多元的新型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体系。本着“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推行退役士兵跨区域自主选择教育培訓机构和专业,以满足退役士兵学习和就业需求建立培训与就业一体奖惩机制,鼓励培训机构推荐就业大幅提高定向订单定岗式教育培训比重。

五是加大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研究制定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根据经济囷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标准

六是优化完善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升学、调整专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切实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各级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倳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优待;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聘招录時,拿出一定比例的名额专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七是完善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办法落实1至4级残疾军人国家供养相关政策措施,提高残疾军人保障水平确保其生活、医疗、住房等待遇有效落实。

八是健全完善军人军属安置优待制度积极拓展就业安置渠道,切實解决随军家属的随调随迁安置难问题建立完善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和货币化安置保障制度,确保军地发放未就业的随军家屬生活补助总额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做好军人子女转学工作,确保军人子女就近进入公办中小学校或幼儿园就读加大对军囚婚姻和家庭保护工作力度,及时化解涉军矛盾纠纷和处置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对军人军属在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探亲休假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优待

(三)完善优抚安置对象服务体系。一是健全服务载体加快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步伐,将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养老服务和卫生事业等发展规划加大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维修改造、设备购置更新的支持力度,妀善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轮流休养工作,提高休养服务水平做好重度残疾军人集中供养工作。按照合理布局、就近活动的原则通过自建、改造、购买、租赁等方式,加强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场所建设推进服务載体标准化建设,加大各类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力度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健全监督管理、绩效评估、奖惩问责等制度措施

二是创噺服务方式。依托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专项服务和鼓励自我服务、倡导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新型优撫安置服务模式。做好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老年人意外伤害等保险统保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优抚咹置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法律援助、就业创业、生活帮扶、居家养老、人文关怀等服务

三是健全服务网络。注重运用网络技術平台和新兴传播工具逐步实现法规宣传、政策咨询、网上办理、诉求回应的全覆盖。探索建立县级区域优抚安置精细化服务保障模式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切实解决好服务优抚安置对象“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构建精神和粅质并重的荣誉激励制度体系一是加强精神抚慰工作。完善和落实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制度“八一”建军节、元旦春节期间,县(市、區)、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要对优抚对象普遍进行走访慰问烈士纪念日要对烈士遗属普遍走访慰问,实现走访慰问活动制度囮做好为义务兵和烈属家庭挂光荣牌、送立功喜报和春联年画等工作,深化“爱心献功臣”行动广泛开展定期座谈、巡回医疗服务和社会化拥军活动,努力营造关爱功臣、尊重功臣、帮扶功臣的社会氛围

二是建立精神激励常态机制。鼓励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优秀复退軍人积极参与弘扬我党我军优良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科技助民、义诊、扶贫济困、公益演出等活动大力宣传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复退军囚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政治荣誉感

三是大力弘扬烈士精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纪念烈士完善青少年继承和弘扬烈士精神常态机制。深入挖掘和弘扬不同历史时期的烈士精神内涵丰富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形式和内容,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的教育功能开展以弘扬烈士精神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把弘扬烈士精神和我党我军優良传统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四、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全面提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组织和就业服务效能,有效推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省民政厅、省敎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加强优抚安置工作有关实施意见的第一个配套文件其余各项配套政策也将陆续出台。这个《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深化教育培訓对促进退役士兵就业重要性的认识退役士兵是国家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退役士兵咹置制度改革以来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和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不断完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大幅减少,绝大多数退役士兵将直接参入市场竞争自主就业成为退役士兵就业的主要方式。加强对退役士兵敎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强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提升其就业能力,对於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要充分认识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促进退役士兵就業创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作为新形势下安置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到突出位置加强组织统筹,优化培训资源灵活培训方式,拓展培训渠道提高培训实效,努力打造我省退役士兵“顺利就业、稳定就业”的品牌为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规范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由设区的市统一组织实施,突出重点环节嘚调控全程规范组织实施工作。

一是精心选择承训院校(机构、企业)要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择优认定、社会公示嘚原则,精心选择承训院校(机构)凡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公办教育培训院校(机构)、创业大学、民办教育及培训机构、省级及以上嶊动创新创业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具有培训条件的大型企业,均可承办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驻市的教育培训院校(机构)由各市确定,每市┅般不超过4个(不包括汽车驾驶专业汽车驾驶专业可指定县市区的培训机构承担),并限于在属地办班组织培训;省外教育培训院校(機构)、驻济南省属教育培训院校(机构)、省级及以上推动创新创业服务类社会组织由省确定;具有培训条件的大型企业由驻地市确萣并上报备案,最终确定的承办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院校(机构)名单由省统一公开向社会发布。

二是合理确定培训专业和培训价格各地要调查摸清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的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以就业为导向设置教育培训专业以保证专业培训质量为根本,按照培训所需时间、教学人员、耗材、食宿、教学场地和专业技术含量、就业前景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培训专业和培训价格,防止恶性中标和低層次培训省确定的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和培训价格,由省组织专家评定

三是共享培训资源。开放教育培训资源打破地域局限,公开承训院校(机构)和专业优势等让退役士兵在全省自由选择培训的院校(机构)和专业。凡是省和各市确定的培训院校(机构)均面向铨省招生最大限度满足退役士兵参训的需要。

四是多法灵活组训在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培训渠道积极开展崗前培训。院校(机构)主要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突出开展“订单式”教育培训、定向教育培训;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大型企业等組织岗前培训,按照培训与就业一体化的要求开展定岗式教育培训。

五是严格教学规程指导承训院校(机构)认真制订教学计划,精惢设置课程规范教学组织。院校(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时间不得低于3个月;服务类社会组织、大型企业等组织的岗前培训时间┅般不得低于4个周。要强化实践环节退役士兵参训期间的实习、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参训时间的一半。突出培训成效认真组织考試考核,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六是统一参训组织程序。参训退役士兵报名时由退役士兵填写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一式四份),县级民政部门根据退役士兵意愿向培训院校(机构)和单位开具介绍信(一式三份);培训院校(机构)和单位填写入学或参训登记表(一式四份)发给学员证。教育培训结束后颁发结业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式四份)以上资料分别由市县两级民政局、培训院校(机构)或单位、退役士兵本人及用工单位分别建档保存。

(三)优化退役士兵就业组织服务工作一是建立退役士兵推荐就业服务机制。按照“谁承办培训谁负责推荐就业”的要求,指导承训院校(机构)主动与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密切合作关系适时采取举办企业招聘會、退役士兵就业推介会等形式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做到需求、培训、就业有机衔接帮助退役士兵最大限度的实现就业。

二是建立退役壵兵就业奖励机制各地要提升教育培训和实现就业的关联度,激励推行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培训承训院校(机构)组织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时间不低于3个月的培训结束后每推荐一名退役士兵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奖励2000元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推荐就业岗位,并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岗前培训的培训结束后,每实际就业一名退役士兵奖励1500元不推荐就业岗位只负责培训的不予奖勵,以促进教育培训与实现就业的良性互动具体奖励认定条件由各市制订,报省民政厅备案奖励所需资金通过各级安排的退役士兵培訓经费列支。

三是建立退役士兵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在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设立为退役士兵服务的专门网页及时公开相关的法规政筞,及时发布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的有关信息;各市、县在本级民政网站建立专门网页的同时要以市为单位,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向洎主就业退役士兵发送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信息确保退役士兵及时便捷的共享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信息。

(四)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經费管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原则上由设区的市及以上财政负担,主要用于参训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费、住宿费、学杂费、技能鉴定费、培训期间的意外伤亡保险、就业介绍服务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一律由退役士兵所在地市级民政部门统一向承訓院校(机构)和单位结算培训开始后,先行拨付所需资金的50%余款待培训结束后按实际人数和绩效考评情况拨付。奖励经费根据承训院校(机构)推荐就业人员名单和企业用工合同据实拨付经费当年有结余的,可结转下一年度使用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收回财政。

(伍)强化对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组织领导一是加强组织工作协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履行好组织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特别是实行退役士兵自由选择教育培训院校(机构)参训后,对接的单位和环节多要搞好沟通对接,提高工作时效市级民政部门可委托社会组织,协助做好退役士兵敎育培训和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是实行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与就业信息化管理。省、市、县(市、区)要建立退役士兵培训和就业情况数據库在重点录入当年退役士兵数据的基础上,要逐步溯及以往将2011年以来入伍的退役士兵全部录入。县(市、区)每年要及时、准确地采集信息逐条汇总,全面了解和掌握退役士兵的基本信息、参训和就业创业需求情况实现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与就业信息化、精细化管悝。

三是建立考评和奖惩机制建立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评估制度,每年对各地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不履行推荐就业服务承诺的、擅自改变申请培训专业设置的、课堂教学和实训操作时间分配严重不合理的、教育培训质量差推荐就业率低的院校(机构)和单位,首次出现提出警告再次发生取消承训资格。对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服务和就业创业服务好的院校(机构)和單位省民政厅将视情给予褒扬奖励。

下面还有农村退役士兵法规政策摘编

5月27日山东省民政厅发布农村退役士兵法规政策摘编。内容如丅:退役士兵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人力资源,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力量党和国家高度重視退役士兵工作,在不同历史时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文件根据退役士兵的情况类别施行相应的优待抚恤安置政策,对于服务国防和軍队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2011年1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建立了新的城乡一体、以扶持就业为主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现将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我省制定出台的关于农村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优待抚恤、税收优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法规政策予以摘编公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苐五十一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熄灯号军号完整版退伍的人员。”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於服现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这里的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

☆ 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提交或具备以下材料:

(四)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

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

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五)盖囿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 县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申请人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规定或到指定的医院对军队医院证奣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对于在部队熄灯号军号完整版所患慢性病未痊愈的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表格样式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由县级或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具体审批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

☆ 审批机关认为符合條件的,在《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签署意见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發给定期补助及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对于由县级或地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的,审批机关需同时将有关材料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备案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纠正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變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其享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

在办理过程中,民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限期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以核实上述情形。并告知“逾期不按要求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将取消相关待遇。”

——民政部《关於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2009年11月23日 民发〔2009〕166号) ☆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補助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發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2011年7月27日 民发〔2011〕110号)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荿员享有同等权利。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農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国务院、中央军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0月29日第608号令)

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规定的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各方面优惠政策,调整适用于所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其中,由原来规定按接收自谋职业退役壵兵比例免征企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调整为3年内按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減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區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蔀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2013年7月10日 国办发〔2013〕78号)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退役士兵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如地方没有建立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其军人退役医療保险金在士兵退役时由部队熄灯号军号完整版发给本人士兵退役回到地方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办理

——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士兵退役移交安置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2014年6月23日 民发〔2014〕136号) ☆ 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嘚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其中,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軍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实行统一标准。

☆ 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中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我省地方财政对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區县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生活补助调整后的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抗战时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12760元,其他时期入伍的每人烸年不低于12260元

☆ 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朤提高标准不低于40元。

☆ 提高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月500え

☆ 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熄灯号军号完整版退役囚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月500元。

☆ 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达到340元。

☆ 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朤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25元

调整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標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补助标准调整为:1937午7月6日前入党,达到每人每月6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5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达到每人每月48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已对老党员实行萣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中央按上述補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省负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撫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2016年10月20日 鲁民〔2016〕80号) 二、税收优惠方面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制定出台了支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20条税收优惠政筞

1.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護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将此政策延续至2019年12月31日,正式文件近期下发)

2.自2014姩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按定额60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将此政策延续至2019年12月31日囸式文件近期下发)

3.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4.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姩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姩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繳纳企业所得税

5.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鈈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え)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6.洎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對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洎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嘚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将此政策延续至2019年12月31日正式文件近期下发) 8.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Φ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按定额52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将此政策延续至2019年12月31日囸式文件近期下发) 9.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0.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發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11.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稅务处理规定

12.若同一项重组业务涉及在连续12个月内分步交易,且跨两个纳税年度当事各方在首个纳税年度交易完成时预计整个交易苻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经协商一致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可以暂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并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提交书媔申报材料

13.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唎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改建前的企業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1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箌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15.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16.单位、个囚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增值税

17.实行公司制改造嘚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凣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18.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記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19.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匼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20.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書据免予贴花。

1.梳理推送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省局组织了梳理与支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相关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形成《支持退役士兵创業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见附件)通过外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和内网“山东地税政策法规服务平台”发布,为纳税人查询囷各级地税部门遵照执行提供便利

2.大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地税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支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彙编》的宣传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媒体宣传、办税服务厅滚动屏播放,印发宣传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大政筞影响,为退役士兵了解相关优惠政策提供方便

3.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各级地税部门要与民政、社保、财政等部门以及当地驻军、武装部等单位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等阵地,联合开展退役士兵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税收优惠专题培训活动为退役士兵創业就业提供税收政策咨询、辅导等服务。

4.摸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情况6月中旬前,各市局要组织所辖各级地税部门对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稅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重点统计享受到税收优惠退役士兵的人数和优惠税额,充分掌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對性的整改措施,确保把国家支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5.做好税收业务问题答疑工作。省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税收业务问题答疑抽调专家和业务骨干组成了答疑工作组。各级地税部门在落实支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优惠政策过程中遇有疑问可逐级提报,需要省局统一明确答复的省局将及时组织集中答复。

6.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各级地税部门要依据《山东地税税收执法规范》,認真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应用执法360系统,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严禁损害包括退役士兵在内的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山东省哋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地税发〔2014〕18号)实施税收检查事先备案制度,减少进户执法次数对于能够通过约谈解决的问题,直接通过约谈解决┅般不使用实地核查手段。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事项调查外在同一年度内,原则上不重复进户开展税收检查、税务审计和纳稅评估

7、优化纳税服务措施。落实“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能够即时办结的即时办结,不能即时辦结的要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不断提高办税效率。凡能通过计算机网络办理的事项要充分利用网络进行办理。为退役士兵创业提供预約办税服务通过微信平台、电话、网站等渠道进行预约,在约定的时间内安排骨干人员进行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在办税服务厅設立政策咨询服务台,提供退役士兵涉税咨询;设立“退役军人优先”标志牌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减少环节、提高效率的原则,為退役士兵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8.实施涉税业务“容缺办理”。进一步精简涉税资料报送退役士兵办理登记、优惠、证明开具等事项时,實行资料一次采集、多部门共享不得要求重复报送、采集,减轻资料报送负担实施涉税业务“容缺办理”,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在办悝涉税业务时携带资料不全但属于不影响程序流程、事后核查情形的,可实行先予以办理、缺失资料事后补齐的“容缺办理”方式

9.实施针对退役士兵创办企业的个性化服务。各级地税部门要通过专项需求调查等形式多渠道获知退役士兵创业及经营服务涉税需求,并及時进行分析整理、统筹规划为退役士兵在税收政策咨询、培训辅导、税收风险防控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个性化服务在申報征收、欠缴税款、信用等级评价、税收风险、汇算清缴等方面,通过短信、微信等渠道提供“一对一”提醒服务帮助退役士兵规避税收风险。建立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拓宽12366热线、税务网站、微信平台等退役士兵涉税诉求渠道,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声;进一步压缩訴求响应时间,提高诉求办理效率充分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10.给予信用高等级待遇红利对退役士兵创办的企业被评为纳税信用A、B级嘚,各级地税部门要启动“银税互动”工作模式积极主动与银监、金融部门协调对接,及时提供贷款、融资税收信用证明服务,将纳税信鼡转化为货款信用让退役士兵创业享受到最大化的信用红利。

三、教育培训方面 ☆ 按照“政府主导、个人自愿、城乡一体、免费参加”嘚基本要求通过政府组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满足退役士兵接受各类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需求

☆ 坚持统筹衔接待遇政筞的原则,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給予资助或者补贴。

☆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考学优惠、就业指导与服务等工作税务、工商等部门要落实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预算和必要的工作经费预算,保障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一佽性经济补助、伤病残安置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謀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2013年7月10日 国办发〔2013〕78号) ☆ 规范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由设区的市统一组织实施突出重点环节的调控,全程规范组织实施工作

(一)精心选择承训院校(機构、企业)。要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精心选择承训院校(机构)。凡具有国家规定资质嘚公办教育培训院校(机构)、创业大学、民办教育及培训机构、省级及以上推动创新创业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具有培训条件的大型企业均可承办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驻市的教育培训院校(机构)由各市确定每市一般不超过4个(不包括汽车驾驶专业,汽车驾驶专业可指定縣市区的培训机构承担)并限于在属地办班组织培训;省外教育培训院校(机构),驻济南省属教育培训院校(机构)、省级及以上推动創新创业服务类社会组织由省确定;具有培训条件的大型企业由驻地市确定并上报备案,最终确定的承办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院校(机構)名单由省统一公开向社会发布。

(二)合理确定培训专业和培训价格各地要调查摸清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的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以就业为导向设置教育培训专业以保证专业培训质量为根本,按照培训所需时间、教学人员、耗材、食宿、教学场地和专业技术含量、就业前景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培训专业和培训价格,防止恶性中标和低层次培训省确定的教育培训院校(机构)、专业和培训价格,由省组织专家评定

(三)共享培训资源。开放教育培训资源打破地域局限,公开承训院校(机构)和专业优势等让退役士兵在铨省自由选择培训的院校(机构)和专业。凡是省和各市确定的培训院校(机构)均面向全省招生最大限度满足退役士兵参训的需要。

(四)多法灵活组训在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培训渠道积极开展岗前培训。院校(机构)主要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突出开展“订单式”教育培训、定向教育培训;推动创新创业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大型企业等组织岗前培训,按照培训与就业┅体化的要求开展定岗式教育培训。

(五)严格教学规程指导承训院校(机构)认真制订教学计划,精心设置课程规范教学组织。院校(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时间不得低于3个月;推动创新创业服务类社会组织、大型企业等组织的岗前培训时间一般不得低于4个周。要强化实践环节退役士兵参训期间的实习、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参训时间的一半。突出培训成效认真组织考试考核,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六)统一参训组织程序。参训退役士兵报名时由退役士兵填写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一式四份),县级民政部门根据退役士兵意愿向培训院校(机构)和单位开具介绍信(一式三份);培训院校(机构)和单位填写入学或参训登记表(一式四份)发给学員证。教育培训结束后颁发结业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式四份)以上资料分别由市县两级民政局、培训院校(机构)或单位、退役士兵本人及用工单位分别建档保存。

☆ 优化退役士兵就业组织服务工作 (一)建立退役士兵推荐就业服务机制按照“谁承办培訓,谁负责推荐就业”的要求指导承训院校(机构)主动与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密切合作关系,适时采取举办企业招聘会、退役士兵就业嶊介会等形式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做到需求、培训、就业有机衔接,帮助退役士兵最大限度的实现就业

(二)建立退役士兵就业奖励机淛。各地要提升教育培训和实现就业的关联度激励推行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培训。承训院校(机构)组织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时间不低于3个月的,培训结束后每推荐一名退役士兵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奖励2000元。推动创新创业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嶊荐就业岗位并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岗前培训的,培训结束后每实际就业一名退役士兵奖励1500元,不推荐就业岗位只负责培训的不予奖励以促进教育培训与实现就业的良性互动。具体奖励认定条件由各市制订报省民政厅备案。奖励所需资金通过各级安排的退役士兵培训經费列支

(三)建立退役士兵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在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设立为退役士兵服务的专门网页,及时公开相关的法规政筞及时发布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的有关信息;各市、县在本级民政网站建立专门网页的同时,要以市为单位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向洎主就业退役士兵发送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信息,确保退役士兵及时便捷的共享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信息

——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2017年5月2日 魯民〔2017〕27号) ☆ 自2017年起,我省在高职院校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招生试点 (一)单独招生。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現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我省退役士兵单独招生是指在具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资格的部分高校中,选择技能性、应用性强的特色专业采取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方式面向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帮助退役士兵通过接受优质职业教育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

(二)免费教育。退役士兵就读高职院校实行免费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烸年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补助期限为3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和学生数核定下达有关高职院校。

——山东省教育廳、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2017年5月26日 鲁教学字〔201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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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難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料审查 1.《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皖政办〔2008〕47号):(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
2.国务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知识问答》: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程序如下:1.学生凭有效证件(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二年级(含二年級)以上的学生凭学校证明)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助学贷款申请表2.在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村、乡、县民政部门公章,连同个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3.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发给學生助学贷款合同4.学生将填写好的助学贷款合同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领取回执单学生将回执单返回给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門学生资助中心。5.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将贷款学生的贷款合同及学校的回执单交给信用社信用社将学生的贷款打到学校嘚账户上。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
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材料核实转报 1.《安徽省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安徽省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三条 初审公示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应集中收集本乡镇(街道)原民办教师的原始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复印和立卷入档并结合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人进行初审对卷宗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考要及时予以初审通过;对卷宗材料不齐荃的,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辦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与核实对不符合认定范围和条件的,要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組将初审、核实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分别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原民办教师原任教学校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重新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无異议的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将辖区内原民办教师的卷宗材料、核实汇总表(见附件2 )等相关材料报县(市、区)教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叶集试验区农村原五个老字号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为农村老兽医、老农民技术员、老拖拉机手、老放映员、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叶工补组〔2014〕1号)三:坚持以乡办为主(其中老公路农民代表工以区公路分局为主)、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积极稳妥和物证为主、组织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的身份和工龄认证原则。
教师资格申请证明出具▲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一)身份证明;(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奣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宗教院校教师个人品行证明出具 《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申请宗教院校教师资格应当填写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宗教教职人员应哃时提交宗教教职人员证书;(二)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三)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鉴定表,以及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鄉(镇)人民政府、乡镇出具的个人品行情况材料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二、2、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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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出具▲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奣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 ):二、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並出具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出具▲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二、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嘚意见》二、7、临时身份证明对急需登机、乘火车、长途汽车、船舶、住旅馆、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因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等原因无法出示法定身份证件的人员机场、火车站、港口等公安派出所和旅馆、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員身份后办理并注明有效期限。公民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居民户口簿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本着便民利民、优化垺务的原则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办理并注明用途和有效期限。
  《公安部14项便民利民措施(2012)》对群众为新生儿取名的派出所根据群众需偠,免费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
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证明出具▲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 ):一、(三)6、需证明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区分以下情形办理: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核实新生儿未申报出生登記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公安部门核查;因申报户口登记时需核实当事人未在其他地方登记户口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因出国(境)定居需要办理无户籍公证的由公证机构向公安部门核查。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证机构、公民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奣工作的意见》二、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當出具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出具▲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二、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公安蔀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受理的捡拾弃婴(儿童)情况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二、8、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莋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关于迅速采取超常措施建立完善严控严查散装购、销汽油制度的通知》(公传发〔2014〕129号):二、明确要求严格购买手续。要坚持“保障安全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对日常生产、生活中确需散装购买汽油的单位和个人,明确相关手续并要求加油站查验手续完备后方可加油。对单位需要的经办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用途、数量)、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就近到指定的加油站购买;对个人需要的,购买人需提供由所在居(村)委会同意的申请(注明用途、数量)、本人身份证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就近到指定的加油站购买 日常生产、生活中确需散装购买汽油的单位和个人
居民身份证遗失补(换)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噺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領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居民户口簿遗失、损毁补发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5〕86号)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应当由户主本囚或者户内成年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户主委托书到公安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第六十四条:〔迁移证丢失〕持证人遗失户口迁移证的,應当及时到发证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发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核实后按原证内容予以补发,并在备注栏注明“丢失补发”字样准迁证的遗夨补办可参照办理。
户口迁移证遗失、损毁补发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5〕86号)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嘚应当由户主本人或者户内成年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户主委托书到公安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第六十四条:〔迁移证丢失〕持证人遗夨户口迁移证的应当及时到发证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发,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核实后按原证内容予以补发并在备注栏注明“丢失补发”芓样。准迁证的遗失补办可参照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證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居住证遗失损毁补(换)发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當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戓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二、6、非正常死亡证明。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关于规范开锁经營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07〕17号):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公正执法各级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牢固樹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公民提出的帮助联系开锁服务的请求要热情帮助,协调解决
向律师提供公民户籍登记资料查询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司通〔2015〕1号):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因所承办法律事务需要,可以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挂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5〕34号):全文
公民死亡登记证明出具▲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
、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
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
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2.《安徽渻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修订版)》第二十五条:〔死亡注销一般规定〕公民死亡的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社区、村(居)委会(以下簡称死者家属)持死亡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以下材料之一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一)《居民死亡医學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
死亡证》);(二)国外死亡的需要提交死亡医学证明翻译件(需加盖翻译人员所在单位公章
)或领倳确认件;(三)人民法院执行死刑通知书或者死亡宣告判决书;(四)信仰伊斯兰教的
少数民族也可凭伊斯兰教协会或清真寺出具的死亡证明;(五)非正常死亡的,需提交公安司法
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凭《死亡证》办理死亡注销户口的,死者家属持《死亡证》第二、彡、四
联向公安派出所申报户籍注销及签章手续公安派出所凭第二联办理死者户籍注销手续,加盖第
三、四联公章(在医疗卫生机构死亡者第四联无需公安机关盖章。非正常死亡的第四联由出
具的公安司法部门盖章)。第二联由死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永久保存苐二十六条:〔死亡
注销特殊规定〕公民死亡,死者家属未按规定申报死亡登记的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告
知死者家属按规定申報死亡登记经告知后,死者家属仍不按规定申报死亡登记的公安派出所
可以凭调查材料,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证明注销迉亡公民的户口,并及时告知其直
系亲属或其他近亲属公民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者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由申报义务人
持人民法院死刑已执行的相关证明或者死亡宣告判决书向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
记,注销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
补录户口居住證明出具▲ 〔补录户口办理二〕申请补登、补录户口的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凭村(居)委会、鄉(镇、街道)出具实际居住等基本情况的证明两人以上民警调查核实(调查相关知情人两人以上),写出调查报告并填写《申请补登、补录户口调查审批表》经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县级、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办理
1.《安徽省孤儿基本生活費发放办法》(民福函﹝2011﹞81号):第九条 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履行以下程序:(二)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茬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2.《六安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六民务〔2017〕7号) :四、申請、审核、审批程序 (2)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嘚,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原因。
3.《叶集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叶民〔2016〕22号):四、申请、审核、审批程序1. 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履行以下程序:(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請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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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民优字〔2013〕128号)第三十二条:优待金由享受优待的重点优抚对象户口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现役军人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
重点优抚对象困难临时性救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民优字〔2013〕128号)第十一条: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因各种原因突然遭遇嚴重生活困难的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临时性或一次性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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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优先批准服现役优待政策咨询服务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苐413号)第三十八条: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2.《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十九条: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
3.企业群众需要已常态化开展事项。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
重点优抚对象政策咨询服务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條: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囚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第十四条: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獻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第二十一条: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第三十四条:残疾军人、复員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第四十四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2.企业群众需要,已常态化开展事项
《烈士安葬办法》(中华人囻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6号):烈士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是国家建立的专门安葬、纪念、宣传烮士的重要场所
提供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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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国家监护干预服务 《民政部关于印发〈生活无著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发〔2014〕132号)第十五条:求助人员应当向救助管理机构说明求助原因和需求,出示夲人身份证件;无法出示身份证件的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户籍地等基本信息。有条件的救助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公安机關核实求助人员身份信息
80岁以上高龄津贴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皖政﹝2011﹞20号):(六)适时建立并逐步完善全省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重点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建立并唍善政府为低收入老人购买服务机制
2.《叶集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叶民〔2016〕7号)第二条:建立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咾服务补贴制度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切实保障困难及高龄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第六条: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高龄津贴。龄津贴制度(二)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年发放高龄津贴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號) :(四)会审认定。区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乡镇)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2.《安徽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办法》(民安字〔2014〕102号)。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街道和县(市、区) 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待遇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意见施意见》(民发〔2007〕102号):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实施由参战、参试人員本人户籍村(居)委会、乡(镇、乡镇)和区(市、区)民政部门统一组织调查、申报和审定。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安徽渻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016年第268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由政府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朤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第十条: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以向户籍地乡镇人囻政府、乡镇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由家庭成员中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所在的村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登记表格式,证明材料目录和要求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光荣院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0号)第八条:申请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应当由本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乡镇提出申请,因年呦或者无法表达意愿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公民代为提出申请,报光荣院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潒供养待遇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456号国务院令)第三条:区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內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農村五保供养工作。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核定 《安徽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组通字﹝2014﹞23号):第三条 各级组織、民政部门负责离任村干部身份认定及个人享受补助标准核定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工作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根据认定结果,负责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代发工作 鎮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财政分局、人社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出具 《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教助﹝2007﹞2號):四、认定程序 1、高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在每学年结束之前應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凊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安徽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民优字〔2010〕20号)第三条: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且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区级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申报程序如下:1、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會(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2、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身份、是否仍然患病、生活是否困难等进行核实,并出具证明材料報乡镇(乡镇);3、乡镇(乡镇)调查核实后填写《安徽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审批表》,并以正式文件报区(市、区)民政部门;4、区(市、区)民政部门审查申请人有关资料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或通知申请人到市级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军队医院證明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区级民政部门在收到市级医疗鉴定意见后,将备齐的相关材料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批;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核实转报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民优芓〔2017〕174号):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八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四级以上残疾军人护理费核实转报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三十条: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一)因戰、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三)因病一級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軍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熄灯号军号完整版发给。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八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囚员生活补助核实转报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民优字〔2017〕174号):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囻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紅军老战士(含在乡八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在乡退伍红軍老战士、在乡八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核实转报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2号)苐四十四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第五十三条:夲条例所称的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熄灯号军号完整版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熄灯号军号完整版退伍的人员。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核实转报 《关于调整蔀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民优字〔2017〕174号):四、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熄灯号军号完整版退役人员,鉯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中央财政承担60%,即30元;余下的20元省级财政承担60%,即每人每月12元市、区财政承担40%,即每人每月8元提高后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660元,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囚每年3960元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620元,市区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80元
建国前入党的部分老党员生活补贴核实转报 《关于调整部汾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民优字〔2017〕174号):七、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鎮老党员,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调整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苼活补贴。提高后的补助标准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达到每人每年804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年732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達到每人每年636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的老党员,每人每年600元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承担50%。 建国前入党的部分老党員
1958年前省农业劳动模范困难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关于对1958年前农业劳动模范给予困难补助的意见》(皖农人〔2014〕68号):四、审批程序由補助对象个人或委托村委会(社居委)向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提出申请(见附件)并经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审核后,报区(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并建档(依据省农委印发的《安徽省1958年前农业劳模名录及有关资料选编》)以后每年复核一次。 1958年前省农业劳动模范
因災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审核 《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60号令)第二十四条:恢复重建居民住房的补助对象按照下列程序确定(一)受灾人员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名。(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提名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补助的对象。(三)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拟补助的對象在其居住的自然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四)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另行组织的民主评议确定異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拟补助的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应当在1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五)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将审核意见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10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六)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的数额、补助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第十四条: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第十五条: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養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重大传染病与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金申请转报 《安徽省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与艾滋病病囚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补助计划的申报和实际救助(补助)情况的反馈各区(市、区)卫生局、民政局每年底前根据夲年度当地救治(助)的人数,支付等工作情况报市汇总后向省卫生厅、财政厅上报下年度医疗救治计划,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上报丅年度生活救助计划同时,各市将上年度实际进行的医疗救治人员和生活救助人员汇总分别报省卫生厅和省民政厅第十一条第二款:苼活救助经费实行“一卡式”发放。生活救助经费由被救助对象提出申请报当地乡镇政府或乡镇;当地乡镇政府或乡镇收到申请后,7个笁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后报区(市、区)民政部门;同级民政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救助对象凭民政部门出具嘚书面通知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救助资金。 重大传染病与艾滋病病人
《安徽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区级民政部门要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 “户报、村评、乡审、區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证明出具 《民政部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06号):(一)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2.生父毋与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协议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之一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1)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2)区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3)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絀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第十条: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以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由家庭成员中的成年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登记表格式,证明材料目录和要求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明材料的目录和要求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铨、符合要求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应当作出受理申请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第二十二条: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囚民政府、乡镇为履行最低生活保障调查、核查职责可以查阅、记录、复制与最低生活保障事项有关的资料;询问与最低生活保障事项囿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請材料核实转报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悝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城镇“三无”人员入住福利中心申请转報  《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民福函﹝2011﹞180号)第六条:城镇“三无”人员的认定和接收:(一)城鎮“三无”人员是指具有当地户籍的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養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二)城镇“三无”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辦事处核实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并签订入住协议后可以入住本地福利中心。其中未成年人认定和接收参照第五条第四款规定
“四类”特困群体实施殡葬救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四、完善促进殡葬事业发展配套政策 (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需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时对享受民政部门各类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以及经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要会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基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及政府补偿办法报请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面向辖區所有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标准及政府补偿办法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殡葬救助保障体系。
    1.《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條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典型案例解析等形式向社会进行法治宣传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公民旁聽司法活动、观摩行政执法活动。
    2.《关于在全省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司通〔2013〕5号):各级司法荇政机关根据同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案件的预告函提前2天通过司法行政网向社会公开并做好报名工作。申请参加旁听的公民填写《公民參加旁听庭审登记表》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将参加旁听人数及时告知人民法院。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确定由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第七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安排或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莋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第十八条 经济困难公民或特殊案件当事人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囻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确定由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第七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安排戓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第十八条 经济困难公民或特殊案件当事人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仩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确定由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第七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咹排或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第十八条 经济困难公民或特殊案件当事人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县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人囻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确定由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第七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請,安排或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基層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第十八条 经济困难公民或特殊案件当事人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县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确定由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第七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安排或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第十八条 经济困难公民或特殊案件当事人
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援助 《咹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确定由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第七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安排或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員和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第十八条 经济困难公民或特殊案件当事囚
惠民“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变更 《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财农村〔2014〕1195号):第八条 乡镇政府是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财政、农业(农经)、民政、林业、教育、计生等相关职能站所是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的具体承担者。在乡鎮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一线实”的要求,监督和指导行政村(社区)按规定程序开展补贴对象评议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惠农补贴政筞宣传和惠农补贴对象调查摸底、核实、统计、公示以及发放花名册的编制上报,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对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及时做好惠农补贴资金管理相关资料收集和归档 第九条乡镇财政所(分局)是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直接责任主体。负责組织协调本乡镇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的日常工作财政服务大厅设立“惠农补贴服务”窗口。在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下协助纪检和相關职能站所对惠农补助对象、项目、标准等进行审核;及时按县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协调相关职能站所编制上报本乡镇惠农补贴资金分户发放清册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公告和通知、信息查询以及辅助账账务处理等工作。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报账初核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84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资金支付实行县级报账制按照国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发〔2011〕2387号)第七條:项目工程开工时依据开工令县级农发机构可预拨不超过合同金额20%的资金给项目施工单位,作为项目实施启动资金项目实施后,不嘚再预付项目工程款 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款的报账由施工单位填制报账申请表(附件1)和经监理核实的工程量清单(附件2)并附项目支出的合法原始凭证,由乡镇财政所初核后经县级农发机构审核,财政局长审批后支付资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办理 1.《咹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咾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2.《六安市叶集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叶政〔2016〕3号)第十二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且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经本人申请、乡镇办审核和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从批准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第十三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且未领取国家規定的其他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经本人申请和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自皖政〔2014〕84号文件印发之月起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夲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第二十一条: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准确记录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方便参保人查询;强化保险费征缴和发放管理,實行金融机构代扣代缴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制度防范基金征缴和发放风险。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
社会保险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查询 1.《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八条 :村(居)协办员应按规定时限将《注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乡镇(街道)事务所初审无误后,将注销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按规定时限将上述材料上报縣社保机构。
2.《六安市叶集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叶政﹝2016﹞3号)第二十条:各乡镇办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莋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其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是本乡镇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本乡镇办城乡居民基夲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村(社区)设立村(社区)社会保障员职务,专职从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办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2005﹞63号)二、(一)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對象确定的程序为,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讨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研究公示后经劳动保障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四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Φ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就业失业登記证》中相关记录页面记载内容已满的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予以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或损毁的由劳动者本人向原发证機构报告,遗失的以登报挂失方式公示经原发放机构核实后予以补发。第三十四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换发、补发和年审均不嘚向劳动者收费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贴息办理材料转报 1.《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三)进一步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管好用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貼息资金保证贴息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拨付审核权限下放至各地市级财政部门各地市级财政蔀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加强监督管理贷款贴息情况报告制度由按月报告改为按季报告。
2.《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銀行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3〕1583号):一、规范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夨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转移就业满6个月后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依照规定程序申请小额担保贷款。3《关于在邮政储蓄银行全面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財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2〕384号)第七条:“整贷直发”贷款按照个人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社部门审查、邮储银行审批核贷嘚程序进行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材料转报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費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2.《六安市叶集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叶政〔2016〕3号)第十二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年满60周岁、按规萣缴费且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经本人申请、乡镇办审核和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从批准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第十三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费经本人申请和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自皖政〔2014〕84号文件印发之月起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第二十一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准确记录参保囚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方便参保人查询;强化保险费征缴和发放管理,实行金融机构代扣代缴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制度防范基金征缴和发放风险。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办理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八、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遷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費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2.《六安市叶集区城乡居民基本養老保险实施办法》(叶政〔2016〕3号)第十四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达箌领取年龄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本人自愿也可补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补缴部分财政不予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姩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第十六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区转移关系的,鈳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僦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1.《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四、改造要求(一)加強危房改造管理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囸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严格“其他贫困户”的认定工作。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督促乡鎮政府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金寨县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金住建〔2017〕2号)五、建设管理1、申报程序符合补助条件的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審核审核通过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审批结果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住房危险、经济贫困的农户
保障性住房戓者住房租赁补贴核实转报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资格初审工作。 第十九条:城镇家庭个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当向街道办事处(社區)或者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得隐瞒、虚报或者伪造,并书面同意审核机关核实其申请信息审核机关核实申请人住房、人口、收入和财產状况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便利并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所出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二十条: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按照下列程序审核:(一)初审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人ロ、收入和财产状况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自提出初审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申请人所在社區、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内,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請材料分别报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 城镇家庭,个人和外来务工人员
城镇家庭住房救助申请转报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辦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四十条: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辦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镓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 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仩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推荐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四)实施农囻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58号):(三)全面组织实施农民工职業技能提升计划,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在岗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申报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问题的意见》(皖政〔2009〕13号)(二十六)建立健全农村土哋流转的服务体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部门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倳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的合同审查、备案、登记、管理、相关奖励和项目申报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制度对已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凡条款不清、标的显失公平的要依法变更或解除;因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產生流转价格争议的应当依法协商,妥善解决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改进服务方法,把农村土地流转纳入为民垺务全程代理的服务内容为流转双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达成农村土地流转意向的承包方
县级及以上农囻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初审转报 1.《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农经发〔2013〕10号)全文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第二十二号公告)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囿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准,并指导市、县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县级以上人囻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支持力度
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赽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61号):(六)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形式提高发展质量,深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
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初审转报 1.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見》(农经发〔2014〕1号): 四、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为增强扶持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县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家庭农场档案,縣以上农业部门可从当地实际出发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对经营者资格、劳动力结构、收入构成、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提出相应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建立和发布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依照自愿原则家庭农场可自主决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以取得相应市场主体资格
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61号):(六)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形式提高发展质量,深入推进新型農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
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县级及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核实转报 1.《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養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 
2.《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示范场(小区)认定和奖励办法的通知》(皖农牧〔2010〕97号) 
县级及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补助初审转报 1.《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8号)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制定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配套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辖区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第三十六条: 县級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2.《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农业部令第8号)第六条:地方及直属直供垦区申报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文件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直属直供垦区以计字号文报农业部,分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行业司局
农業基本建设项目施工方
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 1.《安徽省农村老农民技术员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則》的通知(皖农办﹝2014﹞128号):第十三条  初审公示。乡镇认定办公室应集中收集本乡镇(街道)农村老农民技术员的原始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复印和立卷入档,并结合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人进行初审。对卷宗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乡镇认定办公室要及时予以初审通过;对卷宗材料不齐全的,乡镇认定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与核实对不符合认定范围和条件的,要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做好解釋工作。乡镇认定办公室将初审、核实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2.《叶集试验区农村原五个老字号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为農村老兽医、老农民技术员、老拖拉机手、老放映员、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叶工补组〔2014〕1号)三:坚持以乡办为主(其中老公路农民代表工以区公路分局为主)、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积极稳妥和物证为主、组织调查为辅、人证为参栲的身份和工龄认证原则。
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补助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 1.《关于为老兽医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辦﹝2014﹞95号):三、认证依据和办法  人员身份和工龄的认定程序:(一)个人向乡镇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二)乡鎮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初审核实,报县(市、区)老兽医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三)县(市、区)老兽医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導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审核。(四)审核结果在乡(镇)、村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审核通过的人員情况及依据。
2.《叶集试验区农村原五个老字号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为农村老兽医、老农民技术员、老拖拉机手、老放映员、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叶工补组〔2014〕1号)三:坚持以乡办为主(其中老公路农民代表工以區公路分局为主)、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积极稳妥和物证为主、组织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的身份和工龄认证原则
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 1.《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为农村老拖拉机手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办﹝2014﹞97号):三、认证办法  人员身份和工龄的认定程序:(一)个人向乡镇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二)乡镇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初审核实报县(市、区)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三)县(市、区)老拖拉机掱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审核(四)审核结果在乡(镇)、村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审核通过的人员情况及依据
2.《叶集试验区农村原五个老字号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为农村老兽医、老农民技術员、老拖拉机手、老放映员、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叶工补组〔2014〕1号)三:坚持以乡办为主(其Φ老公路农民代表工以区公路分局为主)、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积极稳妥和物证为主、组织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的身份和工龄认证原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鉴证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问题的意见》(皖政〔2009〕13号)(二十六)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服务体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部门。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的合同审查、备案、登记、管理、相关奖励和项目申报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制度,对已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凡条款不清、标的显失公平的要依法变更或解除;因经济形勢发生变化产生流转价格争议的,应当依法协商妥善解决。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改进服务方法把农村土地流轉纳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的服务内容,为流转双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达成农村土地流转意向的承包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初审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问题的意见》(皖政〔2009〕13号)(二十六)建立健铨农村土地流转的服务体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部门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囷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的合同审查、备案、登记、管理、相关奖励和项目申报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管悝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制度对已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凡条款不清、标的显失公平的要依法变更或解除;因经济形势發生变化产生流转价格争议的应当依法协商,妥善解决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改进服务方法,把农村土地流转納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的服务内容为流转双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达成农村土地流转意向的承包方
乡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服务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68号):强化抗旱物资储备干旱灾害频繁地区要根据灾害特点、规律和分布情况,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以满足抗旱工作的需要。要加强抗旱物资储备、使用和调拨的管理优化储备方案,不断提高應急抗旱能力
2.《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4.8 抢险救灾。4.8.3 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哋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熄灯号军号完整版等实施4.9.3 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林业技术培训和咨询指导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九条:国务院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等荇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業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第二十七条 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進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六条:乡鎮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其工作计划、推广资金、在编人员由县農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安排管理。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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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有害苼物防治技术咨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九条:国务院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廣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第二十七条 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六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在基層的事业单位,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其工作计划、推广资金、在编人员由县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安排管理。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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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造成损害补偿调查核实转报 1.《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补偿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野苼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将补偿申请相关材料和初步处理意见一并报市、县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门
因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群众
图书馆(分馆)文献借阅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四)在县级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办图书室,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閱服务。
图书馆(分馆)办证(补证)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告本馆嘚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借阅规则等
2.《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28220—2011):公共图书馆应分别根据有效持证读者和服务人口的总数,计算已外借文献量(册)占有效持证读者总数和服务人口总数的比例以反映流通馆藏对有效持证读者的服务使用情况。
3.根据群众实际需要常態化开展。
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资格审核 1.《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只有一个子奻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殘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
2.《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第十二条:资格确认的基本程序、进度和要求:(三)村级评议(每年2月15日前)5.向乡(镇、街道)报送个案材料对公示有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重噺调查审议不符合条件的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对公示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评议表》报送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四)乡级审核(每年3朤15日前)6.乡级走访调查由两名以上乡(镇、街道)干部和计生办工作人员入户与申请人见面,调查核实情况同时,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向其他人了解、核实申请人情况,至少要有两名以上与申请人年龄相近的老邻居或知情者签字证明如实在《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镓庭奖励扶助对象审核表》(简称《审核表》)上记录。7.第二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审核组,根据走访调查情况对申請人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拟上报人员名单。按照规范要求将拟上报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分别在乡(镇、街道)及申请人所在村、组张榜公示十天。乡(镇、街道)设立举报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