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借款人本人收到的一般性言语的催收行为
主要是指通过恐吓、侮辱、诽谤、拘禁等非法手段贬低借款人人格或者对借款人造成伤害以逼迫借款人还款的行為。
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方式:
1.通过P图群发借款人通讯录好友等方式侮辱诽谤借款人。
2.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恐吓、辱骂借款人及其通讯录好友
3.上门拘禁、殴打借款人。
1.对于暴力催收的投诉、举报、打击与借款人在法律范围内需要履行的还款义務无关。聚投诉不支持借款人以投诉为由拒绝履行法律范围内的还款义务。
2.借款后的利息、逾期费用等各种综合费用依法不得超過36%的年利率。未超出这一范围的均属于借款人必须履行的法律范围内的还款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