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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 磅 | 刘小枫: 欧洲文明嘚“自由空间”与现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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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刘小枫教授的这篇最新力作原载于《中国政治学》辑刊张广生主编,2018年苐2期(总第二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感谢作者授权“古典学研究“公号推送

晚近的“全球史”以人类社会生活为本位,似乎欧洲攵明内部争夺世界支配权的血腥厮杀已经决出胜负自由主义政治人所憧憬的全球化“世界公民”社会时代即将来临。即便没有来临施米特的《大地的法》所开创的“全球史”研究仍然以国家为本位,同时又超逾了“欧洲中心主义”其学理依据反倒是:大国间的厮杀并沒有终结,不过是越出欧洲范围扩展到全球而已

当面对问题意识明显不同的两种“全球史”概念时,选择与以人类社会生活为本位的“铨球史”接轨便意味着我们相信“世界公民”社会的全球化时代真的会来临。如果情形并非如此如果18世纪以来迄今不衰的“世界公民”社会理念也许是一种乌托邦,如果国家间的厮杀依然频繁而且惨烈那么,我们的史学研究和教学致力于给年轻一代灌输自由民主的“卋界公民”意识其结果便是让我们的后代忘记自己脚下的土地仍然置身于以国家为本位的全球化冲突的世界历史时刻。

欧洲文明的“自甴空间”与现代中国

读施米特《大地的法》劄记

晚近30年来英语学界兴起一种名为“全球史”(global history)的新史学,如今已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媄国以及其他英语国家的大学和中学的世界史教学内容在“与国际接轨”的国策指引下,我国学界也正在奋力追赶这股史学新潮

of the West),據说堪称“全球史”或“新世界史”的诞生标志[1]的确,我们应该注意到该书有这样一个副标题:“人类共同体史”a History of the Human

要理解《西方的興起》何以算得上“全球史”的诞生标志,并不容易显然不能说,关注大范围、长时段的历史现象便足以开创世界史的新样式。着眼高度宏观的大结构、大过程、大比较的历史叙事18世纪以来的世界史名家都有的本领。如果说颠覆史学的“欧洲中心主义”是世界史新樣式的关键特点那么,麦克尼尔用“西方的兴起”这个主标题突显现代欧洲文明具有的“普遍历史”意义就很难说他摆脱了通常所谓嘚“欧洲中心主义”。如果说从以国家为本位转向以人类日常社会生活为本位是“全球史”学的标志那么,麦克尼尔的这部大著以西方現代国家的生活方式为本位显然并不符合这条标准。

在笔者看来如果《西方的兴起》算得上“全球史”的诞生标志,那么麦克尼尔所信奉的诞生于18世纪的“世界公民论”(the cosmopolitanism)才堪称真正的标志。麦克尼尔在《西方的兴起》中宣称这是他确信不疑的“说服力极强的信念”。[2]正是基于这样的信念当今的“全球史”编撰学才得以宣称颠覆史学中的“欧洲中心主义”习性,呼吁从国家本位转向人类社会生活本位

眼下我国史学界热情满怀地与当代西方的“全球史”史学接轨让笔者想起:早在麦克尼尔的《西方的兴起》问世之前13年,施米特嘚《大地的法》(1950)就已经开创了一种“全球史”而且实实在在颠覆了政治史学中的“欧洲中心主义”。[3]但与晚近的“全球史”研究取姠不同施米特仍然持守以国家为本位的传统政治史学品格并不把社会日常生活社会结构的变迁之类的现象视为世界史研究的首要关切对象

值得思考的问题来了:以国家为本位的世界史研究,何以可能颠覆史学乃至人文学其他学科中的“欧洲中心主义”

《西方的兴起》的核心篇章是第三编,此编标题“西方统治的时代”所确定的历史大时段为公元1500年至1950年与书名互为表里。麦克尼尔力图展现这样一個历史事实:“现代文明”等于“欧洲文明”“欧洲文明”等于“西方统治的时代”或“西方的兴起”。

在汉语的日常用法中“西方”概念颇为含混,既是古希腊文明、古罗马文明和欧洲文明的总称实际含义又更多指16世纪以来崛起的现代欧洲文明。毕竟入侵中国的既非亚历山大的希腊联军,也非恺撒的罗马军团而是英法联军。“甲午海战”之前中国在自己家门口已先后与英国和法国发生过军事沖突。北京天安门广场上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铭记着“1840年以来为中国的独立自主而牺牲的英雄”标明中国的现代史以“鸦片战争”为開端,完全符合中国式的世界史分期

这一历史事实提醒我们,“欧洲中心主义”这个概念颇为含混“欧洲”长期四分五裂,各王国间戰事不断所谓“欧洲中心主义”当指欧洲的某些强权国家的世界性支配。但即便19世纪初期的维也纳会议也没有真正确定欧洲强国究竟是誰:脆弱的俄、普、奥三国“神圣同盟”并不能支配英国法兰西也没有因拿破仑战败而彻底丧失实力。

1833年兰克发表《诸大国》(又译《论列强》),力图凭靠欧洲人在不到一个世纪之前才刚刚开启的世界历史视野来考察晚近一个半世纪(17世纪末至19世纪初期)的欧洲大国沖突并把这一历史时段称为“世界时刻”(den Weltmoment)。换言之在兰克眼里,“世界”构成的基本要素是大国冲突这篇长文不仅是史学史公認的世界史经典文献,也是“欧洲中心主义”史学的圭臬通过展示欧洲大国之间相互冲突的最新“趋势”,兰克致力澄清“普遍流布的”关于“现代世界形成过程”的若干误识[4]从而,所谓“欧洲中心主义”史学首先指欧洲诸大国争夺世界支配权的史学。

接下来的“欧洲中心主义”世界史的经典之作恐怕不得不提到麦金德Halford J. Mackinder1861 - 1947)的《历史的地理枢纽》(1904)和《民主的理想与现实》(1919[5]麦金德虽然以政治地理学名家,但他的地理学思想明显具有世界史视野并以某种政治理论为前提。

即便按照历史社会学路向的世界史观点诸种文明の间的地缘政治冲突算得上世界历史最为重要的内在动力机制[6]文明冲突从古至今都主要体现为政治体之间的冲突而欧洲自1500年以来直到1950姩的冲突,则是同一文明内部国家间冲突因此,“欧洲中心主义”史学以国家为本位不仅有道理,也符合史实

晚近的“全球史”鉯人类社会生活为本位,其前提显得是:欧洲文明内部争夺世界支配权的血腥厮杀已经决出胜负自由主义政治人所憧憬的全球化“世界公民”社会时代即将来临。即便没有来临也值得号召全世界自由民主知识人联合起来,反对任何形式的国家本位包括代议制的民主政體,促使“世界公民”的全球社会早日来临于是,史学界的自由民主知识人高举反“欧洲中心主义”大旗各显才华重述世界史,开创叻“全球史”的新叙事

施米特的《大地的法》所开创的“全球史”研究仍然以国家为本位,同时又超逾了“欧洲中心主义”其学理依據反倒是:大国间的厮杀并没有终结,不过是越出欧洲范围扩展到全球而已1500年以来的世界历史的现代“纪元”(Era)是欧洲崛起的历史时刻,因此被称为“欧洲纪元”(the European Era)这一“纪元”的终结虽然意味着“欧洲中心”的终结,却并不意味着以国家为本位的冲突已然终结毋宁说,现代式的“欧洲纪元”所开启的欧洲内部的大国冲突格局已经扩展为全球范围的冲突

历史社会学家有理由用统计数字来证明,“战争如何促成国家以及国家如何导致战争”仍然是政治史学面临的基本问题:在18世纪整个世界共有68场战争,死亡人数4百万在19世纪,囲有205场战争死亡人数8百万,20世纪则有275场战争死亡人数一亿一千五百万。[7]当面对问题意识明显不同的两种“全球史”概念时选择与以囚类社会生活为本位的“全球史”接轨便意味着,我们相信“世界公民”社会的全球化时代真的会来临如果情形并非如此,如果18世纪以來迄今不衰的“世界公民”社会理念也许是一种乌托邦如果国家间的厮杀依然频繁而且惨烈,那么我们的史学研究和教学致力于给年輕一代灌输自由民主的“世界公民”意识,其结果便是让我们的后代忘记自己脚下的土地仍然置身于以国家为本位的全球化冲突的世界历史时刻

差不多半个世纪前,著名德裔美籍世界史学家吉尔伯特Felix Gilbert1905 – 1991)就宣告了“欧洲纪元的终结”(the End of the European Era)这一不争史实。[8]我们直到今天財大致清楚这一历史实情不过是因为该书出版之际,冷战尚未结束我国也正在进行“史无前例”的第二次革命。

今天的我们同样很容噫清楚地看到该书副标题“从1890年到当今[1970]”,正是古老的中华帝国艰难转型进入世界史的历史时刻如果我们要从世界史中吸取经验教训,那么对我们具有启发性的就不会是麦克尼尔的《西方的兴起》,而是施米特的《大地的法》

在简短的“前言”结尾时施米特就宣告:“欧洲纪元”已经终结,但这个纪元所引出的全球性恶果不仅没有终结整个人类的命运还因为这一恶果而更为前景难卜:

迄今为止的歐洲中心(europa - zentrische)的国际法秩序在走向衰落,古老的大地法则亦日薄西山传统秩序源于对新世界的童话般的惊奇发现,源于一种空前绝后的曆史事件只有借助奇幻般的类比想象,人们才能设想一个现代版的国际法秩序即人类登月的途中发现了一个新的、未知的星体,可以對其自由开发和利用从而减轻了人类在地球上的争斗。即便以这种想象为根据对于新的大地法则来说,仍然存在悬而未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是借助自然科学的新发现所能解决的。(页2)

新派的“全球史”研究据说特别注重世界史研究的具体性比如商业交往、物种传播、疾病蔓延、气候变化,乃至各种日常生活状态韦尔斯John E.Wills)的《1688年的全球史:一个非凡年代里的中国与世界》(2001)名噪一时,据说连續35周高居《纽约时报》畅销书榜前10名作者把康熙大帝治下的中国人、彼得大帝治下的俄罗斯人、大苏丹统治下的土耳其人、奥朗则布治丅的印度人、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乃至澳大利亚的土著人——更不用说欧洲各显要王国的欧洲人在1688这一年的生活细节蒐集一册,让刚刚进入21卋纪的英语世界读者对世界史的感觉耳目一新

尽管如此,韦尔斯承认在1688年,仅有极少数“几类欧洲人”“能够全面把握世界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多样性及其分布和联系”这无异于承认,“欧洲中心主义”的产生自有其历史依据通过展示1688年的全球生活状态,作者希朢让今天的人们感到的最大的世界历史巨变并非是当时的世界“空旷多了,有大片森林和田野绵延”也不是当时的世界“安静多了,沒有扩音器没有内燃机”,而是“人类的技术”竟然会有如此迅速的变化“政治秩序、生活形态”会有如此“天翻地覆的逆转”。因此在“序曲”中,韦尔斯提及最多的极少数“几类欧洲人”之一是洛克[9]

洛克的政治学说并没有影响1688年的“光荣革命”,倒是启发了后來的美国革命我们难免会问:新派的“全球史”在颠覆“欧洲中心主义”的同时,是否又在打造一种“美国中心主义”

韦尔斯的说法讓我们看到,“全球史”研究应该关注的历史具体性与其说是人类共同体社会生活的日常状态,不如说是人类生活的秩序法则1688年的世堺并没有全球统一的秩序法则,如今我们的耳边不断听见“国际社会”“国际秩序”“国际舆论”“国际法庭”之类的声音似乎冥冥中嫃的有一种国际的nomos[法],其实不然

施米特的《大地的法》作为“全球史”经典之作,关注的正是这样的历史具体性:欧洲国际法的形成及其历史嬗变是怎么回事如果说曾有过一种“欧洲中心主义”,那么欧洲国际法至少算得上这种“主义”的具体体现。问题在于施米特说这种“国际法秩序在走向衰落”。

有一种观点认为施米特笔下的Erde这个语词不应译作“大地”,而应译作“地球”因为施米特笔下嘚Erde包括海洋。施米特在“前言”中引用的歌德诗句可以证明这种看法是错的。

歌德写到“所有无关紧要的事物终将消散,只有海洋和夶地巍然不动”在这里,Meer[海洋]与Erde[大地]并列对举可见Erde不能译作“地球”。用我们的传统语汇来表达也许Erde译作“天下”更为切合施米特嘚含义。毕竟施米特关切的是秩序统治规则。我们若把“大地的法”读作“天下的法”或者在涉及Erde[大地]这个语词时不妨读作“天下”,可能更有意味

笔者并非要建议改书名译法,毋宁说偶尔将“大地”读作我们的“天下”,兴许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施米特所讨論的问题毕竟,《大地的法》或“天下之法”是全球史论著内涵宏富得让人眼花缭乱,其中涉及的政治思想史、地缘政治学、战争理論等方面的问题不仅精深,而且富有现实性

我们随即面临一个问题:应该如何把握《大地的法》最为关键的问题意识悉心细读“前訁”便不难发现这还真是个问题。

“前言”第一句话就别有意味:“这本书是历经艰难之后的一部不设防的学术成果”设防还是“不設防”(wehrlose)是军事术语,学术著作需要军事警戒的设防难道施米特在玩修辞?按照西方文史传统史学隶属于修辞学,史书写作必须講究修辞但对施米特来说,所谓“历经艰难”(harter Erfarungen)或“不设防”之类言辞还真不是修辞。毕竟他在1946年至1948年期间曾被盟军拘留调查。

避免什么嫌疑显然是意识形态嫌疑。施米特在“前言”中对“以麦金德为代表的地理学家们”表示了感谢但他马上笔锋一转:

不过,法学思维还是明显不同于地理学法学家对事物与土地、现实与领土的知识并非源于地理学家,夺海概念具有法学而非地理学印记(页2)

施米特为什么提到麦金德?因为麦金德的《历史的地理枢纽》和《民主的理想与现实》提出了非常著名的地缘政治观:海属大国必须遏淛陆属大国因为后者的地理天性具有侵略性。施米特显然不赞同麦金德的理论立场但他要反驳麦金德,又难免面临政治不正确的危险因为,麦金德的具有世界历史视野的政治地理学依托“自由民主理想”反驳麦金德就有反驳这种“理想”之嫌。

为了忠实于学术职分施米特不得不反驳麦金德。因此他在“前言”中特别申明,自己“会严格恪守事实依据包括某些具体问题,以避免任何犯错误的嫌疑”(页2)换言之,施米特希望凭靠“事实依据”证实麦金德所犯的错误:虽然麦金德在第三次表述他的“心脏地带”论时已经把西半浗纳入其世界史视野他毕竟没有看到全球化时代的真正问题。

二、古今“天下”秩序的分界线

《大地的法》全书分四章题为“引论”嘚第一章篇幅很短,由五篇短文构成约40页(按中译本计算),但提出并讨论的问题颇为重要即如何区分全球时代之前的万民法与全球時代之后的国际法。从“前全球时代的万民法”(Vor - globales V?lkerrecht)概观入手通过回溯基督教和古希腊的天下观,施米特提出了他对“法”的原初含義的理解:

对我们来说法是关于空间分配的基本进程,在每一个历史时期都非常重要对于共同生活在这个业已被现代科学测量过的地浗上的人民来说,它意味着实现了秩序与场域的结构导向性汇合(页46)

显然,“全球[视野]”(global)是区分天下秩序的古今之变的关键从洏,理解何谓“全球[视野]”乃是理解施米特论题的关键。

第一章最后一节题为“论占取作为国际法之建构性因素”“占取”是关键词,而“国际法”指16世纪“欧洲崛起”以来的欧洲秩序赖以形成的公理性法则换言之,欧洲国际法形成基于16 - 17世纪的大占取运动”(页47

接下来的第二章,施米特就让我们看到一个耳熟但未必能详的标题:占取新世界这里的新世界指美洲大陆。很清楚从世堺史角度讲,全球[视野]”诞生于1617世纪的欧洲占取新世界的历史运动

第二章含三节,篇幅其实也不长(约60页)同样具有引论性質,尤其是第一节最初的地球分界线在这里,“全球[视野]”的诞生被更为具体地界定为1617世纪的欧洲大国对全球势力范围的地理划汾

施米特提出的关键论题基于如下两个要点:第一,欧洲的基督教君主国在地理大发现之后对西半球的“占取”加剧了欧洲内部的国家間冲突欧洲国际法应运而生;第二,随着西半球的美国崛起欧洲国际法便走向衰落。我们必须意识到美国是欧洲的基督教王国“占取”美洲陆地的结果,从而是欧洲秩序的延伸:为了争夺美洲地盘欧洲大国之间在美洲大打出手。英属殖民地的欧洲人在北美洲建立的獨立国家即美国与欧洲秩序若即若离的关系乃是欧洲国际法嬗变或兴衰的关键。“欧洲中心主义”的终结或“全球主义”的兴起很可能意味着美国中心主义的兴起。

因此我们看到随后的第三和第四章是全书主体,占全书三分之二篇幅(约两百页):第三章题为“欧洲公法”即讨论欧洲纪元的天下之法的形成;第四章题为“关于新大地法的诸问题”,对应上述第二个论题即美国的崛起所谓“新大地法”,无异于指美国的天下秩序之法如果美国的新“天下法”与麦金德的世界历史政治地理观有内在的连带关系,那么施米特凭靠“倳实依据”的史学探究即便“设防”也不可能有效。

第三章第一篇的标题是“国家成为新的国家间欧洲中心主义全球空间秩序的主导力量”换言之,对西半球的“占取”只会是国家行为第四章第一篇的标题是“整个欧洲的最终占取”,施米特写到:

欧洲公法的花落时节也正是欧洲以外的最后一块占取之地从欧洲强国们的手中失落之日,这也是共同欧洲国际法的谢幕演出演出的舞台在非洲的土地上。與此同时从1870到1900这段时期,作为亚洲的领先者日本逐步走上国际舞台首先进入条约关系中,继而加入像万国邮政联盟这样的管理组织並最终被接纳为欧洲国际法共同秩序中的平等一员。但是在非洲大地上,仍然上演着欧洲国家之间为了开拓中的和新建立的殖民地社会洏展开的竞争(页196)

欧洲强国争夺非洲不过是“欧洲公法的花落时节”,接下来的第二节题为“欧洲公法的终结”我们看到,施米特茬这里给出的“事实依据”是1898年的美西战争成为美国崛起的起点。施米特说这场战争表明:

美国的外交政策已经转向了一个开放的帝國主义时代。这次战争没有遵守西半球的传统的大陆概念而是深入太平洋地区,甚至深入到古老的东方区域(页274)

从此,“干涉被正當化了美国可以插手政治、社会、经济等所有重要的世界事务”(页290)。因此“欧洲中心”的终结绝非意味着国家本位的终结,毋宁說它仅仅意味着美国成功将欧洲大国挤出美洲,让自己成为独霸美洲的大国然后以此大国身份参与重新划分全球势力范围的竞争。吉爾伯特把“欧洲纪元的终结”的历史时刻确定为1890年以来与施米特的看法完全一致。

由此看来《大地的法》的第一章最后一节和第二章苐一节乃全书枢纽,尤其后者施米特在这里扼要阐述了随后三章的核心要点,但要看清这一要点我们需要对比麦金德的世界历史地理觀的要点。

在麦金德看来16世纪发现新大陆之前,人类争夺生存空间的斗争仅在地球上的欧亚非大陆——他称之为“世界岛”(World - Island)——的兩个区域展开全世界三分之二的人口定居在欧亚大陆被海洋包围的东、南、西面的“新月形”(Crescent)边缘地带,欧亚大陆“腹地”(heart - land又譯“心脏地带”)即这块陆地的中部和北部,地域极为广阔人口却十分稀少,但这里的草原部族却对新月形地带的政治体长期保持战略優势凭靠哥伦布一代伟大的航海家们的地理大发现,西欧民族通过航行把欧亚大陆东西海岸连接起来才解除了欧亚大陆“心脏地带”嘚战略优势(《枢纽》,页64

欧亚大陆边缘地带与大陆腹地的古典地理关系因此而发生了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颠倒,这一历史变化的关鍵在于:“当西欧的航海民族以他们的舰队控制海洋在各大陆的外缘定居,并在不同程度上把亚洲的海洋边缘变成属地时”就开辟出┅个新的新月形地带——麦金德称为“外新月形地带”(《枢纽》,页68

因此,麦金德在《历史的地理枢纽》中一开始就说哥伦布纪え的地理发现经历了长达四百年历史,紧随探险家或旅行者或传教士的脚步而来的是西欧王权国家对地理新发现的“政治占取”(political appropriation)。泹是到1900年的时候,哥伦布纪元已经结束全球地表上已经“几乎没有留下一块需要确认所有权申明的土地”(《枢纽》,页44

麦金德沒有细说的长达三百多年的“政治占取”过程,恰恰是施米特要细说的“事实依据包括某些具体问题”,即第三章的内容依据这一历史事实,施米特提出了与麦金德截然不同的现代世界的历史观麦金德的目光牢牢盯住大陆心脏地带对海属大国以及新世界的威胁——如怹相信的那样,这是一种世界历史性的威胁施米特则把目光紧紧盯住包括英国在内的欧洲与“新世界”即地理大发现所发现的西半球的關系。

三、什么是“全球划界思维”

倘若如此题为“占取新世界”的第二章第一节是全书关键,随后两节不过是对第一节中的基本论点嘚初步展开把握这一节也就能把握全书要义,因此值得细看

这一节篇幅不长(大约15页),让我们首先关注标题:“最初的地球分界线”“分界线”这个术语隐含“划分”行为,按施米特对“法”的词源学解释“法”意味着“划分、占取、养育”。从而“分界线”嘚划分意味着创立一种“大地法”以及随之而来的空间秩序。所以他说“1516世纪伊始的环球航行以及新大陆的发现”引发的全球划分,促成了欧洲纪元的天下法——国际法的形成而这个形成史“一直持续到20世纪”(页55

新大陆的发现立即带来了有关占地和夺海(Land - und Seenahme)的紛争地球的划分与结构越来越成为相邻人群与势力之间的共同话题。此时地球的分界线需要重新设定,全球的土地需要作出新的划分與安排(页55)

这就是欧洲纪元的开端,或者说世界历史的现代开端当然也是“欧洲中心主义”的开端。随之而来的还有历史意识和科學意识的提升或者说随欧洲纪元的天下法的形成,欧洲产生出大量各色著述迄今的学术思考还没有摆脱这些著述的支配。

谁都会承认施米特所说的事实有根有据,问题在于如何理解这个开端。对施米特来说“从政治实践层面来看重要的不是地球表面的区域划分,洏是地球空间秩序的实际内容”(页55)可是,麦金德同样“从政治实践层面来看”世界地缘的历史嬗变为何又有问题?难道人们在政治问题上真的没法判别对错

施米特接下来指出,欧洲纪元的欧洲中心主义实质上是一种文明优越一旦美国中心论取代欧洲中心论,媄国文明优越论就历史地出场了:

16到20世纪的欧洲国际法将欧洲基督教国家视为整个世界秩序的创造者和承担者。“欧洲标准”被认为是當时的常态标准理所当然地适用于世界其他板块。所谓“文明”即被等同于“欧洲文明”在此意义上,欧洲依然被看作是世界的中心当“新世界”出现之时,欧洲的地位自然就成了“老世界”美洲大陆的出现,展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因为即便是古代和中世纪那些叻解世界是一个球体、一直向西航行即可抵达印度的学问家和宇宙学家们也不曾料想,在欧洲和东亚之间竟还有这样一片广袤大陆的存在(页55

严格来讲,文明的“自我中心”论是古典文明的一般特征施米特当然清楚,“中世纪的基督教各民族及其王侯们都将欧洲的罗馬或耶路撒冷看成世界的中心。”我们会补充说中国古人会把中国看成世界的中心。不同的是欧洲的古人尽管与古代中国人一样,对卋界地表上的其他古老部分并无了解却充分了解自己的周边到处是强大而又危险的敌人,而威胁着古代中国人的强大外敌主要来自西媔和北面。

在施米特看来1492年标志着一个“新世界”的诞生意味着,地理大发现彻底改变了“包括地球的中心(Mitte)到地球的年龄(Alter)”的傳统概念现在,欧洲人看到了“一个巨大的、迄今为止不为人知的、非欧洲的空间”并进而夺取和占有这一新空间。施米特由此提出叻自己的关键论点:

对之后几个世纪最本质和关键的一点是这个新出现的世界并没有被当作敌人,而是被当作自由空间(freier Raum)即被当作鈳以任由欧洲去征服和扩张的无主土地(freies Feld)。在起初的三百年间欧洲的自我定位无疑极其强势:欧洲既是世界的中心,也是老大陆的中惢但新世界从一开始就颠覆了以往关于“中心”或“古老”这些具体概念的内涵。因为从今往后欧洲内部列强争夺新世界的争战拉开叻序幕,在这些争斗背后新的空间秩序和新的划分格局呼之欲出。(页56)

施米特要进一步探究的问题是:欧洲列强争夺新大陆与欧洲公法的兴衰有什么关系

新大陆的发现和争夺,催生了欧洲国家之间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条约来划分占取新空间的尝试这是欧洲国际法嘚开端,或者说欧洲国际法源于平息欧洲国家之间因争夺新发现的地表空间而产生的冲突。1494年的《托尔德西利亚条约》仅仅是这种尝试嘚开端在随后三百年的历史过程中,欧洲国家之间的战争越来越多平息或约束战争的条约也越来越多。因此从实践上讲,欧洲国际法的形成和发展主要是为了限制基督教欧洲共同体内部各政治体之间的战争。但施米特强调欧洲国际法的诞生在一开始就带有与生俱來的内在矛盾:欧洲王国之间的战争因划分和占取新的世界空间而日趋激烈,“法”的本义就是“划分、占取、养育”欧洲国际法又何鉯可能真正限制因划分和占取而引发的战争。

因此施米特强调,重要的是应该看到新大陆的发现以及引发的欧洲列强争夺,催生出“┅种特定的思维方式”即“全球划界思维”globales Liniendenken):

这种思维方式在人类空间意识的发展历程中成为特别的一个阶段,并随着“新大陆”嘚发现与“新时代”的开场(Beginn der “Neuzeit”)而开始植根这种思维方式,随着地图绘制和地球本身的发展也一步一步向前发展。从global[全球]这个词語看来这种思维已经覆盖了全部地球,包括地表和地下其无所不包的特点已经很凸现,并基于海洋和陆地的平等并置(Gleichsetzung)(页57)

在這里,施米特提到他在“前言”中已经提出的批判性观点:这种思维“从一开始就是高度政治性的而不能仅仅是地理学意义上的”。麦金德以地理学家著称我们不能以为他是个自然科学家,似乎具有非政治的中性特征事实上,麦金德的世界历史地理观带有非常明显的政治性“划界思维”特征:欧亚大陆腹地 / 新月形地带 / 外新月形地带下面这句话可以说直指麦金德《历史的地理枢纽》一文的要害:

地理學本身的中立性未能阻却一场政治斗争的开场,这是一场围绕地理概念而旋即上演的政治斗争(页57)

这里出现的“中立性”一词会让我們想起施米特在《政治的概念》中对自由主义政治学- 法学的著名批判:这种政治学 - 法学所标榜的“中立性”不是自欺欺人,就是一种政治欺骗由此看来,施米特在《大地的法》中所思考的问题与他在《政治的概念》中思考的问题一脉相承。

他马上举了两个例子第一,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有几何学和算术学垫底似乎他谈论的是“不言自明的公理”,其实隐含着“急迫地划分敌我的必要性”第二,今日哋球仪上的本初子午线的定位不是科学的中立性结果,而是“法国人和英国人在制海权和世界主宰权上斗争”的结果:英国人把子午线萣在跨越格林威治的位置而法国人自18世纪以来就将本初子午线定在巴黎天文台所处的位置,直到20世纪才放弃同英国人较劲而德国的星潒学年鉴“也直至1916年才屈就于格林威治子午线”。

霍布斯的例子具有理论意涵这意味着,施米特所讨论的“全球划界思维”是个政治哲學问题从而,《大地的法》绝非仅仅是关于国际法的法学史论著也是政治哲学论著。

从世界史角度上讲地理大发现经历了三个阶段,历时差不多三个世纪西班牙与葡萄牙两个王国的海外竞争仅仅是第一阶段,西班牙发现并占取了南美洲西班牙和葡萄牙凭靠武力霸占了航线,不准其他王国使用英格兰和法兰西王国只有另辟航路,从北面、西北面或东北面沿哥伦布开辟的方向往西结果有了新的发現——发现从加勒比海到北极的北美洲大片陆地,并随即开始殖民

1632年以后,英格兰王国和荷兰王国崛起冲撞西班牙王国的霸权,强行占用其航路开始了争夺亚洲的贸易战,一直到18世纪前30史称第二阶段的地理大发现18世纪中期欧洲王国主导了对美洲和亚洲的探索:航队由海军带着科学家进行探察,大致搞清了太平洋东西海岸陆地的一般结构证实了托勒密的地理设想是错的——史称地理发现的“皛银时代”。库克发现南太平洋的陆地之后地球上留待探察的海岸线已经所剩无几——史称第三阶段的地理大发现,从此才有了今天作為定版的世界地图和地球仪

施米特在这里着重记叙了前两个阶段的历史性划界事件,并力图揭示这两个阶段的“划界思维”的差异我們必须关注,他的如此笔法的政治史学意图何在

施米特说,1492年仅仅是哥伦布受命远航的标志性年份它并不是划界思维的开端。真囸的开端是罗马教宗亚历山大六世在149454日发布的“教宗子午线”以此解决西班牙王国与葡萄牙王国的争端。施米特顺便驳斥了确定的陸地与自由的海洋自古对立的论调:

1713年到1939年之间国际法空间秩序所体现出的确定陆地与自由海洋之间的对立在划界的当时还是陌生的事凊。(页58)

陆地的确定性指陆地有主权归属海洋的自由性指海洋尚未有主权归属。“教宗子午线”划过之后仅仅一个月(67日)西班牙和葡萄牙在教宗使节调停下,通过签订《托尔德西利亚条约》又划定了另一条子午线在施米特看来,这个条约首次划分——或更准确哋说瓜分了——整个地球的海洋范围:“以该子午线为界往西新发现的区域归西班牙,往东新发现的区域归葡萄牙”换言之,对陆地嘚占取包含对海洋通道的控制权从此海洋不再具有无主的“自由”性质。

作为《托尔德西利亚条约》的补充西班牙和葡萄牙在15294月签訂《萨拉戈萨条约》(Vertrag von Saragossa),划定了一条穿过东西伯利亚、日本和澳大利亚中部的所谓拉亚线Raya)纵贯太平洋西部。这条地球分界线鈈仅在施米特随后的论述中非常重要而且对我们也非常重要,因为这条线靠近中国更不用说这里直到如今仍然是政治地缘学所谓的破誶地带

接下来的1559年西班牙和法国之间签订了《卡托-康布雷齐和约》(Cateau Cambrésis)。这次划分具有世界历史的转折意义因为,这次是西班牙與法国解决争分这意味着,划界冲突已经越出神圣罗马帝国这个大家庭范围尽管如此,这次划分势力范围的条约强调了所谓友好性质换言之,尽管西班牙与法国不属于同一个政治单位毕竟认同双方都属于欧洲大家庭,信奉同一个上帝应该“友好”解决争分。

隨后施米特的世界史目光突然投向了20世纪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并提到美国的崛起

全球性的划界思维有其独特的发展路径和历史。这种思维的多个例证现在要以国际法空间秩序的眼光来进一步评断这些例证共同构成自1492年发现美洲新大陆到二战时的美国声明期间一系列相互关联而统一的理论序列。(页60)

施米特把1492年发现美洲新大陆与二战时的美国相提并论并连成一条历史的长段线索,其意何在难道他想要说,20世纪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不过是欧洲自1492年以来的多次更改全球划界的最近一次而已

施米特更看重“拉亚线”和“友好线”,原因鈈难理解因为,“拉亚线”表明远离欧洲地域的陆地和海洋成了欧洲强国的争夺对象;“友好线”则表明,更多的欧洲强国加入了争奪行列因此,第三章以这样一个标题开始:国家成为新的国家间欧洲中心主义全球空间秩序的主导力量这就引出欧洲国家之间必须通過订立法律来规约相互关系的问题——欧洲国家之间的共同法即国际法成为当务之急。

可是施米特为什么要把“拉亚线”和“友好线”與20世纪的美国联系起来呢?可以设想按照“拉亚线”和“友好线”的逻辑,美国的崛起必定会参与欧洲王国之间的划界争分因为美国畢竟是出自欧洲母腹的国家。我们都清楚从开罗宣言到雅尔塔协议,美国和苏俄主持了新一轮全球划界不用说,与过去的历史上一再絀现的情形一样重新划界取决于国家间的战争胜负。欧洲国家即便因全球划界相互之间打得一塌糊涂毕竟都在友好线之内,但20世紀的二战后的美国修改了堪称现代欧洲传统的“友好线”原则打破了近三百年来形成的欧洲国际公法的规矩颠覆了欧洲的“友好”战爭法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大地的法》第三和第四两章的重点内容是战争性质的历史嬗变从中世纪的战争到现代欧洲的“非歧视性战爭”再到欧洲纪元终结时(1890年以来)的歧视性战争。

四、“友好线”与歧视性划分

既然是一个历史的过程这些划界条约的演变及其历史关联,便隐含着“全球划界思维的不同线路和不同阶段彼此交错而形成截然不同的空间秩序”其中蕴含着截然不同的国际法内涵。政治史学式的思考需要考察这些条约的国际法前提和预设以及它们所反映的政治空间观念。这样一来施米特就把问题上升到政治哲学高喥,霍布斯和黑格尔接踵出场

可见这一节非常重要,施米特在这里提出的三点理论分析是随后两章展开的基础,颇值得细看

首先,從西葡两国的拉亚线到英法两国的“友好线”(amity lines)其间有一个历史性转折。因为西葡两国在精神上同质,服从罗马教廷调停拉亞线作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契约性协议背后存在一个共同的宗教秩序(ordo)以及政权实体”罗马教廷“实乃一个国际法上的裁判官”。羅马教廷虽然不能决定陆地归属却负责传教划分(Missionsgebiete)。施米特承认这本身“也是一种空间秩序的表达,即一种区分基督教势力范圍和非基督教区域的空间秩序”

不仅如此,由于“传教区的划分与航海和贸易的界分息息相关”教宗也就插手了经济和政治利益的分配。由此引出的问题是:基督教王国是否有权利对抵制传教和“自由贸易”的地区动用武力为此,西班牙的多明我会教士维多利亚(Francisco 1546)1538年提出了一套关于正义战争说法在维多利亚看来,传教自由和商业自由起初不是、但最终成了“正义战争的法权资格并因此而成為占取和兼并的法权”(页61注释)。[10]

尽管如此在施米特看来,“拉亚线本身并不涉及基督教和非基督教地区的界分”而是“两个大肆占取的基督教势力之间空间秩序框架下的一种内部分界”。关键在于当时,“占地和夺海尚未区分开来”中世纪欧洲基督教的共同空間秩序尚未突破

1559年西班牙与法国达成口头性的《卡托-康布雷齐和约》秘密协定,这个协定带有的欧洲历史因素是罗马教会的分离从洏开启了“天主教和新教夺海势力之间宗教战争的年代”。为什么施米特看重这个口头协定因为它对欧洲国际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即区分欧洲基督教家庭内部与外部的冲突:天主教和新教及其国家间的冲突属于内部冲突这个大家庭的成员之一与外部的冲突另當别论。

这意味着所谓“国际法”是欧洲大家庭内部关系的法律,不适用于这个家庭之外西班牙多次表态,“诸多条约对‘印第安’(Indien)不起效用因为它属于新世界。”这意味着欧洲大家庭之间发生战争,各家庭成员就得遵守欧洲国家间的规矩即所谓“国际法”。如果是这个大家庭成员与某个非家庭成员之间发生冲突就可以不讲规矩,想怎么打就怎么打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后可以放火烧圆明园,法国人攻入维也纳则不能干这类事情

施米特提到,为了与西班牙国王竞争法国与异教徒、野蛮的海盗乃至“西班牙在美洲的城市结盟,共同实施掠夺(页63)就使得事情复杂化了。因为两个同属一个家庭的成员之间的冲突引入了外部成员。但是由于这一冲突发苼在欧洲地域之外,或者说发生在“界线另一边”就不受欧洲大家庭法律的约束。这样一来划界就变得了秩序的分界两个同属一个镓庭的成员之间的冲突在界线这边和那边,是有法无法的区分

1642)宣布,法国船舰不准袭击西葡两国船只仅以北回归线为界,越过此線就不受约束除非西班牙和葡萄牙开放通往美洲和印度的陆上和海上通道。这个例子让我们看到地理大发现的第二阶段即欧洲各强权國家争夺海外势力支配权时期,欧洲国际法的适用范围仍然受均势状态的限制

以此线为界,欧洲结束新世界开始。以此线为界欧洲嘚法律,尤其是欧洲的公法也失去了效力。因此从这条线开始,迄今的欧洲国际法所推动的战争禁令也失效了为占取而行的争战肆無忌惮。在这条线之外一个“海外的”区域开始了,这里不存在战争的法律限制所行的只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页63 - 64)

欧洲人的“攵明”行为仅仅是内部行为在“友好线”之外就是自然状态,在这里没有“一个共同的前提或共同的权威”欧洲国家共同认可,此线の外“尽是自由新天地”:“所谓自由是因为这条线划定了一个可以肆意使用暴力的区域。”在当今美国的“自由航行”的宣称中我們还可以看到三百多年前的这层含义。

该界线的潜台词是只有基督教欧洲的诸侯和子民,才能成为参与新全球占取的协约伙伴但是,這些隐藏在基督教欧洲诸侯和民族之间的所谓共同点既缺乏一个统一的、具体且有合法性的仲裁机构,也缺乏一种除了弱肉强食、先占先得之外的具体的划分原则由此可以产生一个普遍的设想,即此线彼岸发生的一切都不能用迄今在欧洲已获承认的法律、政治和道德標准去评价。这将意味着欧洲内部问题的巨大缓和而这种缓和矛盾的方式,正是国际法上臭名昭著的“界线之外”的伎俩(页64)

应该紸意到,黎塞留在16347月宣布这一规矩时正值欧洲内部的现代第一场大战即德意志30年战争1618 - 1648)期间,而20世纪的两次欧洲大战则被好些史学镓视为第二次这样的30年战争

施米特对于这三点的理论分析侧重于第二点,篇幅长达8页而第一和第三点分别不到两页篇幅。在这里我们看到施米特让他所关注的问题上升到政治哲学高度。

16、17世纪的友好界线彰显了两种所谓的自由区域在此,欧洲各族对外可以无所顾忌哋大展拳脚:其一是自由的土地——美洲欧洲人可以在此自由地占取,一切旧有的法律不必再顾忌;其二是自由的海洋新发现的大洋被法国人、荷兰人和英格兰人看成可以自由占取的区域。(页64)

这无异于说所谓“自由的土地”和“自由的海洋”其实都是掠夺性概念,但它听起来像是指罗马法意义上的共同财物res communis omnium)从而是个彻头彻尾的欺骗性概念人们没有想过:谁与谁拥有共同的“自由土地”和“自由海洋”

由于争夺遥远的“自由土地”需要通过“自由的海洋”,于是就有了英国法学家塞尔顿与荷兰法学家格劳秀斯的历史性论爭[11]不过,施米特在这里没有论析这场著名论争而是致力于揭示“自由的土地”和“自由的海洋”这两个掠夺性概念所引发的政治哲学史问题:

基督教政府所承认的划分出去的自由领域造成了一个后果,即普遍、彻底地撼动了所有传统的精神和道德原则……换言之对古玳和基督教中世纪传承下来的所有规则和前提,自由领域的划分意味着一个彻底的颠覆(页65)

施米特尖锐地指出,划分出自由领域意味著正义、善乃至真理有一个适用范围:“基督教的王侯和子民都一致同意,对于特定的地域不去区分是非与对错”这意味着所谓“自甴”就是无法无天,没有任何道德约束欧洲人在自己的家园内才是文明人,在家园之外是野蛮的自然人

施米特由此引出了对霍布斯国镓理论中的自然状态论的重新理解,并坦然承认自己在12年前(1938)发表的《霍布斯国家理论中的利维坦》也没有能够看到这一点,即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下人与人的关系是狼,这个观点与“友好线”的划分有“历史性关联”(页67注释)尽管他看到,即便接受了国际法歐洲各国仍然处于相互对峙的“自然状态”——“国家里才有安全,国家之外毫无安全”[12]

Homo homini lupus[人与人是狼]的名句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新世界嘚占取上这一格言突然显得急迫和有杀伤力。(页66)

维多利亚毕竟还承认野蛮人也是人。启蒙运动之后这种人道观更为响亮,唯独茬1617世纪“人与人是狼”成了一条现实法则。这与所谓“友好线”的划界有关因为,“新大陆成为基督教欧洲政府承认的开放和不受拘束的领域”(页66)与12年前不同,施米特现在认为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说出现在发现自由的新大陆之际,绝非偶然:

霍布斯显然不昰仅仅基于忏悔欧洲内战的观感而是也基于新世界的诞生这一事实。霍布斯所言的“自然状态”绝非一片在空间上不存在的乌托邦霍咘斯所说的自由状态毋宁是一种“无人之境”,但远非“无在之境”这片土地可以定位,而霍布斯也将其定位在新世界在《利维坦》Φ,“美洲性”(Americani)被明确表述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中狼的性格在《比希莫斯》一书中提到的暴行,就是指西班牙的基督教徒们在印加帝國的所作所为虽然霍布斯的晚期思想更多致力于建构抽象概念,而不是针对具体的时间和空间历程的思考或者说,所谓自然状态毋宁昰一种假想的建构而不是历史的真实。但是这并未消除自然状态与友好界线的重要历史联系。(页66

施米特在这里下的第一个长注也值嘚细看因为他说,“黑格尔的国家建构思路亦延续了霍布斯开辟的方向”:“在黑格尔看来美国是一个没有国家只有市民社会的地方。”这个注释令人费解:“市民社会”在黑格尔看来是自然状态倘若如此,美国政制无异于野蛮状态

施米特很快滑过这个问题,转而說到滕尼斯FerdinandT?nnies)的霍布斯研究他说滕尼斯看到,应该从历史语境的角度来理解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论而这个历史语境正是“友好之线鉯及一种新型的非常自由的无限制空间”观念冒出来的时代,尽管并不排除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指已经过时的中世纪的封建无政府状态

但昰,在正文中脚注中滑过的问题得到延续:施米特说,“友好界线效用的第三个明证当推洛克”我们应该想到,洛克不正是美国的立國教父吗不过,在说到洛克时施米特没有直接点美国的名,仅仅说“在洛克的设想里自然状态和新世界在历史上也休戚相关”:

只鈈过这个自然状态在洛克那里已成为一个完全可以承受的社会状态(Sozial - Zustand),而不再是旧有的beyond the line[此线之外])的含义(页67)[13]

按照这种逻辑推论下詓,施米特显得以极为小心的笔法表明:美国的立国及其后来的崛起遵循的是自然状态的丛林法则。施米特的观点是否如此我们需要細读第四章才能得到印证。尽管如此随后的一段话多少可以看到一点儿端倪:

16、17世纪划定的友好界线的国际法意义在于,大片的自由疆域为争夺新世界而开战的疆场被划定出来。其法律上的正当性在于通过划定自由疆域,界线这边由欧洲公法管控下的自由与和平的空間获得了释放不会因为界线那边的情况而遭遇威胁,否则欧洲和平区的稳定也难以维持换言之,划定争夺新世界的战场服务于对欧洲内部战争的遏制。这就是其国际法上的意义与合法性所在(页68)

说白了,美国是在16 - 17世纪的欧洲人所划出的自由疆域中崛起的这里没囿国家间的国际法的约束,美国在立国之初也宣称与欧洲切割在1898年的美西战争之后,美国重新介入文明的欧洲秩序把野蛮的非法习惯帶入欧洲。于是20世纪的第一次欧战就出现了歧视性的战争概念,欧洲纪元或者说欧洲的国际法传统开始走向终结

从世界历史的角度看,美国行为来自英国的传帮带因为,英国在19世纪末取得了全球性霸权而这种霸权基于“友好线”的划分。在16 - 18世纪“友好线”的文明卋界一边是欧洲这个大家庭。现在这个大家庭仅剩下英国这个唯一的绝对老大,文明世界仅仅是英国“此线之外”都是自由疆域。

施米特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首先,“英国法律直到现在都一直保留了对不同疆域特殊性的区分”这是因为殖民地的占有形式具有哆样性,而欧洲大陆性的法制思维只承认一种疆域类型即“国家疆域”Staatsgebiet)。

第二英国法中有所谓“例外状态”Ausnahmezustand)概念,比如海战法旨在划定时间和空间上的一个特点领域在这个领域可以吊销一切既有法权,从而以法律形式划出一个有别于常态的例外时期在施米特看来,这一概念明显基于划出自由领域的习惯

在这一时间和空间的特殊区域里一切都可能发生,只要有这样的实际需要(同上)

這意味着,“自由和正义的烙印皆局限于特定的时间之内”施米特由此引出英美式自由主义法制理念的性质:所谓自由海洋、自由贸易囷自由世界经济的设想,基于划出一个自由竞争和自由开发的进退空间也就是“友好线”所划分出来的自由掠夺的自由空间。在这个空間人类服从丛林规则,即“严酷的实力较量”和“消灭彼此的决斗”以及“不同的评价体系和实力消长的自由游戏”。用我们熟悉的語言来说“友好线”的划分是双重标准的法理基础。

在这里施米特才连接起上面断掉的那个黑格尔关于美国的论断:英美政体“建构茬非国家的市民社会之上”,而这个市民社会是“无所顾忌、自私自利的丛林”

在黑格尔开设的历史哲学课堂上美国仍被认为是特殊意义上的无国家的市民社会。(页70)

通过剖析“友好线”的分界划分,施米特引出了从霍布斯到黑格尔乃至马克思的政治思想中一个核惢论题即市民社会的自由领域与作为客观理性之王国的国家之间的二元对立。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与文明状态[市民状态]的区分并非仅仅昰历时性区分,即从摆脱自然状态到形成公民社会的区分也是一个平行并列的区分:在经济领域是自然状态,在政治领域是公民社会

“友好线”还引出了具有历史哲学意义的新旧世界的划分:所谓“新世界”是可以自由占取的未知世界空间。传统的“天下”即“已知世堺”(Oekumene)与未知世界的关系有了根本性变化它是可探知的和可自由占取的未知世界——如今所谓的“外部空间”。因此施米特说,“覀葡两国的盟线和英国的友好界线一样都归属于欧洲对新世界的占地和夺海。”

问题在于欧洲并非是一个统一的政治单位,这个大家庭的成员为相互争雄不惜大打出手因此,“这些界线通过划分和圈定空间来调整欧洲占取列强之间的关系”从而调整欧洲列强之间的镓族内部关系。反过来看国际法或国际条约也就反映了欧洲大家庭内部的强权分配关系的变化。

五、全球化秩序与新大地法危机

19世纪末鉯来的全球秩序是欧洲国际法秩序的全球化20世纪的30年战争表明,欧洲大家庭之间的强权分配加入了两大非欧洲的元素:北美洲的美国東亚的中国这意味着,欧洲内部关系扩大为全球内部关系俄国属于横跨欧亚的大国,不仅地缘位置有两歧性而且早在18世纪就加入了歐洲的国际法秩序游戏,因此不能算作非欧洲的国家元素

从今天的视角来看,19世纪末以来的全球化秩序的演化得分两个阶段30年战争及其结局(冷战爆发)为第一阶段,1990年代以来苏联瓦解和中国的崛起为第二阶段。

施米特在《大地的法》中的关注重点落在全球秩序形荿的第一阶段。我们值得注意到第四章用了占全书近三分之一的篇幅(约一百页)来考察美国崛起的政治法学含义。《大地的法》发表12姩后施米特发表了《游击队理论》,重点考察中国如何被拖入20世纪的全球秩序尽管施米特没有预见到中国的崛起,但他已经极为敏锐哋看到中国革命将带出后现代的新大地法,打破欧洲纪元的现代大地法所营构的全球秩序

由此可以理解,在施米特看来美国与俄国嘚关系仍然延续的是欧洲式的“友好线”划分传统。虽然在16至17世纪列强之间统一划分标准的逻辑结果是确立“肆意征服的空间领域”,洳今则是支配这些空间领域根本性的问题依然如故:“仍然缺乏一个统一的调停争端和矛盾的仲裁庭”。

施米特在这里回到了本文起头嘚“地理发现”概念:所谓“地理发现”的真实含义无异于“有效占有”effektive Okkupation)即国家支配的占取行动,这是麦金德的《历史的地理枢纽》一文的前提施米特表示,他已经让我们看到麦金德不假思索地采取的这个前提,恰恰是对欧洲古典传统所承继的罗马法的背离这┅背离经历了三百多年历史,在19世纪末“终于成为一种独特的获取土地的法权资格”(Erwerbstitel)并引出了两个恶果:

首先,在列强冲破竞争取嘚土地广受承认之前必要的时候会经历长时间的争夺战;其二,对战争的法律评价会根据战争的结果做出换言之,战争被承认为改变汢地占有权的合法手段全球界线划定的背景却是理性化、人性化和法律化,换言之实际是为了阻止战争。(页71)

这两个要点引出了施米特的后现代战争理论的关键要点:从法制化战争转向歧视性战争这意味着,受欧洲国际法约束的大陆土地战争或局限于国家之间的自嘫的军事冲突的战争变成了意识形态化的战争。本来战争双方都是为了争夺生存空间而战,但胜利方现在会以反战争的“人道”理由裁定战败方为战争罪犯进而在道义上施以惩罚。这就好比说欧洲各大国本来都是一伙强盗,为争夺地表空间大打出手而三百年来的歐洲国际法逐渐形成了一套强盗性质的君子协定和相互打斗的“人道”规矩。现在呢战败方是强盗,战胜方成了以“理性”和“人道”洺义执法的国际宪兵

我们显然不能以为,施米特是在为二战后的德国成为“国际法庭”的审判对象鸣冤叫屈毕竟,早在1939年施米特就提出了“歧视性战争”观念,而《大地的法》中的基本观点已见于魏玛民国时期的文章:《国际联盟与欧洲》(1928)和《现代帝国主义的国際法形式》(1932)都是证明[14]

《大地的法》第四章让我们看到,施米特的思考来自巴黎和会的结果而二战的爆发与这个结果有直接关系。盡管如此《大地的法》是施米特在二战之后写成的,而二战的结果已经不再是召开哪怕歧视性的“和会”而是审判“发动侵略战争的罪犯”。纳粹党对犹太人的灭绝让全体德国人不得不集体背负“战争罪犯”的罪名尽管德国人针对希特勒的刺杀行动多达近40次,军方实施的就有22次——施米特称为“诛杀僭主”的行动[15]

二战后盟国对德国的审判在程序上合法,施米特则暗中挑战:欧洲国际法真的能让欧洲夶家庭的内部冲突走出野蛮的自然状态在欧洲人自己划定的“友好线”之内,“大屠杀”难道是头一回就此而言,霍布斯与格劳秀斯嘚差异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前文提到,《大地的法》第二章第一节的标题是“最初的地球分界线:从拉亚线经友好界线到西半球分界线”施米特在这一节中讨论到霍布斯,为第四章讨论“西半球线浮现出来”时的历史转折埋下了隐而不显的伏笔既然“霍布斯显然不是仅僅基于忏悔欧洲内战的观感,而是也基于新世界的诞生这一事实”才提出了他的“自然状态”说那么,美国崛起所持有的政治原则说到底是丛林原则

只有等到欧洲土地的国家空间秩序划定停当,第三条也就是最后一条国际界线——西半球线才浮现出来欧洲和欧洲中心嘚国际法传承下来的对新世界的土地秩序,注定要与此线划定的局势形成对立(页71)

这意味着,美国崛起改变欧洲的“友好线”所划定嘚格局无异于让野蛮的丛林法则全球化。施米特由此铺展出一条他眼中的世界历史脉络即大地的法在世界历史中的嬗变可分为三大阶段:前现代各古典文明互不相识的大地法现代欧洲的大地法(欧洲中心主义的确立)后现代的全球化大地法(欧洲国际法引出的恶果)。

前现代的欧洲天下法基于“古老的土地秩序”现代欧洲强权国家的世界划分颠覆了欧洲前现代的“古老的土地秩序”,建立起规范現代欧洲秩序的国际法体系美国的崛起则既承继又改变现代欧洲国际法的划界规则。

施米特重点关注第二阶段(即现代阶段)至第三階段(即后现代阶段)的历史演进在他看来,这一变化始于18世纪这意味着,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论的传播对“西半球线浮现出来”時的世界历史转变具有决定性影响:既然自然状态是战争状态那么就“有必要梳理和探讨欧洲国际法上国家间的空间秩序建构以及它们所推崇的战争架构”。

无论如何世界历史的现代阶段欧洲阶段,应该界定为“文明化”的野蛮阶段由于这一阶段与技术商业文明嘚形成叠合在一起,尤其是与18世纪以来的“人道主义”论搅合在一起才让人们迄今不仅善恶难辨,而且争议不断

六、中国的现代转型與国际法

韦尔斯的《1688年的全球史》用了一个让笔者感到多少有些奇怪的副标题:“一个非凡年代里的中国与世界。”笔者的国家情怀并不能阻止自己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不是俄国与世界或印度与世界,或土耳其与世界

固然,“中国与世界”更能展示全球视野何况,那个时候的欧洲人刚刚认识中国这个礼仪之邦难免感到新奇。从门多萨神父在罗马出版《大中华帝国志》(1585年)到1661 – 1672年间法国传教士陸续出版《大学》《中庸》《论语》的拉丁文译本,近一百年间欧洲人在地理大发现中不仅发现了“未开化”的美洲,也发现了高度文奣化的中国[16]

尽管如此,正在崛起的俄罗斯或对欧洲仍然构成直接威胁的奥斯曼帝国在当时的欧洲智识人眼里显然更为重要。毕竟在當时欧洲人的地缘政治感觉中,中国离欧洲老远不会对欧洲构成战争威胁。我们未必不能设想韦尔斯写作《1688年的全球史》时在1990年代,噺中国正在和平崛起欧洲人凭自己的历史经验却实实在在感觉到中国的“威胁”即将来临。

倘若如此中国在《大地的法》中出现的位置就值得注意。第三章第四节论及“欧洲公法中的领土变更”时施米特说,欧洲的领土变更“主要通过欧洲大国之间的集体性条约而确竝”这意味着欧洲是一个共同体,而维持这个共同体的空间秩序原则是“均势观念”在这一语境中,《大地的法》第一次提到中国盡管仅仅是提到而已,但对我们认识中国与欧洲国际法的遭遇不乏启发

“均势”得靠大国之间的势力平衡来支撑,兰克在其著名的《诸夶国》中以精炼的笔法概述了欧洲的现代历史状况:大国可能沦为小国小国可能崛起为大国,从而不可能有恒定不变的均势大国沦为尛国或小国崛起为大国,都会涉及到领土变更从而,均势的变化必然体现为国家间的空间冲突兰克并没有问,为何自16世纪以来现代歐洲的历史受“均势”观念支配?我们则值得问题:为何在亚洲的古代地缘政治中没有出现国际性“均势”观念或者说为何没有出现歐洲式的国家之间的战争?

施米特试图回答这个问题:欧洲本来是一个基督教文明共同体所谓“大国”指某个国家在这个“既定秩序”Φ占据重要地位。我们自然会想到10世纪以来,欧洲唯一的大国是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施米特称之为“中世纪的皇帝制和教宗制的空间秩序”(比较页21

随着封建王权式的地域性民族国家崛起,基督教共同体内部出现了叛乱宗教改革撕裂了欧洲的共同信仰,随之而来的是這个共同体内部错综复杂的连绵战争可以说,“均势”观念成为现代欧洲秩序的主导理念意味着欧洲秩序从文明状态退回到“尚力”嘚野蛮状态。用孟子的名言“春秋无义战”(《孟子·尽心章句下》)来描述现代欧洲的历史,不会不恰当,商业 – 技术文明的进步并不能让国家间的战争称义

在这样的历史语境中,分裂的基督教欧洲共同体只能凭靠各种双边或多边条约所建构的国际法来建立新秩序在這一“尚力”的秩序中,一个国家被承认为“大国”非常重要问题是,被谁承认为大国当然是被既存大国承认。施米特说:

一个大国被另一个大国承认是国际法承认中的最高形式。这种承认是最高程度的相互承认(页170)

这意味着,现代欧洲国际法认可野蛮的丛林法則:被承认为“大国”等于承认一个政治体有军事实力重新确立自己的边界拉策尔在其名著《政治地理学》中论述“边疆”时,尽管具囿世界历史视野他的绝大部分史例出自现代欧洲[17]因此他说

国家所有地区的变化引起自身边疆的扩张或缩减,每一部分领土的变化也洇之受到考验当致力于改善边疆时,通常不是通过缩减边疆的方式而是进行掠夺战争,以通过增加疆土的方式缩减疆界(同上,页123)

问题在于欧洲国际法的各种双边或多边条约的法律形式让基于“掠夺战争”的丛林法则看起来颇为“文明”。施米特在这里提到俄羅斯和普鲁士在18世纪、意大利在19世纪先后“被传统大}

参加海外医疗旅游被骗600万其实“洋气医疗”国内就有

来源:国是直通车 

这是一个不怎么有趣的事实——骗子们正在与时俱进地走向世界。

日前公安部对外通报了一起特大海外医疗诈骗案,涉案金额近10亿元其中一位受害者王女士表示,她被嘉兴一家美容院以免费出国旅游的名义诱骗后在国外参加了所谓的高端体检和治疗,先后被诈骗600余万元

在此类案件中,语言不通、信息不对等这些“大坑”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警方表示,近年來此类诱骗我国公民赴境外检查身体、治疗疾病进而实施诈骗的案件多发

其实,随医改不断推进享受海外高端医疗已经不一定非要走絀国门。外国医院、医生、医药其实国内也有。

中国人对海外医疗的兴趣被海南省省长沈晓明总结为“马桶盖问题”。

在今年的博鳌論坛上沈晓明举了个例子:“最近几年中国人去日本旅游、出差回来的时候,都会带马桶盖回来大家知道,不是国内没有马桶盖而昰大家想要的那种马桶盖国内没有,日本有到国外求医问药,其实就是医疗卫生系统的马桶盖问题”

沈晓明认为,国内不是没有地方看病只不过国内的医疗服务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富起来的人们对医疗卫生的需求。

中国人到海外就医的目的越来越多元据统计,2016年有60多萬中国人到境外医疗旅游40%是因为晚期肿瘤,四分之一是体检八分之一是整形美容。除此之外海外辅助生殖服务,基于基因检测的精准医疗等也逐渐受到欢迎

就医体验也成为一些人选择海外医疗的原因。有患者表示国内医院人太多,医生也太忙而不用排队,就诊環境安静舒适医疗服务周到的海外医疗机构很有吸引力。

为解决“马桶盖问题”中国医药领域开放正逐步推进。不管是外资医院、外籍医生还是外国医药都在逐渐被引进国门。

11月初进博会上提出,外国投资者关注、国内市场缺口较大的医疗领域将放宽外资股比限制这一消息从钱的方面给“洋气”医疗发展奠定基础。

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彭明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放宽外资股比限制对我国医疗垺务体系包括医疗领域产业的影响是渐进的。放宽外资股比限制后可能慢慢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在外资医院使用更多的进口药品或器械、享受先进的医疗技术。

而像海外医疗一般高端的医疗旅游体验在海南已经可以体验。海南博鳌的“超级医院”于今年3月底正式开业運行了大半年的超级医院,在前不久与17个院士专家团队签约专家的入驻让医院的国际化医疗服务更进一步。

作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中的机构超级医院享受国务院给予的9项特殊政策。其中包括加快医疗器械和药品进口注册审批适当降低部分医疗器械和药品进ロ关税,允许申报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等

“很多患者需要大量的新药和耗材、设备进行治疗,有些疾病对这方面有着很高的要求”耳鼻咽喉专科的韩德民院士表示,对众多有着特殊需求的患者来说国九条意味着他们不用出国就能获得更好的治疗。

除了医疗设备与服务国人对于外籍医生的需求也将逐步得到满足。

据悉外籍医生申请注册只需提供申请书、学位证书、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明与健康证明,院方提供单位证明等即可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大约20个工作日内就能得到批复

在医疗国际化推进较快的上海,全市在许可期限内的短期行医外籍医师就达到了300多人

和睦家医疗创始人李碧菁对媒体表示,和睦家拥有130多名外籍医生在20年前,来看病的99%是外国人而现在囿60%都是中国人。

去医疗旅游先行区休养或去外资医院让“洋大夫”给自己看病、体检对于目前的中国,能负担得起的还只是少数人对於大部分患者来说,在医疗方面接触最多的海外元素是进口药。

今年5月1日开始103种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抗癌药增值税可选3%简易征收进口增值税改为3%简易征收。让进口药更便宜仅仅在税上做文章还不够,国家层面的抗癌药专项谈判与纳入医保让进口救命药以更便宜嘚价格到达患者手中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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