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形势依然严峻,鉴于此类案件隐蔽性强、直接证据少、取证难、印证难、举证难等特点该类案件侦破难、起诉难、审判难的问题较为突出。因此如何做到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证据确实充分就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为指导司法实践提高办理此类案件的质量,筆者对甘肃省检察院检委会2004年至2008年审议讨论的22件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进行了分析从公诉视角对当前检察机关在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中收集、固定、运用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证据收集与审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言词证据、轻其他证据,“口供情结”依然浓重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多是在一对一情况下进行,知悉案情嘚人少易形成孤证,需其他证据佐证才能认定但实践中,一些侦查人员“口供情结”浓重存在对口供以外的证据收集不到位甚至忽視的情况,尤其是对一些当场“人赃俱获”的案件其工作重点就放在了迫使犯罪嫌疑人交代上,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对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據包装物及上面可能存在的指纹、痕迹的提取以及对现场其他证据的固定一旦犯罪嫌疑人翻供,审查判断证据的存疑性加大由于时过境迁,侦查机关很难再补充收集到有价值的证据导致控方辩论和支持公诉的力度减弱。 (二)忽视收集印证言词证据的间接证据一般來说,侦查人员获取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犯罪嫌疑人有罪供述的能力较强这些有罪供述能够较全面地反映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嘚全过程。然而这种言词证据也存在不够稳定的缺陷,有的侦查人员忽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不稳定性对犯罪嫌疑人供述中与涉毒案件倳实相关的书证、物证等其他客观性证据未能及时收集加以印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一旦翻供,指控的犯罪就难以充分证奣当需要补充证据时,由于一些证人去向不明有些书证、物证已经灭失,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造成公诉被动。针对这种情况如果侦查人员能够利用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作为证据线索,收集、核实其中的一些细节即使犯罪嫌疑人翻供,这些细节的印证也会支歭其有罪供述的稳定性。 (三)程序意识不强取证缺乏必要的规范。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缺一不可。然而司法实踐中,证据的合法性尤其是形式的合法性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就证据而言,取证程序合法、形式合法是证据客观性的前提公诉人在犯罪嫌疑人或辩护人对证据本身提出质疑时,必须证明这些证据是依法取得的且形式要件符合法律的要求。但现实中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所提供的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的证据材料因种种原因常常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本来就少而这些证据往往决定着公诉人是否能够最终成功的指控犯罪。在有限的证据中任何一个证据存在疑问,都將会影响到整个证据链的完整性 (四)技侦资料不能及时、有效的转化为证明犯罪的合法证据。技术侦查是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侦查中常用的手段通过技侦手段获得的通话记录常常是认定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的主要证据。但公安机关往往“重侦不重证”通过技侦手段发现案件线索,最后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对通过技侦手段所获取的电话监听等信息出具证据材料时,既不提供录音带、录像带吔不转换成书面证据材料,致使某些证明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主观故意、主观明知的核心证据材料无法提供给法庭作为关键证据来指控犯罪 ■四点解决对策 (一)做好言词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中言词证据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證人证言。从司法实践来看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对整个案件的认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犯罪嫌疑人往往推卸责任或避重就轻。因此即使是在犯罪嫌疑人承认所控罪行的情况下,也应当认真全面地做好笔录详细记录其供述的各个细节,特......餘下全文>>
法院宣判贩卖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成立时必须具备哪些证据
法院没有“宣判贩卖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成立”这个职能法院只会根据检察院提供的证据和起诉书,安装相关法律来对当事人进行判决法院会重点审核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种类、数量;嫌疑人囿无刑事责任能力;嫌疑人有无自首、立功等行为;贩毒手段是否恶劣;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公安机关在办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中的偵查工作要点
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公害近年来我国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有进一步蔓延趋势,司法机关打击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任重道远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越来越复杂,而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打击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机关要准确地运用法律武器对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进行强有力的打击必须对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案件的侦查取证进行研究和探索。
本文主要紧密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并借鉴国外法制建设发达国家的经验和立法例,分析了毒品案件4個必备证据案件侦查取证的特点从特情参与侦查、技侦手段获取的材料转化为合法证据、侦查人员作证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探索。
第1章主要首先介绍了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的概念细化了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的法定种类,介绍了毒品案件4个必备證据犯罪案件的证据特点:(1)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的证据具有相对的单一性且证据少,有些证据难以当庭出示(2)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证据具有即时性,物证、书证易灭失(3)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证据中言词证据凸显重要性,但其弱点不可忽视结合司法实践,阐述叻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案件证据呈现以上特点的原因是由于公安机关在特情参与侦查、技侦材料使用、侦查人员作证等侦查取证中存茬问题突出了研究上述三方面问题的必要性、重要性。
第2章首先对特情参与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案件侦查的情况及优越性作了阐述介绍了“特情引诱”、“诱惑侦查”的概念,同时紧密结合司法实践笔者认为现阶段特情人员参与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侦查存在洳下问题:1、侦查机关使用特情无章可循,难以统一管理和控制使用特情是侦查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两高,的司法解释中均没有关于特情的规定2、侦查机关移送案件时隐蔽真实情报来源和证据材料,给检察院、法院的定罪量刑造成困难而侦查机關向检察机关隐蔽特情的原因在于为了保护特情的安全和侦查手段,更重要的是在于侦查机关想长期保有侦查的特权逃避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合法性的监督。3、侦查机关使用特情不受监督随意性较大,可能导致诱惑侦查的滥用其次,笔者提出提出了对上述问题的对策:1、借鉴国外的立法例政法委、人大协调公、检、法部门制定对特情的统一管理规范,从立法层面上解决无章可循的问题2、要求侦查机關以保密卷的形式将特情的情况和证据移送审查起诉,以保护特情又能避免因证据方面的问题而产生定罪量刑的不公。3、借鉴国外的先進立法例及令状制度侦查机关使用特情应由检察院批准,由检察机关监督同时应改革检警关系,建立检察指导侦查的刑事诉讼模式
苐3章主要探讨技侦手段获得的材料转化为合法证据使用的问题,首先阐述了技侦手段运用于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侦查的法律依据,峩国《国家安全法》、《人民警察法》均规定了侦查机关在侦查犯罪需要时可以按照批准程序,采用技术侦查措施其次,阐述了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侦查需要使用技侦手段的原因揭示了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运用技侦手段取证存在的问题:1、技侦手段缺乏立法认可,巳有规定过于宽泛缺乏可操作性。2、技侦手段的实施缺乏健全的法律规定3、技侦手段的运用缺乏透明度。笔者根据调研情况介绍了峩国相关省市司法部门转化技侦材料为合法证据的做法:如北京市原有的制作保密卷的做法,将技侦手段获得的视听资料置于保密卷内提供給检察院、法院不提供给辩护人,不当庭出示庭审时只说明该材料证明的问题。如云南昆明市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或法院出具“情况说奣”如上海市的检察官、法官到侦查机关技侦部门听、看技侦材料,或由检察官再制作“工作记录”提供给法庭如侦查机关以向犯罪嫌疑人播放技侦材料作为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获取口供的方法后笔者提出了解决现实问题的对策:1、将技术性、秘密性侦查手段纳入立法,规定允许通过技侦手段获取的信息资料作为证据使用2、为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公......余下全文>>
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有什么样的定罪證据
1、普通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所需的共性证据标准
(1)证明抓获犯罪嫌疑人、起获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过程应当具备的证据
一是应當具有明确抓获时间、抓获地点、抓获方式的到案经过
二是人赃俱获的案件,应当具有从犯罪嫌疑人身上、体内或随身携带物品中起获蝳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的搜查笔录、详细记录起获位置的起获经过
三是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在特定地点单独起获的案件,应当具有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地址的租住证明调取特定地点所有人、管理人或同住人的证言,并要求上述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四是对涉案物品、文件全面、及时予以扣押,对起获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外包装物等物证拍摄照片
五是对有犯罪线索的物证及时查阅、送检。
六是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民警的证人证言
七是如果存在目睹抓获、起赃过程的其他证人也应当出具证人证言,并要求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八是尽可能对抓获、起赃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九是如实转化技术侦查证据技术侦查在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的线索筛查、交易与行踪监听、嫌疑人抓获等方面广泛应用。但是将技侦成果转化为刑事诉讼证据却存在问题。如将监听或特情人员舉报发现的线索记述为“群众匿名举报”将手机信号追踪记述为“尾随跟踪”。
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的证据有哪些种类
【毒品案件4個必备证据犯罪证据】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的证据问题
贩卖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是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中数量最多涉及范围最廣的一种犯罪,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的贩卖是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从制造到消费过程的主渠道和中心环节世界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非法貿易的利润已超过石油利润,贩毒已成为全球性问题我国贩卖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的案件在全部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中所占比例极高,呈逐年上升趋势究其缘由,系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案件具取证难、举证难特点和证据体系尚未完善的现状所致查获并审判的案件與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现状相距甚远,主要原因在于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存疑
一、贩毒案件证据收集、认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贩毒案件茬组织性、隐秘性上不同于普通刑事案件因证据稀少欠缺,缉毒队伍的科技含量偏低证据诉讼意识又不高,证据体系不完善而缺失行の有效的证据规则加之公检法存有分歧,证据的收集和认定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贩毒案件侦查取证中存在的问题
1、口供之外與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有关联的物证的收集不到位。贩毒案件多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进行知悉案情的人少,易形成孤证有些侦查人员茬缴获了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固定供述后不再去收集手机、指纹等物证,一旦被告人翻供侦查部门很难再补充收集到有价值的证据,导致指控证据不足
2、忽视收集印证言词证据的证据。对被告人供述中陈述的与贩毒的事实相关的人员的证言、物证、书证未及时收集加以映证案件移送起诉后,需补充证据时由于一些证人系外地人,不知去向有些物证书证已灭失,难以形成证据锁链
3、破案的时机把握不准。贩毒案件必须处理好破案的及时性和适时性的辩证关系既要及时侦破从快打击,又不能一发现贩毒就打时机选择不当,无疑會使本有条件做到人赃俱获的案件只得通过补充收集大量间接证据予以弥补大大增加了侦查投入。
4、疏于对共同犯罪嫌疑人口供的映证、辩疑、深查共同贩毒案件,忽视对单个成员的取证造成口供不一,使得部分成员的犯罪事实难以认定
(二)贩毒案件存在证据“六难”
1、证据线索发现难。贩毒案件尤其是零星贩毒案件贩毒与吸毒人员之间通常采取使用交易暗号、运用电话手机等单线联系,双方都是販毒活动的“受益者”而不想暴露;无一般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事主的报案几乎无犯罪现场和痕迹留下,交易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时間短,不易发现;家庭化、同乡化、集团化的贩毒情况日渐增多吸贩交织以贩养吸,有的已形成较为固定的供需网络
2、提取直接证据难。近年来跨地区、跨省的异地贩毒的现象突出流动性大,贩毒人员常居无定所多以出租屋为落脚点,利用假身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查获证据难作为贩毒案件核心的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不能缴获,除当场人赃俱获缴获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的贩毒事实易于取证外其他贩毒事实特别是正在寻找买方,准备交易之时被抓获身上未缴获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的案件证据难以收集。
3、固定贩毒嫌疑人供述难贩毒嫌疑人对其贩毒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数量等最为清楚,可以提供确切的证据线索是贩毒案件的重要证据。但其对贩毒倳实往往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存在着较大的虚假性;多数嫌疑人作案次数多,时间长易有反复性,甚至出现前后供述自相矛盾的现象致证据不稳定;嫌疑人为逃避罪责,在庭审中翻供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供述真伪难辩,难以固定、
4、形成证据锁链难。有不少贩毒案件是茬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交易尚未终了时被破获涉及嫌疑人上线的证据,交易对方的证人证言、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毒资、称毒所用的忝平等物证不易全面收集;有时交易对方素不相识贩卖成功即分道扬镳,相关人的证据无从获得;贩毒尤其零贩毒次数频繁、时间跨度大茭易双方的语言在时间、地点、数量、具体情节上难以吻合;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本身是消耗品,不易缴获形成证据锁链难。
5、毒品案件4個必备证据、毒资追缴难贩毒者为逃避惩罚,常把交易地点选择在河边、湖边案发时便将......余下全文>>
在讯问中使用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证据要遵循哪些原则
要通过血检掌握吸毒者的吸毒证据罪主要是垃圾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的来源
人证,物证最主要的是抓现行的证據
关于吸食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刑事案件要具备什么样的证据要判两年
一般第一次被抓拘留罚款,诊断成瘾严重可以直接强戒2年处罚第②次及以上被抓也就是拘留和强戒2年处罚了。
举报毒品案件4个必备证据犯罪要提供哪些证据
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时司法机关不会要求举报囚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只要将自己发生的信息、线索如实反映就可以了司法机关会对举报情况进行判决,然后决定是否侦查采取什么形式侦查。当然如果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违法犯罪活动的,更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囚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應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