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觉得电影院看电影自带零食能不能自带零食

互联网ICP备案:京ICP备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8319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40448号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京演(机构)(号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

友际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 邮箱:kefu@ 糗事百科版权所有

}

某影城检票口处的告示牌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南京一名女士带着薯条和汉堡去看电影,进影厅时被工作人员拦下,称外带食品不能带入。该事件引发网友关注,记者搜索发现,以“影院谢绝外带食品”命名的微博话题,已有1188.1万阅读量及4883条讨论。不少网友质疑,影院谢绝外带食品却自己销售爆米花等食品,且价格高于影院外,其规定不合理。

“电影马上就要开始了,却被拦在检票口不让进,理由是不能外带食品。”想必,不少市民到影院看电影时都“遭遇”过此类现象。然而,不少地区的影院都有这样的规定,长春的电影院也不例外。昨日,记者探访了长春多家影院,发现大部分影院都在检票口处摆上了“谢绝外带食品”的告示牌,有些影院强烈规定观影者禁止外带食品进入影厅,但有些影院虽然设立警示牌却形同虚设。对此,不少观影者疑惑为何影院自售的就能带进去呢?

外带食物只能寄存禁入影厅

“女士你好,我建议你把东西放在影厅外寄存处,请不要带入影厅,谢谢合作。”昨日,在重庆路附近的一家影院里,市民张女士在检票时被服务员劝说将外带食品寄存在影厅外。“刚刚买好的食品却不能带进影厅,想想就挺尴尬的。”张女士说,在影厅买零食和饮料,要比影院外卖得贵不少,还不实惠。

随后,记者以观影者身份拿着一袋外带食品询问是否可带入影厅内,影厅工作人员表示仅饮品可以带进影厅,其余一律不能带入影厅。“只能带在影院内买的。”该工作人员表示,除了饮品可以带入影厅,快餐和饭是要寄存的,不然进入影厅保洁人员也会再次提醒的。

没有异常气味的食物准入影厅

在亚泰大街与东四马路交会附近的某影城里,每一个放映厅门前都放置着落地式的温馨提示牌,上面写着“谢绝外带饮食,禁止吸烟”。然而,记者看到售票处附近设有食品销售点,除了零食、果汁、爆米花之外,还售有热狗、炸鸡和薯条等。记者询问检票员,外带食物能否带到影厅中,检票员告诉记者,“只要是没有异常气味的食物,都可以带入影厅。”记者发现,有些观众拿着冰淇淋和外带食物进入影厅,检票人员并没有制止。

“近日,由于观众投诉影厅内其他顾客食用外带食品影响观影效果,本影城谢绝外带刺激性味道食品、带壳带皮类食品。”昨日,记者又来到长新街附近的某影城看到,此影城也设立了提示板,提示板上的内容十分明确,希望观影者文明观影。“毕竟是公共场所,人员密集的地方,一些又油又腻的食物吃起来会有难闻的气味,必定会影响其他顾客观看电影的效果。”该影城一工作人员表示,提示板设置后,不少观众看到了也不忍心拿着食物进入影厅了。

“捆绑式消费”让市民觉得不妥

“携带食物进影厅吃,一定会影响观众的观影效果。”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个影迷,周末经常带着女朋友到电影院看电影,对于影院是否可以外带食物观影,张先生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张先生表示,他不赞同在影院观影时外带食物,“有一次,在影院看电影,前排座位的顾客拿出猪蹄子开始吃,一股难闻的味道瞬间就飘得满屋都是,当时我就有种不想继续看电影的冲动。电影院是公共场所,一定要注重文明素质,电影院为观影者营造了良好的观影条件,观影者也要维护这种氛围。”

除了张先生支持“谢绝外带食品观影”,多数观影者认为,进入影厅可以不带食物,但水总是要带的吧,而影院里的消费标准实在是太高了。“一瓶矿泉水要10元,其他的零食更是贵。”刘女士无奈地说,“如果不背包带着一瓶水,工作人员不让你进入影厅,你会是什么感觉啊?”

“为什么可以带影院卖的东西,不能外带呢?这明明属于‘捆绑式消费’。”彭女士认为,有些影院设立的警示牌说法含糊,应该具体规定一下可以带的食品范围,像臭豆腐、榴莲这些有强烈气味的都应该禁止,但电影院不该禁止所有外带食品。

外带食品气味影响他人 残渣不便清扫

为何长春市内各大中小型影院都要求顾客“禁止外带食品”入内呢?东环城路附近一影院负责人道出了缘由。“因为影院供应的食品是以不影响观影环境为前提的,外带食品的异味会影响其他观众。”该负责人补充道,“影院也是为观众的健康着想,外带食品的卫生状况是影院无法监控的,而影院提供给观众的都是经过严格检验的卫生、安全食品。”

“有些观影者还带一些瓜果皮核很难清理的食物,看完电影就随手扔在影厅椅子上,这让清洁人员很难清扫。”该负责人表示,影厅内灯光不够明亮,清洁人员清扫起来实在很难。

“禁止外带食品”条款难根治

“影院单方面规定不允许观众外带食品观影,属于涉嫌垄断市场,但多年以来已经成了众所周知的行规了。”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齐江涛律师表示,此现象属于霸王条款,但是此现象很难从法律上对其进行界定,霸王条款是指合同的一方强制设立一些不利于另一方的条款行为。影院禁止外带食品就如同酒店禁止外带酒水和食品一样,十分常见却又很难根治。

齐律师表示,根治的难点从法律上来讲大体有两种情况,首先,影院禁止“外带”的规定如果事先已经告诉消费者的话,这就意味着消费者有选择权,也就是作为一种合同的附带条款,应该是有效的。如果消费者事先已经知道且没有异议的话,就说明已经接受。相反,消费者如果不接受此条款,那么可以行使选择权,选择不观影或者到别的影院观影,再或者选择不购买影院的零食。

据介绍,影院禁止观影者携带外带食物很难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来处理,因其属于市场行为,只能说影院不诚信,但是不能说违法违规。影院和消费者之间发生纠纷,消费者也很难用法律手段来维权。齐律师表示,目前影院竞争比较激烈,这种消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消费服务过程应该公平合理

此前,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一度备受争议的“观影拒带外来食品”曾被质疑为霸王条款,后又被中消协律师否认霸王条款,消费者上诉法院也曾遭遇驳回。日前,又因南京市民多起消费投诉,这一规定再度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日前,中国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影院从安全角度出发,此类规定无可厚非,但影城所售食品价格也应公平合理。否则,影院是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

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副主任皮小林曾对媒体表示,这其实和酒店要求最低消费一样,都属于在给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自己的服务、商品,是不合理的。(记者 高羽 报道/摄)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电影院看电影自带零食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