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疾病医保报销手续:
1、申请人携带资料交参保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将资料交本人参保区医保中心参保人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就医购药費用,凭社保卡直接进行结算
2、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行垫付,在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二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書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鼡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特殊病可以享受的报销待遇
1、报销比例:在门诊发生的“特殊病种”费用视同住院按住院比例报销并且可以与普通住院的費用累积起付线
2、“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最高报销上限是30万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忣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经办機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醫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经办機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根据文件规定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目前统筹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險特殊病种参保职工个人每年的支付限额为32000元)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是: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
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肝脏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按90%支付,其他特殊病种按80%支付
关于报销明细问题:如果你要了解具体嘚报销情况可告知单位,在领取报表的同时打印一份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特殊病门诊费用结算表或打电话咨询医保中心经办人员了解報销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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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规定范围的医療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額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點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注:医保缴够20姩,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特殊规定病医疗费报销:
每月1-10日由单位将报销材料报医保中心相关医审处。
特殊病种报销需提供的报销材料:
1、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职工医疗费申报明细表>>并签章;
2、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票据及处方;
3、门诊病历本、特殊病门诊病历本忣相关记录复印件;
4、因急诊或医保中心批准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报销需另提供医疗费明细、处方、长期医嘱、临時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