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05年事业单位改制内退政策服务业协调办公室内退人员,服务业协调办公室被划分为商务局和旅游局,我进了商务局,

17年9月我单位枣庄商务局通知我办理正退,到劳动局即说手续不全至今不给办!求大神帮帮我好苦呀!_百度知道
17年9月我单位枣庄商务局通知我办理正退,到劳动局即说手续不全至今不给办!求大神帮帮我好苦呀!
17年9月我单位枣庄商务局通知我办理正退,到劳动局即说手续不全至今不给办!求大神帮帮我好苦呀!我是85年合同制工人,00年改制被流到所谓有限公司,01年6月被开除了,经仲裁和诉讼在市服务协调办公室办理了内退,后服务协调办公室划分为商务局和旅游局,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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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去找一下商务局督促他们赶快补手续,如果无效,就打12345政务电话反映,或是找媒体帮你主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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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5年合同制士人,00年改制被分流到所谓有限公司,01年被开除经仲裁和诉讼05
我85年合同制士人,00年改制被分流到所谓有限公司,01年被开除经仲裁和诉讼05年在枣庄市服务协调办公室内退,后服务协调办公室划分为商务局和旅游,我进了商务局,17年9月商务局通知本人办理正退,到劳动局即不按正常职工办理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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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法律上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诉讼时效期间: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另外还有4年的特别诉讼时效,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及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所以,只要记住“特别诉讼时效”;其他的一般都是“2年”。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1、附条件或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2、约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算。3、未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债的请求权,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起算。4、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者损害时起算。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6、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法律和航运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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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盈江县工业和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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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德办发〔2010〕56号)、《中共盈江县委办公室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盈办发〔2010〕76号)精神,设立盈江县工业和商务局,为盈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盈江县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经济局除能源管理方面、乡镇企业行业管理外的职责、商务局除对外经济合作规划外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商务局。
  (二)将能源管理、对外经济合作规划的职责划给发展和改革局;将乡镇企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给农业局。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二)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管理工作。
  (三)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紧急物资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组织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四)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和生物化工、燃料乙醇、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
  (六) 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七)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县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和备案。
  (八) 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九)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口岸建设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口岸建设工作部署;负责拟定盈江县内外贸易和口岸建设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盈江县商务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体制改革意见和发展战略,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
  (十二)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出口与再出口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对东盟国家经济贸易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盈江县对外贸易和边境贸易的管理细则和措施;在县政府的授权下,参与有关东盟国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活动,负责与我国驻东盟国家使馆经参处有关业务的联系工作。负责制定盈江县经贸涉外事务规定;归口审批全县经贸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事宜;归口管理全县经贸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经贸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接待、接洽工作。
  (十三)负责盈江县组织协调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协调国外对盈江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口岸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口岸发展规划、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十四)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利用外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商会和企业协会的工作。
  (十五)承办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工业和商务局设1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会务、保密、接待、督查督办、政务信息、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等工作;负责印章、机关办公设备配备、车辆管理;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出纳和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参与工业经济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参与企业深化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有关事务;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信息化发展的对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工业和经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综合性政策文件;组织制定工业、经贸、信息化发展产业政策实施办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工程系列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投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投资及工业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生物化工等新兴产业发展;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承担有关投资管理工作;协调并推动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
  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制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对全县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盈江国内外贸易流通和管理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分析县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势,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口岸建设等方面政策法规;负责全县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机关普法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 经济运行股
  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分析行业形势并发布有关信息;拟订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综合平衡调配生产和运行要素;协调推进银企合作,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和市场开拓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业预警机制,承担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物流企业运行态势,拟订工业物流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
  分析盈江县贸易发展状况,提出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并根据全县贸易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结构方向,负责全县内外贸易宏观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和统计;监督盈江县工业和商务企业的统计工作;按照国家统计法及有关规定,管理、规范、制定全县内外贸易、三资企业的统计报表编报;负责全县外经贸收汇、创汇指标和税费贡献的统计、汇总工作。
  (四)工业股(盈江县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石化、冶金、有色金属、机械、化工、建材、轻工、食品、药品、造纸、燃料乙醇等行业管理;承担行业发展监测分析,研究市场动向,促进行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编制专项发展规划;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进行业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规划及新产品开发计划,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产业升级、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认定和评价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有关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监管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培育工业品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和信息化、标准化等事项及有关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政府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及鼓励技术和成套产品出口政策;管理盈江县技术和大型成套设备及高技术产品的出口,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执行国家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商务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和信息化、标准化等事项及有关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研究并负责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以及依靠科技促进产业提升、产品升级换代、开发高技术出口商品等工作;负责引进和开发高新技术工作。
  (五) 电力保障股(盈江县电力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力执法大队)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云南省查处窃电行为条例》、《云南省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承担电力需求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大用户直供和矿电结合;负责盈江县电力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工业园区股(盈江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工业园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组织拟定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开发建设方案和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和科学布局;加强工业园区管理,促进产业聚集、企业集群发展;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工业园区各项管理规定,健全完善工业园区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承担入园企业月报、季报和年报的收集、汇编、报送工作;指导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对入园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并提出审查意见;做好工业园区项目储备工作,建立园区项目储备库;对工业园区内各类招商引资企业进行指导监督,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和监督工业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承担工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提出发展报告和建议;负责协调工业园区的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七)节能股(盈江县人民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云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政策和年度节能计划;拟订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工业、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提出行业专项布能项目和资金计划安排意见;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及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实施行业节能和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承担行业节能产品能效标识管理工作;拟订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考核标准,负责行业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宣传培训;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
  (八)中小企业股(盈江县人民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盈江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推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提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并推动体系建设;指导大企业培育和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中小、非公企业的上市培育;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培训、公共信息、融资担保、技术创新、维权保护的平台建设;协调处理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投诉,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合法权益;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盈江县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 信息产业股
  结合盈江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信息化建设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盈江县企业加快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对盈江县商务业务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项目统一规划、立项、评审或招标、实施并验收;负责盈江县商务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开发和利用商务信息资源的相关工作。负责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负责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编制电子政务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公共应用系统及平台建设;组织指导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和绩效评估工作;协调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络“三网融合”;配合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负责工业和商务局信息的采集、报送以及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工作。贯彻实施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审查无线电台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按照权限审批无线电台的设置、使用,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委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实施无线电监测;提供无线电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服务。
  (十)内贸股 (盈江县盐政管理局)
  健全、规范盈江县市场体系的规章和标准,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引导全县国内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市场调控建议;组织全县财政资金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汽车等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务市场建设规划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酒类、肉类、食糖、边销茶等)的市场调控和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指导全县报废汽车管理、茧丝绸协调和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规范全县汽车、建材市场秩序。拟订盈江县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进工贸、农贸和内外贸结合;贯彻执行国家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贸易代理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的现代化;负责指导全县流通企业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开拓全县城乡市场;调查研究盈江县服务贸易现状,提出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建议;指导、管理和规范全县批发、零售、餐饮业、住宿业、再生资源回收、国内展览、免税商店和居民服务等行业;按有关规定对全县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进行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等盐业行政法规,负责盐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县食用盐零售许可规划和组织实施报批工作;承担盐业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外贸股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实施外经市场多元化和以质取胜战略,参与编制全县进出口商品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分配、管理全县进出口商品配额;办理上报外经贸企业进出口许可证备案登记手续;负责协调盈江县在境内外举办和参加的外经贸展销会、洽谈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出口商品质量检验、进出口通关等有关事务;负责指导进出口商会商品经营协调。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的一般贸易、边境贸易工作;拟订下达和组织实施全县一般贸易、边境贸易进出口业务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县外经贸企业的进出口任务,计划实施完成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处理有关一般贸易、边境贸易方面业务的审核、上报工作;承办大贸进出口企业、边贸企业进出口经营范围的审批申报工作;负责办理一般贸易、边境贸易中实行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计划、汇总、申报和分配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外贸、边贸加工企业的立项、布点的审批、申报和管理工作,拟制和下达全县外贸、边贸加工企业的生产年度计划并督促完成;负责全县外贸、边贸加工企业的生产、安全等问题和监督、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县一般贸易、边境贸易、加工贸易、过境贸易等业务的开拓和发展工作。
  (十二)外经外资股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省、州政府有关境外承包工程、境外投资、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战略、政策、规章制度;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拟制下达和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年度计划;负责办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执行国家对外援助项目业务的接受、管理国际援助、赠款工作。负责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参处(室)及周边国家官方、民间商务机构的日常联系工作,参与全县对外经贸合作项目的发布、洽谈和招商。按照国家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定期报送有关动态;负责办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的审批及申报工作;负责管理、监督盈江县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编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商品年度计划及国家限制进口商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原材料和设备进口;负责对外商投资资金到位情况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审查、申报和办理县内投资项目利用国外贷款的相关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补偿贸易和加工贸易的审批工作;联系盈江县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外来投资者的投资环境营造良好的条件。
  (十三)口岸管理股(盈江县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口岸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口岸工作的规定,研究改进口岸管理体制,实施口岸的正规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负责全县口岸的综合管理工作,加强与口岸联检单位的业务联系和工作协调;编制申报全县口岸开放、建设规划;审理申报口岸的开放与关闭、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计划;组织口岸的集疏工作;负责全县口岸吞吐量的统计;指导口岸单位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协调口岸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四、人员编制
  盈江县工业和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7名。领导职数为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工勤编制4名。
  五、其他事项
  划给县农业局工勤编制1名。
  六、附则
  (一)盈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盈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盈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盈江县工业和商务局行政审批事项
  盈江县工业和商务局行政审批事项
  一、食盐准运许可初审
  二、食盐批发零售许可初审
  三、供电营业许可初审
  四、全县性工商领域行业协会成立审查
  五、高耗能的特种设备节能初审
  六、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初审
  七、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审查
  八、省、州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初审。
  九、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初审。
  十、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初审。
  十一、企业投资项目(省级、州级)核准初审。
  十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初审。
  十三、财政投资为主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前初审。
  十四、无线电频率许可初审。
  十五、法定权限内无线电台(站)设置许可初审。
  十六、无线电呼号许可初审。
  十七、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口许可初审。
  十八、无线电监测许可初审。
  十九、无线电台操作人员资格许可初审。
  二十、外籍用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审批初审。
  二十一、成品油经营批准证初审
  二十二、生猪定点屠宰许可初审
  二十三、典当行经营许可初审
  二十四、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许可初审
  二十五、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初审
  二十六、外商投资经营许可初审
  二十七、对外工程承包项目初审
  二十八、境外投资初审
  二十九、境外项目初审
  三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
  三十一、再生资源备案登记
  三十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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