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保留车辆嘚使用及公务交通费报销的管理提高保留车辆使用效率,在节约交通开支基础上保障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浙车改办〔201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学校业务用车范围主要包括:教职工上下班的班车、师生教学实践、文化队伍培训、招生、教职工集体活动、离退休老同志的服务用车以及學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值班用车等。 |
内容提示:关于职工上、下班市內交通费报销有关规定的通知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663| 上传日期: 13:25:39| 文档星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各单位公务用车行为,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制定了五条具体措施来规范各镇、各部门的公务用车行为。 一昰各镇、各部门应加强对公务用车(含平台租赁车辆)的管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 二是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工作期间严格按照公车改革方案中规定的范围使用公车,上下班及休假严禁公车接送; 三是家在外地的县级领导(不含党政主要领导)休假及返程交通工具自行解决,单位不得安排车辆接送; 四是县级领导(不含党政主要领导)及部门领导在县城内从事公务活动原则上一律不得乘坐公务用车; 五昰各参改单位公务交通费补贴必须实行统筹各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级领导按照公务交通费补贴的10%统筹,其他人员按照5%统筹交通费补贴统筹部分按照《陇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使用,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费保障范围内的应急公务和特殊事项的租车等开支公务交通费补贴统筹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其中前四项措施2017年5月8日起执行凡违规使用公车的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单位主要負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