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最讨厌男人了滚的就是那些风水神学的,一点道理都没有,尽是瞎吹,你怎么知道有观音菩萨?

50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赞同 20938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中华武术几乎无实际战绩,为何仍有多人坚信民间武术的实战力?中华武术几乎无实际战绩,为何仍有多人坚信民间武术的实战力?历史谜云百家号因为一直有人在坚持,所以一直有人去相信上个世纪传统武术的尊严被散打冲的稀巴烂,直到近年来随着中医一起被骂被“反思”,还是有人傻乎乎地不图回报琢磨着怎么让武术传承下去。我单纯地被感动了从几十年前,武术便被阉割,套路的成分被无限扩大,实战反而越来越少人练,在没有对手的情况下便越来越堕落,直到散打出现。当世界范围内掀起无限制格斗巨浪时,巴西柔术,空手道,随着一场又一场的比赛发扬光大。而国人还在做着《少林寺》的梦,错过了就真的难追上了其实练过散打拳击的都明白,这不是很复杂难练的东西,那些一辈子与搏斗打交道的人也清楚的很,自己缺少的是什么。只是实战而已。比方,总有人被混混欺负,你的速度不比混混慢,力量不比混混小,只不过人家比你更习惯打架,明白打架是怎样一个事情。说出来可能大家不信,其实你们一直鄙视的大师,一点都不保守,非常积极地交流武术。鼓励徒弟去了解散打,去和不同的对手切磋。当我拿出散打的护具给一位一辈子就在农村的50岁的老师傅,他的兴奋溢于言表,说,这下就不怕出事了。可是期间有几十年的空窗期,一下子怎么追的上呢?幸好,这几年,越来越多的传统武术练习者回归到实战中,即使胜率一开始不佳。可也在慢慢尝试改变当中。武林大会,武术界都该感谢他,因为他是第一个将不为人所知的传统武术对战拉到大众眼前,虽然一直被人骂。但如果一路看下来的就可以看见改变,从第一届时参赛选手的手足无措,连沙袋都没打过的一场比赛下来拳头都肿了,再到能靠着点数判断输赢,再到能将对手摔出场外。也涌现出传统武术练习者去国外打比赛29连胜的快事!以及太极拳王战军这些格斗明星的出现。这是多么巨大的改变!激动人心不?可大众还是说,这不就是散打么,武林高手就是这样啊?那真是对不起,我们不能飞近几年的格斗水平突飞猛进,但还是没有达到去世界顶级赛事的程度,一是国家没有扶持,还在推广套路健身。二是没有商业化,没有大量资金的支持,光凭着民间练习者真是太难你们一直鄙视的战绩,几十年前没有,那是我们活该,可近几年的努力和成果也不应该视而不见。面对国家运动员比不上心服口服,我身边民间的练传统武术的人面对散打拳击柔道的可从来不虚。一方面传统武术已经能打了,另一方面练习散打的人越来越多,练习传统武术的人反而不见增长。这真他喵的是怪事啊。连保守的武术都开始寻求与现代武术相通接轨,大众却不愿意去试着了解一下传统武术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这不让人寒心么?有人愿意将祖宗的东西坚持下去,不少的人用一辈子在坚守,所以也有人愿意相信他们做的不是一件无意义的事。这个答案能说服你们么?别来讨论传统武术的实战性了,真是非常累了,手上有东西自然有人愿意相信,你练你的我练我的好不好?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历史谜云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探索历史故事,发现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楼主还在,真好啊  月圆月缺正当时;日阴日阳纸漂江。天分天合皆天意;地恶地善地无相。  用这句话做签名很有段时日啦
  @修复方法许菲菲
11:55:53  中国死刑判的太多!占世界的绝大多数吧。应该更严格的控制死刑!杀的太多了!  -----------------------------  如果犯了大恶不死怎么滴?
  @萝莉的黑猫
12:13:12  @修复方法许菲菲
11:55:53   中国死刑判的太多!占世界的绝大多数吧。应该更严格的控制死刑!杀的太多了!  -----------------------  等你家人被杀了你就不会说这废话了  -----------------------------  @修复方法许菲菲 37楼
12:32:19  2008年中国至少对5000人实行了死刑,占全球总数的87.3%。反观同样是人口大国的印度,死刑判决寥寥无几。  这又怎么解释呢?  -----------------------------  怪不得印度强奸案频发,看来这位姑娘适合去印度体验一下那种恐怖感。
  得了吧 !!!我看好多老外看到我国强奸杀人贪污的判死刑 1!!后面回复都说就该这样!那是羡慕嫉妒恨啊!人渣不死 天理不容!关一辈子 也要劳动改造才行,不然中国这么穷 养不起这些人渣  ---------------------  @修复方法许菲菲 132楼
16:23:44  那为什么这些老外没有争先恐后的移民到中国,而是相反,中国人却一批批的移民出去呢?  有死刑和没死刑的效果,这不是显而易见了吗  -----------------------------  看到这里觉得这位什么菲菲绝对卖国贼,你有钱赶快移民吧。首先,你没搞清楚“死刑”和“酷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死刑是对罪犯的一种惩罚方式,可以以人道的方式对罪犯执行死刑,但酷刑是以凌虐的手段带给罪犯极大的痛苦直至死亡,不人道。废除酷刑和废除死刑不是一个概念。第二,有权有势的人出门有保镖,家里豪宅有最好的安保系统,人家出入的地方都是治安很好的区域,你拿有权有势的人和广大普通老百姓比有什么可比性?看了你的脑残言论,实在生气,虽然你是1年多前发言,我还是要回复你。你不要在这里东扯西扯,等哪天你自己被伤害或你自己的亲属被害了,罪犯按中国法律应该判处死刑,你再来大度向法院和广大网友公布你原谅罪犯,让罪犯终身监禁就好,不要死刑,罪犯终身监禁期间你还可以去探望他,给他送好吃的,以表你的圣母之心。
  得了吧 !!!我看好多老外看到我国强奸杀人贪污的判死刑 1!!后面回复都说就该这样!那是羡慕嫉妒恨啊!人渣不死 天理不容!关一辈子 也要劳动改造才行,不然中国这么穷 养不起这些人渣  ---------------------  @修复方法许菲菲 132楼
16:23:44  那为什么这些老外没有争先恐后的移民到中国,而是相反,中国人却一批批的移民出去呢?  有死刑和没死刑的效果,这不是显而易见了吗  -----------------------------  看到这里觉得这位什么菲菲绝对卖国贼,你有钱赶快移民吧。首先,你没搞清楚“死刑”和“酷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死刑是对罪犯的一种惩罚方式,可以以人道的方式对罪犯执行死刑,但酷刑是以凌虐的手段带给罪犯极大的痛苦直至死亡,不人道。废除酷刑和废除死刑不是一个概念。第二,有权有势的人出门有保镖,家里豪宅有最好的安保系统,人家出入的地方都是治安很好的区域,你拿有权有势的人和广大普通老百姓比有什么可比性?看了你的脑残言论,实在生气,虽然你是1年多前发言,我还是要回复你。你不要在这里东扯西扯,等哪天你自己被伤害或你自己的亲属被害了,罪犯按中国法律应该判处死刑,你再来大度向法院和广大网友公布你原谅罪犯,让罪犯终身监禁就好,不要死刑,罪犯终身监禁期间你还可以去探望他,给他送好吃的,以表你的圣母之心。
  @修复方法许菲菲 134楼
16:26:00  香港没有死刑,治安却是出奇的好,台湾等于没有死刑,治安也很好  -----------------------------  看到这里觉得这位什么菲菲绝对卖国贼,你有钱赶快移民吧。首先,你没搞清楚“死刑”和“酷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死刑是对罪犯的一种惩罚方式,可以以人道的方式对罪犯执行死刑,但酷刑是以凌虐的手段带给罪犯极大的痛苦直至死亡,不人道。废除酷刑和废除死刑不是一个概念。第二,有权有势的人出门有保镖,家里豪宅有最好的安保系统,人家出入的地方都是治安很好的区域,你拿有权有势的人和广大普通老百姓比有什么可比性?看了你的脑残言论,实在生气,虽然你是1年多前发言,我还是要回复你。你不要在这里东扯西扯,等哪天你自己被伤害或你自己的亲属被害了,罪犯按中国法律应该判处死刑,你再来大度向法院和广大网友公布你原谅罪犯,让罪犯终身监禁就好,不要死刑,罪犯终身监禁期间你还可以去探望他,给他送好吃的,以表你的圣母之心。  治安好和一个国家的法治程度有关系,什么时候变成和有没有死刑有必然联系了?台湾治安好?有个八台湾大案的帖子你自己好好去读一读,好几个杀人如麻根本没有丝毫怜悯之心的凶徒连杀几人都最终无期,给被害人家属造成极大伤害。
  @萝莉的黑猫
12:13:12  @修复方法许菲菲
11:55:53  中国死刑判的太多!占世界的绝大多数吧。应该更严格的控制死刑!杀的太多了!  -----------------------  等你家人被杀了你就不会说这废话了  -----------------------------  @修复方法许菲菲 37楼
12:32:19  2008年中国至少对5000人实行了死刑,占全球总数的87.3%。反观同样是人口大国的印度,死刑判决寥寥无几。  这又怎么解释呢?  -----------------------------  不能废除死刑
  楼主的叙事风格让我混乱得有时候不知道你究竟是犯人还是狱警。。。  
  回复第15楼,@窗外梨花筛月影  奶奶见过枪毙死刑犯的。   小时候家乡发生一起恶性伤人案件,最后枪决。   不知道谁放烟雾弹说在附近的河滩枪毙,去的人很多。   奶奶亲眼见过,犯人被枪毙了后,   两个女的去抢犯人的脑部组织,据说会治病,   据奶奶说她被恶心的吐了。   鲁迅说的没错,   还真有人拿那个治病的。   --------------------------  人血馒头治痨病  
  @萝莉的黑猫
12:13:12  @修复方法许菲菲
11:55:53  中国死刑判的太多!占世界的绝大多数吧。应该更严格的控制死刑!杀的太多了!  -----------------------  等你家人被杀了你就不会说这废话了  -----------------------------  @修复方法许菲菲 37楼
12:32:19  2008年中国至少对5000人实行了死刑,占全球总数的87.3%。反观同样是人口大国的印度,死刑判决寥寥无几。  这又怎么解释呢?  -----------------------------  所以印度女的走在路上很容易被强奸
  @你以为你是仙女啊 88楼
14:57  小时候见过押着犯人来我家附近的一间中学枪毙的,很多人都去围观。我没敢去看,就听见了一声枪响。  -----------------------------  我都没看过  
  马  
  。。。。
  @花_恶魔之舞
13:07:00  @修复方法许菲菲
12:53:07   为什么总要和别的国家比较,比美国,比日本,比欧洲,现在居然和印度也要比,法律应该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之上,如果是犯死罪,有什么可以控制,求情轻判的呢,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另外死刑不是最终目的,是为了给犯罪者以震慑,如果连死刑都没有了,还有什么是不敢做的呢   -------------------   以前有车裂,千刀万剐之类酷刑  —————————————————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每次看见国外什么监狱如同酒店一样我就怀疑他们是不是脑残  
  最讨厌圣母婊和愤青,真的,尤其天涯上,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恶心死了  
  @修复方法许菲菲
14:54:16.0  如果死刑有震慑犯罪的作用,中国每年死刑掉的占世界的近90%,这么大数量!照理说中国应该是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国家啊!   可实际不是这样   说明死刑和震慑犯罪并无明显关系!   所以以震慑犯罪为借口,站不住脚  —————————————  有没有脑子,中国人这么多,基数大,等到哪天你被轮奸了,家里被人灭口了,希望你也要保持现在的心态,轮了就让更多人轮,毕竟你心善  
  @天下午时
13:43:00  @修复方法许菲菲2:53:07  为什么总要和别的国家比较,比美国,比日本,比欧洲,现在居然和印度也要比,法律应该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之上,如果是犯死罪,有什么可以控制,求情轻判的呢,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另外死刑不是最终目的,是为了给犯罪者以震慑,如果连死刑都没有了,还有什么是不敢做的呢  -------------------  以前有车裂,千刀万剐之类酷刑,也是震慑  —————————————————  让他们去可以废除的地方吧,反正这样大家都满意,真受不了这种人  
  @修复方法许菲菲
15:04:00  印度阿三好多烧死陪嫁少的新娘都判不了刑啊........人口大国的印度,死刑判决寥寥无几的话还要考虑法律的执行在全国各地是不是到位啊tx..........  ------------------  世界上哪里都有罪大恶极的犯罪,并不是中国独有!  世界总人口60多亿,中国人占近20%,死刑比率却占世界的近90%!  说明死刑过多过滥!  并不是要废除死刑,而是应该更加严格的限制死刑,  况且,死  —————————————————  神经病吧  
  @最爱李贞贤
11:17:15  八二三时我在读小学一年级,,亲眼看见过枪决死刑犯,,那个时候公捕公判,,带块牌子押赴刑场,,,我放学路过刑场,当时是一个乱坟岗,,由两个刑警{?}那时太小不懂。。。将死犯押向坟地跪在地上。。一个武警{?}举五六式{?}带刺刀抵住犯人后背上法医画的一个圆“扑扑扑”几声闷响犯人倒地。。。用大口袋装起来扔到北京吉普上,,,,家属将带血的泥巴铲走了事。。。有滴家属插上一株杨柳。。。  -----------------------------  八二三是什么,原谅我的无知吧
  @最爱李贞贤
15:00:26  @马甲一口酥
12:09:33  @厕所禁止大解
11:57:33  你连监狱和看守所都分不清,还瞎吹啥?死刑犯还能进监狱?  -----------------------------  楼主来回答下这个。......  -----------------------------  @木有绿茶
15:11:38  他会送楼主一句你百度来的吧  -----------------------------
  终生监禁也很难熬的吧,枪毙也就一时,监禁可以一辈子慢慢折磨死他,现在没有极刑,真便宜了很多犯人  
  他们死之前不都是嗓子里乌拉乌拉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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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小说】伊安·弗莱明第十部007小说《爱我的间谍》:女性第一人称_007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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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伊安·弗莱明第十部007小说《爱我的间谍》:女性第一人称收藏
第十部007电影《海底城》(The Spy Who Loved Me)改编自原著第十本同名小说“The Spy Who Loved Me”。
The Spy Who Loved Me爱的漩涡伊恩·弗莱明 著  第一章 暴风骤雨  我逃出来了。从英国灰蒙蒙的冬天里,从使自己意乱情迷的少女时代里,以及伦敦家中的一点家具和旧衣服堆里逃出来了。我终于战胜了自己的懦弱,走出了以前那个古板、散漫和狭窄闭锁的世界,进入一个新的天地。我常认为自己很有能耐,不过如果一直停留在原地,不改换环境的话,就会象关在笼子里、脚蹬轮子的小家鼠一样,永远找不到出路。说真的,我除了没有犯法以外,简直是被一切东西纠缠着,所以我一定要不顾一切地从这些烦恼中逃出来。  我不停地走着,似乎已经绕了半个地球。从遥远的英国伦敦,来到了美国纽约州北部。这是个布满了巨型山脉、湖泊和森林的地方,叫作亚迪朗代克山岳地带,我现在就在这里,一个名叫托里米·班兹·毛达·柯特的地方,离美国观光区乔治湖有十英里远。我从伦敦逃出来的时候是九月一日,现在已经是十月十三日了,又是一个星期五。那时候,肮脏的马路旁种的枫树还绿油油的。但是,进入加拿大后,放眼望去,满山遍野的松树中夹杂着一些枫树。火红的枫叶,就象炮弹爆炸时那刺眼的红光,直逼得你喘不过气来。  季节变化了,而我自己也有了显著的改变。比如我的皮肤。在伦敦时,因为生活没什么规律,我的脸总好象洗不干净似的,黯淡无光。而现在,因为适度的运动和充分的睡眠,苍白的脸变得红润了,精神焕发。整个人已脱胎换骨。在英国时,因为要扮做淑女,在每次的交际应酬中,我都不得不涂脂抹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比起那时来,魁北克时期的我,真是太令人怀念了。  当时我娇艳得象一颗漂亮的樱桃,性格活泼开朗。脸上自然流露出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不需任何人工的修饰。口红、指甲油等化妆品和我没关系。  我的皮肤白里透红,柔软细腻,有如婴儿一般。我周围充满了羡慕的眼光。  生命,是由满足和幸福堆砌而成的。镜子对别人来说,是顾影自怜的玻璃,对我而言,却是多余的了。我并不是自命清高,只是不愿把自己的脸当作调色板,涂抹得红红绿绿罢了。过去五年的封闭生活,使我憎恨、懊恼。目前的情况,虽然不是最佳,但比起那个时期,我已经十分满足了。  前面五十英里远的地方,是纽约州的首都阿尔巴尼。那里教堂的大钟正好敲打了六下,指向六点。刚才气象报告说,有强台风由北向南移动,可能在下午八时登陆,阿尔巴尼将受到影响。我早已经过大风大浪,即使台风来势汹汹,我也并不在乎。我唯一担心的是那条二级国道。因为我从这里到二级国道旁的乔治湖,路上荒无人烟。风一吹,路边的松林一定会被吹得“沙沙”作响,又加上隆隆的雷鸣和闪电,一定十分恐怖。不过,我并不十分害怕,因为比起过去,我已经十分安全了。而且我喜欢单独一个人活动。我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当你习惯以后,寂寞会变成恋人,孤独会变成不可多得的朋友。”这句话到底是谁写的,我记不清了,反正这种情况我幼年时经常碰到。那时的我似乎天生有一种反叛情绪,瞧不起那些循规蹈距的孩子。  和别人合不来,也很少交际,独行侠似的独来独往。现在,每当想起我的童年,我就忍不住甩头想甩开它。虽然如此,我仍然认为:人各有志,各有各的生活方式,不必强求。一般说来,画家、作家、音乐家之流,都有潜藏的孤独癖,甚至政治家、军事家、将军等也不例外。当然,其他的人,诸如罪犯、狂人等也不例外。特别是那些声势显赫的名人,他们的心往往充满孤独。  当然这并不是好现象。人活在世界上,就必须为社会出力,即使再微薄,也该相互关怀、勉励。现在我以孤独为喜的心绪应该是落伍了。五年来,我常觉得自己象浮萍一样无依无靠。特别是黄昏时分,我总是怀着落漠的心情,在宽阔的平台上眺望夕阳。  我生平最讨厌的植物就是松树。它总是阴暗而缺少变化,既不能躲雨,又不能爬不上去,树干总是黑漆漆的,使人难受。当松树密密麻麻种在一起时,乌鸦鸦的一片,好象充满了敌意。但是我喜欢它那清新的气味。洗澡时,我喜欢在水面洒些松叶,以使身上充满那种淡淡的香味。不过这亚迪朗代克山丘地成群成堆的松林,确实使我感到压迫。连山谷中那不过一码长的小地方,也密密麻麻的长满了松树,甚至连山顶也不例外。乍一看,会使你大吃一惊,好象它盘据了整个大地,你怎么也逃不出它的掌心似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人们在这片松林里开出了约五英亩的地方,建了观光旅馆。但旅馆成立后管理疏松,不经登记也可投宿。因此许多不三不四、形迹可疑的人,如杀人犯之流,都闻风而至,弄得乌烟瘴气。大家管这旅馆叫做“午餐旅馆”或“停车旅馆”。对游客而言,地理环境不错,由乔治湖向南,连接格兰·贺滋的是一条蜿蜒的小路。在湖畔露营的人最常经过这里。  有人称这条路作托里米·贺达斯的。也许因为这条路是在湖泊旁边吧!观光旅馆位于湖泊的南岸。旅馆的大厅面对着大马路。旅馆里有客房四十间,配备完整的厨房、浴室、厕所设备。在房中可俯视整个湖泊。墙壁采用有光泽的松木作为材料,屋顶是鱼鳞状,房里还有冷暖空气调节器、电视机等,此外还有儿童游乐场、游泳池,有玩水球的地方,真是应有尽有。游乐设施属一流,吃的方面,旅馆备有简易食堂。从乔治湖的那头,每天两次,有人将新鲜的肉类、果蔬运送过来。需要什么,只要吩咐一声就行。虽然旅馆耗资庞大,约二十万美元,但开张以来,一直生意兴隆,旅客盈门。旺季从七月一日开始,持续到十月初,其间车水马龙,热闹非凡,尤其是七月十四日到九月的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劳动者公休日”,更是经常高挂“客满”的牌示。这里收费非常昂贵,不能久住,住得越久花钱越多。那对情绪变化无常的梵西夫妇,以每星期三十美元雇我来做接待客人的工作,并供应三餐。好在现在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了,我再也不受这对讨厌夫妇的干扰了。因为在今天清晨六点钟,他们驾着一辆闪闪发光的马车,朝格兰·贺滋方向奔去,回他们的老巢特洛伊去了。看着他们离开,我的心情马上开朗起来。和他们纠缠了这么久,我似乎被钉在这里,老是没法离开。尤其梵西先生这个老色鬼,他的手象只动作灵敏的蜥蜴,总是盘在我身上。今天走之前,他又来缠我,把我气极了,用高跟鞋狠狠地蹬了他两下,他才放手。他勉强忍住痛,皱了一下眉,然后又嬉皮笑脸地说道:“噢,我现在才知道,你还有这么在火气!不过放心好了,我只是试试你,希望到明天中午有人来向你接收旅馆的时候,你能平心静气地住在这里。今晚你一人住在这里,做个好梦吧!”听他这样说,我不禁哑然失笑。这边,梵西太太已经不耐烦地跑向马车:“喂!你怎么还不来?你那些该死的精力,看样子今晚当街就可以发泄出来了。”她尖酸地一边说,一边驱动车子。忽然她回过头来看着我说:“那么,再见了,可爱的小女孩。别忘了常写信给我们哟!”说完露出一脸神经质的笑容,然后策动马缰,调转车头,把车子赶上了马路。他们的侧面看起来有点干巴巴的,让人生出些同情。呵,这对夫妇的外貌,真象某篇小说所描绘的一样。  到底是哪一本小说,我一时却想不起来了。说起来他们虽然有点飞扬跋扈、阴阳怪气,但总算还没做出什么坏事,不过我还是希望今后能跟更高尚一点的人交往。
我茫然地望着奔驰的马车逐渐消失在远方的马路上,脑子里浮动着的是和他们相处时的情景。然后我抬起头来仰望北方的天空。今天天气晴朗。这种天气,当地人称作“十月半的瑞士晴天”。我注意到天空中有丝丝浮云,在夕阳的照射下,好象一些竖立起来的头发。它们逐渐变成带桃红色的黑影,挂在高高的天空中。一会儿,起风了。风在树梢上发出了“籁籁”的响声。  马路伸向远处,和湖泊连接在一起。看守湖泊的警卫已经离开了。他站岗的地方,有一盏黄色的路灯。风吹在路灯上,引起灯兴不停地晃动。一阵风迎面向我吹来。我听到风中夹着细碎的金属撞击声。虽然声音不大,可是足够令我毛骨悚然了。平静的湖面受到风的吹袭,起了层层小波浪,拍打在湖畔的石堤上。旅馆后面和马路的那头,似乎站了几个站岗的士兵,但仔细一瞧,原来只不过是些树木而已。正当我仔细研究周围景物的时候,忽然想上洗手间,不由得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出来。接着我又回忆到我孩提时候的事情。往事象开了闸的洪水般从脑中渲泄出来,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我总喜欢和别的小朋友在黑漆漆的晚上玩捉迷藏的游戏。我最喜欢躲的地方就是楼梯脚的柜子里。一边躲,一边把耳朵竖得老高,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倾听下楼梯的脚步声。声音越近,心也“砰、砰、砰、砰”跳得越厉害,好象要从嘴里跳出来似的,脚也站得僵硬了。如果站的地方门没关好,正好露出一点光线,被其他的伙伴发现的话,他会一头栽进来说:“嘘,让我跟你作伴。我们一起躲在这里吧!”还故意压低声音,又把门轻轻的关好,却又忍不住咕噜咕噜的笑开来。两个小身体靠在一起,温温暖暖的,很舒服,但更主要的是好象增加了一个同盟,可共同抵抗敌人似的。现在长大了,过去的事虽然有些模糊,但是想到当时躲躲藏藏的恐惧感,到现在背后还会直冒冷汗,身上起一层鸡皮疙瘩。这也许是一种对危险的本能反应。现在回想起那时候的纯真,真是非常怀念,不由得越发珍惜当时的心境。看看这种天气,天阴沉得厉害,也许马上会来一阵雷电,或者刮风下雨。现在我只想逃离这个混沌阴暗的地方,最好是在阳光舒适的屋里,喝杯咖啡,听听音乐,悠哉悠哉地度过这一段时间。  天色终于昏暗下来。今晚也许听不到鸟儿们在黄昏时唱歌了。也许它们早已预知今晚这场暴风雨,躲到林中自己的巢里去避难了。其他的动物,比如松鼠、鹿等,也跑得无影无踪。在这片人迹罕至的地方,又是这样的天气,有闲情逸致出来溜达的,大概只有我一个。终于,我呼吸到柔软、潮湿的空气。这些空气里还含有松叶及青苔的幽香。我贪婪地深吸了好几口,感到从未有过的舒畅。风呼呼的吹着,整座树林变得阴沉沉的,附近有一只胆小的猫头鹰忽然叫了起来,声音十分古怪。不过很快又恢复了寂静。我走出有灯光的门口,站在马路中央,仰望天空。风越来越厉害。我的头发被吹得往后飘动。天空划过一道闪电,地平线上一露出刺眼的一道白光,然后沉闷的雷声就响起来了。接着,强风猛烈的吹来,树木手舞足蹈起来,加油站那边的黄色电灯左摆右摇的跳跃着。大颗大颗的雨滴从天而降,洒在我身上。我全身很快淋得湿透,不得不拔脚往回跑去。  冲进屋子里后,我砰的一声把门关上,紧紧把它锁好。马上,倾盆大雨毫不留情地倾泻下来。刚才真是危险极了。这些哗啦哗啦的下雨声,仔细一听,似乎不尽相同。打在屋顶上的,好象是敲打空铁罐发出的声音;打在窗户上的,则象是金属碰击的尖锐声。同时,连接屋顶的排水管,好象已经装满了水,不时传来流动的激烈响声。在这些不同声音的伴奏下,这场大雨显得更声势浩大、惊心动魄。但是,我已经轻轻松松躲在温暖的屋子里,收听这场奇妙的交响乐了。忽然身后爆开了一个很大的响雷,接连来的闪电把屋子照得通明。雷声就好象大型炮弹爆炸时所发出的声音一般,把屋子震得摇摇欲堕。忽然“噼噼啪啪”,一块玻璃被震碎了,摔落在地上。雨水迫不及待地倾泻进来。  我惊得捂住耳朵,无法动弹。忽然,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了。大地象是又恢复了宁静,只听到激烈的、单调的雨水打下来的声音。这声音象是在嘲笑我,又象是在安慰我:“怎么样?你做梦也没想到吧,这种山间的暴风雨是你从不曾见过的。别以为躲在屋里就什么也不怕了。这座屋子实在是受不了打击的。我可以把这屋里的灯灭掉,也可以把这破烂的天花板撕碎,把闪电和响雷倒进你屋里,给你一点‘亮光’!或者,干脆让你触电吧!反正我会让你在屋里待不下去,最后,让你跑进雨里,到乔治湖那边去。你不是喜欢孤独吗?好呀!如果你还不认输,我还有更厉害的办法来对付。”我还没反应过来,又一道白色的强光闪进屋内,接着一个炸雷震得我耳朵嗡嗡作痛,我几乎怀疑自己会变成聋子。不过这次的雷声和上次不一样,这次给我的感觉是前后左右都受到炮击似的。桌上的玻璃杯被震得东倒西歪,发出清脆的声音。我全身发软,跌跌撞撞地瘫在椅子上,双手紧抱着头。啊!我真蠢!  为什么非得要孤孤单单呆在这儿呢?随便什么人,赶快来吧,只要能在这儿陪我,度过这恐怖的一夜,帮我挡风遮雨就太好了。真要有那么一个人出现那该多好啊!可是,噢!或许这并不是一场普通的暴风雨,也许暗示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也许完全是冲着我来的!你看!又来了!这惨白的光和雷声!  我得赶快想办法求救,打电话吧!可是梵西夫妇离开之前,已把电话费缴清,所以电话线已被剪断了。怎么办?对了,我只要站起来走到门口,打开霓虹灯的开关。灯一亮,就会出现“有客房”的标示,路上的车就一定会看见,那么就有人会为了躲雨而来到这里。可是,当我挣扎着爬起来要按开关时,又一道闪电,似乎在警告我不许动似的,接着是轰隆轰隆的雷声,我还来不及思考,就已被击倒在地上。
第二章 往事如梦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躺在地板上。现在,我仰躺在地上,似乎在等待着再一次的电击。我就这样呆呆地躺了十分钟,听着屋外风雨的咆哮,心中则酸甜苦辣五味俱全。这次的雷击会不会使我受伤?会不会因此影响到我以后的生育?我的头发会不会因为受击而变白?说不定现在我的头发都已被烧焦了!想着想着,我不禁抬起手来摸摸头发。一摸之下,才发现后脑起了一个大包,大概是刚才倒地时碰的。不过,好在没多大问题。  即使这样,我还是不放心地动了动,看看有没有别的毛病。还好,骨头没折断。忽然,房角的冰箱发出了“隆隆”的马达声,好象在告诉我世界末日并没来,人间还是充满希望的。闪电结束了,雷声也逐渐远去。我有气无力地站起来,看看周围。一切都没变,还是老样子,刚才我还在想,要跟这世界说再见了呢!可现在一切都原封不动,丝毫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柜台、放着杂志和书的书架、食堂的长桌、彩色塑胶桌子、那些坐起来不太舒服的椅子、装有冰水的大冰柜以及擦得光亮光亮的咖啡杯、盆子等都和风雨来之前一样。这房间唯一受到“打击”的地方,只有窗户破了个洞,以及地板上的积水而已。噢!什么?“打击”?这二个字又使我由茫然恢复了意识。表面上,我只有后脑壳长了个包,可事实上我的精神却受到了伤害。那场暴风雨,又是雷鸣,又是闪电。一想到这,我就忍不住象孩子似的发抖。刚才我还傻乎乎的想去按电源的开关呢!我偏偏选择电闪的一刹那去按,活该会被击昏!  这是天罚,是对我这只胆小的,没有大脑的可怜猫儿的惩罚!呵!等等!我的头发是不是全白了?我急忙跑到房间里去,随手拿了放在柜台上的皮包,到食堂里用柜台下的镜子,仔细检查我的脸。每一处我都睁大眼睛看,生怕漏掉了什么。我看到了一双绿得透亮的眼睛,它从镜内默默凝视着我,然后我看到我的睫毛,安好无事地在镜中不停地眨动。我的眉毛是褐色的,带着一抹疑虑。再由饱满的额头往后看:谢天谢地,我那褐色的头发,只是被风吹得乱糟糟而已。我把梳子拿出来,随便梳了梳,然后把它放回袋子。  看看手表快七点了,我打开收音机,想听一下有关暴风雨的新闻。同时我动手剪了块厚纸板,用透明胶把它补在那个窗户破洞上,然后,我又用抹布把地上的积水擦干。这时候收音机里说,有些地方的高压线吹断了;哈得逊河的水位高涨,尤其是格兰斯·贺滋一带的水位更高;第九国道的某一段被大风刮倒的树堵住了道路,而机械大楼附近也发出了洪水警报。打扫完后,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是一间靠近湖泊右边的九号房间。我脱了衣服,洗了个冷水浴,顺便洗了洗我刚才倒地时弄脏的白色衬衫。  此刻,我已忘了刚才在大风雨中所受的惊吓和那些没经大脑思考的行动了。我现在想到以后又得单独一人度过这寂寞的黑夜,但又想到明天开始不妨出去旅行旅行,心中又觉得很舒畅,差点儿要唱起歌来。想着想着,我不由得去翻箱倒柜,找出自己一向认为最满意的一件衣服。这是一件黑色的、绒布缝制成的贴身上下连衣裤。臀部下面有条金黄色的拉链,衣领是用金丝编织成的。整体看起来,又别致,又高雅。我穿上,照照镜子,觉得袖子应该挽起来才更显得特别。我又蹬上一双金色的皮凉鞋。弄妥之后,我来到酒柜前,拿了漂亮的高脚玻璃杯,放了块冰块,又从柜边拿了一张椅子放好,打开收音机,点亮灯,一口气把酒倒到喉咙里,然后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里。  收音机的广播里穿插着商业广告,都是有关猫的。譬如猫喜欢吃什么等。  这种喁喁细语和外面毛毛雨的声音配合得天衣无缝。外面的雨滴被大风刮到窗户上,叭!叭!好象枪声一样,似乎不甘心,想把这屋子推倒。幸好房里的一切都很理想,没有湿漉漉的雨水,温馨而舒适。WOKO
在播放四十分钟的音乐节目。不久,传出了“爱的小舟”这首歌。我的思绪一下子回到那段在泰晤士河上的时光。那是五年前的事了,我和几位朋友坐了小船沿着泰晤士河顺流而下,到遥远的温莎城堡。当时我负责看着带来的手提电唱机,德立克划船。我们带的唱片不多,只有十张。每次唱完“爱的小舟”,德立克总要说:“葳芙,再放一次吧。”于是我又调整唱机,重放一次。  想到这里,我的眼眶里已盈满了泪水,并不是因为回忆到德立克而悲哀,而是想到那逝去的一段无忧无虑的日子,男孩、女孩、阳光、流行曲,以及在一起时所拍的照片、初恋的情书。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般令人怀念,却又带点儿伤感。我忍不住流下了泪。逝去的往事不可能再追回,谁也无法令时光倒流,但是那酸中带甜,甜中带泪的回忆,却是永远也抹不掉的。  我的名字叫做葳芙安(葳芙)·蜜雪儿。在这儿沉醉往事的时候是二十三岁,我身高五英尺六英寸。在英国时,所有认识我的英国女孩们,都说我屁股翘翘的,线条优美,尤其适合穿紧身的衣服。在这以前,我就知道自己有副完美无瑕,足以自傲的好身材。我的眼睛是绿色的,头发是天然的褐色,我希望有一天,能把头发留长,长得象卷毛的狮子狗一样,以此显出自己的成熟。我的颧骨较高,英国的女孩们说,一看就知道我是外国人,这很令我不安。我的鼻子过于小巧,相比之下嘴巴显得有点大,有点丰满,过于性感。  我自己虽然不觉得怎样,但总受别人嫉妒、羡慕并不是件愉快的事。我感情丰富,自认为带点孤傲和罗曼蒂克,但别人,譬如修道院的姊妹们以及脾气暴躁的斯泰特,就常觉得我又任性又倔强,他说:“葳芙安,女孩子要温柔些,要象棵柳树,不要象棵松树,松树太刚烈,那是男人才该有的气概,而不该是你呵!”  我是法裔加拿大人,出生在距魁北克不远的厄奴奈安海岛以北的一个小城圣·花米由。这个海岛在圣·劳伦斯河流进魁北克海峡的海洋中央,状似一条落难的船,细长形。我是在河边长大的,因此凡是有关户外的运动,如游泳、钓鱼、露营等,我都喜欢。我对父母的印象很模糊,没什么记忆,不过我好象比较喜爱父亲,讨厌母亲。八岁时,蒙特利尔有朋友举行结婚典礼,邀请我父母参加。当时正值战争时期,他们的座机失事,不幸双亡。而同时丧夫,变成未亡人的罗兰斯·杜柔,我的叔母,经法院的判决,成为我的监护人,我就顺理成章地搬到叔母的住处,由她抚养。我和叔母相处得很好,到现在为止,我一直很喜欢她,而且一直怀着感激的心情。但是我是基督徒,我叔母是新教徒。宗教信仰的不同,使我们不时产生争执。在魁北克,传教士的势力相当强,叔母宗教信仰的不同,使我活在宗教争夺战阴影中。最后,基督教获胜了,我的精神领域终于有了归宿。因此十五岁以前,我一直在犹鲁修里·伊特修道院受教育。修女们管教严格,要求对主非常虔诚,我脑子里灌满了晦涩的宗教史以及各种古怪的神学教义。本来我就对护士和修女没什么好感,但是现在却偏偏要和她们打交道。我几乎要闷死了,只得求救于叔母。她很高兴地把我救出修道院,还说,等到了十六岁,就送我到英国的新娘学校去学习大家闺秀的风范。在这块保守的土地上,她这么做当然引起了强烈的不安。犹鲁修里修道院是魁北克的基督教传教中心,很久以前,魁北克发生过英法之战,当时吃了败仗的法国将军默卡尔木的头盖骨,被当作战利品,放在这座修道院中。而修道院也以此为荣。将近两个世纪了,每次做礼拜,不管白天晚上,跪在头盖骨前的修士修女们总不少于九个人。我的家庭也是属于法裔加拿大人,所以一旦这家的女儿敢于破坏这传统规矩,一定会被当作一桩丑闻来议论。  魁北克这类家庭的儿女们,通常自成一个社交圈——类似秘密团体。这种社交圈组织严密,力量强大,很象日内瓦的Calvin
派别(基督教的一派)。  属于这个派的人,不论男女都很得意地把自己称作“法裔加拿大人”,而且用法语发音。在他们眼里,较为低等的是那些新教徒的加拿大人,还有“奈桑古尼”(指英国移民的子孙)和“奈桑美利坚”(指美国人)。法裔加拿大人最引以为荣的,就是能讲法语,而且能讲两百年以前的移民者方言,但现在的法国人听不懂,因为它混合着法语化的英文——这种关系很象非洲白人的语言及荷兰语之间的关系。这个魁北克派的自以为是,连法国本土人都看不过去,因为这些法裔加拿大人,简直把法国人也都当作外人来看待。我不知自己为何拉拉杂杂的提了这么多无聊事。当然,作为蜜雪儿家的一分子,我对能否打破这种传统并不肯定,但如果身为西西里岛的黑手党的一分子而发生背叛行为,则是犯了滔天大罪,死不足惜。我现在的处境和它相似,因此我不能随便抛弃修道院和魁北克,以防自己落入万人唾骂,走投无路的境地。  叔母很有分寸地替我解决了这些问题。比如,我以前的朋友,都被禁止再和我来往。我当然很生气地抗议,但叔母都一笑置之,大概认为我是个神经质的人,而不予理会。事实上我到了英国之后,还是怀着脱离朋友的负罪感。这感觉使我一直小心翼翼的,无法开朗起来,带着一股英国人所说的殖民地的小家子气。所以一旦进入为年轻女孩儿们设立的新娘学校时,我的恐惧和心理负担则更重了。  在英国,新娘学校大部分都集中在萨宁格代这个地方。奥斯陆之家,就位于萨宁格代区。奥斯陆之家是一座类似维多利亚时代的古老建筑。三楼有许多隔间,共二十五间。每间寝室可容纳两人,我和另一个外国人合住一间。  这位小姐,是黑皮肤的利巴若伊人,腋下长满了密密麻麻的黑色长毛,父亲是百万富翁。最讨厌巧克力和埃及男影星班谢勒。所以,只要碰到有闪闪白牙、浓密胡须、炯炯发亮眼睛、油亮亮头发的男星照片,马上就会被我们抢过去撕掉,唯恐引起她的反感。也许是因为老子有钱,她很傲慢,平时颐指气使,人缘欠佳。这样一来,我就因而得宠,成了宿舍里最受欢迎的人。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友善、欺生的人也比比皆是。有人说话粗野,还带土音;有人欠缺教养,行动粗鲁。有时祸从天降,我常被一些无聊事困扰。再加上我是加拿大人,离乡背井来到这陌生的地方,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我,确实有些神经过敏,性格又急躁,对某些恶作剧,实在无法忍受。有一次我不客气向那两三个虐待我的人发火。结果他们把我压在床上,拳头如下雨一样打在我身上。有人猛掐我的大腿,有人提了桶水往我头上浇下去。当时我又痛又委曲,失声痛哭,开口求饶。他们犹不死心,还要我保证以后乖乖的听话,不要目中无人。开始我愤愤不平,不过平静之后,也就自然而然地习惯了这种和平协定。即使不情愿,也还是柔顺地开始学习大家要求的“淑女”之道。  休息时间,是工作之余唯一可外出的时间。我喜欢大自然,喜欢户外运动。宿舍里,有个叫苏珊的苏格兰女孩和我一样,也喜爱户外运动,我们俩成了好友。她是独生女,从小缺少玩伴,所以她父母很欢迎我成为她的朋友。  每年夏季,我就到苏格兰她家里去。冬天和春天是滑雪季节,我就和她一起到瑞士、奥地利、意大利等地。我们在新娘学校同时入学,也同时毕业。毕业后,为了参加乌迪帕克饭店举行的舞会,我求叔母代付五百英镑的会费才和苏珊顺利参加了舞会。舞会很无聊,我只和苏珊跳了几次舞。参加的人中虽不乏年轻小伙子,但和我所认识的加拿大人比起来,差得老远。他们全都是软绵绵的小白脸,一点男人气概都没有,而且看起来一副老奸巨滑,工于心计的样子(可是有一个给我印象最坏的男人,却听说是某项国际田径赛的冠军呢)。  就在这段时间,我认识了德立克。
当时我只有十七岁半。我和苏珊两人合租了位于俄尔多·嘉积街的一栋拥有三个房间的屋子。六月底,我们还没找到工作。闷极了,就决定邀几个好友,开个舞会乐一乐,联络联络感情。刚好对面一家房子的主人,要利用暑假到国外旅行。临走托我们看管房子,我们马上想到利用这屋子作为舞场,反正空着也是空着。人的方面不成问题,我们常参加舞会,认识的人很多。  可是经费怎么办?我们俩花钱如流水,所以经常囊空如洗。没办法,只好又打电话给叔母,请她寄一百英镑来。有了钞票就好办事,这下子我们可以风风光光的开个舞会了。我们邀请了差不多三十个人,不过估计能够参加的大概只有二十位。于是我们准备了十八瓶香槟酒,由于高兴,还买了桃红色的好酒,十磅装的罐装酒比较便宜,也买了两罐。同时我们又在街上买了些有大蒜味的佐料,把奶油涂在黑面包上,夹着荷兰胡椒和熏过的鲑鱼片,做成可口的三明治,另外还用乌梅、巧克力调制了类似圣诞大餐时的餐后甜点。  不过真是吃力不讨好,这些餐后甜点大家都不爱吃。等一切食物准备好后,我们把雪白发亮的桌布铺在桌上,把门敞开,屋内,金碧辉煌,七彩缤纷,好象盛大的成人舞会似的。  舞会开得很成功,我这做主人的也觉得自豪。我们邀请的三十位来宾,全都来了,没有一位缺席,甚至有些还自携舞伴,使舞场显得有些拥挤了。  有些人在休息时干脆跑到楼梯上坐,还有些男人,我亲眼所见,他们居然把女孩抱在膝上,在厕所里谈得天花乱堕!音乐声、人声、咀嚼声,屋子里一片喧哗,热闹非凡。大多数朋友都表现得很友善,连平日难处的人,在柔和的灯光下,似乎都显得很可爱。一切都太圆满了。但是,这时发生了美中不足的事:酒没有了!联系感情的酒没有了,被喝光了。这使我没了主张,不知所措地站在桌子边。一个爱恶作剧,专以拆别人台为乐的人,倒完了最后一滴酒后,挥起酒瓶,东摇西晃,大声道:“喂!喂!拿水来,既然没有酒,拿水来!这种差劲的英格兰地方,我一辈子都不会再来了!”众目睽睽之下,我急红了脸,语无伦次地说:“真,真对不起,酒已经喝光,没有酒了。”  这时候靠在墙壁上的一个高高的年轻人及时地替我解了围:“你说什么没有酒呀,你忘啦,在地下室的酒窖里。”说完,一把抓住我的手,连推带拉地把我拖出了门。“跟我来!”他语气果断地说:“这么难得的好气氛,怎么可以眼巴巴让它毁在酒上呢?我们到酒吧去买些酒回来吧。”  我们俩来到酒店,买了两瓶杜松子酒和几颗柠檬。我们争着付钱,最后他付了酒钱,柠檬钱归我付。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他有点头重脚轻,好象喝多了。果然,他解释说,他来参加我们舞会之前,已参加过一个舞会了。  是苏珊的朋友,一对叫诺曼的年轻夫妇带他到我们这个舞会来的。这人又自我介绍,说他叫德立克·马林。我实在没心情和他站在这儿聊天,我急着要赶回去送酒。我们爬上楼梯,还没进门,大家就起劲地欢呼起来,欢迎我们带酒归来。其实这时舞会的高潮已过,时间也差不多了,客人早已三三两两的陆续散去,留下的,都是平常较要好的朋友和一些无处可去的人。没多久,人越来越少,我喜欢的诺曼夫妇也告辞了。临走时跟德立克说,门钥匙放在鞋箱底下,要他别忘了拿。我觉得肚子有点饿,想和苏珊一起到对面的小店吃点东西垫垫底。老实说我对那家小吃店的印象并不怎么样,这时,德立克忽然跑到我身边来,撩开我的发丝,附在我耳边嘀嘀咕咕。他的声音有些沙哑,问我是否能和他单独行动。不知为什么我爽快地随口答应了。我想我所以会答应他的唯一理由,就是他替我解了那个围,使我摆脱那尴尬的一幕。  夏天的晚上有点闷热,大家都忍不住离开屋子,到马路上透透气。苏珊和几个朋友干脆在马路上遛来遛去。我和德立克就随手招了辆计程车坐进去。过了一条街后,他把我带到一家专卖通心粉的小吃店。我们随便吃了些东西,他还叫了两瓶酒,我喝了一小杯,剩下的他全包了。我们一边吃一边闲聊。他告诉我他家住在温莎城附近,今年刚满十八岁,在学校读最后一学期,很快就要高中毕业了。他还告诉我他在校板球队。这次能有时间来伦敦,是因为他叔母最近去世了。他来办理有关继承遗产的事。他的父母也一同前来,白天和他在一起。今晚,也就是此刻,他们俩正在玫瑰板球场看板球赛。  球赛完后就将返回温莎去了,只留他一人,在诺曼夫妇那儿过夜。本来他准备看完一场电影再回去,但连续参加了两个舞会,时间太晚了,不如要我陪他到“四〇〇”夜总会去坐坐。  我的心因兴奋而“扑通扑通”跳得很厉害。“四〇〇”是一家在伦敦数一数二的高级夜总会。过去我到过的最好的夜总会,就是在泽鲁西地下室的夜总会,此外再高级的就没去过了。心里一高兴,我也谈了些自己的情况,又谈了些关于奥斯陆之家的琐事。我们谈得很融洽。他很懂事,温文尔雅,付帐时也很大方,给小费毫不吝啬。虽然他高中还没毕业,年纪并不大,可是却表现出一副成熟男人的派头。不过一般来说,英国公立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就是与众不同。那些学校能够使学生很快学习到良好的教养。离开小店后,我们叫了辆车直驶“四〇〇”。在车上他握住了我的手,但并没有进一步的举动。到了目的地后,我才发现他好象是这里的常客,大家都向他点头示意。夜总会里灯光朦胧,极富罗曼蒂克情调。他订的小瓶杜松子酒,侍者很快就送到桌上,份量很少,我怀疑是不是他以前来时喝剩的。这时,乐队奏起了优美、舒缓的音乐,他情不自禁地紧拥住我滑入舞池。他对爵士舞好象挺在行,我们配合得天衣无缝。在他怀里我感觉很舒服。滑着滑着,我终于能有机会看清楚和我面对面的这个人了,我看到他太阳穴旁一撮柔软服贴的头发,他修长优雅的手指,还有那双带笑的眼睛,象涂了一层釉似的,闪闪发亮。我们一直呆到凌晨四点,酒也喝完了,人也有些轻飘飘的,如果不是靠在他身上,恐怕连脚都站不稳了。我们又坐上计程车。在车里我很自然地任由他抱着。他紧盯着我,象是看一件稀世珍宝。忽然间,他俯下头来吻我,我不由自主地迎了上去。他的手似乎不经意地落在了我的胸部,我下意识把它挥开,连续两次。到第三次,我觉得自己似乎太神经质了,没有象先前那样抗拒,他的手就得寸进尺地由上而下,滑向我的大腿,进而想掀开我的裙子。我挣扎着,鼓起勇气推开了他的手,但他似乎毫不气馁,又抚摸了一下我的手背,然后忽然把我的手拉至他的那个地方,我猛然一惊,倏地抽回自己的手。可是虽然如此,我已感觉到自己身体内有一股暖流涌动,使我全身发软,无力动弹。好在这时车子到了我的家。车停了,他只好下来,却揽腰一抱,把我抱到门口后面。我们互相说再见,他还说会写信给我。分手时,他又吻了我,一面把他的手放在我背后。那只手慢慢下移,到腰部,猛一用力,我猝不及防地贴在他胸前了。他紧紧地拥抱着我,眼底带着一抹渴求的神情,令我心慌意乱。我们终于还是分手了,直到他的车子绕过拐角看不见了,我还依稀感觉他的手留在我腰上的余温。我踉踉跄跄地冲进屋内,软软地倒在床上,不知身在何处。终于,我的眼睛落到了梳妆台上的镜子里。  镜中的我,两颊通红,象在发烧。眼睛亮亮的,发出梦幻般的光泽。这是因为情欲,还是因为饮了过量杜松子酒的缘故?我左思右想,脑子里却只有一句话:“啊,上帝,难道我恋爱了?我已堕入他撒下的情网中了吗?”
第三章 春情萌动  要想把详细情形描述得清楚,可能要花相当长的时间,不过如果是回忆,则只要短短的几分钟就可以了。从被击昏醒来后,我就一直坐在那把有扶手的椅子上。WOKO
的广播电台,正在播放轻音乐,动听的曲子不断传出。现在这首好象叫做“好女孩”。玻璃杯里的冰块已经融化了,我走到冰柜前重新加了一块,又踱回到椅子上慢慢一口一口地啜着。浅酌细品,这杯酒才能维持得久一点儿。然后我又掏出一根香烟,点着火,在一圈一圈的烟雾中,我仿佛又回到了以往那个浪漫的夏季。  德立克的最后一学期也结束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们一直通信,大约有四封之多。我至今仍记得他的头一封信。劈头就是“我亲爱的”,最后一句话则是“献给你诚恳的爱和吻”。我也依样画葫芦写上“令我怀念的”和“以诚恳的爱”等等热情洋溢的词句。信中他常提到他玩板球的事,我则向他报告我参加的舞会,以及我所喜欢的电影、戏剧等的内容。他打算暑假回家去过。目前令他最兴奋的是他父母将要给他买一部老式的MG
车了。他还邀请我到他家里去试坐MG。这样我就打算留在这儿,不去苏格兰了。苏珊对我的计划非常惊讶。我和德立克之间的事,我还没告诉她。每天,我都比苏珊起得早。一起床,我就赶快到信箱去瞧瞧有没有德立克的信,所以,她一直蒙在鼓里,浑然不觉。老实说,这种神神秘秘一点儿也不象平日的我。我的性格一向都很急躁,我之所以暂时隐瞒,不让好友分享我的快乐,完全是因为我似乎潜意识里预感到这场爱情只是昙花一现,不会持续太久,那么,我又何必把它挂在嘴上呢?说不准本来没有的事,被我一说就有了呢!那可不值得!  我常常想,象德立克这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浑身充满魅力的男孩,女朋友一定多得连自己都搞不清,在学校里也一定是风流人物。那些家境好、衣服又漂亮的富家小姐,一定争着找机会接近他,说不定都以能得到他的青睐为荣呢!想到这儿,我就打定主意对苏珊说,我想要留在伦敦找份工作,有空再去苏格兰找她。不久苏珊有事出去了,而德立克的第五封情书,也正好来到我手上。他在信中要我下星期天坐十二点从巴灵顿开出的火车去温莎。  他到时会开车子到温莎车站接我。  我们之间甜蜜的约会开始了。头一次约会,他站在月台上等我,四目相交,我羞怯得红了脸,他也垂下了眼帘,看上去有点不太自然。接着他说希望我能马上欣赏到他的汽车,并且坐在上面,于是一把拉着我急忙往前走。  他的车子很大,看起来很豪华,红皮的椅垫子,全新的轮胎,黑色的车身,车盖四周的装饰也很合谐,汽油槽上的盖子挺高级,车前带有BRDC
的特别标志。虽然是老式车,不过其他跑车所需的一切它都有。上车之后,我用他递来的彩色丝巾把头发包扎起来,免得被风吹乱。车子开动了,排气声似乎挺有力,速度很快,过了几个十字路口后,我们来到河畔的一条公路上。德立克似乎有心要炫耀一下他的开车技术,一碰到转弯或上下坡,就故意使出他的绝招,穿街过巷、忽上忽下,忽高忽低。由于车子座位较低,所以即使只开五十公里,也象是坐超音速飞机,飞一百公里以上似的。我慌得心惊肉跳,只得紧紧抓住扶手,一面乞求上帝保佑。幸好他的车技挺高明,眼看着车要飞出去了,却又平平安安地回到了路上,一会儿,我终于习惯了,整个人也逐渐放松了下来。德立克把我带到一间叫做“巴黎”的豪华饭店,点了许多美味的食物,如熏鲑鱼、脆皮烤鸡、特制的冰淇淋等。让我大大地惊喜了一通后,他引我来到了隔壁的游艇游乐场。这里有许多种汽艇,我们坐上那种两人汽艇,把它开到美敦树下,又开到小海湾里。过足了瘾后,我们让汽艇漂到种满垂柳的岸边,他放上唱片,爬到我身边和我并排舒服地躺下。我们陶醉在柔美的音乐旋律中。枝头小鸟吱吱喳喳地吵闹着,蹦上跳下,更点缀了这美不胜收的画面,增添了无限的情趣。我几乎昏昏欲睡了。忽然,他把头侧过来,凑上嘴唇温柔地吻我。还好,只是吻吻而已,并没有进一步的举动,可见他还是把我当作规矩的女孩儿看的,这一点令我很安心。不久断断续续的来了其他汽艇。人渐渐多了,我们想把船开回去。没想到一不小心,没有把稳,差点翻了船。幸好德立克眼急手快,我们才不至于做了冤死鬼,我们沿着河流开回去,河上满是大大小小的船,有双人坐的,也有一家大小坐的,挺热闹。我觉得这天玩得真尽兴。晚餐时,德立克用汽车带我到伊顿一家有茅草屋顶的朴实小店。我们吃了荷包蛋和咖啡。饭后,他说要请我去看电影。  这城里有一条叫做洛亚代·几内亚的街道,和亚斯柯街相邻。街上有一家电影院,并不起眼。当时正在上演两部西部片,一部卡通片,德立克花了十二先令的钞票,订了一间特别座。事后我才明白他大方得过了头的原因。  特别座就是放映室两旁的小房间,差不多有六英尺四见方,里面光线很暗,除了两把椅子,空无一物。一踏进这小房间,他就迫不急待地把我抱在椅子上,然后把椅子拉到我身边,呼吸急促地开始摸索了起来。他的手在我身上不停地上下抚摸,好象我是一只得来不易的猎物,他已等不及地要享用了。  起初我很反感,认为他早有预谋,心怀不轨地想把我带到这间黑黝黝的屋子里来。可是他的手不停地滑动,渐渐地使我觉得全身发软,瘫了下来。他的手从我的胸前绕到背后,再由腰际滑到臀部。他的动作并不粗鲁,象是经过训练似的爱抚着我。终于,他的手停在我重要的地方了,我全身一阵痉挛,情不自禁地把脸伏在他的肩上,紧咬着嘴唇。他血液陡涨,呼吸浑浊,搂着我的手更用力了。过了一阵子,一切都结束了。我感觉到我体内多了一种温暖的东西,不知不觉中,泪水夺眶而出,沾湿了他的衣领。  他体贴地吻着我,由眼到唇,到耳,每一处,每一寸。一边吻,一边呢喃着说:“我为你疯狂了,你是我见到的最美、最好的女孩。”这时,我转过身,背对着他,正正经经地坐好,佯装观赏电影,一面悄悄用手抹去脸上的泪水。我知道,我已远离了我的处女时代,丧失了我的宝贵贞操,由少女变成少妇了。也许以后他就不会再尊敬我了吧?他会看低我吗?我的脑筋一片混乱,几乎不能思想了。这时候电影演完一段,进入中场休息时间。他站起身离开,一会儿,捧回两杯冰淇淋。他坐在我身边,紧搂着我的肩膀说,今天是他有生以来最难忘、最辉煌的一天,真希望这种美妙的日子多来几次。  我心里甜蜜蜜的,不断点头,另一方面又警告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可是刚才德立克对我所做的一切又确实使我心动神摇。呵!我何必装模作样呢?那种爱抚动作又不是我们发明的,也不是我们才享受到的,全世界的人不都曾经有这种美妙的感受吗?无论如何,这真是一件令人难忘的事情。如果陶醉在其中,谁还会想到其他无关紧要的事儿呢?譬如生孩子不生孩子的问题?而且只要是男人,一般都有对肉体的需求。倘若我不答应他,他一定会找其他女孩子发泄,这当然是我所不愿意的。因此,当灯光熄灭,重演电影的时候,他的手又不客气地探到我的衣服里去,在我胸前挤压。我想想这很自然,不由得自己也兴奋起来。这时,他小声地说:“该你了!”接着,他就把我的手放到他那儿。这一次,我已经不再有第一次那种突兀的感觉了。可我从来没有这种经验,不晓得怎么做。再加上是第一次,我有点胆怯,行动显得很笨拙。他耐心地引导着我的手动作。不一会儿,他耳红心跳,浑浊的气息不断地吐在我的耳边,一边叹息一般地呻吟着:“哦,亲爱的。”我渐渐觉得我对他的爱抚就象他对我的爱抚一样,能带给他同等的快乐。忽然之间,我感觉到有一阵暖流从下升起,令我无法忍受了……。过后,我想,我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应该很熟悉了,再也没什么隔膜了。对他,我有一种母亲一般的亲密感,就好象他是我怀里的婴儿似的。我捧着他的脸,吻他。这一刹那,我意识到我和他之间已经灵肉合一,不分彼此了。他也不再仅仅是个普通朋友了。想到这里,我脸都发起烧来。  时间到了,我该走了。德立克开车送我到车站,幸好我还赶得上开往伦敦的末班车。我们相约,下星期天的此时此刻再作同样的约会。他站在车站黄色的灯光下,发梢被风微微扬起,看起来分外迷人。他一直目送我到看不见为止,还不停地挥着手。我知道,我们真正的恋爱已经开始了。
我们约会的内容并不特别。除了吃饭的地方时常更换,最固定的就数那条河流和电影院中令人难忘的特别房间了。接下来,我们之间肉体上的技巧,就比第一次高明多了。无论在船上,在车中,在电影院里,我们总是乐此不疲,手不停地摸索对方。什么非礼勿视,非礼勿动等等老掉牙的教条,早被我们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这个夏季过得特别快,快得令人遗憾。进入九月之后,我们都已经很熟练了,只要一碰到,就如干柴烈火一般互相纠缠在一起,无法分开。  在这段美好的回忆里,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天气一直很好。阳光灿烂,空气香甜,低垂的柳枝垂在碧绿清澈的水中,倒映出秀美的影子,鸟儿们穿梭在浓密的树荫里,燕子成对成双飞来飞去,划着舒缓的曲线,蜻蜓点水似地在柯克水门那儿伫足片刻,又急忙飞走了。我和德立克也时常在水门边游泳嬉戏。这条河一直通到布罗卡斯牧场,然后流向温莎桥。碰到下雨,或者因假日来游玩的人太多,我们就手牵手在附近悠悠闲闲地散步,不过这种情景我印象比较模糊,深深印在我脑海中的,还是那间黑漆漆的特别屋子。这个夏季的每个星期都快如闪电,那一连串充满笑语、阳光的日子,就这样过去了。  终于,九月最后的一个星期六到来了,我们虽然还心照不宣地继续约会,但事实上从现在起,我们的生活即将有所改变,因为暑假结束了。星期一苏珊要从苏格兰回来。我也找到了一份工作,马上要去报到。德立克也要离开温莎,到牛津去上大学。对德立克的离去,我表面上尽量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而且我也想在这时,把我和德立克之间的事情,透露一点给苏珊知道。  我打算每个星期的周末,只要有时间,就到牛津去会我的心上人,或者他来伦敦看我。对于将来的事情,我们没有刻意去讨论过,但我知道,我们的感情早已如胶如漆,浓得化不开了,理所当然的会继续约会下去。德立克也曾说要利用适当的机会,把我们的事透露一点给他父母知道(不过一些羞于启齿的细节部分,当然得保留)。反正我们无论如何都要利用这最后一个星期六的约会。他总是说除了星期六以外,他都忙得没有多余的时间匀出来。这点有时会使我心中不安,但仔细想想,他除了工作以外,还得忙于板球、网球,而且他得和一群常跟他混在一起的好友相聚。对于他的日常生活,目前我还不想多加干涉,只要每个星期有一天的时间,我全部拥有他,他也全部属于我,我就很满足了,别的时间他分配给谁?哪个讨厌鬼来跟我争宠?我才不会左思右想,令自己心烦呢。  这一天,德立克对我比平日更加温柔体贴。黄昏时,他把我带到桥牌旅馆去,而且还叫了杜松子酒。平常我们都很少饮酒,但今晚特别,我们各喝了三杯,吃晚饭时,他又特别点了香槟酒。之后,把我带到那家常去的有特别座的电影院里,我们已经喝得醉熏熏的了。我心里暗暗觉得这样醉一场反倒好,明天起,新的生活就要开始了,我和德立克所过的这一段甜蜜日子,也将暂告一段落。未来怎样,我们不得而知。如果一醉能解千愁,我真宁愿永醉不醒。可是当我们走进那间常来的特别房后,德立克却一反常态,变得阴沉沉的,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本来一向他都会急迫地揽我入怀,但今天,他反倒跟我保持距离,正襟危坐起来。  他先掏出一支烟点上,然后眼睛就一动不动地盯着银幕,好象专门就是为了来看电影似的。这种反常使我纳闷,不得不采取主动,靠过去,抚摸他的手。可他还是专心地盯着屏幕,毫无反应。我忍不住了,问他怎么了,他叹了口气,自顾自地说:“咳,我正在想,今晚你就留在这里陪我,别回去了。”  我吓了一跳,他的口气相当肯定,好象是早已经决定了,现在不过是通知我一声罢了。以前有时候,他也曾经这样要求过我,但我总用“以后机会多得很,别急,慢慢来”把他回绝了,而他也还算尊重我的意见,不再坚持。  但是现在,即使我想让他放弃这个令我不安的念头,也不知该如何启口才好了,他的态度是如此的坚决,好象事情已定,无可挽回了。我觉得很彷徨:为何他要在这最后一晚,使出这样的杀手锏呢?他在以爱来要挟我吗?  他看了我一眼,说我这模样真象那些冷漠、固持己见的女人,太不知体贴他了。接着,他又说:“既然我们互相都承认对方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那么,干嘛大惊小怪?你要知道,这种亲密的行为,可是天经地义的呀,不多练习,怎么会配合得好!”我小心翼翼地问他:“万一怀孕了怎么办?我真的害怕生孩子。”他低声安慰我说:“这种事最普通不过了,几乎家家都有,别人有解决之道,为什么我们没有?轻松点,别看得太严重。”可是我仍然不死心地追问他,为什么一定要这样?而且非要今天!他摇头不语。我又唠叨说,这房子太小,怎么可以呢?他说:“睡觉的面积是够的,一点也不窄,再说,我马上要离开这里去牛津了。临走前尝尝这种刺激的味道,当作是我们结婚的前奏曲嘛”!  我觉得很混乱,脑子里闪过各种各样的念头。他所以坚持这么做,是别有用意,还是一种爱的誓约?但是他即使有他的理由,在我来说,有个男人躺在旁边,而且要过一个晚上,真的觉得有些害怕。这漫长的一个晚上,不晓得会发生什么事呢!想着想着,我的脸不由得象火烧一般的炙热起来。终于,我鼓起勇气问他有没有准备“那个东西”?他怔了怔,随即露出笑容,说:“我没带,不过这很简单,附近的药房都有,而且二十四小时营业,只要我想要,即使外面刮大风下大雨,我都可以买到。”话还没完,他迅速地在我脸上吻了一下,又搂了搂我,然后飞快地跑出小屋去了。
我茫然地坐着,虽然眼睛望着前面的银幕,但却什么也看不见。我的思绪很乱,理不出个头绪来。我想我还是认命好了。现在是骑虎难下,我已没法再拒绝他了,他一定很快就会跑回来。可是……,今晚要在这个乌黑的电影院,乌黑的小房间里和他做那件事,整个身体毫无保留地、赤裸裸地展现在他面前,由他恣意观赏、玩弄。今后我将不再有任何秘密,他会瞧不起我,他会看轻我。想到这里,我蓦地站了起来,想逃出这家电影院,随便跳上哪一班车,尽快离开这里,回到伦敦去。但是,一张愤怒的脸孔立即浮现在我的眼前,那是他的脸。由于我临阵逃脱,他愤怒得变了脸。原来在他心目中占有相当位置的我,会因此而失去地位。原来完美的印象也将就此丧失。这样我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感情将走入死路。何况没有让他尽情地享受,我总觉得欠了他什么似的;倘若今晚得不到发泄,他满腔的热情一定无处可寄,一定会积闷得很痛苦,这样反而不好。但我还是想不通,反正终有一天,我会完完全全地奉献我自己,他又为什么一定要选择今天这特别的日子呢?为什么他一点儿也不理会我的意见呢?我曾经听别人说,男人和女人头一遭同床而眠,而且又做那种事,绝对不会有很大的快乐的。想来想去我终于想到一条暂缓之计,我可以草率地让他做,然后早点结束,这样一来,既不会触怒他,我俩的感情也可以安安稳稳地持续下去。  忽然,小门“呀”的一声被打开了。外面的光线射得我睁不开眼。他跑进来,上气不接下气地附在我耳边说:“我买到了。不过,我去的时候,正好柜台上站的是位年轻的小姐。我就结结巴巴的,不晓得要怎么说才好。犹豫了一会儿,没办法,我只好硬起头皮说:‘我想要那种不会使女孩怀孕的东西。你懂吗?’想不到她居然若无其事地问我,要什么品质的啦,什么牌子的啦等等。这我可没什么经验,只得说要最好的。这个女孩先意味深长地对我抿嘴一笑,好象在打量我需要用什么样的尺寸,然后才转身去拿东西。”  他叽叽咕咕地说到这里,喘了一大口气,然后自顾自地笑起来,一面紧紧地抱住我。我也向他疲惫地笑了一笑。看他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实在不忍扫他的兴。这年头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我就权当它是一场戏好了,我只要好好演好自己的角色,又何必忧心忡忡,疑虑重重呢?尤其对象他这种人……  他很冲动,爱抚动作特别激烈,我痛得几乎忍不住哭出声来。后来他索性把椅子推到房间的角落去,露出较大的空间来。他把上衣脱下来,铺在地板上,让我躺下。我无奈地照办。他马上跪下来,把手伸到我的裙子里面。  我屏住呼吸,全身硬梆梆的。他抚摸我的小腿,要我把两脚抬起来,对着银幕。我看到,他眼中露出贪婪的光芒,就好象我是只待宰的羔羊,他要把我活吞了下去。可是这种姿势使我觉得很不舒服,只好低声哀求他:“别这样,德立克,我觉得很难受,尤其在这个地方。”他似乎没听见,一步跨过,粗暴地骑在我身上。我整个人都被他压在下面动弹不得。他的手紧紧箍着我,呼吸急促,喃喃呓语,显然已经不能自控。我想,现在他唯一想做的,就是尽快把浑身的欲火发泄出来,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二件事是他所关心的了。  正在此时,我做梦也没想到,发生了一件比世界末日降临更可怕的事。  一道黄色的灯光射了进来,紧接着有人喝道:“喂喂喂,你们这对不要脸的狗男女,把我这儿当作什么地方了?看看你们那丑样!”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我当时没昏过去,昏过去倒也好了。德立克象弹簧似的一跃而起,脸色由青变红,由红变紫,涨成了猪肝色,一面笨拙地用手去扣裤子纽扣,但瑟瑟发颤,连扣了好几回,总是扣不上。我缩在角落里,脑子里一片空白。  似乎已死过一次了。最终,我努力撑稳颤抖的小腿,缓缓地站起来,头垂到胸口,象犯人一样等候着宣判。老实说,我此时唯一的希望就是立即死去!  那忽然从地下冒出来的黑影,指着我散落在地下的手提包和内裤说:“把那些东西拣起来!”这句话象千斤锤似的,击得我抬不起头来。我慌忙蹲下去把内裤拾起来,左右不是地方,不晓得要藏在哪里才好,天哪!为何我不消失掉!“你们这对肮脏的野狗,还不快给我滚出去!”他已侧身站在出口处了,我们赶紧象两只落荒的野狗逃离了那黑漆漆的小屋。  那人“砰”的一声把门甩上,大大咧咧挡在我们面前,生怕我们逃走似的。这时候,在电影院后座看电影的三两个人走了出来,探头探脑地朝我们这里张望。糟了,这些看电影的人一定也听到了管理员的叫骂声。他们一定已经知道了一切。我们两人的谈话、动作,还有德立克刚才的那些……。一想到这里,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只得紧紧地闭上了眼睛。走到门口,卖票的女孩放下了她的工作跑出来对我们上下张望,在电影院入口处看广告栏的人,也不约而同的回头,向我们投以轻蔑的一瞥。  这个管理员是个黑皮肤的大胖子,穿了一件土里土气的旧西装,胸前还插了一朵花。他毫不客气地从头到脚把我仔细打量了一番,脸孔由于生气涨成了紫红色。“你们这些肮脏的家伙!”他盯了我一下。“对啦,以前我就见过你,也是在这儿,简直就是妓女一样!象你们这样的人,我不叫警察来抓你们,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还不赶快多谢我?要知道,你们犯的是猥亵淫乱,有伤风化罪!”这些冷酷无情的句子,从他口中一字不差地吐出来,象经过训练似的。不知他对这种特别屋里的其他恋人,是否也摆出这种态度。  骂了许久,他还不肯罢休,摸摸口袋,掏出他的记事本来说:“喂,叫什么名字,自己如实道来吧。”他用口水舔了舔那半截铅笔,眼光转到德立克身上。刚才意气风发的德立克,象斗败的公鸡一样缩在那里,嚅嚅地说:“呃,我叫杰姆士·克兰特(现在正上演的电影中的主角就叫盖利·克兰特),家住奈特贝特区洋槐路二十四号。”管理员抬起头:“没听说奈特贝特有条洋槐路,只知道有条叫亨利·牛津路的而已。”德立克马上就挣扎似的大声说:“怎么没有?在小巷里。”一会儿,他又虚弱地接口:“虽然在小巷,不过……。”管理员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看看我说:“那么你呢?”他的表情不怀好意,好象面对着一个娼妓。我觉得很渴,于是吞了吞口水说:“我姓汤普生,全名是维多利亚·汤普生,家住伦敦托马斯路(由于过分紧张,差点说成汤普生路),门牌是二十四号(号码和德立克的一样,等讲出后我才发觉,由于紧张,实在没法考虑其他)。”“属什么区?”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不懂,只得生气地看着他不回答。“喂,我问你邮政区号。”他戏弄我似地提高音调。我忽然想到吉普赛区,于是无力地答:“SW
六区。”写完之后,他啪的一声把记事本合起来,说:“好了,快给我滚开!”一面指着外面的马路。我们嚅嚅无言地照他吩咐离开,可是他又从后面追过来指着我们大声叫喊说:“以后不要再来光顾了,你们两人长什么样我已看得一清二楚,再给我瞧见的话,叫警察来!”  这时候,已经有不少看热闹的人,三三两两地站在马路边,有些面露嘲笑,有些对我们指指点点,嘴里叽叽咕咕地不知在说些什么。我紧挽着德立克的手臂(为何不是他挽着我呢),急步逃开光亮的地方,本能地拐向右边一条下坡的路。我们越走越快,虽然已经钻到小巷里了,但我们仍沉默着,一语不发。车子停在坡顶,可我们实在不敢再回到那地方,只好不坐车子,另外想别的办法回去,反正只要不再接近那倒霉的电影院就行了。  可是德立克不久又改变了主意,想把车子开回来。他紧锁着眉,考虑了一会儿,说:“车子的车号被那些人记去了实在不好,我还是把它开回来吧!  这次我一个人去,待会儿我们在温莎大厦华拉斯街的对面见,大概十分钟就可以把车开到那里。”说完他一把推开我,大步消失在黑暗中。  我木然地站着,注视他远去的背影。他一向是个洒脱的人,走路总是昂首挺胸,现在却没了往日的模样了。一直到不见了他的身影,我才孤独地走过和华克街平行的那条路。  直到这时我才稍微清醒了一点。这才发现手上仍拎着那条内裤。我把内裤收到手提包里去,掏出镜子,借着路边的灯光,打量了一下大难后的自己。  我的脸色灰白透绿,眼睛空洞洞地挂在眼眶里,不复往日的神采。本来柔顺的头发也因刚才一躺而弄得披散在脑袋上。嘴唇上的口红,则被德立克刚才狂风骤雨般的拥吻弄得斑驳不堪。在这难得冷静的时刻里,我想起刚才所发生的一切。“这对肮脏的野狗!”这句话对我们来说的确是很贴切啊!我觉得全身发冷,一种从未有的下流感霎间涌上了我的脑海,让我觉得一阵阵的恶心。今天的事是就此终了,还是要继续再发展下去呢?我又想起这以前的好几个星期六,我们在特别小屋中翻三倒四的动作,一定被人暗中偷看了去,这些人也许早把德立克的车号记下来了,或许那些常在戏院附近走动的小孩也把车号记了去。每个犯罪现场,总会有人爱管闲事!那个管理员说,我们犯了罪,这些罪在保守的、新教徒的英国,简直是罪大恶极、无可宽恕……。  当德立克从地下弹起的一刹那,他赤条条的下身一定全入了管理员的眼睛。  啊呵!越想越恶心,我不寒而粟。这一辈子从来没碰到过这么丢脸的事。他们会记清楚我的脸吗?他们会认得我吗?想到这里,我不禁把头深深地埋进了掌心里。啊!只希望这是一场梦!即使是恶梦也好。现在我唯一庆幸的,是可以暂时离开德立克了。现在他也许已把车子开到,在那儿等我了。我朝镜子瞥了最后一眼,拍拍面颊,整整头发,然后赶快横过马路,拐弯朝温莎大厦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情不自禁地回头张望,生怕有人跟踪似的,可纵使我一再告诫自己要镇定,那些鄙夷的嘲笑声和指摘声,还是由四面八方涌过来:“看哪,就是那女孩儿!”“就是那家伙!”“啧啧啧,真不要脸,她的身体已被弄脏了!”
爱我的间谍????这个找了好久终于看到了!假面
 第四章 “再见,葳芙”  对我来说,这个夏天的晚上并没有结束。我到达华拉斯街时,看到德立克的车子停在对街,我的心稍稍安定下来。但接着我就看到他车旁站着一个警察,正在跟他说着什么。这时德立克恰好侧过头来看到了我,我只得走过去。“你看,警官先生,我说得不错吧!这位小姐来了。她……得上洗手间……。  我说的都是实话啊!”  看样子又是桩麻烦事。我调整了呼吸,上前略作寒暄,就钻进了德立克的车子里。这警官先看看我,露出一抹古怪的笑,然后对德立克说:“好了,以后不可在这儿停车。既使有急事,也不可以随便把车停在这里。”说完用手摸摸他的络腮胡。德立克如释重负地朝警官毕恭毕敬地行了个礼,然后缩回车里,坐在我身旁。警官只动了动鼻翼,哼哼了两声,并不回礼。车子发动了,再也不情愿稍作停留似的飞驰而去。  下了坡,车向右转。一路上德立克紧闭双唇,默不作声。本来我们打算开到车站,送我回去的。这会儿他莫非失了心神一直往前,过了车站也不知道?好不容易,终于听到他“唉!”的叹了一声,似乎松了一口气:“今天真太倒霉了,也太惊险了。万一上了明天的报,我不是成了众人取笑的对象?如果更不幸登在牛津的报纸上,我真的不要做人了。唉,只好一切听天由命了!”  “吓死我了!”我惊魂未定,好不容易才声音颤抖着吐出这句话来。他不由得侧过脸来瞄了我一眼。  “啊,算了吧,就把它当作爱情的考验,别想得太多!”他轻松地耸耸肩,又恢复了往日的样子,可怜的我还瑟缩成一团。“今晚太遗憾了,”他蛮不在乎地说:“正在精彩的当儿,啊……”说完,瞟了我一眼,看我是否有同感。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怎么样?离火车开车的时间差不多有一小时,我带你到河岸走走如何?那儿是温莎有名的情侣区,我保证不会再有任何事出现,放心好了。今晚真是功亏一匮,正在最紧要的关头却泡了汤,早知这样,何必浪费我这么多的时间和精神?唉,真是可惜,可惜!”  这话好象是指他冲出去买回来“那个”所费的苦心。我敏感地一震,赶紧说:“算了算了,今晚就这样吧,德立克,我已没心情再和你散什么步了。你们男人好象很轻松,事情一过就跟没事似的,可是,你怎么不想想我此刻的心情呢?一想到刚才我缩在墙角的那副样子,我就浑身发冷。”  德立克迅速转过头来:“你的心情,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你的心情到现在还没好起来吗?”  “你真是一点儿都不了解我,我现在觉得做什么都很羞愧。”“这算得了什么!”他不屑地说:“反正刚才那段已经过去了,你说是不是?宝贝儿?”  又是这种满不在乎,不关痛痒的话!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安慰。他应该知道,今晚,我完全是为了他才牺牲的呵!如果不是一味替他着想,我又怎会碰到这种尴尬的场面呢?现在,我只希望他能紧紧地拥抱着我,吻我,告诉我他爱我的心一点都没有改变。只要能确知这点,以往的一切屈辱都不重要了。可是现在听他的口气,好象又有从头再来的企图,我的脚又开始发软了,但是又不能让他知道,只好用手紧紧抱住膝盖,尽量使自己镇定下来,小声说:“请原谅我。”  “没关系,亲爱的。”他潇洒地摆摆手。  过了一道桥后,他把车子停在路旁,下了车,爬过栅栏,然后伸手帮我也越过。我们来到栅栏内一处草坪上,他又揽住了我的腰,沿着河岸的小路,走到大片的柳树下。河岸停靠了几艘有船舱的小船。“我想租这样的一艘船。  咦,也许我们可以偷榆地溜进去,不用办什么手续,说不定会有豪华的双人席梦思、餐点、美酒,等着我们去享用哩。”“不,德立克,不可以,这事情太荒唐了,我们刚才闹出的乱子还不够吗?难道你还不死心?”说完这话,我才惊觉到也许德立克会被我骂得挂不住面子了。但是,那些叫人羞愧不已的难听的话,又好象马上就会在耳边响起:“搞什么鬼?把这只船当成你们的啦?还不快给我滚!”德立克转过头朝我一笑:“你还在想刚才的倒霉事呀?你瞧,这里的草坪又嫩又松软,我们不如找块合适的,一同躺下来数数星星。这样,才显得我们象真正的恋人啊!”  “呃,也好,德立克,不过你动作得温柔一点,别弄痛了我。”听了这话,他眼一亮,手一收,紧紧地把我拥入怀中,连说:“不会的,不会的,你等着瞧吧!”  这时我已差不多恢复体力了。明月当空,一阵阵凉风袭来。我和他肩并着肩,漫步在河岸上,心情渐渐开朗了起来。走着走着,前面出现了一丛树林。我感到微微的不安,停了下来,下意识地觉得,他一定会把我带到那里面去。我暗暗告诫自己,千万要镇静,要用冷静的态度来处理这件事,不要失去理智。  穿过了一大堆草丛,我们终于来到林子的前面。他的眼光前后一扫,然后看着我说:“我们进去吧,我走前面,这些草很高,小心跟着我。”等我们东弯西拐,举步艰难地穿过浓密的树丛后,果真看到当中有一小块空旷整齐的草坪,到处散落着废弃了的香烟盒、可口可乐罐,好象这地方其他的情侣也常来偷情似的。一些草也被踏得七零八落,耷拉着躺在地上。看上去,一定有千百对恋人,曾在这里拥抱、挣扎过,或者也曾被人当作私娼馆的床,在这里翻云弄雨过。一刹那间,我想逃出去,可是却没有勇气,只得不断地安慰自己,既来之则安之。能在此演出巫山云雨,可见这地方还是很合适的。  他性急地脱去了上衣,把它铺在地上,然后象饥饿的野狼一样扑过来,两手伸进我的衣襟里,开始不停地摸索。我很想配合他,陶醉在这令人心动的气氛中,可是由于刚才那场打击,我的大脑变得不听指挥了,手脚也硬梆梆的,失去了弹性。如果这时他能向我说些甜言蜜语,如果他能够多顾及一点我的感受,如果他能向我多表示一点体贴之意,那该多好……。可是他已冲动得失去了理智,眼里喷出来的情欲之火,象是要把我焚烧似的,双手不停地挤压着我,就象玩弄一个软弱无力的洋娃娃。  “只有纸做的洋娃娃才是我的东西,完全属于我。”远处飘来这两句歌诃,伴着吉它的弹奏声,好象荷碧·琼丝那富有节奏的歌喉和比尔·甘妮那甜美的女高音对照一般,又好象心底的琴弦在拨动,触动了我心底最深的地方。我心一酸,眼泪就要掉下来了。啊!上帝啊!我的将来会是什么样的呢?  忽然,一阵尖锐的痛楚传遍全身,我勉强咬着牙关,忍住疼痛的呻吟,因为德立克已经粗暴地把我推在地上,紧压着我了。他的胸脯急促起伏着,心脏的跳动声清晰地传入我的耳鼓,脚用力地蹬着,极力要把我并拢的双腿分开。  不知不觉中,我已紧抱着他,触摸到他的衬衫,已被汗水湿透了。  他的嘴饥渴地在我脸上搜索着,我一直被他压得喘不过气来。树后透过来的月光隐隐约约,似乎也羞见我们俩的模样,我不由得泪水潸然而下。他终于进入我体内了,这时我才确实感觉到在那个时刻,有的只是痛苦,毫无传言中的快感,可又好象留下了什么要紧的东西。哦,对了,这个男人现在被我抱在怀里,温热、有弹性,是个活生生的人。我忽然一阵冲动,拼尽全力,把他抱得更紧一点。从此以后,他属于我,我也属于他,凡事他都该会替我设想了!在这个世界上,我再也不会孤独,我们两个再也分不开了。  虽然我泪流满面,但并没对他有丝毫影响。他紧压着我,不停地抽动着,一边吻我的脸颊,抱紧我的腰。然后,一切都静止了,他疲惫地由我身上爬起来,毫无表情地站稳,客气地伸出两手,作势要拉我。我把裙子放下,抚平,拉着他的手站起来。他盯了我一眼,似乎想知道我此刻的心情。  “我没有弄痛你吧?”  “嗯,还好,只要你满足就好了。”  “是的,我是很满足。”  他弯身拾起地上的衣服,看了看手表,“糟了,离火车开车的时间只有十五分钟了,看样子我们得快一点,不然就赶不上了。”我们连忙从原路回去。我一边走,一边用梳子整理好头发,又用手拍拍裙上的灰尘。德立克则一心向前,沉默不语。月光下,我悄悄侧头偷看他的脸。他的脸冷冰冰的,象一座石膏像。我伸手挽住他的手臂,他也没有任何热烈的反应。我真希望他能对我讲一些安慰的话,就象以前一样,或者提一些下次约会的事,这样我也许会比较好过一点。可是他满脸的冷漠,好象要刻意疏远我似的。难道说男人达到目的后,都会摆出这副嘴脸来吗?我不知道。可我确实听说过,只要男人达到了目的,他们的态度就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由热变冷。这难道是真的吗?德立克,德立克……我心一恸,忍不住低泣起来。  我们终于回到停车的地方,开车直奔车站。到了车站门口,我要他停车。  静悄悄的站台笼罩在黄昏朦胧的灯光里,显得有点儿凄凉。他抬头看看天色,然后将目光停留在我身上。我说:“别送了,我自己会坐车,下星期六怎么办?我想我可以去牛津看你,不过当然你得先安顿一下,安顿好了再通知我,好吗?”  他避开我的眼光,迟疑地说:“葳芙,嗯,我看我们这么做不太妥当,因为,只要你一到牛津,我们的事很容易就会给别人知道。你刚刚也说,我什么事都没安顿好。这样吧,暂时看情形好了,反正我会写信跟你联络。”  我怀疑这是藉口。我紧盯着他,很想从他脸上的表情看出些什么,但我什么也看不出。我感到他的态度和以往不一样,有点怪异,含含糊糊的。不过,我想这也许是他太疲劳的缘故吧!因为我自己也觉得很累了,于是我只好说:“好吧,我等你的信。不过要早点写,好不好?我想知道你回去之后的情形。”说完,我垫起脚尖在他唇上吻了一下。他的唇冷冰冰的,我的心不由得往下一沉。  他点点头,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语气生硬地说:“谢谢你,那么以后再见了,葳芙。”然后他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接到德立克的来信是在分别后的第三个星期。在过去的这两个星期里,我连续寄出了两封信,但毫无回音。后来我终于按捺不住,打电话给他。接电话的人总是说:“哦,你等一下,我进去看看。”然后很快回来告诉我说:“他不在。”他信中的第一句是这样的:“可爱的葳芙!虽然这封信对我来说很难下笔,但我还是不得不告诉你。”看到这里,我拿着信飞奔回自己的房间,赶紧把门锁好,坐在床沿上,我抓着信纸,双手紧张得要沁出汗来。  接下去他写道:“今年暑假,我们俩在一起,玩得很开心,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可是,回去之后,生活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处理的事情也多如牛毛,每天忙来忙去,忙得连和女孩子约会的时间都没有了。我们的事,我已和父母商量过了,可是遭到他们彻底的反对,而且还责备我,为何婚前就做出这种越轨的事情。很遗憾我的双亲都是古板保守的人,这方面的观念很狭隘,尤其对外国人,成见更深。你在我心中,一直是最美好的。我一直把你当作普通的英国女孩看待,没有一点歧视的念头,你那加拿大腔的语调,听在我耳里,反而更柔美动听,这点,相信你也很清楚。现在,我父母逼我和邻近的某小姐结婚。这事情以前就曾提出来讨论过的,我一直瞒住你没说,是因为不想伤害你,这是我不对。事实上,我跟某小姐的感情已很深了,深得都可以订婚了。现在回忆起那段和你在一起的甜蜜时光,真是太令人怀念了。那草坪、那特别座,一切的一切,都是这般美好,我会一辈子记在心里,永世难忘。你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希望将来还有再见你的一日。”最后,他写道:“为了纪念我们的这段情,我特别邮寄了上好的香槟酒给你,不久就会收到的。葳芙,看完这封信后,不要过分地惊讶。我真的觉得,能和你这种了不起的女孩交往,是我的幸运。怀抱着浓情蜜意和往日快乐的回忆……  德立克敬上。”  沉重的打击来得太快了,快得令人来不及思想,可是要从这场打击中重新站立起来,寻回往日的自己,却足足花了我半年的时间。人生在世,谁也抛不开一个“情”字,只是深情与薄情的差别而已。以前常听别人诉说关于感情的痛苦,说的人涕泪纵横,听的人则是隔靴搔痒。做梦也没想到,一个晴天霹雳,这样的事情就落在我自己头上了。现在想起来,我和他开始约会的第一个晚上,就已经行动放荡,喝得醉醺醺的,象个下贱的女人,这才给他抓住机会来玩弄我。在英国这个古老、呆板的国家里,我这个加拿大人,外国人,可以说是他们玩弄的好对象,这点我却糊糊涂涂没有搞清楚,是我活该!我已超过十八岁了,成年了,不再是年幼的婴孩,对事物应有独立的判断能力,今天却落到这种地步,怪谁呢?我很想对这件事做个冷静的思考,可一想到伤心处,又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可是,纵使我泪流成河,也唤不回变了心的人了。一整夜,我都时哭时停,辗转难眠,只得起身跪在圣母像前。玛丽亚呵,玛丽亚,请怜悯我,把德立克还给我吧。我爱他,请帮助我!  圣母默默地注视着我,一语不发,慈祥的面庞让我心碎。我知道,除了自己,谁也帮不上我的忙了。是的,我恨他,但我并不想采取任何报复行动,我只给他回了封简单的信,说来信收悉,香槟退回。  我还是跟以往一样过日子,但是现在,时间象是停摆了一样,过得特别慢。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残酷的事实啮啃着我的心,不断地提醒我,我是一个被人抛弃的可怜女孩。温莎电影院内梦般的回忆,也不断地刺激我心中的伤痕。温暖的阳光,再也融解不了我冰冻的心了。  情场虽然失意了,但事业方面,我的运气却不错。通过一位朋友的介绍,我进了一家叫做查尔西·克拉里昂的报社工作。这家报社的新闻完全属于地方性的,有大篇幅的广告栏,譬如产品广告、招生广告等等。上至社论,下至某条路的路灯不够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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