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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耳朵四字词语_百度知道
形容耳朵四字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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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听觉敏锐,这里指听觉。闭着眼睛,堵住耳朵。形容对外界事物全不了解。
出处:汉·王充《论衡·自纪》:“闭目塞聪,爱精自保。”
闭上眼睛不看,堵住耳朵不听。形容对外界事物不闻不问。
出处:汉·王充《论衡·自纪》:“闭目塞聪,爱精自保。”
蔽:遮;聪:听觉灵敏;明:香得清楚。掩住耳朵,挡住眼睛。比喻对客观事物不闻不问。
出处:鲁迅《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二、是对于现实要‘蔽聪塞明’,麻木冷静,不受感触,先由努力,后成自然。”
蔽:遮;聪:听觉灵敏;明:看得清楚。蒙住眼睛不看,堵塞耳朵不听。指对外界事物不闻不问。
出处:宋·曾巩《洪范传》:“夫然,故蔽明塞聪,而天下之情可坐而尽也。”
人不傻,耳朵也不聋。常与“不成姑公”连用,意为不故作痴呆,不装聋作哑,就不能当阿婆阿公。形容长辈要宽宏大量。
出处:汉·刘熙《释名》卷二:“不瘖不聋,不成姑公。”
充:塞住。塞住耳朵不听。形容有意不听别人的意见。
出处:《诗经·邶风·旄丘》:“叔兮伯兮,褎如充耳。”
盗:盗窃;钟:古代一种乐器。偷钟时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欺欺人。
出处:《吕氏春秋·自知》:“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
鼎、铛:均为两耳三足的金属炊具。电鼎和铛都有耳朵。指某人或某事影响大,凡是长耳朵的都应该听说、知道。
出处:宋·司马光《涑水记闻》:“太祖宠待赵韩王(普)如左右手。御史中丞雷德骧劾奏赵普擅市人第宅,聚敛财贿。上怒叱曰:‘鼎铛尚有耳,汝不闻赵普吾之社稷臣乎?’”
塞住耳朵不愿听。
出处:《旧五代史·唐书·末帝纪中》:“怀忠抱直之人,虚心谒见;便佞诡随之说,杜耳恶闻。”
耳朵和面部都红了。形容过于用力、情绪激动或羞愧时的脸色。
出处:清·钱彩《说岳全传》第六十一回:“忽见禁子走来,轻轻的向倪完耳边说了几句。倪完吃了一惊,不觉耳红面赤。”
指因突然遭到强烈刺激而耳朵变聋,眼睛变瞎
出处:清·翟灏《通俗编·身体·耳聋眼黑》:“《传灯录》,百丈被马祖一喝,直得三日耳聋眼黑。”
指因突然遭到强烈刺激而耳朵变聋,眼睛变瞎
出处:清·西周生《醒世姻缘传》第六回:“那个昏大官人就像耳聋眼瞎的一般。”
满耳朵满鼻子都是。形容听得烂熟。
股:大腿;肱:手臂从肘到腕的部分。起到耳朵、眼睛、手臂的作用。比喻辅佐帝王的重臣。也比喻十分亲近且办事得力的人。
出处:唐·吴兢《贞观政要·政体》:“然耳目股肱,寄于卿辈……事有不安,可极言勿隐。”
染:沾染;濡:沾湿。耳朵经常听到,眼睛经常看到,不知不觉地受到影响
出处:清·西周生《醒世姻缘传》第27回:“一来也是秉赋了浇漓的薄气,二来又离了忠厚的祖宗,耳染目濡,习就了那轻薄的态度。”
眼睛发花,耳朵发热。形容饮酒微有醉意,精神兴奋的感觉
出处:南朝·梁·简文帝《筝赋》:“耳热眼花之娱,千金万年之寿。”
濡:沾湿。耳朵经常听到,眼睛经常看到,不知不觉地受到影响
出处:明·李东阳《刘公神道碑铭》:“古者重世臣将家,盖其韬略技艺,耳濡目击,有不习而能者。”
濡:沾湿。耳朵经常听到,眼睛经常看到,不知不觉地受到影响
出处:明·吴承恩《开府介川毛公德政颂》:“凡此诸条,耳濡目及,默化阴孚,匪言可悉。”
濡:沾湿;染:沾染。耳朵经常听到,眼睛经常看到,不知不觉地受到影响。
出处:唐·韩愈《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铭》:“目濡耳染,不学以能。”
耳食:耳朵吃饭。指没有确凿的根据,未经思考分析的传闻。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六国年表序》:“不察其始终因举而笑之,不敢道,此与以耳食无异。”
用耳朵看,用眼睛吃。比喻颠倒错乱。
出处:宋·司马光《迂书·官失》:“世之人不以耳视而目食者,鲜矣。”
用耳朵看,用眼睛听。三代道家荒唐地认为视听由精神主宰,可以不受器官限制。
出处:《列子·仲尼》:“老聃之弟子有亢仓子者,得聃之道,能以耳视而目听。”
不仅是当面告诉他,而且是提着他的耳朵向他讲。形容长辈教导热心恳切。
出处:《诗经·大雅·抑》:“匪面命之,言提其耳。”
耳朵同时察听各方面来的声音。形容人很机警。
出处:清·钱彩《说岳全传》第十六回:“为将之道,须要眼观四处,耳听八方。”
用耳朵听,并记在心里。
染:沾染。耳朵经常听到,眼睛经常看到,不知不觉地受到影响
出处:丛维熙《北国草》第一章:“由于他小时候在巴黎耳闻目染的结果,爱情比同龄的年轻人要早醒得多。”
染:沾染。耳朵经常听到,眼睛经常看到,不知不觉地受到影响
出处:老舍《四世同堂》:“老人自幼生长在北平,耳习目染的和旗籍人学了许多规矩礼路。”
方脸盘,大耳朵。旧指富贵相。
出处: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三回:“ 你不看见城里张府上那些老爷,都有万贯家私,一个个方面大耳。”
一个肥胖的脑袋,两只大耳朵。形容体态肥胖,有时指小孩可爱。
出处: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二十二回:“看上去有七八岁光景,倒生得肥头大耳。”
鬟:环形发髻;鬓:脸旁靠近耳朵的头发。形容女子头发的美。也形容女子头发蓬松散乱。
出处:宋·苏轼《题毛女贞》诗:“雾鬓风鬟木叶衣,山川良是昔人非。”宋·范成大《新作景亭程咏之提刑赋诗次其韵》:“花边雾鬓风鬟满,酒畔云衣月扇香。”
俯首:低头。低着头,耷拉着耳朵。形容恭顺服从,屈卑驯服的样子。
出处:唐·韩愈《应科目时与人书》:“若俯首帖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
象狗见了主人那样低着头,耷拉着耳朵。形容卑屈驯服的样子。
出处:唐·韩愈《应科目时与人书》:“若俯首帖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
附:贴近。贴近别人的耳朵低声说话。形容和对方密谈要事。
出处:明·天然痴叟《石点头·侯官县烈女歼仇》:“……遂附耳低言道:‘这桩事,除非先如此如此,种下根基,等待他落入我套中,再与你商量后事。’”
昏:眼睛看不清楚;聩:耳朵听不清楚。眼花耳聋,没有能力。比喻头脑糊涂,没有能力,分不清是非。
交头:头靠着头;接耳:嘴凑近耳朵。形容两个人凑近低声交谈。
出处:元·关汉卿《单刀会》第三折:“不许交头接耳,不许笑语喧哗。”
指只知道耳朵进口里出的一些皮毛之见,而没有真正的学识。
出处:《荀子·劝学》:“小人之学耳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间则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
脸笔耳朵都红了。形容因激动或羞惭而脸色发红。
出处:《朱子语类》卷二九:“今人有些小利害,便至于头红耳赤;子文却三仕三已,略无喜愠。”
不仅是当面告诉他,而且是提着他的耳朵向他讲。形容长辈教导热心恳切。
出处:《诗经·大雅·抑》:“匪面命之,言提其耳。”
眼睛明亮,耳朵灵敏。形容力图透彻了解。
出处:《书·舜典》: “明四目,达四聪”。
濡:沾湿;染:沾染。耳朵经常听到,眼睛经常看到,不知不觉地受到影响。
出处:唐·韩愈《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铭》:“目濡耳染,不学以能。”
用眼睛吃,用耳朵看。比喻颠倒错乱。
出处:宋·司马光《迂书·官失》:“世之人不以耳视而目食者,鲜矣。”
抓搔腮颊,揪扯耳朵。形容慌乱焦急。
出处:元关汉聊《蝴蝶梦》第一折:“我这里急忙忙过六街三市,行行里挠腮撧耳,抹泪揉眵。”
倾:歪,侧着。侧着耳朵仔细听。
出处:《礼记·孔子闲居》:“倾耳而听之,不可得而闻也。”
贯:贯穿,进入。响亮得象雷声传进耳朵里。形容人的名声大。
出处:元·无名氏《冻苏秦》第一折:“久闻先生大名,如雷贯耳。”
抓抓头皮,摸摸耳朵。形容一时无法可想的焦急神态。
出处:清·彭养鸥《黑籍冤魂》第十三回:“两个人搔头摸耳,没有法想。”
抓抓头皮,摸摸耳朵。形容焦急的神态。
出处:清·彭养鸥《黑籍冤魂》第12回:“两个搔头摸耳,没有法想。”
讲的人舌头破了,听的人耳朵聋了。形容议论多而杂,别人不予理睬。
出处:《战国策·秦策一》:“舌敝耳聋,不见成功。”
见别人举手挖耳朵,却误以为是在招呼自己。比喻希望达到目的的心情非常迫切。
出处: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吴衙内邻舟赴约》:“那吴衙内记挂着贺小姐,一夜卧不安稳。早上贺司户相邀,正是挖耳当招。”
鬓:脸旁靠近耳朵的头发;鬟:环形发髻。形容女子头发的美。也形容女子头发蓬松散乱。
出处:宋·苏轼《题毛女贞》诗:“雾鬓风鬟木叶衣,山川良是昔人非。”宋·范成大《新作景亭程咏之提刑赋诗次其韵》:“花边雾鬓风鬟满,酒畔云衣月扇香。”
洗干净耳朵恭恭敬敬听别人讲话。请人讲话时的客气话。指专心地听。
出处:元·郑廷玉《楚昭公》第四折:“请大王试说一遍,容小官洗耳恭听。”
塞:堵塞不通。聋:耳朵的听觉失灵。下边堵塞不通,上边听觉失灵。比喻真实情况不能上传下达。
揪着他耳朵。指恳切地教诲。言,助词。
出处:《诗·大雅·抑》:“匪面命之,言提其耳。”郑玄笺:“我非但对面语之,亲提其耳。此言以教道之,孰不可启觉。”
掩:遮蔽,遮盖;盗:偷。偷铃铛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
出处:《吕氏春秋·自知》:“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
捂住耳朵偷钟。比喻自己欺骗自己。
出处:语出《吕氏春秋·自知》:“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锺者,欲负而走。则锺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锺怳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揜其耳。”
遮掩别人的耳朵和眼睛。比喻用假象迷惑人,欺骗人。
出处:《大宋宣和遗事》亨集:“虽欲掩人之耳目,不可得也。”
以:用;代:代替。拿眼睛当耳朵。指不亲自去调查了解,光听信别人说的。
出处: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司文郎》:“王具白请教之意。僧笑曰:‘是谁多口,无目何以论文?’王请以耳代目。”
形容声音很大,耳朵都快震聋了。
出处:沙汀《呼嚎》:“每座茶馆里都人声鼎沸,而超越这个,则是茶堂倌震耳欲聋的吆喝。”
挠:搔。抓抓耳朵,搔搔肋帮子。形容心里焦急而无法可想的样子。
出处: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一:“大郎听罢,气得抓耳挠腮,没有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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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地址: 【Sherlock2010/HW】The Sheath of A Sword/归剑入鞘BY:204720 文中的案子改编自著名的一案,虽然凶手保留了“Jack the Ripper”的称号,被害人的姓名、身份、尸体情况,嫌疑人名单等都与真实的案件相似或相同,但推理过程与最终真相纯属杜撰,与真实案件没有任何关系抱歉文将近十三万,就让我偷个懒不搬到首楼了,大人们可点只看该作者或下载word版,里面也改正了一些用词和错别字: ... -851a-d/弃权声明:他们依然属于彼此^^分级:NC-17摘要:The scabbard is content to be dull when it protects the keenness of the sword. (鞘安于钝,以护剑利。&& 泰戈尔)
原文word版下载地址:
【关于结局】绝对是HE,更不会是《The Last Sherlock Holmes Story》那种结局,请大人们放心!【关于案情】这文的设定就是把凶手的背景也挪到了现代,不是模仿作案。个人观点是,这个案子之所以成为悬案,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那时候的刑侦手段十分有限,实际上凶手在现场遗留过物品,遗留过血衣,还寄了许多封手书信件,放到现代理应能够破案(不过也不排除我被犯罪心理和CSI洗脑了= =)所以把背景挪到现代之后,现场描述有很多地方与史实不符,并且剔除了原案中的和种族因素(比如凶手留下的关于的血书),很大程度上把案情简单化了,因为本意是想写篇搅基同人小说,不是篇推理小说Orz另外我和楼上nina大人的想法差不多,这个案子其实不怎么“Sherlock Holmes式”,它并不tricky,没有什么密码、密室、机关,虽然为了替凶手圆BUG让现场缺少线索,但那并不属于“精巧的布局”。正如侦探自己所言:通常愈稀奇的事真相大白后内情愈平常,那些普通的案件才令人迷惑。而某种意义上这正是个“普通”的案子——作案手段虽然极度凶残,但同时也是一种赤裸直白的死亡与邪恶,我觉得它可能更适合写的同人T-T所以文中确实会有些心理侧写,毕竟那是个变态杀手,如果不分析心理和动机的我想不出该怎么往下编,但我会努力让它看上去像的同人……我尽量……Orz* * * * *二事实上John始终不能理解Sherlock为什么那么讨厌坐警车——他有好多习惯他都不能理解,不过这也没妨碍他已经跟他在同一个屋檐底下住了十几个月——于是此刻他们正像以前许多次那样,并肩坐在一辆出租车的后座,穿过一场下得不怎么是时候的大雾,驶往一个凶案现场。John觉得车厢里有点挤。当然位子足够宽敞,但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是他先上车,再等Sherlock钻进来,John都会觉得坐得有点挤。这事儿是这样:如果是Sherlock先上车,John自然会规规矩矩地坐到车座的另一边,让两人中间空出正常的一英尺的距离。但如果情况反过来,Sherlock却不管那套,敏捷又冒失地钻进车里,像只被宠坏了的猫一样砰一声跳到后座中间,摆出一副整个后车厢都是他的地盘的架势,也不管John被他挤到了窗边。John曾经以为这是Sherlock的自我中心主意作祟,跟他爱支使人的毛病一样,无非是往“室友七宗罪”上再添一笔。不过后来John也有点看出来了,这没准只是因为他开始习惯了离自己近一点——实际上不止是在坐车时,一起走路时两人的距离也在不知不觉中拉近了,摆动臂膀间手有时会不小心撞到一块儿。又比如在公寓里,有两次John煮完咖啡,端着一返身,就看室友举着个空杯子无声无息地站在自己身后,近到他差点把滚烫的咖啡壶直接塞进他怀里,让John不得不无可奈何地警告他,有点眼力见儿,Sherlock,起码在厨房里时别这么突然靠过来,我可不想看到世界上唯一的咨询侦探最后是被一把咖啡壶烫死的。John倒还没疯狂到以为这是由于同居人对自己产生了什么非同一般的想法——毕竟那是Sherlock Holmes,John是指,Sherlock Holmes,这个名字本身就说明了一切,简单到不需要解释——再说自己和Sarah的关系从没见他有过什么关心或介意的表示。是的,那或许就有点像你养熟了一只猫,还把它宠坏了,导致它开始习惯性地在你脚下绕来绕去,让人得随时当心着走路,以防被它绊倒,或者一脚踩上它的尾巴。总之现在John觉得车厢里有点挤,只好又往窗边挪了挪,目光不经意间跟出租车司机从里打量他们的视线撞到一块儿,对方匆忙把眼睛调开了。John其实挺理解他的——人都有好奇心,不管是谁大晚上在警局门口拉了两个哥们儿,开口要去红灯区,还被吩咐说跟住前头那辆警车开时都难免会被勾起点好奇心。自打跟Sherlock混到一块儿,John发现自己就对人们好奇觑探的眼神越来越无所谓了。甚至他知道Lestrade手底下那帮人对他们俩究竟是什么关系一直挺感兴趣,听说他们内部对于“这可说不准,谁知道呢”的另一种讲法是“Well,very Holmes and Watson,你懂的”。
“我们就差挖地三尺了,”Lestrade站在John身边,突然开口说了句,“不止是这儿,附近都被翻了个底朝天,下水道、垃圾箱,什么线索都没有。”“找不到凶器很常见,”John望着同居人完全隐没雾中的背影,“他很可能把它带回去了。”“太‘干净’了,我是说这个现场,”Lestrade头痛地抱怨道,“甚至连个完整的脚印都提取不出来。凶手明显拿什么东西把鞋子包住了,或许是戴了,并且把血迹抹得一团糟,谨慎地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可你知道被害人的东西都还在,说明他根本不在乎让我们查出来她们是谁,典型的无计划型犯罪,随机挑选目标,不过被害人都是妓女,这肯定意味着什么,我想我们该找人做个心理侧写……”“设想确实很重要,”Sherlock再次走了回来,打断Lestrade的推想,“我对心理侧写没意见,但我也跟你说过好多回了,在占有全部线索之前,光下某种设想性的结论会使判断出现误差。”“所以你看出什……”“所以关上灯,全部的,”Sherlock继续不客气地打断他,一把将John扯了过去,“以及他有比听你唠唠叨叨更重要的用途。”两分钟后John独自站在黑暗中,四周是潮湿粘人的雾,脚边血渍凌乱——二十个小时前还有个被开肠破肚的女人躺在这儿——他想如果这就是同居人所指的那个“更重要的用途”的话,自己倒宁肯跟Lestrade一块儿站得远远的,听他喋喋不休地唠叨案情。不过John知道自己也就是随便抱怨一下罢了,好像诊所里的同事工作之余总会各自抱怨些烦心事:一个礼拜坏了两次,孩子不听话,输给了,吧啦吧啦吧啦。当然John很少参与此类闲聊,因为他想他总不能在人们抱怨洗碗机和足球队时举着咖啡来一句:“我头一回跟女朋友约会就被走私团伙绑架,那真是太糟了。后来还差点跟室友一起在一个游泳池边上被穿着Westwood的犯罪头子炸死,这日子过得可真烦人。”于是John现在站在这儿——在一个大雾迷蒙的深夜,站在一个命案现场,竖起耳朵试图分辨从黑暗中传来的脚步声。他以为Sherlock是想试试凶手走到离被害人多近的地方才会被她察觉,可这说不通——她们醉了,没醉到不省人事,但人醉了时总会有些反应迟钝,别说从背后过来个人,哪怕是后面有辆车狂按喇叭她们估计一时半会儿都躲不开。那么别去听,想象你醉了,脑子一团浆糊,唯一的念头是赶紧爬回家蒙头大睡……John努力放空感知,闭上眼,假装自己是个迟钝的醉鬼,然后过了十几秒——或许更长,他不知道,对于时间的感觉也模糊了——John突然猛地瞪大眼,反射性地挣扎,抬起胳膊去扯那只死死捂在自己嘴上的手,同时感到脖子上有什么冰凉的东西划过,来回划了两次。理智上他知道那只会是Sherlock,而划过自己咽喉的东西不过是对方的手指,没什么好怕的——和预想的一样,他没有察觉到他的接近,Sherlock的脚步如此轻敏,像从浓雾中骤然浮现的幽灵,力气却又大得惊人,迅猛地捂住他的嘴,让人几乎发不出任何声音——但John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本能,他承认那一刻他有点被吓到了,尽管他知道身后人是Sherlock Holmes,他的室友、朋友,这世界上自己最熟悉的人之一。“Lestrade!”感谢上帝那不过是短暂的一刻,下一秒Sherlock便回复常态,若无其事地放开了John,边往其他人站的地方走边喊了一句,“不,不用开灯了,我完事了。”John又在原地站了两秒,做了个深呼吸,正要举步跟上自己的同居人,却见对方又走了回来,手搭到自己背上,来回轻轻抚摸了两下。John摇了摇头,示意自己,然后同室友一起并肩往巷口走去,庆幸刚才那幕没人看到——他在一条黑乎乎的巷子里摸他的背,人们看到又会说闲话了。John很高兴自己还有心思开玩笑。Lestrade和另外两个警员一起等在巷子外头,背靠着红蓝灯闪个不停的警车,见他们走过来马上站直身:“你……”
“你认为他有多高?”Sherlock一如往常地抢走了谈话的主动权。“你说凶手?我们分析他至少有五英尺八英寸,或者更高……”“,分析,”Sherlock挑起眉,一副“我知道你们怎么想,但还不如别想”的表情,“显然他比她高,比她有力,而被害人只有五英尺出头……别张嘴,Lestrade,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她的确穿了,我们都看到她那双四英寸的鞋子了,但是走走脑子,她醉了,穿着那鞋她走不了路!”“这只是你的猜测,没准她早习惯了,你又不了解……”“Oh really?”Sherlock讽刺地反问,“看来你是真被一具尸体吓昏头了,Detective,别被那些刀口分散了注意力。她没穿丝袜,脚底沾了灰,有细微的擦痕,你或许看到了,以为那是她在挣扎时踢掉了鞋,赤足蹬地造成的,可却没有去仔细看看她的鞋!”“鞋?”他们来现场前一起看过被害者的随身物品,Lestrade记得Sherlock把每一样都拿起来看了,似乎也没对鞋特别感兴趣。“是的,鞋,十厘米鞋跟,廉价的人造革,漆皮,不是新买的,但每道磨损都是旧痕。鞋的尺码对她来说有点紧,不过她一贯如此,穿不合脚的鞋,她的脚趾告诉了你这一点。况且她没穿丝袜,那鞋绝不可能随便蹬蹬就掉,如果是在挣扎时踢到的,上面一定会有新的划痕。”“所以……你是说因为她醉了,可是鞋跟太高,鞋子又不合脚,所以她把鞋脱了拎在手里,然后赤着脚走路?”“第一名被害人的尸体被你们搅合得差不多了,我不能肯定她被杀时有没有穿着,但至少她的脚腕没有,”Sherlock抬手比了个和John差不多高的高度,“他确实比她们高,能够凭借身高的差距从后面毫不费力地捂住她们的嘴,但没有你们分析得那么高,所以至少把你们的身高侧写给我降到五英尺半。”“好吧,你说得在理,但光凭这一点……你就那么肯定凶手不是个高个子?”“还有脚印,Lestrade,他戴了,弄乱了血迹,让你们提取不出完整的脚印!”Sherlock带着副你怎么还不明白的表情补充道,“他需要跟踪她,他是去杀人,肯定会选双合脚轻便的鞋。难道你以为他会怕你们从鞋底花纹里推断出什么?哪儿都能买到,所以他一定是不想让人看出他的鞋码!”“哦,是的……我是说我们知道……”Lestrade口不对心地点了点头——这本应很明显,可他们就是忽视了。因为被害者的脸曾被粗暴地殴打,甚至被打落了五颗牙,所以他们理所当然地推断对方应该是个体格高壮的男人,从而忽视了凶手谨慎行事背后是否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不过起码……”Lestrade又点了点头,决定采纳Sherlock的意见,修改一下身高侧写,“我是说他也许不够高,但肯定很有力,因为……”“John曾是个军医,他受过基本的格斗训练,虽然我认为他忘得差不多了,”Sherlock第无数次打断Lestrade的话头,“可我试过了,即使在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他也做不出什么有效的反抗,两具尸体都是背后下刀,利落地割断咽喉,说明凶手能够熟练使用刀具。何况她们醉了,反应迟缓,准定来不及用力挣扎就咽了气。”“我……”John欲言又止,没去反驳室友把自己形容得手无缚鸡之力——他不得不承认,如果Sherlock手里拿着刀,自己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当然因为他是个男的,所以我稍微用了点力,”Sherlock瞥了John一眼,带着该死的无辜的神情,“尽管尸体脸部曾被重殴,但肘击同样可以造成瘀伤。即使凶手的拳头不够有力,他也可以把她放到地上,用更有力的肘部凿击她的脸——顺便一提他显然穿了防水的塑料雨披,不是一次性的那种——以及牙齿被工具拽落和被打落的伤痕很难分辨,不能排除他用拔掉被害人牙齿的可能,总而言之,很遗憾,你们对于凶手体格的推断也站不住脚。”“God……”Lestrade觉得自己头疼得要死了。本来他们认为他们需要找的是个看上去高壮有力的男人,还打算尽可能地排查下有没有潜在的目击证人,通常人们会对这类人多点印象。但倘若凶手只是个体型平凡的普通人的话——当然普通的定义仅指生理范畴,那混蛋绝对是个心理变态的疯子——他们就基本不能指望目击者了,即使人们和他擦肩而过也不会多加留心。“今夜到此为止,把第一名被害人的陈尸地点发到我手机上,等雾散了我就。”Sherlock没有理会Lestrade头痛欲裂的表情,转头叫上John,“我们走,但愿能赶紧拦到辆出租车,这雾湿乎乎的让人不舒服。”其实最快摆脱这场雾的方法是叫Lestrade用警车把我们送回家——John明智地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对快倒霉到了极点的探长点了点头,转身跟上室友的脚步。“说真的,John,下次有人从背后捂住你的嘴时别去掰他的手,那没用,记得用你的胳膊肘好好关照一下他的胃。”时至午夜,出租车果然不太好打,他们默默走了一会儿,Sherlock突然开口,煞有介事地嘱咐了一句。“Well,最好不会有下次。”John心不在焉地回道,眼睛关注着有没有空车迎面开过来。“是的,我也希望不会。”“…………”“…………”“……等等,Sherlock,你在担心我?”“我没有。”“哦,当然,你没有。”John揶揄地看了身边人一眼,雾气模糊了Sherlock脸上的神情,同时让他显得不那么……锋利了,也许。John是指,Sherlock并非长得多么棱角分明,但有时能从他身上感觉到一股剑一般的气质。特别是在办案的时候,当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对真相的探索之中,那几乎可以用疯狂形容。例如不久之前在场的停尸间里所看到的那一幕,John不大相信世界上会有第二个侦探愿意采用那种方式研究尸体。“嗯……其实你真的不用担心我,”John沉默了两秒,换了个认真点的语气,“Anyway,I’m with you。”是的,John知道跟这人搅在一块儿让自己的生活有点脱离常轨,甚至偶尔需要冒生命危险,但他同样有种莫名其妙的信心——假如此刻前方是悬崖,自己掉下去了,那么Sherlock也会毫不犹豫地跟着跳下去,并在他们落到崖底之前,用他天才卓绝的脑袋想出一个办法让他们平安落地。“My dear John……”Sherlock突然笑了,带着股自负的、傲慢的、讨人厌的语气调侃道,“确实如此,离了我你就什么都干不了,只能跟超市里的自动结款机拌拌嘴。”“等你什么时候学会用自己洗衣服才有资格这么说,还有你到底想把那件事儿记多久?!”“毕生。”“Piss off……Hey,taxi!”
【本人画外音:在下是抱着搬文的心思来的……百度这家伙老审核又不给力
我肯定保证不TJ=-=就是可能会断更……先算是——给自己的XX打个招呼?】
第二日John清早走进客厅时讶然发现Lestrade已经坐在了壁炉前,似乎正在和Sherlock争执什么。他抬手看了,没错,才刚过八点,看来不是自己起晚了。“听着,Sherlock,我们不可能派人去记下每一夜、每一辆停在公共泊车位里的私家车的车牌号,这工作量有点太大了……”“只是一个多礼拜,我又没让你整年都这么干,再说装了摄像头的街道已经排除在外了。”“我是指,这太引人注目了,你明知道上头不想把这案子闹大,万一有人发现自己的车在红灯区被抄牌,我们绝对会被起诉!”“那就让你手底下那群人换上便装,别在脸上写着‘我是**’,”Sherlock露出一个“这事儿难道还要我教你”的表情,翘着腿靠在沙发里,“反正我警告过你了,凶手不会忍耐太久,接下来的十天内极有可能再次作案,如果你想亡羊补牢就老老实实地给我去抄车牌号。”“万一他用了假牌照呢?”“那么你至少知道了车型,John,,两块糖。”早料到了,John站在厨房里挑了挑眉,把扔进已经煮好的咖啡里,叼着烤好的面包,举着两杯咖啡走进客厅,边把室友那杯塞过去边冲探长点了点头,用眼睛示意咖啡在厨房里,你想喝就自己倒,别客气。“Thoughtful,as always。”Sherlock接过咖啡,仰头挤出一个皱皱巴巴的假笑。“……我知道了,会按你说的办,”Lestrade显然没空享受一杯自助咖啡,妥协地叹了口气,站起身往客厅门口走去,“不过你也得记着,有什么线索就马上告诉我,Sherlock,我是让你协助破案,不是让你独断专行。”“Well,看来你没跟他提凶手住在附近的可能?”John听着楼下大门关合的声响,嚼着面包问了一句。“跟他说有什么用?让他们挨家挨户地敲门打听?以他们的智商也就只能想出这么屁用不管的法子。”“Seriously?十天内?”John倒没介意室友偶尔的粗鲁用词,继续吃他的早餐,“所以你能在他再下手之前抓住他?”“不能。”“Goo……What?”“我说不能。”Sherlock一口气喝光咖啡,回手把杯子递给同居人,“再来一杯。”John下意识地接过杯子,多少讶异于Sherlock如此坦白地说出“不能”两个字:“所以……你是说肯定会再死人?”“Obviously。”“Obviously?Sherlock,我以为我们在谈论人命。”“So what?”又来了,这种漠然的态度和口吻,John想自己要不要又为了这事儿跟他吵,反正也吵不出什么新意,更吵不出什么结论。“听着,John,破解谜题的基础建立在事实线索和证据之上,”Sherlock却没理会John带着退让意味的沉默,口气实有些咄咄逼人,“假如得到它们的方式是再多一个现场和一具尸体,是的,我不介意,不关心,不在乎,了解了?”“完全了解!”John砰一声把空咖啡杯撂在桌子上,心说这人怎么永远有一千种办法招逼得人不得不跟他发火!“早跟你说过了,我不是你以为的那种可笑的英雄,更不是神,没有普度众生的好。I DO NOT love the world,高功能,remember?”“Shut up Sherlock,事实上你老把什么见鬼的高功能挂在嘴边也挺可笑的!”“哦,可不是嘛,所以同情心泛滥和英雄主义过剩的Dr. Watson不打算给他可笑的室友再倒杯咖啡了,”Sherlock显然还没忘记那杯该死的咖啡,飞快地换了个姿势,把腿也缩进沙发里,翻身背朝着John,把自己扭曲地团成一团,“随便你,反正我要睡了,不喝咖啡也无所谓。”“你……算了,”John再次抬手看了,确定自己再不出门上班就要迟到了,“你要睡就回床上睡。”没人回答。“晚餐想吃什么?”依然没人回答。老天爷……John翻了个白眼,懒得搭理室友幼稚透顶的赌气方式,抓起钥匙走出了客厅。
但之后整个白天John都在等Sherlock的短信——顺便反省这次是不是自己错了——可是完全没有短信,一条都没有,让John觉得这次可能真的是自己错了。说实话,他不觉得Sherlock现在这样有什么不好,也不想硬把他塞进那些世俗的条条框框里,比如对着被害人的尸体痛心疾首,或者发表一篇“哦,上帝,愿她们在天国中获得安宁”的演说。况且John直觉认为Sherlock并非真如他所表现出来的那样不在乎——很多时候John只把同居人当成个还处在叛逆期的青少年,并像每一位负责任且耐心的家长一样,比起谴责他的缺点,更愿意看到他的优点并加以赞扬。John知道自己这种想法如果让某些外人,特别是警局里那帮跟Sherlock不对盘的人听到一定会毫不客气地加以嘲笑:“得了吧,Dr. Watson,只有你才会真把那个怪胎当成一个无害的普通人看。”不过John也不在乎那些外人怎么说,反正他们又不跟Sherlock住在一块儿,自己才是他唯一的室友、朋友、助手,某种程度上最接近他的那个人,而他有自己就够了。“他有自己就够了”,这个想法让John的心跳突然快了一拍,或者是慢了一拍,总之有点不对劲,继而又一次想到跟Sarah的婚事——不是头一回了,他无法自控地暗地权衡他俩共同做的这个决定会不会有些过于草率。“好了,我道歉,你可以把你的高功能一辈子挂在嘴边。说真的,晚上吃什么?”John按下思绪,首先给同居人发了条短信,而对方的回复则比往常还要快:“我要工作,我工作时不吃东西。 SH”Well……John盯着手机想了两秒,不知道该不该跟他说“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二十八了,别跟个中学女生一样为了屁大点的事儿纠结一天”。“但工作结束后我想吃。 SH”John握着手机,望着屏幕上跳出来的新短信,忍不住笑了出来。这天John回家时Sherlock并不在,John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或许是又去什么地方收集线索了,John毫不怀疑同居人对于工作的投入和热情——他煮了在超市买的,了,把Sherlock那份留了出来,不过等到快十一点也没见着半个人影。“你在哪儿?”“工作。晚归。 SH”Sherlock的回复相当简洁,John耸耸肩,把放进冰箱,在客厅书桌上留了字条,然后回到楼上自己的卧室里洗澡顺便更新博客。实际上在John换了家诊所,工作逐渐步入正规之后,Sherlock并不是每次出去办案时都会叫上他。人的精力终归有限,John不可能没日没夜地跟着他跑,Sherlock似乎也很理解这一点,甚至学会了在John加班时主动留在餐桌上,让John回家后面对的不再只是冰箱里冷冰冰的人头和里半生不熟的眼球,真可谓进步不小。John不知道Sherlock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反正第二天他要出门时对方还没起——Sherlock难得没睡在客厅里,规规矩矩地躺在卧室床上,虚掩着,John推开门后差点一脚踩上他的西装外套。“John?”他小心地没发出什么声响,但Sherlock还是警醒地睁开了眼,看到是自己的室友就又迷糊起来,小声嘀咕了句什么,胡乱扯起被单盖住了头。John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稍微打扰几秒同居人的睡眠:“我和Sarah有约会,先出门了,在冰箱里,你起床后热热再吃。”Sherlock没回答,但显然是听到了,因为露在被外的黑色在枕头上蹭了蹭,大概是在点头。John也点点头,弯腰把他随手扔了一地的衣服一件件捡起来,然后直起身,再然后抱着那堆衣服,像只抱着时正被雷劈中的松鼠一样呆住了。Sherlock大概重新睡了过去,睡前换了个姿势,翻过身侧趴在床上,被子压在身下,而身上未着一物。是的,他们同居了一年多,但这绝不意味着John已经见过了自己室友的裸体。他是指……尽管Sherlock在生活习惯方面糟糕得一塌糊涂,可至少他对穿衣打扮向来一丝不苟。有时John觉得他简直像完全感觉不到温度似的,即使在夏天也从来不穿,永远都是西装衬衫,和西装衬衫,以及西装衬衫,并且即便穿成这样走在太阳底下也极少流汗。在家里则是长袖的——质地,许多套,一直都是John负责洗——不那么严谨,可绝对严实,天冷时还会再加一件丝绸睡袍,虽然John认为那玩意儿起不到什么保暖作用。总之John从没看到过——也从没想象过——Sherlock不穿衣服时是什么样……老天爷,说过好多次了,他不是gay!所以他不会去想象自己的室友没穿衣服时是什么样!从John的角度只能看到Sherlock的背面——全裸的背面——上午九时半的阳光从半敞半合的窗帘中照进来,房间里半点不昏暗,他能清楚地看到床上颀长赤裸的人体,每一块肌肉、紧实瘦韧的腰线、修长的双腿。淡金色的阳光像一块轻柔透明的布料,恰好横亘着搭在他的臀上……John麻木地把眼睛从那里移开,麻木地走出卧室,麻木地走到客厅门口,终于意识到自己怀里还抱着一堆衣服,于是又走回沙发边,把衣服扔下,正常地确认了一下钱包钥匙手机都在口袋里,然后一步步走下楼——感谢上帝,他是下到最后一阶楼梯时才踩空的。
四周日John跟Sarah按原定的计划约了一个房屋经纪看房子——Sarah现在的公寓同样是租的,两人都觉得如果结婚的话有必要搬个新住处,以他们的薪水再加上也确实有能力贷款在不那么贵的街区买栋可爱的小房子,门前有几小花圃的那种,Sarah挺喜欢自己种花。“John,你要不要回去换条裤子?”早餐后Sarah指着男友昨晚吃饭时不小心沾了的牛仔裤问了句,“我记得你没有裤子放在我这儿。”“哦,当然,我回去换件衣服再过来找你。”其实John并不觉得一条沾过的裤子有多么不成体统,反正也不大瞧得出来,他只是……好吧,他承认自己确实愿意找个借口回去看一眼,最好Sherlock已经起了,能够让他当面问问他这两天到底了,还有昨晚他那个“”究竟是怎么回事儿。John回到221B时同居人正躺在长沙发上翻报纸,听到脚步声眼都没抬地道了句:“早安。”“实际上已经快十一点了。”“那午安。”Sherlock心不在焉地敷衍了一声,继续看他的报纸。“你是刚起还是没睡?”“忘了。”“你怎么能……”“开个玩笑,John,倒是你……哦,”Sherlock终于拨冗从报纸上转过头扫了室友一眼,看来已经推理出了答案,“回来换衣服?”“……你今天还出门吗?”John没有正面回答,多少觉得有些抱歉——虽然以前他也时不时整个周末都和Sarah呆在一块儿,但那都是在没案子的时候。John决定假如Sherlock今天还要出门的话,自己看完房子就过去找他。“不,今天不出门。”Sherlock的回答却与John的意愿背道而驰,显然也没打算详细解释。“老实说,你这两天去干……”John的问话被口袋里蓦然响起的铃声打断了,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没存过的号码,不过还是接了。致电人是他们约好的房屋经纪,最后打电话跟顾客确认了一遍碰面时间和对房子的要求,John并没特意走到客厅外面接听,那有点太……欲盖弥彰了,也许。“是的……没问题……好,可以,到时见。”John挂掉电话,打算继续方才的话题,却被同居人先一步问道:“什么时候?”“什么什么时候?”“婚礼。”“What……how……”John不可置信地瞪大眼,这不可能!即使那是Sherlock Holmes,他也不认为对方个语焉不详的电话中听出一个婚讯!“不是因为电话,John,稍微动动脑子,”Sherlock挤出一个假笑,“只是看到了你的浏览记录。”God!跟你说过多少回了,别随便用我设了十六位密码的电脑!——John没真像每次被室友乱动私人物品时那样抗议出声,很明显此刻这不是重点。“听着,Sherlock,我并不是故意要瞒着你……”他沉默了两秒,斟酌地考虑着该怎么解释,“Harry也还不知道,我是指……”“哦,我想我需要说明一下,我没生气,”Sherlock却再次打断他,“顺便一提,个人认为你找的那个婚礼策划可称不上多有条理,建议你如果不想在婚礼当天出什么岔子的话还是换个人选为上。”“…………”John把手插在裤袋中沉默不语,视线漂移不定地望着窗台上一大摞旧报纸。他半点都不想跟Sherlock讨论他的婚礼策划人,而对方对这件事的反应也和他预料中基本……好吧,完全不同。“John,能问一句吗,”Sherlock突然放下报纸,翻了个身,侧躺在沙发上,单手枕在脑后,姿势漫不经心,脸上的神情却一丝不苟,或可称之为在观察,“what are you worrying about?”“担心什么?”John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他的问题,努力理清思路,“哦,是的,的确……”他站在长沙发边低头看他,觉得自己现在应该在壁炉前的沙发里坐下,郑重其事地跟他谈谈,但身体却站着没动,好像它有自己的意志,不愿意离Sherlock太远,甚至不想走到壁炉前坐下,只想站在这儿。一方面John考虑着要不要从书桌边拉把椅子过来,一方面又觉得自己还有心思去想这些无所谓的小事儿有点太古怪了。
“……You。”几秒后John终于打定主意,直言不讳地给出了答案,他承认——他早就承认了——自己确实一直在担心搬出去之后会不会让Sherlock觉得不习惯,甚至担心他是否能维持正常的生活起居,“嗯……Sherlock,我想知道……如果我搬出去的话,你能不能照顾好你自己?”Sherlock并没立时回答,而是又盯着John看了两秒,微蹙起眉,但最终只是点了点头:“Thoughtful,”他似乎最近越来越频繁地使用这个形容词,“但是完全不必。”“不必?”John没发现自己的语气稍微有那么点不友好,“所以我不必担心你把自己饿死,或者为了煮杯咖啡把Hudson太太的房子烧得一干二净?”“John,我知道有时候你爱把我当个小孩儿看,”Sherlock倒适时成熟起来,没跟他一块儿赌气,“别否认,你在我们见面的第一天就写在博客上了,he was certainly arrogant and really quite rude and he looks about 12,听上去就像个不讲理又烦人的小孩儿。”“简直不可置信,”John轻轻咳嗽了一声,“你到底还要把这事儿记多久?那是我们认识的第一天,而现在都已经是……”“我说过了,毕生。”“Piss off。”“My dear friend,”Sherlock笑起来,不是惯常那种Holmes式的假笑,而是一个真诚的笑容,“说真的,你当然可以结婚,那是你的权利,我并不会反对,更不会横加干预。或许再找个室友确实挺麻烦,毕竟没什么人能忍受半夜三点有人在楼下拉,不过我也没你想得那么不通人情世故,不会为了这个不让你结婚,John,你是我的朋友,就算是我也愿意在朋友结婚时对他说句恭喜。”“…………”“……Not good?”John的沉默让Sherlock露出一个疑惑的神情,差点以为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real people的real lives又有了什么新变化,比如在朋友结婚时大吵大闹才是人生常态。“不,没有,我不是……”John摇摇头,像是终于回过神来似地笑了笑,“我只是有点不习惯,你那么好说话。”“我一直挺好说话的。”“Really?Sherlock,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好吧,对Anderson除外,”Sherlock再次挤出他那个皱皱巴巴的假笑,大概认为他们这就算谈完了,重新提起最开始的话题,“我是还没睡,John,所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要睡了。”“All right……”John抬手看了,“我也该走了,我是说我和Sarah约了人看房子,晚安……午安。”“对了……”John走到客厅门口却又突然停住步子,回头看了自己的室友一眼,“我记得你说过……”“What?”“人的大脑就像,只记有用之事,”又来了,John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是怎么了,老去想一些不知所谓的旁枝末节,“所以快把我写过的那些话忘了,包括跟自动结款机吵架那件事儿,别想拿它们嘲笑我一辈子。”“哦,关于这个……”Sherlock平躺在沙发上,并没有回头,或许因为客厅里太亮了,把报纸盖在了脸上帮助睡眠,“我可不认为my blogger对我的评价是无用之事,”大约是整夜未眠之故,他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沙哑,但是语带笑意,“I'm willing to remember them for my lifetime。”
“亲爱的,你回家是去换衣服了?”同Sherlock谈完后John一直有些心神不属,以至于跟Sarah碰头后才意识到自己忘了换衣服,只好随口扯了个小谎:“没找着可换的,裤子全洗了,还都没干。”“OK……”Sarah点了点头,倒没有再说什么。John知道自己应该集中精神,忘了跟Sherlock的谈话,和女友一样仔细那些房子,对格局或者朝向或者whatever发表一些意见,但他只是……只是不能。Sarah则似乎对两处房子都不太满意,跟房屋经纪约定下回再联络。他们没开车,沿着街道散了会儿步,穿过街心公园,拣了坐了下来。“天气不错。”“嗯……这两天挺不错。”不过无论再神John也开始感到有点不对劲了——他敏感地觉察到Sarah像是有话想对自己说,并且预感到那大概不是个令人愉快的话题。“Sarah,对不起,我刚刚……”John觉得该赶紧自觉点道个歉,“我确实有点走神了,抱歉。”“因为什么?”“事实上……”John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我回公寓时跟Sherlock谈了谈我们计划结婚的事儿,所以……”所以自己刚刚才一直走神?John没有把这个因果关系说全——他觉得好像不怎么讲得通。“…………”Sarah沉默了一小会儿,并没问Sherlock说了什么,只是看着公园里来来往往的行人。不远处的草坪上有对年轻夫妇趁休息日带孩子出来晒晒太阳,一家三口玩着简单的足球游戏,小男孩儿可能刚学会跑,根本接不住爸爸踢给他的球,只能抱着球滚来滚去。“John……你想过吗?我们结婚后会变成什么样?”“就像他们那样?或许再养只狗?”John同样望着草坪上滚来滚去的小男孩儿,不自觉地露出一个笑容。“但是你有没有想过……”Sarah也笑了笑,语气却有些严肃,“我们现在总是周末见面,我知道有部分原因是我们都要工作,又不住在一块儿……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你需要把平时的时间留给Sherlock和他那些案子。当然我不是对他有什么意见,我知道并不是他强迫你这么做,而是你自己想要这么做。”“我懂你在说什么,Sarah,我想……”“那结婚之后呢?”Sarah却打断他,严肃地指出问题所在,“结婚后我们一起住,那么我需不需要列一张时间表,每周有两天用红笔圈出来:‘我丈夫不在,但是别担心,他只是去跟朋友查案子了’。”“当然不,我当然不会那么做……”“然后身在曹营心在汉?”Sarah侧头看了他一眼,一针见血地说道,“不止是今天,John,其实昨天我们和Jessica见面时你也一直在走神,吃晚饭时沙拉掉在裤子上你也没觉出来。那时你在想什么?又有新案子了?”“我……”John一时语塞,虽然晚饭时自己已经成功地把不该想的那件事驱逐出了脑海,但他也不得不承认,那时自己确实又想起了Sherlock,想到了他那个不明所以的“”——到现在John也没搞清那究竟是指什么——Damn it!他只是控制不了地去想那家伙正在做什么,简直跟了病毒的电脑似的,顽固的、名叫“Sherlock Holmes”的病毒,让电脑每隔半小时就自动跳出一个IE窗口,世界上唯一的咨询侦探带着他那个皱皱巴巴的假笑挤在窗口里跟他说Hi。“John,就像我刚说的,”Sarah等了几秒才重新开口,“关于你跟他查案子这件事儿并不是他逼你的,你自己也热衷于此。事实上我知道……John,我想我还是挺了解你的,我知道你是个很有责任感的人,所以我相信你会在结婚后把时间尽量留给家庭,否则我们也不会在一起这么久,更根本不会提到结婚的话题。只是后来我又想了想……你知道女人都难免有这毛病,买件衣服都要东想西想,来回琢磨……”“……所以?Sarah,结婚可不是买衣服那么简单。”“是的,就是因为没那么简单,所以我才想……会不会有一天你就厌倦了,”Sarah抬手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我是指,或许突然有一天,当你发现你的生活里只剩下一些日常琐事时,你会后悔现在的决定。”
“…………”John呼了口气,他知道她在指什么——没错,自己在结婚后必须把重心移到家庭上,不能再老跟着Sherlock东奔西跑,或许自己可以尽力维系住他们的友情,但是很可能……极有可能慢慢地,自己终能参与进诊所同事的闲聊,跟他们一起抱怨和足球队,因为那就是他所能抱怨的一切了。实际上John也不能十分确定自己会不会后悔,但他觉得现在必须要给Sarah一个令人安心的答案,所以他摇摇头,肯定地说道:“不,我不会后悔。”“Well,那如果我换个问法呢?”Sarah闻言却突然笑了笑,嘴角抿出细细的纹路,“虽然这问题‘妈掉进河里你先救谁’一样老套无聊,但我真的很想问问你,或许在我们决定结婚时就该问了……在你心中我和你的室友谁更重要?”“那不一样……Sarah,你们是不同的,我……”“Yes,I see……”Sarah点点头,露出一个“果然如我所料”的表情,“John,不得不说你的答案也挺老套的。”这日John回到公寓时Sherlock已经起了,午睡后显然精神不错,又投入到对案件的思考中去,正立在窗边拉他的。John站在客厅门口,并没出声叫他,只是一直站在那儿把整首曲子听完。他对古典音乐没什么研究,不知道曲子叫什么名字,只觉得琴声舒缓,舒缓得近乎悲哀,倒是挺契合自己现在的心境。“John?”一曲方歇,Sherlock转过身,望着同居人挑起眉。John知道他肯定能从自己的表情中推断出自己现在心情不佳,还能从自己没在Sarah那里过夜这一点推断出自己心情不佳的原因是与她有关。但John想这一回即使是Sherlock Holmes也肯定推理不出事情的真相——真相就是自己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在我心中你比Sherlock更重要”这句话,而在说不出这句话之前,自己搬出221B的计划恐怕要延后了。好吧,往积极的方面想,至少这家伙应该没那么手脚勤快,比如已经开始在他自己的网站上征募新室友。“吃晚饭了吗?”“还没,”Sherlock把他那把价值不菲的随手扔到沙发上,倒没不识趣地刨根究底,“如果你想出去吃的话我没有意见。”“那出去吃吧。”John等室友换了衣服,同他一起走下楼,走到夜色弥漫的街道上。市中心有不少餐厅,亮着形形色色的霓虹灯牌,John也没想好要吃什么,反正Sherlock会拿主意。“John,这边。”走到路口时Sherlock出声提醒他跟自己左转,却见John仍心不在焉地继续往前走。“说了这边。”这种小事儿上Sherlock一向缺乏基本的耐心,不耐烦地喊了他一句。“哦……”John这才回过神来,转过身就看见同居人正站在斑马线旁等着自己跟上去,他背后是对街已经由绿转红的灯——那刻John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在夜幕下,在转折的道口,Sherlock Holmes,红灯,绿灯,车辆,人流……那简直像措不及防地面对一个人生的隐喻,却没什么思考的时间和余地。John举步跟上去。* * * * *我发现了,这文就是故事里过一天,文就更一章……要能换成现实里过一天文就更一章该多好(你还有脸说= =)全文总计大约会在七万左右,所以剧情比较慢热,案子也还没什么进展,大家似乎看得越来越无聊了,抱歉Orz争取下章能cheer up一下& &
五周一John下班后去了趟超市——顺便一提,熟练地用自动结款机结了账——七点十分回到公寓,发现同居人又已经不知所踪。昨晚吃饭时John终于逮着机会问了那个“”是怎么回事儿,但Sherlock并没正面回答,只意有所指道:“John,守株待兔可不是什么聪明的法子,让Lestrade盯着就够了。”所以John猜测Sherlock是用他自己的方法去收集线索了——他知道室友在全有不少“眼睛”,可也同样记得他们在追查仿画案时遇到了什么。“你在哪儿?告诉我地址,我去找你。”短信发出后半个多小时才有了回复,正赶在John担心得要打电话过去之前。“没有危险。 SH”“我不管有没有危险,告诉我地址!”John握着手机,不在乎自己的回信有些语气不善——他还没忘记他们刚认识的时候Sherlock是怎么使唤自己的,“Could be dangerous”,然后自己就不管不顾地带着枪穿过大半个过去找他。是的,“危险”有时对于自己来说确实是种吸引,但是该死的,“没有危险”,这是什么见鬼的借口?John承认这种三番两次被“排除在外”的感觉真的让自己很不舒服,如果Sherlock的下一条短信还敢推三阻四的话,John确定自己一定会使用“Give me the ****ing address!”这种更不客气的语法。于是四十分钟后John终于站在纵横交错的窄街上,拿出手机一家家对照着门牌号。“三十八……三十八……”他停下步子,打量着眼前毫不起眼的入口——那应该只是间Pub,门口没有Licensed的标志,所以肯定不是合法经营的妓院,但愿也不是非法经营的那种。“我到了。”John跟室友短信汇报了一句,把手机放回口袋里,推门走了进去。那是个半地下室的结构,穿过一道狭窄昏暗的门廊,下了五六级台阶,然后是另一道关着的门。里面似乎并不太吵,至少John并没听到太嘈杂的音乐声。“Hey,你来这儿干吗?”突然门先一步被人从里面拉开,一个黑人姑娘有点踉跄地走出来,显然没料到有人正站在门口,被John吓了一跳,随即警惕且十分不友好地瞪着他。“呃,找人……找个朋友。”John也没料到自己会这么不受欢迎,只好努力仰起脸挤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她穿着起码四英寸的,足比他高了整整一头。“找谁?”“嗯……他只是给了我这个地址……”John并没有报出Sherlock的名字,他知道他有时候会用假名,可天知道这次他会用什么假名。“哦,原来是找老情人。”那姑娘的表情突然又友好起来了,或许因为John的笑容一贯讨人喜欢,或许因为她已经醉得差不多,醉鬼都这样,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生气的。“…………”John哑口无言,倒没贸然出声反驳那句“老情人”——虽然他刚才使用的主语明明是“he”——Christ,那家伙到底是把自己叫到什么地方来了?“进去吧,进去吧……”那姑娘终于让开地方,唱歌儿一样哼着“Come in”绕过John,看来是懒得再多管闲事。“Hey……”John却没忍住回头叫住她——他知道她大概是个妓女,并且她醉了,而外面有一个专挑的妓女下手的变态杀人犯正在四处游荡,他想她总该提醒她一声,“虽然现在还不算晚……anyway,注意安全,别走小路回家。”“亲爱的,我可是刚从家里出来……”对方闻言又转身凑了回来,凑得有点太近了,胸脯几乎整个贴在了John身上,让他尴尬地退了一步,“哦,我或许是喝多了点,但那只是……早餐酒?”她侧过头,被自己发明的新名词逗乐了,自娱自乐地嬉笑道,“怎么样?我看你是个好人,我喜欢好人,可以给你打个折。”“嗯……”John被她逼得靠在墙上,眼光不知道该落在哪儿,“no,thanks,I just……”“看看我,”那姑娘却不依不饶地盯住他的眼,“难道没人跟你说过吗,真美,蓝得就像……”“蓝得就像你头顶的霓虹灯管,”门突然再次被人推开,John听到同居人熟悉的嗓音满含戏谑地插道,“得了,Daisy,他的眼没那么蓝,and he’s with me。”
“Hi,甜心,原来他是你叫来的,”叫Daisy的姑娘嘻嘻哈哈地翻了个白眼,“all right,我不会跟你抢生意,”她退开两步,边往大门走边挥了挥手,“不过你刚来没多久,大概还不知道规矩,甜心,我们一般不往这儿带人,下次别这么干了。”“没办法,”Sherlock眉,单手揽住John的肩,“谁让他离了我只能活十分钟,不得不为他破个例。”“***的感人,****ing Monday……”Daisy前言不搭后语地咕哝着走远了,留下John不可置信地瞪着室友的脸,用嘴型问了一句:“what the hell……”“Shut up,是你非要来的,”Sherlock仍揽着他,把嘴唇凑到他耳边,低声警告道,“少说,别问蠢问题,今晚你只需要负责演好一个为我着迷的老主顾的角色,我想以你的智商还能胜任。”“等等,Sherlock,你不认为你该解释一下……”John莫名其妙地被他推着往酒吧里走,觉得整个人全乱套了——他发誓他从没想过这辈子会听到有人叫Sherlock“甜心”,还有谁能行行好告诉他自己的室友现在是在干吗?Playing prostitute?!“以及别叫我Sherlock,”Sherlock状似亲密地从背后环住他,继续贴在他耳边低语,“**永远别想撬开他们的嘴,但我能,用我的法子。”“行了行了,我知道了……”John没奈何地任由他像块粘糊糊的口香糖一样贴在自己背上,觉得眼下比起要求他详细说明一下那个“法子”,其实更想抱怨一句:Sherlock,不管你在搞什么,能不能先他妈的离我远点?!“Hey,从门口到这儿有没有十米?你们用不用边走边搞?”显然对他们的姿势不满的不止John一个——他们走进酒吧,走到一张靠角落的桌子边坐下。桌边已经围着四个……五个人,John迅速扫了一眼,四女一男,看上去似乎都是特殊行业从业者,玩笑开得也挺有职业特色。“事实上他不喜欢背后位。”Sherlock带着John一起挤进靠墙的沙发座里,语气讨厌地反唇相讥,那口吻听上去挺Sherlock,但又同时完全地、非常地不Sherlock。整桌人哄堂大笑,John不尴不尬地跟着笑了笑,而后就闷声不吭地坐着,靠在战场上锻炼出来的坚强神经让脑子冷静下来,暗自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跟Sherlock混久了他也多少学会了该如何观察和分析:这的确是个Pub,地方不大,有点乌烟瘴气,但人不算太多,音乐也不吵。大部分人都坐在桌边或吧台边聊天,似乎像某种“社交场合”,但又绝不像是普通那种社交场合。女性几乎都衣着暴露,紧身背心、贴身热裤,或者短裙、,好像这年头妓女也要统一着装似的。也有少数男性,看着都挺Gay,有在跟女人调情说笑的,可看着还是挺Gay。好吧,这应该就是个特殊从业者的“社交场合”——大概是个人就需要社交,即使是性工作者的生活中也不能只有“**”,同样需要一些稍微普通点的交往方式。在John原本的认知中,他本以为妓女和男妓通常井水不犯河水,但看来也不是如此。John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吧台边一对男女,他们看上去聊得还挺热络。或许不是每个男妓都是同性恋?没准是?又或许也接女客?John发现自己越想越远,赶紧把思绪收回来,拿起面前的喝了一口。他没注意到那瓶是什么时候摆在那儿的,反正它已经在那儿了,大概是Sherlock帮自己叫的。BrewDog,John还挺喜欢这个牌子,他们出的一度是他的最爱。但Sherlock给他叫的是这个牌子的另一款黑啤,John不喜欢喝黑啤,不过Sherlock肯定就是随便叫了瓶跟他一样的。是的,John知道自己又想远了——他承认自己只是在用东想西想去回避另一种感触:坐在他身边的室友正把手轻佻地放在他的大腿上。John同样从没想过自己这辈子会有一天使用“轻佻”这个词去形容Sherlock……“甜心”Sherlock。老天爷,这个世界还是快毁灭了算了。 “你叫什么名字?”桌边一个女人突然问了John一句,提醒他还没做过自我介绍。“John……”John反射性地要报出全名,好在及时想到自己在网上还有个博客,他可不想在这上面露馅,赶紧改口道,“……叫我John就好。”“Kelly,”对方似乎也不介意他报不报全名,主动跟他碰了碰,像在邀请他加入他们的谈话,“你挺可爱的,就跟Jim说得一样,”她朝Sherlock飞了个眼风,“他跟我们说有个可爱的男朋友非要过来找他,老实说,你真是他男朋友?”“嗯……”John听出对方语气戏谑,大约不是在怀疑自己的身份,只是想开个玩笑,可他也不大确定这问题该怎么答——照Sherlock说的,自己不只是个见鬼的“老主顾”?于是只好侧头看了同居人一眼,征询地问了句:“Am I?”“尚需努力。”Sherlock朝他眨了眨眼,回答得异常讨人厌,但其他人显然把这当成风趣,叽叽咕咕地笑起来。“Thomas,看来你还有机会,”Kelly用手肘捅了捅桌边的另一个男人,又侧头朝John笑道,“Jim最爱欺负老实人,一个甜蜜的小混蛋。”“嗯……他就这样……”John艰难地接上话题,“……我习惯了。”满桌人再次哄堂大笑,John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但他感到他们确实把Sherlock当做“自己人”,甚至当做朋友看,以至于对他破例带进来的外人也一并接纳——他们拿自己开玩笑,可也没什么恶意。
John不知道Sherlock是怎么办到的——他没室友那么天才,但也不是不聪明,Sherlock说得没错,这些非法卖淫的性工作者绝对是最容易,也最难接触的人群之一。容易之处在于付点钱就能和他们有深入的肉体接触,但如果想从他们那里打听点什么“内部消息”,或许给钱也不一定管用。他们太警惕了,对外人戒心极强,**确实撬不开他们的嘴,事实上恐怕都无法逮到他们的影子,好像老鼠闻见猫味就会一哄而散。而Sherlock显然办到了——这才几天?他就已经混成他们的一份子了——这让John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同居人真的是个极为出色的演员。他们刚认识的时候,John曾以为自己这个室友在拉高全英国的智商的同时拉低了全世界的情商,但没过多久他就修正了这个看法。Sherlock或许如他所声称的那样,是“理智与冷静”的忠实信徒,摒弃一切会影响思考的感情,并不意味着他“不懂”。实际上他了解人情世故,不仅了解,且会巧妙地加以利用,在角色扮演方面堪称游刃有余。John边想边侧眼端详着身旁的同居人——他并没有化妆,John是指没有什么物理上的改变,只是修饰了一下头发,用发蜡搞得更时尚……或者不如说更乱了,然后换了身衣服,没穿他那些价值不菲的西装,那明显不符合一个混得不怎么样的男妓的身份。但John确定即使在座有人看到过自己博客上Sherlock Holmes的照片,恐怕也很难把那位咨询侦探和眼前这个人到一块儿,最多只会觉得他们长得有些像,那是由于两个人在气质和神态上有着天壤之别。John注意到室友上身穿的这件黑衬衫自己从没见过——他把袖子挽到肘间,领扣比平时多解了一颗,而同样素昧谋面过的贴身牛仔裤则让他的腿显得更长,整个人歪歪扭扭地靠在沙发里,坐没坐相,但有种讨人喜欢的粗俗、轻佻和……和性感。Well,性感,John把这个词像赶苍蝇一样从自己的脑中赶走,这不是重点,也绝不是自己该注意的。他有点心烦地调开目光,但又马上转了回去——Sherlock边跟桌上其他人聊天边把衬衫袖子往上捋了捋,John几乎是凭借着医生的职业敏感,在Pub不甚明亮的灯光下一眼就看到了他手臂上的针孔。不止一处针孔,还有一些淤青,那是反复注射的痕迹,且不像是用什么化妆品制造出的假象。John希望那只是Sherlock为求逼真扮演一个沉迷于毒品的男妓而往自己手臂上扎了几针或者。“没错,他特别喜欢搞这套,上次来时还跟我说下次想再找个男的玩双飞,”在John胡思乱想的时候,桌上的话题已经进入到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领域,大概是在谈论某个嫖客的性癖,“你有兴趣吗?”“无所谓,但不一定有空,”Sherlock含着啤酒瓶口咕哝道,“你有我的号码,到时给电话。”“你最好有空,”讲话的女人故意上下打量他,挑逗的语气半真半假,“甜心,我可一直很期待你在床上怎么样,事实上Thomas跟了个小赌,想不想知道我们赌了什么?”“大概能猜到。”Sherlock放下啤酒瓶,开始跟他们讨论一些……面的问题。John主动闭上耳朵,实在不大想听自己的室友跟人讨论那些……技术层面的问题。“你介意吗?”不过Kelly似乎从旁看出了点什么,突兀地问了John一句。她比他们都大,John猜测她至少有三十五岁了,或许因为年龄的关系,多少更加体察人意,此时面上正露出一个“既然你知道他是干这行的就别介意这个”的表情。“呃……”John不置可否地垂下目光,尽职尽责地扮演好一个老实巴交的、既为对方着迷,又拿他根本没辙的老主顾的角色。“其实他还挺在乎你的,我看得出来,”Kelly随口安慰他一句,“你大概不知道,我们一般不带人过来,我是指我们一般上班前或者下班后会来这儿喝两杯,一块儿聊聊天,谁都不想毁了这地方的清静,所以他愿意带你过来至少说明了什么。”“大概吧。”John点点头,又摇摇头,谢绝了Kelly递给他的烟。
“你要在乎他就劝他把这玩意儿戒了,”Kelly边点烟边示意了一下自己的手臂,叼着烟含混地嘀咕道,“我知道八成戒不了,不过万一能戒,他肯定能过得比现在好点。”“我会尽力试试。”John再次点点头,在心里把句子补完:试试让他戒掉,如果这么做不会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的话。“No,no,不是我的问题,我**儿真的不错,”那边不知道聊到哪儿了,一个姑娘突然大笑着喊了句,“可他就是硬不起来,老二软得像在冰箱里冻了一整年!”Sherlock对blow job和cock这类单词的反应倒是异常平淡,用纯粹闲聊的口吻回了句:“下次试试别的法子,或许他有些特殊的好。”“哦,我不接那种客人,”对方立时领会了Sherlock的意思,嫌弃地皱起眉,“Anyway,我还年轻,没必要冒那个险,谁知道他们把你绑起来之后会干什么,只有那帮又老又……哦,Kelly,对不起,我绝对不是在说你。”“…………”John无言地在心里想,这姑娘可真够不会说话的,这个谦道还不如别道。Kelly倒是无所谓地摆摆手,示意他们继续聊他们的。Sherlock似乎对**很感兴趣,不着痕迹地引领着话题,John知道这是因为什么——第二名被害者的**曾被刀具反复穿刺,在这一点上Sherlock同意犯罪心理学家的意见:刀刺,性发泄最臭名昭著的代言人,凶手很可能有性功能方面的障碍,不能采用普通的方式达到高潮。总之话题一直在这方面打转,John收敛心神,听他们聊起那些圈内八卦,比如哪些客人有**癖好,惊讶地发现他们还真有一份“名单”,列着那些最好绕着走的“熟客”的名字。是的,John知道Sherlock想要的就是这个——两名被害人都是中年妓女,在市场上没有吸引力,迫于生计难免会去接一些别人不愿意接的活儿。如果凶手的选择不是随机性的——假设他跟她们做过生意,一次、两次地虐待她们,并渐渐无法感到充分的满足,那么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比起一个“新目标”,他更有可能从“旧目标”开始作案。因为他在她们身上有过“积累”,一个逐渐积累后在最终的杀戮中得到喷发愉悦的过程听上去合乎逻辑,正如许多变态杀人犯会先将被害人囚禁虐待一段时间后再下手一样。倘若凶手就在那份“最好绕着走的熟客名单”之中,John想自己不会感到意外。这确实是一个突破口。可惜那些名字也并不是多有价值——有特殊癖好的客人极有可能会使用假名,妓女们还会给他们起各种各样的绰号,所以Sherlock和他们的对话听上去只像一场八卦闲聊:他巧妙地引诱着他们提及各种细节,身高、发色、眼睛的颜色、说话的口音、穿着打扮、体味重不重、涂不涂香水、常在、喝什么酒开什么车、是否透露过自己的职业,乃至更深入的,在床上偏好被如何称呼,或者偏好使用什么工具。John再次惊讶于这些非法卖淫者内部的八卦网络是多么的小道消息横飞——他们对外人戒心极强,对自己人却几乎畅所欲言,那或许就像普通人凑在一块儿会聊聊各自的工作家庭,而他们则将形形色色的嫖客作为谈资。作为八卦话题的引领者,Sherlock自然不能光听不说,不过John肯定那些“客人”都是他杜撰出来的,他确定自己的同居人还没疯狂到那个地步——好吧,他上回对那两具尸体的研究态度确实挺疯狂,可看在上帝的份上,他总不会疯狂到为了逮一个变态杀人犯真去找十个不同的男人上床的地步。“所以你是指你对那个混蛋很有一套?得了,Jim,别吹牛了,我不相信。”“Because I’m professional。”“How?I mean……”问话的姑娘往前探了探身,盯着Sherlock的眼睛挑衅道,“我不相信你能只用一根鞭子就让他射出来。”“商业机密。”“去他妈的商业机密,快说来听听,不说就别想走出这个门。”“Well……”其实接下去Sherlock所说的每一个字John都不想听。他知道同居人对于人体结构的掌握确实是专业级别,起码绝对不比自己差。所以他口中的那些话不完全是胡扯……或者完全不是胡扯……但是……哦,GOD,酒吧的音乐真该再吵一点的,John觉得自己真的不想把每一个单词都听得那么清楚。
事实上Sherlock的语气很平淡,没什么挑逗意味,在说“Well,先把洋葱切成末,跟黄油一块儿下锅炒一炒,然后把切成丁的番茄加进去……”但是桌子上的气氛已经变了。John确定这不是自己的错觉,也确定绝不只有自己一个人悲哀地对同居人平淡叙述的嗓音没有抵抗能力——那个叫Thomas的哥们儿看着Sherlock的眼神简直像现在、马上就想把他拽进厕所里做点什么一样。****……Sherlock的手还放在自己的腿上……John实在无法忽视那种感触,忍不住伸手想把他的手推开。但在他的手落到对方的手上那一刻,Sherlock却轻巧地将手掌翻转,虚虚握住他的手,只是握着,并没有用力,那似乎只能算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绝无任何其他含义,但John再次悲哀地发现,自己曾经稳稳持枪射杀过一个连环杀人犯的手在那一刻无法自抑地抖了一下。John并没有把手收回来。他知道Sherlock把手搭在自己腿上只是为了让两人显得亲近点,至少符合他们现在所扮演的角色——事实上没搂搂抱抱已经算不错了——所以握个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没什么大不了的。不,John绝不承认是自己不想把手收回来。他发誓他真的想,可整个人只被蛇盯上的青蛙似的,莫名奇妙地不敢稍动。生死攸关之时,所谓敌不动我不动——John真的怕自己稍微动一下就会让对方察觉到……不能让他察觉到的东西。“就这样,很简单,下回你可以试试。”最多只过了一分钟,甚至只有半分钟,Sherlock终于结束了他的人体知识讲座,John也终于能够佯装无事地把手收回来。“嗯……算了,”刚才口口声声说“不相信”的人看来已经彻底被Sherlock说服了,清了清嗓子,微妙地换了个坐姿,John第三次悲哀地发现,自己一下就能猜出来那大概是因为什么,“……这还真是个技术活儿。”而后John再没力气去听他们又聊了什么,集中精神引导血液一点一点溯流归位,同时感谢上帝Sherlock自始至终都没有看他一眼。他们离开Pub时将近,正是大部分流莺开张营业的时间。Sherlock离开那个地方后就立马回到了惯常的老样子,真可谓变脸比翻书还快。“我想我要说明一下,”他带着John无比熟悉的讨厌语气首先开口,“我没给自己注射什么违禁**,也没跟任何人上床,John,别唠唠叨叨。”OK,他知道自己注意到了针孔,也推测到了自己的想法,到目前为止一切正常。“Seriously?Jim?”John有点哭笑不得地回了句,“Sherlock,我确定Moriarty不会认为你在这种场合用他的名字是种恭维。”“啊哈,”Sherlock像个无聊搞恶作剧的小孩儿一样扯起嘴角,明知故问道,“怎么会呢?他不是挺喜欢这个的,playing gay……”“…………”John忍不住笑出声,觉得酒吧里的姑娘对Sherlock的评价也不全错,有时候这家伙还真是个甜蜜的混蛋。“有什么好笑的?”Sherlock变本加厉地摆出一副无辜的神情,“John,难道你忘了咱们的老朋友那句经典的见面台词了吗?”“…………”John突然有种极为不妙的预感。“Is that a British Army Browning L9A1 in your pocket,”Sherlock笑着转头瞥了同居人一眼,语气有一瞬像是又回到了那间酒吧里,见鬼的轻佻而性感,“or are you just pleased to see me?”——这一刻John衷心希望自己的同居人只是在怀念犯罪手段稍微优雅那么一点的Professor James Moriarty,而不是真的别有所指。否则这或许就是个世界末日即刻来临也无法一了百了的大问题了。* * * * *Prostitute可指妓女也可指男妓,在英国应该是这样的苏豪区也有同性恋酒吧,至于为什么男妓和妓女有来往这一点,一方面是情节需要(要不就只能让阿福扮成毒贩啥的混进去了,似乎不大方便套话,反正总不能让他男扮女装吧Orz)另外在日本牛郎的一个主要客户群就是公关小姐,我不知道英国有没有这个现象,反正就当他们也会一块儿喝喝酒聊聊行业内部八卦什么的吧(喂= =)总之这多少是个BUG,但也想不出什么别的辄了,大家凑合看吧,不好意思Orz
六John知道Sherlock对气味非常敏感,甚至连Sarah换了香水他都是比自己先察觉的那个人。Sherlock自己从不用香水,但今晚大概为了角色扮演涂了一些。事实上在回程路上,并肩坐在出租车厢里时John觉得那股味道特别明显——在酒吧里他并没有注意到,而在出租车里时却无论如何无法不去注意。其实John认为那味道还挺好闻的。“He smells good”,John不知道自己脑中闪现的这个念头是否……是否对?他突然发现自己想不出比“对”和“错”更复杂的形容词,好像万事万物骤然变得只剩下两种单调属性:right,or wrong。不过Sherlock显然不喜欢自己身上带着香水味,回到公寓就直奔浴室而去。John则溜进厨房,决定把自己这过得有点跌宕起伏的一天溺死在一杯加了很多很多牛奶和糖的热茶里。然后John足足花了十分钟才找到——它本该在备餐台上,就在茶壶的旁边,但最终John是在客厅上,一大摞乱七八糟的书和旧报纸底下找到那个被压得可怜兮兮的茶包盒的。John想他上回真不该跟Sherlock说:“你能不能偶尔也学着自己泡个茶?”而后John走回厨房,发现还没烧水,于是插上,打开冰箱拿牛奶。冰箱里已经许久没有人头安家落户了,这是个好现象,门壁上摆着两瓶买回来却忘了喝的77LAGER,BrewDog生产的淡,曾经是、现在也还算是他的最爱,但此时此刻所有会提醒他一个多小时前在那间该死的酒吧里发生了什么的东西,哪怕只是个无辜的啤酒牌子都让John觉得心烦。他砰地关上冰箱门,找了个干净的小煮锅,打开煤气用老办法热牛奶——里那个装着人胃的瓶子大概还在,John懒得去确定。已经十一点多了,公寓里很安静,John手插在裤袋里站在前,看上去专心致志地盯着锅子,即使在同居人利落地洗完澡,端着他自己的空杯子走进厨房里时也没抬头。Sherlock同样没讲话,只是举着杯子站在室友身后,跟他一块儿盯着那个倒霉的锅盖。John几乎能听到对方脑中吵人的咕哝:快点快点,John,我要我的牛奶。说来这全要怪John自己——他为了纠正Sherlock颠三倒四的混乱作息,没案子时总是逼着他十二点就上床,还会给他一杯加了糖的热牛奶帮助睡眠。他可能真的已经把他惯坏了。“Shut up。”John突然开口。“我什么都没说。”“You were thinking,it’s annoying。”Sherlock轻轻哼了一声,倒没介意室友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刻薄话,或许以为John在跟他开玩笑。实际上John的心情可不像他想的那么好——他在努力克制着自己不对身后人发火:Sherlock!离我远点!现在!马上!还有你能不能哪怕只有一次洗完澡后把头发擦干!滴到我脖子上了!“John,别把错都推到对方身上,”但是同时理智又在提醒他,“是你自己把他惯坏的,他只是习惯了离你近点。所以别跟他发火,更重要的是赶快停止去闻他身上的味道,那跟你用的一模一样,上回超市打折时你自己买的,remember?那他妈的不性感!”牛奶似乎煮过头了,猛地从锅盖缝隙里溢出来,John忙伸手掀开锅盖,被蒸腾起的热气烫了一下。“Damn it……”他低声诅咒了一句,拧熄煤气,转头看见Sherlock不大赞同地挑起眉:“John,我还以为以你的智商该知道先找点东西垫一下再掀锅盖。”“别说的跟你会一样。”John粗鲁地抢过他的杯子,打算赶紧拿一杯把他打发走。Sherlock却随手拉开餐桌边的椅子坐下来,John察觉到他的目光一直落在自己背上,那种如有实质的注视确实让自己有点……紧张。“John……”“两块糖,我知道。”“没想说那个,”Sherlock并起手,指尖交叠,抵在下巴上,以一种观察姿态望向他问,“what are you worrying about?”John觉得这问题挺耳熟,昨天中午他刚问过一次,于是翻出当时的答案敷衍道:“不,我没在担心,反正你已经保证过不会把自己饿死或者干脆烧了整间房子了。”
“不是担心,John,我是指你在烦恼什么?”Sherlock转而用了bother这个词,带着一种刨根问底的烦人态度。“工作太忙?”John恨自己的疑问语气。“你上个月只加过一次班,八月十二号,因为你那个饱受皮炎折磨的病人错过了预约时间。”“等等,你怎么知道是皮炎?不,我是说你怎么还记得!”John头痛地把牛奶放到他面前,转身去鼓捣自己的红茶。厨房里有一刻十分沉默,Sherlock少见地没跟自己的室友炫耀他全知全能的推理能力,手指来回轻轻抹着杯沿,然后举起杯子吹了吹还烫着的牛奶,最终抬起眼问了同居人一句:“John,要跟我上床吗?”“…………”John震惊地转过头瞪着他,彻底哑口无言。“**?”Sherlock征询地换了个讲法,不大确定自己的同居人偏好使用什么词来描述人类的性行为。“Wh……never mind,反正肯定是在做梦……”John喃喃自语着转过头,梦游一样端着他的红茶往厨房门口走去。“So?”“SO??”John不可置信地停下步子,回头喊了一句,“你疯了吗?!**** NO!!”“你确定?”Sherlock倒是挺冷静,小口啜饮着他的热牛奶。我当然确定!John在心里吼了一句,手却无力地撑住门框,垂下头缓了口气。是的,他知道Sherlock知道了。在酒吧里,他握住他的手那一刻,自己就已经完全、彻底地硬了。可是老天爷,他怎么就不能正常地想想,那绝对只是因为酒精,因为音乐,因为那个气氛,总之不是因为他!况且就算是因为他——John是指,就算,哪怕,万一,无穷假设——可看在上帝的份上,那他也不能用“要不要来杯咖啡”的口吻问自己“要不要跟我上床”!That is wrong!“Sherlock……”John撑着门框深深吐了口气,“每次在我以为我已经了解你的时候,你都再能给我个新的惊喜……”“My pleasure。”“…………”滚蛋!我他妈的不是在夸你!John内心继续咆哮,语气依然虚弱,“为什么每次……每一次,就算有一千种正常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摆在那儿,你都非得用那最别出心裁的第一千零一种?”“Because I’m a genius?”“Because you’re a fre……”John及时把freak这个词咽了回去。不,他对自己保证过,无论何时也不会像那群外人一样叫他怪胎。“总之……总之事情绝不是你想的那样,无论你的推理是什么,那都不是真相。”算了吧,其实这家伙根本不知情商为何物——John在心中再次修正对同居人的评价——他只是懂得如何扮演角色,一旦从那些角色中抽离出来,马上就变得不能以常理猜度,不搭理人情世故,不按牌理出牌,彻头彻尾地是个……John再次在心中把“怪胎”这个词抹去,他就是不愿意这么说他。“随便你,毕竟你才是看上去心事重重的那个人,”Sherlock倒还是惯常那副冷静面孔,甚至有些漫不经心,继续一小口一小口喝他的热牛奶,“反正这事儿在我看来异常简单,如果让你心烦的是‘对室友产生性欲,我该怎么办’这种无聊的蠢问题,我说过了,我不反对跟你上床。我承认我对所谓的‘现实生活’不了解,也没有想要了解的兴趣,不过我是真不明白,你们这些‘现实人’为什么总要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非把自己搞得跟只追着自己的尾巴打转的似的。”Sherlock的语气算不上不悦,但John知道他确实生气了——“你们这些现实人”,听听他的用词——每次他一生气就把那道看不见的门砰一声关上,将John H. Watson从“Sherlock Holmes之国”里驱逐出境,简直像某位英国文豪写的那个傻了吧唧的,固执地守着他北风呼啸的花园。“所以你觉得你提出这个建议是为我着想?”John终于冷静下来,没急着去反驳那个“对室友产生性欲”的假设,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同居人,看到对方一脸坦然。“我只是为你指明最简捷的解决问题的方式。”Sherlock有些倨傲地回了一句,几口喝完牛奶,把杯子放到餐桌上。“Well……首先我确实有些心烦,但不是因为性……”不全是因为性,John在心中补充了一个单词,“其次……”他蹙起眉头,不知该如何跟对方解释他的建议有多荒谬,最后干脆试着一笑了之:“得了,快想起来,你叫Sherlock Holmes,你不跟别人上床。”“你又不是别人,you’re John Watson。”“…………”John突然再次失去语言,真的觉得有点感动——或许不是时候,也不该为了这个感动,不过真的有点感动,“Hmm……thank you for your offer……”他不敢相信自己正在为了“Sherlock Holmes愿意跟自己上床”这件事向对方道谢,但他确实这么做了,“and……sorry。”“不客气。”Sherlock翻了个白眼,显然把那句“sorry”当做“no,thanks”来理解,“既然你认为你能自己处理好这个问题,那么我想事情就算解决了。不过说真的,John,别再让我看到你追着自己的尾巴打转了,那太可笑了。”“All right……good night。”John点点头,也一口喝干自己已经凉下来的红茶,把杯子放到餐桌上,顺手覆上Sherlock搭在桌边的手,然后轻轻拍了两下——绝无其他别样意味,硬要说的话,最多是个表示“Mate,这事儿就算谈完了,咱们谁都别再提了”的手势——然后惊讶地发现,Sherlock的唇线在那刻抿紧了,表情显得有些……拘谨?Hey,wait……John像发现什么新玩具一样,再次把手覆到同居人的手上,这次毫不意外地发现对方的表情确实就是拘谨——哦……John暗笑心道,或许Sherlock的确习惯了自己的陪伴,甚至习惯在凝神思考时,在一辆黑灯瞎火的出租车里把自己的手背当做指板一样按来按去,但是看来其实他半点都不习惯在普通的“现实生活”中,作为“Sherlock Holmes”和其他地球人亲切地拉个小手什么的。?我记得刚才确实有个人建议我“要不要来上个床”?John并没把手收回去,戏谑地挑起眉看着他,无声地用眼睛问道,使劲忍住不笑出来。“……晚安!”Sherlock丝毫不差地读懂了John的捉弄眼神,几乎是气急败坏地把手抽回去,站起身快步走出厨房,走出去又倒回来,探进一个顶着半湿不干的黑色卷毛的脑袋,快速嘟囔了一句,“Seriously,我不明白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你是个好人?真见鬼了!”
而后John坐下来吃他的晚餐,Sherlock看上去像是在思考,并没有要一起用餐的意思。“不是他。”“什么?”John把热好的外mài端到书桌边,边吃边看电视,突然听到蜷坐在沙发里的室友喃喃了一句。“五英尺九英寸,不超过一百五十磅,熟用叨具,可惜左脚腕有伤,周末踢足球时留下的扭伤,不是最近的周末,而是上一个周末。他裹了弹?性绷带,走?动开车无碍,但实际上内踝三角韧带的拉伤比他想得要严重。他工作时需要一直站着,再这么下去我毫不怀疑他的脚伤一个月也好不了。”Sherlock终于停下他的滔滔不绝,回头朝室友露?出一个假笑,“哦,其实我该提醒他去看个医生,但你也知道我通常没你那么……kind。”
“等等,等等……”John赶紧咽下口?中的食物,“Sherlock,你是说你今天找到了一个犯?zuì嫌疑人??”“他的鱼做得不错,在推荐菜品上,你觉得呢?”“What?!”John扔下叉子,“你别告诉我这条该sǐ的鱼是一个连环沙手做的……Sherlock Holmes!”
“说了不是他,”Sherlock继续假笑,“用用你的可怜的小脑子,John,他受伤在前,以凶手的谨慎可不会在至多只能跑上五百米的状态下sha人,当然他在床?上确实对女性不那么友好,所以技术上讲你只能说这条鱼是一个喜欢用塑胶yang ju……“SHUT UP!AND Fu?сk YOU!”“哦,关于后者我记得昨天晚上问过你了,你说不用的。”“FU……”John把那个F打头K结尾的单词咽回到胃里——同时很想把刚吃进胃里的东西吐出来。他试图用平生最凶?狠的表情瞪着同?居人那张混弹而无?辜的脸,觉得自己真的很想把他掐sǐ……不,掐sǐ太便宜他了,Moriarty留下的那张名片自己真该收起来的,他早该料到自己有一天会想打给那哥们儿问问在“Kill Sherlock”这件事上他们有没有合作余地。“有时候我真想把Sherlock Holmes放到洗衣机里甩上半小时,再扔到太阳底下晒上一整天。FML!”当晚John依言更新了博客,半句没提案子的事儿——苏格兰场也不允许他提——而后无比头疼地看到室友抢占了沙发的位置,语气讨厌地回道:“John,别那么drama queen,又不是什么大事儿。”“嘿,自重点,别老跟我弟?弟在博客上打情骂俏,他可是有女朋友的人了。LOL”Harry紧跟其后,回?复得更加莫名所以。“OK。Right。”Sherlock Holmes 6 September 22:13John刷新了一下页面,有点不可置信地盯着室友的新回?复。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会在自己的博客上搭理其他人了?还有这难道是他在变向承认……Jesus!John突然啪地合上电脑,做了个深呼xī——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心率突然超越了平均值,在他意识到那句回?复简直可以当做“Yes,I was flirting with my flatmate”来理解的时候。
谈话再次告一段落,John觉得是时候道晚安了,但Sherlock站着没动,让他承认自己实际上也不怎么想一个人呆着。“那时在想什么?”“嗯?”“我进来的时候。”“推理不出来?”“想听你自己告诉我。”“…………”John不自觉地抬起眼与同居人对视,房间里没开顶灯,只有书桌上的台灯照亮一小片空间,Sherlock的脸隐没在台灯上方的昏暗中,John听到自己声音平静……平静得近乎冷漠,好像真的已经事不关己:“战争。死人。旧回忆。沉疴难愈。”“……还会做恶梦吗?”“这倒不会,只会在半夜被你的声吵醒。”“Good。”Sherlock点点头,似是迟疑了一下——John不确定那是不是迟疑——然后突然半弯下身,右手仍插在西装裤袋里,左手却抽出来,覆上John放在膝盖上的手。他的姿势有些不自然,也有点拘谨,就跟昨晚上一样,显然还是不大习惯在非必要的社交场合同人握手,但也很明显是在尝试用“现实人”的方法去安慰自己的室友——就像John做过的那样,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隔了几秒又拍了一下。John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呆着别动。或许再加一句“谢谢”?总之不该……他反过手,掌心与对方交叠,感觉到对方的手心比自己要凉……十几秒后又变得跟自己一样暖。* * * * *FML是**** My Life的缩写,关于这个论坛里有篇很可爱的文,虽然知道大家可能都看过了不过还是想严重推一下,顺便求更新(喂!)以及虽然早就标出了NC-17,但这文的暧昧(?)阶段确实比较漫长Orz如果大人们这章看得有点疑惑的话,阿福的心理下章会写清楚点,大概T-T
七“又要?”“先去趟医院。”周三John下班回来正见同居人已整装待发,看来是打算再去跟他的“新朋友们”联络一下感情。外头下了整天雨,据天气预报说即时气温只有十四度,Sherlock在T恤外面加了件黑色薄羊皮短外套——John从没见过他穿皮衣,也不知道这衣服是打哪儿来的,包括那件领口开到看上去拽一把就能露出半个肩膀的白色T恤。“穿成这样去?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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