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懂的 看看这个大概是什么抗战时期的法币价值 有没有收藏价值 谢谢!

我得到一张1948年的中国纸币,正面是蒋介石的头像,由中央银行发行.面值100圆.请高手给我介绍一下它的来历和价值.谢谢... 我得到一张1948年的中国纸币,正面是蒋介石的头像,由中央银行发行.面值100圆.请高手给我介绍一下它的来历和价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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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藏价值正逐渐体现

  因民国时期特殊的历史原因,民国纸币的收藏价值与其面额高低多半关系不大,要与其品种珍贵与否有关,例如有孙中山头像的纸币比无头像的纸币价值要高些,各省地方银行发行的纸币因存世量较少,一般比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价值要高,题材上佳的比题材一般的价值要高,这中间差异很大。按最新的市场行情来看,在津沪等地的收藏市场上,即便是最常见的纸币品种,只要品相比较完好,价格最低也可以卖到五六元一枚,即便是品相很差的旧币,也可卖一二元一枚。

  而一规格和面值特殊的民国纸币的价值尤其不菲。例如有一枚票幅为2.5厘米×5.1厘米、仅有拇指大小的纸币,这是1941年,因杭州沦陷而南迁至浙南山区的浙江地方银行,由于受到日军的严重封锁,导致印钞材料极度缺乏,为了度过难关, 印钞厂只好节省印钞纸张,于是便产生了这枚我国历上最小面幅的纸币——浙江省地方银行横式一分纸币。如今这枚纸币在藏市里的身价已近万元,但还是很难寻觅。还有一种面值为60亿元的民国纸币,1949年5月,由国民政府新疆银行发行,面额标明“陆拾亿圆”。这枚天价纸币当时的实际价值究竟是多少呢?纸币上写有“合金圆券1万元”,这1万元金圆券又可买多少西呢?按照当时上海的物价,这枚60亿元的纸币只能买到77粒大米。如今这枚堪称世界上面额最大的全新品相的“陆拾亿圆”民国纸币的市场价格已高达5000余元。

  对于收藏品来说,品相也是决定其价值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即便是种完全相同的纸币,也会因品相新旧而造成很大的价格差异,故集币爱好者应以收藏品相上好的民国纸币为宜。

  1914年推出的国币条例,确定以银元为中华民国国币。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受国际金价及银价波动的影响,中国国内的白银不断外流,银本位币制无法持续,且国内的货币发行杂乱不堪。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规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后加中国农民银行),并禁止银元的流通,将白银收为国有。在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期间,法币急剧贬值,从而彻底崩溃。

  由于法币急剧贬值,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再次进行币制改革。规定金元为本位,开始发行金元券(每金元含纯金O.22217克。但是金元券膨胀速度比法币更快,十个月上涨一百七十万倍,各地纷纷拒用。民间自动重新使用银元,国民政府于是使用银本位币制,发行银元券。

  发行金圆券的目的是取代原来流通的法币。法币在1935年起由国民政府发行。抗战期间,由於财政支出增加,法币大量发行。到了战后,国民党为支付与共产党作战的军费,法币的发行量更加大增,由抗战胜利时的5兆569亿元快速上升至 1948年8月的604兆元,三年间增加超过一千倍。在政府库存黄金、外币都没有实质增加的情况下,造成了民间的恶性通货膨胀。更曾经有造纸厂以低面额的法币作为造纸的原料获利。宋子文为行政院长时,试图以金融政策稳定法币,抛售库存黄金购回法币。但因为法币发行量仍在增加而没有成果。1948年5月行宪选举后,由翁文灏出任行政院长,王云五被任为财政部长,开始筹划货币改革。

  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召开中央政治会议,通过由翁文灏、王云五提出的货币改革方案。当晚即由蒋介石以总统名义发布「财政经济紧急令」,作出全国广播,并公布「金圆券发行法」,主要内容为:

  1. 金圆券每元法定含金0.22217公分,由中央银行发行,发行总额定为20亿元

  2. 金圆券一元折法币300万元,东北流通券三十万元

  3. 禁止私人持有黄金、白银、外汇。凡私人持有者,限於9月30日前收兑成金圆券,违者没收。

  4. 全国物价冻结在8月19日水平

  与此同时蒋介石派出经济督导员到各大城市监督金圆券的发行。当中上海作为全国金融中枢,由蒋经国为副督导,实际掌握上海的经济情况。

  金圆券的发行初期,在没收法令的威胁下,大部分的城市小资产阶级民众皆服从政令,将积蓄之金银外币兑换成金圆券。与此同时,国民党政府试图冻结物价,以法令强迫商人以8月19日以前的物价供应货物,禁止抬价或囤积。而资本家在政府的压力下,虽然不愿,亦被迫将部分资产兑成金圆券。在上海,蒋经国将部分不从政令的资本家收押入狱以至枪毙,以作杀一儆百。而杜月笙之子杜维屏亦因囤积罪入狱。蒋经国在上海严厉「打老虎」,曾稍微得到人民对金圆券的信心。

  以行政手段强迫冻结物价,造成的结果是市场上有价无市。商人面对亏本的买卖,想尽方法保有货物,等待机会再图出售,市场上交易大幅减少,仅有的交易大都转往黑市进行。蒋经国在上海打老虎后来也遇上阻力。蒋经国查封的扬子公司为孔祥熙之子孔令侃所有。蒋经国因宋美龄的压力而被迫放人,其本人亦因此事而辞职求去。物价管制最终失败,在11月1日全面撤销。翁内阁亦在11月3日总辞。

  金圆券政策失败的最致命处是发行限额没有得到严守。国民党政府在1948年战时的赤字,每月达数亿元至数十亿元,主要以发行钞票填补,而国民党曾希望得到的美国贷款援助却从来没有落实。金圆券发行一个月后,至9月底已发行到12亿元,至11月9日则增至19亿元,接近初订上限之数。11月11日,行政院修定金圆券发行法,取消金圆券发行限额,准许人民持有外币,但兑换额由原来1美元兑4金圆券立即贬值五倍,降至1美金兑20金圆券。

  自此金圆券价值江河日下,一泻千里。当1948年底开始准许以金圆券兑换金银外币时,全国各地立即出现数以十万计抢兑人潮。至1948年12月底,金圆券发行量增至81亿元。至1949年4月时增至5万亿;至6月更增至130万亿;比十个月前初发行时增加二十四万倍。金圆券钞票面额不断升高,最终出现面值一百万元的大钞,但仍不足以应付交易之需。至1949年5月,一石大米的价格要4亿多金圆券。各式买卖经常要以大捆钞票进行。由於贬值太快,早上的物价到了晚上就已大幅改变。市民及商人为避免损失都不想持有钞票(金圆券),交易后或发薪后所取得的金圆券,皆尽快将其换成外币或实物,或乾脆拒收金圆券。

  1949年4、5月,南京、上海相继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共产党在6月起宣布停止金圆券流通。国民政府迁到广州后曾继续发行金圆券,新疆等地区亦继续发行,但其价值皆已接近废纸,例如新疆银行就曾发行过单张六十亿元的高额纸钞[2]。到了7月3日,广州政府宣布停止发行金圆券,改以银圆券取代,结束了金圆券的历史。

  金圆券的快速贬值及造成的恶性通胀,源自政府的财政及货币政策。国民党政府无视於财力的限制,继续维持战事。政府赤字以印钞票支付,造成急剧的通胀。政府既不能自控通货的发行,只试图以违反市场规律的行政命令去维持物价和币值,最终引致金融混乱,市场崩溃。

  受金圆券风暴影响最大的,是城市内的小中产阶级。他们没有大资本家的财力和资源去保护自己仅有的财产,亦不如乡间农民或无产阶级的无产可贬。在金圆券发行初期或被迫、或出於信任政府,将累积所得的财产换成金圆券,在恶性通胀中所承受的损失最大,部分人因而变成一无所有。国民党政府虽然因金圆券发行,搜得民间的数亿美元金银外汇,却失去了国内本来最应倾向他们的阶层:城市人民的信任与支持。

  1948年中,国民党在军事上已节节失利,金圆券风暴令国民党在半壁江山内仅余的民心、士气亦丧失殆尽。滥发货币是造成整个国民党政权迅速在大陆崩溃的原因之一。

本回答由娱乐休闲分类达人 秦福花推荐

是真的吗?愿意转让的话请QQ:,不在时可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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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经常问我比特币现在值多少钱(法币表示的价格),而我通常回答说我不知道也不关心。比特币作为一种系统的真正价值目前是无法估量的,进而单个比特币及其部分的价值目前也是无法估量的。一般情况下,我的这种说法会受到质疑,似乎我在玩语言游戏。在某种程度上,我也许是在玩语言游戏。但是,答案其实并非像说“91.92美元”这么简单。比特币的真正价值不是今天它的价格,而是比特币社区的构成和比特币的用途等两种无形资产未来的联合价值。

第一部分很容易理解。比特币是一些人智慧、辛勤劳作和奉献的结晶。这些人包括开发和维护比特币协议并围绕着这个协议创造产业的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比特币协议的商户和消费者以及推广和保护这个协议的人。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比特币活动中来,比特币系统的价值节节攀升。

第二部分需要对比特币的本质进行更深入的理解(提示:它不是虚拟货币)。

比特币是分布式金融体系

比特币不只是货币。比特币是用来修改、储存和转移价值的协议。这包括为了修改、储存和转移本身作为有价值物品的比特币而对比特币进行循环使用。货币是一种用来修改和转移财产的潜在的透明和可记录的系统。虽然一些人可能把比特币当作货币,但它其实是一种新型的数字资产类别。作为一种数字资产,比特币的第一种广泛采纳的用途是作为一种安全可靠的存储和转移法币价值的机制。作为一种货币的替代品是如今大部分人理解和使用比特币的方式,但是这是一种不恰当的分类。也许理解比特币的最好方式是把它当作一种互联网协议上的价值操作(Value over IP )方法(不幸的是,VoIP用来当作首字母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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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和私有部门已经失败的地方,开源开发也许已经在比特币身上找到了解决办法。

比特币作为一种分布式金融体系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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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是比特币价值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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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隐私之所以成为比特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为比特币协议经由分布式账簿系统来认证所有权和交易。离开了隐私保护,比特币的安全性将会变得非常脆弱,它将成为完全公开的交易记录本,以可确认的方式详细地显示所有比特币使用者的每一笔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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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讲,区块链也可以为把版权法的首次销售原则应用到数字商品中去提供优美的解决方案。内容生产者可以在区块链上为每一个数字商品创造一份独一无二的数字资产。这份数字资产将包括一项独特的和可转让的消费者所有权,消费者可以在区块链上自由转让这项权利。由于区块链上的任何数字资产都必须解锁其对应的内容,所以就像实物书籍或CD交易一样销售者将不能拥有使用权而购买者将获得使用权。当然,这些交易都将是完全透明和可审计的。

比特币网络的隐蔽性产生透明性。如果参与者不能选择保护他们个人交易的隐私,则你就不能指望参与者允许在金融机构层次上完全的透明。这里的取舍是很清楚的,保护个人隐私使先前不透明的商业变得透明。这就是第一个可证明地公平的博彩服务在比特币协议上开发并且售价接近1200万美元的原因。

但是,我们很容易明白如果隐私(确切地说匿名)在比特币网络上不受保护的话事情将会很快变得糟糕。保存所有或者部分身份认证信息的比特币交易服务的数据外泄可能会暴露用户所有的网上金融活动(我猜联邦贸易委员会对此将会有话可说)。尽管一些与法币和比特币之间的兑换业务相关的交易类型将不得不验证并记录消费者的身份,但这从本质上来讲是消费者的个人选择问题。使用要求身份验证的交易还是其它获得比特币的方式纯属消费者的个人选择。

总的来说,比特币最起码在最近30年里首次稳稳当当地把金融隐私权归还给消费者。

比特币作为有效的系统快速实现其最高目标时,所面临的最直接的威胁来自监管和执法部门的过于宽泛和防范性的反应。随着时间的推移,过于宽泛或防范性的监管措施有可能甚至非常有可能会为相关技术所突破。但是,就短期而言,这些监管措施将会严重地影响比特币用来解决紧迫的市场需求和全球性不平等的速度,因而打压比特币本身的价值。

如今,限制或制约使用新手段就是站在历史错误的一边。技术和网络化社会已经造就了开放、合作、参与以及为自己负责任的趋势。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一个重要的可行方法就是比特币行业表现出自我监管的意愿,尤其是在与传统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互动时。这些比特币组织必须清楚他们能力的极限并记住对于比特币社区作为一个整体什么是切实可行并且增加价值的。比特币基金的执行董事Jon Matonis曾经说:“随着自我监管组织成为卓越的非政府行业组织,他们需要注意维护最初宗旨的完整性。对作为可转让数字资产类别的比特币而言,就是要保护包括绝佳可互换性、支付不可逆性和用户交易匿名性在内的核心根本特征。”

通过建立黑名单来抵制比特币包容性和开放性或者把比特币交易限定在获得充分身份认证的地址上看上去都可能成为降低监管压力的明显的有把握的方法,但是这类方法将会严重地影响整个比特币体系的可互换性和参与性,进而降低比特币体系的价值。无论对某些企业来讲多么有效地降低监管压力,任何超越传统金融与比特币之间的过渡阶段的消费者身份确认都是不合适的。

最受监管的管辖区内最受监管的行业将决定比特币社区的核心价值的观点是荒唐可笑的。企业家们也许会选择去创立受到高度监管的使用比特币协议的公司,但是这些监管措施必然会成为他们的累赘。

我们开始讨论比特币社区应该做出什么让步之前,首先应该决定到底要向哪些利益相关者妥协以及为什么。比如,为什么是执法部门推动这种让步而不是消费者或商家?让执法部门制定直接影响消费者选择、金融隐私以及市场机制的政策是否符合任何人的最高利益?

确实,我们不仅需要坦诚地探讨执法部门的作用,而且还需要坦诚地探讨隐含在对金融犯罪咄咄逼人的执法中更大范围内的利弊得失,尤其是在我们把整体新兴产业犯罪化之前。

提高执法力度产生的一些明显而重要的影响有:

1,包括虚拟货币公司和分布式金融公司在内的创新性非金融机构的银行业务的冷却效应。一些国家级银行已经制定好了避险措施,,因此,在未考虑具体公司的合规措施或风险评估之前,他们不会冒着监管风险与任何涉及到比特币的公司进行银行业务合作。

2,由于更少的人能够或者愿意绕过有效地“了解你的客户”或“了解你的商业伙伴”所必需的监管障碍而引起的未能得到充分金融服务的和没有银行账户的人群数量的增长。

3,把“高风险”人群(常常是穷人、边缘化的人和少数族裔)排除到全球金融体系之外(经常会引发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全球汇款是许多地区的命脉。协助这些汇款的公司通常被不愿意承担为“高危”人群服务的风险的银行所关闭。

4,对于少数仍然可以在国际汇款市场运营的公司,遵守监管的代价和不确定性已经导致一些人群竞争力减弱却要承担巨额的费用,而这些人群恰恰最不能承担这些代价:穷人和非特权阶层由于贫穷和无特权而遭到征收的税。

这引起人们严肃地质疑执法部门关注的焦点(这些关注有时是未经检验的理论上的东西)是否应该决定公共政策的制定。或者说,我们也许应该讨论执法部门是否使我们作为一个社会整体得不偿失。

为了把一些理性重新带到美国的监管环境中,下面是几条温和的建议。这几条建议不仅适合作为发展超越传统金融的比特币所采用的临时措施,也适用于相关的新兴支付行业。

在各州货币传送监管法规的基础上,要么通过取消各州相关部门并整合成一家联邦政府机构,要么通过各州自治及其之间的互惠协议,创造出来一套规范明了的监管措施。

美国与货币传送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大概是美国公司所面临的最模糊、反竞争以及地方化的法规。这些法规不利于开放性和参与性的体系。

货币传送的跨州监管法规没有出现的根本原因也许在于各州不需要遵从其它州的判决。每个州都希望管辖涉及到本州消费者的商业活动,而互联网上的消费者可以随时来自任何一个地方,因而造成监管不能在互联网世界发挥作用的混乱局面。互联网不存在边境和管辖权的问题。

到此,我们发现一个十分荒谬的现象:如果监管部门未来制定出法规的话,则州监管部门不了解他们自己的法规在具体行业中的适用性,可是与此同时,行业仍将对未能遵守难以理解的规定负责。明白地讲,公司(有时候这种公司可能是只有两个人的技术创业公司)原则上应该能够理解关于货币传送的法规及其如何应用到本行业,但是这不符合我们最基本的公平观念。无人应该因为违反了没人可以理解的规定而毁了自己的人生和面临牢狱之灾。

事实上,在新行业中使用和执行有关法规之前,清楚明白地解释这些法规是执法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职责。以开放、透明和公众参与的方式制定这些法规也是自由社会的监管部门的职责

银行和金融机构的BSA之下的安全港保护产生合理关注和真诚努力以便遏制金融犯罪。

银行保密法案的遵守立足于基于结果的方法上。处于BSA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管理之下的公司必须把相关政策和程序落实到位以便确保恰当而准确地报告客户的交易信息和积极地预防金融犯罪在自己体系中发生。这种基于结果的方法的影响是公司在飘忽不定的“坏人”可能出现在系统的什么地方以及一旦金融犯罪被发现监管部门将会如何处置他们等方面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在实践中,这不仅引发一种避险文化,而且还使可以参与到全球金融体系中并从中获益的公司不断减少。

公司应当因他们努力铲除金融犯罪、采用最好的行业标准以及作为全球金融体系中优秀成员认真地履行职责而受到奖励。一旦坏人蒙混过关,留出明确地法律上的安全港保护措施将有助于公司承担更多的接收用户的风险并提高人们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参与率。

实际上,监管过程很像香肠工厂:每只动物进来时看起来不同,但是出去时全都看起来像香肠。为了满足某些监管和执法部门的要求,比特币似乎必须成为某种低手续费版的PayPal或Western Union。它必须更少地颠覆传统金融,并且必须赋予消费者和商户更少的权力而给予政府和中间商机构更多的权力。为了令一些利益相关方满意,比特币可能将不得不看起来像华盛顿特区习惯吃的香肠。但是,香肠不如牛排有价值。

比特币项目的意义不在于改革传统金融体系。它不会整合进传统金融体系。其意义在于绕开传统金融体系另辟蹊径。

不像传统的公共和私有机构,比特币社区是开放、透明以及参与性的。无论是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执法官员还是海地街头的小贩,任何人都可以在比特币如何发展上有发言权和参与比特币项目。全球金融体系的现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是寻找共同的基础以便平等地参与。

个人独立地做金融决策和自由参与全球经济而不用承担过多的负担的权利是人类尊严和赋权的基础。自殖民时代结束以来,传统金融机构已经不能为非特权人口和发展中国家人民服务了。不出意外,其他人对此袖手旁观。不论好坏,分布式和参与性金融已经出现了。它很有潜力并且值得为之奋斗。

中本聪开了个头,而我们将把它发扬光大。

翻译者:自然而然 若有翻译错误,欢迎留言指正。 如果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可以考虑向我捐赠bitcoin。 谢谢! 我的地址:167bUfFNytDa1CnrCc8ajb4ATPKtCvC8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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