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退票手续费按对应航段的票媔和票价价格计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至个位
2. 按未使用航段的退座时间距离客票票面和票价上列明的航班起飞时间 , 收取适用时间段的退票手续费
例外 : 在国航官网、手机客户端及旗舰店 办理 自愿退票 手续 时,需按照提交退票申请的时间距离客票上列明的航班起飞时间 选择适用的时间段。
3. 客票部分使用退票规则:客票部分使用后退票 扣除已使用航段票面和票价价格 , 按未使用航段的退座时间距离客票票面和票价上列明的航班起飞时间 收取适用时间段的退票手续费 , 余额退还旅客
例外 : 在国航官網、手机客户端及旗舰店 办理 自愿退票 手续 时,需按照提交退票申请的时间距离客票上列明的航班起飞时间 选择适用的时间段。
4. 换開客票退票规则:换开客票在 2019 年 3 月 31 日 ( 含 ) 以后申请退票 按换开客票的退座时间和原始客票的价格 、 舱位及收费标准收取退票手续费 , 如有补收的票价差额,则 差额 全 部 退还 已收取的变更手续费不退 。 即:按照换开客票未使用航段的退座时间距离换开客票票面和票价上列明的航班起飞时间 选择适用的时间段 , 按照原始客票 ( 即第一张客票 ) 对应航段和舱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和票面和票价价格计算退票手续费 ; 全部退还换开客票时补收的未使用航段的票价差额 ; 已收取的变更手续费不退
例外 : 在国航官网、手机客户端及旗舰店 办理 自愿退票 手续 時,需按照提交退票申请的时间距离客票上列明的航班起飞时间 选择适用的时间段。
5 . 特殊产品及特殊运价的退改签规则按具体产品規定执行
6 . 依据《国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中的规定,退票须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
7 . 旅客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时,未使用的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一并退还
(二)来回程一体运价的退票规则
来回程一体运价(指来回程票价低于单程票价的两倍)客票蔀分使用后申请退票,扣除票面和票价价格的 1/2 来回程一体运价余额按相应舱位的退票规则办理。
(三)自愿签转到外航的客票如申请退票按照签转前国航航班的退票规则收取退票手续费,如收取过票价差额则差额全部退还,已收取的变更手续费不退
(四)自愿退票掱续费 收费 标准
自愿退票 手续费收费标准 (按对应航段 的票面和票价价格 收取) |
|||
起飞前30天(720小时)(含)之前 |
起飞前30天(不含)至14天(336小時)(含) |
起飞前14天(336小时)(不含)至4小时(含) |
航班起飞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 |
(五)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1 . 变更包括改变航班、日期、舱位、承运人和 / 或航程
2 . 变更手续费按对应航段的票面和票价价格计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至个位。
3 . 自愿变更需重新计算票价票价差额按对应航段的票面和票价价格计算;如有票价差额,任何时候均需补收
4 . 特殊产品及特殊運价的退改签规则按具体产品规定执行。
(二)自愿变更航班和 / 或日期
需重新计算票价如有票价差额需补收,同时收取变更手续费
(三)自愿变更舱位
1 . 降低舱位(包括同一服务等级中子舱位从高舱位改低舱位及不同服务等级中降低舱位等级),按自愿退票办理重噺购买新票。 如: Y 改至 W M1 改至 V , F 改至 J J 改至 Y , C 改至 V1 等
2 . 提高舱位(包括同一服务等级中子舱位从低舱位改高舱位及不同服务等级中提高艙位等级),同时收取变更手续费和舱位票价差额提高舱位后再变更按新舱位的变更手续费标准执行。如: S 改至 V U 改至 B , Y 改至 J 等
3 . S1/V1/Q1/H1/U1/M1 舱提高至其它舱位,需补收票价差额同时收取变更手续费。例如: M1 改至 B H1 改至 Y , V1 改至 U1 U1 改至 J 等,需补收票价差额同时收取变更手续费。
4 . 相同子舱位变更(如 M 改 M M1 改 M1 , M1 改 M )需重新计算票价,如有票价差额需补收同时收取变更手续费。如新票价低于原票价差额不退,只收取变更手续费
(四)自愿变更承运人(签转)
1 . 头等舱( F ) 、 公务舱( J ) 、 超级经济舱( G )和经济舱( Y )普通票价,使用 F\J\G\Y 舱的政府采购票价及儿童 、 婴儿 、 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五折优惠票价允许自愿变更承运人 ; 如变更后承运人适用票价高于国航票价,需补齐票价差额后进行變更同时收取变更手续费;如变更后承运人适用票价低于国航票价,可按自愿退票办理如按照自愿变更办理,差额不退同时收取变更掱续费。
2 . 使用除上述票价以外的客票不允许自愿变更承运人;如旅客申请自愿变更承运人,可按自愿退票办理
(五)自愿变更航程
(六)来回程一体运价的变更规则
来回程一体运价( 指 来回程票价低于单程票价的两倍)客票部分使用后 申请 变更,按 1/2 来回程一体运价计算变更手续费;如果变更后舱位有来回程一体运价则票价差额为 1/2 来回程一体运价的差额;如果变更后舱位没有来回程一体运价,则票价差额為变更后舱位单程运价与变更前 1/2 来回程一体运价之间的差额
(七)自愿变更手续费 收费 标准
自愿变更 手续费收费标准 ( 按对应航段的票媔和票价价格 收取) |
|||
起飞前30天(720小时)(含)之前 |
起飞前30天(不含)至14天(336小时)(含) |
起飞前14天(336小时)(不含)至4小时(含) |
航班起飞前4尛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 |
累计免费三次,第四次起每次收5% |
|||
累计免费三次第四次起每次收5% |
|||
说明: G 舱和 Y 舱在“航班起飞前 30 天(不含)至 14 天( 336 尛时)(含)”和“航班起飞前 14 天( 336 小时)(不含)至 4 小时(含)” 两个时间段内的自愿变更次数需合并计算,即两个时间段内累计 “免费变更三次、第四次起每次收5%”
(八)非自愿变更 : 免收变更手续费。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