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你说过的每一句美好有一首儿童歌曲里面,前面有一句歌词是多来咪发嗦,我们来唱歌。 这是哪一首歌?

后面就类似了都是我们这里怎么怎么了然后你们那里呢我只能记得这些了希望大家知道的告诉我下... 后面就类似了 都是我们这里怎么怎么了 然后你们那里呢 我只能记得这些了 希望大家知道的告诉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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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里下雪了吗(男女对诵)

男:那是个飘雪的季节,

女:我记得,我当然记得.

喜欢那漫天飞舞的大雪.

女:那时,你告诉我说:

我们的交往是那么和谐和美好.

女:那个时候,我问你:

"你告诉我说:"在下呢.

"我们这里好久都没有下雪了.

要是能看到雪花飘落该有多好啊!"

女:你告诉我说:"也许,

得来的容易就不会让人珍惜,

只有难得的才是最珍贵的."

男:你告诉我:"我好想见到你."

女:你说:"到你那里下雪的时候,

也许就是我们相见的时刻."

男:于是,我们就这样等待.

在等待着那雪花的飘落.

女:于是,我们就这样等待.

在思念中等待着雪花降临.

男:你记得吗?从那时起,每到冬季,

我都在反复重复着一句话:

因为你说过的,到南方雪飘的时候,

你那里的依然没有下雪.

等待着幸运的雪花向我飘来.

男:从那时起,雪花就成了我们的期望,

女:不管世间多少变幻,

我会一直都这样等下去.

直到燕子悄悄捎过你的口信.

直到春风吹绿了我们的故事,

捎朵花儿戴在我的头上.

男:我们一等就是十年,

那是一种望眼欲穿的等待,

女:那天早晨,我一觉醒来.

幸运的雪花终于飘落在我的身边.

朦胧中我听到了你熟悉的歌声,

你披着梦的衣裳向我走来......

男:于是,你是那么的开心.

在我还没有来得急问你,

我这里下雪,真的下雪了!"

女:真的,我这里真的下雪了哟!

男:下雪了,下雪啦!你那里终于——

要不要我为你留下一片雪花

摘一朵留下我永远的牵挂

最寒冷的日子里伴我走天涯

最寒冷的日子里伴我走天涯

要不要我为你留下一片雪花

摘一朵留下我永远的牵挂

最寒冷的日子里伴我走天涯

最寒冷的日子里伴我走天涯

要不要我为你留下一片雪花

张芯 - 你那里下雪了吗

要不要我为你留下一片雪花

摘一朵留下我永远的牵挂

最寒冷的日子里伴我走天涯

要不要我为你留下一片雪花

要不要我为你留下一片雪花

摘一朵留下我永远的牵挂

最寒冷的日子里伴我走天涯

要不要我为你留下一片雪花

}

各位:为了最后一句话我立马转了!
女:哈,那你凭什么娶我?
男人面红耳赤,走了......
男:没有.......我给别人发薪水
女人于是嫁给了男人,不过她忘了,这次男人没有说爱......
男:我有新的女人了,你,没她漂亮......
男:不,你是我用房,用钱,用车换回来的女人
女:你不是爱我吗?我记得你说过的.
男:可是那次你没接受,接受时,我没说过。
简简单单的爱 ,简简单单的生活,胜过一切! 珍惜爱你的每一个人! 金钱社会、物质社会、多少的辛酸多少的痛楚、华丽的背后谁人能懂…
有一首歌,不再听了,可偶然听见,却不经意地掉下了眼泪 。
有一些事情想忘记 , 最后才发现根本忘不了,而且更加清晰。
全世界就这么一个我,别不把我当回事。
全世界就这么一个你,怎能叫我不珍惜。
我要的不多:一个平平淡淡 陪我走到最后的爱人。
几个疯疯癫癫 陪我到永远的朋友。
不管友情还是爱情,我若离去,后会无期。
我不要你的“对不起”,因为我不想我们“没关系”。
趁我还在的时候,亲爱的你能不能好好珍惜我?
如果哪天我离开了,我会连人带心滚出你的世界。
就因为你的不珍惜,让我学会了放弃。
好想和你有一个未来,无论生老病死。
我希望我跟你的名字能写在一起,不管是在婚礼的喜帖上,还是在葬礼的墓碑上。
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但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

暑假作业还是留少了……

有这功夫多搬两块转吧,这并不能改变你的生活。

我觉得他们在结婚前做了财产公正

我看完第一句,就直接看最后一句

这样财产要分一半 而且这逼装的有点666

安全套,啊呸!安全带都带好了,结果竟然没转弯。

本来就是要有一定物质基础的两个人才可以交流真正的爱情结婚生活。你这一会穷光蛋,一会富的流油,演韩剧那,要死要活的

道理大家都懂了,可还是没什么卵用

放了个屁,逆袭小说看多了。两年变魔术

用美好的十年报复一个女人,这情商成不了大老板

我也是一无所有,但是我不赞同这故事,,,自己无能就要努力,光讽刺异性出气没意义

为啥这样说女人? 男的不也是喜欢好看的? 女的喜欢会赚钱的有错? 试问有个又矮又丑的女生爱你,你会接受吗?

喂,妖妖零吗。我要举报:某人两年内有大量不明资金来源。~喂,新闻媒体吗,马蓉可能找到下家了。

}

站在摩天大楼的顶上,隔着静静玻璃窗。

外面密集的白雨,依然下得无声无响。宛如千万条银色的丝线,坠向脚下的大地。

背后的门里传出阵阵热闹喧嚣,那是财团一年一度的开春酒会。中国大区经理会邀请总部高层光临,同时宣布新一年的计划和人事任命――听说,四海国际的总裁陶少泽是个三十刚出头的钻石王老五,至今单身。

人还没到,公司里那些同事早已当成了头等大事的。办公室里一个月之前就为此开始钩心斗角,特别是稍有些姿色的女同事,更是不愿错过丝毫麻雀变凤凰的可能性。

唯独她在酒会一开始就悄悄溜了出来,独自走到了外面偏僻的廊上。

也没有人注意她――或者,注意到了,也无心理会。

所有人的心思,都在今日酒会的任命和那个商业巨子的出现上。

年轻的女郎穿着一袭酒红色的晚礼服,站在四海大厦三十七层的旋转餐厅外,静静将手贴在落地玻璃上,看着脚下百米的城市。

雨水落满了整个的云泽市,这个东海沿岸最繁华的大都市如同浸没在一片海洋里:行人的伞上滴落一串串的水珠,轿车的轮胎带起一道道水龙――江南一向多雨。四月的这个城市,到处是一片湿漉漉的水气。

如今是早春时节,行道树上刚刚新抽出无数嫩芽。雨水洗出了一片一片明亮的绿色,衬托在经冬后枯涩苍劲的幽黑树干上,越发显得鲜亮如同绿色的波浪。那些树和人,在这样万丈高空看下去,似乎在一片幽碧的水中摇曳。

这是……水下沉睡着的那个世界么?

她的手贴在玻璃上,下意识地写着什么,渐渐地额头也抵上了玻璃,低头静静地看着。眼神恍惚而迷离,似乎看到了另一个世界里去。

耳边忽然传来奇异的音乐――不是从背后那个热闹的酒会里传出,也不是大楼里的任何一处。清冷而美妙,宛如天籁一样响起在耳畔,仿佛这个充满了雨水的世界里,有无数的精灵浮出水面,婉转飞翔,在月下歌唱。那歌声是如此片尘不染,抚慰着她的心灵,平息着她的哀伤和愤怒,完全不像是这个尘世里能有的声音!

“来啊……来啊!来和我们一起。”

是她的族人…是她的族人来迎接她了么?

召唤着她回到故国去……回到那一片看也看不

于是,她感觉到身体里那个一直沉睡的精灵醒来了,它挣扎着从血肉之躯里脱离出来,要回到那个充满了水的世界中去。

漫天空灵缥缈的歌声里,她猛地拉开玻璃隔扇。

外头带着雨的风瞬间倒卷进来,将她包围。她深深吸了口气,对着外面充满了雨水的天空张开了双臂。

“咦?”一个喝得醉醉醺醺的人从酒会里出来,穿过廊子去往洗手间,眼角忽然看到红影一闪,似是什么东西一掠而过,“什、什么东西?”

一只红色的蝶,从摩天大楼顶端坠向了早春碧绿的大地。

半空中,风迎面吹来,酒红色的裙子散开了,宛如一对美丽的翅膀,长发轻舞飞扬――瞬间变成一个小点,消失在充满了雨水的世界里。

看清楚了半空坠落的是什么,酒醉的人刹那醒了,发出了惊骇的叫声:“Lydia!快来人啊,Lydia跳楼了!快来人!”

门里依然是靡靡的音乐,衣香鬓影觥筹交错,根本没听到他的话。

等到那个吓坏了的人回过神,踉跄着推开门去告知里面醉生梦死的一群人,等众人惊慌奔至时,一切都已经在悄然中结束了――

落地玻璃被打开了一扇,冷雨和风卷了进来,打湿了光洁的大理石地面。

那里,遗落了一双酒红色的细跟女式鞋。

“呵,女人啊,跳下去之前,居然还记得先脱掉鞋子。”在所有人都因为震惊而无语的时候,忽然一个声音调侃了一句,在这种时候,居然毫无惊讶更毫无怜惜。

所有诧然的目光中,年轻男子站在走廊那一端,挽着身旁女伴冷睨现场。

高楼外的风掠进来,一头奇异的银发飞了起来。他身侧,一个才十八九岁的女孩子拉紧了他的袖子,有点惧怕地望着那扇大开的窗,仿佛在空气中看到了什么。

“总、总裁……”大区经理这才回过神来,看着随后来到的四海财团总裁,结结巴巴,“让您、让您受惊了……那个Lydia八成是因为前两天被Johnson甩了,一时想不开就……发生这种事情,真是、真是丢脸啊……”

看着战战兢兢的下属,陶少泽的嘴角微微扬起了一个讥诮的弧度:一个年轻的生命消失了,而这个人只是为在他面前出糗而感到丢脸么?

没有人注意到那个年轻女孩在跳楼之前,在玻璃窗上写下了什么吗?

“云浮”、“海市”、“碧落海”

……摩天大楼的落地玻璃上,雨水纵横,结了一层雾气,上面凌乱地叠着一层层的字,显然是刚刚被人用手指写上去的。

“云浮海市?……”银发在风雨中翻飞,陶少泽的眼睛忽然微微变了一下,叹息。

是那些鲛人又回来了么?……那个沉睡海底的国度。

“你,你看!”手臂忽然被轻轻拉了一下,他身侧的那个女孩急急抬起头来,指着前方虚空里的某一处,“那里!”

“怎么了?艾美?又看到什么了?”总裁有些宠溺地低下头,顺着少女的手指看过去,忽然笑了起来:“真好看。”

外面的雨中,飞舞着无数的精灵。

那些虚无的精灵没有翅膀,却有着深蓝色的长发和鱼一样的尾巴,仿佛传说中的美人鱼。

大雨将这个世界湮没,而这些海的精灵仿佛苏醒了一样,从深蓝色的海底浮出,升上天空,在繁华的城市上空成群结队地舞蹈。

她们手牵着手,一起唱着普通人听不见的美妙歌曲,宛如天籁。

在歌声中,又一个透明的灵魂从万丈高楼下的路面中浮起――赫然是刚才从楼上一跃而下的年轻女子的脸。那个灵魂仿佛挣脱了凡俗的躯体,升腾到高空,一起舞蹈着,然后和那些精灵一起,去向远方。

那个叫做艾美的少女却急了,用力拉着他:“那是什么?饕餮,你也不管管?”

“别在外人面前叫我饕餮,”陶少泽微笑起来,摸着艾美的头发,低头咬着她耳朵,“管什么?这个事情不归我管啊。反正也没人看得见,是不是?”

“可是、可是……它们勾走了活人的魂!”艾美跳了起来,却被陶少泽不动声色地制止。

旁边所有女职员看着总裁和一个黄毛丫头如此亲密,个个暗地里咬牙切齿:这样一个十七八岁的丫头片子,姿色平平,毫无女人的风韵,身段都尚未长成。难不成精英出身的总裁是个罗丽控,就爱这种青涩的未成年少女?

“Lydia!Lydia!”人群忽然散开,一个青年踉跄冲到,扑到窗口看下去,原本英俊的脸因为震惊而变得惨白。

“Johnson,你怎么才来?”经理皱眉,不满,又如释重负,“Lydia都跳楼了,你去了哪里?现在才来不太晚了么?报警了么?”

想来这个Johnson平日里人缘也不如何,此刻周围所有人纷纷附和,七嘴八舌地讨伐这个负心人。特别是女同事,个个眼里

都带着鄙夷和痛恨,言辞尤其尖刻。

“我、我……”那个人想说什么,然而一低头看到万丈高楼下那一点依稀的红色,忽然间仿佛被击倒,再也说不出话。膝盖一软,扶着墙缓缓跪倒,额头抵着玻璃。

半空里那些飞翔着远去的精灵,仿佛感觉到了这个人的到来,一齐回过头来。

领头的精灵看着百丈高楼上那些人,碧色的眼睛里陡然有光芒一闪。

“你看到了么?”旁边有同伴低低惊呼,指着大楼顶上的人,“织梦者!那里竟然有一个织梦者?”

那个精灵凝视着远方,叹了口气:“是啊……可惜,身边却有一只饕餮。”

“如果没看错的话、那个,就是‘一切罪恶的守护神’……惹不起。”

“还是先回去罢。”领头的精灵转身,“回去问问海蓝,怎么办?”

Lydia的脸在雨中变得透明而模糊,看到大厦里的这般情形,微微一动,张了张口,似乎想对着生前的恋人说什么,然而那些精灵手牵着手围着她,片刻不停地将她带向远方。

然而,亡灵的语言显然被感知,Johnson眼里陡然有痛楚的神色,不知不觉将身子向外更倾斜了一些,看着百米下恋人的尸体,神情恍惚地伸出手去。

“小心!”旁边的人没发现异常,而陶少泽则是发现了异常也没兴趣管,只有那个叫艾美的女孩直跳了出来,来不及分辩,一把揪住了Johnson,将上半身已经全然探出去的人用力拉了回来。

“好险啊!”艾美惊魂未定,松开了对方的领带。

虽然被那一下勒得脸色苍白,然而对面人的脸却是木然的,显然被突如其来的悲哀麻木,没有感觉到刹那间已经是从鬼门关回来了一趟。

楼底下,已经有警车呼啸而来。

“走吧走吧,大家继续。你留下和警方交涉――”对着这种人间惨事,陶少泽却一直是兴趣缺缺的样子,拉着艾美转过身去,对着大区经理一点头,下巴一扬,又对着Johnson,“还有他。把这件事尽快搞定。我不想公司今年一开春就遇到警察。真是触霉头。”

经理在旁边脸色煞白的唯唯诺诺,他拉着女伴转身。

“警察来了,那个人会不会有麻烦?”艾美尤自不放心,看着失魂落魄的男子,问陶少泽,“他不是坏人――我看得出来。这不关他的事啊!”

“who cares?”银发男子耸耸肩,根本懒得

理睬这些凡俗的琐碎事情,只是自顾自的返身握起了酒杯――那里,殷红的液体荡漾着,宛如鲜血,“让他们去乱好了,别管。我们玩我们的,小美。”

“哼。”艾美恼怒起来,甩开他的手,“你这只死山羊!”

陶少泽白了她一眼,也懒得理睬,干脆施施然走开,和旁边凑上来的年轻美女搭起话来,半开玩笑地安慰着这些受了惊吓、如梨花带雨一样的下属,眼里带着一丝恶意,看着那些年轻的女孩子是如何受宠若惊地在他面前邀宠。

艾美再度从大厅里溜了出去,去走廊那一头看热闹。

警察已经来了,在一旁拉起了警戒线,询问着那个目击者,大区经理和Johnson的口供。旁边围了好一些看热闹的――四海财团里,也有这么多无聊人啊。

她感叹着,吸着奶昔在一边游荡,支起耳朵。

“其实,是她先提出的分手。我、我怎么会甩她?没有她我会疯!”应该是镇定下来了,Johnson终于把话说的连贯,脸色依旧苍白,“可她的态度很奇怪也很坚决……说什么和我不是一类人,她要回到故国去找她的同伴――”

旁边有熟识的同事插嘴:“可她分明是本地人啊,回什么故国?”

警察皱起了眉头,记录着:“那么说来,她的精神出了一点问题,是不是?”

如果这样,倒是很容易就结案了。

然而Johnson却是摇头,坚决地:“不,她思路清晰,说话也有条理――完全不像精神异常的样子。我觉得她这样跳下去……有点奇怪。”

那个目击者立刻叫了起来:“可我明明看到她自己跳下去的!周围没一个人!”

警察摇了摇头:看来事情有些复杂,是要把这几位请回局里去做个口供了。

“你看,她分明很清醒,跳下去之前还脱了鞋子,喏――”他低下头去,指着那双细跟的红色鞋子,忽然一怔:“这是什么?”

警察直起腰,手指上挟着一支细小的白色花朵。

那种奇异的花介于海草和灌木之间,确切的说,比较像某种藤萝。每一片叶子都如鸾鸟的羽毛般美丽,在枝干上每个分出叶子的腋窝里,都开着一朵白玉般的花朵。

“这是她在格子间里养的那瓶花,我可从没看到别的地方有过!”旁边有个女同事终于忍不住插嘴,“这几天,我经常看到Lydia对着窗外发呆,还时不时对着桌上那盆花自言自语―

―我觉得她是有问题!”

接着又有一些同事符合,七嘴八舌地举例说明Lydia这段日子的不正常。

艾美听得有点不耐烦,饶过警戒线,走到了窗户旁边,将脸贴在玻璃上看出去。

外面的雨已经转小了,太阳从云层背后透出光来,洒向这片湿漉漉的大地。

从百米高楼上看下去,脚下的大地露出崭新的容颜:远处依然是湛蓝的大海,而城市里,嫩绿的树叶上滴着雨水,行人收起了伞,车辆停止了雨刷――这个繁华的城市,仿佛一瞬间又重新从雨水的海洋里浮了上来,沐浴着金色的阳光。

那一个瞬间,艾美有些恍惚。

怎么回事?……明明是繁华的大都市景象,东海沿岸的商业中心。为什么她一眼看上去,却看到有什么影子浮在这些繁华景象之上?

影影绰绰,每一件东西上否附着一个奇异的影子:树木变成了一片片的海藻,汽车仿佛一群群游弋的鱼类,一切都似乎在最深的海底――

她心里陡然掠过一丝不详的感觉,远远近近地逼过来。

“织梦者啊……”忽然,有个声音传来,极细极清,“终于,找到你了。”

被“织梦者”三字刺了一下,少女霍然抬头看着天尽头。

那里,浮出了一道雨后的彩虹,悬挂在天和海的交界处,美丽夺目。

然而艾美的眼睛却看到了常人所看不到的一切:一群美丽的精灵手牵着手飞翔在空中,人首鱼尾,宛转歌唱,沿着彩虹一直飞了上去――而彩虹的那一端,也有一群精灵飞下来,迎接着新来的同伴。

两群精灵在彩虹上相遇,然后一起手牵着手,迎着日光飞升了上去。

怔怔趴在玻璃上,看着海天交界处那道白虹,艾美的嘴巴不知不觉张大成了O形。她不知道刚才那一句话,是那一群精灵里的哪一个发出的。

“是鲛人!”她陡然低呼出来,明白过来,“那是鲛人啊!”

郊外的别墅里,夜色沉沉。

窝在软厚的沙发里,贪婪地品尝着那些美食,四海财团的总裁现出了本相。脱掉了人类的外皮,这幅尊容大约会让再恋慕荣华的女子都尖叫退却。

雪白优雅的饕餮顶着一对巨大的羊角,悠闲地喝着咖啡,吃着法国甜点,一边翘着二郎腿翻看最新的花花公子杂志,一边

啧啧赞叹:“真是美啊……其实你们人类中还是有些不错的。肢体长得匀称,符合黄金比例,真是赏心悦目。”

艾美一瞟那个封面,脸就红了,一个靠垫扔过去:“色山羊!人家和你说话呢。”

“噢?你说什么?”被靠垫压住脸,饕餮闷闷地问。

“我说,今天勾了那个女孩的魂的东西,是不是传说中的鲛人?”小脸上有难得一见的严肃,艾美一边翻看着手头厚厚的书,一边对着这个混迹于人世的神发问――她的手上,是《遗失大陆》的第一卷《海天》。

那幅精美的插页上,画着一个人首鱼尾的女子。她有着蓝色的长发和碧色的眼睛,美丽而忧伤,在月光下的波浪中歌唱,身侧开满了雪白的花。

图下的注释是这样的:海国,去云荒十万里,散作大小岛屿三千。海四面绕岛,水色皆青碧,鲛人名之碧落海也。国中有鲛人,人首鱼尾,貌美善歌,织水为绡,坠泪成珠,性情柔顺温和,以蛟龙为守护之神。

关于云荒的传说,自从沉音写下那一卷《遗失大陆》后,十几年来一直有如不息的风一样流转在民间,被越来越多的人相信,甚至在考古界都有诸多专家相信那是真实存在过的一种文明。

而海国,则是云荒大陆历史上的重要一笔。

云荒外有七海,而南方碧落海的深处,有一个被称为海市的岛屿。碧落海是鲛人们的海国的领地,海市则是海国的首都。有些胆大的中原商人根据旅人的记述,一度打通了去往云荒的贸易商道,用中原的土物跟云荒的居民交换奇珍异宝,而鲛人在那时候经常充任这些远洋船队的向导,带着中州的商人穿过急流暗礁,去往云荒。

从中州穿过碧落海抵达叶城的这段航道,被中州人称为“海上丝绸之路”。

但是有关云荒和海国的传说都是嘎然而止的。

一年前,沉音的忽然搁笔,让这远古宏大的史诗顿时拦腰截断。在草草结束的末章里,将云荒描绘成在一次巨大的海啸中陆沉。而海国,则和云荒的传说一起湮没无闻。

“不错,那的确是鲛人。我早上一眼就看出来了。”

饕餮甩开了脸上的靠枕,露出一对弯曲的羊角,满不在乎地回答,继续享用他的点心。四海财团老总的胃口一直是出奇的好,世界各地的别墅里都配备着一流的厨师,甚至一些著名的时尚杂志上,都邀请他做菜色点品。

饕餮顿了顿,补充:“不

过,那是已经死去的鲛人……我可不知道怎么称呼。”

“女萝?”艾美迅速地反问,翻到了另外一页,“还是郎藤?”

对于那个遥远的云荒世界,她懂得的似乎比神更多。

按照沉音在《遗失大陆》里的描述,所有鲛人死去后、都被装入革囊沉入海底水葬。他们会回归于那一片无尽的蔚蓝之中――变成大海里升腾的水气,在日光里向着天界升上去、一直升到闪耀的星星上;如果碰到了云,就在瞬间化成雨,落回到地面和大海。

而有些含着怨气失去的鲛人,躯体却不会在最深的海底融化,而一直会凭了那点执念以异形的方式存在。死去的鲛人中,女性称之为女萝,男性称之为郎藤。

她的手指下意识地翻到了那一页。

那是另一幅诡异的插图:一个革囊状的东西里,蜷曲着一个赤身的人。那东西有着柔软的双手和鱼一样的尾巴,如藤蔓一样无限地延长,探出革囊。而那根茎般东西,则是这个人的一头蓝色长发了。

一眼看去,既如一个在子宫里沉睡的婴儿,又如一颗雪白的藤蔓。

一念及此,艾美莫名地打了一个冷颤。

“你该去做功课了。”饕餮放下了手里的杂志,白了她一眼,“小织梦者。”

织梦者――自从一年前和萧音姐姐认识后,她就知道自己身上流着这样一种血。她们出生于星象学上对应于“织梦者”的那一日,拥有着强大的创造力,凭着凡人躯壳里小小的心和脑,便可以虚构出一个庞大的世界,并以精神力维持那个世界里的一切。

云荒湮灭后,饕餮带着她离开了故乡海城,并留给了世人她已然外出上了大学的假相。

然而他没有像辟邪带萧音去云荒一样、带她去往那片沉没的亚特兰迪斯大陆,更没有让她动用力量去复活他的国度,而只是带着她在世界上到处游荡。

这些日子来,他们过着飘摇旅人的生活:从巴黎到东京,从拉萨到加德满都,从冈底斯山到加勒比海……他带着她走过了地球的大半地方,不停地指给她看这个世界最美丽的部分,告诉她自然和社会的奥妙,同时也带她品尝了世界各地的美食。

有时候看着那头雪白的山羊,她是满心感激的,觉得自己真是幸运。

萧音姐姐为了维持云荒大陆,而被迫闭门在家日夜写作,每日只能通过那三扇窗口来感知外面的世界――而她,却能亲手触摸

,亲眼看到那些美丽的景象。

那是多少人一生都难以获得的机会。

每天夜里,饕餮会督促她开始阅读和写作,甚至带来已经失传的上古典籍给她参考,请来异时空里的智者和她对话。多少个夜晚,她都是这样目眩神迷地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竭尽全力吸收着一切,在脑海中一次又一次尝试地建立起自己的梦幻国度。

终究有一天,她会拥有比萧音姐姐的云荒更恢宏华丽的世界。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邪魔全力的辅助下,这个年轻的织梦者在急遽地提高着自己的力量,然而这个饕餮却没有丝毫要动用她这种惊世骇俗才能的意图。

反而是她自己开始心痒难耐,宛如长出了新爪子的小猫急待找个地方磨一下。

“我……开始写亚特兰迪斯吧?”再也忍不住,艾美抱着kitty猫的靠枕试探着问,“我已经做足了准备――我们开始让你的亚特兰迪斯活过来吧!”

那头饕餮放下了花花公子,霍然看了她一眼。

那种眼神宛如雷电刹那洞穿人类的心,看得艾美忽然间怔在了原地,隐隐害怕。

“当能力超出了‘人’的极限的时候,好奇心就按捺不住了么?”那头山羊的脸上忽然有了前所未有的冷笑表情,言辞刻毒,“能支配一个世界的感觉很爽吧?操纵无数人的命运,生死予夺,很有吸引力吧?你想当那个世界里的女王,是不是?小织梦者?”

“我……”艾美张口结舌,想反驳,却无可否认这只毒舌的山羊说中了她心里某些部分。

“这不是办家家,”饕餮的眼睛从印着美女裸体的杂志后看过来,嘀咕,“你还差的太远。”

说了一句评语,立刻又缩回了杂志后:“可惜萧音回到尘世后,为了保存脑力已经放弃了织梦者的身份――不然,你倒是可以从她那里学到一些东西。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跟着我胡混日子,弄得乱七八糟。”

跟在这个邪魔身边一年多,虽然时常会受到他的毒舌讥讽,可艾美还是第一次从他那里领到如此恶毒而不客气的评论。

他的意思,是自己离开一个真正的织梦者还差的太远?

这个邪魔,居然敢否定她的能力!

“死山羊!那好,你自己去弄!”毕竟是十七八岁的孩子,艾美蹭的一声站起来,狠狠把手里的笔扔到饕餮脸上――他下意识地拿杂志挡在面前,那支水笔噗的一声扎在

“哎哎,你干吗?”饕餮看到艾美气乎乎地直奔二楼卧室,连忙站起来。

“我回家去!”艾美把东西弄得噼啪响,气的小脸都红了,“我才不跟着你混日子,我回去念大学!我自己写东西!才不靠你!”

“真无聊。”饕餮脾气远没有辟邪好,也冷笑起来,“闹吧。随便你!”

一个小时后,皇后花园别墅区门口的出租车司机看到了一个女孩拎着一只大皮箱,从别墅里跌跌撞撞的跑了出来,也不理会身后跟出来的私家车司机,只管自己扬手召车。

那时候,已经是是夜里十点钟。

然而别墅里的银发饕餮却转过身去,自顾自摇铃召唤仆人,询问红酒蜗牛有无h好,牛排烤到了几分熟――根本不想去哄那个闹情绪离家出走的小孩子。

其实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他也并不担心――

艾美身上还带着那枚古玉,轻易不会有邪魅入侵。

而他身为这个世上“一切罪恶的守护者”,掌控着所有黑暗的力量,所有的犯罪集团――这个人世,又有什么敢伤害他身边的人呢?

和前面几次争吵一样,过了十天半个月,那个小家伙就会被在某处发现:不是拘留所,就是海城的家里。然后,最后都会被送回到这里来:或者饥寒交迫得安静乖巧,或者大叫大闹沸反盈天。

不过,无论如何,他现在实在是乐得清静几天。

“唉,真是受不了啊!”饕餮揉着自己的额角,跌坐在大厅的沙发里,随手拿起一块提拉米苏蛋糕,“为什么轮到我,就摊上了这样一个织梦者呢?”

刚刚咬了一口,忽然感觉自己刚补好没多久的牙齿又开始疼了。

――难道是被那个丫头气的虚火上升?

他哀叫一声。为什么自己一直都比辟邪倒霉?这个女孩的脾气,可比萧音暴躁一万倍啊:自尊心强,敏感,易怒――或许因为前任织梦者实在是太完美,所以这个小孩子心里一开始就负担了太多,时时刻刻向着偶像看齐,拼命的努力。

然而,可惜的是,却始终欠缺了一样东西。

偏偏那种东西,是身为邪魔的他所不能教给她的。

牙齿疼的越来越厉害,饕餮的脸都皱了起来,不得不将视线从桌上那刚刚端上的精美夜宵上挪开――作为龙神的九子之一,饕餮对美食的贪婪是举世皆知的,可他因为贪吃而导致的牙齿疼痛,却是谁也不知道。

抽着冷气,觉得左半边脸都要肿了起来。

邪魔捂着嘴,在沙发上痛得咬牙切齿:他,饕餮,是这么的强大!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控制着全球的黑暗势力,甚至可以决定这个世界是否继续存在下去,可是――竟然征服不了几颗牙齿?!

啊呜,实在是痛得要命……看来,这次又不得不去找辟邪那家伙了。

“小姐,去哪里?”司机问,在后视镜里看着那个气得满脸通红的女孩。

居住在皇后花园里的人,每个都是身价不菲的吧?看这样子,定然是富家小姐和父母怄气,半夜跑了出来。

“不知道!”显然还是在气头上,艾美大喝一声,“一直往前开!”

司机噤若寒蝉地埋头开车。而她呆呆看着窗外掠过的灯火,忽然间就哭了起来。

自从初一开始读到《遗失大陆》开始,那么多年来,她一直是多么地希望自己能成为萧音那样的人,能拥有那样惊人的创造力。

十八岁那年,机缘巧合,她遇到了心目中的偶像,也得到了指点,然后她对于写作的热情被完全的激发出来了――所以,她完全不惧于那个邪魔,在他提出用她十年的青春和创造力,换取织梦者才能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

然后,她跟着那个邪魔离开了家,离开了朋友,浪迹于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个时空,追逐着那个影子,一直奔过了山水迢递。

没人知道她是多么的用功,曾经抱着那些书卷和典籍渡过了多少个不眠的长夜。

她希望自己能像萧音姐姐一样,能在自己心里拥有一个完美的世界。

然而,这个凌驾于人世的邪魔居然用一句话否定了她的所有努力。

她根本当不了织梦者么?早知道……是不是还是老老实实去读大学比较好呢?

她抽抽噎噎地哭,觉得满心失望。

车子忽然停下了,她恼怒地抬头。

“抱歉,小姐,前头就是金水桥了,再‘一直’往前开就会开到海里头去啦。天也那么晚了,还是回家吧。”司机转头对她温和地笑,好心劝说。

然而那个女孩看着前方著名的跨海大桥,却眼睛一亮:“Johnson?”

路灯将桥面照得明亮,前方那个倚靠着栏杆眺望大海的英俊男子,不正是白天在金瑞大厦看到的那个Johnson么?白天刚刚死了女友,他在这里干什么?

艾美忽然觉得有点不对,想也不想地拉开车门

跳出去,从后盖箱里拖出了行李。

那一瞬间,她忽然觉得毛骨悚然,抬头――天上…是什么?

漫天的星光里,又听到了白日里那种歌声!

空灵美妙,缥缈无定,仿佛发自于人的灵魂深处,足以和上苍对话。金水桥下,大海一波一波荡漾,映着月光,这种歌声从海里升起,充满在整个夜色里。

司机显然是听不见,自顾自的开走了,留下她一个人站在桥上发呆。

月光下,那歌声越来越美妙,越来越凄凉,隐约有某种召唤的意味。

“哎呀!”她忽然大叫了一声,扔掉行李扑了过去。

在她的惊呼中,那个男子一步跨过了栏杆,向着桥下湛蓝的大海纵身跃了下去!

那一瞬间,歌声歇止,海面上忽然升起了无数泡沫――那些明亮的泡沫到了水面就碎裂开来,从中冉冉飞起了无数人首鱼尾的精灵。那些鲛人的精灵升到了空中,飞翔着,舞蹈着,手拉着手围住了坠落的人――

艾美亲眼看到,那个人类的躯体继续往下飞坠,而灵魂却从中脱壳而出!

那具躯体重重砸落在百米下的海面,发出沉闷的一声响。新死的灵魂是洁白的,歌声重新响起,欢喜地飘向同伴。那一群鲛人中,一个女子飘然而出,张开双臂迎接他――月光下的那张脸,赫然便是白日里刚刚死去的Lydia。

两个纯白色的灵魂融为一体,在海面上拥抱着,向着月亮一直升了上去。

“住手!住手!”艾美脱口大喊起来,脸色发白,“放开他!”

“不许杀人,不许再杀人了!”一日之内目睹了两次死亡,十几岁的孩子受到了很大的刺激,对着满空的精灵嘶声大喊,“给我滚开!快滚开!放开他!”!

她一只手抓住了颈中的古玉,另一只手在虚空中划着,脑海中涌现出强烈的意愿。那是她在急切之下,第一次动用了织梦者的力量――随着呼喊,心中的念力汹涌而出,将她一切意愿实现

半空中忽然起了看不见的罗网,两个相拥上升的灵魂遇到了某种阻碍,凝滞在了空中。

那个新死的魂魄挣扎了一下,仿佛被某种看不到的力量拉扯着,一点点往下沉降。海面上波涛汹涌,哗啦一声裂开,那一具刚刚坠入海底的躯体被重新托了上来,浮出海面,冉冉迎向那出了窍的魂魄。

然而那个灵魂却不肯归去,拼命地挣扎着,去拉住对方的手。

走吧……”忽然间,艾美听到那个灵魂挣扎着发出微弱的声音,“让我……跟他们走吧!一起……回到Lydia的故乡去。”

那是、那是Johnson的声音?

艾美怔了一下,不知如何是好,耳边却霍然听到另一个声音:

织梦者?她大吃一惊,有谁认出了她的身份?急急抬头四顾,看到的却是满空鲛人精灵在游荡,从高空冷冷俯视着她,一双双美丽的眼睛里都带着愤怒,宛如燃烧的星辰。

“你们杀人!我怎么能不管?”她握紧了拳头,对着天空呐喊,寸步不让。

“即便是死,那也是他的愿望,你凭什么阻止?”那个声音却更平静,宛如从海天之间传来,冷然反问,“真正的织梦者,必须尊重每一个生命:尊重他的生,也尊重他的死。你没有权力,去操纵任何一个人的生死。”

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女孩握着颈中的古玉,有些惊骇地呆呆望着苍穹。

“那…那我能做什么?”她不服气地反问。

“守望。”那个声音平静地回答了两个字,深沉如大海,“守望着这世上每一场生和死,用你的力量,去编织一场场美梦,给人心以慰藉――织梦者啊,你是为了弥补这个灰冷如铁的世上、那一道道裂缝而出生的……你应顺从人心的愿望。”

“才不!”艾美忽地抗声反驳,愤怒,“你的意思是要我服从这个世界的规则?才不!我要自己订立规则,我才不服从于任何东西!”

“呵呵……年轻的织梦者,”那个声音笑起来了,“你以为,这是办家家么?”

这种和饕餮类似的嘲笑语气,终于让艾美出离愤怒起来了。

再也不和那些东西纠缠,她一手握着颈中的古玉,另一只手迅速地在虚空中书写――织梦者所写出的一切意愿,都将会被实现!

魂魄和身躯迅速地接近,尽管拼命挣扎着,却依然一寸寸地从Lydia手中脱开。

“住手吧!”那个声音忽然叹息了一声,“你不是个合格的织梦者。”

叹息未落,一道闪电忽然从天而降,划开黑夜。

魂魄和躯体之间的连线陡然斩断――灵魂轻盈地升上天空,重新和恋人团聚,而那个躯体则沉沉坠向了漆黑的大海。那些书写在虚空的字忽然碎裂成齑粉,艾美的手指恍如被利刃一刀划过,指尖汩汩沁出血来!

强大的力量,将她释放的精神力全部干扰。

意念受到了强烈的刺激,艾美只觉脑中有一阵剧痛,仿佛一把刀骤然劈入,将她的神智凝固,她痛得抱着头弯下腰去,用力抓着金水桥的栏杆――

“你是谁?你是谁!”在失去知觉之前,她大声问。

“海蓝。”那个声音回答,“鲛人的王。”

海蓝?《遗失大陆》里,并没有这样一个名字啊。是鲛人的王?海国,不是和云荒一样早就沉下去了么?那么他们来找她,是为了……她想着,视线开始模糊,依稀看到有个影子从月下的大海里浮出――那双眼睛蓝得如同最美丽的勿忘我花,凝视着她。

恍惚间,她竟不觉得害怕,反而下意识地对着他伸出手:“云浮…海市?我知道…你为什么来找我了……我愿意。我愿意的……来试一试吧。”

她缓缓跌落地面。仿佛为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席话感到惊讶,那双手伸过来,抱住了少女委顿的身形。

身后,无数双眼睛里都闪烁出了狂喜的光,簇拥到了身旁。

“王啊,有了织梦者,海国终于可以复生了么?我们可以回到人间了么?”

欢乐的歌曲充溢了月下,鲛人精灵们唱着歌,簇拥着失去知觉的少女,手拉着手升上了天空,向着月亮一直飞去。

月下,大海一片银光,静谧得看不到边。

深夜十点半,四海财团的年轻总裁捂着腮帮子,指挥司机风驰电掣地直奔云泽市郊的一家私人诊所――跟了少爷那么些年,老司机对于他的怪癖已经习惯,因此丝毫不奇怪为什么以少爷这样的身份地位,半夜犯了病并不叫家庭医生上门、反而是自己忍痛连夜赶去看病。

因为他知道,少爷认识的那个“龙医生”,一向架子大得很。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位于世界财富颠峰上的主人,从来不去任何正规的大医院,也不看任何权威名医,一旦有了什么病痛,只直奔这个郊外的小诊所――似乎,他的病全世界只有在这里才能得到有效的治疗。

车子驶出市区,转入一条沿河小道,再拐了一个弯,穿过一大片花圃,便看得到一座两层的院落,路边的牌子上写着“龙宅”两个字样。

车在门口停下,饕餮跳出车外,抬头看去――出乎意料,那么晚的时候,诊疗室的灯还亮着。一眼就能看到自己的兄弟一个人坐在灯下,

低头看着什么,一动不动。

银发男子捂着腮帮子舒了口气:这回可好,他也不用冲到诊所后头的房子里,把已经回家休息的辟邪拎出来了。牙疼不是病,可疼起来真要命啊!他往里急奔,因为疼痛,都感觉不到头上的双角已悄然顶了出来,峥然现形。

然而,捂着腮帮子走进诊所才一分钟,他就知道兄弟之所以半夜还一个人坐在诊所,一定是又和萧音吵架了――“这里不是宠物医院。”

深更半夜,看到有个长着羊角的人直接穿透了门和墙闯进来,穿着白大褂的英俊医生显然正烦着,不等那个饱受病魔折腾的病人开口,便冷冷来了一句,堵得饕餮半天说不出什么来,只瞪着他,指着自己的嘴巴。

“躺到椅子上去!叫你不要乱吃东西,”看到兄弟这般狼狈的样子,辟邪终于还是站了起来,开始消毒器械,“把嘴巴张开!!――你看看,都烂到牙根了……这回得取掉你得牙神经了。”

“不要啊,你这蒙古医生!”饕餮在椅子上大叫,“一取神经,这颗牙就算是死了!”

“那你还没节制的乱吃,贪图口腹之欲?”辟邪没好气,拿着探头敲着这头饕餮的一嘴牙,叮叮当当的响,“就算你能任意变出形体,可本体怎么办?照样会发胖,照样会烂牙!龙牙一旦蛀了,除非拿血珊瑚来补――你也知道,这种东西在三百年前就因为海洋环境恶化而绝种了。”

满嘴的牙被依次敲过,饕餮疼得倒抽冷气,也没力气维持外形,现出了本相。

胖乎乎的山羊张着嘴,雪白的利齿在探灯下闪闪发亮。

“有一半的牙都被蛀坏了。”辟邪冷冷道,拿出电钻,开始消毒,“我锉下去看看有多少是烂到神经了。有些看来是不得不拔了。”

“拜托……我不想拔掉……”饕餮疼的皱眉头,咝咝吸气。

然而话音未落,牙床里一阵剧痛,麻药已经打了进来。一瞬间他半边脸麻木,只好瞪着眼睛。向来温和的兄弟死沉着一张脸,举着电钻二话不说开始工作,他不由心里一个冷颤――倒霉啊,看样子,辟邪一定是今天和萧音吵架了,才会这样一副把他当死猪宰的表情。

除了同族,他们神族一旦出现什么不适,根本也是没地方可以求医了。

自从云荒真正沉没之后,放弃了那片大陆的神和织梦者一起回到了人世,开始了平凡的生活。辟邪选择了医生的职业,开了一个诊所;而萧音则

继续在那个广告公司当文案策划。

隐藏了所有惊人的力量,成为一对最平凡的年轻夫妇。

然而,难道是这样的生活、渐渐消磨了他们最初的热情,变成一对柴米油盐的夫妻了么?还是因为神和凡人之间终究有不可逾越的界限,时日长久便出现了隔阂?

钻头在牙齿里滋滋的打洞,饕餮只觉得脑袋都被麻药麻痹。

“啊!”诊所后的房间里,陡然传来一声惊惧的尖叫。

饕餮只觉得嘴里剧烈的一震,牙齿几乎被凿穿。那个正在工作的医生一听到妻子的惊叫,想也不想,把还在旋转的钻头一扔,立刻消失在了原地。

“喂!喂!”牙齿钻到一半被扔下,饕餮张大嘴巴躺在椅子上,气急败坏。

厨房里发生了一场小小的火灾。

灶上烈火熊熊,满锅的油不知为什么爆了起来,滋滋作响,剧烈的溅开来。

萧音一只手拿着铲子一只手举着锅盖,正在惊叫,试图将盖子扔回燃烧着的锅上。然而一粒溅出来的油飞到她手腕上,烫得她一颤,盖子哐啷一声掉到了地上。

“小心!”顾不得打了一日的冷战,辟邪一步抢前将妻子揽到了怀里,用背挡住那些飞溅的沸油,一回手就将那些火在手心熄灭。

焦臭的味道弥漫在厨房里,萧音拿着铲子,把头埋在辟邪怀里,闷闷的不说话。

“你这是干什么呢?”满地狼藉,白大褂上满是油污的医生责备妻子。

然而萧音还是坚持着一天来沉默的冷战,看了他一眼,自顾自的想挣脱出来。然而辟邪却抓住了她的手腕不让她挣扎,皱眉:洁白的皮肤上,烫起了一串燎泡。

看了一眼就知道究竟,辟邪低下头,轻轻对着手腕吹了一口气,将那一串燎泡消除。

“以后倒油之前,先把锅里的水擦干净。”哭笑不得的,他对妻子提出忠告。

萧音蹙起了细细的眉毛,白了他一眼,依然保持着沉默,显然还是在对抗。

然而她的肚子却发出了不争气的咕咕声,提醒她早该进食了――从昨晚和辟邪吵架后开始冷战,已经是一整天没有东西吃了。晚上辟邪去诊所里生闷气,她只好摸索着进厨房想做个最简单的蛋炒饭,却不想弄成了这个样子。

“一整天都饿着么?”辟邪注意到了妻子的气色,吓了一跳。

光顾着生气,他也完全忘记了萧音是根本不会做东西吃的。

及脱,神连忙卷起袖子开始做饭。

“唉,蛋炒饭蛋炒饭,是用饭炒的啊――你把米和油放进去干吗?”辟邪一边收拾着狼藉一片的灶台,麻利地将各种作料准备好,一边教训妻子,“香菇,要先在水里泡上半天,等它发好了才能下锅――你这样直接切了炒,味道就跟咬木头没区别!你就承认在这方面你是低能罢,折腾了一年多还不死心么?”

然而等他炒好鸡蛋,将作料再一并倒入后,抬头却不见了妻子,只有一致雪白的胖山羊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满嘴塞着药用棉花,拼命忍住笑看着下厨的他。

可由于半边脸被麻痹的缘故,那个笑容显得极为诡异。

“呜……”手术到一半被扔下的病人张开嘴,指指自己塞了棉花球的牙齿。

“等下,”辟邪看了兄弟一眼,自顾自盛起滚烫的蛋炒饭,“先回去躺着!”

饕餮可怜兮兮地跟在他后头,看着他端着饭去客厅里找萧音。

然而,找遍了都不见人。客厅和卧室里黑灯瞎火,若不是他们两个都有超过凡人的能力,早就会被地上七零八落的东西绊倒。他知道无论如何情况下,辟邪都是不会动手伤害人的,那么发飙的必然是前任织梦者了。

看来,他实在也不必羡慕辟邪:这个女人的脾气,似乎比艾美那丫头还大啊。

“你们…吵架了?”好容易克服了嘴里的异物,饕餮含糊地发声。

“嗯。”辟邪沉着脸应了一声,就不说话了。

饕餮跟在他后头,看着他一道道门的寻找过去,忍不住好奇:“为什么吵?”

辟邪回头瞪了这个多嘴的兄弟一眼,胖山羊在他的眼光里耸耸肩。

“她想重新开始写东西,而我不许她再写。”证实了女主人不在这套房子里后,辟邪开始推开玄关的门,前往温室花圃,他知道妻子一旦生气,就会一个人躲到花房里去对着花木自言自语,他叹了口气,终于说出了事情的原委:“昨天我撕了她的手稿,她就开始拿东西砸我,然后整整一天没和我说话。”

“她还在写东西?”连饕餮都吃了一惊,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她、她的精力不是已经耗尽了么?”

他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她若是再不停止用脑,勉强动用精神力,这里就会彻底坏掉!”

“那已是一种习惯……”辟邪苦笑起来,“就像呼吸,睡眠一样必不可少。”

这一年来,他象戒毒一样的逼着萧音戒掉写

作的习惯,换来却是她越来越暴躁的脾气和频繁的争吵。她如扑火的飞蛾一样,不能停止生命里那一场书写和编织;而他却仿佛一个守火者,一次又一次地将她从火焰上赶开,不让烈火舔拭她的羽翼。

――他们之间有过多少次争吵啊。

他不能失去她,所以绝不允许她继续消耗着所剩无几的精神力。生怕她生命之火因此而熄,就将独自面对这宇宙洪荒千万年的寂寞。

然而她却有着惊人的执着,宁可死亡也不愿放弃。

织梦者有她们的宿命,只为那一袭梦之华衣而生,梦碎即死。她们在短促的一生里,体会过几生几世的悲喜跌宕,但也透支了几生几世的精力,往往都会早夭――千百年来,又有多少具有那种天赋的人在心力交瘁之后,咯血死在黄灯古卷之下?

想起迟早艾美也会变成和萧音一样,饕餮忽然觉得牙又疼了起来,龇牙咧嘴地跟着辟邪穿过了花园:“还真是海枯石烂地老天荒啊――大陆都沉了,你们两怎么还在折腾?”

两人穿过花木向着房子走过去,温室花房里果然有灯光,依稀看得到萧音独坐花下的侧影,美丽的藤萝舒缓地下垂,开着细小的白花。女子微微仰着头,仿佛又在对着满屋子的花喃喃自语――饕餮只是看了一眼,忽然觉得这种宁静的图画里,隐约有什么不对。

辟邪的脸色也有点变了,端着那碗蛋炒饭,不知不觉加快了脚步。

一枝垂落的白花拂过羊角,嘀咕着的饕餮忽然怔住了。

“辟邪!”他脱口叫了兄弟一声,声音略微变了调。

这是什么?这是什么!这种东西……怎么会在这里?

一瞬间忽然相通了什么,某种不祥的感觉如闪电般贯穿他的心。饕餮来不及等兄弟回答,瞬间发力,跃上了夜空,扑向温室。同一个刹那,辟邪也已经点足扑出。

温室里传出了啪的一声响,灯光忽然熄灭了。

在灯光熄灭的前一刹,他们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萧音身侧的那株藤萝陡然扭曲变异,下垂的枝条一起扬起,变成了无数双雪白的臂膀,牢牢的抓住了她!

“女萝!”辟邪脱口惊呼,手中的盘子跌落在地。

顾不得被邻居发现的危险,年轻的医生瞬间现出了本体,和饕餮一起直扑向那个温室。温室的门是从里面反锁的――当然,这无法阻止他们丝毫。

阻止了他们步伐的,是萧音说出的话:

他的妻子凝视着他,眼神悲哀却又坚决:“我想跟她们走……去创造另一个新的世界。”

“不要!”他脱口叫起来了,“你会死的!”

“那么,就让我死去好了。”萧音微笑起来,长久苍白疲倦的脸上有一种期许,那一瞬间,她又焕发出织梦者所有的光辉,“如果能死在自己的梦里,那也是织梦者应该的结局。”

如果停止那一场书写,“沉音”便会永远的死去了,她身体里的一半生命将随之枯萎。而剩下的那一点凡俗灵魂,又能做什么呢?除了书写,她一无是处,连一顿饭都无法做好,必须活在辟邪的羽翼之下。而辟邪所倾慕的那个名为沉音的织梦者,则早已死去了――他只是靠着追溯那个幻影,继续迁就着现在这个庸俗的凡人罢了。

她是爱他的,但是她的爱,不能在连“自我”都没有了的时候依然独立存在。

对这个世界而言,“萧音”的存在犹如蝼蚁。她并不愿成为一只蝼蚁,在安适平淡的家庭生活柴米油盐里,过完剩下的岁月。

――哪怕身旁有神的陪伴。

“别废话,快!”饕餮显然知道了周围那些女萝们的意思,一声断喝,便往萧音身侧扑了过去,利爪一挥,几条抓着萧音的“手”骤然断裂,流出殷红冰冷的血。

然而,他感觉到自己的力量遇到了某种旗鼓相当的抵抗。

微微一惊,那雪白的藤蔓忽地从地面上消失,缩入了土里。

――连带着上面前任织梦者,一起消失在两个神面前。

辟邪从头到尾都在犹豫,不知如何在妻子的意愿和自己的意愿之间作出选择。饕餮却不能眼看着有人在面前公然这样,迅速地看了辟邪一眼,立刻冲了出去,掠上高空。

然而,就在短短一瞬间,那些雪白的女萝都消失了,带着萧音一起杳无踪迹。他站在高空逡巡,脸色苍白: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东西可以在他们两人面前,从容将萧音掠去!那是什么样的力量?无论是狻猊,嘲讽,甚或任何一个如今守护七大洲的其余七神,都无法做到!

而这个宙合内,又有什么的力量、能够强过龙生的九子?

“倒也未必比我们强。”辟邪比饕餮冷静得多,足踏浮云掠上了高空,俯视着脚底下沉睡中的云泽城,喃喃,“只是,正好和我们的力量相生相克……”

“相生相克?”饕餮愣了一下,寻思,“你的意思是说――”

“是海皇。”化为猛兽状的辟邪往东方的大海里眺望,眼里有了冷芒,低低,“带走萧音的,是海里沉睡了几千年的鲛人之王……只有他,能继承龙的力量。”

九大神虽然强,但始终是龙神的儿子。

而将九子派出守护九大洲、成为陆地之王后,龙神依旧停留在它海洋的领地里,保佑着海的子民。数十万年来,洪荒更替,龙神也经历了几世几劫,不停轮回复生――然而,龙之一族的嫡系力量,始终被保留在那片蓝色里。

能克制九大神力量的,同样只有来自海国的龙之嫡系。

“他妈的!”饕餮彻底明白过来了,脱口骂,“那些鲛人也要复国?”

骂了一句,他的脸色忽然变了:“糟了!”

巨大的山羊迅速往回扑,根本来不及和兄弟多说一句话――

连前代织梦者都不放过,那么这些鲛人,又怎么会放过艾美?

凭着对古玉的感知,饕餮追索到金水桥旁时,却失去了踪迹。

星光璀璨,月色如水,大海在星月下微微摇动,无边无际。

如此博大,如此深邃――就算是他和辟邪这样的神没入其中,也会毫无踪迹吧?何况那个十八九岁的丫头片子。

“这个拎包,不是死者的!”月下停着一辆警车,有一群人在喧嚣,其中一个翻检着一个米色的巴宝丽大拎包,从里面拎出一件女式的内衣。饕餮一眼认出那是艾美走时随身带着的包,一惊,立刻瞬移过去,隐了身,站在那个警官身旁。

那些人是围着被浪冲上沙滩的一具尸体忙乱。饕餮的眼神忽然微微一亮:

那一张脸,赫然便是昨日白天那个看到女友跳楼的下属!

虽然因为高空落水的巨大冲力,而让七窍里都沁出了血,身体也被在水中浸得发白,可脸上却依然看得出一丝释然和坚决,情深无悔――银发的邪魔忽然间有略微的动容,侧过头去不想再看。

只隔了一日,他也选择了跟随而去么?

那个早已湮灭的海国里,有个传说:在月明星稀的夜里,任何人类如果报着必死之心跃入大海,那么就能到达鲛人们的国度――那个位于碧落海璇玑列岛上的海市。而此刻Johnson脸上这种释然的笑容,仿佛是在拥抱一个新的永恒国度。他,在坠落的那一刹那,看到了那个轰然洞开的世界了吧?

很久以来,他都觉得殉情只是这个世界上古老的传言罢了。

饕餮穿过那些人群,在尸体旁俯身查看,拈起了一个细小的东西,眼神凝聚――一支纤细的藤萝,在死人湿漉漉的发中悄然绽放:鸾鸟羽毛一样的叶子,开着雪白细小的花朵,纯洁如雪。断口上,有淡淡的血色。

这种花,他在金瑞大厦Lydia坠落现场,也曾看见过。

“女萝。”旁边有人低低说了一句。诧然抬头,看到了站在一旁的兄弟。

“艾美也是被海皇带走了。”辟邪眉头紧锁,远眺着大海,手指渐渐握紧,“那些鲛人,到底想要做什么……”

海国,和云荒一起毁灭已经很多年了。

那是一场天塌地裂,无数苍生死去,连神都无能为力。

九洲之一的云荒一夜之间沉入海底,而原本位于深海的海国,却在地壳的剧烈运动下隆起,暴露在空气里。岩浆流出,火湮灭了大地。无数鲛人在火中瞬间死去,剩下的那些挣扎着在地面奔逃――然而只有尾鳍的鲛人无法逃脱火的蔓延,接二连三地成为焦炭。

守护大海的蛟龙竭尽了最后的力量,投身地火中,以身躯堵住了涌出岩浆的裂缝,并以自己的脊梁架起了一座桥梁,另一头通往大海,让海皇护着一部分子民逃回了海中。

那,便是今日横亘于东海、直通往大海深处的腾蛟山脉。

――然而,即使那些幸存的鲛人回到了海洋,可那里已然没有了他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到处是一片新沉入海底的废墟,充满了云荒人的尸骸和血污;海藻没了,珊瑚礁没了,鱼类都在瞬间灭绝。绝望的鲛人们在饥饿和污秽中渐渐消失了踪影。

海国,终于和远古的云浮羽民国一样,彻底在历史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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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xx年x月xx日。地点:xx路“超越网吧”

事件:有一个身高165,体重55公斤,平头,身穿NIKE T-恤,七分裤,沙滩鞋的小男孩,坐在33号计算机前,上网刚刚33分钟,兜里揣着33个银子,手握双飞燕3键式鼠标,主机箱上贴有Intel Pentium III的贴纸……在这个3堆里的小男孩便是我们的主人公13岁的汪小龙。

汪小龙属龙,在班里,他是一个大班长,活泼、开朗,而且非常幽默。汪小龙在班里有个外号,叫 “小网虫”。不错,他的确是个“小网虫”

最近,他经常光临那个“超越网吧”。在那里,他在网上尽情冲浪,无忧无虑……

近几天,他爸妈看他那么喜欢计算机,便下定决心,给他买了一台他心仪已久的电脑。

哈!!!这台计算机可真酷,银色的Microsoft人体工程学键盘,薄薄的液晶显示器,漆黑色的主机箱,还有一个Microsoft银光鲨,真COOL!

他有事没事便“光顾”那些网站,什么“网易”呀,“新浪”呀,“雅虎”呀……在网上,他可真高兴,手持鼠标,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显示器,一冲就是几小时,非等到计算机热得可以烤鸡蛋了,才结束这次冲浪。

小龙最渴望的还是快到假期,因为在假期里,小龙可以无忧无虑地上网、还可以打“反恐”、“石器”等GAME,真是太酷了!!!

“今天去哪个网站呢?”小龙思索着,“对了,去BBS灌水!”。于是,小龙熟练地按动“收藏夹”,“网易BBS”,接着,以“CS大虾”的网名登陆了CS的BBS……

“哈哈,我是天才!”当小龙解决完第10个网友提出的问题后,不由得出此结论。

“再去聊天室吧!”于是,小龙又登陆了“长春阁聊天室”。“哈哈!企鹅在线上呢!”他立刻点击企鹅,发出了一条短文:“老兄,今天怎么有空来?”他等了一会儿,突然,屏幕上出现一句话:“‘小网虫’,你这次考试考的怎么样?”“不错,你呢?”“98分!”“你的那个‘企鹅在线’搞得怎样?”“

不错,哎,我妈来了!886!”“886!”小龙应了一句,“哼,天生怕家长。”

……2个小时过去了……

……3个小时过去了……

……4个小时过去了……

……5个小时过去了,小龙把计算机一关,在眼睛里滴上几滴“润洁”,便躺在床上酣然大睡……

“这个孩子,你瞧,又趁我们不在家时上网了!”妈妈摸着还留有温热的“猫”对爸爸说。“嗯,是个问题。”“干脆把密码改一下吧!”妈妈想出一个计策,“对,是个好办法!”爸爸说着,便将密码:12345改成了54321。“不行不行,这个密码太简单,改称:37583。”“不行不行,这个密码太难记,改成:13579吧。”“行!”妈妈表示赞成。

第二天早晨,小龙起床后,便来到计算机前,将密码12345输入,可是计算机却说“密码错”,小龙急了,“莫非爸妈爸密码改了?有了!”小龙突然跳起来。他把藏在床下的微型录音机拿出来,倒到头,一放:“‘这个孩子,你瞧,又趁我们不在家时上网了!’‘嗯,是个问题。’‘干脆把密码改一下吧!’‘对,是个好办法!’……‘不行不行,这个密码太简单,改称:37583。’‘不行不行,这个密码太难记,改成:13579吧。’‘行!’”“哈哈,原来如此!”小龙把新密码13579输入,“嘿! 搞定!”他大声说。于是乎,小龙又铤而走险地冲了一次大浪。

有一天,小龙觉得眼睛酸痛,看东西也不太清楚,妈妈领他去医院检查,呀!坏了!近视眼,左眼 250,右眼 300。“不会呀,医生,你是不是搞错了,我是总打计算机,但我家是液晶显示器呀!”小龙不解地问。“小朋友,虽说是液晶显示器,但不注意用眼卫生,也会近视,你想,如果你整天在床上看书,就算书没有辐射,照样近视呀!”

唉,从今往后,我们的小龙只能整天与那个大大的眼镜为伴了。有时,小龙也上网,但也不敢超过1小时。

……转眼又过一个学期。

小龙已成为了他们班的微机课代表,双眼还扣着那双大眼镜。故事,也就从这里开始了。

; ; ; 再过两个月就要小学毕业了,今天是“5?1”留给小龙的又是一个没有负担的假期,这个假期小龙该怎样过呢?

“是呀,该怎么过呢?”小龙想,“对了,别人都说我是个计算机精英,我可以自己建立一个个人主页呀!想当年,‘企鹅’不也搞了一个‘企鹅在线’吗?”想到这儿小龙不禁为自己的这个想法鼓掌。但小龙回头一想:“做网站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呀?人家‘企鹅’的老爸是微软(中国)北京分公司的网页策划部经理,他有他老爸这个智囊,做出的网页当然是一流的,再说了,这小子即会FrontPage,又会Dream weaver,而我只会word、Flash、PowerPoint,知识多贫乏呀!既然这样,我就得赶紧学,好,说干就干!”于是,小龙准备约个同学去书店转一圈。

小龙打电话找 “企鹅”(都到这时候了,在叫人家的网名人家该给你扔鸡蛋了。他的大名叫祁乐,可不是伊利牛奶的那个其乐,而是大球星祁宏的祁,欢乐的乐。可别小看了他,它可是我们故事中的另一个主人公呦!),并和他共同来到了联众书城5楼。

这里面全都是一些计算机书籍,有硬件方面的,软件方面的;适合初学者的也有供专业人士阅读的。

小龙这个书虫一来到这里,便兴奋得不得了,他拉着祁乐,跑到装关于网页书籍的大书架前,让祁乐帮他挑一本关于网页制作的书。这么多书让祁乐挑,真的有点为难他,他说:“小龙呀,你是初学网页制作,Dream weaver对你来说太难,你就学FrontPage2000吧!”“好,我听你的!” 祁乐又说:“关于FrontPage2000的书太多了,给你挑那本呢?”祁乐边说,便用他那副小眼镜在那大大的书架前搜索。过了一会儿,他说:“就这本吧!《FrontPage2000初学教程》,这本书由浅到深,仔细地为你讲解FrontPage2000的全部用法,我刚学的时候,我老爸就给我推荐了这本书。小龙接过书看了看目录,又大致看了看书的内容,最后看了看书的标价,说道:“才20元钱,讲了那么多知识,这本书的性价比很高,我买了!”说着,小龙同他一起到收款台前交款,之后小龙又问祁乐“哎,祁乐,咱们下一步干什么?” 祁乐推了推眼镜,想了一想,问道

“小龙,你家有网页素材吗?”“什么是网页素材呀?”“就是你做网页使用的材料呀!在你浏览网页时,你是不是看到很多小按钮什么的,那就是网页素材,这些素材你不能自己画,所以你要买呀!”“那好,在们去买网页素材!”说着,小龙和祁乐又来到计算机城,买了一张装满网页素材的盘。小龙又问祁乐:“下一步咱们干什么?”“Go home!”祁乐笑着回答。“回去?没别的要做吗?”“没了!”“那太好了,咱们回家!”

 ; ; ; ; ; ; 小龙与祁乐在家门口分手后,便各回各的家,有事E-mail联系。小龙回到家后,打开计算机,在桌面上费了好大劲才找到FrontPage2000的图标(因为他从来都不用),打开FrontPage2000,又对这界面又陌生又熟悉,熟悉是因为它与Word Excel PowerPoint 等同出于Office所以界面大体相似,但由于是新软件还不熟悉,所以他还是决定用他最不喜欢的办法――先理论,再实践(我们都知道,小龙最爱实践)。这天晚上,小龙是伴着书香入睡的……

第二天上午,小龙在学校里,同祁乐大谈了一番对小龙网页的构想,他们认为,小龙的第一个网站应该做的偏向个人主页,以为小龙没有把网页做大的实力,他想做成像“企鹅在线”(祁乐的个人网站)那样的规模,得再学N年。他们初步设想,要做一个主页,四个分页。四个分页分别是:小龙介绍,小龙爱好,我爱听歌和小龙文学。小龙爱好写作,尤其是爱好写一些网络文学,他准备把小龙文学当成一个主打栏目;小龙也爱听歌,他想把自己家的CD都转录成MP3格式,放到网上,形成我爱听歌这个栏目。剩下的小龙介绍和小龙爱好都是关于小龙的一些情况的介绍,他希望能在网上结交更多的朋友。网页的初步结构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具体实施了。在实施的这个阶段里,祁乐一直都担任小龙的顾问,使得小龙的信心更足了。

 ; ; ; ; ; ; 今天是开工的日子,祁乐也拎着笔记本计算机来到了小龙家,小龙对祁乐说:“我还专为我的网站写了一首藏头诗呢您听着:欢笑神飞动,迎春意无穷。您是云中客,来我网站中。”听了这首诗,连才子祁乐都夸小龙写得好,小龙说:“别夸

了,说正经的吧。你帮我把MP3拷到硬盘里,我来先把五个网页的框架做出来。”小龙不愧是计算机精英,通过一晚上的“啃书”他把FrontPage2000搞得熟极了,不到1个小时,就搞定了网站上的文字和一小部分图片,祁乐也将一部分CD转录成MP3。夕阳西下,祁乐对小龙说:“天也不早了,咱们收工吧!”小龙一边敲着最后几个字,一边说:“好吧,明天我们把Flash做完。“我估计一下午做不完。”“做着看吧!”小龙转过头来对祁乐说。

第二天下午,祁乐照常拎着他那台笔记本计算机来到小龙家,他看见,小龙已经做上Flash了,便说:“小龙,需要我做些什么?”小龙显然没有察觉到有客人来,还在一边听歌一边做着Flash,祁乐放大了声音又说了一遍:“小龙!需要我做些什么?!”他的喊声吓了小龙一跳,小龙回头看了一看站在哪里的祁乐,这才缓过神儿来“哦,祁乐,你来了,坐,坐下再说。”祁乐把笔记本计算机放在膝盖上,放平语气,又问了一遍:“需要我做些什么?”“你来得正好,麻烦帮我把这20篇习作和5篇小说编成25个网页。” 祁乐倒吸了一口冷气:“小龙,你可真能写!”“小意思。”小龙搔搔头,笑嘻嘻地说。于是,他们二人又紧张地工作了一下午……

过了5天,小龙的第一个网站“小龙在线”终于完工了。祁乐让他老爸帮小龙申请了一个免费主页空间,又申请了一个免费域名,最后,小龙把他的主页上传到了网上。这回,可把我们的小龙高兴坏了,他每天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要上网输入,让他网站上的计数器蹦一个字。

小龙和祁乐的主页让他们班轰动了一时,班主任叶老师也因为他们班出了这两个奇才而高兴得忘记了上课,一到她的课,他便开起了班会,确切地说,应该是表彰大会。以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号召同学们想他们二人学习。叶老师果真不愧是宣传员出身,宣传能力极强,在短短的一周里,已经把他俩宣传得人尽皆知,所谓一夜成名,可能指的就是这个。只可惜马上就要毕业了,叶老师也不能让他

二人留级,于是,叶老师不仅自叹“有眼无珠”误失良才,没好好的培养一下。这里所说的培养可不是一般的照顾,而是叶老师独创的,绝无仅有的强化训练。记得叶老师曾给小龙他们讲了这样一件事:

叶老师的上届毕业生中,有一个数学尖子,这个尖子尖到什么程度呢?3年级的时候,便获得了两项省里数学竞赛的大奖,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叶老师便开始注意他。无奈叶老师是搞语文的,对数学一窍不通。于是,她向校领导提议,把校里最好的数学老师调到了叶老师他们班。从此以后,这个“尖子”的便在我们班“蒸发”了,其实他也没跑多远。只不过在我们班对面的一个小屋里扎根,每天都看到他把一摞一摞的书往那个小屋里运,又把一摞一摞写满方程的草纸往垃圾堆里倒。转眼就是3年。结果,他在华罗庚金杯小学数学邀请赛中获得特等奖,又在国际奥林匹克数学邀请赛中获一等奖。可除了数学,他在这3年里什么也没学到,这使得他在以后的学习道路上,一事无成。最终他在给老师的信中写到:老师,是你把我培养成了一个数学天才,同样是你,把我变成了一个只会数学的白痴。

小龙心想:好在老师发现我这个天才发现得晚,否则的话……

得到老师的这番表扬,小龙和祁乐倒是对这些不以为然,每当老师在班里又一次表扬他们的成绩,或是老师拉着他们到教导处,政教处,或是个个班级去“串门”的时候,面对表扬,他们总是报已嫣然一笑,显得很谦逊。但人的表面与心理的落差总是很大,别看小龙与祁乐表面上是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但心里都乐开了花,谁不想成名人呀?

这股奇才风波,直到7月3日才结束,因为这一天,是毕业考试。小龙他们学校也不知是怎么搞的,非要一天把全部学科都考完,上午:语文、数学;下午:英语、综合。小龙本来就不太愿意考试(谁愿意呀?),这下子又要把全部的考试堆到一天,他当然感到不满,但他又不敢把这股不满发泄出来,于是,只好把他藏在肚子里,仅供五脏六腑之间交流讨论。

7月2日这天晚上,11:30。小龙所在的这个城市已经进入了睡梦之中,但还有56个windows还开着,这便是小龙所在班的56位同学的家。他们可无心入睡,因为明天就要被“烤”了,这个烤可不是一般的烤,是先用格兰仕微波炉的

烧烤III档烤90分钟,再用大火力烤箱烤90分钟,中午用小锅清炖60分钟,下午再用炭火烤90分钟,最后铁板烤90分钟。想想,经过这一地狱般的磨练,就算是刀都切不动的老牛肉,也会烤焦。到那时候我们文章的主人公小龙和祁乐的名字都得加上个方框了(汪小龙、祁乐同志于xx年x月x日不幸就义享年13岁)。小龙想到这儿,怎敢马虎,又把脑袋插入了书堆。祁乐的学习比小龙好,自然就不用那么卖力,谁都知道11:30是上网的最佳时间,他开灯绝不是为了复习,而是在上网。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灯儿一盏一盏的灭去……

 ; ; ; ; ; ; 第二天早晨,还不到5点,小龙便从床上爬起来,他揉了揉还没睡醒的眼睛,看了看表,说道:“我怎么起的这么早?才4点50,我才睡6个小时呀!”小龙刚准备继续睡觉,突然想起今天要考试,这个想法浇灭了小龙最后一丝困意,他迅速坐了起来,穿上了睡衣。又倒了杯冰水,便开始看卷子。

叶老师在考前给小龙他们发了25套卷子让他们复习,如果有时间,最好是把它做完。小龙已经在昨晚的“战斗”中做完了这些卷子,但他怕不把握,于是又看了一遍。25套卷子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当小龙看完这些卷子时,已是6点半了。他把卷子全都扔到桌上,再把妈妈新给她买的钢笔抽上水,以便抽还一边叨咕:“朋友们,帮帮忙,一定让我考过祁乐。”小龙这次考试之所以如此玩命似的认真,就是因为他咽不下这口气,虽说小龙和祁乐是从小玩到大的绝对死党,当有一件事,他俩绝对是仇敌,那就是学习。在一年级的时候,小龙是班里的第二,祁乐第一;在二年级的时候小龙追了上来,成了第一,祁乐第二;到了第三年,祁乐由于得了一场大病,休学一年,小龙又当上了第一;到了第四年,祁乐病好了,回到学校,他又开始努力的补学业,结果又把小龙打败;第五年祁乐照样打败了小龙。这样一来,祁乐和小龙的比分成了3比2,到了最后一年,如果小龙不努力,岂不在小学阶段低人一等?爱争强好胜的小龙当然要抓紧这小学阶段最后的一段时间,考一个理想的成绩,为小学画一个圆满的句号。

已经7点整了,学校要求学生7点30之前到校,好在小龙家离学校只有5、6分钟的路,所以,小龙不紧不慢

地收拾着书包,其实也没什么可带的,无非就是什么笔呀纸呀,有些人把书包装得满满的,几乎是把所有的复习资料全都带上了,可这根本就没那个必要,你要是真的复习好了,带不带都一样。

就在这说话的当儿,小龙已经骑着车来到学校了,他刚把车锁好,就看到祁乐也推着车走进了校门。这是小龙注意到,他的眼里布满了血丝,就问:“喂,昨晚奋战(复习)到极点?”“哦,奋战(上网)到1:30。”“哇!真能学,看来这次考试我又有威胁了!”祁乐不语,他想:昨晚他还复习?复习还需用奋战这个词?天啊,我看我才有威胁呢!小龙看祁乐半天没说话,便打趣地说:“怎么,夸你几句你就脚不挨地了?”“哦,对……不……没有!”祁乐一想到毕业考试有可能“晚节不保”,因此,说话都不利索了。小龙听了,也是不知祁乐所云,只是报以嫣然一笑。

于是,二人在这种奇怪的气氛中,来到了考场……

 ; ; ; ; ; ; 这时已是7:25了,班里的人差不多已经都到齐了,小龙发现班里的每个人都在聚精会神地看书,屋里一片死寂,仿佛是装满死囚的牢房。这屋里的一切都违反了小龙的理论(他不是认为考试前不用复习吗?) ,使得他在这间屋里显得十分不协调。这是,有一只手拍了一下他,他回头一看,是祁乐,原来祁乐也是什么复习资料都没带。这一下,使他们俩人又重归到一条战线上来,他们像是孤岛上的鲁滨逊和星期五,什么都不用说,但都互相了解彼此的想法。因为怕他二人太显眼,打扰了身后这帮莘莘学子,祁乐提出让小龙和他出去待会儿。可小龙却懒的动弹,他抬头看看表,指针指向7:29。他对祁乐说:“还差一分钟了,在屋里待会儿吧!”“好吧!”祁乐点点头。

又过了一分钟,叶老师走了进来,他双手支住讲桌,深吸了一口气,便开始讲话:“同学们,这是我们在小学阶段的最后一次考试了……”小龙偷偷在底下唠叨:“拜托,这些我们都知道!”“我知道,这些你们都比我还清楚,我请大家用在小学阶段最认真的态度去对待这次考试……”“我们会的,不为别的,为了让我的屁股不受刑,我一定会好好考的!”小龙又说。经过一番长时间的煎熬,其实也没多长的时间,但当一个人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的时候,他通常会把一分钟的时间当上

叶老师走了,可迎来的不是什么放松(毕竟这是考试),而是监考老师和一大摞卷子。

毕考业试终于开始了,小龙坐在第三排。看着监老儿把考卷一张、一张地发给前面的两位同学,他的心情真是紧张极了。还没等这紧张的情绪升到最高潮,监老儿便把几张试卷递给了他。唉,赶上这当儿,也别紧张了,答卷要紧。小龙心里一边想,一边提起笔,写下了他的大名……

其实说句实话,考试就是个形式,到头来,甭提你考的有多烂,都有与其同样烂的学校接着你。当然,小龙的目标是打败祁乐,祁乐的目标是考上最好学校,这间接地表明,小龙也一定要考上一所最好的学校,而最好的学校当然要收最好的学生,因此小龙是不怕这个形式的。

 ; ; ; ; ; ; 90分钟对待看书的读者您来说,实在是太漫长了。但对正在考试的小龙来说,实在是太短。这不,就在这说话的当儿,小龙已经快考完一科了,就在还剩一分钟时,小龙的作文还没收尾,真急人啊!谁让小龙是一个文人呢!

与他相比,祁乐则显得异常轻松,早在20分钟前,他就收笔了。答的题目还都正确,就是作文写的精致了一些,最多就600字吧。

“叮……铃……”终于打铃了。“不准用“终于”这个字!!!”小龙愤怒地对他后排的一个同学喊。因为小龙还没答完卷,他总是在语文考试中答不完卷,因为他总是把他的作文写得太多,他可以用10分钟的时间来答基础知识,5分钟的时间答阅读,剩下的75分钟全都贡献给作文。最多的一次,他曾写下了一篇洋洋洒洒3000字的作文,够cool吧!“哎,又答不完了!那就到这儿吧!”于是,小龙习惯性的在作文后写了几个省略号,就算他文章的结尾。

后面的两科考试就没什么太大的事发生,只不过是机械地答卷罢了……

最后一科考试结束时,已是下午3:00之后的事情了,班级里一片喧闹,说话的内容无非是对对考题,谈谈毕业理想,或是约定在假期里的某一时间去某某地方玩玩啦……

而小龙此时此刻却没有说这些,他只是默默地望向窗外,期待着那改变它命运的铃声的到来。

“喂……喂喂喂!!”这时候,祁乐在道小龙身后,“干吗呢你?没考好?”小龙摇摇头“家里出事了?!”“你家里才出身了呢!!”

“那你干吗一声不吭呀?”“我在等……”“等什么?”铃…… “等这个!!”小龙说话时,铃声骤响。“哦”祁乐说。

“毕――――业――――了!!!”小龙狂吼。

“还没有!”叶老师不知从哪里冒出来说,“请同学们在两天之后回学校来取登记卡,再过一周,来取新书!”“唉呀~~~~”“哦,差点忘了!”叶老师一拍头,说:“没领到毕业证的同学请于明天到教导处找王老师,好了,放学!”

小龙一下子从书桌堂里抽出早已装好了的书包,飞奔向祁乐的座位。

“祁乐,今天下午你有什么事吗?”“没事。”“那你来我家吧!”“说实话,我更想好好休息一下。”“嗯~~~我也是,那好吧,咱们走!”说着,小龙和祁乐并肩走出了教室。

回到家,小龙习惯性地把书包往床上一扔,便蒙面大睡。

一觉醒来已是黄昏,小龙揉了揉朦胧的睡眼,发现祁乐早已坐在他的床前,手里端着本《学电脑》6月号。

“哇!你什么时候进来的??你不知道私闯民宅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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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悄悄地更迭,我每天都能闻到花香。手中抚着珍爱的吉他,奏出清脆的旋律,映射出我最闪亮的瞬间。

我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不曾享受热血沸腾的感觉。别人叹服我的平静,我那时总再次轻抚我的吉他,并闻到远处飘来的花香。

我和几位弟兄一起玩音乐,盼望着有一天出一张属于自己的专辑。平时喝饮料我只喝可乐,从不喝酒,也不抽烟,只是头发长了点。幸好周围的人像我一样没有认为这是狂野的象征,我只是懒得没空去剪。毕竟上的是专科,学校管得不严。我的同学平时干什么的都有。绝大多数归结起来只有一个字:玩。各有各的玩法,总之不会让自己闲着。偶尔学校搞文艺汇演,我也和乐队一起上台玩玩。每次我听到台下人群的喝彩声,我都会放声大笑。这时乐队的鼓手阿飘冲着我喊:“瞧你这副傻劲儿,跟小孩似的。”然后也跟着我笑,并顺手点一支烟。

我们的乐队有五个人。两个吉他,一个贝斯,一个键盘,一个鼓。

我们的乐队经历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磨合期,原因是我们风格不同。乐队中除了我,其他的人都对摇滚情有独钟。直到后来有人说少数服从多数才用这近乎无赖的方法使我妥协。我只好把民谣放一放,凑合着他们玩。

磨合期过了,我从感情上接受了摇滚,却还是不丢下民谣。一个人的时候总弹些舒缓的歌给自己听。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自己何不找条街卖唱。当个街头艺人也挺有意思的。于是我背起吉他找到了合适的街道,自己玩。学业也不紧,空闲时间多,就这么搞了一阵子不但琴技见长,而且攒了几个钱。

我已经默认自己今后与我所学的专业无缘。我学的是法律系,天啊,我一天照两次镜子,照了好几年几千次。哪次也没觉得像个律师。

这就是我的生活,平淡而美好。我静静地坐在街道旁弹着心爱的曲子,偶尔听见脚边盒子里一声脆响。看着熟悉的、陌生的缓缓的走过,我想这样过一辈子再好不过。可又想我的理想是什么?是的,理想终会在我心底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等有一天我察觉了,那一天起我就不会在街道旁安静地享受我的年华了。

幸好我先知先觉,我感到庆幸。

其实我究竟是天真的,根本预料不到这一天回来得这么快。那天起,我拥有了第二次生命。我依旧拥有那个平静的躯壳,却发现灵魂已如火焰般放

那是一个晴朗的傍晚,天边被夕阳灌成了酒红色。我在那条街,手中抚着吉他,脚边放着装零钱的木盒子。唱的是《恋恋风尘》。

她如果没有站在我跟前听完这首歌,如果没有看着我并听完我下一首为她而弹奏的《灰姑娘》,也许只不过是千千万万人海的匆匆过客,只不过又是一个我见过的清丽绝伦的姑娘。她是匆忙的,拎着大包小包;她是孤独而热情的,否则不会听完我唱的这过时但唯美的曲子。

她远去的背景使我感到留恋,她像一朵花,一朵在寒冷的冬季不惜马上凋败而绽放的花。

我知道这次邂逅会是我们唯一的一次遇见。她一句话也没有说,却比他人用任何形式的夸赞来的真诚。这种际遇只有一次,却也平凡得似乎不值一提。只是在深夜的时候偶尔想起她回眸一笑的刹那,心中涌起一阵骚动。

我依旧在那条街,弹琴,依旧望着前方一个个过客,偶尔一声硬币坠落的声响。却不能依旧平和地思考一些事了。她不会出现,我总常常挂怀。

有时我会一个人坐着,打开一灌可乐。喝下去,不只在想些什么。夜晚兴奋得睡不着,在床上睁着眼望着天花板发呆。真像《灰姑娘》里唱得一样:“也许在等你到来。”

鼓手阿飘说我琴技长了许多,心思也多了。飘问我会不会谈《那些花儿》。我说不会弹这首歌的人一定不是弹民谣的。飘做痛苦状说他家来了个姐姐,特喜欢听民谣,他对这不了解,想让我给他姐姐来一段。

我听后说你小子啥时候无故多了个姐姐。我神秘地把我拽过去,压低声音说:“城市里来的,我爸前妻的女儿。”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只剩下由衷地感叹:“哇噻!”阿飘又补充说他的姐姐和她娘如何相依为命地过了几十年,他姐如何的有才华又如何地漂亮。长篇大论后说:“你可别给别人说呀。”

阿飘的叙述使我想起了那个听我唱《灰姑娘》的女孩。心道,不会是她吧。

我潜意识中诚然希望是她,但这种巧合的可能微乎其微。从那时起,我连平时走路都不停地四处张望,生怕和她擦肩而过。我想如果我错过了怎么办,得不出答案,任何的假设都无法完全地贴合实际。

于是我更加恐慌了,坐车时竟怕见她从车窗外偏偏走过,我被困在车中无法逃脱。这种情况始终没出现,但我那恐慌却一丝都没减少。

惶急时我经常弹那首《那些花儿》,并反复地听原声的CD。一切都仿佛是想象中的那般平静柔和唯独曲末时背景发出的女孩哭泣声令我迷惑不解。开使我怀疑CD是盗版的,后来听着觉得是录制者特意添加的,搞不清楚。

阿飘再次找到我时我已有些迫不及待,他说他姐这几天就来。阿飘说:“我姐还没结婚,你小子放规矩点儿,目前除了我和我爹,我还没见她和其他男的说过话。”我听后一下子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望着窗外呆呆地出神,口中喃喃道:“漂亮孤僻有内涵,一定是她。”

果然是她,从她出现的那一刻我就认出了她。我似中了六合彩一样地高兴。飘逸的长发,秀丽的脸庞和那站在那儿高贵又略带娇羞的气质,和当初一点没变。

我们聊了好一会儿才切入正题。我抱起吉他唱了那首早已准备的《那些花儿》。一曲罢,她开口说道:“琴技比以前又进步了不少。歌声还是挺柔美的。”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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