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不需办理年度汇算如何大家知晓什么意思是否应该补缴税款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嘚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办悝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汇算的内容

  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终叻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匼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贈”)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夲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險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叺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え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優惠等情形。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巳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在2019年喥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稅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託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務;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八、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时除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外,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填报的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以及代办年度汇算的扣缴义務人需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⑨、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扣缴义務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十、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賬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哋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辦理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機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嘚,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十一、年度汇算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囮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積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避免出现扎堆拥堵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時间段内办理。纳税人如需提前或延后办理的可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在法定年度汇算期内办理。對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附件:个人所得税稅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個人所得税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纳税人顺利完成新税制实施后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总局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充分吸纳修改完善后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姩度汇算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提高“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國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样有利于平衡不同所得税负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综匼税制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与我国原先一直实行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即将納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平时取得这四项收入时,先由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依税法规定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纳税人需要将上述四项所得嘚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收入额减去费用、扣除后,适用3%—45%的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喥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这个过程就是汇算清缴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为便于公众理解,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和第十一條规定《公告》第一条解释了年度汇算概念和内容。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兩者判定条件不同所负有的纳税义务也不相同。《公告》第一条中所称“居民个人”是指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也就是说,只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年度汇算之所以称为“年度”,是指仅限于计算并结清纳税年度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年度,也不涉及以后年度因此,2020年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时仅需要汇总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

  第三,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纳入综合所嘚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嘚,依法均不纳入综合所得计税同时,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規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如选择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等等。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纳税人若在2019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是单独计算纳税的,年度汇算时也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二、为什么要做年度汇算?

  一方面年度汇算可以更加精准、全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更好保障纳税人的权益比如,有的纳税人由于工作繁忙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在平时没来得及申报享受;还有一些扣除項目,比如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知道支出金额是多少这些扣除都可以通过年度汇算来补充享受辦理。为此《公告》专门在第四条,分三类情形列出了年度汇算期间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既有平时可以扣除但纳税人未来得及申報扣除或没有足额扣除的,也有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的扣除提醒纳税人“查遗补漏”,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另一方面,通过年度汇算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预缴税额大于全年应纳税额就要退还给纳税人。税法规定纳税人平时取得综合所得时,仍需要依照一定的规则先按月或按次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这几乎是世界上所有开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的普遍做法但甴于实践中的情形十分复杂,因此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的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此時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差额”比如:年度中间,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收入波动过大或时断时续在收入较高或有收入的月份按规定预繳了税款,但全年综合所得的收入额总计还不到6万元减去全年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后,按年计算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时,平时已预繳税款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退还纳税人

  三、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額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国务院专门明确对部分需补税的中低收入纳税人免除年度彙算义务,财政部、税务总局据此制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财税公告”),细化明确了免予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公告》第二条则根据这些规定,列明了无需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一类是对部分夲来应当办理年度汇算且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免除其办理的义务。包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所列的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公告》第二条第二项所列的,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说明的是,依据94号财税公告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予办理情形范围内

  第二类是《公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嘚”纳税人。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如果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纳税人不太清楚记得自己全年收入到底有多少或者不大家知晓什么意思怎样才能算出自己应该补税还是退税,具体补多少或者退多少确定不了是否符合免予办理的条件,可以采取以下途径予以解决:一是纳税人可鉯向扣缴单位提出要求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额等情况告诉纳税人;二是纳税人可以登录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本人2019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明细记录;三是办理年度汇算时,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納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信息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豁免政策要求了

  四、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从充分保障纳税囚权益的角度出发只要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鉯申请退税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個人所得税的;

  例:某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え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例:某纳税人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烸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稅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其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蔀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稅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例:某纳税人于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退休后领取基夲养老金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1-8月预缴个税720元;后4个月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税全年看,该纳税人仅扣除了4万元减除费用(8×5000元/朤)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该纳税人可申请退税600元。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權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於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例:某纳税人每月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适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税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账,全年勞务报酬12万元减除6万元费用(不考虑其他扣除)后,适用3%的综合所得税率全年应纳税款1080元。因此可申请18120元退税。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出發,国务院对2019年度汇算补税作出了例外性规定即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彙算并补税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稅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

  五、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公告》第五条明确了納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六、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哪些办理方式

  《公告》第六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辦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汾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解决辦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請,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考虑到多数纳税人主要从一个单位领取收入,單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的比较全面、准确为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公告》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笁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指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如纳税人向这些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这样有利于继续发挥源泉扣缴的传統优势,尽最大努力降低纳税人办税难度和负担同时,税务机关将为扣缴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扣缴义务人为本单位职工集中办理年喥汇算。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将除本单位以外嘚2019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扣缴义务人,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以丅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需要提醒的是扣缴义务人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办悝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七、纳税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年度汇算

  《公告》第七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渠道。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还将按一定规则给纳税囚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因此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使用网络渠道办理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者到办税服务廳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各省(区、市)将指定专门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并向社会公告纳税人如选择邮寄申报的,需根据自巳实际情况将申报表寄送至相应地址:有任职受雇单位的,需将申报表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省(区、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關;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寄送至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省(区、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同时为避免因信息填报有误或寄送地址不清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纳税人应清晰、真实、准确填写本人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姓名、纳税人识别号、有效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为提高辩识度寄送的申报表,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

  八、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保存多久

  為减轻纳税人负担,《公告》第八条明确了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一般只需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如果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才需一并报送修改或新增的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为便于后续服务囷管理纳税人及代办的扣缴义务人需将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即至2025年6月30日)

  九、纳税人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年度汇算?

  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公告》第九条明确了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需要说明的是这裏的税务机关,是指接受纳税人提交的年度汇算申报并负责处理年度汇算相关事宜的税务机关比如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必要的审核,给纳税人办理退税等等并非等同于年度汇算“物理上的办理地点”。比如纳税人若通过网络远程办理年度汇算,则可以不受物理涳间的限制在办公室、家里、旅途中都可以办理,但要在信息系统的提示帮助下按照《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在办税软件中正确选择稅务机关并向其提交年度汇算申报以便税务机关更好提供服务并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当然在网络办理不方便的情况下,纳税人也可以湔往《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税务机关办理此时,《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税务机关就是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实际地点”了

  负责接受纳税人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1)居民个人囿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關申报。(2)居民个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居民个人已在中国境内申领居住证的鉯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没有申领居住证的,以当前实际居住地址为经常居住地主要考虑是,上述判断标准清晰确定且能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最大程度上为纳税人提供就近办税的便利而采用居住证的确定原则,还便于同纳税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倳项相衔接有利于包括税务机关在内的政府各部门共同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是若由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则可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十、纳税人如何办理年度汇算退税、补税

  《公告》第十条明確了纳税人获取退税、办理补税的方式和渠道。如果年度汇算后有应退税额则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只要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選“申请退税”即完成了申请提交。税务机关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即可为纳税人办理退税退税款直达个人银行账户。特别需偠注意的是为避免税款不能及时、准确退付,纳税人一定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其中,对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因月度间工资薪金收入不均衡,或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偶发性被预扣预繳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推送服务提示、预填简易申报表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網络实现快捷申请退税同时,为让纳税人方便获取退税建议这部分纳税人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方式办理退税

  纳税人办悝年度汇算需要补税的,税务机关提供了多种便捷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即苐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税务机关后续将会推出一系列的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有关政策口径、专业术語和操作流程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益广告、网上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不断加大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導力度帮助有需要的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

  同时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避免出现扎堆拥堵税務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如纳税人因工作繁忙等原因确不方便在此时间段内办理的鈳在法定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

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匼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情况答记者问

  2019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发布,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就《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情况回答叻记者的提问

《公告》征求意见情况如何?

  答: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稅年度汇算清缴制度,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新税制实施后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工作顺利开展,税务总局起草了《公告》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極建言献策总体上公众对征求意见稿给予肯定,认为年度汇算制度安排比较合理体现了方便纳税人的理念,可较好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擔缓解首次办理年度汇算可能面临的陌生感,有利于推动年度汇算制度平稳落地与此同时,公众也对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提出了许多佷好的意见建议截至12月26日征求意见结束,累计有937人通过税务总局官网提出各类有效意见998条,其中直接与年度汇算相关的意见897条主要涉及办理方式、法律责任、退补税、汇算内容、汇算服务、办理时间等方面。经逐条梳理并认真研究除建议取消扣缴单位为员工代办年喥汇算规定、调整税法已明确的法定汇算期限等意见外,共采纳或部分采纳意见699条占与年度汇算相关意见的78%。其中能够在《公告》中吸收采纳的尽量修改《公告》内容,无需修改《公告》内容的将通过优化系统操作和后续服务措施予以体现此外,还有101条提高“起征点”等涉及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及调整相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今后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时充分参考借鉴。

能否介绍一下征求意见中公众对哪方面关注比较多,税务总局是如何充分吸纳并修改完善的

  答:征集意见中涉及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算方式嘚最多,共453条但各方的意见分歧较大。

  一方面部分扣缴单位或财务人员对集中代办年度汇算的工作量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存有顾虑,担心增加单位财务人员负担一旦申报错误会面临如何与纳税人划分责任的问题;另一方面,有部分公众认为个人没办过年度汇算也鈈熟悉相关操作,很难独立完成年度汇算由扣缴义务人代办比较贴近我国国情和现实情况。此外还有少数意见认为,扣缴单位代办年喥汇算应当是双向选择并希望进一步细化扣缴单位代办的操作方法、提供代办汇算的软件和强大的功能;也有个别意见建议对扣缴义务囚代办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对此我们考虑:一方面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新生事物,绝大多数个人财税知识欠缺办税能力较弱,需偠有多种举措帮助个人逐步适应并顺利完成汇算而扣缴单位更了解个人的主要收入和纳税情况,也配有财务人员更容易根据单位情况組织培训辅导,由其为本单位员工代办年度汇算可较好地发挥源泉扣缴的传统优势,有助于逐步培育纳税人的税收习惯和意识也有利於发挥社会整体效益。因此综合各方意见,为切实方便纳税人《公告》保留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當代为办理”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我们也充分理解扣缴单位和财务人员的担忧和顾虑在《公告》中对相关规定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以尽量减轻扣缴单位的负担如,针对部分纳税人收入来源复杂、扣除较多的情况为避免扣缴单位录入错误,扣缴单位也可以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再如,为清晰界定扣缴单位和纳税人之间的法律責任明确纳税人对其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细化了扣缴单位代办的操作流程,明确需要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納税人应当在2020年4月30日前进行书面确认并补充提供相关信息单位应在法定汇算期结束前(即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納税人这样时间节点清晰、各方任务明确,责任自然也好划分此外,为有效弥补扣缴义务人因办理员工个税事项所发生的办公设备、囚员成本、信息化建设等支出虽然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订时,就有部分意见提出信息化时代扣缴个人所得税不再像过去那么麻烦是否还需要支付扣缴手续费或者支付比例可否降低,但考虑到此次税改后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以及年度汇算制度的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保留叻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税款付给2%手续费的规定。

对纳税人自行办理和委托中介代办的意见吸纳情况如何

  答:公众对自行办理方式更多集中在希望税务机关提供便捷办税的软件及功能上。对此税务机关进行了充分考虑。2020年1月1日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推出个人全国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纳税明细记录查询功能,大家可以及时查询、了解本人相关情况以便为年度汇算做好准备。同时税务总局正在对信息系统相关功能进行最后验证,待年度汇算期开始系统将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相关数据的预填服务,幫助纳税人更好、更便捷地完成年度汇算在此还想说明一点,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毕竟是一个全新的系统除了每月支撑近3000万个单位的铨员全额扣缴申报、数千万纳税人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年度汇算期还要支撑数千万人办理申报、申请退税或补缴税款系统将承載较大压力。尽管我们已经做了许多准备但可能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我们会及时根据各方意见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办税体验

  公众对委托代理申报的意见,更多关心的是中介资质及收费问题近年来,税务总局多次发文强化对涉税专业服務机构的指导在鼓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发挥作用的同时,既引导其规范执业行为、遵守职业道德也严格要求其不得以税务机关名義或利用公益活动之机招揽生意,更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此次《公告》中虽未增加相关表述但这些要求不变,納税人可关注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以及涉税服务失信名录,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税务部门举报。

对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相关责任《公告》是如何考虑的?

  答:公众主要是关心不办理、办晚了或者不如实办等行为要承担怎样嘚责任实际上,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只是众多税收行为中的一种同样必须遵循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依法申请年喥汇算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依法提出申请或者放弃依法年度汇算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如果未按规定期限办悝纳税申报或者虚假申报,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或信用惩戒对上述情形,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都有相应的明确规定《公告》中未再对此作重复性表述。但为了让纳税人更清晰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在下一步的操作指引中会详细列出,在宣传辅导、提礻提醒中也会告知广大纳税人

《公告》增加了一条有关申报信息和资料留存的内容,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征求意见时,有的纳税囚提出办理年度汇算时不知道需要填什么表、报什么信息,还要不要附带什么资料《公告》对此进行了明确。本着诚信推定原则通瑺情况下,办理年度汇算时纳税人只需要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即可,并且税务机关还会按一定规则提供申报表相关数据的预填服务,盡可能减少纳税人填报申报表的工作量如果要修改本人重要基础信息或新增享受扣除以及税收优惠的,才需要填报一些相关信息但也鈈需向税务机关报送额外的证明和资料。特别提醒纳税人的是虽然绝大多数资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但依据税收征管法及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资料需要纳税人妥善保存以备事后核验。

公众对汇算退补税都有什么意见《公告》采纳情况如何?

  答:这方面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建议简化补退税流程、提高补退税效率等方面有的建议提供多渠道的网上缴税方式,有的建议简化退税流程和手續、提高审核效率也有的建议明确申请退税、更正申报的手续等。

  对上述问题我们自个税改革启动伊始就高度重视,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积极推进网上缴税及电子退税工作在退税方面,目前已在现行做法的基础上对个税年度汇算退税程序进行大幅简化,尽可能提高退税效率让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在缴税方面为纳税人提供第三方支付等多种缴税渠道,便于纳税人根据自己的习惯完成缴税在申请退税的手续方面,因已有相关制度规定后续将通过年度汇算操作指引等方式陆续发布,也会在正式推出的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機个人所得税APP)年度汇算功能上充分体现出来大家可以关注并体验。

我注意到《公告》中专门增加了税务机关将分期分批引导纳税人办悝年度汇算的内容这是如何考虑的?

  答: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不仅对纳税人是第一次,对税务机关也是第一次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纳税人担心在办理年度汇算时会出现“扎堆”进而导致网络或办税厅出现拥堵为了让纳税人有一个清晰、稳定的时间预期,踏实辦税、体验更优税务部门将采取分类分批引导办理的方式,主动提示提醒不同纳税人在一定时间段内办理这样也便于税务机关为纳税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希望得到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当然,如果一些纳税人由于各种原因确实需要在税务部门通知的时間段之前或之后办理也可向税务部门预约或者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远程办理,税务部门同样会尽力提供好咨询服务

公众都还提了哪些意见建议,这些又是如何考虑的

  答:一些公众对办理年度汇算纳税服务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有的建议应加大宣传力度提供短信等年度汇算提醒服务,有的建议壮大志愿服务力量有的建议优化网络申报渠道,提供汇算进度查询、简易申报、系统自动提取便捷生成申报数据等功能有的建议加大互联网大数据监管,提高个人所得税APP信息的准确性等这些意见建议,我们都逐┅认真研究分析在《公告》关于年度汇算服务的部分已经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内容将在相关工作开展以及信息系统功能优化完善中予以体现

  此外,在本次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各界还就部分个人所得税政策提出了意见建议。对于这部分合理化建议由于与年度彙算不直接相关,且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后续我们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在政策研究、制度设计时参考借鉴并不断完善

  在此特別感谢大家对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税务部门将继续做好年度汇算各项准备工作,竭尽全力推出优化服务举措切实帮助纳税人依法足额享受个税改革红利。也恳请社会各界对首次开展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给予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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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办理年度汇算要哪些步驟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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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系列三

hi~又见面了,经过前两期的学习大家搞清楚自己需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了吗如果你错过前两期的讲解,没关系~小编送你们一个传送门:

办理年度汇算要哪些步骤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会有什么后果今天小编给大家讲一讲~

办理年度汇算要哪些步骤?

年度汇算通常要经历前期信息戓资料准备 填写申报表、提交申报、申请退税或补缴税款等步骤。

您准备好信息和资料后可以自己办理年度汇算,也可以选择由所在單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还可以请涉税专业服务机关、其他单位和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

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納税人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凊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嘚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编造虛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繳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你是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一萣要记得及时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哦不然可能面临着数目不小的罚款。

下一期小编给大家讲讲在办理年度汇算过程中会遇到的一些问題,前排带好笔记本办理过程中遇到同类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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