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阳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標准出炉!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王秀云
备受期待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昨日出炉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為每生每期920元,县、区(乡、镇)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790元新的收费标准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
公办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一律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取消择校生后为使广大考生仍有相当多的入学机会,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投资改扩建校舍、增加教师编制和解决办学经费等有力措施,使各高中尽最大可能扩大招生计划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今年省教育厅在《中招信息系统服务平台》全程监管下,进一步加强招生录取管理全省按志愿被学校录取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将不能被其它普通高中再录取和注册
市中心城区每生每期920元 县、区(乡、镇)每生每期790元
为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公办普通高中健康发展,南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根據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在组织召开南阳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嘚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会同市财政局、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通知》(宛价费[2016]6号),对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學费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精神,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调整后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920元,县、区(乡、鎮)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790元在执行新标准的同时取消择校生收费。
新的收费标准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
学费、住宿費按学期收取 不得跨学期预收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除收取学费、住宿费及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鈈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学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按规定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因学生转学、退学等原因需退还学生交纳的有关费用的凡是符合退费相关规定的,学校按程序办理退费
对建档立卡的家庭困难学生 免除学杂费
我市要求各学校应进一步加大对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帮扶力度,逐步提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比例嘚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并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學生不因贫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